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
」 詐騙 車手 詐騙集團 桃園 新莊熟女送1戶房給親弟…被賣掉換6千萬 鬧上法院他下場糗了
親人談到錢也會鬧翻!大陸廈門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均為化名)從小感情好,芳芳一直很疼愛小豪,就算自己嫁出去還是常常在經濟上給予幫助,甚至買1戶房贈與小豪一家人住。小豪瞞著芳芳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芳芳得知後氣得取消贈與,小豪還起訴芳芳導致姊弟倆鬧上法院,最終法院駁回小豪對芳芳的起訴。綜合陸媒報導,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通報,當地一對親姊弟芳芳和小豪,芳芳一直對小豪疼愛有加,在生活上或經濟上也會給予幫助,擔心弟弟沒有房子,就和先生商量買1戶房贈與給小豪一家人居住。另外,芳芳寫了一份承諾書,表明自願把房子無償贈與小豪,不過當時雙方未辦理房產過戶和贈與公證程序。4年後小豪決定賣掉芳芳送給自己的房子,還多次要芳芳跟姊夫儘快還清銀行抵押貸款,並註銷抵押登記,芳芳和先生都不同意。怎料,小豪直接以芳芳的名義以人民幣1400萬元(新台幣6380萬元)賣房給一名林姓買家,約定買房的錢讓對方分3期支付。小豪與林姓買家簽訂房屋買賣合約,買家分3期付款,分別是首期人民幣570萬元(約新台幣2597萬元)存入置業擔保公司指定的帳戶;第2期款人民幣40萬元(約新台幣182萬元),支付到小豪帳戶;第3期款人民幣790萬元(約新台幣3600萬元),支付到芳芳帳戶,但此帳戶的提款卡在小豪手上。自此小豪不斷向芳芳催討房屋解押款,引發姊弟倆心生嫌隙,小豪居然直接起訴芳芳夫妻倆,小豪認為姊姊把房屋贈與給他,那他就有權力決定如何使用這戶房子,賣房得到的錢也應該歸他所有;不過芳芳夫妻跟法官解釋,自己寵第寵到送房,是考量到小豪沒有房子才買房贈與,他卻堅持賣房又甩態,雙方產生矛盾,他們也決定撤銷對小豪的贈與。經法院審理,因為當初芳芳贈與小豪房子時,附上的承諾書不屬於法律規定中不能撤銷的贈與合約,且房屋產權始終沒有變更至小豪名下,芳芳有權行使任意撤銷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小豪對芳芳起訴的請求。
21歲台男在日本詐騙老人200萬!落網時供稱:我生活困難
21歲台灣籍男子李建宏在日本冒充警察,騙取一名女性的3張提款卡,並從ATM提款機領走約200萬日元(約新台幣41萬元),昨(13)日遭到日本警方逮補。據日本《中京電視台》報導,警方表示,李男今年8月與他人串通,騙取一名70歲女性3張提款卡,然後從ATM領走約200萬日元,被日本警方依詐欺、竊盜罪嫌逮捕。李男被逮補接受調查時坦承犯罪,並稱:「我生活入不敷出,想要錢」、「是在台灣認識的人邀我到日本從事詐騙工作。」
146萬人將受影響!國泰世華12/14起調降「金融卡提款限額」 網嘆:因噎廢食
近年來詐騙事件頻傳,國泰世華銀行在6日公告,自12月14日起,將調整非第3類存戶金融卡提款單日限額,全台估計有逾146萬存戶受到影響。國泰世華銀行於官網公告稱,為保障帳戶交易安全,於12月14日起,非第3類數位存戶使用金融卡提領台幣,每日限額由現行20萬降至15萬元、金融卡外幣提款(以新台幣結購外幣現鈔)每筆限額由等值新台幣20萬降至10萬元,且台、外幣交易每日限額合併計算共15萬元。國泰世華銀行也提醒,若有調高金融卡新台幣提款每日限額之需求,請攜帶雙證件正本與帳戶原留印鑑至各分行臨櫃辦理,惟銀行保有業務准駁權利。金管會指出,數位存款帳戶依用戶驗證方式可分3大類型,第1類為以自然人憑證或臨櫃完成驗證者;第2類為銀行原有存戶臨櫃開立數位帳戶者;第3類則為使用他行臨櫃實體帳戶驗證或是該行信用卡驗證的數位帳戶。針對這次公告,不少網友紛紛於PTT表示,「莫名其妙,限這個到底意義在哪」、「轉帳也是,行員說調整轉帳限額要看經常往來資金」、「不解決源頭,在那邊限縮大部分的正常人」、「因噎廢食真實上映中」、「被騙走提款卡跟密碼的時候可以少虧一點,家人之前才被騙」。另外,為了防堵詐騙,中國信託銀行繼今年初限縮數位帳戶約定轉帳額度後,又在7月中旬主動調降數位帳戶提款限額,從每日12萬元降成每月12萬元;而12月14日起,非約定轉帳若未綁定認證行動裝置,單筆限額將由現行的5萬元砍至2萬元,每日、每月限額也降至5萬元與10萬元,每月轉帳限額也由100萬元砍到50萬元。
軍中同袍退伍共組詐欺水房台南遭逮 協助詐團一年經手2億元
