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照案
」 NCC 中天 換照 中天新聞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民黨團痛批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 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
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國民黨團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賴清德總統提名充滿酬庸,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令國人失望透頂。國民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8月30日公布 7名大法官提名人,其中包含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雖然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大法官的任用資格標準,但大法官所應具有的最重要特質,是需要完全的超然性與獨立性。但這次的提名名單,看到一片綠友友與賴友友,不僅酬庸的意味濃厚,政治黨派的立場傾向,更是明顯無疑。賴總統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林思銘認為這樣的名單,只是淪為被執政黨控制的專屬大法官,未來包含憲法法庭,是否可以中立的運作,以符合社會的期待,及國家憲政發展是否能平衡穩定,都讓人充滿疑慮與擔憂。 林思銘舉出,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根本就是擺明未來司法院的掌舵者,在船還沒出航之前,就已經下錨定位。這樣的定錨效應,最危險的地方在於,一開始就將不適當,且自認為是正確的立場作為起點,並就此作為未來決策的基礎。國民黨團續指,又像是被提名人廖福特,他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經擔任賴清德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監交人,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或是像劉靜怡曾擔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而這樣政治立場鮮明,並充滿爭議性的名單,將來更可能成為政府與民意衝撞的前鋒部隊。 因此,為了維護大法官應有的超然獨立、日後國家的憲政穩定,以及人民意志的伸張,國民黨黨團是完全無法認同與支持這樣的名單,嚴正要求總統府重新提出,讓大法官能成為社會最能信賴,以及維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會依下列標準審查大法官提名人:一、大法官需要學有專精,重要學術著作或是深厚的實務經驗。二、高尚的品德,深孚眾望,行為處事上不可有任何的不良紀錄。三、要超然獨立。四、尊重民意。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總統府提出這份大法官名單,充滿了政治酬庸,用人唯親、用人為綠原則。尤其是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外界都知道他是政治變色龍,擔任過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外界看到,賴清德總統從交通部長到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恣意妄為地拿國家名器酬庸競選幹部,難道這是代表跟對了人選上之後,就可以吃香喝辣、位居高官?王鴻薇說,姚立明的被提名,不僅僅是在野黨無法接受,據了解有更多中間選民無法接受。王鴻薇指出,大法官現在進行的釋憲案,其中有關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現在15名大法官當中,有9名大法官心證明確支持廢死。這次提名7位大法官名單,廢死立場明確的高達6名。難道這是賴清德總統要告訴社會大眾,將要追隨前總統蔡英文廢死的腳步,直接廢死?無視高達8成國人反廢死民意?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張文貞參與反國會改革連署、何賴傑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和卡管連署、陳運財支持廢死明確、何賴傑和劉靜怡曾經參與卡管連署、廖福特是民進黨仲裁會主委,中天電視撤照人、反國會改革和支持廢死。王鴻薇提到,過去發生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四度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遲遲沒有做出決議,廖福特就是評鑑委員之一,是否涉嫌包庇性騷?外界自有公評、檢視。王鴻薇質疑,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提名名單,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找司法打手嗎?藍委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守護者,職權包括憲法解釋、政黨違憲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懲戒權等,賴清德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名單,是史上最爛、最糟糕的名單。翁曉玲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出這份名單,不是維護司法獨立、憲政體制,而是維護綠色政權,聘一群司法打手,全面掌控國家憲政機關。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已經令人失望,現在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完全是站在維護民進黨意志,倘若這群大法官提名人擔任大法官,可以預期司法將不再受人民所信賴,對於司法獨立性與去政治化感到失望。翁曉玲提到,大法官的組成是依據《大法官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其中第一項列出六項大法官選任標準,包括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等等。但是這次大法官提名人當中,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身的王碧芳,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烱燉和張瓊文都是資深法官,但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司法界資深法官。翁曉玲認為,現在大法官組成,是欠缺精通民事專精的大法官。「更令法界跌破眼鏡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翁曉玲指出,張文貞教授提名為司法院院長,過去根本沒有擔任過重要行政職務,只擔任過交大法學院長,也非法官出身,遑論參與過司法院會議運作,未來擔任院長,有辦法解決現任院長許宗力都無法解決法官過勞的問題嗎;再看看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提名理由是「研究法學負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但近20年來,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法學著作,長年遊走在政治圈,只有選舉的政治經驗,這樣的政客擔任大法官,難道不是政治酬庸?如此政治變色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豈不是侮辱了司法院?至於其他大法官提名人,是長期支持法理台獨學者,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為法理台獨做超前部署?國家未來福祉與安全,難道就要被這群人掌控,人民能夠安心嗎?
