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碎
」 柯文哲 北檢 許芷瑜 京華城 京華城案柯文哲再押理由曝! 昔自爆有計畫要「安排陳佩琪和子女一起出國」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相關弊案,不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人再獲台北地院裁定交保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1日作出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法院2日晚間6點開庭,柯文哲經訊問3小時15分鐘,於9點15分結束。合議庭於10點40分諭知裁定結果,最終裁定4人全部羈押禁見。裁定指出,4人均涉違背職務收賄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考量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有高度逃亡可能,且4人所涉罪數非少,如果都成罪,則未來刑責可能很重,更增加逃亡的可能性。柯文哲曾擔任台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沈慶京為威京集團主席,應曉薇為台北市議員,李文宗為眾望基金會董事長,北院認為都具有相當的政治或經濟實力與人脈,比起一般人更有滯外不歸的能力。柯文哲在偵查期間曾稱有「安排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的計畫,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房產,自然有在國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沈慶京於去年8月28日檢調搜索,想從住家安全門離開;應曉薇在本案將執行搜索之際,於去年8月27日行經桃園機場再轉至台中機場嘗試出境,在台中機場遭拘提到案,北院認為有事實足認4人有逃亡之虞。應曉薇去年6月23日在電話中對沈慶京說「你打另一支電話給我好不好?我打『微信』給你好嗎?」,顯見互知對方有更隱密的電話。威京集團旗下中華工程公司獨立董事葛樹人去年5月1日傳送「主席(沈慶京)要把過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簡訊給刪除」訊息給柯文哲,柯回覆「先把簡訊刪光」,由柯文哲辦公處所搜得已撕碎的便條紙上所載,及李文宗於媒體披露民眾黨政治獻金爭議後,要求胞妹李文娟將桌上的木可公司損益表碎掉,都是湮滅證據之舉。檢察官於第二次抗告,提出柯文哲與陳智菡間的LINE對話紀錄等事證,北院認為柯文哲確有表明要以「共識決」的統一口徑來解釋本案,以及仍能委由前副市長出面聯繫相關同案被告彭振聲;且依證人陳盈助、邱清章、周芳如、范雅琪、悟覺妙天、蘇進強的證述,也可認定未到案的「橘子」許芷瑜替柯經手巨額現金,柯文哲寫下「晶華-orange出國」等內容,是要許芷瑜出境,將使本案案情晦暗不明。
四叉貓旁聽手機「叮咚一聲」遭噓 手機被法警檢查狼狽離場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地院更裁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北檢再提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而北院於2日晚間6時三度開羈押庭,四叉貓也有到場進入李文宗法庭旁聽,卻在過程中出包。四叉貓表示忘記將直播用手機關機,在法庭中「叮咚」一聲,遭現場民眾噓,而手機也遭法警檢查確認沒有違章事宜,「都出包了不好意思留在那邊」,至於柯文哲後續走向,四叉貓則表示沒有旁聽無法多作評論。北檢在柯文哲辦公處所查獲撕碎便條紙,除了指示「晶華→orange 出國」,曝光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逃亡動向,四叉貓提到關鍵便條紙,法院上將10幾片碎紙拼湊後明顯可看出是「orange」,隨後便離開北院。
「橘子」遭通緝至2064年!3大查詢系統竟未刊登 北檢回應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涉嫌收賄後讓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保管錢,並在檢調搜索前指示對方出國。由於許芷瑜目前仍滯留海外,今年10月遭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發佈通緝。依刑法規定,橘子涉及的罪嫌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3分之1共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檢廉8月30日前往台玻大樓搜索,在3樓主席辦公室找到1張被撕碎的紙條,經拼湊還原後,發現上面寫著「晶華->orange出國」。