黃姓男子與軍中同袍鄭姓男子退伍後,涉嫌成立詐欺集團「水房」,專為詐團提、轉帳牟利,再找來積欠他們債務的顏姓男子當車手頭,初估被害人共15位,經手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2億元。警方掌握他們在台南某飯店客房當據點,攻堅逮人,全案移送法辦,3人經檢方聲押獲准。據《中時新聞網》棒黨,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於今年1月接獲銀行通報,有可疑帳戶短短數日有大筆款項入帳,且入帳後隨即遭提領。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該水房集團先行收購人頭帳戶作為第一、二層帳戶。當詐騙集團以LINE投資群組作餌,號稱代操股票短期可獲取暴利為由,誆騙被害人加入假投資APP,等被害人要出金時,該網站客服則以各種理由推拖、拒絕出金,到最後才發現是一場騙局,而被害人投入的資金已被水房轉走。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民眾匯款後,被騙款項即由42歲黃姓、34歲鄭姓及38歲顏姓男子負責層層提轉,據了解,黃男與鄭男2人為軍中同袍,多年前退役後,涉嫌設立詐團水房,因顏男有積欠他們債務,同流合汙成為車手頭子。警方指出,該團夥為躲避查緝,會不停變換水房據點、行蹤飄忽不定。經專案小組鍥而不捨追查,終於在6月份到台南市東區裕學路某家飯店實施拘提及搜索,當場查獲黃嫌等3人,並查扣作案手機、平板、電腦主機、點鈔機、提款卡、新台幣135萬元及百萬豪車等罪證。警方清查黃男等人經手的資料,初估被害人共15位,詐騙金額竟高達新台幣2億元,其中1名7旬老翁自今年1月至3月多次匯款,被騙高達約2000萬元。全案依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3人均遭聲押獲准。
老翁悠遊卡加值40元滿1萬!眾人大開眼界:我的都是負的
悠遊卡是現今民眾搭乘交通工具最常使用的卡片,使用範圍已經擴及台鐵、高鐵、超商等等,不少店家也能使用。一名網友近日在台北捷運悠遊卡加值機前,看到前方老翁卡裡竟有9960元,正準備加值40元湊整數1萬元,讓他訝異直呼「貧窮限制我的眼界了。」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發文表示,「這位老先生不只有錢,還有強迫症」,並上傳一張男子正在加值悠遊卡的照片,畫面顯示卡片裡面餘額有9960元,男子正準備加值40元湊整數1萬元,讓原PO讚嘆「我的悠遊卡從來沒超過500過,貧窮限制我的眼界了。」貼文一出後吸引6.8萬人關注,不少人苦嘆自己悠遊卡從沒那麼多錢還常出現負數,不然就是不會超過500元,「我-15塊」、「悠遊卡上限是到一萬而已嗎」、「我的悠遊卡永遠都是負的」、「老人的快樂就是這麼簡單」、「悠遊卡可以儲那麼多喔?真的不知道」、「10000是悠遊卡的上限,不是他的極限」、「希望老先生的悠遊卡有綁名字,儲值到上限如果遺失就不好了」、「悠遊卡當提款卡在用。」一名男子悠遊卡裡儲有一萬元。(圖/ 翻攝Threads/@hlixuen)悠遊卡加值方便,除了捷運站售票處之外,全台貼有悠遊卡標誌的便利商店不限金額都可加值,悠遊卡加值機、高雄捷運各車站旅客服務台則是100元或其倍數,票卡內儲值金額以新台幣10000元為上限。如不續用可辦理終止契約退還全部儲值餘額並鎖卡。
妹子寄提款卡、密碼給男友:證明情侶關係 戶頭多18萬下場慘了
女子小月(化名)為了借錢,4月把郵局帳戶提款卡、密碼等用包裹寄給在大陸的男友,證明2人是情侶,而她的帳戶多18萬元,成了詐團人頭帳戶,南投地院依一般洗錢罪判小月4個月,併科罰金3000元。判決書指出,小月4月去超商寄自己的郵局帳戶提款卡、密碼等給「男友」,詐團成員拿到東西後,謊稱有投資內線消息,騙了被害人18萬,等錢入戶頭再領光,藉此洗錢,被害人發現受騙也馬上報警。小月辯稱,她跟人在大陸的男友借錢,因為要做金流證明2人是情侶,才交出帳戶。檢方認為,小月的說詞違常理,她也沒給相關對話紀錄,所以說詞不採信,依法提公訴。南投地院法官表示,小月跟男友沒特殊信賴關係,卻把重要的金融資料交出,讓被害人被騙18萬元,考量她坦承犯行,過去無犯罪紀錄,依一般洗錢罪判4個月,併科罰金3000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
提款卡上全貼密碼!男ATM前狂領錢 警當場逮車手
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行經西寧南路時,發現一名34歲的陳姓男子形跡可疑,且身上持有多張信用卡,當場上前盤查,果然發現陳男實際為車手身份,當場將其逮捕。據了解,警方發現陳男持有5張提款卡及大筆現金等,且其身上的提款卡,均非自己所有,更無法交待提款卡來源,警方進一步查詢後更發現部分提款卡已被設為警示帳戶無法使用,讓陳男當場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並查扣贓款10萬8千元整。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據悉,陳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一名男子透過臉書向其聯絡,指使他前往多處地點領取提款卡,並聲稱可以給陳男每月5萬元的薪資,未料陳男才剛領就被警方逮獲。萬華分局呼籲,詐欺犯罪危害民眾財產安全甚鉅,詐騙手法亦不斷變異與推陳出新,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勿信詐騙謊言及交付金錢及帳戶等資訊,警方亦將加強各項打詐、防詐工作,以維民眾權益。