時論廣場/關中天劊子手 廉價自白昧良知
7月31日任期屆滿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在卸任前發表公開信痛批「政媒集團化」,24日再狠批NCC嚴重腐化與腐敗。兩人義正詞嚴狂轟NCC失格,卻忘了自己正是戕害新聞自由的共犯、曾扮演關中天新聞台劊子手,只想以廉價的自白搏清譽,士大夫之無恥,莫此為甚!NCC在前主委陳耀祥任內,沒能促進通訊傳播業健全發展,反淪為執政黨掌控媒體的利器,導致監理失能、產業失衡,傳播通訊業亂象叢生。其中影響最大、嚴重戕害新聞自由的關中天新聞台事件,是政府第一個赤祼祼的干預媒體經營、箝制新聞自由的惡例,不只加劇台灣社會內部的矛盾與對立,更是中華民國新聞史最黑暗的一頁。學界出身的NCC委員王維菁與林麗雲,自我馴化為執政黨監管新聞的橡皮圖章,直到要卸下委員身分了才猛然覺醒雙手已玷汙了整個媒體監管體系。卸任前,兩人發表公開信「NCC傳播委員卸任建言」,抨擊NCC失職導致政媒集團化,致使電視新聞報導不公及過度政治立場化,新聞頻道漸失其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上述建言固然屬實,但兩人面對關中天新聞台的責任卻默不吭聲,令外界不禁質疑學者良知竟如此輕薄。不料兩人24日應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邀請線上座談,以「NCC卸任委員的真實心聲:台灣媒體發展的回顧與展望」為主題侃侃而談卸任心情,自誇在委員會是絕對少數與稀有動物,但面對網友提問「不應關掉中天,應讓不同聲音在社會並存。」卻再次噤聲不語。按2020年5月外洩的「鬥賴關中天」總統府密件中,點名NCC人事安排兩位媒改學者,立場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姑且不論王、林是否為欽點的「處理中天學者」,中天不斷被冠上莫須有的「不實報導」罪名,關台過程完全照密件劇本走。依目前中天被濫罰的行政訴訟已取得16連勝,凸顯兩人確已「稱職」扮演了新聞自由劊子手。這回兩人狂放馬後炮,抨擊「NCC嚴重腐化與腐敗、運作淪首長制,讓他們無法伸展抱負與理想。」還竊竊自喜陳耀祥很生氣兩人發表的公開信,唯獨觸及中天關台議題同樣噤聲不回應,這種只想洗白、心虛不敢勇於認錯的學者,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其言論比陳耀祥及其他4位委員更低級與失格!兩人大概忘了擔任委員前,曾以學者身分公開反對旺中併購中嘉案,也曾檢舉過中天電視台。接任NCC委員後,毫不避嫌擔任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聽證會主持人,兩人偏頗言論歷歷在目,導致聽證會淪為對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的公審大會,顯見兩人在政府名器與高薪誘惑下,甘為執政黨鷹犬、無視新聞自由對民主政治發展的重要性。更令人嗤之以鼻的是睜眼說瞎話,兩人強調委員會永遠是「2:5」(NCC共7位委員),卻忘了中天關台案是「7:0」通過的。顯見兩人想在回學界前,極力挽回清新學者的形象。只是面對中天關台這題考題,她們宛如只會放空包彈的「政治蜉蝣」,沒勇氣、也答不出來。而未來這題未完成的考卷將如影隨形地跟著她們,因為這是學術殿堂上最核心的學者良知!(作者為大學教師)
NCC將換主委 賴士葆曝首要之務:讓中天新聞復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任正副主委與委員等4名人選曝光,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長劉柏立成為新任主委提名人選,呼聲最高。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NCC這幾年配合蔡政府的媒體的嗜血掌控,大惡小惡不斷,主委陳耀祥留下的爛攤子無法勝數,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打手,首要之務尤其是NCC在中天換照案經法院判15敗訴之後,不該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纏鬥上訴,要讓中天復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呼籲NCC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打手,首要之務是讓中天新聞台復台。(圖/報系資料照)賴士葆在臉書發文指出,蔡政府全面執政8年期間,NCC這個媒體主管單位完全背離獨立機關的精神,成為服務政黨的工具。主委陳耀祥以及政治立場偏綠的委員通力合作打造媒體成為一言堂,道地政府的傳聲筒,綠媒每年承接政府大量的公共工程,互利互惠,絕大多數的媒體已經喪失第四權的功能,不再肩負監督公權力的責任與義務,反而淪為替政府擦脂抹粉的工具。賴士葆表示,NCC這幾年配合蔡政府的媒體的嗜血掌控,大惡小惡不斷,其中的大惡就是以政府的公權力關掉政治立場與蔡政府不同的中天新聞台。中天不服提起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都還給中天公道,NCC對中天的不予換照遭法院撤銷,NCC仍繼續上訴,不准中天復台。NCC利用審照權力來箝制媒體,這個權力被私心自用, NCC無法秉公執行公權力,應該修法拿掉這樣的權力,就像給不適任的人握有利器去濫殺無辜一樣。賴士葆說,作為媒體的監理機關,陳耀祥在NCC留下的爛攤子無法勝數,處理其他新聞台的雙重標準,讓NCC變成極具爭議的機關,其實需要打掉重練,名為獨立機關,實則政府附隨組織。賴士葆強調,立法院新的民意必須監督新主委和委員不能繼續舊思維,成為政黨的打手來打擊異己,尤其NCC在中天案經法院判15敗訴之後,不該還繼續浪費納稅人的錢纏鬥上訴,堅持不肯讓中天復台。
只罰中嘉不罰三立 羅智強怒嗆:NCC就是民進黨附隨組織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4日公布三立違法入股有線電視多系統業者中嘉一案,最終重罰中嘉旗下12家系統台各120萬元,共1440萬元,但並未開罰三立。對此,國民黨準立委羅智強發文痛批,NCC只罰中嘉不罰三立是「罰娼不罰嫖」,「再度坐實NCC就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遇到綠媒就轉彎。」羅智強昨(26日)在臉書發文指控,「護航三立,NCC的褲子還在嗎?」並感嘆不出所料,NCC對三立違法入股中嘉就是輕輕放下,「再度坐實NCC就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遇到綠媒就轉彎。」羅智強續稱,三立透過層層持股轉讓、人頭代持等手段,持有系統台中嘉數位27%股權,違反過去NCC通過中嘉案的附負擔條款。NCC拖到大選後才公布處分,只罰中嘉、不罰三立,連NCC委員都看不下去。包括林麗雲、王維菁2位NCC委員都提出不同意見書,直言三立刻意隱匿持股中嘉,應重審三立的移頻換照案。羅智強也拿出中天新聞台進行對比,當初NCC撤照中天新聞台所持的理由是中天的違規裁罰過多,但中天針對裁罰提出訴訟卻一一勝訴,證明NCC根本是刻意入中天於罪,「羅織罪名撤照中天,三立明知故犯入股中嘉,違反媒體壟斷事證明確,NCC卻該罰不罰。專門清算異己,淪為政治打手,NCC丟盡獨立機關的臉。」羅智強也感嘆,過去《社會秩序維護法》僅規定處罰性工作者而不處罰嫖客,被稱之為「罰娼不罰嫖」,後遭大法官釋憲宣告違憲。NCC只罰中嘉、不罰三立,即有論者謂「罰娼不罰嫖」,「民進黨獨大下的NCC, 惡行劣跡罄竹難書;新國會三黨不過半,就讓大家好好看看,潮水退了,NCC的褲子還在不在?」
