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訴訟
」「台台合併」拒釋出超額頻寬被NCC罰900萬 調解細節曝:強行縮頻損害用戶權益
國內電信三雄之一的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2023年12月1日上路後,因逾期仍持有10MHz超額頻寬,沒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要求改正,NCC 14日再度以「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開罰台灣大哥大300萬,目前累積開罰3次,加上兩次怠金共960萬。台灣大哥大提告爭取保住頻寬,並聲請停止執行,今(1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可抗告,對此,台灣大哥大也發出聲明,表示目前正與NCC調解當中。台灣大表示,自去年3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NCC違法附款,訴訟至今經雙方同意已進入司法調解程序,8月6日第一次調解庭上,NCC要求台灣大提出符合公眾利益及消費者權益之回饋調解方案,換取延後繳回譜頻期限至9月底,以利完成基地台整併,並在過程中確保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上網權益。台灣大立即正面積極回應,庭後立刻赴NCC與官員討論細節。然而,NCC代表提出之回饋金和解方案,隨即在隔日8月7日遭NCC委員會推翻。回饋金方案遭推翻後,台灣大仍積極尋求調解,依調解庭上,NCC要求業者提出之公眾利益補償和保障消費者權益之兩大方向,於8月12日再提出4種公眾利益回饋方案,作為與NCC調解之選項,期盼NCC盡速從四方案中擇一做成決議,和業者達成調解協議,一起保護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之最大權益。回顧本案,NCC於2023年1月18日核准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同時允許台灣大可即刻展開網路整併,至2024年6月30日完成後歸還頻譜,網路整併期限共18個月。惟台灣大哥大為盡善良管理人之本份,依循主管機關指導於既有之法律規範內,為用戶爭取最大權益。依NCC指導,於2024年4月17日以及6月11日兩度向NCC申請展延。無奈NCC兩度以行政訴訟已在進行,駁回台灣大哥大展延申請,要求台灣大立刻繳回頻譜,亦即將犧牲280萬用戶整併過程上網之權益。截至2024年6月30日仍有22%工程有待完成,如果依NCC要求,於6月30日貿然進行全區縮頻繳回頻譜,未完成整併之基站數將直接衝擊超過120萬原台灣之星用戶,可能引發嚴重之客訴爭議、民間企業客戶之營業損失、在學生之學程受挫、影響急難救助需求等等。因此,為保障用戶權益,台灣大無法於6月30日繳回頻譜,持續追趕整併進度。「台台合併」後,台灣大哥大在1GHz以下頻段擁有60MHz,相較中華電信的40MHz、遠傳電信的50MHz,台灣大哥大處於優勢地位,因此NCC以附款明訂台灣大哥大不能保留這10MHz。據裁定理由,台灣大哥大本件聲請,是針對NCC核准「台台合併」行政處分的其中1項附款,也就是限期2024年6月30日前,須將1GHz以下頻段的超額頻寬10MHz,以自主繳回、轉讓給其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或與台灣大哥大無關的電信業者交換等方式補正。1GHz以下低頻段電波穿透性及繞射能力比其他頻段強,是影響室內收訊品質優劣的關鍵頻段,其他頻段難以替代。而電信用戶客訴通訊連線品質,7成都是室內收訊差,目前政府針對1GHz以下頻段僅釋出150MHz頻寬,被視為珍貴的黃金頻段,單一電信業者依法不得持有超過總頻寬的1/3。法官認為,本件行政處分的附款,是行政機關的「裁量處分」,人民若不服,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而非「撤銷訴訟」、以免剝奪行政機關裁量權,至於提告後所選擇的暫時權利保護措施,應適用保全程序中的「假處分」制度,並非聲請停止執行。法官指出,開庭調查本件聲請時,已向台哥大闡明暫時權利保護制度類型的選擇,台哥大仍執意聲請停止執行、不願改為聲請假處分,因於法不合,無從准許。