檢察官認為,該字條很可能是柯文哲下令許芷瑜出逃的手諭。不過,柯文哲應訊時辯稱,是自己寫錯字,將英文的arrange(安排)寫成orange(橘子)。北檢審酌,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日前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求處28年6月徒刑。另一方面,許芷瑜今年8月29日出境至日本後,迄未返國,且經檢方透過其友人策動並呼籲其返國說明案情,亦無所得,足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事實,檢察官審酌上情,已於今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依護照條例第25條第2項第1款、第24條第2項第2款、第23條第1項第2款等規定,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護照,並註銷。據了解,許芷瑜的罪嫌追訴權時效為30年,加計3分之1共40年,通緝時效至2064年。然而,自北檢發布通緝至今已2個多月,3大通緝犯資料查詢系統卻完全查不到許芷瑜的資料與照片。對此,刑事局表示,並未接獲地檢署要求刊登查緝專刊;北檢則回應,相關通緝資訊已上傳各司法警察機關,護照也已註記,警方只要發現「橘子」便可立即逮捕。
柯文哲交保北檢抗告 今上午9點公告裁定結果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5人移審庭,合議庭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等5人交保後,台北地檢署27日晚間9時30分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4人交保裁定提出抗告,北院27日晚間11點多迅速將卷宗轉送台灣高等法院,高院28日上午分案審理後,昨晚表示將在29日上午9點公告裁定結果,並發送新聞資料。高院的裁定有兩種結果,一為駁回抗告,柯文哲等人交保確定;二為發回更裁,由北院再開庭決定交保或羈押。柯文哲是交保確定還是發回更裁,今日早上9點答案揭曉。由於抗告不限制次數,若發回更裁後,北院仍裁定交保,不如檢方期望羈押的結果,仍可持續抗告,不排除發生如同2014年砂石車司機張德正,駕車衝撞總統府案,院檢互槓「五度五關」情形;地院交保、檢方抗告成功發回更裁,法院前後五度交保、檢方五度抗告,最後才交保確定情形。北院合議庭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加保800萬元、彭振聲500萬元交保、沈慶京4000萬元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北檢收到裁定理由後,針對彭振聲以外4人提出抗告,柯文哲部分,檢方認為,從柯撕碎便條紙上的內容,疑似指示許芷瑜出境、指示李文宗、李文娟兄妹將木可公司損益表碎掉,柯也曾回應「先將簡訊刪光」,顯示柯若交保在外,將利用可得指揮影響之人刪除事證,勾串共犯,且有串滅證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提出抗告。柯文哲昨日是交保重獲自由第二天,下午步出家門,面對媒體提問「主席昨晚有睡好嗎」、「有吃飽嗎」,他無奈苦笑稱「這什麼題目」,面對北檢提抗告相關問題,他都未回應,隨即快步上車離開。據悉,柯文哲出門後隨即前往律師事務所,或將針對北檢抗告後的司法攻防,研擬對策。民眾黨則稱,柯文哲有私人行程。另民眾黨社群平台貼出柯文哲和妻子陳佩琪在家用餐的照片,表示柯文哲遭到政治追殺4個月,檢方以空洞臆測拼湊起訴書,柯文哲交保後終於得以返家和陳佩琪團聚,並引述柯的說法,重申「用正面的力量才能讓台灣社會變得更好」。
晶華→orange 出國!紙條曝許芷瑜逃亡過程 柯文哲:是Arrange 寫錯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讓「橘子」許芷瑜保管錢,在檢調搜索前要橘子出國。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對此,柯文哲表示,「orange是arrange」的意思,是要寫安排不是寫橘子,是自己寫錯字,由於柯的辯詞違背經驗法則也不合理,未被檢察官採信。《鏡週刊》報導,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8月29日檢廉發動搜索約談後,這位柯文哲的貼身帳房,接獲柯文哲密令出境,當時柯在紙上寫下「晶華->orange出國」被檢廉認定是因京華城案下令橘子出逃,還有寫到「木可內帳、有無洩露?帳本?自我檢查」等字樣,檢察官認為,柯文哲這行為違背政黨活動的公開、民主及可受監督等法理。