NCC關中天敗訴還不認 前監委:恣意擴張裁量權
大選進入倒數,在野黨13日齊聲痛批,民進黨執政7年多,扶植新的媒體巨獸,倚仗媒體優勢占盡上風,更將矛頭指向罪魁禍首通傳會(NCC)。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強調,當選後會把NCC打掉重練;前監委仉桂美更強烈抗議,NCC濫關中天新聞台、寬待鏡電視與三立,恣意擴張裁量權。綠執政7年多 扶植新媒體巨獸仉桂美已為新黨列為下屆立法院不分區立委提名人,她昨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5月就中天換照案,一審宣判中天新聞台勝訴,撤銷NCC不予換照處分。但NCC不知自省還持續上訴,仉桂美直言,「一個民主國家如果連媒體都沒有發聲權,誰還有發聲權?」仉接著說,鏡電視是10多年來唯一取得執照的電視台,但鏡電視財務危機嚴重,短時間換了5個董事長,NCC還讓鏡電視補件逾30次,最後成功上架;對照NCC快速讓中天關台,今年5月讓鏡電視補件上架,標準何在?三立入主有線電視業者中嘉股權,明顯違反有線電視廣播法規定,但NCC卻只要求限期改正,嚴重怠忽職守。侯友宜已表明立場,當選後會把NCC打掉重練,充分保障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導正政治力干預的亂象,實踐公平正義的價值。NCC已淪民進黨政治鬥爭工具侯競辦發言人王敏旭指出,NCC宛如民進黨的政治鬥爭工具,無論是強行關掉中天新聞台,或是執照發放牽扯民進黨內的派系利益糾葛,早已摧毀NCC的公正性與公信力。更遑論NCC還曾想推出《數位中介法》,擴大箝制言論自由,只是因引起爭議與強力反彈才踩煞車。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昨日聯合提出政見,並痛批當年民進黨口口聲聲支持反媒體壟斷立法,2013年蔡英文還在野時,批評國民黨封殺反媒體壟斷立法,但蔡英文上任7年多持續跳票,更扶植出新的媒體巨獸。民眾黨批評,當初高舉黨政軍退出媒體大旗的民進黨,自己卻把手伸入媒體,連NCC都被政治黑手介入,過去總統府流出的密件即透露,2020年3月《中台灣生活網》原已經審照通過,卻在一周之內大轉彎,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找NCC主委陳耀祥訓話後,NCC自打臉將許可的執照收回。獨厚鏡電視和三立 無人敢辦民眾黨也同樣質疑NCC監理鏡電視與三立,卻大放水。民眾黨指出,在電視台執照申辦階段,依時力立委陳椒華流出錄音檔,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曾囂張地說,「告訴陳耀祥這是總統的旨意」,即使有2名NCC專業委員在審查過程,明確表達反對,NCC仍按照設定好的劇本強度關山,即使陳椒華提供證據予司法、檢調,卻無人敢辦。親綠的三立集團控制全國第二大有線電視系統中嘉有線電視系統27%的股權,跨越媒體壟斷紅線,NCC卻彷彿是三立電視的保母,呵護備至。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張啟楷舉例,金鐘獎過去是由電視台輪流舉辦,但近7年都是三立一家獨占,從過去10年各電視台的標案金額來看,在政府意識形態主導下,每一家電視台拿到的資源可說是天壤之別。三立電視則表示,金鐘獎頒獎典禮,是公開招標,從來沒有各台輪流或私相授受的問題。
NCC又敗!中視換照附款處分違法
通傳會(NCC)才因中天新聞台換照案,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處分違法、撤銷不予換證的處分。6年前,NCC准予中視換照,卻作出附款處分,要求神旺公司持股不得過半,經中視提告,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原處分違法」。可上訴。中視換照案的訴訟,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5月18日宣判後,22日截稿前,判決主文及理由尚未公布,但中視的律師表示,經向書記官確認,判決主文是「NCC原處分違法」。律師解釋,因當年NCC附款處分,中視為了換照只能被迫接受,造成無法回復狀況,無法撤銷原處分,只能請求確認原處分違法。2017年NCC准予中視換照,但認為增資結果是法人股東神旺公司認購增資的持股逾事業總股數一半,與無線電視事業股權分散以避免言論集中的精神違背,作成附款處分,命令2019年前改為持股不過半,如未改正完成,將廢止換照處分。中視提告後,北高行法院撤銷附款處分,NCC不服上訴,最高行法院認為NCC對換照申請審查,有其固有職權,但須「依法律授權」選擇附款的條件,且中視後來已在期限內調整股權結構,原審也未再調查。最高行政法院認為,NCC令神旺公司持股不能過半,屆期未改正得廢止准予換照,該處分對中視形成限制,依大法官解釋意旨,為排除公權力干預,保障通訊傳播自由,對於傳媒作成行政處分所為的限制,應有法律明文、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最高行政法院指出,神旺持有中視股權達59.05%,是出自增資而來,並非股東轉讓股權所致,但NCC卻以此作成系爭附款,逾越法律授權。最高行政法院表示,NCC作成附款處分卻沒有法律授權,也無法證明持股逾半有何干涉專業、阻礙言論多元的急迫危險等重大公共利益,判決廢棄發回更審。北高行日前作成判決,確認NCC處分違法。
中天換照勝訴案判決書公布 律師:NCC違背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中天電視換照案勝訴判決書公布後,引起各界關注。中天電視律師團成員劉昌坪律師表示,NCC違背憲法交付的保障新聞自由義務,過程相當粗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在判決明確指出,NCC的7位委員據以評分的審查表、其中60分未依新法修正,係屬違法,不該回推換算!劉昌坪強調,NCC已替換部分委員,應該重新召開聽證會,並由新委員以正當法律程序重新實質審查中天換照申請案。中天換照案律師團成員劉昌坪(左)認為,NCC應以正當法律程序重新實質審查換照案。(圖/報系資料照)劉昌坪律師表示,NCC對中天換照審查評分表有嚴重瑕疵,這是中天提出的理由之一,北高行判決也特別指出,7位委員使用的評分表全部錯誤,如果依照NCC所稱,可以回推換算,那麼「配分比例」就毫無意義可言,NCC又何必在2018年修法改變「配分比例」?再者,NCC在2018年修法前、審查換照案件時,都完全「準用」申設辦法的「配分比」進行評分,更可證明客觀上並無NCC所稱:因申設與換照性質不同,以致無法準用的情形。劉昌坪律師認為,NCC身為獨立機關,判斷換照的前提,應適用正確的法規、及正確的證據,NCC才有判斷的餘地,如NCC適用法規面向已發生錯誤,法院當然有權審查。本案法院聚焦在程序上,既然程序已有問題,法院就不需判斷實體。因此,既然NCC審查中天換照案程序有重大瑕疵,法院認定處分違法的心證已經明確形成了,北高行當然不會實質審查NCC所謂的5大不予換照理由,何來北高行沒有否定NCC不予換照的5大理由可言呢?中天先前曾向行政院陳情過,當時行政院說NCC是獨立機關,不便表示意見,不料北高行判決中天勝訴後,行政院卻又公開發言,指程序瑕疵可以補正,還說法院並沒有否定不予換照的實體理由,行政院態度前後不一,令人費解。另外,NCC從2006年起,多次在委員會議記錄、新聞稿等資料公開表示,衛星頻道因無總量管制,原則上均予換發。2014年的委員會議記錄上,更強調除非涉及重大違規事實,「本會對於此類頻道經營資格剝奪之相關議案,均慎重審議。」該次會議紀錄更指出,「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之申請設立,無涉限量之特許或稀有無線電頻率資源之分配,此類事業之換照申請,除非申請人於組織或經營行為上已構成喪失經營資格之要件,原則上即予以許可。」NCC當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權和新聞自由,不受外界干預。根據上述NCC會議紀錄,審理換照案時,應以准予換照為原則,結果審理中天換照案時,卻是予以最強烈的關台處分!因此未來重新審理換照案時,應回到以人民的權利和自由為本位,重視中天原有200萬收視戶的權利。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表示,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劉昌坪律師也強調,台灣是珍貴的憲政及法治國家,無論哪一黨執政,任何的新聞台、報紙或言論平台,不管其立場或論偏好為何,都應該受到憲法及法律的平等保障,公權力對於媒體的管制,特別是新聞媒體,應該高度的戒慎恐懼,而且公權力的介入和管制手段越嚴重,越要用嚴格的標準,檢視其合法性和合憲性。
