擄殺
」 長榮大學 梁育誌 屏東 馬來西亞 女大生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擋不住的恐怖追求者…半年內兩女遭噁男們殺害 終促成《跟騷法》
啃老男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勒殺鍾姓女大生,警方調查發現,梁男其實在該便道徘徊已久,他用步行的方式跟蹤女學生再伺機下手。相隔半年,屏東通訊行一名女員工遭假車禍擄殺,兇手也為長期跟蹤她的男子。憾事頻傳,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並在2022年6月1日實施。2014年,「台大宅神」張彥文不甘與前女友分手,多次闖入女方住處求和,最後埋伏在女友通勤路線上,狠砍對方47刀致死。隔年,《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出爐,卻在一讀後胎死腹中。2018年,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死纏爛打學妹5年,長期追求不成在校園內持刀追殺學妹砍3刀。這時,外界想起停擺已久的《跟騷法》法案,2019年,內政部被立法院積極要求針對跟騷案做調查,卻因屆期不連續導致中斷。張彥文和死者交往期間經常出遊,私下卻是恐怖情人。(圖/報系資料照)2020年9月,啃老男梁育誌徘徊在住家附近偏僻的台鐵便道上,企圖跟蹤女大生、找到時機撲倒性侵,但因女方劇烈掙扎又尖叫,讓他失手;一個月後,他又多次踩點,甚至練習了繩結,這次強虜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上車,性侵後棄屍,還在台南東山、高雄阿蓮及大崗山等地來回搜尋棄屍地點伴屍19個小時、繞路200公里,消息震驚台馬兩國。2021年4月,屏東男子黃東明對兩個月前遇到的通訊行店員、小他27歲的曾姓女店員一見鍾情,相遇後多次藉故邀約均遭拒,曾女不堪騷擾報警,警方的告誡讓黃男心生不滿,竟製造假車禍撞傷曾女,再將滿身傷昏迷的曾女擄至空屋綑綁4小時,任由她傷重而亡。在通訊行上班、長相甜美的曾姓女子不幸被變態黃男跟蹤騷擾,最後慘遭毒手遇害。(圖/翻攝臉書)短短半年內接連發生台南女大生擄殺案及屏東通訊行女店員案,終於讓立院加快腳步,讓《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據警政署統計,《跟騷法》實施1年以來,共受理2724件跟蹤騷擾案件,逾8成以上案件在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後,行為人就未再有騷擾行為,的確發揮約束成效。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者僅26件;另涉及人身安全案件,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者計53件,法院裁定羈押計24件。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啃老男連線上遊戲都沒成就 踩點3次隨機勒殺長榮女大生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鍾女前隻身來台就讀大學,2020年10月28日晚間卻遭梁育誌擄走殺害,此案最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並在隔年實施。據本刊調查,外表斯文的梁男退伍後不但在家啃老、多次偷內褲失風遭逮;就連線上遊戲都沒成就,還在論壇上求人帶領,種種挫折下,竟決定要性侵,且三度埋伏現場。年僅28歲的梁育誌如何變成殺人魔?據CTWANT調查,梁男在3兄弟中排行老二,家族世居阿蓮,與犯案的長榮大學僅有10分鐘車程,梁的阿嬤在自宅開「柑仔店」,梁父在屋前開機車行,梁母則幫菜販送菜。梁男在小學和國中均就讀當地學校,由於不喜讀書,在校成績差強人意,校方聽聞梁男犯下駭人聽聞的殺人案,直說:「不記得這個學生,對他沒什麼印象」。梁育誌18歲高職畢業後隨即入伍,退伍後宅在家打電玩,但遊戲成績不佳,曾在論壇上求加入公會、幫忙升級;閒來無事時竟起色心,在2012年8月、9月、10月及隔年6月偷竊住家附近的女性內褲,2013年9月,梁男潛入民宅行竊失風遭逮,梁落網後,才坦承另犯5起偷內褲案,共被判拘役290天,梁父付出約29萬罰金,換回兒子自由身。梁男後來曾在螺絲工廠工作、加油站打工,得空載親友叔伯看病,賺百元微薄車資,偶而也會幫忙住家旁廟會活動。搭梁嫌車看病的鄰居也向本刊透露,梁嫌比同年齡小孩孤僻,搭車路上,鮮少和他交談,「想都沒想到,這孩子會做出喪盡天良的事」!2020年9月,梁育誌開始在長榮大學附近的台鐵便道上徘徊,欲伺機性侵女大生。9月30日,梁男第一次下手,從後方環抱住一名女大生並摀住對方口鼻,但因女方劇烈掙扎又尖叫,讓他嚇得立刻跑回車上,該名女大生除在Dcard上發文提醒同校學生注意,也在校方陪同下去報警,但並未獲警方重視。一個月後,梁育誌先花了幾天的時間在昏暗的台鐵便道上「踩點」,最後利用麻繩勒頸,隨機擄殺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性侵後棄屍,還在台南東山、高雄阿蓮及大崗山等地來回搜尋棄屍地點伴屍19個小時、繞路200公里。 遇害的鍾姓女大生父母趕赴高雄市立殯儀館見愛女最後一面,鍾母崩潰痛哭,一度倒在丈夫懷裡無法行走。(圖/宋岱融攝)鍾女父母抵台後,為見愛女最後一面,從桃園直奔高雄市殯儀館,鍾女母親痛失愛女,傷心欲絕,數度哭倒癱軟,緊抓丈夫的手臂支撐,令人鼻酸。本打算來台參加愛女畢業典禮的鍾女父母,卻換來愛女冤死異鄉噩耗,鍾母心痛:「希望凶嫌被判絞刑,一命償一命」;鍾父也沉痛指,來台辦完愛女後事,將永不再來台灣傷心地。台南市長黃偉哲10月31日還曾對外指該處僅2盞路燈不亮,呼籲大家尊重事實,遭網友痛批推卸責任,醞釀罷免,黃偉哲挨轟被迫二度對外道歉,還強調「會親自檢查(路燈是否有亮)」。長榮大學也因狀況外,被害鍾女母親越洋斥責校方不負責任,學校學務長杜嘉玲與校安中心主任簡德賢也請辭以示負責。沒想到,相隔半年,2021年4月,屏東通訊行一名女員工遭假車禍擄殺,兇手也為長期跟蹤她的男子。憾事頻傳,終於讓《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都黑金與治安調查出爐 台南大幅度領先遭諷「腐城」
