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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保金 大S 汪小菲 交保 假扣押汪小菲欠530萬沒還大S 千萬跑車遭法拍…1原因地院臨時喊停
女星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雙方因為各種大小事鬧上法院,其中的民事官司衍生強制處分案件,汪小菲欠大S約530萬未還清,故名下的跑車遭台北地方法院拍賣。而初次因差價甚至流標,原定14日二拍,但汪小菲以提供擔保金,地院即公告停止拍賣程序。台北地方法院依大S指控汪小菲未依協議支付積欠的1200萬餘元款項,強制執行將汪小菲名下ASTON MARTIN VANQUISH跑車進行拍賣,新車價逾千萬元,估計市值仍有500萬元以上。在10月17日下午於台北地方法院前拍賣,有一名林姓男子在10月14日先到法院投保室現場投標,喊價125萬元和150萬元,但都與鑑定的行情差價甚至,即宣布流標。汪小菲的千萬超跑原定11月14日下午3時進行二次拍賣,傳出汪小菲在二拍時間前已提供擔保金,因此台北地方法院已公告停止拍賣程序。依台北地方法院先前公告,汪小菲名下的黑色ASTON MARTIN,型式為VANQUISH,2014年3月出廠,汽缸數12、馬力5935C.C.,車身式樣為轎式、HID頭燈,保存地點為室內,車輛內、外車況保存良好,無擦損情形,但因車輛停置已久,車體有明顯積塵,電瓶已無電力,需接電方能啟動。據悉,大S聲請強制費用750萬元及700萬元,執行事件之執行程序仍在進行中,法院已陸續發給大S部分金額,剩餘未受清償金額為530萬5252元,所以才對汪小菲繼續執行強制處分。
富申漁船遭日扣留 今早被釋放
宜蘭縣蘇澳籍延繩釣漁船「富申」號,前(28)日下午被日本認定越界捕魚,8位船員及漁船遭扣押,宋姓船長家屬昨日匯出150萬日圓(約台幣32萬元)擔保金,今日上午8點駛離石垣島,預計今晚返抵南方澳漁港。富申漁船27日晚間10點於南方澳漁港出港,28日下午4點10分在距離蘇澳40浬、台灣護漁界線外5浬處,因疑似越界進入日本與那國島12浬內捕撈,下午4點20分遭日本海上保安廳人員登檢,人和船被送到石垣島調查。日本要求須繳交擔保金150萬日圓(約台幣32萬元),宋姓船長家屬於昨日下午完成付款。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表示,日方收到擔保金,對8名船員作詢問,走完相關程序後便釋放人、船,並於今早8點離開石垣島。他表示,報案位置確實是在日本所屬海域,是無害通過還是在捕魚作業,船長比較清楚,事發原因要等船員們回來再作進一步釐清。
疑越界漁船遭扣家屬將籌32萬贖人 涉外人士嘆屢勸不聽
海委會海巡署29日表示,28日下午宜蘭縣蘇澳籍漁船「富申」疑因越界捕撈,人船遭日方查扣,目前宋姓船長的家人已經把擔保金大約相當新台幣32萬元匯到日方,待船隻加油加水後,可望人船獲釋。據了解,富申CT2-5692延繩釣漁船自27日晚間10點多從南方澳漁港出港,原本預計於29日晚間返抵南方澳。然而28日下午4點10分左右,在距離蘇澳外海40海浬(約74公里)處、逾越台灣護魚界線外5海浬(約9.26公里)處,遭到日本公務船追逐,日方海上保安廳人員登檢,並把船上8名台籍人士帶到石垣島調查。對此,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29日表示,依照報案位置,確實是到了日本所屬海域,但究竟是無害通過或是在捕魚作業,目前還沒定論,呼籲日方善待台灣漁民,勿枉勿縱。陳春生分析,漁船如果是受到不可抗拒因素而越界,日方不該登船扣押,若是越界捕魚就應接受相關懲處,船長返台後若有受到委屈,進一步若需要向相關單位申覆,漁會也會予以協助。回顧近期台日海域糾紛,基隆八斗子籍「港福洋266號」漁船7月5日才因越界捕撈,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攔截,當時船上2台人、6印尼人全數被帶至日本調查,最終船方遭日方罰了約新台幣121萬,才人船平安回歸。涉外人士向本刊直言,「富申」比「港福洋」誇張,已經「直接跑去日本領海釣魚」,加上8名遭拘人士都是台籍,應該都有船員證,八成是假借漁船名義去海釣,結果越界被查扣。他說,每年5至8月因逢日方休漁期,我方總有漁船越界屢勸不聽,「每年都那幾艘」,我方漁民對內態度強硬,海巡署不敢硬性設定休漁期,船隻越界被日方扣留之後,才吵吵鬧鬧上綱為外交事件,其實很不可取。漁業署也呼籲,漁船作業時應注意勿進入外國海域內作業,該船疑似進入日本領海,如涉及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後續將依相關事證核處。