中天撤照案告贏了! NCC吞敗:感到遺憾將提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行政處分,NCC昨日發出聲明,表示意外且表達遺憾,強調北高行同時駁回中天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NCC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至於NCC是否會重審中天換照、目前52頻道已經由華視新聞台使用,未來應該如何回復?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說,目前委員會並無討論相關議題,無法代替委員會回應。NCC辯稱,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主要考量有以下五點:一是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二是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三是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四是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最後一點,NCC表示,中天新聞台2014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惟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我國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司法堅守了正義最後防線
民進黨關閉中天新聞台,寫下台灣新聞自由最黑暗的一頁,是蔡英文政府民主倒退最惡劣的一個汙點。台灣高等行政法院10日宣判「中天撤照案」一審結果,撤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原處分,彰顯了正義,也照見民進黨與NCC惡意箝制新聞自由的事實。本案雖尚未定讞,但已將本案審理過程的法律爭訟清楚呈現。北高行合議庭不畏懼政治氛圍,根據對法律的確信及良知,就獨立機關NCC之行政判斷做出撤銷處分之判決,深具時代意義,彰顯了行政法院對於保障人民權利的堅持。中天勝訴 證明預謀關台霸道的民進黨政府無法容忍任何異議媒體,處心積慮關閉中天新聞台,並且多方著手實施。中天指控,2020年11月審議委員會研討期間,NCC「突公告以105年評分標準取代107年的新版本」,這是一個關台預謀。NCC辯稱,「審理換照案皆採相同配分設計,並使用於包含中天綜合台等眾多換照案」。然而,根據判決理由,法官認為NCC以109年新通過的評分標準來審查中天的換照案,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根本就是決策事實基礎錯誤。換言之,這完全是為了關閉中天而巧立的審查標準。NCC堅決秉持上意不予中天換照,蓄意變造莫須有的4大理由,其中包含「屢次違規及遭民眾申訴,未能落實新聞專業」。然而,NCC裁罰中天的多起罰款,經過法院逐案審查後,10度被推翻,中天連續討回公道,證明NCC關台是有計畫、有步驟的預謀。關台目標既已定,程序正義全被踩到腳底,連一些見仁見智的新聞處理,也被拿來重處,不但未經嚴謹而合法行政程序,而且一再逾越法律與法理偏頗裁處。NCC外聘的諮詢委員會都是清一色偏綠,組成成員決定裁處明顯偏於一方,公正性與合法性全無公信力,即使高院也高度懷疑,高院撤銷NCC裁罰中天的判決再度證明其全無程序正義可言。NCC關閉中天新聞台最嚴重的指控是「107年評鑑後,中天新聞台內控與自律機制失靈」。所謂「內控與自律失靈」的指控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NCC為此而炮製多項裁罰,逐一被法院撤銷或發回更審,可見「內控與自律」之說完全是羅織之詞,由此證明通傳會政治迫害中天的犯意昭然若揭。中天新聞台被撤照的根本原因,是新聞與言論立場違逆執政當局操控媒體的意圖,事實上,選舉期間,絕大多數新聞台的報導和政論節目都被檢舉有偏向特定政黨或候選人的現象,NCC卻立場偏袒,採雙重標準,輕放綠媒一方而嚴懲另一方,根本未用同一標準進行檢視與裁罰,甘為執政黨的鷹犬。這正是中天被關台的緣由。政媒共生 腐蝕民主基石法院判決理由書也說,NCC為獨立機關,立法者旨在排除上級機關對具體個案之指揮與監督,使NCC有更多不被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之空間,以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確保社會多元意見之表達、散布與公共監督目的之達成。揆諸NCC對於中天換照案的審查,不但聽命於政黨,而且審查基礎錯誤、資訊不完全、理由形成亦非出於正當程序,等於完全背離了獨立機關依法行政的專業作為。執政當局蓄意對電視傳媒進行清場與整肅,乃有中天被撤照的處置,由此也對電視新聞台產生寒蟬效應與引導作用。NCC承命辦理,主委陳耀祥先公然表明52頻道的遞補構想,其後在鏡電視的設台申請案中,也接受民進黨英系政要的指令,極盡配合辦理之能事,最終促其實現。NCC淪為附隨當局意志的執行機構,完全喪失是一個獨立機關該有的超然公正立場暴露無遺。中天原本被視為台灣傳媒自主獨立的一個典範,但被當局撤照後,台灣電視傳媒加速變色,自此一路向下沉淪。民進黨政府踐踏言論自由、操控媒體,打造政媒共生體,嚴重腐蝕台灣的自由空間與民主基石。NCC的所作所為完全無視其組織法保障言論自由的規定,反其道而行,成為替當權者整肅異議媒體的打手。中天被撤照是民進黨政府沒收新聞自由的重磅出擊,現在法院不畏權勢,針對NCC違法事實作出公正的審判,實踐了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NCC到此為止,讓中天新聞復台,以便台灣奄奄一息的言論自由得以恢復生息。
法院撤銷NCC對中天處份 國民黨盼助民主監督回常軌 趙少康籲政府要賠中天別耍流氓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中天新聞台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予換照的處分,中國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寬裕表示,2020年中天新聞台遭不予換照處分的過程,政治力介入的痕跡鑿鑿,當權者排除異己聲音、打壓新聞自由的恐懼形成社會的寒蟬效應。對於高行院今日的判決結果,將讓台灣媒體自主的言論環境突破「綠色恐怖」的圍籬,相信將能讓台灣的民主監督機制走回正軌。中廣集團董事長趙少康也聲援中天新聞指出,整起事件,政府犯錯在先,不但NCC應該讓中天換照,也該賠償這段時間的損失。NCC不能認為中天被處分就是活該,錯了就應該道歉、彌補,如果NCC還是堅持「錯了就錯了,那又怎樣」的態度,就不是政府機關而是流氓。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中天新聞台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予換照的處分,國民黨聲明予以肯定,並認為此舉是突破綠色恐怖的第一勝。趙少康也說,如果NCC還是堅持「錯了就錯了,那又怎樣」的態度,就不是政府機關而是流氓。(圖/報系資料照)中天新聞台自2020年底遭NCC通傳會撤照關台後,針對遭裁罰事項提出申訴抗告,至今已讓NCC吞下超過10連敗。