台南市8日清晨發生槍擊案,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在自家門前遭槍擊身亡,此案也讓黑金、治安問題再度浮上檯面,台南市長黃偉哲日前駁斥「牽扯政治利益」的說法。TPOC台灣議題研究中心透過QuickseeK快析輿情資料庫,蒐集現任六都市長自2022年就任至今,結果顯示,台南市以超過23萬則總聲量超越其他五都。根據TPOC調查顯示,在「黑金」與「治安」等面向的網路討論聲量,結果顯示,台南市以超過23萬則總聲量,其次依序是高雄市10.2萬則、新北市9.3萬則、台中市9萬則、桃園市7.9萬則、台北市7.7萬則。除了重大刑案的新聞資訊外,黑金是否與光電利益掛勾,也頗受網友們關注。TPOC表示,台南市與黑金和治安的相關網路討論聲量「輾壓」其餘縣市,在六都的總聲量中佔了超過3成聲量,且其討論聲量超過了第二名1倍有餘,台南市可說是已在網友心中留下與黑金與治安問題高度掛鉤的印象。TPOC指出,台南市治安表現被評為「千瘡百孔」,分析黃偉哲自2018年第一屆市長任期以來的表現,結果發現,在他這幾年來聲量前10高時間點中,與黑金、治安有關的議題竟就佔了4項。例如2020年台南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遭人擄殺棄屍,黃偉哲視察時,原本不亮的路燈「亮起來了」,被學生質疑「案發後燈亮了,是用一條生命換來的」,單日聲量衝破1.7萬則;或如藍營質疑治安會報1年沒開,台南市迎來治安黑暗期,也創造超過萬則討論度。其餘包括學甲爐渣案、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控黃偉哲向靈骨塔業者索賄、台南議長選舉恐嚇案等在內,也都讓黃偉哲單日聲量飆高。TPOC表示,黃偉哲自從2018年就任台南市長以來,讓他單日聲量飆高的原因往往與黑金與治安問題有關,種種數據均顯示,在民眾心中,台南在黃偉哲執政之下,其治安問題早就「拉警報」,無怪乎原本擁有歷史底蘊的「台南府城」近年屢屢被譏笑為「台南腐城」。TPOC續指,總統賴清德以清廉勤政、公開透明、積極打擊黑金的形象自居台南作為賴清德的政治發跡地、大本營,倘若不解決民眾極度憂慮的治安問題,恐將衝擊到他自己的執政根基,遑論留下任何「污點」。
馬籍女大生遭勒死 補償金額出爐
發生於去年10月震驚社會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認為蔡女父母原期待女兒學成返學共享天倫,女兒卻慘遭勒殺,造成蔡女父母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本案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至於凶手陳柏諺迄今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加工自殺,他上月向法官聲請交保,或以每周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換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外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但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嫌殺人罪嫌重大,且對於案情供述反覆、避重就輕,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天(9月1日)起延押2月,這是陳嫌在一審審理期間第4度遭延押。士檢起訴指出,陳嫌去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反悔想拿回這筆錢,當日上午10時來到蔡女住處,要求蔡女還錢遭拒,陳嫌萌生殺意,勒死蔡女。陳嫌殺人後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陳嫌父母報警送醫,陳嫌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警方在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屍體,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院合議庭8月22日訊問陳嫌,認定陳嫌涉殺人罪嫌重大,且陳嫌指稱案發後即回到其住處欲輕生,確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情形,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為蔡女確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本案是第3起馬來西亞籍女子在台慘遭殺害的命案,前2案均發生於2020年,分別是鍾姓女大生遭擄殺命案、鄧姓女子慘遭鄰居勒死分屍6塊成「人彘」案,2021年橋頭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分別依《犯保法》舊法,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但因2案凶手梁育誌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導致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因此這2筆共逾 360萬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均由「全民埋單」。