宜蘭籍「富申」漁船疑越界捕魚 日方登檢扣船!8人被帶走
宜蘭籍「富申」漁船昨(28日)疑闖日本海域捕撈,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攔截登檢,船上8人被帶回石垣島調查,船隻也被查扣。據了解,海巡署已派宜蘭艦前往協助,日方同意罰款繳交後放行。初步了解,「富申」漁船進到日本與那國島12浬內捕撈,於昨(28日)下午4時10分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攔截登檢,船上8人被帶回石垣島調查。據稱擔保金為150萬日圓(約新台幣32萬元),駐那霸辦事處正協助處理中。
八八會館郭哲敏回籠了 恐在監所過端午節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等人,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及電子腳鐐監控,共犯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經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新北地院2024年5月7日更為裁定,將郭哲敏和張旭昇收押禁見。高院指出,根據被告郭哲敏、張旭昇供述內容、證人證述等,2人涉嫌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本案還有多名證人待調查,被告張旭昇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被告2人確能遵守原裁定,不致串證,且原裁定對張旭昇諭知交保金額不符合比例,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先前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等情形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等強制處分。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慘了! 5千萬元交保遭高院撤銷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等人,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日前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及電子腳鐐監控,共犯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獲高等法院支持,2024年5月6日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表示,明日將開羈押庭審理本案。高院指出,根據被告郭哲敏、張旭昇供述內容、證人證述等,2人涉嫌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本案還有多名證人待調查,被告張旭昇曾對證人私行拘禁及傷害,經判決有罪確定,原裁定未具體說明被告2人確能遵守原裁定,不致串證,且原裁定對張旭昇諭知交保金額不符合比例,因此認定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裁定。新北地院先前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等情形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等強制處分。