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審權
」 柯文哲 北檢 京華城案 圖利罪 民眾黨小草北檢外集結 聲援柯文哲高喊:司法要公平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因京華城案遭廉政署搜索,經長達十多小時約談後,於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馬拉松審訊調查讓柯文哲表示,因疲勞訊問之虞,防禦權被剝奪,主張停止夜間偵訊;不料當下立即遭檢察官逮捕。柯文哲認為逮捕程序不合法,決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並於31日上午10時20分開庭。台北地檢署表示,被告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被告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被告拒絕,經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檢方表示,倘若被告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被告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約數百名聲援柯文哲的民眾上午10時,手拿「相信清白、柯P加油」等看板,並高喊「程序要正義、司法要公平」、相信清白、柯P加油」、「綠色恐怖、司法不公」等口號,以具體行動表達支持。為預防突發意外事件發生,北市警方預先在北檢外架起鐵馬護欄。目前現場秩序平和,而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尚待記者會事宜進行完畢後,預計也將一同前往北檢聲援柯文哲。
民眾黨在帶「政治迫害」的風向? 民進黨議員曝「政治受虐兒」3步驟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昨(30日)上午兵分多路前往柯的住處及相關處所搜索,並對其進行約談,今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柯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認為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而柯對此也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也痛批,「黨主席都被搜索約談了,民眾黨還在搞政治?!」簡舒培今早在臉書發文痛批,在8月的最後一個上班日,京華城案的最後一塊拼圖終於拼上了,檢廉一早就搜索柯文哲住處、辦公室等處,並約談柯文哲夫妻和彭振聲夫妻,深夜作為證人的陳佩琪訊後被黃珊珊接走,柯文哲則是移往北檢複訊,「最讓人傻眼的是,當黨主席接受司法調查,整個民眾黨居然還有心情搞選舉、喊口號,只顧著政治操作帶風向,絲毫不管柯文哲被司法調查該怎麼辦。」簡舒培還寫出她認為的民眾黨「政治受虐兒」3步驟,首先是柯文哲本人,昔日要檢調快來約談,現在真的檢調請你說清楚講明白,到底為什麼要對京華城關愛倍至給它840%容積,「怎麼就突然氣pupu?」而且這是柯文哲擔任台北市長期間的案子,扯「執政當局」、「在野黨主席」的用意是什麼?完全就是為了帶「政治迫害」的風向!再來是民眾黨,簡舒培續稱,無論是第一時間發的聲明,還是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的記者會上,民眾黨一再指控北檢「逾越偵查範圍」、質疑北檢搜索黨部的合理性,在北檢明確指出搜索範圍「該政黨之中央黨部僅侷限在柯姓被告之辦公室」後,還嘴硬稱民眾黨部沒有設柯文哲辦公室,「不是啊,檢廉一早前往民眾黨部搜索的時候,第一個到場的人是誰?不就是具有律師身份的黃珊珊嗎?如果搜索過程真的有不合規之處,為何身為律師的黃珊珊沒有提出抗議?黃國昌不能因為黃珊珊不是卡提諾法學院校友,就刻意看不起她的法學素養吧!」最後是民眾黨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不只記者會上沒有黃珊珊、陳智菡這2個在北市府時期跟柯文哲最親密無間的人,就連緊急應變小組的共同召集人,也沒有黃珊珊這個民眾黨內最熟悉台北市政的人,坐在C位的黃國昌過去談到京華城案的時候,還都表現出一副不清楚、不了解的樣子,也讓簡舒培直言「一群根本不清楚京華城案爭議點在哪的人,開了一場記者會大罵檢調,會後還一起大呼口號,不知道的還以為在選舉提名造勢。」作為台灣主要政黨之一,簡舒培認為,民眾黨跟黃國昌在遇到黨主席遭司法調查時,膝反射居然是瘋狂帶「政治迫害」的風向,帶頭抹黑司法威信,但台灣人民早就對民眾黨跟柯文哲這個「政治受虐兒之術」感到疲倦,到底誰才是「政治腦凌駕司法」,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柯文哲拒夜間偵訊遭逮!民進黨議員怒轟巨嬰:北檢是想走就走的地方嗎?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昨(30日)上午兵分多路前往柯的住處及相關處所搜索,並對其進行約談,今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柯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認為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而柯對此也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對此,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黃瓊慧也痛批柯文哲「不愧是巨嬰,真當北檢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與妻子陳佩琪昨日中午被帶往廉政署偵訊,並於今凌晨0時40分送抵台北地檢署複訊。