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法官
」洋基「法官」賈吉沒收大谷全壘打 美技後再開轟
洋基「法官」賈吉去年阻止大谷翔平連莊美聯MVP,本周的紐約3連戰,大谷首戰開轟助天使奪勝,昨天次役換法官還擊,不僅1局上就沒收大谷可能的全壘打,下半局還立刻回敬兩分炮。洋基最終靠10局下G.托瑞斯的再見高飛犧牲打,以3比2將系列賽扳成1平。「我從來不想成為一個全壘打高手或純打者,而是想當一個全方位的好球員。特別是投手賣力投出每一球,我一定要全力相挺。」賈吉賽後如是說。洋基菜鳥先發投手布瑞托則坦承,自己當下以為那球肯定是全壘打,直到看見賈吉在牆邊就定位,「那一刻我才覺得,也許他有機會(接殺)。」大谷1局上將布瑞托的89哩變速球大棒一撈,眼看球兒就要落入洋基球場中外野牆外的紀念公園,不過這球在空中飛行了6.4秒,足以讓賈吉跑到警戒區,只見這位201公分的長人從容躍起並伸長左臂,原本可能出牆的球兒打在賈吉手套靠近手腕處,法官大人雖未第一時間把球接進手套,但反應迅速立刻用右手抓住了球,仍是有效接殺,也讓現場近4萬名觀眾歡聲雷動。對於這個「兩段式」沒收全壘打,洋基教頭波恩笑說愛徒有點像在打排球,賈吉也幽默表示,如果自己是個好外野手,「應該第一時間就能把球接住。」那一球最困難的是起跳時間點的掌握,他就是想盡辦法要讓球留在場內,「幸好我有先用手套擋到。」剛表演完「空中抓飛鳥」,賈吉1局下就揮出412呎的兩分紅不讓,以本季第6轟助洋基先馳得點。論打擊,賈吉跟大谷可說各擅勝場,大谷用投打兼修的「二刀流」詮釋全能棒球,但他在大聯盟尚未擔負守備任務,賈吉自許的全能則是「攻守兼備」。8局上,賈吉又以撲接美技阻止天使攻下超前分,也才有洋基的延長賽奪勝。
迴避保人權1/一、二審同一法官審理 鍾姓負責人提憲法訴訟
鍾姓公司負責人涉嫌炒作TDR(台灣存託憑證),一審被台北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判處18年徒刑,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時,發現受命法官竟是當初一審的陪席法官,鍾男擔心二審受命法官對他案情已有心證,聲請法官迴避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今年7月5日提起憲法訴訟,希望大法官宣告最高法院駁回他的迴避裁定違憲,讓他換法官。鍾男的裁判憲法審查聲請書指出,他因違反《證交法》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後,移送台北地院審理,不料北院審理期間,合議庭3度換法官,其中第2次組成的合議庭陪席法官,雖然最後沒有參與一審實體判決,可是在審理期間,共參與他14次的審理程序,而且這14次審理程序傳喚證人高達20人進行交互詰問,已達一審判決「過半」程序,顯示對於本案的犯罪事實、爭執不爭執事項等,皆已有一定程度的調查,因此必然形成相當程度的心證。再者,鍾男一審時,曾被合議庭裁定5000萬元交保和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的強制處分,還要他每天在指定時間到派出所報告,也是由上述陪席法官參與做成。一審裁定書指出:被告請證券公司營業員提供人頭帳戶,並填寫圈購單給證券公司,以證券公司代認購為條件,配售高比例的TDR,藉此操縱股價或相對成交之犯罪嫌疑,要屬重大無訛等語。裁定內容凸顯這位陪席法官和合議庭其他法官的心證,都認定鍾男屬犯罪嫌疑重大,才會裁定5000萬元交保。鍾姓公司負責人擔心高院受命法官對他案情已有心證,聲請釋憲希望大法官讓他換法官。(圖/報系資料照)沒想到一審判處鍾男18年徒刑後,上訴二審時,竟又碰到這位陪席法官,這次擔任受命法官。