擄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死刑撤銷」發回更審 母痛哭:為何不給我公道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份在學校附近,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震驚社會。刑事部分,梁育誌一、二審都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相當不能接受。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一、二審梁育誌皆被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接受《TVBS新聞台》訪問時淚訴,「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們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突然間這麼倉促的被撤銷了,到底是不是你們司法是有黑箱作業。9月30日那個第一女,被他強制性侵未遂,已經判決定了,是我知道我女兒很倒楣,可是如果不是我女兒,也會有其他的女孩子受害,法官怎麼可以說,那個兇嫌他沒有計畫性殺人犯案。」女大生媽媽直言,如果這些報告不能用,那為何要浪費公帑去做鑑定,「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已經很倒楣死了,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公道。」
擄殺長榮女大生 兇嫌梁育誌判賠死者雙親594萬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份在學校附近,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震驚社會。刑事部分,梁育誌二審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至於民事部分,鍾姓女大生父母求償2000萬元,橋頭地院今(15日)判決結果出爐,判梁育誌應賠償594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回顧案情,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案經審理,刑事部分,一、二審法官皆判處梁育誌死刑。至於民事部分,橋頭地院今(15日)判決結果出爐,判梁育誌應賠償女大生父親334萬元516元、女大生母親2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黃東明擄殺通訊行女店長一審判無期 屏檢上訴二審仍逃死
屏東男子黃東明在2021年4月時,因為迷戀上29歲的曾姓通訊行店長,不顧對方已婚身分瘋狂追求,遭曾女拒絕,他由愛生恨竟然涉嫌製造假車禍擄人殺害,屏東地院去年8月判處無期徒刑,檢方指控黃手段兇殘,上訴要求改判死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出爐,指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4日,被告黃東明前往屏東市某通訊行,辦理行動電話繳費等業務,對曾姓女店產生愛慕之意,多次續約門號、手機設定為由接近曾女及邀約被婉拒,曾女因遭受騷擾向警方報案,卻引發黃男不滿。同年4月2日,黃男先向不知情友人商借轎車,並在曾女上班的通訊行守候,等到她下班後開車尾隨,行經萬丹1號橋時,從後追撞製造假車禍,第一時間黃不顧曾女頭部重創昏迷,竟將人擄走關押在一處閒置民宅,最後逃離現場,曾女4個小時後傷重死亡。屏東地院調查,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逾25年始得假釋,現年56歲的黃東明屆時年逾8旬,再犯危險性明顯降低,尚無剝奪其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屏檢則不服上訴,指出曾女遭黃男開車從後猛撞,導致身上多處骨折及撕裂傷,隨後又遭拘禁於空屋中斷絕生機,生命在極度痛苦中流逝,黃男把人命視為草芥,犯後毫無悔悟,泯滅人性,因此要求改判死刑。高雄高分院24日上午視訊宣判,黃東明因病住院,並未在螢幕前現身,法官依法照常宣讀主文上訴駁回,仍未定讞。
刑事實驗室1/「美女店長擄殺、旅館女屍」兇嫌狡猾 鑑識人員搶時效破案