檢方起訴指出,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5000萬交保 是否會再逃亡、串證受矚目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還涉及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郭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新北地檢署以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並聲請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新北地院合議庭週二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新北地院合議庭經考量郭哲敏身分、地位、資力,並參酌串證可能性、本案法益侵害程度、目前審理進度(已就部分證人訊問完畢)等情後,認為郭能提出一定數額的擔保金,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而無續行羈押必要,但考量所涉銀行法法定刑亦重,郭不法獲利甚高且滯留外國時間甚久,在國外又有鉅額資產,因此裁定郭50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電子腳鐐科技監控8個月。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
汪小菲突喊「做明星很辛苦」心疼大S 網譙:不提前妻會死
大S(徐熙媛)和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因為汪小菲未依約定支付750萬贍養費,大S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此,汪小菲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反擊,並且持續上訴,原定1日召開準備庭,卻因有書狀要提出,加上雙方有調解意願,因此將庭期延後,不過這位前夫仍不時會提到前妻,他近期受訪時提到自己是做企業的,但很尊重明星行業,她的辛苦都看在眼裡;對於汪小菲又提到大S,有網友就狠批「不提前妻會死」。汪小菲突然在節目訪談中,心疼表示前妻大S做明星很辛苦。(圖/翻攝自微博)汪小菲近日在節目《財經郎眼》的《問答八方》中正面回應,自己不是明星是做企業的,但他一直很尊重明星這個行業。不過他話鋒一轉,突然提到前妻大S,「我看到她這麼多年很辛苦,起早貪黑,生活不規律,心理的抗壓能力和各方面都很強」;他最終還表示,不該看不起演戲的人,應該要尊重每一個行業的人。對於汪小菲突然心疼大S,大票網友看不下去,直呼他又在蹭大S,「你們一家人夠了嗎?離婚多久了還要蹭」、「不提前妻會死是嗎」、「汪小菲天天上熱搜更像網紅欸,好好做企業啊」、「整天鬧、潑人家髒水,現在又演出深情的樣子,太會演了吧」。大S和汪小菲贍養費之爭出現轉機,雙方仍有意願調解。(圖/翻攝自汪小菲IG、汪小菲微博)大S和汪小菲在2021年11月宣布離婚,當時談好條件,根據汪小菲公開離婚調解書,洩露大S個資挨告,當時起訴書意外曝光,汪小菲在兩人孩子長大前,每3個月需付大S生活費300萬,總計需付1億8400萬。不過在大S和具俊曄再婚後,就沒收到錢。大S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獲准,不過汪小菲聲明未違反給付義務,並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聲請停止執行,北院裁定汪小菲給付165萬元擔保金後,可在訴訟程序前,聲請暫時停止實行,高院原定1日上午10點50分召開準備庭,最後因為律師表示有書狀要提出,並提出雙方仍有調解意願,因此取消改期。
割頸案「乾哥」父母別想逃 犯保協會發聲協助被害家屬提假扣押