檢廉8月30日到台玻大樓搜索,在三樓主席辦公室搜到一張被撕碎的紙條,拼湊還原後,發現上面寫著:「晶華->orange出國」,檢察官認為這是柯文哲下令橘子出逃的手諭,但柯文哲應訊回答,是自己寫錯字,將arrange(安排)寫成orange(橘子)。柯文哲應訊時,檢察官問他,「orange是誰」,柯文哲答稱,「搜索前一週,本來要安排妻子與子女一起出國,暫時躲避國內的紛擾,但自己寫錯,寫成『orange』」,柯文哲還認為,很可能是因為他安排妻及子女出國才被搜索。檢察官二度針對「晶華->orange出國」紙條訊問柯文哲並提示橘子的出境記錄,遭收押禁見的柯文哲表示,自己看過《鏡週刊》,可以針對報導內容說明。據柯文哲向檢察官表示,「這個我可以講啦,在我搜索的當天晚上,我的小孩還有陳佩琪要出國,我之前就想說,讓他們出國一陣子也好,可以躲避這些煩人的事,我本來要寫arrange,但寫的時候就想到許芷瑜已經出國了,多爽啊,都不必面臨這些煩人的事,結果變成是我叫他出國的,還被檢察官懷疑是叫橘子拿錢去給在日本東京帝國大學讀到博士的兒子」。另據《鏡週刊》10月8日的報導指出,橘子根本是民眾黨的「地下主席」!有知情人士爆料,柯的真正心腹正是綽號橘子的許芷瑜,她宛如柯主席分身,橘子除了負責柯文哲的秘密行程、現金、私帳和USB行動硬碟以及手機管理,柯文哲赴陶朱隱園會晤沈慶京時,許芷瑜也是少數能陪同出席的人,顯見她在柯營內的重要程度,甚至比被收押的帳房李文宗還更核心。許芷瑜除了涉及幫柯文哲收錢和付錢外,去年12月和柯出訪新加坡,沈慶京也帶著財務助理黃婕穎赴星國,被懷疑雙方很可能在新加坡處理京華城等案賄款,橘子在案件爆發後從日本飛抵澳洲,隨即再離境,知情人士透露,橘子可能經萬那杜等地前往其他國家。
檢控柯文哲以紙條命「橘子」逃亡 律師3點反擊:他怎麼知道何時搜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政治獻金弊案,北檢昨(26)日上午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共11人,並在當日晚間召開接押庭,最終於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接押庭上,檢方秀出簡報稱柯文哲曾用紙條「晶華→orange出國」,指示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在搜索前一天出國逃亡,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陸正義則提出3大疑問反駁,讓旁聽的小草忍不住笑著掌聲。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交給許芷瑜保管錢,而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出國」,許芷瑜才剛在8月27日返台,又急著於8月29日清晨4點10分訂機票飛往日本。檢察官在接押庭中公開簡報,曬出柯文哲碎掉的小紙條「晶華→orange出國」,指出柯文哲雖辯稱是誤將「arrange」(安排)寫成「orange」(橘子),但認為依照他的英文程度不可能拼錯,且事後還將紙條弄碎,顯見有串滅證之虞,建請法院續行羈押。對此,柯文哲辯護律師陸正義提出3大疑問反問檢方:1、難道柯文哲會通靈,他怎麼知道檢方會選在8月30日搜索?2、檢方該如何舉證柯文哲指示許芷瑜逃亡?又要如何認定許芷瑜是共犯?陸正義直言,直到目前都沒看到相關證據,僅是檢方臆測。3、許芷瑜是否回國和柯文哲羈押沒有關聯性,以此認定有串滅證之虞太過草率,若許芷瑜一天不到案,柯文哲何來交保的一天?陸正義也感嘆,柯文哲現在健康狀況不佳,有高血壓、心律不整、睡眠中止症,若繼續羈押恐怕有危及生命的風險,加上柯父年事已高又罹癌,希望法官能予以交保停押,好讓柯文哲能回去陪伴父親。最終,北院在27日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而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則分別被裁定以1500萬、4000萬元、500萬元交保;李文宗也因先前在政治獻金案已被裁定200萬元交保,這次追加800萬元交保金。至於共犯許芷瑜仍滯留海外未歸,已發布相關通緝令,但檢方並未指出其涉案情節,再加上相關證人都已傳訊,因此相關事實晦暗不明風險已經降低,最終裁定5人交保。
押人取供4個月「只查到Excel」!北檢找瞴1500萬金流證據 全場嘆:柯文哲的存在就是罪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遭羈押將近4個月。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對此北檢稍早也召開記者會說明,但網友聽完後還是霧煞煞,質疑「所以1500萬賄款的金流證據到底在哪?」「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媒體人黃揚明稍早也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只有提到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字的撕碎便條紙,讓網友傻眼直呼,「一張撕碎的便條紙,你給我扯出一段幻想文?」