最關鍵的換照案今天判決出爐,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決NCC敗訴。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寬裕晚間表示,回顧2020年5月爆發的總統府密件中提及,「在NCC其他委員方面,3位新任委員中,一位是現任主秘,另外2人是媒改學者,『致達說,2人偏綠,可以配合處理中天』」;10月NCC召開換照聽證會中,卻由當初極力參與反旺中活動的林麗雲、王維菁兩位委員擔任,主導聽證會走向的意味相當濃厚。同年11月18日NCC即一致決議不予換照。凸顯當年中天新聞台撤照的劇本早已寫好,NCC只是配合演出的演員,演一齣「假公正」的戲,最後審議結果真如總統府密件中的規劃「NCC委員可以配合處理中天」。林寬裕指出,媒體是監督政府施政的第四權,政府單位對於媒體執照的資格審查應該更為謹慎,不僅不應該有先入為主的政治立場偏向,更應該有周延的行政程序。但應為獨立機關的NCC,卻淪為當權者打壓新聞自由的工具,從審查、聽證到決議,對中天新聞台的針對性批判強烈,規避正當法律程序的痕跡明顯,NCC的作為已導致台灣多元意見的傳遞與表達受到限制,當新聞與言論立場趨向「單一化」,已讓台灣的民主走向「空洞化」。林寬裕強調,台灣充分尊重新聞報導自由的媒體環境得來不易,媒體的監督力量亦讓台灣民主能朝向更公開、透明的發展進程,呼籲民進黨政府停止藉由公權力遏止主張及立場的自由表達與傳遞,高行院的判決結果已經凸顯行政手段不當介入媒體自主的謬誤,民進黨應該適可而止,還給台灣媒體、言論環境一個乾淨的空間。趙少康則認為,NCC的針對性很強,就是要針對中天,找出各種理由要讓中天關台。他也直言,NCC想關掉一個電視台,可以找出 1000 個理由要求關台,找人檢舉、調查、處分,一件比一件罰得更重,最後在申請換照時,就用違規太多把執政取消,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趙少康表示,NCC對中天的處分被撤銷,那第一件處分被撤銷,原先被加重的處罰都應該減輕,而拒絕換照的原因是違規太多,如今違規減少,就應該撤銷原處分,把中天的執照還給中天。
中天換照案贏了!NCC錯用舊評分標準 法官:須重新決定能否換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中天新聞台控告NCC違法,中天請求法院撤銷NCC原處分、判准中天換照,且NCC還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損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審結,判決中天勝訴,要求NCC應以2018年新版本的評分標準,重新判斷中天能否換照。至於中天求償79億餘元的部分,則予以駁回,全案還可上訴。合議庭指出,國家在憲法第23條規定意旨範圍內,可制定法律適當限制言論自由。因此在確保科技匯流環境下通訊傳播市場的健全發展,提升多元文化及維護閱聽人權益,可以透過許可營業、評鑑及換照作為對通訊傳播事業的管制手段。因此,國會立法設立NCC為合議制的獨立機關,希望媒體能有更多不受政治干擾,專業自主決定的空間。但NCC在2020年11月18日的審議中,未準用2018年2月8日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之評分基準,卻以2016年換照評分表為評分比重,因此NCC對於中天換照案的評分基準已違反規定,決策事實基礎錯誤且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不予換照的結論,所以合議庭認定原處分違法。前新聞局長鍾琴到北高行聆聽中天案,對中天勝訴相當高興。(圖/方萬民攝)合議庭認為,NCC違反《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後段規範的評分基準,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造成5個審查項目的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審議不予換照的結論,無從推算回復,因此原處分違法,中天有理由要求撤銷原處分。至於請求命被告作成准予換照處分部分,則須等NCC依本判決的法律見解重新審議後,作成適法決定。另外對於請求損害賠償部分,因換照申請結果須等NCC重為審議,此部分請求則無理由。2020年11月18日,NCC認為中天新聞節目遭裁罰25件、且違反法律規範等理由,處分不予換照,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頻道執照於同年12月11日到期,隔天起不能在有線電視播出,不過透過網路等方式播出不在此限。中天關台後,有線電視的52頻道騰空,NCC主委陳耀祥曾在記者會向系統業者喊話,希望給公廣集團的新聞頻道一個機會,華視表態爭取,後來果然入主52頻道。
法院再判中天勝訴 洪孟楷指陳耀祥主委若有風骨應下台負責
針對中天提告NCC撤銷中天執照關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NCC勝訴,立院交通委員會立委洪孟楷指出,NCC近期爭議不斷,而今天法院又判決撤銷近三年前NCC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的行為,代表高等法院經過兩年多的審理,綜合雙方律師攻防意見,認為NCC不讓換照是於法無據,既然做出錯誤的判決,所謂獨立機關專業度已經蕩然無存,主導此換照案的陳耀祥主委應該下台負責。洪孟楷指出,外界過去早就質疑,如果法院最後判決撤銷中天換照無效,但對中天傷害卻已經造成,頻道早已易主,難道還可以再把現在52台再挪移出來,還給中天應有公道?但是NCC並未理會。如今,中天因為NCC的決定,向國家求償79億元,如果判決確定,這又會變成陳耀祥主導下架、全民幫忙買單賠償,再次凸顯錯誤決策比貪污更可怕,就是這個道理。洪孟楷說,今日也正是陳建仁內閣上任一百天,過去一百天裡,如果有對內閣閣員做民調,最不適任或不滿意的閣員,陳耀祥恐怕沒有第一、也是前三名,尤其任內爆發連環爭議,其實已經徹底不適任該職務,繼續放任在NCC主委的位置上,主導國家通訊管理作業,難道綠營已經沒有其他人才?還是知道太多祕密,變成共生結構,就是無法讓陳耀祥走人。洪孟楷語帶感嘆的說,最近看到許多藍營有志參選2024立委者,都是以「下架NCC」做為競選政見,NCC身為國家通訊的最高主管機關,絕不該讓「一人」毀調機關清譽,傷害新聞台權益、影響閱聽大眾、無法取信於國人,如果官員還有一絲一毫的風骨、如果民進黨政府心中還有一點一滴的人民,「請陳耀祥主委請辭下台吧」。
中天告NCC違法不予換照案勝訴 魯明哲:蔡政府應知所進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中天新聞台提告NCC,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審結,判決中天勝訴,還可上訴;對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委員魯明哲表示,蔡英文政府想控制媒體,現在得到反效果,希望蔡政府可以知所進退。NCC於2020年11月26日處分中天不換照後,中天12月2日提行政訴訟,歷經2年多審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判決,將NCC不予換照的處分撤銷,中天勝訴,全案仍可上訴。魯明哲說,媒體是第四權,蔡英文政府卻想用行政、司法等手段控制媒體,現在得到反效果,不只要恭喜中天得到公道,希望蔡政府可以知所進退。新北市議員葉元之表示,中天勝訴,法院要求NCC撤銷原處分,也就是法院認為NCC不給中天換照是錯誤的。他也感嘆,台灣民眾因為NCC的錯誤判決,有兩年多的時間,在電視上看不到中天。前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說,中天勝訴了,NCC主委陳耀祥滾下台,應該立刻讓中天復台。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則表示,中天贏了,證明NCC違法亂紀。
中天控告NCC違法不予換照案 台北高等行政判決中天勝訴!