瑞芳分局攜手獅子會 提倡校園反毒反霸凌
為提倡校園反毒、反霸凌及防範學生當詐騙車手,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及國際獅子300 B2區於21日共同於新北市平溪區淡蘭古道舉行反毒反詐騙反霸凌宣導活動。瑞芳分局透過分享案例,讓大家充分了解詐騙六大手法及新型態毒品類型,也將吸毒會產生的毒害及後遺症,詳細說明。詐騙集團常使用主流社群網站,刊登假求職訊息,並標榜高薪、高報酬、工作輕鬆等話術,吸引無工作經驗或欠缺社會經驗年輕人,並騙取銀行帳戶或提款卡,甚至吸收青少年擔任車手,因此不要輕易相信網路上求職訊息,以免遭到詐騙。同時提醒同學在學校不要有霸凌情事,不要成群結黨加入幫派組織,淪為黑道打手,避免讓光明前途蒙塵。
自揭家中5大財源 陳佩琪強調所有金流合法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夫人陳佩琪12日表示,自己遭質疑與京華城案有關的新台幣1,628萬元帳戶金流,全部清白正當且經得起檢驗,非常意外自己單純在自動櫃員機存提款動作,居然遭穿鑿附會為「洗錢」。陳佩琪近日因京華城840%改建容積案遭台北地檢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卻不時有媒體傳出陳佩琪多次拿現金到自動櫃員機存錢,金流來源疑涉不法。陳佩琪對此於12日大動作公布遭控有問題的1,628萬帳戶金流,重申自家的錢往來都正當清白,沒想到一個再平常不過的自動櫃員機存錢行為,竟然能影射成不法。陳佩琪回顧,由於自己存摺已被檢方扣押,這陣子只好土法煉鋼跑到多家銀行申請交易明細表,釐清後提出說明有五:首先,在獲得陳家兄弟姐妹的同意下,自己母親的存摺、提款卡、印章等都由陳佩琪管理,而父親2016年中便已過世,當時母親繼承不少遺產,其中包含台灣銀行帳戶與陳媽媽自己郵局的老年年金,自2016年至今一共提領535萬元。第二,自己在醫院工作的薪資轉帳戶,以2016年起算,大概提領薪資507萬元左右,帳上還有21萬多元,這都有薪水單可以勾稽。第三,柯文哲2018年以無黨籍身分競選台北市長,獲選票補助大約1,700萬多元,扣除選舉人事與活動花費,仍有230萬元結餘。第四,柯文哲轉任市長前,醫師薪資轉帳戶尚有約171萬元沒花;最後,柯文哲卸任台北市長後,2023年起的通告費、演講費大約64萬元,湊合著活動車馬費與出席費等加一加差不多百萬元。陳佩琪指出,以上光5點便早已超過外界繪聲繪影傳的「不明1,500萬元」。她重申,自己家的錢都是正當清白的錢,自己在檢方偵訊時前後態度與說法也一致,外界一再出現不實指控,只好無奈澄清。※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檢廉偷查保險箱…陳佩琪認「有放一些現金」 公開1628萬金流:正當清白的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日前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妻子陳佩琪則以證人身分被約談。不料,近期不斷爆出「不明金流」,而且陳佩琪還傳多次拿現金到ATM存錢、應訊時說詞4度翻供。針對相關說法,本人今(12日)親上火線回應了。檢廉昨天偷偷前往第一銀行數間分行調閱保險箱、保險室租用紀錄追查,陳佩琪接受《ETtoday新聞雲》訪問,強調他們家的錢都是正當清白的,很訝異自己的存提款動作,會和洗錢劃上等號,「我個人的認知是,這些錢如果是不明來源或犯罪詐騙所得才需要洗錢」。柯文哲遭到羈押禁見。(圖/劉耿豪攝)陳佩琪公開5大筆金流,總共1628萬元左右。首先是他母親的銀行和郵局帳戶,父親2016年過世、母親繼承遺產後,由她全權負責照顧,存摺、提款卡、印章也都由她管理,且獲得兄弟姊妹的同意。陳佩琪母親的銀行明細顯示,自2016年7月存入410萬7834元遺產,加上陳媽老年年金,從2017年至2024年一共提535萬元。另外,還有陳佩琪自己在醫院工作的薪資明細,一共提款528萬元左右。其他則是柯文哲的部分,2018年競選台北市長期間,得到約1700多萬選舉補助款,扣掉當時抵押房貸的錢,結餘230萬元。當醫生時的薪資存款171萬元,2023年演講、通告費約64萬元,最後是少量的車馬費、出席費、親友紅包等,累積約100萬左右。陳佩琪公開5大筆金流。(圖/民眾提供)至於是否4度更改供詞?陳佩琪澄清自己沒有更改證詞,說法都和當天與檢調的內容相同。透過ATM提款和轉帳是自己的習慣,因為本身有點知名度,有時銀行人員會想給予「禮遇」,但她不想被認為是特權,加上用ATM不用等銀行開門時間,比較自在。針對保險箱一事,陳佩琪解釋2個保險箱都是她的,那是爸媽在她結婚時給的金飾嫁妝、婆婆送的玉器、小孩出生的金屬片等,也坦承柯文哲當了市長後,她有放了一些現金在裡面,以備不時之需,金額分別為50萬,也有告知小孩,若出事可以有50萬、50萬可以用。話鋒一轉,她忍不住表示,檢廉有特別交到不要聲張,但今天媒體卻來問,「他們帶著我去開保險箱,特別交代我不可以跟人家講」。