此外,台哥大本件聲請包含停止執行NCC依法開罰甚至可停止使用頻率等措施,法官認為NCC依《電信管理法》裁罰、於法有據,台哥大的主張不具備特別權利保護必要性,若受裁罰或其他不利處分,仍可提起訴願或撤銷訴訟救濟,屆時並得聲請停止執行,已足資保障權益。台哥大2022年2月向NCC申請合併台灣之星電信公司,NCC召開聽證會等調查程序後,2023年1月18日附條件准許「台台合併」,但合併後,因台哥大持有的1GHz以下頻率超出整體電信事業可用總頻寬1/3、達10MHz,NCC核准「台台合併」最主要的附款,就是要求台哥大不得繼續保留這些超額頻寬。台哥大主張失去這10MHz頻寬將破壞旗下電信頻譜完整性、損及約1000萬用戶權益,持續跟NCC爭取,NCC在附款到期前,已先罰台哥大2次怠金共60萬元,今年7月22日、8月2日以台哥大逾期仍未改正基地台網路設置為由,各罰鍰300萬元,14日第3次開罰300萬元,不僅可連續開罰,最重可停用頻率。
坎城剛奪大獎就被學校告上法院 印度女導演獲網友聲援
印度新銳導演帕亞爾卡帕迪亞(Payal Kapadia)日前剛以電影《你是我眼中的那道光》(All We Imagine As Light)拿下第77屆坎城影展評審團大獎殊榮,她雖成為印度影史的締造者,卻也立馬成為爭議焦點。原來卡帕迪亞9年前在「印度影視學院」(Film and Television Institute of India,FTII)就讀時,因反對政治人物擔任學院主任、發起罷課抗議運動,包括她等35位領頭學生被校方一狀告法院。卡帕迪亞在坎城獲獎消息一傳回印度,印度各界紛紛傳來祝賀訊息,最大在野黨「國大黨」總理候選人拉胡爾甘地(Rahul Gandhi)最先發文道賀她創下歷史,「啟發電影產業、為未來帶來希望」;代表執政黨「印度人民黨」競選的印度現任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也不遑相讓,發表賀電外、更誇讚卡帕迪亞「閃耀國際影壇非常了不起」。雙方搶著沾光不遺餘力。印度新銳導演帕亞爾卡帕迪亞才剛拿在坎城獲獎,卻再次捲入9年前的校園抗議事件,遭到校方提吿。(圖/美聯社提供)但尷尬的是,卡帕迪亞在坎城獲獎,校方前腳才發文祝賀,法院竟隨後發出通知,要求她下月初出席該案聽證會。由於該案事隔9年遲遲未審,法院此時翻出舊帳、要求「編號25號」的卡帕迪亞,下月以被告身分出席該案聽證會,不僅引爆印度網友怒火,灌爆學院網路社群,要求校方「撤銷訴訟」,還給卡帕迪亞和其他被告學生應有的名譽,更紛紛留言要求道歉。就連電影《貧民百萬富翁》奧斯卡最佳音效得主雷蘇爾普庫提(Resul Pookutty),也發文呼籲印度影視學院「撤銷訴訟,還給卡帕迪亞和其他被告學生應有的名譽」。印度人氣影后史薇塔梅農(Shwetha Menon)更留言贊同「無庸置疑」。《你是我眼中的那道光》劇情描述居住在孟買的護士普拉巴與室友阿努情同姊妹。某天普拉巴突然收到老公寄來的禮物,兩人原本漸行漸遠的關係更讓她心煩意亂;阿努則在喧囂城市中與穆斯林男友發展出一段秘戀。她們的同事也因都更被迫搬離處所,無家可歸。她們決定踏上一場公路之旅,重新找回夢想與未來。
坎城新銳得主遭爆黑歷史 與34學生齊被告上法院
日前剛以電影《你是我眼中的那道光》勇奪第77屆坎城影展評審團大獎殊榮的印度新銳導演帕亞爾卡帕迪亞,雖成為印度影史的締造者,卻也立刻成為爭議焦點,原來卡帕迪亞9年前在「印度影視學院」就讀時,因反對政治人物擔任學院主任、發起罷課抗議運動,包括她等35位領頭學生被校方一狀告法院。尷尬的是,卡帕迪亞日前在坎城獲獎,校方前腳才發文祝賀,法院竟隨後發出通知,要求她下月初出席該案聽證會,由於該案事隔9年遲遲未審,法院此時翻出舊帳、要求「編號25號」的卡帕迪亞,下月以被告身分出席該案聽證會,不僅引爆印度網友怒火,灌爆學院網路社群,更紛紛留言要求道歉。就連電影《貧民百萬富翁》奧斯卡最佳音效得主雷蘇爾普庫提,也發文呼籲印度影視學院:「撤銷訴訟,還給卡帕迪亞和其他被告學生應有的名譽。」印度人氣影后史薇塔梅農更留言贊同「無庸置疑」。
「鳳凰展翅」的雲朵錯了嗎?NCC提再審遭駁回 中天連16次勝訴
