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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 國道 連環撞 台中 追撞颱風夜不安寧!台中女駕車買宵夜失神連撞3車 恐面臨高額代價
台中市北區2日凌晨1時許發生1車擦撞3車事故,1名25歲卓姓女子駕車疑閃神不慎衝撞停放路旁的2輛轎車,其中1車再推撞停放後方的車輛,事故共造成4車受損,卓女則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所幸無生命危險,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卓女駕車外出買宵夜,沿忠明路往西屯路方向行駛途中,疑似一時失神擦撞停放路邊的2輛轎車,強大的撞擊力導致其中1輛又再推撞後方停放的另1車,事故僅造成卓女左臉、左前臂、右胸、右手臂及下腹部多處擦挫傷,此外被波及的3車分別為奧迪、豐田及三菱,卓女後續恐將面臨高額賠償。警方表示,2日凌晨1時57分獲報,北區忠明路173號前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共4輛轎車受損,1人受傷,員警抵達後先將卓女送醫治療,幸虧無生命危險,經酒測後排除酒駕情事,且無毒駕情形,卓女向警方供稱外出買宵夜途中,不慎失神釀禍,事後警方將調閱監視器釐清肇因,詳細事故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調查。
賓士男追撞竟肇逃!倒車再撞小黃害車頭毀損 大同警全力追緝中
台北市大同區18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追撞事故,27歲曹姓男子駕車行經事發路段時,由於當時車流堵塞他因此減速,未料卻被後方的白色賓士車衝撞,造成曹男頸部受傷,沒想到肇事駕駛下車查看後竟倒車逃逸,甚至推撞後方63歲王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目前警方正積極追緝駕駛並將通知他到案說明釐清。據了解,曹男駕車沿市民高架道西往東方向直行,因前方車流壅塞他便減速行駛,沒想到後方1輛白色賓士車煞車不及追撞,造成曹男頸部受傷,肇事男子下車查看後,結果選擇逃離現場,他在倒車期間甚至推撞後方王男的計程車,使計程車車頭毀損,整起事發過程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事後王男將影片上傳至「爆料公社二社」臉書,此事才得以曝光。警方表示,18日上午9時24 分獲報,市民高架道西往東方向發生追撞車禍,初步了解肇事的賓士男駕駛肇逃,員警到場後實施酒測,受害的2名駕駛皆無酒駕情事,警方針對肇事車輛懸掛假車牌部分,經調查發現該車車籍資料、車型及車色均吻合。警方說明,目前大同分局偵查隊正全力追緝肇事男駕駛中,後續警方將通知他到案說明,再檢驗車牌真偽藉此釐清,後續詳細肇責及肇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中。
憲法法庭判侮辱員職務罪違憲後 4人辱警「X你娘」、「沒懶X」獲判無罪
2024年5月,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侮辱公務員罪為合憲性限縮解釋,另宣告《刑法》侮辱職務罪違憲後,彰化地方法院日前針對4件被告對員警飆國罵的案件,同時判決無罪。這些案件的被告,雖然口出惡言,但法官認定這些是被告一時的口頭情緒發緒,並不會妨害公務,也不至於造成警察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將4案全部判決無罪。但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彰化地院提出的4件判決書,有1件是發生在彰化監獄,徐姓受刑人8年前在舍房內大聲咆哮,嚴重違反秩序,周姓管理員戒護將他送往正舍時,徐姓受刑人不滿遭周男推撞擊頭部致傷,狂飆髒話「X你老爸、X你老媽」狂罵,兩人都提告。周被依假借職務傷害罪,判緩刑2年定讞;徐男則被依妨害公務起罪嫌訴。法院認定,徐是遭到對方動手後受傷才會飆髒罵,並沒有影響到後續的公務執行,因此判決無罪。另外2件酒後在小吃店咆哮,員警到場制止,被告仍不斷辱罵員警「你這個臭警察」、「你不要在那邊沒懶X」,遭依刑法侮辱公務員罪起訴。