媒體人黃揚明今在臉書發文整理了「檢方新聞稿中有關指控柯文哲違背職務收賄的內容」,包括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至於1500萬部分: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慶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慶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而210萬部分:沈慶京見柯文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將京華城容積案送都委會研議),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志澄、朱亞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予柯文哲。李文宗基於與柯文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亞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文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亞虎表達柯文哲感謝之意。此外,柯文哲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另案偵辦。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扯爆,210萬捐政治獻金專戶是賄款,1500萬的證據是USB excel記載,錢沒找到能這樣推理?」「不要跟我說什麼至少210萬代表更多啦,這邏輯會通怎麼不是應曉薇寫210萬就好,而且寫人頭捐贈政治獻金,代表根本查不到這跟沈慶京有對價關係」、「不是,用excel的數字來說話,我說真的,這說不過去吧?實際金流在哪?」「1500你解讀1500萬?」「所以還是沒寫金流在哪裡,北檢的腦咧」、「原來excel就是一刀斃命的證據」、「以前叫文字獄,現在有excel獄」、「Excel,Ctrl+F 搜尋1500,檢察官真好當」、「邊聽邊笑,哪個笨蛋收錢,還特地在excel寫下1500。」還有人看完北檢的記者會後坦言,「20分鐘整場聽完,除了政治獻金的問題,最有力道的證據是收1500現金,結果證據是?Excel記載的1500,某時某地收受1500萬,大開眼界」、「唸完馬上閃人,完全不敢給記者問」、「所以就是沒查到阿」、「1500數字是在檔案查到,就直接認定收賄?」「完全和週刊報導的一模一樣耶,太扯」、「黨說你貪就是貪」、「總之看下來關鍵就是抽法官,如果又是綠色法官…那以上都可以略過,因為柯文哲存在就是罪。」此外,黃揚明還在臉書貼出北檢QA的截圖,表示這就是北檢整理的橘子涉案內容,截圖提到檢調從柯文哲辦公室搜出撕碎的便條紙,上面寫著「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帳房「橘子」許芷瑜才會在8月27日返國後,受被告柯文哲指示,又急於同年8月29日凌晨4時10分訂機票急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迄今未歸,因此依法對其發布通緝。對此,網友們怒轟,「便條紙當證據。比偶像劇還要狗血」、「橘子太屌了,出國背著1500萬到處走,不屑海關四處橫行」、「便條還真的寫進起訴書?錢真帶出去海關是不是要查一下」、「掰個1500比特幣還勉強可以相信,1500萬現金帶著走,太侮辱大家的智商了」、「1500萬現金是要多大袋?當它國海關都87?」「原來桃機安檢都是假的,運鈔票出國不會被發現,哪個有藏髒錢的快衝啊啊啊」、「第一,橘子怎麼拿著1500通過海關的?如果是帳戶或是虛擬幣,那金流在哪?第二,既然橘子涉嫌重大,那為何10月至今都沒發布橘子通緝令?」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國昌今稍早也在臉書發文痛批,北檢關押柯文哲押了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綠媒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收賄170萬、虛擬貨幣、冷錢包,到在市長室跟動工典禮收賄1500萬,到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結果黃國昌狠嗆,今天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針對泣檢經營檢調7年獲取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北檢不知道;在哪裡收的?北檢不知道;賄款的流向?北檢一樣不知道;然後,北檢還是硬要指控柯文哲收賄款!」他也指控北檢,押人取供押了4個月,「不要說證據了,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邢泰釗、王俊力不會覺得汗顏嗎?」他也感嘆,政治辦案斧鑿斑斑,為了構陷柯文哲,無所不用其極地踐踏司法,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功在黨國」4個大字,北檢當之無愧。