新北市一名國三男同學遭到同年級的不良少年,拿彈簧刀割頸殺害,送醫治療兩天後仍回天乏術,事件震驚社會,讓不少網友都相當氣憤,甚至有網紅公開不良少年與少女的照片與個資,引發司法院與新北地院發聲警告,如今為了防止不良少年的父母惡意脫產不賠償給被害人家屬,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啟動關懷服務,要協助被害人家屬提出假扣押。國中生割頸案受到社會關注。(圖/黃鵬杰攝)國中生割頸案造成社會譁然,如今為了防止犯嫌「乾哥」的父母脫產,甚至有其他連帶行為,犯保協會新北分會在案發後,立即啟動「一路相伴」專案,除對家屬提供法定的緊急經濟扶助、法律協助、情緒同理支持等協助,待被害人後事告一段落,新北分會將協助家屬研議後續事宜。法務部官員指出,《民法》規定,未成年人如侵犯他人權利,父母須連帶賠償責任;《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3條,因他人故意犯罪行為致死亡者之家屬,偵審中未選任律師擔任代理人,犯保分會應主動徵詢其意願後委請律師。另外《犯保法》第25條,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依民事訴訟程序向犯罪行為人或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人起訴請求損害賠償或提起上訴時,暫免繳納訴訟費、強制執行費。而為保全強制執行而聲請假扣押或假處分,得由犯保分會出具保證書代替擔保金。而針對網友起底乾哥與乾妹兩人身分,甚至公開兩人的住所、照片、姓名,新北地方法院與司法院都發出聲明,要求下架涉案少年的記事、照片等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
金馬導演魏德聖不忍了! 親赴北檢控告中影董事長郭台強詐欺
金馬導演魏德聖傳出名下資產遭台北地院查封,債主為郭台銘胞弟、中影董事長郭台強,對方手中更握有魏德聖親筆簽名的4500萬本票,透過法院向魏德聖旗下的果子電影、米倉影業發出強制執行令。對此,果子電影事後也發聲明稱,遭郭台強設局,不僅失去《賽德克‧巴萊》版權,也未獲票房分帳,還衍生出不存在的4500萬債務,因此聲請法院暫停執行,魏德聖金(7日)更親赴台北地檢署,控告郭台強等人涉嫌詐欺。《賽德克‧巴萊》2009年時在一片看衰聲浪中開拍,郭台強名下的中影股份有限公司、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10年投資魏德聖電影《賽德克‧巴萊》,電影2011年9月上映後,不只入圍義大利威尼斯影展競賽片、奧斯卡影展前9強與拿到5項金馬,還創下8.8億元的票房紀錄。沒想到,2022年底,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4500萬元本票裁定,並聲請強制執行魏德聖和果子電影等公司的財產獲准。對此,魏德聖除委託律師提出抗告,以及確認本票不存在之訴,同時向法院聲請獲准,以100萬元擔保金,暫停強制執行。果子電影事後也發聲明,以巨嬰雙胞胎來形容《賽德克‧巴萊》上、下集,「當時那個幫忙照顧嬰兒的保姆(中影),卻將雙胞胎偷走,並宣稱那是他生的孩子,並回頭向差點難產喪命的貧病母親脅迫索取醫療費用」。當時魏德聖就強調會提起反訴,「就算你們有強大的會計作帳團隊,就算你們有龐大的法律訴訟團隊,就算最後你們還是邪惡的贏家,但我們真的沒有在怕了……因為我們也沒什麼好輸的了。」
犯保協會出保證書擔保假扣押 一路相伴即時關懷罹難家屬
屏東科學園區昨(22)日晚間發生嚴重工安意外,工廠大火導致爆炸意外,造成6人罹難、超過百餘人輕重傷慘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屏東分會(下稱犯保屏東分會)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一路相伴即時關懷」小組,擔任犯保協會董事長的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並指示,盡速聲請假扣押程序,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避免廠商脫產。犯保總會指出,目前工廠起火原因尚不明確,須待檢察機關後續偵查,後續也將涉及刑事責任追訴、保全程序及民事求償問題,犯保屏東分會為保障家屬法律權益,也將安排律師提供法律諮詢與訴訟程序上的協助。