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票程式
」 黃牛 周杰倫演唱會 搶票 刑事局 黃牛票建議從實名購票做起!電腦程式搶票自用 學者認為「不違法」
周杰倫演唱會引爆黃牛亂象,學者專家指出,黃牛已成產業鏈,最關鍵是主辦單位及售票業者應公布實際銷售票數,並以公平公正方式公開銷售,民眾才不會有剝奪感。鑽研科技偵查的警大教授更直言,搶票程式若沒有偽造資料、加價轉售,並不違法。《文創法》規定,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警大資管系兼任教授林建隆表示,如果寫程式只是用來取代人工操作、加快購票速度,沒用其他人或偽造資料來購票,且沒有干擾或破壞購票系統,他不認為這是犯罪。文化部也曾回覆警方,若是自用就不違法。法令規定模糊不清、變來變去極不明確。黃牛票之所以要處罰,是因買票目的是為高價轉售,但加價轉售只有行政罰,使用電腦程式買票卻是更重的刑事罰,相差甚大,也不合理。林建隆說,若認為購票一定要人工操作,不能使用電腦程式,就應課以售票業者責任,在購票流程強化「活體」驗證機制,例如增加開啟手機鏡頭,照著指示比手指等人為操作,避免黃牛狂掃門票。主辦單位可從實名購票做起,或許仍會產生人頭問題,但至少查緝黃牛時有跡可尋。購票民眾也能檢舉,讓主管機關能稽核與管理,限制以後購票的次數或張數。北市偵辦科技犯罪的員警表示,若以AI或機器人,快速輸入驗證碼、不斷點選,恐不屬「破壞原有的防護機制」;「不正方式」若未使用假資料,或跳過驗證手續,僅設計程式,快速點選,並依步驟輸入身分證字號、驗證碼,或使用較快速的網路,重複點選,最後搶得門票,並未觸犯文創法;但若跳過驗證步驟,輸入他人或假身分證字號,除觸犯文創法,還有偽造文書等刑責。承辦員警直言,何謂不正方式,法令並未明確定義,呼籲文化部修法明確定義不正方式。事實上,文創法之前,警方曾以《妨害電腦使用罪》移送設計搶票程式的工程師,法院判決無罪。文化部則鼓勵業者採實名制或抽票制,就可以避免被程式掃票,但無法強制要求。
周杰倫演唱會黃牛集團落網 工程師利用搶票機器人牟利逾33萬
全台掀起的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票風波,近日再度引起社會關注,台中市刑事警察局偵破一起由5名工程師組成的黃牛集團,這些工程師在門票開賣當天,利用搶票機器人程式不法搶購演唱會門票,並以高達1萬5000元的加價轉售,總計獲得48組序號,非法獲利更高達新台幣33萬元,除了周杰倫的門票外,也搶到陶喆的演唱會票券。根據警方的調查,這5名年齡介於26歲至31歲的男子,主要成員為劉姓男子,曾經擔任工程師,目前已無業在門票開賣前,透過社交平台大肆宣傳可以協助搶票,並以每張票加價2500元至1萬5000元不等的價格,事先收取全額費用,總共收取金額高達33萬元。搶票當天,警方動用多方力量,兵分多路,分別對這些工程師在網咖及家中搶票的情況展開查緝,在行動中,警方查扣票券、手機、桌機及筆電等證物,成功將5人逮捕,專案小組發現,這些工程師除了使用搶票程式搶購周杰倫的演唱會票券外,還針對其他藝人的演唱會進行不法搶購,獲利情況相當可觀。有趣的是,當警方走進網咖進行查緝時,正好目睹到該場所的火爆場面,許多民眾因為搶到周杰倫的演唱會票而歡呼鼓掌,猶如中樂透,專案小組在查獲後表示,將依據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相關規定,將該案移送台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並強調對於黃牛票的行為絕不姑息。
周杰倫6880元門票開價4.5萬…黃牛囂張嗆「報警抓我」 歌迷用搶票機器人下場慘了
天王周杰倫將登上台北大巨蛋開唱,演唱會門票今(23日)開賣,幾家歡樂幾家愁,有歌迷想靠科技的力量,使用搶票機器人程式,沒想到帳號被封鎖,不僅搶不到票,也會影響到日後購票。即使如此,黃牛依舊猖獗,在網路公布售票資訊,搖滾區6880元門票被炒到4.5萬元,囂張放話:「我有本事弄到票我就敢開價」,讓粉絲氣炸。每當熱門歌手開演唱會,黃牛也蠢蠢欲動,尤其若沒有實名制機制,歌迷搶到票的機率就更渺茫,因此有人使用搶票機器人,豈料竟發生問題,帳號突然被封鎖,購買狀態顯示「此帳號暫無購票權限」,奉勸要準備使用機器人、程式、代碼搶票的人,趕快關掉不要用了,因為帳號被鎖得不償失,以後有實名制的門票都不能買了。有網友使用搶票機器人,結果帳號被鎖。(圖/翻攝自演唱會 【讓票‧換票‧求票】 演唱會 門票 入場券臉書)此外,臉書社團出現不少售票文,有黃牛就以高於原價6~10倍的票價販售,更高調表示自己不是假帳號,可以去其他社團查詢,一直都有交易紀錄,有疑慮也可以私訊,強調不是詐騙,「我就有本事拿到我就敢開價」。