還有彰化市一名王姓男子懷疑汽車遭前妻毀損,氣得撂2人手持棍棒到前妻住處尋釁,警方據報到場後,王男不斷的飆罵「警察是又怎樣」、「恁爸連警察也照打!X你娘」,他事後被帶回警局,辯稱「警察當時說的話我也沒有在聽」、「罵這些話,我又不是針對警察」。對於該4案的判決,法官說明,據憲法法庭113年判字第5號判決,對於侮辱公務員罪部分,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當場侮辱,而且是「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之情形。法官深入闡述,該法保護的法益為「公務執行」,但並不包括公務員名譽、公職威嚴。法院對於個案認定時,不得僅因人民發表貶抑性侮辱言論,即逕自認定其必具有妨害公務之故意。至於「妨害公務」是指侮辱的行為已明顯干擾到公務員的指揮、聯繫,一般單純的口頭嘲諷或抱怨或出於情緒反應的辱罵,雖會造成公務員的不悅,但通常不會因此妨害公務。法官認為,該法並非要求公務員對人民無理的辱罵時,只能忍讓,國家本即擁有不同強度的公權力以達公務之目的,面對無法的辱罵,公務員代表國家透過合法手段排除、制止言論,例如由在場同僚、主管警告、制止,若人民立即停止,則不得以侮辱公務員罪定之。反之,持續制止不勸,即判斷其已足以影響公務員之公務執行。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不處罰並不代表贊同」。
台中清水重大車禍!5貨車連環撞4傷1命危 駕駛OHCA搶救中
台中市清水區臨港路於23日18時10分許發生重大車禍,共3輛大貨車、2輛小貨車發生碰撞,其中1輛小貨車遭大貨車前後包夾,車上駕駛當場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4人受傷送醫急救。這起連環車禍造成臨港路交通嚴重回堵,清水警方在現場維持交通秩序,2小時後事故排除,車禍肇因移請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事故詳細原因。清水警分局指出,車禍發生於清水區臨港路六段與三順路口,當時駕駛蔡男自小貨車(第1車)沿臨港路六段東往西內側快車道行駛於三順路口停等紅燈,後方邱男駕駛營大貨車(第2車)停在第1車後,之後林男駕駛營大貨車(第3車)、郭男駕駛自小貨車(第4車)依序停於後方然而,另一名蔡男駕駛之營大貨車(第5車)因煞車不及,推撞前方停等紅燈第4車,造成小貨車駕駛郭男被夾於車內當場OHCA,立即送梧棲童綜合醫院急救中,其餘駕駛頭部均受輕傷。郭男駕駛之自小貨車遭前後大貨車撞夾,車禍現場一片凌亂。(圖/清水警方提供)事故發生後,現場交通嚴重堵塞,清水警方暫時封閉臨港路快車道,指揮車輛改慢車道行駛疏導車流,並加派警力到現場維持交通秩序。警方呼籲,駕駛人於道路行駛中,應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保持行車動線距離,以策安全,以維行車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鼎金路段驚魂5車連環撞!南北向塞車超過12公里 2人受傷送醫
國道1號南向363.7公里鼎金路段,8日發生一起五車連環追撞事故,導致南北雙向交通大幅回堵,事故發生在上午11時06分左右,共造成5輛車受損,2人受傷送醫,所幸涉案駕駛均無酒駕跡象,警方正在釐清肇事責任。據國道警方表示,事故起因是61歲的黃姓男子駕駛1輛營業半聯結車,在行駛中線車道時,疑似誤踩油門,追撞前方1輛自小客車,這輛自小客車隨後被推撞至,前方36歲黃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大貨車,和27歲梁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全聯結車。在此衝擊下,自小客車又擦撞行駛於輔外車道的62歲馬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大客車,事故現場一片混亂,自小客車駕駛及營業大貨車駕駛因撞擊受傷,所幸意識清楚,緊急送醫診治。事故發生後,導致國道1號南向車道回堵約8公里,北向車道亦回堵約4公里,給眾多駕駛帶來極大不便,經過警方和相關單位的緊急處理,現場於12時20分排除,交通恢復正常。警方也呼籲,若發現任何異常或緊急情況,應立即撥打警察專線,讓專業人員及時處理,避免事故擴大,目前,警方正進一步調查事故原因,並釐清各方肇事責任,希望能給受害者和公眾一個交代。