中天對抗NCC第16勝!中天電視昔因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稱韓國瑜、侯友宜、盧秀燕3人同台時,天上出現了類似「鳳凰展翅」的雲朵,結果遭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全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NCC違法處分,撤銷40萬元裁罰確定。但NCC卻聲請鳳凰雲案再審,今(20)日遭法院駁回,NCC對決中天官司再吞一敗。本件鳳凰雲案歷審判決情形:一審中天敗、二審中天勝、更一審中天勝、更一審上訴中天勝、再審中天勝。本案判決要旨如下:(一) 再審原告主張【原確定判決以再審原告之會議紀錄為審查之依據,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顯然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理由,亦屬錯誤適用行政訴訟法第4條所定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為行政機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再審事由】。惟再審原告就「系爭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係出於恣意,自難謂(原確定判決有)「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亦難認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再審原告主張尚不足採。(二) 若原審認定現存證據已足證明「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就系爭新聞所傳播之上述事實有相當理由」,則原審縱未再依職權通知小編J或實際負責查證之人到庭作證,亦無不可,難認原審係「不依發回理由法律上判斷作為判決基礎」,原確定判決予以維持自無適用法規錯誤之可言。(三)綜上所述,本件無再審原告所指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之情事,其主張洵屬無據。再審原告提起本件再審之訴,顯無再審理由,爰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本件再審之訴為顯無理由,判決如主文。
魔獸捲入「男男性暴力」醜聞! 律師駁指控:對方主動約第2次
曾在台掀起一股「魔獸」旋風、前NBA球星霍華德(Dwight Howard)近期深陷性醜聞,遭到美國喬治亞州一名男子哈波(Stephen Harper)控告暴力性侵,雙方鬧上法庭。對此,「魔獸」透過律師否認指控,強調2人是「合意性交」並無違法,且對方事後還要求再約一次。綜合外媒報導,男子哈波今年7月提出告訴,指控遭到「魔獸」性侵、毆打、非法拘禁及精神虐待,繼10月份「魔獸」否認指控,稱2021年在他家中發生的性行為是雙方自願,並要求法院撤銷訴訟後,今(15日)「魔獸」的委任律師再度提交最新證據,公開2人的訊息對話截圖。「魔獸」霍華德捲入性醜聞,遭一名美國男子控訴暴力性侵。(圖/達志/美聯社)「魔獸」委任律師表示,從雙方的聊天紀錄可知,原告哈波是「自願參與」2021年7月19日的「3人群交」事件,並於隔日凌晨主動邀約「魔獸」再一次歡愉,「哈波先生不僅邀約發生第一次的性行為,還試圖邀約第二次,因為初次體驗太過美好」,且對方在過程當中完全沒抗拒「魔獸」的觸摸,因此足以證明他們是合意性交。此外,律師還透露,經歷了一個你情我願的夜晚後,「魔獸」就對哈波失去興趣,但對方依舊糾纏不休 ,甚至威脅「魔獸」要將此事告知他的家人並公開爆料,怎料哈波脅迫不成,竟提出告訴挾怨報復,企圖毀損「魔獸」的聲譽,而事實上這只是「典型的一夜情」事件。
軍情局少校藏17件公文未還!他不滿遭記過 二審結果出爐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陳姓少校新聞官,沒有將17件機密公文歸檔,反而藏在座位地板下,遭記過1次處分,陳提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屬軍情局內部管理,不得提行政訴訟,裁定駁回,陳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陳可以提行政訴訟救濟,裁定原裁定廢棄,應由北高等行政法院更為裁判。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特種情報通信室陳姓少校新聞官,遭軍方認定從2015年起未將已奉核之17件機密公文辦理歸檔,藏匿於座位地板下方,違反保密規定,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處分記過1次懲罰,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情局的處分是嚴明官兵互動分際、維繫部隊紀律所為懲罰權行使,性質屬內部管理措施,陳不得逕就該記過1次之懲罰單獨提起行政救濟,其提起本件撤銷訴訟,不備訴訟要件,且其情形無從補正,裁定駁回,陳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軍方記過處分屬影響陳的權利之具體措施,且非顯然輕微之干預,自應准予陳就原處分提起行政訴訟予以救濟,以落實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原裁定認軍人不得就記過懲罰提起行政救濟,以抗告人之訴不備訴訟要件,從程序上駁回,容有違誤,將原裁定廢棄,由原審高等法院行政訴訟庭更為適法之裁判。