為避免本事件工廠脫產,犯保協會董事長張斗輝指示犯保屏東分會即時協助家屬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而假扣押擔保金部分,犯保協會也會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25條規定,經審查後由犯保協會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以協助家屬儘速完成保全程序。罹難消防員賴俊儒英籍妻子現身靈堂,難掩喪夫之痛。(圖/黃威彬攝)本次受傷被害人傷勢以燒燙傷為主,依新修正施行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第1項重大傷病項目之情形,也列為犯保保護服務對象,犯保屏東分會後續將提供醫療及照護等相關協助。而傷勢較輕者也已陸續出院,犯保屏東分會也留下分會聯繫方式與權益資訊資料,方便家屬後續如有需要協助時,可以即時與分會聯繫。由於本次事故造成超過百人傷亡,犯保屏東分會在第一時間獲悉案件後,隨即動員專任人員及保護志工分組前往屏東榮民總醫院、屏東基督教醫院及寶建醫院等醫院三間主要醫院,並結合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提供家屬現場關懷服務,在陪同的過程中傾聽家屬的需求,提供情緒支持,適時告知權益資訊。本案家屬後續尚有諸多事務必須處理,包含後事辦理、法律訴訟及創傷復原等問題,生活重建更是條漫漫長路,犯保屏東分會也將秉持的一路相伴的服務核心,持續關懷家屬的身心狀況,並傾聽家屬需求,若經家屬同意,也將安排心理師陪伴及傾聽,提供諮商服務,後續將視家屬需求提供多元服務,減輕心理壓力,並持續陪伴及關懷。
1億重建擔保金「自己匯給自己」惹議 基泰發3點說明錢去哪了
基泰建設總經理馮先勉昨晚(11)慰問大直民宅受災住戶時,出示匯款單、存摺及存款存額證明書影本,說明已匯款1億元給台北市政府,卻遭打臉「自己轉給自己」,市府更指基泰實為匯款到其在富邦銀行帳戶,引起社會譁然。對此,基泰今天澄清絕無推託,已委任律師主動聯繫市府處理信託事宜。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昨日稱基泰10日說會提供市府1億元作為重建金額擔保金,卻遲遲沒匯款至市府專戶。基泰昨晚則指已按市府意思匯款到富邦銀行帳戶,但之後派律師到市府簽信託契約時,卻發現法務局已向法院提出假扣押,並對此表達不滿。對此,連堂凱直批基泰「說謊不打草稿」,1億擔保金根本沒匯進市府專庫,而是匯到基泰在富邦銀行帳戶內,「把自己的錢從左手轉到自己的右手,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明明就有指定一個專戶」。馮先勉則回應,上市公司在未簽訂信託合約前,是無法任意轉出款項,因此把錢送到市府為大股東的富邦銀行的自家帳戶內。基泰今上午針對爭議再發3點回應,指已於昨天把支應救災及安置用新台幣1億元,在早上存入市府指定的台北富邦銀行內之本公司帳戶,並委任律師主動聯繫市府處理信託事宜,絕無推託;今天仍會持續聯繫市府辦理相關信託及信託專戶開戶事宜,同時已在上午主動聯繫市府對接局長;希望今天內順利完成相關信託作業。此外,對照市府與馮先勉昨天說法,市府專戶已在昨天中午開立完成。
避免再發生坍塌事件!蔣萬安指示檢討「損鄰規則」 假扣押基泰、清查184處工地
基泰建設建案「基泰大直」於7日發生坍塌,結果導致附近公寓都發生傾斜下陷的情形。為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做出4項裁示,其中包含要求都發局即刻檢討《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除此之外,蔣萬安也要求清查包含基泰建設在內的184處施工工地,同時也計畫於11日完成對基泰建設第二波假扣押的書狀。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蔣萬安11日表示,11日上午7點30分曾在北市府召開跨局處會議,中間針對基泰建設重大事故做出4點裁示,其中分別是「市府與4大公會合作,就北市184處施工工地進行全面清查,尤其針對基泰建設與福益營造的工地。」