鍾男認為高院這樣分配法官的結果,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的「參與前審裁判、應自行迴避」事由,去年8月9日向高等法院聲請法官迴避,高院則認為法官沒參與前審實體判決,就不需要迴避等理由駁回。鍾男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也採取高院同一見解,駁回抗告確定,因此鍾男改向憲法法庭聲請違憲審查。據了解,這位法官曾自行向高院聲請迴避,一樣沒過關。鍾男裁判憲法審查聲請書認為,公平審判是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的核心,法官迴避則是公平審判的基礎,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91、653、654號解釋意旨,人民有依法提起訴訟和接受法院公平審判的權利,法院則應落實無罪推定、武器平等等原則,才能達到憲法的公平審判要求。此外,根據已內國法化的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1項、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32號一般性意見第21段的說明,「法院在合理觀察者審視下來看,也必須是公正的」,因此,如果經合理觀察者審視,認為法院無法公正審理案件,但法院仍持續審理,已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1項的規定。再者,政府邀請國際人士到台灣審查是否落實國際人權公約,今年5月13日第3次報告的審查結論第82點指出,「根據國際公平審判標準,若其先前已參與預審程序,在此情況下,特別是出於調查措施的數量和性質等考量,若判決公正性可能引起合理的懷疑,法官就不應參與案件。」聯合國《班加羅爾司法行為準則》,也有類似規定。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政府實施國際人權公約狀況,鍾姓公司負責人呼籲司法院應落實人權公約規定。(圖/報系資料照,非本案當事人)聲請書強調,根據大法官釋字第178號解釋意旨,如法官在下級審參與審判,在上級審又參與同一案件裁判,當事人難免懷疑會有成見,而影響審級利益。因此,不僅參與下級審實體裁判的法官須要迴避,只要參與證據調查進而接觸卷證,或參與裁定的法官都應該迴避,否則將動搖司法的公正外觀,所以都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的「參與前審裁判」事由進行迴避。希望憲法法庭對本案裁定宣告違憲,並廢棄發回最高法院重新審理。鍾男還補充指出,依《法院組織法》第14之1條第1、2項:「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分設刑事強制處分庭,辦理偵查中強制處分聲請案件之審核。但司法院得視法院員額及事務繁簡,指定不設刑事強制處分庭之法院。」、「承辦前項案件之法官,不得辦理同一案件之審判事務。」,立法理由認為:「為維護法官之中立性要求,貫徹公平審判之法官迴避制度的本旨,強制處分審查法官不應同時或隨後擔任本案審理之法官。參酌司法院釋字第392號、第631號解釋之意旨,並參照外國立法例,新增第2項之迴避規定。」因此根據《法院組織法》第14之1條第2項的相同法理,為維護法官中立性的要求,貫徹公平審判的法官迴避制度,雖然一審陪席法官參與鍾男具保、限制住居強制處分之裁判,與前述《法院組織法》第14之1條所規範情形有所不同,然該原審的具保、限制住居強制處分裁定,仍需審酌鍾男是否屬犯罪嫌疑重大而有無羈押必要情形。換言之,法官於判斷被告是否為犯罪嫌疑重大時,即有影響法官心證的可能,客觀上足使一般人對法官能否本於客觀中立與公正立場參與審判,產生合理懷疑,有影響被告憲法第16條受公平審判的訴訟權核心內涵,故依相同法理,應予迴避。