對此,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事後也透露,檢方訊問內容持續在木可公司的政治獻金案圍繞,尚未詢問到京華城案,柯文哲在10幾個小時的馬拉松偵訊中十分疲累,於是在凌晨2時許表示希望休息,但檢察官僅願意休庭3小時,柯文哲認為時間不夠,且拒絕夜間訊問,打算逕自離開,於是檢察官審酌柯涉犯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庭諭知逮捕柯,鄭深元則認為逮捕過程有瑕疵,已聲請提審。對此,民進黨桃園市議員黃瓊慧今早也在臉書發文痛批,柯P拒絕夜間偵訊、想離開,結果被當庭逮捕!「檢方原給他3小時休息,他認為不夠,想回家睡,國蔥的緊急硬辯小組在哪?真當北檢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嗎?」黃瓊慧在留言區續稱,「柯P真的很敢…在所有相關事證、牽扯到的人證都對他不利的情況下,他還是我行我素、想回家睡一下?我覺得在演政治受虐兒,演好演滿給草看;對小草而言『我們阿北好可憐、沒人權,讓他回家睡』,大概是這種概念。」她還直言,「搞清楚!柯P是被列貪污被告調查中欸⋯阿是要多禮遇???人家好累給我3小時睡覺不夠、我們醫生很注重睡眠品質,要回家睡覺!!!!不愧是巨嬰。檢方又不是說沒給你休息時間,正常來說關係人進到北檢會想趕快被問一問、有一個結果,結果柯P硬要裝政治受虐兒,接下來一定說不給他人權啦什麼的。」
柯文哲遭逮!小草號召10點北檢集結「接柯P回家」 黨內群組喊:穿草鞋!幹到底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昨(30日)上午兵分多路前往柯的住處及相關處所搜索,並對其進行約談,今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柯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認為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而柯文哲對此也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對此,政治網紅四叉貓貼出照片,聲稱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在LINE群組內喊「很明顯政治打壓」、「穿草鞋!幹到底才有明天」。今凌晨北檢外更有不少柯文哲支持者,狂喊「相信清白,柯P加油」;「小草」群組則有人號召,要在今早10點在北檢集結「接柯P回家」。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與妻子陳佩琪昨日中午被帶往廉政署偵訊,並於31日凌晨0時40分送抵台北地檢署複訊。對此,柯文哲的律師鄭深元事後也透露,檢方訊問內容持續在木可公司的政治獻金案圍繞,尚未詢問到京華城案,柯文哲在10幾個小時的馬拉松偵訊中十分疲累,於是在凌晨2時許表示希望休息,但檢察官僅願意休庭3小時,柯文哲認為時間不夠,且拒絕夜間訊問,打算逕自離開,於是檢察官當庭逮捕柯,鄭深元則認為逮捕過程有瑕疵,已聲請提審。(圖/翻攝自Facebook/劉宇)對此,四叉貓劉宇今凌晨在臉書貼出1張模糊的照片,並發文聲稱,民眾黨中央委員江和樹在記者前面玩手機,導致民眾黨中央委員的LINE群內容全都被看光了,而且民眾黨立委林國成還高喊「團結一致!很明顯政治打壓!擴大對政治抗爭」、「穿草鞋!幹到底才有明天。」柯文哲歷經12小時訊問終於抵達北檢,其支持者與抗議民眾一度互相叫囂。(圖/趙世勳攝)今凌晨北檢外更聚集不少支持柯文哲的民眾,舉起「為阿北加油」的牌子,高喊「相信清白,柯P加油」,而柯粉及柯黑也在北檢外互相對峙叫囂,場面相當火爆。此外,前民眾黨秘書長謝立功,以及江和樹也現身為柯文哲聲援。還有人在「小草」群組內號召,今早10點要在台北地方檢察署集結,「今晚吃飽睡飽,白色衣服洗好,一起接柯P回家。」
5弊案纏身!柯文哲當庭遭逮 下一個未爆彈恐是「它」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30日因涉京華城弊案被約談,並因拒絕夜間訊問,於31日凌晨遭檢察官當庭逮捕。外界也猜測,柯文哲下一個未爆彈可能是第一果菜魚類批發市場改建案。過往柯文哲擔任市長期間,曾追查5大弊案,如今他也深陷自己任內的新5大弊案,嚴重影響政治生涯。據了解,柯文哲在擔任市長期間,聚焦於台北大巨蛋、雙子星、美河市、松菸文創、三創園區等5大開發案,針對前市長馬英九和郝龍斌是否涉及圖利進行調查。其中最著名的為台北大巨蛋案,柯市府的廉政會認為馬英九前市長簽約的台北大巨蛋BOT案存在重大圖利問題,隨後柯市府與遠雄集團在大巨蛋公安問題上產生嚴重分歧,進而引發停工爭議。不過最終柯文哲將這些案子改稱為「5大案」,不再強調「弊案」一詞。如今柯文哲卸任後,面臨的是他任期內的新5大案,其中包括京華城、台智光、北市科、第一果菜魚類市場、南港轉運站BOT案,而京華城案更是讓他陷入法律風暴之中。31日凌晨柯文哲從廉政署被帶到台北地檢署複訊,由於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而遭當庭逮捕,其律師鄭深元聲請提審。對此,北檢則表示,被告想直接離開偵查庭,檢察官認為被告尚未完成訊問程序,故依刑事訴訟法告知相關權利並交付逮捕通知書,被告和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外界也都在關心柯文哲究竟能否脫身,而第一果菜魚類市場的改建案也被認為是柯文哲下一個未爆彈,第一果菜魚類市場改建案同樣由威京集團旗下的中華工程得標,但北市府卻在合約中明定將追加50億元的工程款。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人也在今年5月已向監察院舉發此事。