各界矚目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中天新聞台提告NCC,中天認為NCC當初以中天有25件裁罰案,作為不予換照處分的理由,但現已有10案被法院撤銷,其中更有2案獲勝訴免罰確定,因此拒絕換照的理由已不存在,請求法院撤銷NCC原處分、還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損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審結,判決中天勝訴,還可上訴。至於詳細判決內容,合議庭將發新聞稿公佈。2020年11月18日,NCC認為中天新聞節目遭裁罰25件、且違反法律規範等理由,處分不予換照,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頻道執照於同年12月11日到期,隔天起不能在有線電視播出,不過透過網路等方式播出不在此限。中天關台後,有線電視的52頻道騰空,NCC主委陳耀祥曾在記者會向系統業者喊話,希望給公廣集團的新聞頻道一個機會,華視表態爭取,後來果然入主52頻道。中天委任律師指出,NCC迄今拒絕公開25件裁罰處分諮詢委員會議記錄、會議資料及決議過程等裁罰基礎資料,致使中天未能享有知悉及辯論的機會,明顯違背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保障人民陳述意見權利,況且部分裁罰案經法院認定違法予以撤銷。法院多起判決一致指出,無法認定中天的新聞製播有何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處,顯示NCC處理中天案過程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目的只是硬要罰中天。中天強調,NCC駁回換照申請,不但妨害新聞自由,還影響新聞台全體員工近500人工作權,使負責人或大股東股遭受損害、視聽大眾收視權益受到影響。中天為此曾提告聲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不過遭最高行政法院和北高行分別駁回,合議庭認為「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制度,是為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但本案實體爭議,仍待法院審酌,依現有事證無法認定處於緊急程序中,因此駁回確定。
遭NCC違法濫權對待 司法要還中天公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遭批護航《鏡電視》,《TVBS》民調指出64%民眾認為有政治力介入NCC處理鏡電視申請案。相較2020年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受到NCC違法濫權的對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對於換照案的宣判備受關注,司法如何撥亂反正、還中天公道,全民都在看。2020年11月,NCC處分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中天提告訴請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且NCC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律師提出多項主張,指責NCC處分違法,包括聽證程序違法、審查評分表不合法及NCC委員審查意見錯誤及矛盾,違反比例原則等。中天新聞台換照,NCC是用比對待《鏡電視》嚴苛數倍的標準行事,根據中天律師的論述,NCC審查換照的聽證會程序違法,侵害言論自由,且聽證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這個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處分應予撤銷。律師指出,NCC用突襲性方式,20天前才通知將舉行聽證會,且中天在聽證會前曾3次聲請閱卷,然而除中天自己提出的資料外,NCC一律拒絕閱卷,中天無法得知鑑定人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對等。律師表示,聽證會當天,7位選任的鑑定人中竟有5人中途離席,由NCC委員擔任的聽證會主持人,更明示及暗示在場的鑑定人無須現場回覆,證明NCC嚴重剝奪中天依法享有對聽證鑑定人發問之權利及機會,顯見聽證程序流於形式。NCC委員對於換照案的審查意見也出現許多錯誤及違法,包括NCC委員的個別審查意見有文字雷同、誤繕處相同、重複評價、審查範圍錯誤,及評分結果矛盾的諸多瑕疵,NCC竟依據這種審查意見來判斷,並作成瑕疵及違法的處分。律師認為,NCC曾經對外表示,衛星頻道無總量管制,應採撤換分流原則,原則上應予換發執照,但NCC卻不給中天新聞台換照,不符自己所宣示的撤換分流原則。律師解釋,中天當時已提出8個承諾事項,甚至同意NCC附加條款換發執照,但NCC卻未予考量;況且中天節目若有嚴重違法的情事,NCC自可依據衛廣法規定命節目停播,但NCC卻從未為停播處分,直接不准換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硬是要罰!NCC裁罰案屢敗 法院應撤銷處分判准中天換照
中天換照案大事紀攸關《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中天新聞台換照訴訟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定於明(10)日宣判。通傳會(NCC)以中天屢次遭裁罰不予換照,但經中天提告已有9案裁罰獲法院撤銷,中天律師質疑NCC認定事實及適用法令違誤,請求法院撤銷NCC處分,判准中天換照。2020年11月,NCC認為中天新聞節目屢屢違反法律規範且有25件遭裁罰,因此處分不予換照。中天提告訴請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且NCC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中天委任律師陳文元、方伯勳及劉昌坪認為,NCC以25件裁罰作為不予換照處分的依據,但這25件裁罰已有部分經法院認定違法而予撤銷,NCC的不予換照處分,顯有未依證據認定事實之違誤。律師批評,NCC迄今拒絕公開有關25件裁罰處分諮詢委員會議記錄、會議資料及決議過程等裁罰基礎資料,致使中天未能享有知悉及辯論的機會,明顯違背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保障人民陳述意見之權利,況且部分裁罰案經法院認定違法而予撤銷。律師援引多起法院判決為例,指無法認定中天的新聞製播有何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處,NCC的裁罰處分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禁止恣意原則,顯示NCC處理中天案過程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硬是要罰中天。中天遭裁罰案現已有9案被法院撤銷,其中更有2案勝訴免罰確定,包括2018年11月12日中天新聞播出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造勢活動,報導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喊「大家嘜離開」,卻被NCC認為邱是說「大家嘸離開」裁罰20萬元,法院已撤銷裁罰確定。另中天2019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有關「鳳凰展翅雲」新聞,NCC諮詢會議出席委員共16人,12人認定新聞未涉違法 ,僅4人認定違法,但NCC卻恣意判斷、裁罰40萬元,也遭法院撤銷,中天免罰確定。律師主張,未確定的裁罰不能做為審查中天換照的依據,從近來一連串NCC敗訴判決,證明中天主張於法有據,NCC當初既然在不合法的基礎作出中天不予換照處分,中天撤照自然不具合理性,因此請求北高行撤銷NCC處分,判准中天換照。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2/不公不義的聽證會 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