、「要求都發局即刻全面檢討《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SOP和相關機制,並提出改進方案」。第三點則是外界關心的假扣押的部分,蔣萬安表示,法務局已經於11日完成對基泰建設第二波的假扣押書狀遞交,北市府方面也會全額墊支假扣押所需要的擔保金。而假扣押金額則由法務局、財政局與主計處,以及與25戶受災戶共同討論。第四點則是,北市府計畫搭設建商與包商之間的媒介平台,以此來做到公開透明,避免民眾又因為建商、包商之間的不透明而遭受波及。
罵議員「垃圾」判賠20萬 男房產險遭查封
吳姓男網友在網路上發文痛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是「垃圾議員」挨告,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法官判吳男得賠償邱于軒20萬元確定,邱于軒也聲請對吳男房產查封。吳男為了保住房子,日前以「該案再審中」為由,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程序獲准,但須繳交2萬元擔保金。2020年5月臉書「打馬悍將粉絲團」一篇邱于軒在議會質詢的貼文引來許多網友留言批評謾罵,吳男留言「垃圾議員」、「還不夠垃圾?」、「垃圾的玻璃心」遭邱于軒提告。刑事部分,檢方認定吳男針對具體事實評論,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處分不起訴。但民事部分,法官判吳男應賠償邱于軒1元,並在平面報紙全國版面刊登道歉聲明。吳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吳男言論只發生在網路,改判僅需在電子報即時新聞刊登道歉聲明1天,並連續7天在個人臉書置頂公開道歉。吳男認為「公開道歉」違憲再拚上訴,最高法院針對求償1元部分駁回確定,公開道歉部分發回更審,邱于軒也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更一審認定吳男對邱于軒個人品格的貶抑謾罵與公共事務無關,已屬人身攻擊,判賠20萬元確定,邱于軒則針對吳男的房產聲請強制執行。吳男不滿,認為他已提再審,強制執行依法應廢棄,且查封他的房子明顯已超越20萬元價值,吳男對此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法官認為,再審程序仍在進行中,吳男聲請合於規定,裁定吳男繳交2萬元擔保金,暫時停止強制執行程序。對此邱于軒回應,吳男從來不肯道歉,將持續進行法律訴訟,她的律師只是照程序執行。
汪小菲拒付750萬撫養費 大S再出手「強制執行擔保金」先拿165萬
藝人大S(徐熙媛)和汪小菲離婚後,男方卻未履行協議支付生活費用,她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750萬財產,但汪小菲繳了165萬擔保金,獲准停止執行。為此大S再出手,針對200萬生活費、500萬違約金,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165萬擔保金獲准,法院提存所依執行命令解交,但汪小菲不服聲明異議,結果被台北地院裁定駁回,可抗告。大S主張汪小菲沒有支付小孩撫養費,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750萬元財產,但汪小菲提供165萬擔保金,暫停停止強制執行,並主張有定期將撫養費分別匯到2小孩帳戶。不過,台北地院一審認定汪小菲確實拖欠撫養費,判他敗訴,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因此,大S另闢戰場,就200萬子女撫養費、500萬元違約金,再向法院聲請執行700萬,總共要討1450萬,並指名執行汪小菲先前提存的165萬擔保金,台北地院審理後裁准,提存所依執行命令,解交165萬給大S,但汪小菲不服聲明異議。台北地院認為,民事執行處既已核發執行命令,提存所就應受命令之拘束解交165萬,辦理強制執行程序,汪小菲提出異議即非有據,裁定駁回。