國道1號雲林段深夜驚見5車追撞 1駕駛一度受困車頭釀5傷送醫
國道1號北向234.3公里處雲林虎尾段,1日晚間10點49分,發生一起驚人的5車追撞事故,事故涉及3輛聯結車、1輛大貨車以及1輛轎車,事故造成5名駕駛受傷,幸運的是,所有傷者均為輕傷,並無生命危險。據悉,事故起因於顏姓男子駕駛的聯結車,不慎追撞前方由莊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進而引發連環追撞,莊男的大貨車被推撞後撞上洪姓男子駕駛的聯結車,洪男的聯結車又撞上方姓男子的聯結車,最終方男駕駛的車輛又與洪男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雲林縣消防局於晚間11點獲報並迅速派遣多輛救援車輛及救護車,並動員10多名消防人員到場處置,消防人員首先成功將受困在車內的顏姓司機救出,並將他送往雲林基督教醫院接受急救,其他4名受傷者則被分別送往若瑟醫院及台大雲林分院,經過檢查,所有傷者都無重大生命危險。國道警察表示,事故處理工作於凌晨12時45分完成,事故造成的交通擁堵也已經排除,經過酒測檢查,5名駕駛的酒測值均為0,排除了酒駕的可能性,初步調查顯示,事故可能是由於變換車道不慎或未保持安全距離所引發。警方呼籲駕駛人應保持安全距離,並在變換車道前仔細觀察後方來車,確保行車安全;目前,警方仍在對事故原因進行進一步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理。
板橋虐童2惡師曾獲「資深表揚」 新北教育局急撤獎勵資格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福音幼兒園傳出3名教保員涉嫌對8名幼童不當體罰,新北市教育局調查後祭出重懲,不僅對3名教保員開罰3萬至60萬元罰鍰,並勒令終身不得聘任;幼兒園負責人也挨罰6萬元並勒令停招。3名教保員中,有2名教保員去年曾獲新北市教保人員「資深獎狀」,新北教育局22日表示,已撤銷2名涉案教保員的獎勵資格。福音幼兒園今年3月傳出不當管教事件,園內3名老師遭家長舉報動手推撞、拍打學生、用棉被甩臉等,其中一名江姓幼保員還因幼幼班孩童尿褲子,竟當眾扒褲羞辱,叫來其他學童圍觀嘲笑,讓孩子身心受創。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教育局在4月接獲家長陳情後,立即依規將涉事教師停職,啟動調查並分別裁處3位行為人,終身不得聘任,並分別罰鍰60萬、30萬及3萬元。6月同步公告幼兒園及行為人姓名,並對負責人罰鍰6萬元,勒令該園停招。然而,涉案教保員中,有2人傳出曾獲新北市教育局頒發「資深人員獎狀」,引發外界質疑。新北市教育局22日表示,經查有2名教師於112年度,因教保人員年資滿10年獲「資深人員獎狀」,但強調與績優人員表揚非屬同獎項,市府已撤銷2名資深人員的獎勵資格,並將追回獎狀。新北市教育局重申,對於幼兒任何不當對待「零容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寬貸。
3歲童尿褲子竟遭惡師「扒褲圍觀」 師先稱「想不起細節」再趴地痛哭道歉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爆出不當管教事件,園內3名老師遭家長舉報動手推撞、拍打學生、用棉被甩臉等,其中一名江姓幼保員還因幼幼班孩童尿褲子,竟當眾扒褲羞辱,叫來其他學童圍觀嘲笑,讓孩子身心受創。全案曝光後,園方6月25日召開家長說明會,會上涉案的江姓幼保員不斷道歉,還一度哭到啜泣、趴地。據悉,2024年5月間,該幼兒園1位家長到幼兒園幫自家小孩辦理離園手續,正巧目擊老師對幼童有用力拍打的不當管教行為,該名家長主動通報教育局。教育局接獲陳情,立即啟動調查,約談相關人員及調閱幼兒園內監視器,事件才因此曝光。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說明會上有家長控訴,自己孩子就讀幼幼班,身高才90公分,當天只因為尿褲子,該名老師竟然猛拉孩子雙腳,導致孩子向後栽倒、後腦杓著地。接著老師還當眾把孩子的褲子內褲脫下,並叫來其他幼童圍觀,要求「大家一起笑他」,甚至還朝孩子腰部踢了2腳。家長忍不住怒斥,「孩子才3歲,你要他心理怎麼辦?尿溼褲子怎麼了嗎?」