單親媽賣屋「送兒新房」和媳婦常摩擦 她直接被封鎖3年怒告逆子
真過分!大陸一位單親媽媽賣掉名下房產,換了一套大房子想跟兒子住,名字填兒子的,但之後兒子結婚,她常跟媳婦有摩擦,之後兒子直接封鎖她的微信,她也因此提告。據《齊魯晚報》報導,楊母在2017年賣掉名下房子,將37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622萬元)給兒子,買了一間更大坪數的房子,想說以後能跟兒子一起住,所以新房就填他的名字。不過,2019年6月,兒子結婚,她常跟媳婦產生摩擦,而母子關係也越來越糟。同年10月,兒子直接把媽媽的微信封鎖,3年多都不往來,連一通關心電話都沒有,讓媽媽非常心寒。楊母對兒子提告,要他還買房錢37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622萬元),讓她以後能養老,最後法院認定買房錢是借貸來的,判兒子要還媽媽錢。此文曝光後,許多人紛紛留言「所以老了還是得有錢,有錢才有人,大多數就是這麼現實」、「不理解為什麼一定要和子女一起住,也不理解為什麼把錢都給子女」、「接著兒子兒媳哭著跟她道歉,接到一起住幾個月讓她撤銷訴訟答應不還錢了」。也有人認為,「這樣一來,母子情徹底結束了。其實一開始媽媽就做錯了,就不該賣掉自己住所,給兒子買大房子,因為兒子結婚了,這是兩個家庭了,要有距離,融入兒子的家庭,還指手指腳的更是激化矛盾。希望今後的父母引以為戒,不是付出了就是好的。」
5億高中生墜亡…賴家4子女千字曝「多年深沉的痛」 揭她真面目怒:公道在哪
台中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消息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不過卻也意外扯出賴男家中複雜的關係,原來賴男是賴阿公與陳姓母親亂倫生下的孩子,且賴阿嬤還親眼目睹亂倫現場,氣得提告通姦。另外,賴母無國籍滯台12年也被揪出。而今(26日)賴家子女發出千字聲明,揭開家族多年來最深沉的痛苦。《賴家聲明全文》我們是賴姓阿公的四位子女事件發生至今,我們雖感震驚,但因我們賴家阿嬤這邊與賴姓高中生母子本無往來,所以一直未做任何聲明與回應。但當我們全家人於5月21日在新聞中看到賴姓高中生的律師團聲稱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的身份是人球,已經積極幫她申請身份證時,賴家阿嬤情緒再生波瀾,這已再度挑起我們家多年來最深沉的痛苦,所以決定以投書的方式為我們的母親(賴家阿嬤)說幾句公道話。賴姓高中生母親身份何來人球之說,賴姓高中生母親在台二十幾年,曾取得台灣身份證兩次,但兩次都被註銷。至今沒有中華民國國籍及身份證的原因如下:第一次:賴姓高中生母親原為大陸地區人民,以其臺灣地區之配偶即賴家二兒子於97年2月間死亡,須在臺灣地區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即賴姓高中生為由,依兩岸關係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於民國97年8月第一次拿到身份證,但因賴姓高中生非賴姓高中生母親與配偶所生,即與賴家二兒子確認無親子關係後,於民國97年10月依行政法117條規定,註銷其戶籍及中華民國護照。第二次:當第一次身份證被註銷後,賴姓阿公辦理認養賴姓高中生,而賴姓高中生母親同樣以條例第16條第2項第2款規定,以需在台灣照顧未成年之親生子女為由,申請定居,進而再次申請到身份證。賴家阿嬤不服,申請復查,因此賴姓高中生母親被內政部以同樣理由,於民國100年3月再次被撤銷戶籍登記。 之後就一直只能以撫養幼兒的名義居留在臺灣。再後來,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了想再次取得台灣身份證 ,於104年間由賴姓阿公對賴家阿嬤提起離婚訴訟 ,要替賴姓高中生母親騰出配偶位置以好辦理身份證。