柯辦搜出撕碎便條紙:晶華→orange 出國 「橘子」保管賄款!搜索前秒出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政治獻金等案,羈押至今113天,檢方26日偵結,10點開記者會,說明柯被依4罪起訴,其中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讓「橘子」許芷瑜保管錢,在檢調搜索前要橘子出國。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北檢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在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罪;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涉背信罪,一共3案4大罪起訴。據悉,柯文哲秘書「橘子」許芷瑜在檢方發動搜索的前一天就出境去日本,之後到澳洲,被檢方通緝。北檢表示,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許芷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許芷瑜。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 出國」等,橘子才會在8月27日返台後,又在29日凌晨4時10分飛日本。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百年最強」颶風米爾頓直撲佛州!登陸前發上百次龍捲風警報 創歷史紀錄
颶風海倫才剛走,如今「米爾頓」(Milton)將再度襲擊佛羅里達,短短18個小時,米爾頓再度增強為最高等級的5級颶風。據國家颶風中心稱,預計米爾頓將在未來幾個小時內登陸佛羅里達州墨西哥灣沿岸,該州出現一系列龍捲風,已發布超過上百次龍捲風警報,創歷史新高。綜合外媒報導,根據國家颶風中心的最新消息,「當米爾頓今晚抵達佛羅裡達州中西部海岸時,它很可能已經接近大型颶風的臨界點。」 無論登陸時的確切強度如何,中心北部和南部都可能發生嚴重的風影響。自昨天以來 ,颶風米爾頓的風場規模擴大了一倍多,預計還會進一步擴大。這意味著更大的區域將受到災難性影響。預計到週四,熱帶風暴強風將覆蓋整個佛羅里達半島。米爾頓即將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具破壞性的颶風之一。預報員表示:「危及生命的颶風強度大風,尤其是陣風,預計將於今晚和周四早些時候向整個半島內陸蔓延,並蔓延至颶風警報區內的佛羅裡達州東海岸部分地區。」 隨著颶風的核心穿過佛羅里達半島中部,呼籲居民應該準備好在遠離窗戶的室內房間避難。隨著颶風前的大雨開始在整個半島蔓延,南佛羅里達州已有近 16 萬名客戶停電。數百萬人被命令撤離,該州的高速公路已被堵塞。颶風米爾頓在預計登陸前幾個小時就已經在佛羅里達州引發了龍捲風,邁爾斯堡市也遭受了龍捲風的襲擊。影片和照片顯示房屋受損、樹木倒塌,7-11也被摧毀。 7-11的一塊頂篷飛到了空中,最終纏在了樹上;而當地屋主迪倫·博姆(Dylan Boehm)撤離了邁爾斯堡的房屋,但他門口的監視器拍到,龍捲風預警風暴帶來的暴雨襲擊了棕櫚樹,然後一陣呼嘯的狂風開始搖晃監視器並撕碎樹木。 7-11的屋頂飛落纏到樹上。(圖/美聯社/達志)米爾頓登陸前,引發龍捲風。(圖/美聯社/達志)
姪子紐森放棄後「裴洛西鬆口了」! 民主黨大佬、潛在總統競爭者紛紛支持賀錦麗
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於美東時間21日宣布退選,並表態支持現任副總統賀錦麗(Kamala Harris)迎戰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如今,前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美國前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以及美國最大工會組織「勞聯-產聯」(AFL-CIO)也發聲支持賀錦麗,意味著這位59歲的前加州州檢察長幾乎毫無疑問將成為民主黨最終提名的總統候選人。據CBS News的報導,首先,被認為是今年和2028年總統大選潛在候選人的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21日在社群平台上表態支持賀錦麗:「堅強、無畏、充滿韌性。