另名家長也痛斥,該校不只老師會脫學童褲子,校內學童也會玩「互脫褲子」的遊戲,向老師反應後竟得到「以牙還牙」的回應,讓家長忍不住痛批:「老師是這樣教小孩的嗎?」另名家長則表示,調閱了監視器影帶後才發現,老師在學校的時候會大力拍打孩子的額頭,現在自己的孩子偶爾會不自覺用力打自己額頭,問他為什麼也都不講。還有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雖然不是被脫褲子那位,但因為被老師要求參與圍觀嘲笑,同樣在孩子心中留下陰影,「3、4月的時候,有一天我要幫兒子換尿布,結果他突然很激動,拉住褲子大喊『我要穿褲子』!」針對家長控訴,江姓幼保員在說明會上坦承確實有脫孩子褲子、拍打額頭等情節,但對於細節,均推稱「想不起來」,直到家長表示有看到監視影帶,江姓幼保員才承認確實有做過,然後開始哭泣,「真的很抱歉,對不起。」最後還情緒激動、崩潰啜泣,向現場所有家長鞠躬致歉,然後趴地痛哭。
藝人康凱涉打員工致傷 法院判刑2個月、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78歲前中華演藝總工會理事長康凱(本名陳桓浩)在去年9月15日交接理事長業務,離開時欲帶走印有證書字樣的物品,被工會一名男員工阻止後,康凱當下涉攻擊該員致傷,之後甚至出言恐嚇「我要找人弄你很簡單」。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康凱2個月有期徒刑、恐嚇危害安全罪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共11萬元,全案得上訴。康凱被控在去年9月15日當天下午,對中華演藝總工會一名男員工揮拳、推撞牆,該員工受到頭部鈍傷、頸部挫傷、下背和骨盆及右側大腿挫傷等傷勢,事後持驗傷單提告,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起訴。10月16日,康凱在雙方Line通話時恫嚇「你還要(在工會)幹下去的,我找人弄你很簡單,我找人去弄你非常簡單。」該員工心生恐懼,向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報案。台北地院審理時,康凱否認動手毆打員工,稱他離開工會時是拿走自己的東西,並吳犯錯,對員工說的話僅是氣話。受害男員工後續自請離職,他到庭表示,無法原諒康凱造成的身心傷害,請法官主持公道。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康凱犯罪事證明確,審酌後量處2月有期徒刑,外加拘役50日,全案仍可上訴。
夜半偷開鎖?黃捷反嗆韓國瑜夢遊、打阿扁更嚴重
針對立院院長韓國瑜批評綠委黃捷夜半帶人逕自打開內政委員會會議室大門潛入「非常嚴重」,黃捷今天在臉書強烈反擊,「請問韓院長,我四點多早起上班,嚴重在哪?有比你打阿扁嚴重嗎?你以前多少暴力行徑,甚至睡到中午才上班,才是劣跡斑斑、『非常嚴重』。」黃捷臉書還附上一張完好的門鎖照片,澄清她沒有帶鎖匠,也沒有帶萬用鑰匙,更沒有破壞公物,「是合法、合規的進入會議室上班」,她還強調,是為了阻擋「你們」惡意提高罷免門檻,比你們更認真勤奮,也是「剛好」而已。黃捷強調,他早已澄清,沒有任何外來鎖匠,請韓院長「別再夢遊」,與其花力氣針對她,院長該查的是,國民黨為何「綁架議事人員」、「違法更改會議室」?她還怒指國民黨(指藍委陳永康)踹斷門栓、破壞公物(指內政委員會旁的茶水間),都不用查嗎?黃捷在臉書上附上會議室鎖的照片,強調他沒找鎖匠開鎖。(圖/翻攝自黃捷臉書)黃捷還痛批,國民黨才是雞鳴狗盜、黑箱護航選罷法。她怒嗆,已經提醒過韓院長很多次,別把自己做小、當傅崐萁的細漢仔,請做個盡責的立法院長,主持議事應秉持客觀中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原訂審查選罷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會後率領黨籍立委舉行記者會,出示向立院議事處調閱的監視器畫面指出,民進黨立委黃捷與助理夜半疑似推撞、撬開內政委員會的大門,合理懷疑她有使用萬用鑰匙闖進委員會。黃捷今天上午就已經反駁藍委的指控,並要追問此事的媒體去問爆料的藍委,還痛批是國民黨立委偷懶、不上進,不設法提前到場捍衛她們覺得重要的法案,綠委也護航黃捷,質問追問此事的媒體是「你哪家的」「別跟著藍委造謠」,甚至誣指發問媒體是「中國媒體」,引發提問記者痛批「藍委指控你們、記者都不能問回應,難道這就是民進黨的認知作戰」?