但因賴姓阿公自己出軌在先,經法院審理後判決賴姓阿公敗訴,以至於此次亦未成功取得辦理身份證的資格。直到最近,賴姓高中生年滿18歲,賴姓高中生母親已無居留台灣的理由即將被驅逐出境,賴姓阿公再次想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結果因賴姓高中生母親有多項竊盜前科(有立案案號 )拿不到良民證,因此申請失敗。賴姓阿公一氣之下,於兩個多月前打電話來辱罵、恐嚇賴家阿嬤 ,都是因為賴家阿嬤阻擾賴姓高中生母親申請身份證,還揚言要拿槍打死賴家阿嬤,令賴家阿嬤心生惶恐 ,再為此申請保護令。賴姓高中生母親前後兩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臺灣地區之身份證,經主管機關查明後,撤銷其取得臺灣身份之處分,該撤銷之處分亦經最高行政法院肯認,賴姓高中生母親為何至今在兩岸皆無身份,其主因在於在兩次被撤銷台灣身份證時,其故意不申請回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究竟心態為何?我們不得而知,但變人球確實是她自己故意造成的。如果說賴姓高中生母親的處境叫做「可憐」,那麼請問,賴家阿嬤的處境又該用什麼來形容?賴姓阿公當初不顧全家人的反對,先後兩次自印尼及中國替賴家二兒子(領有中度智障手冊)娶回外籍新娘。結果第二任外籍新娘(即賴姓高中生母親)與賴姓阿公亂倫通姦,還把全家人趕出去。 當賴家阿嬤發現通姦實情後,賴家阿嬤為了家庭和諧 ,同家人曾與賴姓高中生母親商量,給她一筆錢請她回中國,但賴姓高中生母親開口要兩千萬!試問,二十幾年前,賴家除了阿公 ,賴家子女都是領薪水的上班族,誰拿得出來兩千萬?說到底,是賴姓高中生母親自己不願意取得中國的戶籍,其留在臺灣地區無非是覬覦當初從賴家二兒子不當取得大批不動產之所有權。賴家財產是賴家阿嬤陪著賴姓阿公辛苦三十幾年,一點一滴打拼出來的,理應一半財產屬於賴家阿嬤的!那為何數十筆賴家二兒子名下不動產,賴家阿嬤沒得到任何一筆?而全數到了賴姓高中生身上? 因賴姓高中生的五億財產均為不當贈與!賴家財產在很早以前賴姓阿公就多數登記在賴家二兒子名下,因為二兒子是中度智障,無處理財產之能力,所以都由身為監護人的賴姓阿公管理。當時,賴家一家人被趕出去後,因賴家二兒子的監護權在賴姓阿公身上,所以無法帶走。後因賴家阿嬤發現賴姓阿公把二兒子的財產贈與給賴姓高中生後,以賴姓阿公身為二兒子的監護人,卻做出損壞受監護人利益為由,上法院告爭取監護人官司,結果成功爭取到二兒子的監護權,把賴家二兒子接過來同住。 但因二兒子不久即肝癌逝世,賴家阿嬤即以二兒子女兒監護人的身份,打官司要討回賴家阿公不當贈與給賴姓高中生的財產。誰知賴姓阿公找到二兒子的前妻(即二兒子女兒之生母)出來主張孫女不該告阿公為由,撤銷訴訟,以至於要不回那些不當贈與。日前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主張賴姓高中生母親目前是無國籍者、是人球,所以不適用「台灣地區與中國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67條第1項規定」,只能繼承200萬的限制!按該律師團邏輯來講,如果一個中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在未取得身份證時,台灣配偶過世,那中國配偶是不是主動放棄中國國籍而成為無國籍者,就不受兩岸條例最高200萬繼承的限制?合理嗎? 當初設此條款的用意何在?今後,會有多少中國配偶效倣,鑽法律漏洞?現今,賴姓高中生母親的律師團在媒體公開提出要幫賴姓高中生母親爭台灣身份證,無非是想利用媒體與輿論同情賴姓高中生母親喪子可憐的人設,訴諸悲情,濫用輿論及媒體對政府施壓,進而取得台灣身份證 。試問,賴姓高中生母親來臺灣二十年期間,除與公公通姦生子,奪取賴家二兒子名下之數億元財產,多起竊盜案件等傷風敗俗之行為外,其有對賴家或臺灣這片土地做出任何善意之行為嗎?其二十年來不斷傷害賴家阿嬤,媳婦將婆婆逐出家門,與公公通姦生子及同居,這對賴家阿嬤豈是厚道?是非公道在哪? 一個亂倫小三,搞到我們家妻離子散,還生個兒子來拿走賴家多數財產,現在兒子過世,想要繼承取得全部遺產,還想拿身份證,留在台灣逍遙度日,享用這數億元不動產,這對賴家阿嬤而言,情何以堪!賴家四位子女在此作以上聲明後,將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賴家阿嬤年事已高,經不起折騰,煩請媒體記者們諒解!