回顧中天新聞台被宣告撤照的一天,充滿不公不義,許多人更視為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2020年10月26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破天荒舉行聽證會,但只要中天提出異議,就是否決,踐踏程序正義,聽證會淪為公審大會!八項議題,只給半小時說明!由資深記者金汝鑫主持的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二專題報導中,詳述當日的「黑內幕」。當時中天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方伯勳發言,「主席,可否容許我針對一些程序上的部分,先做一些說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表示,「等一下,我們今天是聽證會,報告到答詢方面再來」。聽證會剛開始,中天當事人這一邊,方伯勳律師提出程序問題,就先被打斷。方伯勳質疑,有關政治評論該不該成為裁罰對象,本身就是一個應該要討論的議題。為什麼中天新聞的(裁罰)總次數會比較多?事實上跟台灣民眾的政治立場結構、主管機關的執法方式,是有一定的關連。尤其是這21件裁罰,都不是主管機關主動裁罰,是因為民眾檢舉。方伯勳認為,如果今天主管機關是非常持平公正的執法機關,當有人檢舉這個類型(中天報導韓國瑜天降祥雲遭罰),應該要看看其他有沒有這樣的情形(報導賴清德祥雲火龍沒事),這也是一種選擇性執法。但當時請求延長說明時間,也只多給5分鐘,還包括變更評分標準的遊戲規則。方伯勳當時質疑,如果八項議題只有25分鐘,每個議題都只有不到4分鐘的時間可以說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當時回應,經過兩位共同主持人決定延長,總共加起來到30分鐘。結果,時間到,按鈴不是提醒,是直接喊停。但NCC的業務單位報告,每一位卻能從表定的5分鐘,一路講了10幾分鐘。中天暨利害關係人代理人陳文元當時請求多一點時間?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立刻回,剛剛已經延長5分鐘!律師劉韋廷受訪時也認為,一個公平的聽證會,本來就應該酌定一個相當的時間,讓雙方可以充分陳述。知名製作人周遊後來為挺中天上街頭抗議時受訪也質疑,我們真的是言論自由的國家嗎?回過頭進一步來看當天聽證會對中天有多麼不公。中天屢次異議均遭到駁回。方伯勳當時向主席表示,NCC的案情摘要本身也是用PPT(PowerPoint)陳述,希望能夠有相對應的處理方式。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卻說,規則裡面是不允許有其他方式。顯示NCC自己可以用PPT,也就是投影片簡報,中天提出卻不行。此外,進行到鑑定人評斷中天的缺失程序時,事前保密的鑑定人才曝光。名單包括廖福特,中研院法研所研究員、前台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郭文忠,台北大學經濟系教授,105/8/1到109/7/31日擔任NCC委員;沈柏洋,台權會副會長,不當黨產委員會兼任委員;林月琴,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陳順孝,輔大新傳系副教授;陳慧蓉,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也是反服貿連署發起人;柯瓊鳳,東吳大學會計系副教授。沈伯洋當時說,新聞自由的確值得保障,應該沒有什麼疑問,但是新聞自由一定有界限。陳順孝說,應該是引進國外延遲直播,不管是7秒或是30秒,避免不實消息傳出,如果無法控管,必要時暫停這些直播節目。陳慧蓉說,自律委員會成效不是非常彰顯。中天此輯的報導點出,沈伯洋不僅是政治性濃厚的黨產會委員,更是黑熊學院發起人,獲得曹興誠資助,要在3年內訓練300萬名黑熊勇士。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孔令信認為,「如果我是NCC主委,又是綠色背景,當然一定會選聽我話的人,劇本早就寫好了,這些人只是按照劇本走」,實際上都是在操作議程。節目主持人金汝鑫直言,NCC邀請7位鑑定人,反中天色彩鮮明,中天要求4位傳播學者擔任鑑定人,卻遭拒絕。由特定立場學者主控聽證會,早有心證。還被發現疑似主辦單位遞紙條給鑑定人,並且告訴他,可以不用當場回應中天提問,事後補書面。中天連會議資料都沒有,想要詢問鑑定人也不行,只剩鑑定人單方面陳述意見。當時方伯勳提出質疑,已經講了三位鑑定人,主席都有看鑑定人的資料,可是我們參與人手邊都沒有鑑定人的報告!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回應,請業務單位準備鑑定人資料,方伯勳要求暫停,但蕭祈宏說鑑定人同時進行。方伯勳又質疑,最後鑑定人已經快講完了,都還沒有拿到資料,司儀就請第五位鑑定人報告,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說請業務單位盡速提供。而當中天代表拿到鑑定人資料時,只剩兩位鑑定人還沒發言。律師劉韋廷受訪時認為,鑑定內容是什麼?電視台通通不知道,這樣的鑑定結果怎可能公允?金汝鑫也強調,鑑定人輪番陳述完意見後,有4位鑑定人提前離席,引發聽證會程序上爭議。方伯勳質疑,如果他今天沒有辦法接受詢問,這樣程序會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基本原則嗎?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回應,「我們聽證會程序就是這個這樣子」。方伯勳質疑「正當法律程序就應該讓我們表達意見」,蕭祈宏「我們決議就駁回」。律師劉韋廷受訪時認為,聽證會程序全部是事後書面補,那不用開聽證會,就郵件寄過來,郵件寄回去就好,為何通通都要用書面回覆?很簡單,因為怕講錯話。方伯勳當時即強調,聽證程序顯然不公正。挺中天的「強強滾」曾在街頭聲援時表示,民進黨早期爭取言論自由,現在執政卻換人民走上街頭呼籲民進黨要民主,民進黨有夠丟臉!金汝鑫批,NCC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舉行聽證會,原本顯示公開透明,卻活生生變成新聞屠宰大會。中天提出12次異議,全數置之不理或駁回,形同公審中天。NCC聽證會主持人林麗雲當時說,看到中天新聞有韓國瑜是男版林志玲的新聞,還有韓國瑜穿襪子睡覺、拿酒杯的姿勢。中天電視總經理總監梁天俠認為,新聞元素很多,公共政策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角度,但是也必須說新聞兼有觀眾的趣味點。NCC聽證會主持人王維菁說,總監覺得只要受民眾歡迎的新聞,做再多也沒關係?梁天俠回應,「老師您的推論也太快」,「不是只要觀眾喜歡我們就處理」。NCC點名中天新聞對特定人物報導過多,事實上,NCC對於特定人物播報比例過高,並未制訂任何法律規範及標準。以韓國瑜新聞為例,2019年下半年,根據NCC觀測統計,9月10月以三立報導比例最多,11月是TVBS以56.37%居冠。12月則是東森對韓國瑜報導高達62.88%最多。這些新聞台對特定人物報導都超越中天,卻把中天當箭靶。聽證會上梁天俠也曾提問,88%覺得很高,61%、62%高不高?其他電視台在某一個月份比中天新聞更高,到61%、62%,為何電視台在有關報導篇幅跟集中度上,最後會採取電視台自主選擇,某種程度這叫新聞自由,這也是新聞自由的一部分。金汝鑫轟,聽證會主持人原本應公正客觀,但兩位主持人當年是反旺中大將。2012年,林麗雲在擔任媒改召集人時曾主張,「旺中打壓異己,這樣的集團,NCC居然放行,我們可以容忍嗎?」8年過去,林麗雲卻成為NCC委員。金汝鑫並指出,另一位主持人王維菁也曾參與連署反旺中運動,反中天形象鮮明。王維菁在聽證會上詢問蔡衍明董事長,對中天新聞台經營理念是什麼?蔡衍明當時回答,就是「真道理性,真愛台灣」,王維菁「你有希望電視台幫你…」蔡衍明「你不要幫我設圈套,我就沒叫他們這樣做」,「今天可能就是來接受大家對我的思想審查好了,政治審查好了,我主要來就是要捍衛中天新聞人的尊嚴和生存」,「從2012受到這麼多委屈屈辱,我做10年了,如果有做什麼對不起台灣的事情,你講清楚,我跟大家道歉!」「我到底做了什麼新聞影響到國家安全?做大陸的新聞哪一條是假的?」NCC聽證會主持人蕭祈宏說,聽證會是依法進行,事涉新聞專業,非意識形態。但蕭祈宏事聽證會6天前,臨時增加的主持人,強調沒有意識形態,卻赤裸裸地在國人面前踐踏程序正義,顯露權力傲慢。前台大新聞研究所所長彭文正認為,換幾次主持人不是重點,那只是總統府的白手套。重點在於NCC委員當初的遴選,本身就是總統的御用學者,NCC的獨立機關性質早就不存在了。