男一生無照毒駕開車上路撞死義消 法院判刑6年半
一生未考過駕照的新竹市男子楊毓榮2023年8月毒駕上路,從後追撞張姓義消的機車,將其連人帶車推撞前方大貨車,導致張男遭夾死,警方在楊男身上搜出毒品,新竹地方法院近日依《毒駕致死罪》判楊男6年6個月。 新竹地院調查,楊毓榮從來沒有考過駕照,去年8月17日凌晨在新竹市住處施用安非他命,上午11時許開車行經新竹市林森路時,追撞前方張姓義消駕駛的機車,並連人帶車擠壓前方停在路旁的營業大貨車,張男頭胸受傷、下肢骨折引發創傷性休克,緊急送醫後仍告不治。警方事發後獲報到場、在楊男身上搜索到一包安非他命一包,採集其毛髮、尿液送驗後,呈現毒品反應。法官認為,楊男本身無駕照,且在多日未睡覺的情形下,仍恣意吸毒後開車上路,並於轉彎後逐漸駛近前方張姓被害人的過程中,因吸毒導致精神不濟,未能注意前方被害人的存在,直接從後方追撞,被害人張男毫無閃避可能性,自應負全部肇事責任。被害人張男是工程行老闆,擔任十多年的義勇消防救護人員,當天出門購買材料,卻不幸發生憾事,張男妻子迄今仍無法接受先生離世的事實,經常失眠、恐慌、憂鬱、害怕,顯見楊男犯罪所生損害甚鉅。法院判決,楊男從案發到宣判,均未積極處理民事賠償事宜,導致被害人無辜被剝奪生命,與家屬天人永隔,犯罪所生危害至為巨大,且因無資力,無法與被害人家屬談和解,完全無法彌補家屬損失,以致於被害人家屬迄今難以原諒,依毒駕致死罪對楊男判處6年6個月刑期。
北市州美快速道路5車連撞 1駕駛左腹疼痛急送醫
北市北投區大度路近洲美環快匝道6日中午發生多車連撞事故,1輛砂石車因不明原因與1輛大客車和3輛自小客發生擦撞,其中一輛白色轎車車頭保險桿脫落,此次事故中也造成其中1名年約70歲的自小客駕駛受傷,其左腹疼痛、臀部有輕微擦傷,所幸其意識清醒,在救護人員的協助下並未送醫。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初步了解,現場為43歲的邱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沿洲美快速道路往大度路方向行駛內側車道至下橋時,卻因不明原因其前車頭先是與同路同向行駛於下橋處路口停等號誌,由71歲陳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並因此再往前推撞前方由70歲官姓男子與38歲汪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隨後接連再波及到於下橋處外側車道停等號誌,由54歲高姓男子所駕駛的營業大客車左側車身。至於詳細肇事責任仍有待進一步釐清。而事故發生後,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且駕駛經觀察均未有飲酒之情形,北投分局隨後案也立即啟動交通快打,同步通報拖吊車及環保局到場,即時排除故障車輛並清除油污散落物。北投分局呼籲,駕駛車輛前,應檢查胎紋胎壓是否正常,雨天駕駛車輛並應減速慢行、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遇狀況即時減速反應,以維護交通秩序與安全。
台南官田「小陽明山」驚傳車禍!黑色VOLVO暴衝撞樹 6人受傷送醫