林秉樞想換法官 聲請迴避遭高院打臉
遭控對前女友綠委高嘉瑜施暴、拍不雅照的林秉樞,認為承審的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審判不公,沒有公開審理,也沒有讓他閱覽卷證,聲請法官迴避,新北地院分案給另一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承審他的案件法官沒有不能公平審判而應迴避情形,裁定駁回,林不服提抗告,遭高等法院駁回確定。林秉樞遭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新北地院經抽籤分案後,由審判長謝梨敏、受命法官謝茵絜及陪席法官黃秀敏組成合議庭審理,因案件有違善良風俗之虞決定不公開審理,林秉樞相當不滿,主張他的律師不能閱覽卷證卷,合議庭準備程序違法等,聲請法官迴避。新北地院受理迴避案後,分案給另一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林秉樞聲請迴避理由,只是出於片面懷疑,未提出其他具體事證釋明謝茵絜等3法官不能公平審判,因此裁定駁回。林抗告後,高院認為林秉樞未釋明承審法官有何法定須迴避情事,且查卷內證據,也沒有法官偏頗情事,駁回林的抗告確定。
官司纏鬥5年!裘莉孩子撫養權 首輪結果布萊德彼特贏了
疫情期間,好萊塢的名人巨星新聞依然不斷,布萊德彼特(Brad Pitt)與前妻安潔莉娜裘莉(Angelina Jolie)2019年4月完成離婚,但雙方為了6名孩子的監護權官司僵持不下,如今訴訟纏鬥近5年時間,法官作出判決,小布獲得共同監護權,但知情人士透露,這只是暫時的勝利,據悉,裘莉會再上訴。布萊德彼特與安潔莉娜裘莉共有6名小孩。(圖/達志/美聯社)據外媒《Page Six》引述知情人士說法,由於法官做出極其詳細決定,導致監護權的共識上明顯產生改變,布萊德彼特在經歷漫長官司訴訟後,獲得了小孩共同監護權,「小布只是想有更多的時間和他的孩子們在一起,但很明顯的,裘莉極盡所能阻止這一切發生」。小布只是希望能有多一點時間探望照顧孩子。(圖/達志/美聯社)報導指出,官司在審判期間,法官採納包括專家、治療師等證人,根據這些跟孩子相處過的人的證詞,得出最終的決定,另外《美聯社》報導指出,安潔莉娜裘莉不久前才提出請求要撤換法官,沒想到法官如此迅速地做出判決,但這恐怕是布萊德彼特短暫的勝利,安潔莉娜裘莉會用盡全力去阻止這一切發生。離婚後孩子都和裘莉生活。(圖/達志/美聯社)布萊德彼特與安潔莉娜裘莉2004年傳出合作《史密斯任務》時假戲真做,2014年完婚,婚後兩年就爆出婚變,從螢幕佳偶成了怨侶,兩人生下2女1子,加上裘莉扶養的2子1女,共有6名小孩,離婚後孩子都和裘莉生活,但兩人始終不願放棄爭取孩子們的「完整扶養權」。
離婚官司拖三年...柯以柔吐心聲 願跟郭宗坤當合作的父母
柯以柔7日參與周宜霈(大牙)舉辦的「全明星羽球賽」,目前全心做電商事業的柯以柔,透露公司年營收數千萬,且疫情也能持平,相當不容易,她校長兼撞鐘要兼顧客服、直播、開發等事宜,成天拿著手機聯絡事情,大牙說她完全成了商場女強人,謝承均則搞笑求提拔。而工作忙以外,柯以柔與郭宗坤的離婚官司拖了三年多還沒完結,目前還在二審階段,中間因為換法官,延宕了不少時間,九月才會二審期滿,柯以柔說:「可能是老天給我考驗,但我心情滿平靜,急也沒用,要靠時間、法律來解決。」至於三名子女,柯以柔說孩子都清楚、適應了,「最大小孩都小三了,孩子個性也還滿樂觀,第一年就沒有隱瞞,跟他們說爸爸媽媽分開住,我們還是愛他們,是因為不想吵架就分開住。」她有小孩監護權,也是主要照顧者,郭宗坤依法院判決每月第一、三週可以跟小孩見面,她也願當「合作的父母」,像郭宗坤清明節前與她商量想提早帶小孩回老家,她也樂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