貨櫃船直撞碼頭釀毀損!高港公司還原當時情況 引水人下場曝光
總噸達7萬4651公噸的塞浦路斯籍貨櫃船「現代東京輪(HYUNDAITOKYO) 」昨日靠泊高雄港77號碼頭時,船頭卻是直接撞上碼頭,高雄港務公司將針對損失,向船公司提出賠償;至於負責引領貨櫃船入港的徐姓引水人卻有酒精反應,但引水人為顧問性質,非實際開船者,依照慣例碼頭設施損害要由船長船東負責和賠償,但這一撞,引水人最重可能會被收回執業證書。現代東京輪20日上午靠泊77號碼頭,該輪由領港引領進港,並有1艘6400匹馬力拖船在旁協助進港靠泊。港務公司表示,該船於8點52分進入二港口防波堤,續於通過二港口VTS信號台前方水域時,VTS信號台設置的「船舶操航智慧警示輔助系統」出現該輪航速警示訊息,也就是船速超過6節即觸發預警,VTS信號台管制員立即以無線電於1分鐘內連續4次呼叫警示領港該輪航速過快,未獲領港回應,該輪隨後撞上77號碼頭,造成該碼頭設施受損。這一撞造成碼頭多處損毀。(翻攝照片/高雄洪靖宜傳真)昨日事故發生後,高雄港務分公司除通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及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進行會勘,初步計有繫船柱基座、碼頭舖面伸縮縫、岸肩及岸壁冠牆等多處裂損。今日再派員檢查,發現該碼頭被撞擊處鋼板樁設施凹陷受損並有漏砂情形,要求肇事船方立即進行堵漏,另外,考量碼頭結構受損情形,要求碼頭承租業者韓新公司於碰損設施範圍不得進行裝卸作業,並應設置阻隔設施避免人車進入,以免二次事故發生。高雄港務分公司也表示,配合提供相關航行資料供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及航港局參證,並函請高雄港引水人辦事處於引領船舶時應保持適宜航速、並應全程守聽無線電及落實平移平靠原則,並已責成肇事船方簽具損壞賠償責任切結書,並要求船方提交相關擔保金作為受損設施修復擔保。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已管制「現代東京輪」出港並進行相關海事調查,不過據了解,該名徐姓引水人在船上時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69毫克,而南航中心及港警獲報後到場則是測得0.19毫克,但因為引水人出勤前並未強制規定酒測,且屬「顧問」,不是駕駛,依照慣例即便貨櫃輪造成碼頭受損,引水人不需負責,而是要由船長、船東負責及賠償。但會先根據《引水法》第38條進行處分,可對引水人記警告,2年內警告達3次者,收回執業證書3個月,若情節重大,則可報請交通部收回執業證書3個月至2年。
「騙扁小子」黃琪假冒國泰千金 狠削她2315萬
家族經營建設公司的劉姓女子指控,「騙扁小子」黃琪冒充國泰集團千金與她兒子交往,再以他曾擔任檢察官、有律師資格等名義,要幫她處理營建承攬契約糾紛,騙走2315萬多元,劉女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黃須全數返還劉女。可上訴。黃琪本名黃照岡,13年前以塔羅牌騙倒前總統陳水扁聲名大噪,近年因屢屢假冒富二代行騙,頻繁進出監獄,官司纏身。劉女說,黃照岡在2018年與她兒子結識,黃冒充為國泰集團蔡鎮宇之千金蔡佳玲與她兒子交往,她因而誤信黃男具有法律專業及因為國泰集團千金身分而擁有廣大人脈;黃向她佯稱可協助提供法律服務,虛報訴訟費用向她騙取法院的擔保金及費用等。劉女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黃返還,台北地院認為黃照岡收取3000萬元,實際支付系爭假扣押事件及訴訟費用為682萬8200元,須返還劉女2315萬2965元,可上訴。
疑婚內出軌?汪小菲「6度編輯」再發文嗆:原來你們2018年就搞一起了