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 京華城案爭議始末一次看
北市京華城案連環爆!北檢29日深夜至30日凌晨先後裁定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羈押禁見後,廉政署為查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是否涉犯圖利罪,30日上午又兵分多路前往柯文哲住處及其相關處所搜索,並對其進行約談,今(31日)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柯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認為有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而柯文哲對此也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據悉,威京總部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原址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疑似在2018年至2021年間分批行賄應曉薇4500萬元,找應曉薇充當中間人,幫忙關說遊說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2020年3月間,應曉薇與柯文哲「便當會」之後,柯文哲也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最終通過840%容積率。CTWANT為此也整理京華城案爭議始末及案件最新進度。京華城的背景京華城購物中心座落於台北市松山區,2001年開幕時一度是台北市唯一一座24小時營業的購物中心,然而後續因長年虧損,最終於2019年走入歷史。目前京華城已遭拆除,原基地由曾經建設過台北市信義區豪宅「陶朱隱園」的威京總部集團取得開發權,進行都市計畫興建商辦大樓,將改建成擁有4座19層樓高的「京華廣場」,預計2026年完工。容積率與容積獎勵是什麼?容積率是指總建築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值,也就是在既有土地面積上,建築物的總樓層面積可以有多少,白話文就是可以蓋幾層樓,這在開發者眼中絕對是獲利的關鍵。通常人口眾多的地區往往建築容積率較高,容積率越高表示土地的利用率也就越高,但是對周邊的城市基礎設施的壓力也越大,因此不可能無限制的提高容積率,所以世界大部分地區對於城市的建築容積率均有法規管制。而依照台灣的法規,容積率的多寡,則與所在地點的土地使用分區有關。土地使用分區主要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行政區、文教區等等;住宅區又可區分為住一、住二、住三、住四等,商業區分為商一、商二、商三、商四,每一個分區的容積率規定均不相同。而容積獎勵顧名思義,就是開發者若能在其開發土地中為公眾提供便利而讓出部分利益,例如將底層架空作為公共活動空間,政府規劃部門就會提高該土地的容積率上限。以中央政府提供的容積獎勵來說,大致包含「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危老重建容積獎勵」及促進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的「聯合開發容積獎勵」;而台北市則訂有《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京華城容積率變化1987年許水德時期,土地使用分區屬於「工三」,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容積率為300%,直到1991年從「工三」 變更為「商三」,容積率為560%。2001年馬英九時期,在土地使用變更前,京華城已獲允建樓地板面積為12萬284平方公尺的工業大樓建築執照;並在2001年間完成實設容積樓地板面積11萬1919平方公尺的購物中心。此時,換算實設容積率為678.91%。2010年郝龍斌時期,京華城向北市府申請重新開發,北市府認定重建的容積率,應以捐地後所餘的7成土地計算,故容積率為70%的土地x560%=392%,但遭到監察院糾正。2018年,柯文哲依照監察院的糾正意見,將京華城容積率定為560%,同時刪除12萬284平方公尺的「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條款,京華城不服允建樓地板面積被刪,提行政訴訟,要求維持678.91%容積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允建保障屬一次性,重建後不適用,回歸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不過到了2020年,威京總部集團再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申請容積獎勵,後獲得20%的容積獎勵,並自購30%的容積移轉。容積率從原本的560%大增至840%。京華城爭議:容積率爆增至840%、柯市府法外自創「20%容積獎勵」?雖然「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明定「商三」容積率不得超過560%,而且京華城案既非都市更新也非危老重建案,法規上應「不適用」上述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容積獎勵辦法。