票價顯示,6880區域(1樓搖滾區)每張45000元,5880區域(1樓搖滾區或看台)每張43000元、4880區域(1樓搖滾區或看台)每張38000元、3880區域(2樓看台)每張35000元、3280區域(4樓看台)每張34000元、2280區域(4樓看台或5樓看台)每張30000元、1880區域(5樓)每張19000元。黃牛獅子大開口賣票。(圖/翻攝自周杰倫演唱會2023門票買賣平台-TICKETBUYNOW.COM臉書)該名黃牛知道此舉會引發爭議,因此直接放話,「我有本事弄到票我就敢開價,反正周杰倫的票我最多少賺不可能不賺,賣不出去慢慢降我依然能賺差價,你們慢慢不爽,不影響我賺錢」。黃牛態度囂張。(圖/翻攝自周杰倫演唱會2023門票買賣平台-TICKETBUYNOW.COM臉書)面對大批粉絲怒火,黃牛也不甘示弱,反擊:「要不你報警抓我啊?有供需就有市場,夠本事你們都別買我們也活不下去」,還自豪表示沒被警察鎖定過,而且沒在害怕,「好想被罰喔!賺好幾次了」。
沒搶到周杰倫的看過來!網友宣稱買到「52張」門票 原價釋出「8張」販售
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門票於23日12點正式開售,但15萬張門票不到20分鐘就被一掃而空。就在許多粉絲怨聲載道之際,有網友宣稱自己搶到52張門票,甚至還十分大方的表示願意「原價釋出」8張門票給有需要的人。網友0608_eddie於23日中午12點15分在社群網站Threads上發文,內容中直接表示「小弟不才,只搶到52張周杰倫演唱會票,留言告訴我你想跟誰去看!原價售出8張給需要的人」。(圖/翻攝自Threads @0608_eddie)而從該名網友上傳的影片中可以看到,畫面中的電腦出現疑似搶票系統的畫面,而拍攝者則直言「最強的搶票系統,大量的帳號,搶搶搶,用300個帳號搶」。後續拍攝者還與其他人喊「各就各位」、「準備好了嗎?」拍攝者甚至十分謹慎,檢查公司的網速,畫面中顯示有840Mbps之多。透過該名網友在Threads上的資料,可以得知該名網友疑似為「振勝國際行銷」的執行長。而在這則貼文曝光後,迅速吸引不少網友的留言,當中也有不少網友照發文者的規矩,在留言區分享自己的故事,就是希望能拿到周杰倫演唱會的門票。(圖/翻攝自Threads @0608_eddie)
不爽黃牛壟斷門票!自寫「Max搶票機器人」教搶票 竹科工程師遭逮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112年6月2日新規上路,專辦黃牛加價轉售與不正搶票亂象,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過去數個月來偵辦多起文創法搶票黃牛案件,溯源交集後發現多為使用知名電腦搶票程式「Max搶票機器人」所致,遂與臺北市刑大及新竹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案經警方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獲准,刑事局於113年4月16日持拘票、搜索票於新竹市轄內搜索,逮捕犯嫌1人,查扣筆記型電腦2部、手機1支、銀行存摺1本、電腦搶票程式與原始碼1組等贓證物。警方調查,在竹科擔任工程師的姚姓男子認為現行售票系統不公,導致民眾只能跟黃牛機器人搶票,遂自2018年始撰寫電腦搶票程式「Max搶票機器人」。據了解,「Max搶票機器人」可針對國內各大售票系統(拓元、KKTIX、寬宏、年代、ibon、Fami等)搶演唱會票券。姚男於工作之餘,開設臉書粉專、部落格分享「Max搶票機器人」教學影片與文章,教導大眾用「Max搶票機器人」搶演唱會門票,開放搶票程式及原始碼下載,吸引黃牛與民眾不正搶票。此外,犯嫌還盜用他人身分證號註冊售票系統會員帳號,並在臉書粉專貼文教唆民眾多開小號刷票,造成現今不正搶票亂象。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業於112年6月2日正式施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結合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組成「聯合打牛小組」,針對不肖人士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刑事局呼籲,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恐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撰寫搶票程式供他人搶演唱會門票恐成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幫助犯;未經他人許可冒用他人身分購票恐成立刑法偽造文書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民眾勿以身試法。