近年犯案手法及型態日新月異,為提升鑑識量能,讓警方能在最快時間內掌握犯罪跡證,循線將歹徒繩之以法,屏東縣警察局投入千萬元經費,從去年開始在東港、里港、內埔、潮州、枋寮以及最南端的恆春分局設置「刑事實驗室」,讓鑑識人員在刑案現場採樣後,能夠就近、最速進行分析省去送件檢驗的舟車往返時間,日前發生在屏東、震驚全國的「美女通訊行店長遭擄殺案」及「旅館遭勒殺女屍案」均因鑑識迅速而鎖嫌犯破案,也是促成「刑事實驗室」加速設立的重大契機。以往發生在屏東縣的刑案,鑑識工作都得交到屏東市的屏東警察局本部去進行,由於屏東縣轄區南北狹長,光是海岸線就有136公里,光是資料往返就得耗費2、3個小時,而現在屏東縣各分局廣設刑事實驗室並配置鑑識人員,除少數如DNA等高階鑑定仍須送往刑事局化驗,其餘刑案的立即鑑識均可在地完成,加速了辦案的效率,這也是目前全國各縣市警局中的創舉。2021年4月,民風純樸的屏東市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假車禍、真擄殺甜美人妻」案件,當時55歲的黃東明迷戀29歲的曾姓通訊行店長,不顧對方已婚身分,屢次以續約門號、手機設定等理由藉機接近曾女並瘋狂追求,還對她毛手毛腳,女方多次拒絕,並向警方提告求助,沒想到黃男竟由愛生恨,痛下殺手。去年屏東市發生「假車禍、真擄殺甜美人妻店長」案件,鑑識人員在死者身上採集多處跡證,讓凶嫌黃東明的惡行一一還原,無所遁形。(圖/翻攝照片)黃男計畫多時,先向不知情友人商借轎車,並在曾女上班的通訊行守候,等到她下班後開車尾隨,行經萬丹1號橋時,從後追撞製造假車禍,第一時間黃不是將曾女送醫,竟然將人擄走關押在一處閒置民宅,還做出猥褻行為,最後逃離現場,任由曾女香消玉殞,惡行重大,屏東地院今年8月一審依殺人等罪宣判無期徒刑,家屬則打算上訴。這次事件與前一年發生的台南長榮女大生命案,2條人命催生了《跟蹤騷擾防治法》,去年11月立院三讀通過後,今年6月開始施行,讓民眾與警方在面對相關事件,都有相關法律可依循;而通訊行命案發生地的屏東,縣警局從去年起在東港分局成立南部首間「刑事實驗室」,日前也在其他5個分局同步設置,搭配鑑識中心派駐各分局的鑑識人員,希望在刑案發生的第一時間,就能透過跡證還原案情,提升檢警的辦案效率,將歹徒繩之於法。「對於鑑識人員來說,抓到犯嫌只是開始。」屏東縣警局鑑識科長許清桂說,以黃東明犯下的這起案件為例,他犯案前應經過縝密計畫,到案後還一度誤導警方辦案,加上偵訊時供詞反覆,相當狡猾,甚至辯解他因想救對方,才會開車載人離開現場,而曾女在被警方發現時雖然衣著完整,鑑識人員仍從死者身上的蛛絲馬跡找到線索,包括遭綑綁的方式、嘴唇上殘留的DNA等,都指向黃對曾女有非分之想,不僅殺人、還有強制猥褻的變態行徑,也就是靠著這些證據,才能讓檢方辦案、法官判刑有所本,讓犯嫌難逃法網。今年9月發生的旅社殺人案,邱姓犯嫌勒死女友後展開環島大逃亡,沒想到其中一枚關鍵指紋竟是在犯嫌車上的寶特瓶取得。(圖/翻攝照片)今年9月,一名46歲的林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在屏東火車站前的一處平價旅館,警方調查與她同時入住的70歲邱姓男友涉有重嫌,他供稱因為財務糾紛失手殺人,犯案後騎著女子機車逃亡,先到屏東火車站將機車及手機丟棄,又搭計程車到高雄鳳山火車站,再搭火車先逃往台東,隨後一路繞過整個北台灣到台中過夜,南返高雄又回到台中,逃亡3天跑了超過1300公里的里程。林女被發現時頸部有勒痕,嘴巴、鼻子都被膠帶貼住,鑑識人員仔細採證,再與外勤員警調閱監視器比對,確定邱男涉有重嫌,且邱男在案發前騎乘腳踏車來與林女見面,鑑識人員在腳踏車上的一個寶特瓶採集到邱男的指紋,也讓警方全力鎖定追緝,成為破案的關鍵之一,讓「環島大逃亡」的邱男束手就擒。許清桂指出,現今講求科學辦案,透過長時間專業人才的培訓、各類新式設備、數位科技的導入,已經大幅提升鑑識及分析證物能力,若能透過網路整合及設置據點來克服距離上的限制,在偵破各項案件,彙整各單位資料上,更能事半功倍,隨著刑事實驗室的廣設,配合派駐各分局的鑑識人力,就算是位於國境之南的屏東,不論是各類刑案或毒品取締,甚至是高齡人口的照護,都能派上用場。
馬國女大生擄殺案遭警方「吃案」 前歸仁分局長楊慶裕提上訴判決出爐
前年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台南遭擄走性侵殺害,案發前,曾有女大生報案表示險遭押走,質疑警方「吃案」,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一審將時任歸仁分局分局長楊慶裕判決降2級改敘,楊不服提上訴,遭二審駁回確定。楊提上訴主張,就算認定他面對媒體時,發言之內容不盡完備,但實際上對於案件本身並無影響,他非故意為之,事後已調查釐清並多次加以澄清,也事後已補正疏失,並坦然接受行政懲處,避免負面效應擴大,積極維護機關之形象。楊說,觀諸政府各級主官接受媒體採訪者,如發言內容遭受到質疑,事後立即調查釐清並為澄清者,並無遭受懲戒處罰之案例,唯獨他因本案遭移送懲戒法院,且他遭一審判處之懲戒處分甚重,並有一案多罰之情形,已超越責懲輕重之比例原則。楊說,一審判決不論功績辛勞,只論疏失責任,違反衡平原則及比例原則,傷害勇於任事公務人員之士氣;一審判決對他重複究責嚴懲,違背同一事實不再理原則,失去懲戒之合理性暨適當性原則,本案實應重新調查審理,以還他司法正義。但懲戒法院二審認為,一審依憑本案卷附全部證據資料,並審酌楊男對媒體發言時未切實查證,復未進一步查證,即主導對外發布新聞稿,嚴重損及民眾對警察機關之信賴,懲戒處分並未逾越法律所規定之範圍,亦無濫用其權限而違反比例原則,判決駁回楊的上訴。監院彈劾移送指出,員警未依規定受理報案,而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未製作筆錄,亦未記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而未留存任何女子報案紀錄,核有匿報之重大違失,警方未將該女報案過程如實呈報,致使歸仁分局新聞參考資料登載錯誤資訊。楊慶裕對於大潭派出所員警辦案違失,未盡監督責任,復未經詳細查證,2020年10月30日受訪時率予向媒體傳遞女子未曾報案之不實資訊,導完成歸仁分局新聞參考資料上不實之登載,有重大違失。