前NCC委員杜震華認為,所謂專家學者討論所謂國家安全、資金來源,只是一個藉口,後面有政治動機,希望導引到當權者希望看到的結果,做非常極端的處理。金汝鑫說,這是一場世紀最荒謬聽證會,完全漠視程序正義與公平對待原則,這就是假民主。2020年11月18日,NCC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這是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NCC主委陳耀祥當時宣布,7位委員一致決定,駁回申請,不予換照。7位委員包括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伯宗、委員蕭祈宏、鄧惟中、孫雅麗、林麗雲、王維菁等,全部投反對票。NCC達成關中天的政治任務,歷史會記下這些人所做所為。世新大學口傳系主任胡全威認為,新聞自由受到傷害時,會有寒蟬效應,如果社會只有一種聲音,就會有「從眾效應」。前NCC委員何吉森教授認為,NCC7個委員對於涉及言論自由、新聞頻道可能會被下架,絕對會被質疑嚴重侵犯言論自由。7個委員竟然連一個不同意見都沒有,都沒有懷疑?這是一場「我說了算」的鴨霸聽證會。前NCC委員、清大副教授翁曉玲透露,原本接獲NCC通知,打算舉辦第二場聽證會,但不公開,遭到翁曉玲拒絕。翁曉玲說,當時就很清楚,跟NCC表達立場,「今天要我去當鑑定人非常樂意,可是要比照之前公開聽證會的規模,我也願意把我的專業鑑定意見民眾說明」,他們當時的說法是說「只邀請我們,已經沒有時間再準備聽證會」,「只邀請我們4個鑑定人到會場,去跟他們做報告」,「我怎知道他們會不會扭曲我的意思?」「他最後也只是做簡單記錄說我來過」,「我做過委員,我太清楚了」!關掉中天新聞台,侵害新聞言論自由,查人民水表,利用恐懼統治製造寒蟬效應,蔡總統看不見民怨,更遭到亞洲週刊P成慈禧太后,諷刺是民選獨裁。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認為,從小學到要捍衛言論自由,要捍衛跟你立場不同的言論自由,這才是真正的言論自由。蔡總統挾著支持者對異議者封殺,這已經回到威權了。她現在的態度已經把猙獰的面目、反民主的面目完全呈現出來,而且是肆無忌憚,就是民選皇帝,控制方式就是希特勒的方式。中天在此輯報導強調,會繼續堅持言論自由,和新威權體制奮戰到底。
NCC諮詢制打假球 原來中天就是這樣關門
中天新聞台前年報導台南立委補選選情,登出「鳳凰展翅雲」新聞,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裁罰40萬元,中天提起訴訟,獲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勝訴後,外界才知道,原來NCC可以完全不管內部諮詢會議的多數意見,硬要裁罰中天40萬元,也讓外界開始懷疑,中天關台事件是否就是NCC「先射箭再畫靶」戕害新聞自由的結果。據了解,NCC對中天換照案召開聽證會前,中天的律師團就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和《行政程序法》的規定,主張NCC應公布對中天換照案的相關會議資料,不料遭NCC回函峻拒,理由竟是中天應該知道自己為何違規,且相關資料屬於NCC內部擬稿和準備文件,因此不同意中天方面閱卷。從北高行的中天「鳳凰展翅雲」新聞判決來看,如果不是中天堅持提起行政訴訟,且承審本案的合議庭法官在判決中,公布當初NCC內部諮詢會議的討論意見和表決結果,外界還無從得知NCC的決策過程和裁罰結果,竟然可以推翻多數諮詢委員的專業意見,硬要處罰民營電視台,也更讓外界懷疑,NCC多次裁罰中天的過程,難道都是這樣比照辦理?猶記得NCC成立時,主要參考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設立宗旨和組織架構,FCC基於美國聯邦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而設立,相對於我國憲法,就是第11條的「表現自由」所衍生出來的新聞自由,如今NCC罔顧當初成立宗旨,竟因中天新聞不符合執政當局的主旋律,就羅織事由率爾裁罰,事後卻不敢公布處罰的相關資料,這樣情形發生在對外強調民主自由的執政當局,令人備感諷刺。執政的民進黨成立之初,強調黨政軍皆須退出媒體,藉此攻擊當時執政的國民黨箝制新聞自由,曾幾何時,民進黨上台後,不但綠媒席捲新聞界,招募網軍以側翼攻擊不同意見的案例也時有所聞,先前爆發的張天欽事件和大阪辦事處前處長蘇啟誠含冤而死案,更是其中犖犖大者,現在類似事件是否還要繼續在中天案上演,大家都在看!
華視遞補52頻道 NCC證實:春節後啟動審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否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後,誰來遞補是52台成各界關注焦點,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昨日證實,系統業者中嘉數位已於8日下午,趕在農曆春節放假前提出新方案,改由華視替補,預計春節連假結束後,正式啟動審查程序。中嘉數位日前撤回寰宇新聞申請案,8日又提出新方案,改由華視遞補,翁柏宗表示,已經收到申請了;不過,時序進入春節連續假期,待正式上班日後,NCC將依法規規範,徵詢地方政府意見,依照審查制度的SOP流程,進入委員會討論。至於52台遞補審查何時會有具體結果? 翁柏宗強調,審查有一致性的標準,沒有預定時程,因此,無法預估何時結果出爐。至於移頻審核標準流程,翁柏宗表示,徵詢地方政府意見為首要之務,另外,根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9條規定,NCC檢視系統經營者頻道的規畫,須考量整體產業競爭、消費者權益、內容多樣性與其他公共利益等面向,做出整體綜合性的考量。CNN、法國新聞台FRANCE 24日前申請移頻52台案遭NCC否准,NCC表示,上述為外語發音的外國新聞頻道,若安插置國內新聞頻道區塊,不僅消費者得重新適應,也難以符合有線電視民眾收視慣性。但官員強調,提案CNN、FRANCE 24遭否准的業者,依法有權再提新案,只是截至目前,相關業者都未再提出,對52台後續處理上,NCC沒有時間表。
王之道/民進黨管網媒 白色恐怖3.0
中天新聞台(中天)移師網路平台,繼續行使第四權,善盡媒體監督政府責任之際,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悄悄舉起另一把打壓言論自由的利劍。外傳NCC重啟研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網管法)草案,規定「一定經營規模以上之網際網路視聽業者」應辦理登記,且不得提供非法業者或其代理人所需之設備或服務,對於境外未取得許可的服務內容,應依主管機關之通知予以攔阻或為必要之處置,不得有「經相關主管機關認定妨害國家安全」。NCC企圖更進一步限制新聞自由,令人不寒而慄。審視網管法內容,首要重點在於國家安全,但標準由主管機關自由心證,令人聯想起NCC對中天的審查,可說是「白色恐怖二.○」。對民進黨來說,「國家安全」這頂大帽子何其好用!把反對立場的媒體一律扣上紅帽子,現在又要對網路媒體進行國家安全審查,那豈不是為「白色恐怖三.○」取得合法依據?過去民進黨以追求自由的姿態示人,掩飾其真正的本性,那就是「終極台獨」。凡是妨礙這個目標的因素,都必須徹底排除。現在透過關中天,達到媒體寒蟬效應,接下來就是藉由「打假新聞」名義,或是以維護民眾視聽權利等理由,控管任何形式的媒體,達成實質「一言堂」。因民進黨把民主自由喊得震天價響,致使外界誤以為他們是在為核心信仰奮戰,其實民主自由對他們而言,只是一種「工具」。若媒體經營者誤以為言論自由權利是天經地義,是被民進黨遵循不渝的,完全是美麗的誤會。從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中天假處分抗告的理由來看,代表司法權放棄制衡行政權,認同政府居於管理地位、擁有媒體的生殺大權,尤其無知地認定衛星新聞台為「公共財產」,所以政府有權監督,更是違背了媒體實務。正如NCC前主委蘇蘅所說:「中天不准換照案,不但顯示NCC沒有言論及新聞自由的基本素養;對媒體監督政府發揮民主功能,更只有破壞性的影響。」她直指此案象徵「政治公權力打壓新聞自由的黑暗時代」,顯示民進黨濫用權力到了極致!對蔡政府而言,國家安全是塊遮羞布,透過把競爭對手抹紅,就能將其排除言論自由的保障。民主自由對民進黨而言,是用來招攬支持者、包裝政治鬥爭;言論自由充其量是「口頭禪」,完全沒有價值內涵,「抗中求獨」才是最首要。否則關中天後,寒蟬效應已經達成,為何還要制定彌天蓋地的網管法?因為整治反對「抗中求獨」的言論,絕不能有漏網之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