逃亡竟盜刷岳母58萬賭博還升級包養網VIP 三重滅門3死案女婿惡劣行徑曝
新北市三重區5月發生祖孫2人滅門血案,24歲男子張泓毅殺害30歲陳姓妻子後,再殺害69歲岳母與3歲繼子,逃亡期間還盜刷岳母的信用卡58萬多元,用來支付逃亡時的房租,以及網路賭博和線上交友,新北地檢署10日依殺人罪、故意殺害兒童等罪嫌起訴張男,檢警調查,陳女在酒店上班以支付家庭開銷,張則有賭博惡習,更因此欠下大筆賭債,夫妻倆時常因為經濟問題而發生爭吵,感情越發不睦,而他4月30日晚間至5月1日凌晨,趁妻子熟睡時將陳女悶死,5月2日凌晨又殺害岳母,並於同日以雙手和充電線勒死繼子。張犯案後,將3人遺體集中到同一個房間,並竊取岳母的證件、存摺、信用卡、印章、玉製手鐲及項鍊,以及妻子的身分證、存摺、提款卡與印章,更盜領岳母的15萬存款,並盜刷岳母的信用卡以升級成包養網站VIP,而他於6日帶著岳母飼養的博美犬展開逃亡,更持續刷岳母的卡以支付房租和線上賭博儲值金。直到母親節前夕,陳女姐姐發現母親多日聯繫不上而登門,聞到惡臭後立刻報警,警方則在獲報後17小時,於台中逮捕張男,檢方於10日偵結,依殺人、故意殺害兒童、行使偽造私文書及準私文書、詐欺取財、違反個資法將其起訴。
在台工作多年…菲籍移工殺女友還分屍 將由國民法官審理
菲律賓籍移工馬克去年7月與女友蜜雀兒發生口角,以一字起子刺死蜜雀兒後,還將女友內臟取出切成小塊沖入馬桶,桃檢依殺人等罪起訴。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坦承不諱,檢辯雙方對客觀事實亦不爭執,將聚焦量刑範圍,預計11月18日選任國民法官,拚2天內宣判。菲律賓籍35歲女移工蜜雀兒在台工作多年,與同鄉的30歲男移工馬克在台灣交往約2年,去年7月17日晚間兩人在中壢租屋處發生爭吵,馬克先掐暈女友,再以一字起子猛刺她17下致死後,再拖進廁所分屍。馬克把蜜雀兒的內臟割下切小塊沖入馬桶,右小腿骨棄置垃圾子母車,還拿漂白水往屍體沖淋,並竊走蜜雀兒2張提款卡,行徑殘虐駭人。因蜜雀兒隔日未到班,全案才曝光,桃檢逮捕馬克後聲押獲准,並依家暴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等罪起訴,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桃園地院9日開準備程序庭,馬克在通譯陪同下出庭,對檢方起訴內容坦承不諱,公訴檢察官在協商時,一度將殺人動機、受到的刺激和有無教化可能列為案件爭點,開庭時當庭改為「應如何量刑」,原聲請3證人出庭作證也取消,改為調查3證人的警詢筆錄證詞,盼讓國民法官審理時更聚焦。馬克全程默默聆聽通譯翻譯,並交由律師代答,未有太多情緒,就連法官詢問他是否要自己按下按鈕選出200位國民法官名單都不願意,也表明選任國民法官時他不要在場。昨抽出200位候選國民法官,原訂11月18日早上選任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法官,下午2時開始審理,20日上午評議,但法官指出,因該案協商久、爭點明確聚焦在量刑,可望在第2天、19日下午就能評議並宣判。
假牌亂竄2/惡煞當環保駕駛「狩獵」 見機車報廢竟掛牌「起死回生」
近來偽造車牌亂象猖獗,自2023年交通部將嚴重超速公里數下修到40公里後,遭吊扣車牌民眾爆增數倍,就有民眾以「AB車」或「原車主掛假牌」等方式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以假亂真僥倖上路。除了上述情況,新北市運輸業司機胡男,受委託要將孫男機車運去報廢,見機車還能行駛竟起歪心,占為己有掛假牌上路,仍難逃法網遭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市孫男3月委託林男將機車運去報廢回收,林男再委任旗下雇用司機胡男將機車運至指定環保公司回收,怎料胡男在運送車輛時,明知該車輛是要送去報廢,卻因看到車況尚可且還能騎乘,竟起貪念將機車占為己有,還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從網路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胡嫌將以壓克力做成的偽造車牌掛上報廢機車,違規上路仍難逃法網,警方攔查後察覺車牌有異,遂根據材料及多項防偽設計,並將車號輸入比對後,發現車牌與車籍資料不符,確定胡嫌於贓車上懸掛偽造車牌。刑事局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使用假車牌者加強查緝。