行政院撤銷基隆護海公投 謝國樑喊話:政府不能扼殺民意發聲
基隆市政府日前核准「護海公投」,卻突遭行政院認定違背憲法及中央法規予以撤銷,引發地方民意反彈,更有人直言「民進黨基隆立委掉定了」;基隆市長謝國樑今(24)日主持護海公投提出訴願說明記者會,並引述《訴願法》和《行政訴訟法》條文,疾呼公投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基本權利,市府除依救濟程序、秉持依法行政,也會協助公投提案人尋求其他管道,反映民意心聲。謝國樑指出,市府將依《訴願法》第1條第2項,「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提出訴願。他說,行政院近日撤銷護海公投案,認為該案屬中央管理事項,市府並不認同,且前市府若願意批准這項公投案,就能進到第2階段連署,當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謝國樑也說,《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1項,「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之違法行政處分,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經依訴願法提起訴願而不服其決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他強調,倘若訴願結果未能維護民眾權益,也不排除走向行政訴訟。謝國樑表示,市府不會自我放棄公投權利,將會尋求所有可能的救濟程序,甚至有朝一日要聲請大法官會議釋憲,這些都是努力要邁進的方向之一。他也誠懇地向中央喊話,民眾能理解過去曾有公投案通過,卻未曾執行的情形,但公投仍是人民表達意見的方式。謝國樑指出,近日某個政治團體在地方提出其他公投案聯署,市府面對該項公投提案也依然接受,而對於護海公投案,市府未來會與公投提案人討論,除尋求救濟程序,也會找尋其他表達民意的管道。他舉例,市府近日推出「i-Voting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絕不會剝奪民意表達的空間,政府有權做最終決定,但絕不能扼殺民意發聲的機會。對於後續救濟的程序,謝國樑指出,他昨晚已和國內行政法學者研商細節,另正撰寫訴願理由書,必須先提出訴願後,才能提起行政訴訟。他強調,當初護海公投案送到市府時,市長若是自己一定會通過,就能進入第2階段連署,現今只能繼續努力。.
「惡龍」張錫銘不服假釋遭駁回提行政訴訟 高等行政法庭判敗訴2連敗定讞
曾在1995年到2005年間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罪的十大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遭判無期徒刑後,服刑迄今已17年,這段期間他提出18次假釋申請都遭到駁回,他去年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法官認為上訴無理由,判決敗訴,全案定讞不得上訴。張錫銘申請假釋部分,被台南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以「有傷害前科,復犯本案共同殺人、擄人勒贖及槍砲等罪,侵害他人生命和財產法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需嚴評其假釋,爰有再行考核之必要」為理由不予通過,張提起訴願,也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向憲法法庭聲請憲法審理案,分別遭到駁回及不受理的裁定,他去年針對行政訴訟部分,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張錫銘列舉出四大點,首先,假釋為刑罰權,應由法院作出決定,法務部授權矯正署作假釋處分,不符憲法「正當程序」規範;其次,他自認符合刑法第77條、修正前監獄行刑法第81條,以及行刑累進處遇第75條「表現良好」的假釋要件,矯正署對於「悛悔」意涵不得自行曲解。第三,張錫銘認為「課予義務訴訟」是最符合受刑人利益的救濟訴訟類型,但新修正監獄行刑法卻規定,受刑人不服不予許可假釋處分,應提撤銷訴訟,無法積極保障受刑人訴訟權,且有違憲疑慮;最後,矯正署以他犯行重大、未與被害人和解等理由,不予假釋,但對共犯詹龍欄等人獲准假釋,卻未給實質解釋,是刻意對他差別待遇。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酌原判決,以及張錫銘上訴意旨,依新修正監獄行刑法認定,張錫銘不服不予許可假釋處分,應提起撤銷訴訟,而張錫銘所提訴求,公法並未有此類請求權存在依據,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上訴無理由,全案駁回定讞,不得上訴。