台南市官田區以「小陽明山」聞名的川文山森林生態保育農場,今(27日)上午接近10點,發生一起驚悚車禍事件,1輛黑色VOLVO轎車在停車場內突然狂奔,推撞場內4輛車,造成6名民眾受傷,肇事轎車最終撞上樹木才停下來,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釐清。南市消防局於上午9時51分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出官田等分隊共7車15人,前往官田區渡拔里小陽明山停車場展開搶救行動,消防人員到場後發現,有6人受傷,當場進行檢傷救護處理,其中5人輕傷意識清楚,1人傷勢較重左手虎口撕裂傷,傷者6人均被送往柳營奇美醫院進行進一步治據了解,川文山是1座森林生態保育農場,以綠意盎然森林景觀聞名,民眾暱稱為「小陽明山」,該地曾經是芒果園,後來因民眾配合政府政策進行造林,民眾可免費進入休閒,山頂則有兩棵百年老榕樹,榕樹下設有涼亭和休息處,成為一個受民眾歡迎的私房景點。警方初步調查後表示,肇事車輛在撞擊停車場內的小客車後,又連帶撞到路人,最後才撞上樹木停下,詳細的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正在由台南市警麻豆分局進行調查釐清。
快艇翻覆案密室會談50分鐘 海巡署與陸方代表團仍無共識
中國大陸籍快艇翻覆案持續延燒,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與陸方代表團24日展開第三輪的交涉。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携手官員與中國大陸代表團展開第3次閉門協商,雙方密談約50分鐘,暫時未對外做出任何說明,但是中國大陸泉州台辦副主任李朝暉在媒體追問會談是否存有共識時,鬆口説出「沒」,引發外界猜想。中國大陸一艘快艇日前越界到金門海域進行捕魚,爲躲避海巡署的查緝,加速逃離,不料過程之陸,翻覆釀2死2生還,生還者被救起返回中國後向當地媒體透露,乘坐船隻急轉彎不會翻船,翻覆是因爲遭到台灣海巡艇衝撞頂翻。對此,中國國台辦强力譴責海巡人員,並要求給予罹難者家屬明確交代。金門地檢署與海巡署則強調是陸船蛇行甩尾自撞翻覆,且2生還者在筆錄時也坦承未感覺被推撞。海巡署與陸委會及海基會等相關單位官員與陸方代表及家屬23日曾進行了2場閉門會議,但雙方在「究責」、「認錯」、「道歉」方面無法取得共識,致使協商暫時無共識。除了陸台雙方各自代表外,金門紅十字會總幹事呂忠飛也首次參與今早的閉門會議,他表示,只是到場見證、旁聽,主導權在中央,金門紅十字會只是站在人道關懷,有需要一定全力幫忙。第三次會議進行約50分鐘,面對記者追問關於會議進度,雙方是否存有共識,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僅回覆「謝謝」,而泉州台辦副主任李朝暉則是首度鬆口,説出「沒」,讓外界對於事件的後續處理引發猜想。
前科菜兵嗆連長打士官 囂張喊「我在外面混很大」…遭檢求刑3年
有槍砲、傷害等前科的魏姓男子,今年1月間不滿軍中生活,於服役的湖口裝甲部隊嗆連長「有種出去外面談」與推打士官,甚至威脅「外面很多兄弟、我外面混很大、在營區門口讓你上新聞」。桃園地檢署今(22日)依《陸海空軍刑法》起訴魏男,並建請重處3年徒刑。起訴書指出,21歲魏男去年10月12日入伍後,因不滿軍旅生活並仗著前科,在今年1月5日下午於安官桌前和張姓連長口角,魏男口出穢言並嗆:「你幾顆泡泡而已,有種我們出去外面談」、「還是你覺得你穿這身軍服,然後掛幾個槓很屌」。魏男在1月8日下午,於該連吸菸區旁推蔡姓上士胸口並抓住其衣領,做出作勢毆打動作,威脅:「我外面很多兄弟、我外面混很大、不開心外面處理、要喬都可以來、禮拜五你可以試試看、出來輸贏。」在場同袍見狀立刻上前勸阻。魏男遭勸阻期間以手肘攻擊徐姓中士致傷,被勸離後又推打曾姓士官:「保養排的、要不要出來輸贏、我沒有在理你部隊階級,我身上還有2條槍砲、出去也是要被關、我沒在怕,我沒差這1條,出來輸贏、出來喬」、「放假出去輸贏、我外面有兄弟、在營區門口讓你上新聞。」魏男遭桃園憲兵隊送辦後,桃園地檢署今天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恐嚇、公然侮辱長官等罪起訴;檢察官也以魏男自恃前科背景,視無目法紀之舉為理所當然,更甚執以恫嚇他人,且其僅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對受法令管考而無從用其他管教行為之長官,行激烈脫序之恫嚇、推撞強制、侮辱,損及我國國軍尊嚴,更有損軍官於軍中之領導統御,為維護我國國軍之軍紀尊嚴,請予從重處有期徒刑3年。