(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調查後發現胡男有殺人未遂、毒品、妨害自由、竊盜、公共危險、侵占、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如今又犯下一起犯罪,除了危害到受害人權益,更嚴重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機車管理之正確性,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此之外,許多犯罪都有「假車牌」在其中幫忙,苗栗市28歲林姓人妻日前當街遭擄,擄人惡煞便是駕駛掛著假車牌的車子犯案;刑事局2月逮捕打工收簿團,主嫌同樣是駕駛假車牌車輛四處領取被害人的提款卡和存簿,假車牌也因而得到「犯罪起手式」、「詐團利器」惡名。刑事局為遏止假牌歪風,自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共187人。民眾存僥倖心態購買偽造車牌上路,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警方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使用偽變造車牌,依據道交條例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為人則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律師鄭大任也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扣繳,且汽車所有人如果偽造一面相似的車牌、或變造車牌後加以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大學生誤信網友每月8000報酬竟詐團人頭戶 繳5000賠償獲緩刑2年
新北市一名大學生歐歐(化名)因為將自己的銀行帳戶交給陌生網友使用,結果不慎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該網友以每月支付8000元報酬為誘餌,卻在背後利用該帳戶從受害人手中騙取3800元。最終,歐歐面臨法律制裁,法官認為其具有悔意,判處其緩刑2年。事件的起因是網友宣稱自己需要銷售寵物用品,但缺乏銀行帳戶,該網友承諾每月支付8000元給歐歐,便獲得其銀行提款卡,歐歐信以為真,將自己的銀行帳戶資料交給對方,然而,這名網友卻將歐歐的帳戶用作詐騙工具,利用該帳戶從受害者手中騙取3800元。該網友在2023年12月間,以約炮、包養等方式騙取受害者的金錢下受害人發現異常後報警,警方介入調查,最終發現歐歐的參與,歐歐被控協助詐騙,面臨《洗錢罪》的指控。在法庭上,法官考量到歐歐已經承認自己的行為,並在庭上賠償5000元給受害人,顯示出悔意,法官認為歐歐過去沒有前科,且素行良好,因此最終決定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並科罰金5000元,可選擇易科罰金6萬元或以勞役5日代替服刑,且由於歐歐已經表現出悔意,法院最終判歐歐緩刑2年。
北市婦誤信假檢警!堅持匯800萬貸款 警苦勸保血汗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銀行行員通報有一婦人欲提領800萬,疑似遭詐,立即派遣員警前往處理。玉成派出所巡佐王耀濱、警員黃建樺到場發現,一名婦人遭假檢警詐騙,擔心沒錢交付給檢察官,因而自行尋找民間借貸公司貸款800萬,並於當日會同貸款公司人員至銀行提領現金。員警發現後發覺婦人明顯遭詐,但婦人仍然堅信未遭詐。員警持續與婦人對談後,發現其說詞反覆,無法交代資金用途,且在勸說之過程閃避警方至一旁與詐騙集團成員聯繫。員警見婦人對詐騙集團假冒檢警以「身分證遭冒用」、「帳戶有金流問題」等話術深信不疑,當場致電台北地檢確認並無婦人口中的「吳文正」檢察官,婦人才醒悟遭詐騙取消提款,對於員警耐心苦勸及幫忙也感到抱歉和感激,更感謝員警協助辦理歸還貸款之現金。南港分局呼籲,檢察官和警察不會透過通訊軟體要求民眾至金融機構領取現金,亦不會要求寄提款卡及密碼,如遇有疑似詐騙之情事,可立即撥打165求證或撥打110求助警方。
攔截詐團金流3/最大人頭帳戶竟來自「這族群」 行員偕警識破車手援救遭囚被害人