女星大S與汪小菲10年婚姻去年劃下句點,近日因男方未執行離婚協議,遭法院強制執行,家務事再度浮上檯面,雙方多次隔空交戰,最後在汪小菲喊休戰、決定燒床墊下落幕。而汪小菲25日下午1點,又在微博發文疑似轉發別人傳來的訊息,內容也透露了擔保金額。隨後他又再發了一篇微博,內容寫道「原來你們2018年就搞一起了」,疑似是指大S婚內出軌。不過汪小菲發出的這篇文,短短不到30分鐘的時間,就編輯了6次,內容甚至還提到簽訂「補充協議」。許多人看了貼文後,仍對整件事情一頭霧水,看不懂貼文的意思,就網友充當翻譯,紛紛猜測貼文意思,「我給你們解釋一遍。意思就是簽了不讓他回臺北房子的協議。因為愧疚,所以都不在乎,讓簽就簽了。然後到今天才知道為什麼不讓他回去,是因為光頭他們早就打算入住進去。因為早就給他綠了。說到底就是沒玩過人家,被人家給算計了」、「我來翻譯一下,他們當初簽協議的時候,補充條款不讓汪回家臺北松勇路見孩子,(可能是寒暑假把孩子送回北京,讓在北京見),他現在才明白,光頭要住他家裡,所以不讓他在松勇路那個家見孩子。 汪說,如果是他出軌在先,以小s的性格,早跟他鬧了,原來大s和光頭2018年就在一起了,所以他覺得丟人」。汪小菲微博全文:我有能力掙就能照顧好這個家,但你能不能讓一個人萎縮玩藝兒(編按:應為影射「猥瑣的人」)給我出去。一周後你跟我簽了個補充協議讓我給錢不讓我回我買的松勇路那個家。我當時還奇怪呢,原來你們2018年就搞一起了,我不想會去,我都替我丟人。(圖/翻攝汪小菲微博)
張蘭直播「8酸哏」猛諷…汪小菲不忍發文「別再利用我們」 自爆:收到法院裁定了
女星大S與汪小菲10年婚姻去年劃下句點,近日因男方未執行離婚協議,遭法院強制執行,家務事再度浮上檯面,汪小菲隨後連番在微博開嗆,就連媽媽張蘭也在直播中開罵,雙方多次隔空交戰,最後在汪小菲喊休戰、決定燒床墊下落幕。而汪小菲25日下午1點,又在微博發文疑似轉發別人傳來的訊息,內容也透露了擔保金額。汪小菲25日下午1點在微博疑似轉發別人傳來的訊息,內容寫道「汪總午安,今天收到法院裁定,法院裁準同意您在提供擔保金162萬5千元後,就停止大S聲請的強制執行程序。請參裁定檔案。今天台灣台灣法院的裁決,是港幣啊,我也不想和他們扯了。」不過這篇文讓大家一頭霧水,直呼看不懂。(圖/翻攝汪小菲微博)汪小菲的媽媽張蘭在事情爆出後也加入戰局,不僅一邊直播賣貨,一邊開罵徐媽媽,儘管替兒子汪小菲發出10點聲明後,仍不停在直播中暗酸,繼續用「綠茶」、「滷蛋」、「兔頭(暗指:禿頭)」、「床墊」等用品諷刺,甚至還用眼線筆在手指上畫了戒指、手錶,疑似是在嘲諷大S和具俊曄兩人的結婚戒指是刺青,網友也整理出了她埋了8個酸哏,不少人覺得非常好笑,但也有人認為她的行為不妥。(圖/翻攝微博)對此,汪小菲稍早也發了微博,內容直指「請各位直播的人不要再利用我們吃人血饅頭了」,疑似是在暗諷媽媽張蘭的行為,雖然此篇文發出沒多久就秒刪,不過張蘭在文章發出後明顯收斂許多,表明之後不會再對相關事件做出回應,甚至還在直播時無奈表示「委屈,撐大了妳的格局,真的,格局都是委屈撐大的!」(圖/翻攝微博)
擔心母親遭拘提 子籌百萬繳清1600張稅費、罰單
屏東縣內埔鄉某家遊覽車業者,因疫情衝擊下影響生意,導致陸續積欠近1600件稅費、罰單。屏東執行分署至營業地現場訪查,並告知公司負責人若避不見面,可能會被拘提,公司實際負責人擔心掛名的母親遭逮,抱著籌措的百萬現金登門一次付清。屏東執行分署指出,位在內埔鄉某家交通公司,從2018年起陸續滯欠營業稅、勞健保費、勞退準備金及ETC通行費,案件數近1600件,雖部分清繳但卻無法完全清償,總計至今年5月止,共欠下逾110萬元。雖然該公司名下有6部大車,但已設定高額抵押、擔保金額逾千萬元且車齡超過15年,執行上難獲實質效益。屏東執行分署表示,義務人切勿對分署的各項通知置之不理,可到場提出合理說明後申請辦理分期。(圖/屏東執行分署提供)屏東執行分署書記官經過訪查,發現該公司登記負責人是1名60多歲婦人,但實際上由兒子經營管理。承辦人員多次至公司查訪並電話聯繫,告知若逾期未清償,除了車子可能遭查封拍賣,公司登記負責人也可能會被分署拘提。實際負責公司營運的兒子獲知後,未免母親及親友擔心,加上評估疫情即將好轉,為了避免母親被拘提或影響公司正常營運,籌措百萬元現金登門,將所積欠的款項一次付清,免除更大風波。屏東執行分署表示,義務人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後,分署皆同意分期申請,希望藉由寬緩的執行方式,能與企業共度難關,求得公義與關懷間的最大平衡。義務人如因疫情有經濟上困難無法一次繳納,切勿對分署的各項通知置之不理,可到場提出合理說明後申請辦理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