馬國女大生在台遭殺害 大馬網友怒批「治安差」被他嗆:比馬國好100倍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在台遭到男友的殺害,陳屍租屋處震驚社會,也讓馬國女子在台身亡案件又多一件,馬來西亞民眾也對此關注,就有馬國網友認為「台灣治安怎麼了?」,而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台灣治安非常好,比馬國好一百倍」。高大成法醫認為台灣治安比馬國好很多。(圖/翻攝自當事人IG、警方提供)24歲來台就讀銘傳大學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租屋處遭殺害,回顧近年就有3名大馬女子在台遇害身亡,分別是2020年1月一名25歲的鄧姓女華僑,慘遭殺害肢解棄屍;同年10月間長榮大學24歲鍾姓女大生於回家路上遭擄殺,加上這次的銘傳女大生命案,也讓馬來西亞網友關注,痛批「台灣治安怎麼了?」。對此知名法醫高大成就表示,馬來西亞網友抨擊台灣治安不好,他認為「錯了啦!台灣治安非常好,比馬國好一百倍,是你們自己不了解台灣人的習性、習慣,遇到壞人,之前也有台灣女性到日本自由行,遭日本人殺害,難道就要質疑日本都壞人?日本治安不好?」。高大成法醫認為台灣治安依舊是亞洲第二。(圖/翻攝自高大成臉書)高大成認為,「這是機會的問題,你沒有好好去解決周圍的環境,沒有看清楚就做些有的沒的,在國外還沒有潔身自愛就會很麻煩,不然其他人怎麼都沒遇到?」、「台灣治安以前比日本還好,現在雖然有差一點,在亞洲國家還是屬於第二名」,反駁大馬網友認為台灣治安出狀況。
殘忍擄殺甜美人妻 兇嫌黃東明遭判無期逃死
56歲男子黃東明,為了追求在屏東市通訊行上班的甜美人妻,不惜多次跟蹤騷擾,失敗遭拒後竟憤而在屏東縣萬丹鄉製造假車禍,將人妻撞傷後擄走,棄置在一處空屋內,趁機猥褻曾姓被害女子。隨後曾女被發現時已氣絕身亡死在空屋內。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嫌犯黃東明,檢方依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今天上午宣判,黃東明處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曾女被害此案發生後,也促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頒布實施,在周春米等立委大力促成下,行政院在曾女告別式前兩天,提出草案版本,該法也在2021年11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月1日總統蔡英文簽署,並在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曾女被害此案發生後,也促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頒布實施,該法在2021年11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月1日總統蔡英文簽署,並在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圖/報系資料照)檢警調查,56歲黃東明愛慕在屏東市某家通訊行上班的29歲曾姓女店長,從2021年2月間,開始多次假藉各種理由接近對方,已婚的曾女感到畏懼向警方報案求助。黃嫌遭拒後心生不滿,去年4月2日向朋友借來白色轎車,4月8日晚間10時許,尾隨騎車下班的曾女。曾女行經萬丹鄉時,黃嫌見四下無人猛踩油門衝撞,導致曾女頭部等處重創昏迷,黃嫌將曾女搬運上車後,載到屏東市某間空屋內,趁機猥褻曾姓被害女子,直到曾女氣絕身亡,讓家屬悲痛萬分。警方循線逮捕黃男,屏東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檢察官痛斥凶嫌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至極,建請法院依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從重處刑。判決指出,合議庭認被告所犯殺人罪部分,倘僅處以10至15年有期徒刑尚屬過輕。另考量被告已56歲,而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逾25年,始得假釋,如判處被告無期徒刑,足使被告與社會長期隔離至其年逾8旬,縱經假釋出監,再犯危險性已顯著降低,尚無剝奪其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以量處無期徒刑為適當。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東明犯強制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又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合併執行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
假車禍擄殺甜美人妻 黃東明遭判無期徒刑
去年4月屏東發生一起駭人的「假車禍、真擄殺甜美人妻」命案,55歲黃東明追求29歲曾姓人妻不成,竟將她綑綁空屋內斷其求助機會,還親吻她後任其死亡,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25日依妨害自由、殺人等罪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據悉,黃男偵訊時避重就輕、說詞反覆,還聲稱有躁鬱症須吃藥,甚至裝傻、故意繞路唬弄,對此,曾女家屬相當擔心黃會以「患有精神疾病」躲避刑責。檢方認為,黃姓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至極,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示懲儆。黃東明因愛慕某通訊行曾姓女店長,竟不顧曾已婚身分,多次藉口門號續約、設定帳戶等理由,接近、騷擾曾女,對此,曾女不但次次拒絕還向警方提告追訴,不料黃因此由愛生恨。去年4月2日,黃向不知情的友人借用小客車後,8日22時35分許,開車前往曾女上班的門市,等到曾女下班要騎車回家時,便一路尾隨,而跟到萬丹鄉1號橋時,黃突然開車撞曾女,導致曾女人車倒地、頭部膝部都受外傷並陷入昏迷。黃見狀後,趕緊將曾女擄上小客車後座,並載往屏東市區某空屋處,隨後將曾女綑綁在屋內,完全斷絕她向外求助的機會,且還趁機親吻曾女的嘴唇後,任其死去。