「人頭帳戶,是詐欺集團之命脈。」法務部部長鄭銘謙對於打詐行動開宗明義地點出重點;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更是憂心地說,18歲至30歲青年提供人頭帳戶的占比甚高,突顯青年受詐團利益誘惑較多。高檢署檢察長張斗輝說,目前統計出的人頭帳戶案件中,電信詐欺案件占比達73%;再就犯罪年齡層分析,18歲~30歲青年占單純提供人頭帳戶、車手、其他電信詐騙之犯罪嫌疑人比各約37%、63%、49%,顯示人頭帳戶為詐團用來詐騙、洗錢之主要管道。根據金管會統計,打詐攔阻金額有明顯成效的銀行包括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玉山銀行等,於2024年上半年阻詐金額都超過2億元;居冠的國泰世華銀繼2023年阻詐逾1,800件,今年上半年攔阻已逾2,000件詐騙案,金額達12.4億元。金融業因而傳出,詐騙集團將很用力打詐的銀行,像是台北富邦銀、國泰世華銀、中國信託銀行等被列為「三不黑名單」,不去開帳戶,不臨櫃領錢,也不做約定轉帳。CTWANT調查,中信銀行於2022年起打造「神盾聯防機制」,在「迎賓識詐」、「關懷堵詐」、「櫃檯阻詐」三道防線,應用大數據資料分析歸納出 300 項防詐表徵,找出詐騙帳戶的潛在關聯帳戶,提供櫃檯人員於 KYC(Know Your Customer)過程中掌握客戶交易風險,啟動對應防詐機制。2023年更進一步與警政署合作建置「中信ATM智能防詐車手交易通報系統」,與高雄、橋頭及臺南地方檢察署合作,遇疑似詐騙集團車手或被害人臨櫃辦理業務時,啟動聯防措施;今年4月再與臺北地檢署、新北地檢署合作「雷霆專案」,優化詐騙預警機制。中信銀行應用AI人臉辨識技術阻詐的升級版「神盾聯防」防詐騙ATM,可辨識出可疑人士並自動通報警察單位,金、警聯手有效阻詐。(圖/中信銀行提供)中信銀行在2023年新增警示帳戶數已較2022年減少近25%,今年前7月亦較去年同期減少6%,顯示相關防詐措施已具成效。8月12日,中國信託銀行與台北地檢察署等多個單位合作「雷霆專案」舉行意向書簽約儀式,而這也是金融界從導入AI科技揪出異常帳戶,進而擴大到全臺地檢署,透過銀行大數據資料分析能力,打造詐騙預警偵測機制。中信銀行董事長陳佳文表示,「雷霆專案」係由中信銀行分析臺北與新北地檢署提供之資料後,查出尚未管制的人頭帳戶進行管制,並透過高風險因子進一步識別其本行其他帳戶關聯情形且加以警示,未來透過進一步擴大與檢方合作,進化防詐預警監測機制。國泰金控旗下的國泰世華銀行則率先於業界於2019年推出風險偵測平台「國泰盾」,並於2023年由國泰世華銀行總經理李偉正號召下成立跨部門「反詐騙專案小組」近40人,橫跨14個總行單位,整合分行前中後台資訊,更進一步提高了國泰世華銀行攔阻金額與件數,成為業界之冠,還幫助警方成功救回數條無辜性命。該案起自彰化市一名眼尖的國泰世華行員,察覺客戶有大筆異常金流、交易過程神色有異,便主動通報警方。經調查發現,客戶被詐騙集團暴力脅迫提款,並供稱有數名被害人仍被私刑囚禁,警方隨後便展開救援,並順利破獲詐團據點、尋獲被害人。「Tutor CUB線上金融素養教育課程」連年號召員工擔任志工講師,以線上直播教導孩童正確的金錢價值觀中,也增加「反詐教育」主題,讓金融識詐意識及早向下紮根提升偏鄉孩童反詐意識。(圖/翻攝自國泰世華銀行臉書)此外,在今年5月,國泰世華銀行東台中分行還偕同警方查獲詐騙集團車手,是該人臨櫃申辦提款卡,經行員檢視其資料時發現已被其他分行設定為疑似詐騙戶。行員遂先去電詢問設定分行,得知前些時日有一位阿姨要存現金20萬至這位申辦戶帳戶,內容稱借貸還款並有港幣要匯入,卻對用途無法清楚表達,但帳戶交易明細皆入帳之後立即領出。國泰世華銀行員為求謹慎,便通報警方協助,並將卡片掛失網銀註銷,後續查獲該申辦人為車手,成功阻止詐騙不法情事。國泰世華銀行表示,目前「國泰盾」已再升級,提升用戶數位身份的驗證機制外,更首次新增「犯罪者模組」;透過大數據分析,「國泰盾」能夠整合犯罪者常見的跨場景行為,如「犯罪準備的約轉設定」及「登入次數異常」,並運用AI技術識別關鍵偵測指標,進一步提升防詐能力。透過全國分行每日即時回報各地詐騙攔阻案件樣態,揭露最新詐騙手法與話術,供後台立即進行系統異常註記,有效提醒行間加強客戶關懷,提升行內情資交流與保護客戶之效率。為切斷詐騙集團的命脈「人頭帳戶」,包括教育部、金管會等各個部會加強校園、社區等的防詐法律宣導,銀行界則是希望透過提前一步勾稽到異常警示帳戶,攔阻詐騙集團的金額,並能進一步勸阻人頭帳戶莫因幾萬元紅包而吃上坐牢官司、繳交鉅額罰款,揹上前科紀錄,得不償失。
港女遭棄屍竹圍站草叢 狠男「只蹲19個月」引爆反送中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和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因被發現劈腿還懷孕在旅店房內遇害,翌日被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草叢,一起情殺案件,最終卻引發了為期長達285天的「反送中運動」。回溯案發經過,2018年2月8日,21歲的潘曉穎與20歲的陳同佳趁著情人節來台旅遊,2人不時在社群網站記錄旅遊點滴、曬恩愛,2月17日凌晨,潘曉穎承認出軌且懷孕,甚至被發現與其他男子的親密影片,2人在飯店內發生劇烈爭吵,陳同佳一時氣憤竟失手勒斃女友,殺人後將遺體塞入兩人一起買的粉色行李箱,帶到竹圍捷運站棄屍,自己則盜取女友的手機現金,當日晚間獨自返港。