陸快艇2漁民翻供!控「被海巡頂翻船」 金檢發聲明回應5大爭議
陸籍快艇14日在金門越界捕魚,遭我海巡艦艇查緝,而快艇在逃逸過程中翻覆造成2死,引發兩岸政治攻防,而海巡署當時未開錄影設備除掀起各界討論,2名船員返陸後更改口被海巡頂翻。對此,金門地檢署表示2人偵訊時都有錄影錄音,且其中1人供稱「沒感覺船被推撞」。金門地檢署透過5點聲明逐一回應「2船員改口事件」、「2船碰撞」、「本署受上級指示」、「延遲報驗」以及「未主動分案」等事項。一、媒體報稱2陸民改口生還2大陸人民於海巡署詢問及檢察官訊問過程中,徐姓男子表示,「陸船於案發時有加速逃逸,2船有發生碰撞」等語;另名王姓男子則表示,「當時船速很快,沒有感覺船被推撞」。檢察官訊問2人均有全程錄音錄影。海巡隊及本署已對該2人詳細、完整調查,該2人均對海巡隊執行程序表示無意見。二、報載本署證實2船碰撞某媒體報導:「金門地檢:碰撞翻覆」乙事。本署並未對媒體就本案意外發生之責任歸屬表示意見,本署發言人及新聞稿均未曾證實雙方船隻是碰撞翻覆。三、報載本署受上級指示有關「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施家榮稍早表示,該案情細節及責任歸屬部分,上級指示須等結案時才能表示意見」。經查,所謂施主任向媒體表示「檢察長」指示,係施主任為本署發言人,發言時需經本署機關首長授權,乃屬當然。四、報載本件遲延報驗事項部分質疑者為本件案發於2月14日,卻等到16日由第9海巡隊正式向本署報驗。其原因為一般向地檢報驗前,司法警察需先對死者家屬製作筆錄,而本案家屬在大陸地區,故於案發當日海巡隊先口頭向本署報告,而未於當日即正式報驗;本署於當日請海巡盡速聯絡死者家屬。本署16日審酌家屬來台時間似未能確定,故請海巡先行報驗。20日複驗後,因家屬未表示對死因無意見,本署將儘速安排解剖遺體以確認死因。五、報載本署未主動分案事項部分質疑者認為本署未主動分案調查,但其實本署於113年2月15日(案發次日),即依據媒體報導主動分「他」字案調查(經分案流程後,該他字案卷面之分案日為同年月16日)。
酒駕衝進工地撞工人!竟還嫁禍給老婆 花蓮警下場慘了
花蓮縣鳳林分局的36歲翁姓員警在15日晚間與友人聚餐飲酒,到了晚間8時,則讓妻子代駕,但在返家途中夫妻倆發生爭執,翁男接手開車後沒多久就撞擊路旁排水工程的工地,導致1工人受傷。當員警到場,翁男擔心被懲處,竟把錯推給老婆,謊稱是妻子開車,但經目擊者指認及警方勸說下,他才落淚坦承酒駕,現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此事發生在本月15日的休假日,當時翁男在與妻子還有友人吃飯喝酒,到了晚間8時,他則讓沒喝酒的妻子代駕,但途中夫妻倆發生爭執,妻子選擇下車走路,翁男索性自己開車。當行經吉安鄉吉安路三段與福昌路口時,他不慎撞擊路旁排水工程的工地,推撞約50公尺,車子才停下來,導致工地設施噴出,有名李姓工人不慎劃傷腿部,幸好並無大礙。當員警到場後,翁男擔心被懲處,一度否認開車,還把錯歸給老婆,謊稱是妻子開的,但員警認為,現場沒有監視器,加上有目擊者指認是翁男開車,但無法確認是誰開的車,員警只好依照規定先對翁男及妻子酒測,翁男酒測值高達0.7。在員警勸說下,翁男自知難逃罪責,才坦承酒駕,因懊悔不已,還當場落淚痛哭。花蓮縣警察局指出,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依規定從嚴究責,記一大過處分、年終考績丙等及調離現職等重懲。縣警局也再次重申,將持續強化員警法紀教育,宣示酒駕零容忍,絕不可酒後駕車,對於員警酒駕行為絕對嚴懲不貸。