馬國女大生擄殺案兇嫌雖判死 陳以信籲高鐵特區沙崙派出所仍應速成立
前年馬來西亞女大學生在歸仁被擄殺案,橋頭地方法院雖判處兇嫌死刑,但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指出,馬國女大生命案的制度成因與台南市警力不族有關,他之前曾透過質詢要求增設高鐵特區沙崙派出所,行政院與內政部都同意,機關用地高鐵特區內也有,但市府一年來卻遲無下文。陳以信強調,台南市警民比例比高雄市、嘉義縣低太多,呼籲台南市政府提高警政預算、增加警察員額,才能確保台南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梁姓凶嫌涉殺害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案,橋頭地院18日認為梁嫌預謀且有計劃犯罪、犯罪手段殘忍、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社會危害程度大5大理由作為判死刑依據,全案可上訴。對此,陳以信表示,女大生被擄殺案,法院判決兇嫌梁男死刑,社會感到正義獲得伸張、家屬得到安慰。但回顧整件事背後仍有結構因素待解決,尤其當地警力嚴重不足是重要成因。陳以信說,兇嫌在犯案一個月前曾在現場擄人未遂,陳姓女大生及房東女兒曾向大潭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未依規定完成受理報案程序,後續也未有更積極偵查作為及具體防範措施,顯然警方防範犯罪不力。事發後歸仁分局長雖立遭撤換,市警局長詹永茂自請處分數月後也下台。但不幸事件的背後,恐仍有警力不足的負面制度誘因。他說,早年大潭派出所實編十位警員,當時沙崙地區戶籍人口僅七千餘人,但近年沙崙早已發展為新科技與教育重鎮,周邊各大研究機構、商場園區、高級住宅林立,已成為每日數萬流動人口的密集區域,大潭派出所警力編制早就不符所需,當地警力長期不足的結果,員警吃案或巡邏懈怠機會自然大增,馬來西亞女大生命案,可說是一樁制度殺人的惡例。陳以信指出,他數度向行政院與內政部提出質詢,呼籲政府重視當地警力不足問題,要求新設高鐵特區沙崙派出所,增加警察確保當地治安,獲院長與部長允肯。他也協調交通部找到高鐵特區一塊機關用地,在去年上半年就已劃歸台南市政府,只要市府撥出經費就可開始興建執行。台南市議員王家貞也曾為此事提市政質詢,質疑台南市府111年度為何並未編此預算?明確要求市府112年度一定要編列。陳以信批評,台南市政府雖表示尊重司法判死,但無法原諒歹徒的暴行,但聽在民眾耳中,如果市府無法看到此事背後制度成因,了解當地新設派出所的重要需求,其實都還是風涼話,他也立即建議,台南市政府必須即刻撥出市政預算興辦派出所,而不是出張嘴而已。陳以信強調,台南警力不足不是局部問題,而是全面問題,尤其落後鄰近高雄市與嘉義縣。根據最新110年警政統計計算,每十萬人口的警民比,台南市僅233位員警,遠輸高雄市266位員警與嘉義縣274位,數據說明台南警力相對薄弱,治安漏洞變成犯罪天堂,也凸顯台南市府必須拿出魄力大幅增加警政預算,至少要大幅增加台南警民比,與高雄市與嘉義縣相當,才有可能明顯改善台南治安,確保台南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擄殺馬國女大生遭判死!變態嫌寫悔過書 受害家屬拒收:盼早日執行死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殘忍殺害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引起社會震驚,今日一審判決出爐,梁育誌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結果,馬國受害女學生父親回應「希望殺女之仇早日得報,以慰女兒在天之靈」。事實上,兇手梁育誌在獄中曾寫悔過書,透過駐外單位轉交到女大生家屬手中,不過沒被接受。這起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底,梁育誌開車擄走馬國24歲鍾姓女大生,用繩索勒頸並性侵鍾女致死,最後還將鍾女的遺體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2020年橋頭地檢署偵查,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根據了解,梁育誌首次庭訊時雖承認性侵鍾女,但否認殺人,稱是不小心害鍾女喪命。不過梁父則告訴媒體,梁男在關押期間曾寫信回家,說可以「以命償命」,只求不要被押解到國外受審。如今一審宣判結果出爐,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傳訊詢問受害女大生家屬意見,鍾父首先表示「一審結果如我所願」,但也稱由於判刑還沒有執行,因此他認為現在下定論還太早,只希望司法能夠還家人公道,希望殺女之仇能夠早日得報。殘忍殺害馬國女大生的梁育誌今日一審遭盼死刑。(本報資料照片)事實上,「ETtoday」報導,在關押期間梁嫌曾寫下悔過信,並請高雄市府轉交法院,再由外交部送到鍾家於馬來西亞住處,不過據悉信件內並未提及如何補償,也有人懷疑信件並非梁嫌親筆寫下,最終未被鍾家接受。另根據《蘋果新聞》報導,在梁育誌犯下如此駭人驚聞的姦殺案後,檢審便開始對他進行各式評估、分析,發現梁嫌家庭和樂,也無負債,會成為專偷女用內褲的竊賊、姦殺案兇手,可能源自於自身的特殊戀物傾向、墮落懶散個性。