潘曉穎家屬苦等不到愛女回家,詢問陳同佳也只得到「她留在台灣玩」的答案,心急如焚的潘父來台調查、四處奔走,台灣警方也積極協助。最終,因陳同佳3度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款,在2018年3月13日被香港警方拘捕,陳男遂供出將潘女殺害的緣由及過程,並透露將遺體塞進行李箱後丟棄在台灣淡水捷運竹圍站站外。接獲消息的台灣警方,出動大批警力在捷運竹圍站後方草叢奮力尋找,雖不斷聞到屍體惡臭,卻遲遲沒有發現遺體所在,同日深夜,直到一名警官高喊「潘小姐,請快讓我們找到,讓我們送妳回家」,10分鐘後才找到潘女已化成白骨的遺體,遺體近1個月日曬雨淋,屍身腐化嚴重,頸骨有所遺失。經法醫相驗,發現死者腹腔中有1塊長約2厘米的骨骼,證實其生前有孕。大批警力在竹圍捷運站後方奮力尋找,最終發現潘女遺體。(圖/報系資料照)由於案件發生於台灣境內,加上香港因政治原因無司法協助安排,陳同佳最終只因4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稱「洗黑錢罪」)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但因認罪等原因得到減刑。2019年10月23日早上9時,陳同佳刑滿出獄,表示願自赴台自首,但此事受限於兩岸情勢再無下文,而據港媒2023年報導,陳男現在偏遠地區的深山過著繭居生活,願意來台受審的態度不變。香港殺女嫌犯陳同佳出獄後,繭居偏遠地區的深山。(圖/取自中時電子報直播)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進行引渡,潘女的媽媽遂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希望能修改《逃犯條例》,香港保安局藉此案在2019年2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沒想到卻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線,從此讓香港「面目全非」。截至2022年10月31日,據統計,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逾28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50人,當中逾1170人被定罪。反送中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及治理危機。2020年,香港旺角出現警民衝突,示威者在彌敦道縱火,港警也施放催淚彈。(圖/翻攝自香港蘋果日報)民間對香港政府的處理態度非常不滿。(圖/美聯社)
越籍收簿團1/來台工作落跑改組收簿團 越男招募同鄉賣簿兼車手
有鑑於台灣詐騙猖獗,有關單位近期強力打擊車手、緊抓人頭帳戶,詐騙集團發現本土的車手與人頭帳戶越來越難取得,竟改找外籍人士合作,利用其出境就難以查緝的優勢,躲避警方查緝,導致外籍車手及帳戶日益增多。刑事局日前即破獲一名越南籍男子與同鄉共組收簿集團,專門向工作期滿即將離台的同鄉「收購」人頭帳戶,轉賣給詐騙集團賺得價差。據了解,隨著警方加強打詐力度,造成人頭帳戶行情提升,一本存簿價格至少約10至30萬元,詐團疑似為了想要節省成本,竟找上移工合作。26歲的阮姓越南籍男子其來台工作後認識一名詐團成員,阮男逃逸後找來6名同鄉(僅有1人正常居留)向詐團提供「存簿」,不但組成收簿集團,偶爾為了賺取更多外快,也會自己下海當車手,賺取一次抽成約3%的費用。據悉,阮男除向越南同鄉收購外,也將目標放在他國移工,遊說他們將手上的存簿、金融卡等賣給自己,再由他轉賣給詐團。阮男開價以1.5萬元的價格收購本子,並以2萬元轉賣給詐團;阮男見這項「生意」好做,竟拉攏同鄉入行,幾人捨棄原本工作,甘願成為失聯移工,做起賣簿生意,起初他們多將目標放在工作期滿即將離台的同鄉,但隨著生意越做越大,阮男等人也會在越南當地以約5000元台幣收購台灣的銀行帳戶,讓當地同鄉將欲賣出的本子集中寄來台灣。警方發現,以26歲阮姓男子為首的收簿團,載車手前往領款時,為製造斷點躲避警方追緝,車輛均懸掛已註銷車牌。(圖/翻攝畫面)阮男豐碩的「工作成果」讓他取得詐團幹部的信任,將從各路招募自願成為車手的中輟生與民眾,交由阮男載著他們前往各處領錢,並在車輛懸掛已註銷之車牌,從而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車手領得詐騙款後,阮男再將贓款以地下匯兌方式轉給詐團,他也可從中分潤。苗栗警方與刑事局合作,日前趁阮男等人載著車手前往超商提領時衝上前逮人,過程中,阮男等人見警方包圍,還試圖駕車衝出警方防線,最終仍在優勢警力下被制伏。警方隨後在阮男的據點內搜出25張提款卡、存簿4本、25萬餘元、15個車牌、10支手機、2支空氣長槍、安非他命與吸食器等。警方後續持續清查,粗估被害人至少34人,被害金額上看1千萬餘元,這些被害人中,全是因遇上投資型詐騙而損失慘重。阮男與其同鄉等6人被聲押獲准,並在日前依組織犯罪、詐欺與洗錢防制法等罪提起公訴。警方還在阮男與其集團處所查獲空氣步槍、安非他命與大量提款卡。(圖/翻攝畫面)