但威京總部集團於2020年3月17日向柯文哲市長辦公室陳情,且北市府受理案件後,都委會也參採《台北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獎勵規定,法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再給予最高20%的容積獎勵,等於北市府受理了京華城另循《都市計畫法》第24條自提的細部計畫修訂案,無視「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不明。京華城案收押及被告名單應曉薇、沈慶京、吳順民、前台北市副市長及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彭振聲4人遭收押禁見;被告則包括: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1200萬元交保)、應曉薇辦公室執行長王尊侃(500萬元交保)、應曉薇女助理陳佳敏(200萬元交保)以及柯文哲。
拒絕夜間偵訊!柯文哲遭檢方當庭逮捕 北檢:有事實足認勾串之虞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昨(30)日被約談,今(31)凌晨移送北檢複訊,後因拒絕夜間偵訊,遭檢方當庭逮捕,而柯文哲已行使提審權,將由法官確認逮捕是否合法,此前不得繼續偵訊。北檢解釋,因柯文哲涉嫌圖利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之虞,所以決定逮捕。據了解,柯文哲抵達北檢複訊時,因拒絕夜間偵訊,檢察官一度中斷庭訊,上樓和檢察長王俊力、襄閱高一書、主任檢察官江貞諭等人研擬對策,柯文哲和律師則在偵查庭外商討後續攻防。後來,北檢決定將柯文哲當庭上銬逮捕,但柯文哲和律師鄭深元認為逮捕過程並不合法,向法院聲請提審,目前柯文哲則於地檢署拘留室等候。檢廉偵辦京華城容積暴增案,先前以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嫌,將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聲押禁見獲准後,在30日依圖利罪嫌約談柯文哲與前副市長彭振聲2人。其中,柯文哲在31日凌晨0時40分左右,被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又因柯文哲不接受夜間訊問,檢察官暫時休庭,待2點時重新開庭並告知逮捕。而前副市長彭振聲,是柯文哲任內欽點的京華城專案PM,且為京華城案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30日二度約談後,檢察官認為他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同時遭到約談的,還有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彭振聲妻子謝夏蕎,分別因協助丈夫處理銀行提領匯兌等財務事宜,被依證人身分約談到案,先後也獲檢察官諭知請回,2人面對媒體採訪時均未發一語,陳佩琪搭乘黃珊珊的車子離開現場,謝夏蕎則是自行叫計程車。北檢針對柯文哲聲請提審一事說明,檢察官於今凌晨對柯文哲訊問過程中,被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被告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被告拒絕,經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北檢強調,倘若被告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之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之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被告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柯文哲拒夜間偵訊遭當庭逮捕 北檢:被告有勾串之虞還想直接離開偵查庭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涉及京華城案,31日凌晨從廉政署被帶到台北地檢署複訊,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而遭當庭逮捕,其律師鄭深元聲請提審,北檢則表示,被告想直接離開偵查庭,檢察官認為被告尚未完成訊問程序,故依刑事訴訟法告知相關權利並交付逮捕通知書,被告和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北檢表示,在訊問過程中,被告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被告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仍遭被告拒絕,經審酌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北檢強調,倘若被告未完成訊問程序就讓他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風險驟升,並有妨害偵查目的,故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但書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而被告及辯護人表示行使提審權,目前程序進行中。