英國安德魯王子捲性侵醜聞 被拔王室頭銜以平民身分受審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的二兒子安德魯王子(PrinceAndrew)捲入已故美國富豪性侵犯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的性醜聞風暴,重創王室形象,白金漢宮13日宣布,安德魯的軍階、公職和王室贊助全部都歸還給女王,以普通公民身份在美國進行性侵訴訟。曾在17歲淪為艾普斯坦性奴3年的女子裘福莉。(圖/翻攝自NBC News)據英國媒體天空新聞(Sky News)報導,安德魯王子被美國女子裘福莉(Virginia Roberts Giuffre)指控,20年前被這位王子性侵3次,不過安德魯提出「撤銷訴訟」聲請反制,但是紐約聯邦法官在12日駁回聲請,這也代表英國王室成員,將面臨美國法院的民事訴訟審判。已故美國億萬富豪艾普斯坦和女友麥絲威爾。(圖/翻攝自ABC News)裘福莉去年8月向曼哈頓聯邦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她在17歲時被迫在艾普斯坦與當時的女友、英國名媛麥絲威爾(Ghislaine Maxwell)的倫敦宅內與安德魯發生關係。裘福莉指出,她在16歲時成了艾普斯坦性交易和性虐待受害者,艾普斯坦將她帶到倫敦見安德魯,並在麥絲威爾安排下成為性奴。起訴書中指出,裘福莉害怕反抗會招來不好的後果,在艾普斯坦、麥絲威爾及安德魯「明示或暗示威脅下」,3度與安德魯發生關係,不過安德魯矢口否認,表示對裘福莉毫無印象、沒有見過這個人,美國法官卡普蘭(Lewis Kaplan)在聽取了雙方律師辯論後,拒絕駁回此案。美國已故富豪艾普斯坦。(圖/達志/美聯社)艾普斯坦被指其私生活淫亂,曾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10多年前就曾因誘拐未成年少女被起訴,前年又依販運未成年人賣淫與共謀犯罪的聯邦罪名起訴,後來在獄中候審時輕生。由於安德魯王子捲入這起性侵醜聞案中,甚至被控和未成年少女有不正當關係,重創英國王室形象,白金漢宮13日發布聲明,宣布拔除安德魯的頭銜軍階,不再讓他從事任何公務,更有人目擊,安德魯王子被趕出倫敦溫莎堡附近的房子。裘福莉尚未提出具體賠償,但外界預測可能求償數百萬美元,民事審判預計將在 9 月至 12 月期間進行,而安德魯王子,可能將在今年下半年,以平民身分在美國出庭受審。
綠化爭議4/北捷廢土也倒這邊!五股垃圾山是歷史共業 新北市府要地主全扛
由於擔心罰單吃不完,阿水打算請人將整片農地都鋪設草皮,初估要花費80萬元至120萬元,「城鄉局說要種到土都看不到,我問你,這要怎麼種?」他感嘆說,城鄉局要求地主將農地種到「滿版綠」,連人要走的小徑都不能有,根本就是強人所難。自2019年9月起,新北市政府推動「擴大五股都市計畫發布前試辦計畫」,許多地主陸續拆除違建工廠,讓農地恢復農用。(圖/報系資料照)「要恢復農地農用,我們已經做了,但新北市政府將法規壓在地主身上,為了執政的亮點,逼迫地主用自己的錢來幫忙做環境綠化,卻沒有提供我們任何的協助。」阿水一語道出不少五股地主的心聲。據本刊調查,超級強颱「葛樂禮」1963年侵台,造成大台北地區頓時成了水鄉澤國,民眾泡在水裡3天3夜。事後政府單位檢討認為,水災是因為關渡隘口過窄,導致雨水宣洩不及,遂於隔年進行淡水河道拓寬工程,意外導致海水倒灌,附近土壤鹽化無法再耕作。1988年起,台灣重大工程和台北捷運陸續動工,開挖捷運的工程廢土都往五股傾倒。有些地主為了生計,將土地供作傾倒廢土,賺取處理費,或是租給業者蓋違建工廠,五股垃圾山的臭名由此而來。律師陳昭琦表示,新北市政府開罰原因是基於地主仍未完全恢復農用或植生綠化,但應更明確地向地主解釋何謂「完全農用或綠化」,受罰地主若有不服,可依《訴願法》相關之規定,在接到處分書3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請求撤銷罰鍰處分。若訴願遭駁回,則可在接到訴願決定書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對此,城鄉局澄清,五股垃圾山範圍內的土地,大部分屬於都市計畫農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農牧用地,依法應做為農業使用或恢復植被。日前開罰部分地主,是因為該土地恢復農作情況不夠完整,城鄉局並未脅迫綠化私人農地。新北市長侯友宜在2018年競選時大聲疾呼將整治五股區一帶的「垃圾山」,其中國有地占3.6公頃,目前率先實施綠化。(圖/報系資料照)新北市城鄉局回應如下:有關五股垃圾山範圍內之土地,多為農牧用地或都市計畫農業區,恢復作為農用或植生綠化,為土地所有權人應盡之義務,無關公有土地或私有土地。地主提及政府限定人民栽種植物種類,實非屬實。土地所有權人可選擇恢復作為農用或作為植生綠化,惟考量該地下方長期被違法堆埋土石,且市府並未要求全數清除,倘恢復農業使用有一定之難度,為確實維護土地改良,故建議土地所有權人可採簡易綠化為之,至於100%滿植,是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勿以零星點綴植生敷衍作法,作為恢復使用之樣態,另缺水缺電之相關事宜,市府亦會協助土地所有權人處理。最後,倘土地所有權人認為權益受損,亦可透過訴願或訴訟方式以維護自身權益。