抓黃牛僅能用「社維法」移送 裁罰標準不一警怨做白工
為打擊黃牛,刑事局去年成立「打牛小組」,首度查獲利用AI程式搶票的科技牛,起到嚇阻作用,許多黃牛發現真的會被抓而收斂不少。因《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還未正式上路,警方目前僅能用社維法移送,但全國各法院卻有不同判決,讓基層員警霧煞煞,痛批簡直做白工,還助長黃牛氣焰。刑事局偵九大隊去年查獲周姓電腦工程師,自寫AI電腦程式,僅需4秒鐘就能搶購到各種熱門演唱會門票,再加價1000至3000元不等賣給粉絲,文創法上路3個月內不法獲利27萬多元。接著又連破2起黃牛案,黃牛們看到同行被上銬送辦,相互提醒「真的會被抓!」。警方分析指出,用程式搶票僅需2至4秒,單純手速操作買票至少要30秒左右,熱門演唱會及球賽一開賣就秒殺,研判都是用搶票程式。但其實售票系統業者還是有方法可防堵搶票程式,如加強防火牆、圖形驗證碼或實名制,讓買票過程更公平,業者還是得負社會責任。至於文化部設立「黃牛專區」,去年共接獲1500多件檢舉案,分案給各縣市調查,僅北市開罰5件、高雄市開罰12件,裁罰總金額107萬多元,成效不如預期。此外,去年大巨蛋啟用,熱身賽及亞錦賽都吸引瘋狂搶票,北市警方在龐大民怨及壓力下,雷厲風行抓黃牛,但當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還沒修法,警方僅能用社維法處理,結果各地判決不一,讓基層員警傻眼。像是有多起警方網路巡邏發現有人賣票,佯裝購買,面交時將嫌犯逮捕,但法院卻認為員警釣魚買票,原無買受意思,不能算真正完成買賣行為,應視為「未遂」,但社維法不處罰未遂,所以裁定不罰;但相同情況,卻有人遭裁罰6000元,全國莫衷一是,讓員警質疑抓了也是白抓。
非法程式搶票「4秒搜刮一空」 文化部不抓上游黃牛挨批
國內熱門演唱會及剛啟用的大巨蛋球賽門票,不論是1萬或2萬張都是迅速秒殺,令搶不到票的民眾哀號捶心肝。黃牛幾乎都是利用搶票程式在4秒內就將票券搜刮一空,人類手速根本比不上,網路甚至還出現徵求「搶票員」的廣告,民眾怒批法律明明規定不能以不正方式搶票,政府卻不查緝上游,只抓小黃牛根本是治標不治本,且搶票還衍生出許多詐騙問題。最近IG等社群媒體出現徵求各大演唱會線上購票員的廣告,宣稱簡單、輕鬆、好上手,由專人指導如何操作,搶到每張票給600元酬勞,或兼職1萬9300元、正職4萬1500元起。警方說,以往的確有黃牛會包下網咖,招募人手搶票,但也不排除是假求職詐騙廣告,藉機騙人頭帳戶個資。為遏止黃牛及不正行為搶票,政府去年先後修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文創法已在去年6月上路施行,運動條例因還須制訂子法尚未實施,空窗期僅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運動賽事黃牛。民眾不滿地表示,明明法律規定「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但不只黃牛搶票,現在大家幾乎也都是抱著先搶再說的心態,使用搶票程式、搶票機器人搜刮。搶到亞錦賽8張台日冠軍戰門票的小陳說,「因為有票,不僅可以接受別人羨慕的眼光,還可以顯得自己關係很好」他表示,多出的票可以轉讓做人情,坦言還有人會加500元手續費賣給親友,不用怕被檢舉,或是在網路刊登「請一杯星巴克」等花招變相兜售,熱門票券一定能脫手。民眾怒批,文化部不抓不正方式搶票,令法律形同虛設,民怨難解;搶不到票,到網路求票又經常遭到詐騙,還要被人譏笑笨,讓不會用程式搶票的弱勢族群情何以堪。
酷玩樂團周末高雄開唱 刑事局開鍘!房仲載「搶票機器人」斜槓黃牛GG了