確診輕重病例分流收治原則即起調整 多了這些人要住防疫旅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7)日表示,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為保全醫療量能,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說明如下:(圖/疾管署提供)一、醫院:中/重症、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及因其他疾病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之確診者,收治住院。二、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年齡70歲(含)以上、年齡65-69歲獨居、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3-12個月且高燒(>39度)、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三、居家照護:年齡69歲(含)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四、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綠色通道:為提供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的高風險確診者(例如懷孕36週(含)以上、出生3-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者等)之緊急就醫需求,設置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緊急後送就醫綠色通道,提供緊急生產及兒童等就醫需求,以保障病人安全。五、醫院下轉原則: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倘符合「COVID-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及應注意事項」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則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若未符合居家照護之健康條件者,則下轉至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指揮中心籲請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配合落實執行社區確診病例輕重症分流,加速病床周轉率,以確保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將持續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確診病例照護措施,以兼顧病人安全及醫療量能。
避免病情在家惡化!臨產孕婦、80歲以上確診需住院 單身老人須入住集中檢疫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4日)表示,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確診病例遽增,考量Omicron病毒株特性,係以輕症及無症狀為主的快速傳播模式,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即日起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以確保醫療量能及確定病例即時獲得醫療照護,說明如下:一、 中/重症之確診者,收治於醫院。二、 無症狀/輕症之成人確診者:年齡80歲(含)以上或懷孕36週,收治於醫院;年齡70-79歲、65-69歲且獨居者、懷孕35週以內,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年齡69歲(含)以下,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非65-69歲獨居者,採居家照護。三、 無症狀/輕症之兒童: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出生3-12個月且高燒(>39度),且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者,收治於醫院。前開條件以外之兒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四、 例外情形: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五、 無症狀/輕症之血液透析病人,得依地方衞生局規劃,安排居家照護,並於指定之透析診所或醫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療。六、 醫院收治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倘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確診者所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及提審權利告知」等行政表單,得由醫院通知衛生局補行開立。指揮中心籲請地方政府及醫療機構配合落實執行社區確診病例輕重症分流,加速病床周轉率,以確保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將持續視疫情變化滾動式調整確診病例照護措施,以兼顧病人安全及醫療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