評估報告指出,梁育誌家中除了父母,他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家中互動和諧,父母經常關心他,甚至對他疼愛有加,在他買車卻又繳不出車貸時,母親將車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替他繳貸款;在他國中偷看女同學上廁所、偷看色情小說被記過時,父親私下告誡他,顧及他的顏面沒讓兄弟知道,就連他當女用內褲大盜被逮時,父母也幫他繳掉罰金。梁育誌由偷內褲竊賊變成性侵殺人魔,勒斃女大生性侵的手法令人髮指。(圖/翻攝臉書)即使生長於健全家庭,梁育誌卻相當懶散,自2020年因為曠職被雇主辭退後,就不再工作,寧願花時間流連於案發高架橋下便道,甚至連夜在該處逗留到天亮。而梁育誌似乎從小就對性相當感興趣,除了曾偷看女同學上廁所,大學輟學後也在2012、13年,犯下多起竊盜女性內褲案。報告指出,梁育誌鑄下大錯的主要原因,恐怕與其戀物傾向有關,他不僅會收集女性內衣褲,還會用來欣賞、自慰,在他犯下性侵案被逮後,背包也被警方搜出6件女性內衣褲;報告認為他對刑罰的反應力薄弱、性格怪異,再加上經過評鑑後,他的再犯率為高危險度,15年後再犯性犯罪機率高達52%,合議庭據此認為,其人格特質早已定型,難以期待透過獄中輔導教育改變,因而判處他死刑。
女大生遭擄殺…凶嫌一審判死 長榮大學說話了
前年發生震驚社會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擄殺案,凶嫌梁育誌今天一審宣判死刑,校方接受家屬委託,聘任律師協助家屬進行訴訟,校方今天表示,後續相關法律問題一律委由律師說明,但重申堅決抵制暴力的決心。 長榮大學表達堅決抵制暴力的立場。(圖/中國時報曹婷婷)前年10月28日,梁嫌深夜到長榮大學旁的台鐵沙崙支線橋下,強行擄走正要走路返回租屋處的鍾姓女大生性侵殺害,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發生後,引發輿論高度關切,當初,不少長榮大學的學生聚焦討論校園周邊路燈不亮、校安機制待改善等議題,學校也已將校園周邊路燈全面改善為LED燈,並升級為智能路燈,確保每位學生有安全的路回家。此外,長榮大學校園內也設置超過1300支監視系統,24小時監控,校方並與台南市政府、歸仁區公所、歸仁警分局緊密合作,與警方、社區共組夜間巡守隊,每天下午4點到凌晨2點展開巡邏,守護師生與社區居民的生活安全。
擄殺長榮大學女大生 兇嫌一審判死刑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24歲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晚間在學校附近,遭到28歲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棄屍山區,消息一出震驚台、馬兩國。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強制性交殺人等3罪起訴梁育誌。橋頭地院今(18日)一審判決出爐,判梁育誌死刑。回顧案情,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檢方認為,梁育誌為滿足私慾,隨機挑選落單女子性侵未遂後,在之後變本加厲性侵殺害鍾姓女大生,再以令人髮指的凌虐手段,任意剝奪女大生的性命,無視對方哭喊求饒,且過程中未曾主動對被害人家屬道歉,只關心是否會被引渡到馬來西亞或是關於刑責問題,顯見毫無悲憫同理之心。另梁育誌自國中起就有前科,此次再度犯下性侵未遂、性侵殺人等罪,惡性一次比一次還過分,實難認有再行矯正的可能;考量梁育誌經鑑定後有性侵再犯的高風險,綜合以上可知他無憐憫同理之心,只關心自身權益,無矯正教化可能,建請法院判梁育誌死刑。橋頭地院今(18日)一審判決出爐,以本案預謀且有計畫犯罪,並非臨時起意、犯罪手段殘忍、犯後未見悔意、再犯機率高以及社會危害程度大等理由,判梁育誌死刑。
擄殺馬國女大生案將宣判 兇嫌不認殺人但願意「以命償命」
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殘忍殺害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橋頭地方法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今年1月17日剛剛言詞辯論終結,梁男堅稱只是不小心害死女大生,梁父則稱兒子同意「以命償命」。法官將於3月18日上午10時於橋頭地院刑事大法庭公開宣判。梁育誌在2020年十月底開車擄走鍾姓女大生,他用繩索勒頸並性侵鍾女致死,最後還將鍾女的遺體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2020年橋頭地檢署偵查,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由於此案涉及性侵,因此審理期間全程不公開。據了解,梁育誌首次庭訊時雖然承認性侵鍾女,但他否認殺人,是不小心殺害鍾女。檢方則轉達被害家屬要求將梁男判決死刑的訴求。梁父曾告訴媒體,梁男在被關押期間曾經寫信回家,說要「以命償命」。
超狂!警界奧斯卡頒獎 新北奪4團體大獎拿下大滿貫