越籍收簿團2/車手+人頭帳戶「國際化」 外籍移工存簿離台前低價出售
隨著警方打詐力度的加大,詐騙集團發現車手與人頭帳戶越來越難取得,竟改與外籍人士合作,利用其出境就難以追查的優勢躲避警方查緝。刑事局日前即破獲越南籍男子與同鄉組成收簿集團,專門向工作期滿即將離台的同鄉「收購」人頭帳戶。這已不是詐團首次利用外籍人士躲避警方查緝,先前也曾有港籍人士利用觀光簽證來台,卻去當車手賺外快。據了解,今年1月一名31歲的香港籍陳姓男子來台旅遊卻失聯,家屬在網路上PO出協尋資訊,更傳出陳男與友人在最後一次通話中表示「出事了」,讓家屬急得不得了。不料,事件後續卻有驚人逆轉,警方查出陳男來台根本不是為了旅遊,而是擔任詐團車手,慘被警方逮獲。警方進一步查出,陳男入境短短20天,就在全台各地提領超過千萬元贓款,提成獲利粗估至少約10萬元,直到被害老翁發現投資金額領不回,才驚覺遭詐報警,與警方聯手將面交的陳男逮獲。而台北地檢署複訊後,鑒於陳男的外籍身分,對其聲押獲准。詐團近來越來越難招收車手與人頭帳戶,竟開始朝鄰近國家「進口」,一名港籍男子被報來台失蹤,竟是來台擔任車手被捕。(圖/翻攝畫面)據悉,詐團招募一個港籍車手,基本成本僅需約10萬元,還能避免警方查緝,可說是一舉多得。本刊先前曾報導,一名56歲的香港籍鄒姓男子,初次來台短短2周就提領至少400萬元,提領抽成至少40萬餘元,而鄒男來台期間的一切住行、機票等花費全由詐團負責,讓鄒男幾乎無成本來台「賺錢」。嘗到甜頭的鄒男決定二度來台,孰料一入境就早已被警方盯上,並在即將離台時被逮捕。近來警方發現詐團不僅有進口車手,就連人頭帳戶也搞「進口」。透過管道向即將離台的外籍移工收購台灣的銀行帳戶,現今一本存簿至少需10至30萬元才能收購,但詐團看準移工已欲離台,急著脫手,以遠低於行情價的價錢低價(平均一本約1.5至2萬元)向其收取費用,不僅大幅節省成本,還能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對於車手和人頭帳戶國際化的情形,警方呼籲,銀行帳戶與金融卡等為個人金融用途,民眾應依規範使用,切勿因為蠅頭小利就將自己的帳戶賣給詐團使用,不僅會造成個人信用受損也可能因此吃上官司,淪為詐團共犯,得不償失。北市萬華分局去年才在西門町發現,一名港籍人士竟持台灣提款卡提領大量現金。(圖/翻攝畫面)
移工錢包失蹤員警借職務之便盜領9萬9000元 遭判2年緩刑5年
桃園市26歲的林姓警員,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盜領移工的款項,於2023年8月林男在處理一宗菲律賓籍移工錢包遺失案時,竟在明知錢包屬於移工的情況下,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竊取移工的提款卡密碼,盜領9萬9000元,案件隨即被查獲,林男被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需向公庫支付15萬元賠償金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根據桃園地檢署的調查,林男在2023年8月17日上午9時,於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處理一宗涉及菲律賓籍移工的錢包遺失案件,當時,林男接獲移工報案,知道錢包屬於移工卻遲遲未將其歸還,還利用其職務上的權利,套取移工的提款卡密碼,並趁機在超商提款機提取9萬9000元,次日,移工發現帳戶存款被盜,隨即報警處理,最終揭發林男的盜竊行為。法庭在審理此案時,認定林男的行為嚴重違背公職人員應有的廉潔與職業道德,且其行為已對公務機關的信譽造成損害,儘管林男在案件被揭發後坦承罪行,並與移工達成賠償和解,法院仍認為其行為需受到嚴懲。最終,法院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並褫奪公權3年,但考量到林男認罪和悔過的情況,決定對其適用緩刑5年,林男需在緩刑期間接受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5萬元賠償金,同時完成240小時的義務勞務。林男的行為令許多同事感到驚訝,表示林男在平時勤務中表現認真,且家庭經濟狀況良好,無法理解為何會做出此行為,中壢警分局表示,該局對林男的行為持有「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並在案件發生後,主動報請檢察官指揮,將案件依貪污治罪條例移送偵辦,調查結果顯示林男違法情節重大,最終依考績會決議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