拍馬屁?川普遭女作家告性侵 司法部跳出來搶當「辯護律師」
美國司法部8日針對女作家卡羅爾(E. Jean Carroll)控告川普一案,破天荒地提出由該部接替川普私人律師,替總統辯護。此舉隨即引來排山倒海的批評聲浪,指司法部不應用納稅人的錢為川普的個人利益服務;該單位介入,也可能影響本案的判決結果。現年76歲的專欄作家卡羅爾於去年秋天提起訴訟,指控川普曾於1990年代在曼哈頓Bergdorf Goodman百貨公司的更衣室性侵她,還發表針對她的誹謗言論。事後川普一概否認上述指控,稱卡羅爾「說謊」,還說「她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我這輩子都沒見過她」。司法部則主張,雖然卡羅爾聲稱受到川普性侵一案,是在川普就任總統前發生,但她指控川普誹謗,則是在川普出任總統之後,因此該單位引用《威斯特福法》(Westfall Act),主張「國家就是被告」,因此應由政府律師在誹謗案中替總統辯護。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部為川普出頭,勢必導致法院進一步拖延此案的審理進度,甚至可能撤銷訴訟。美國有線新聞網(CNN)法律分析師、德州大學教授弗拉迪克(Steve Vladeck)則表示,司法部的要求被一旦獲得批准,這宗誹謗案就不可能繼續進行,因為據現行法律規定,不可能以誹謗罪起訴聯邦政府。
獨家/彰銀經營權「停止訴訟」?台新金財政部今皆未向法官提出 8/21判決
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最新進度震撼金融圈。台新金控6年前控告財政部違反「彰銀經營權的契約認定」之案,今(14)日上午召開言詞辯論庭,由於審理法官曾二度建議雙方是否談和解,經過6/19董事會改選後,雙方原本研議合意先停止訴訟,準備接下來的協調空間與時間,但因缺乏具體和解方案而告失敗。待8/21開庭聆聽判決結果。依《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台新金與財政部若都同意停止訴訟,需要在今天法官言詞辯論終結前,以書面訴狀或是當庭向法官口頭說明,記明於筆錄中。此案便會停止訴訟4個月,最多可達8個月;停止訴訟到期日前若未申請繼續訴訟的話,則視為撤銷訴訟或上訴。據了解,台新金在6/19彰銀董事會改選中,拿下3席獨董、1席自然董事共4個董事席次後,委託代理訴訟律師詢問財政部一方的和解方案,欲在開庭時提出說明。據台新金友人透露「財政部給予回覆的主要意思是可以先停止訴訟,雙方進一步談和解內容。」本刊記者獲得內部消息指出,「台新金內部有一方是認為在提出停止訴訟前,財政部也能提出可否買回其股權等財務措施的和解建議方案,雙管齊下協談較為務實」。台新金和彰銀的官司纏訟6年,高等法院從2019年12月至今天已召開5次準備程序庭,今天為言詞辯論庭。負責審理此案的資深法官何君豪,二度在準備庭中詢問台新金與財政部是否可談和解,當庭,財政部同意並請代理律師轉達,可請台新金先提供和解方案再議。期間,本刊5/20獨家調查報導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身旁幹部確實有建議尋求退場機制,希望財政部買回股權或其他財務方式,財政部也於5/22晚間發布新聞稿表態「尊重」台新金意願。雙方還同時積極備戰6/19彰銀董事會全面改選,結果是台新金一舉拿下全部3個獨董席次及1席自然董事共4個董事,「有人說台新金勝,其實沒有任何一方是贏家」熟悉此案的台新金吳家友人語重心長地說。據悉,「台新金希望能比照股東李世聰出脫彰銀股權模式,盤後交易看到有公股金融機構承接情勢。但實質上,財政部認為兩案股權金額比例相差極大,較傾向由台新金逕行於公開市場售股。」(台新金在2005年以每股約26.12元、總價365億元得標,取得彰銀22.55%股權)外傳一家公股金融機構在這次支持財政部彰銀董事改選中,損失上百億,消息傳到台新金耳中,倍感無奈。「解鈴還須繫鈴人!建議財政部長跟吳東亮董事長直接會談,建立協談誠意基礎」,「市場上有些人自稱政商關係好可以代表財政部,或是代表台新金談的人,都不足以為正式對談方式,也很難取信雙方。」台新金吳家友人鄭重地否認目前並未委託任何人代表台新金出面協商,也未見財政部正式派人對談。了解此案內情者透露,「台新金目前是彰銀單一最大股東,若財政部認為可以開放市場資金進入,難道想讓彰銀股權更加複雜化?財政部既然都可以請公股銀、中華郵政等在6/19彰銀董事會改選前,砸錢進場買股支持財政部,希望也可比照用於回購台新金彰銀股權之案。」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攝影/馬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