我們的民主受到威脅,我們的未來也岌岌可危,沒有人比美國副總統賀錦麗更好地就川普的黑暗計畫『起訴』他,並引導我們的國家走向更健康的道路。」此外,另1位潛在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密西根州州長惠特梅爾(Gretchen Whitmer)22日也站出來支持賀錦麗:「讓我們贏得這場勝利。」前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圖/達志/美聯社)而裴洛西的侄子紐森下定決心後,裴洛西也在22日下午表態支持同樣來自加州的賀錦麗:「我對賀錦麗競選總統的熱情支持為官方、個人及和政治上的。從官方角度來看,我看到了賀錦麗作為工薪家庭捍衛者的力量和勇氣,特別是為女性的選擇權而奮鬥;就我個人而言,我已認識賀錦麗經有幾十年了,她根植於堅定的價值觀、信念和對公共服務的承諾;在政治上,別搞錯了:賀錦麗作為1名女性政治家非常的精明,我完全相信她將帶領我們在11月取得勝利。」柯林頓夫婦也在聯合聲明中指出:「我們與數百萬美國人一起感謝拜登總統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一次又一次地為美國挺身而出。我們很榮幸能與總統一起支持副總統賀錦麗,並盡我們所能支持她。我們經歷了許多起起落落,但沒有什麼比川普第2任期所帶來的威脅更讓我們為國家擔憂。他在競選的第1天就發誓要成為獨裁者,而在川普的奴僕聯邦最高法院的統治下,只會鼓勵他進一步撕碎憲法,現在是支持賀錦麗並竭盡全力讓她選上的時候了,美國的未來就看這次了!」美國最大的工會組織「美國勞工聯合會和產業工會聯合會」(簡稱勞聯-產聯,AFL-CIO)主席舒勒(Liz Shuler)則在聲明中表示,作為副總統,賀錦麗「領導史上最親工會的政府,是勞工的真正夥伴,她正在重建我們搖搖欲墜的基礎設施、投資高薪的工會職缺、將製造業帶回美國、降低處方藥成本、以及提高我們的工資。在她傑出的公職生涯中,她都證明了自己是1位有原則、頑強的勞工鬥士,也是1位我們可以信賴,且具有遠見的領導人。」上述黨內重量級人物、利益團體,以及潛在總統候選人的表態,皆意味著賀錦麗幾乎毫無疑問將成為民主黨最終提名的總統候選人。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包括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傑福瑞斯(Hakeem Jeffries),以及美國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都還未公開表態支持賀錦麗。
女兒生日趴被取消 美大媽號召「500人砸場」釀6小時大暴動
美國佛羅里達州希爾斯波羅縣(Hillsborough County)日前發生大規模騷亂,36歲婦人佩羅索(Stephanie Pedroso)不滿溜冰場取消女兒的生日趴,號召小孩朋友和網友發動「500人抗爭」,溜冰場及附近店家因此慘遭暴民洗劫。據《紐約時報》報導,佩羅索為慶祝女兒生日,5月14日向Astro Skate溜冰場預訂5月17日場地,但由於她無法履行合約中的提前準備要求,溜冰場因此取消預約並退還訂金。未料佩羅索竟煽動群眾「抗議」。溜冰場及附近店家遭搗毀。(圖/翻攝自TikTok)佩羅索發布影片號召砸場,「撕碎這個婊子」、「你們只要去那裡搞得一團亂,老娘就給你們現金報酬」、「大家明天一起去毀了這地方,讓他們壓力爆表發瘋」。當地警方5月18日晚間9點20分獲報,有群眾在Astro Skate溜冰場及其附近引發騷亂,希爾斯波羅縣縣警長科隆尼斯特(Chad Chronister)表示,當時總共約有500人闖進溜冰場砸毀設備、破壞附近店家、偷竊,還有人互相鬥毆,無視員警驅離命令。科隆尼斯特指出,警方共逮捕23名未成年、3名成年人,並花了6小時控制騷亂,總計有5個店家受害,傷者包含1名在理髮店人員,被舉起丟向落地窗受傷。科隆尼斯特強調,警方不會容忍透過社群煽動犯罪行為,這事件也提醒人們局勢失控的速度有多快。被控煽動騷亂、非法使用通訊設備、吊照且無照駕駛的佩羅索,已支付2500美元(約新台幣8.1萬)保釋金暫獲自由。
《選罷法》藍綠爆發激烈衝突 沈伯洋列攻防過程5事實
立法院上週排審《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委員會今(8日)再審修法,民進黨團一早便成功佔領主席台,藍綠爆發激烈衝突。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整理早上攻防的過程,他表示,民進黨希望能夠協調,不要審「提高罷免難度」的法案,但國民黨不同意。沈伯洋在臉書上表示,綜整早上過程,列出五點。第一點,沈伯洋指出,民進黨半夜就到了,沒什麼睡。第二點,因為國民黨晚來,所以「見笑轉生氣」,大概有半小時的時間都在走廊辱罵民進黨。沈伯洋再指出第三點,民進黨成功先進到內政委員會,希望能夠協調不要審「提高罷免難度」的法案,不過國民黨不同意,並持續攻擊。沈伯洋接著指出第四點,雖然民進黨守住了主席台,但中間發生王鴻薇發瘋似地攻擊林楚茵約15秒,打到濺血;徐巧芯直接咬賴惠員;陳玉珍撕碎板子,並突然攻擊郭昱晴、黃捷,然後猛力踹吳沛憶。沈伯洋也說到,有某新聞台記者直接用造謠方式提問;鄭天財在過程摸女立委,還嗆聲說敢做敢當,有種來吿;葉元之直播直接造謠暗示有色色的事,結果人家只是在茶水間,口氣非常惡劣;最後傅崐萁罵洪申翰人渣。最後第五點,沈伯洋說,目前狀況是議事人員持續失蹤,簽到單和發言單到現在都還沒出現,他強調,民進黨還是堅持不能夠「提高罷免難度」,但國民黨不想要退讓。