刑事局日前接獲檢舉,有民眾在台南地區兜售演唱會「黃牛票」,警方深入追查發現原本從事房仲的34歲黃男下載「搶票機器人」程式,瞄準知名藝人演唱會搶票,後續再以加價方式上網兜售黃牛票,從中獲益。刑事局偵九大隊於8日逮捕黃男,且搜出本周末在高雄開唱的酷玩樂團演唱會門票20張等贓證物,全案依法偵辦。警方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今年6月2日新規上路,專辦加價轉售與不正掃票黃牛,日前接獲文化部告發,追查發現台南地區有不肖人士疑似使用電腦程式搶票,遂與高雄市刑大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專案小組經長期蒐證,鎖定從事房仲業的黃男,他斜槓黃牛賺外快,上網下載「搶票機器人」程式,專挑知名藝人演唱會下手,包括陳奕迅、田馥甄、林宥嘉以及第二次來台、本周末在高雄開唱的酷玩樂團等,據了解,黃男利用該程式搶票,1分鐘就約得手1至2張演唱會門票,他再以每張加價1、2千元,在網路社群平台上兜售,粗估不法所得數萬元。不過,售票系統員工發現黃男帳戶登入異常,懷疑他用電腦程式搶票而報警。警方於8日前往黃男台南住處逮人,並查扣電腦1部、手機2支、票券信封袋一疊、演唱會門票20張、電腦搶票程式2組等贓證物。黃男落網後坦承犯行,於拓元、寬宏、KKTIX、iNDIEVOX等售票系統搶購所販售演唱會票券,訊後被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送辦。
新北檢偵破「黃牛票條款」首例 業者3個月狂撈28萬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今年5月修法,嚴懲販賣黃牛票業者,新北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新北市刑大,首度破獲周姓黃牛票業者鎖定演唱會等門票一票難求,利用電腦程式搶票加價牟利案,周男不到3個月即獲利27萬9000元,檢警偵辦期間,周男已繳交全數犯罪所得。新北檢指出,周姓業者2014年間起,在社群軟體臉書成立搶票工作室,以 VPN+高速網路因應各購票平台,再搭配搶票程式為賣點,再以每張票券代購費數千元不等價格,吸引買不到票券民眾上門,委託周男代搶演唱會等門票。檢警獲報後,認為周男已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 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罪嫌(簡稱「黃牛票條款」)。今年8月24日搜索周男位於新北市板橋區、中和區之住居所等地,查扣電腦2部、手機1支、存摺1本及多種搶票程式等物,並拘提周男到案說明。檢警指出,立院今年5月修法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黃牛票條款」後,6月2日生效,周男自生效日起至8月24日,不到3個月即獲利 27萬9000元,在本案偵辦期間,已繳交全數犯罪所得。為打擊困擾藝文產業及消費者的黃牛票問題,法務部、文化部共同推動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刑事處罰的立法,目的在遏止不正購票加價轉售牟利之行為,本件為新法生效後首例案件,新北檢呼籲不肖業者勿以不正方式搶票謀取私利,以保障民眾平等參與藝文活動及平等近用文化的權利。
台鐵公司化提董事名單 立委揭被提名人曾猥褻女乘務員
立委邱顯智今(12)日表示,台鐵將要公司化,上週交通部已經提報董事名單給行政院,但所提出的3位勞工董事中,有一位曾因收費提供搶票軟體被記大過、一位曾強制猥褻員工。他呼籲答鐵企工、交通部,「不能就這樣算了」,別讓公司化的第一步就染上強制猥褻的惡名。邱顯智指出,台灣鐵路企業工會推派的3名勞工董事,就有2位有重大違失記錄,其中吳長智曾涉強制猥褻員工、林佑哲因私架網站搶票記大過。他質疑說,「這種勞工董事適合嗎?能替臺鐵員工爭取權益嗎?還是再次重創臺鐵的形象,讓公司化的第一步變成笑話?」邱顯智出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議決書,吳長智2003年在一班列車上,尾隨女車勤服務員進入車上的廣播室,向女子索求電話號碼未果,竟雙手強壓對方摸胸,再把女子壓在鐵櫃桌上強吻;女子一度逃出播音室,還被他再拉回,繼續猥褻。所幸列車到達板橋站,女子趁機逃出,換達另一列車逃回松山站,並向上級報告。邱顯智提出媒體報導指出,另一名被提名的林佑哲在2006年曾私自架設「如你所願As U Wish」網站,以收費方式提共搶票程式,讓民眾訂票,遭刑事局查獲,並被台鐵記大過。「呼籲臺鐵企工、交通部,不能就這樣算了。」邱顯智呼籲,應該設置選舉資格,由台鐵員工直選勞工董事代表,別讓公司化的第一步,就蒙上強制猥褻的陰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