素有「警界奧斯卡」稱號的「國家警光獎」,今(22)日下午3時許,於警政署盛大登場,新北市警局歷年都拿下佳績,而今年不管是治安、疫情、科技執法上,優異表現更是一口氣拿下4項團體大獎,堪稱大滿貫。新北市警局在偵查犯罪類、預防犯罪類、改善交通類、綜合規劃類,等4項大獎奪得第一,「偵查犯罪類」新北市警局破獲史上最大宗的海洛因毒品走私案,同時發生在新北轄內的永和分屍案、槍擊案等社會矚目案件,都迅速偵破,而在槍械、詐欺及組織犯罪等查緝方面也表現亮眼。而「預防犯罪類」,有鑑於台南發生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擄殺案,新北市警局防微杜漸,加強維護校園師生安全,警察局結合市府相關局處、社區及學校等網絡資源,針對校內、校園周邊及社區治安等層面,全國首創規劃「三層校園安全防護網」。今年新北市警局囊括多項團體大獎,警局長黃宗仁上台發表得獎感言。(圖/翻攝畫面)在「改善交通類」部分,新北市警局以「科技城市、順暢新北」為願景,藉由雲端AI智慧影像分析,首創輪動式熱點科技執法,運用無人機制高掌握全般交通狀況,改善交通結點,解決汐止長期壅塞問題,同時更推動「整合資源,建立平台」、「大數據分析,科技執法」、「擴大宣導,深植安全觀念」等工作,提供市民優良的用路環境。至於「綜合規劃類」,在疫情肆虐期間,確診個案流動雙北,新北市警局投入千名,由各分局投入警力,針對轄區內人口進行確診疫調,以重大刑案模式,追蹤每位確診者足跡,在疫情防治上成效斐然。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表示,「今天來領這個獎,不是為自己而領,而是代表整個新北市8000警察弟兄們,有他們的努力付出,才能成就整個新北市警局的榮耀,他們用生命去保護生命,才是維護新北市治安最大的無名英雄。」新北市警局長黃宗仁受訪表示,代表整個新北市8000警察弟兄們領獎,他與有榮焉。(圖/陳昭文攝)
愛女慘被擄殺…心碎勇母化身百變特務 滲透暴力集團逮10惡徒
女兒遭到暴力集團綁架虐殺,警方卻無所作為,經歷撕心裂肺的痛苦後,墨西哥一名母親米里亞姆(Miriam Rodríguez),蛻變成「特務」,靠著一把手槍和偽造的身分證,扮演多個身分滲透進歹徒生活圈,靠一己之力將殺女仇人繩之以法。電影情節真實上演!根據《每日紀事報》(Daily Record)等外媒報導,米里亞姆居住於墨西哥塔毛利帕斯州(Tamaulipas)是一名充滿傳奇的母親,2012年時她20歲的女兒遭到綁架失蹤,報警後墨西哥當局卻毫無作為,讓她心碎又憤怒,最終靠著自己努力追查,她才終於找到女兒遺體,並且發現涉案的是在當地惡名昭彰的暴力集團「洛斯哲塔斯」(Los Zetas)成員。心碎的她決定化悲憤為力量,發誓絕對要讓10名涉案的暴力集團成員付出代價;自2014年開始,她靠著1把手槍、假身分證,並且扮演如醫護、選舉官員等多種身分,徹底調查兇手背景,甚至滲透到兇手的家庭中,試圖取得兇手的祖父母、兄弟姊妹信任,以獲得他們的詳細資訊。報導指出,無論是多小的細節,米里亞姆都會將其用隨身筆電加以整理,以便進行徹底調查,最終她也成功找到10名兇手;曾經有一次,她花了1年的時間,追蹤到一名在邊境賣鮮花的暴力集團成員,然而當她找到這名罪犯時,卻不小心沒沉住氣,在與對方眼神交會後暴露身分,歹徒馬上轉身就跑,當年已經56歲的米里亞姆立即追上去,最後將對方撞到欄杆上,接著拔槍抵在歹徒身上,說「如果你亂動,我就開槍打死你」。米里亞姆總共花了3年,最終於2017年將10名歹徒送進監獄,不料她也因此迎來生命終結。一名歹徒在入獄幾週後竟越獄成功,並在5月10日闖入米里亞姆家中,狠心連開12槍,殺死這名英勇的母親;根據了解,在該名歹徒越獄消息曝光後,米里亞姆曾向警方請求特別保護,沒想到最終仍無法阻止悲劇發生。
《跟騷法》立院三讀通過 「八大樣態跟騷」最重關5年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明確定義八大跟騷樣態,違者最重將可處五年徒刑,該法將於公告後六個月施行。不過,在確認犯嫌是否有八大樣態前,草案設下「與性或性別有關」前提,在實務上是否將造成被害人難以舉證,引起在野黨質疑。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每年有約8千件跟騷案件,去年底接連發生長榮大學外籍女學生遭人強擄殺害,屏東通訊行女店員遭人製造假車禍擄殺,兇嫌犯前都有跟蹤行為,引起社會高度關注跟騷行為。行政院今年4月提出「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並擬定八大跟騷樣態,分別是「監視、觀察、跟蹤特定人行蹤」、「以盯梢、守候、尾隨特定人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的言語或動作」、「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進行干擾」、「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不過,草案設下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前提,引起在野黨質疑。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指出,性與性別限制會導致舉證困難、警方難以執法,但執政黨仍未採納意見,堅持納入「性與性別」限制,跟騷法無法跳脫性與性別的框架,這是一部「限縮、保守的立法」。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表示,很可惜這次討論過程將跟騷限縮在「性與性別」之下,讓人遺憾與不解。三讀條文明定,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行為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經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應予行為人書面告誡;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者,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台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