吳慷仁當海王情欲戲紅上國際 賭名譽演出曝:裸戲不是最後一次
吳慷仁在新片《破浪男女》中飾演約砲海王,跟劉主平有多場情慾戲,更有全裸破尺度演出,27日晚間國際電影媒體綜藝報(Variety)刊出吳慷仁的專訪,大讚吳慷仁為了演出,大方地願意撕碎衣服和不怕名譽受影響,在報導中吳慷仁也深入談到了為何答應演出《破浪男女》。《破浪男女》吳慷仁接受國際媒體Variety專訪分享不怕再裸露。(圖/台北双喜電影提供)吳慷仁表示作為演員,很高興答應拍這部電影,「就好像幾十年來累積的能量一次爆發,別人的反應、外在環境都不是我能控制的。但對我自己來說,最重要的是扮演好這個角色,做好我的工作。」吳慷仁更進一步透露:「老實說,我願意參與會有裸露演出,可能不是最後一次。我並不為其他人所賦予的道德標準所困擾。最終這部電影是屬於導演的。演員的巔峰期可能有20年到30年。而我的職業生涯現在已經 15 年了。我有很大的熱情,仍然願意承擔一些風險。」吳慷仁談到未來計畫,也提到之前遇到梁朝偉後的想法:「最近,在一個頒獎典禮上,我發現自己坐在梁朝偉旁邊,他是一個傳奇人物,尤其是對於像我這樣的華語演員來說。在那裡,他告訴我他要去德國拍一部新電影。他就像一艘移動的船,你永遠追不上。過了這麼久,他仍然要去探索新大陸,尋找新的寶藏。和他一樣,我願意做很多探索。」他表示希望能夠繼續打破常規,做更多的事情,甚至是說日語的角色。
男墜宜蘭橋落水亡…座椅詭留「大量撕碎千元鈔」 警初判:是真錢
宜蘭縣今(29日)上午8時許傳出一起墜橋案件,一名39歲的謝姓男子突然從宜蘭橋上方掉入水中,嚇得路過民眾趕緊報案。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救難人員及橡皮艇到場搜救,約40分鐘後尋獲謝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詭異的是,謝男落水前疑似在步道旁的椅子留下大量被撕碎的千元鈔,案發經過仍待釐清。宜蘭縣消防局今日上午8時51分獲報,指一名男子從宜蘭橋墜落下方的宜蘭河,立即派遣第一大隊及宜蘭分隊42人、91車及橡皮艇趕往搜救。警消人員抵達現場時,並未發現男子身影,直到上午9時31分才找到人,但對方已失去呼吸心跳,經送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搶救,最終仍於上午10時12分宣告不治。據了解,死者是39歲的謝姓男子,落水前疑似在墜橋地點附近的觀景步道座椅上,留下大量撕碎的千元鈔票,目測約有數萬元,同時還遺留了一只黑色包包。宜蘭分局初步調查,被撕碎的鈔票疑為真鈔,因尚未送往銀行鑑定,暫時無法辨認。另一方面,由於鈔票遭撕碎,目前難以清點數量,所以警方已先將鈔票收集,待謝男遺體相驗後,會一併請家屬領回。至於死者墜橋原因及詳細經過,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少年霸凌犯自述:小學被搶16萬後黑化 「給你不如花錢找人打你」
近日,中國校園惡性霸淩事件層出不窮,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4月8日,中國四川監獄發起直播,探討校園霸凌背後的原因。其中一名未成年少年犯講述自己從被霸凌者轉變成為霸凌者的心路過程,相當引人深省。這名少年犯表示,自己小學時一開始成績相當不錯,但是父母工作繁忙,他與父母之間沒有什麼交流的機會,雙方的日常聊天紀錄裡也只有一則又一責的轉帳訊息。優渥的經濟條件,讓他早早養成了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也讓他在三四年級成為了被霸凌的目標,一年半的時間,竟被搶走了人民幣37000多元(約台幣16.5萬元)。這名少年犯自述,自己自從遭到霸凌後,成績一落千丈,但他根本不敢告訴父母,怕會被打得更慘。後來他發現,自從發狠跟霸凌者打了一架,霸凌者就不敢再找他了。於是他找到過去曾幫助他抵抗霸凌的朋友,花錢糾集他們一個一個找霸凌者「打回去」。漸漸的,他開始享受這種以暴力支配他人的快感,不知不覺間也開始欺負比自己弱小的人。少年還語氣複雜的表示,自己的父母一直到他被抓進少管所之前,也沒發覺孩子有什麼「不對勁」。這場直播引起許多網友討論,有人表示:「當正義不能得到伸張,一切就會回到原始的規則上」、「如果以暴制暴成了孩子自我保護最有效的措施,那是整個社會的悲哀」、「老實人黑化最後就會把自己送進去,不黑化就會繼續被搶,惡就是這樣一環一環傳遞的」還有人表示:「這種事不追究學校、教育局、分管官員的責任說得過去嗎?3萬7,不是一次被搶,楞是沒人發現沒人管,這不是逼著好人犯法是啥?」另外,也有許多人責備少年的父母太不稱職:「孩子被搶了3.7萬都沒發現,這父母也太可悲了」、「所以父母的關愛很重要」、「因為自己淋過雨,所以要撕碎別人的傘,這是典型缺乏家庭教育與溫暖的例子。最值得深思的是家長。」
對岸讚阮經天《周處》吃戲封神! 陸網友開箱「陳桂林同款便當」:CP值高
犯罪電影《周處除三害》在兩岸爆紅,其中由影帝阮經天飾演的男主角陳桂林在劇中吃的便當意外在大陸受到大肆討論;就有大陸網友在台灣找到同款排骨便當,並開箱試吃,瞬間引發瘋搶。另外,阮經天的「吃戲」也讓大陸網友大讚,還有專文解析「如何吃」最到位。阮經天吃飯吃得津津有味。(圖/翻攝微博)在電影開頭中,阮經天與黑道小弟(劉子銓飾)齊坐,手裡拿著一份便當,大口吃肉、扒飯,吃得津津有味。此段畫面意外引起大陸網友好奇,到底「陳桂林同款便當」吃起來究竟是何種味道。 戲中同款「豐米便當」。(圖/翻攝小紅書@RACHE)對此,在台灣的大陸網友RACHE就找到與劇中便當紙盒上相同印著「豐米便當」的排骨飯,並在小紅書上開箱,分享試吃心得。RACHE說,該店是台灣便當連鎖店,每份排骨便當售價95元,料理方式為「先滷後炸」,與浙江的「大排」有幾分相似。排骨飯加3樣小菜百元有找 。(圖/翻攝小紅書@RACHE)除了排骨及白飯之外,還有3樣配菜,以百元有找的價格可以吃到豐富便當,也讓RACHE不禁大讚CP值很高,同時也讓這家便當店瞬間爆紅,甚至接到對岸網友的電話。另外,《百度》也為阮經天的「吃戲」寫了一篇專文,分析他在電影中生動逼真的吃戲,也給觀眾留下刻的印象。另外,阮經天也被與其他演員比較在吃戲時的細節,並稱讚他吃的到位又誠懇。該文內容指出,阮經天在吃飯時,不像過去某些劇中的演員那樣生硬且做作的吃,他反而是將嘴巴緊貼飯盒邊緣,以扒飯之姿,將食物填滿嘴巴,最後在迅速地夾起排骨大塊吞嚥,「雖然他食量大,但是面部表情卻非常整潔」。大陸電視劇《雲中歌》中,楊穎有一段品味小點心的戲,結果鏡頭轉換間,網友卻發現楊穎並沒有吃到食物,她只是虛咬了一口之後,佯裝咀嚼,其實嘴唇根本沒有碰到食物。其實,比起演不好吃戲,最不尊重觀眾的一種行為其實是假吃。但凡演員和團隊能拿出一點誠意,觀眾都不至於在看到阮經天的吃戲之後,感受到這麼明顯的落差。而他的表演,也撕碎了對岸娛樂圈內不少流量明顯演技的遮羞布,更讚他「吃得越狠演技越穩」。
每天分析線索找證據 女警1關件舉動「揪出躲10年間諜」終破案
致敬無名英雄!中國一名女警為了追查間諜,堅守了整整10年,每天不斷分析線索,並找證據,一刻都沒有放鬆,最後憑著垃圾堆中幾段撕碎的字片,成功破案。根據《央視》報導,國安女警陳昕茹2014年關注一名非常狡猾的王姓嫌疑人,10年間藉各種公務活動,掩蓋犯罪證據,後來還駐外任職,給偵查帶來很大的困難,但陳昕茹並未停止放棄。直到王姓嫌疑人這次回國,陳昕茹經過仔細調查,捕捉到一個不起眼的異常舉動,從丟棄的垃圾中,發現幾段撕碎的紙,順利掌握證據,終於鏟除危害國家安全的毒瘤。陳昕茹每天都在分析線索,試圖找到破案的證據。(圖/翻攝自央視新聞)陳昕茹這10年裡,大部分時間幾乎都在日復一日分析線索,試圖查找證據,這種忍得住寂寞的堅持,正是國安警察身上,最平凡也最可貴的品質。消息一出,引來熱烈討論,網友紛紛感到佩服:「跟蹤20年,這是一條大魚!國安戰士們辛苦了!」、「致敬國安幹警」、「偉大的女性」、「致敬我們的英雄,好感動、勵志他們的故事,履行職責和使命,我們的無名英雄」、「堅守10年,這份勇氣和責任感真的值得敬佩」。另外,也有不少人不解,為何公布女警名字,嫌疑犯卻只用姓氏代稱,「為什麼說出她的名字」、「可以說出名字嗎?」、「警察姓名打出來,間諜名字王某」、「這樣報全名會不會增加陳警官的安全風險?」
初二回娘家注意3禁忌 1招遠離厄運「迎整年好運」
明(11日)是大年初二,傳統習俗中是出嫁的女兒「回娘家」的日子,又稱「歸寧」或「回門」。命理老師就提醒3大禁忌,以及甩厄運迎好運的良辰吉時,方法十分簡單。塔羅牌老師艾菲爾在臉書指出,若是過往感覺諸事不順,可以選擇一個吉時,把發生的不順之事,簡單寫在一張紅紙上,紅紙的材質不限,而書寫的筆顏色也不限,紅紙背面寫上「黴運遠離,好運速來」。接著,再把紙揉成一團,並默念3次「黴運遠離,好運速來」,隨後把紙撕碎丟置垃圾桶即可,代表把壞運氣都丟掉,等著迎接好運,簡單的儀式有助於改變不順的局面,帶來整年的好運。2月11日初二甩黴運吉時:●寅時03:00~04:59●卯時05:00~06:59●巳時09:00~10:59●午時11:00~12:59●未時13:00~14:59●申時15:00~16:59●酉時17:00~18:59大年初二有不少禁忌。(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此外,大年初二也有許多禁忌:1.避免洗衣服,傳統上認為水神在這2天生日,因此最好不要讓衣物沾水,以避免冒犯水神。2.白天最好避免午睡,傳統上認為午睡會讓一整年都變得懶惰,加上這一天會有許多親朋好友到家中拜年,若因午睡而來不及招待客人,可能會被視為失禮。3.這一天女兒回娘家,回門禮的數量很重要。傳統上認為,回門禮不可以是單數,因為單數象徵不吉利,而雙數則表示好事成雙,具有吉祥之意。因此,準備回門禮時,務必準備成雙的禮物,以示吉祥。◎民俗說法,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