小客車駕駛命喪國道!自撞護欄下車瞬間慘遭追撞 當場身亡
今天(16日)清晨6時11分,國道1號南下207K彰化路段驚傳一起車禍悲劇,41歲吳姓駕駛駕駛著1輛黑色自小客車,不明原因在行駛中線車道時撞擊內側護欄,隨後車輛停在內側路肩與內側車道上,意外發生後,吳男離開車輛行走在車子前方,然而在短短6分鐘內,悲劇再次發生。莊姓駕駛駕駛的租賃白色小客車在這段時間內,不慎追撞楊男自小客車,接著再次推撞楊男,造成楊男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仍在7時26分不幸宣告不治,而莊男僅受輕傷,隨後也被送往醫院,詳細肇事原因仍待國道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彰化縣消防局及國道警方呼籲,行車民眾若遇車輛事故難以移置時,應即刻在車後100公尺以上擺設故障標誌,同時使用1968APP向高公局或國道警察請求協助;此外,待援時應站立在護欄外或車輛前方適當距離,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確保自身安全。
台中台灣大道驚現4車連環撞! 疑因菜販開車恍神釀禍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今(15日)清晨驚傳一場4車連環撞事故,事故起因似乎是吳姓菜販未注意前方車況,先是與內側車道等待左轉的張男自小客發生碰撞,接著引發連環車禍,造成4輛車受損,吳男本人也因此掛彩,幸好無大礙。事發當時是在今天(15日)清晨約6時許,69歲吳男行駛在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的內側快車道,朝著工業區方向前進,快接近路口時,因未察覺前方狀況,先是與內側快車道等待左轉的47歲張男自小客車發生碰撞,接著事故衍生,張男車再推撞前方31歲林男駕駛的自小客,和60歲李男駕駛的曳引車。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發現吳男頭部有擦傷,其他4名駕駛經過酒測後,皆未呈現飲酒反應,吳男坦言在開車時未留心前方狀況,警方初步判定肇因為吳男的不當駕車行為釀禍,事發詳細原因和責任歸屬,將待交通大隊事故組進一步鑑定釐清。警方呼籲,疲勞駕駛的危險狀況並不亞於酒駕,民眾切勿疲勞駕駛,應衡量自己體力狀況,避免因疲勞駕駛精神無法集中,而發生交通事故,害人又害己,平安才是回家的唯一道路。
別疲勞駕駛!國道交通死亡事故 大多發生「這時段」
別疲勞駕駛!交通部高公局表示,截至今年11月起,國道已發生53件交通死亡事故,其中24件發生於深夜清晨時段,肇事因素多有恍神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疲勞駕駛等情形。高公局說,累計至11月止,國道已發生53件交通死亡事故,其中24件發生於深夜-清晨時段(22-6時),占比高達45%;尤其11月發生的6件死亡事故就有5件發生於該時段。經高公局探究肇事因素,多有恍神分心、注意力不集中甚至疲勞駕駛之情形,高公局舉例,9月21日晚間11時16分國道1號南向349.4公里處,1輛聯結車恍神分心,追撞前方小客車,再往前連環推撞另1輛大貨車及2輛聯結車,總共造成1死4傷;11月8日凌晨2時26分國道1號南向9.6公里處,1輛小貨車因恍神分心而追撞前方油罐車,導致車輛起火燃燒,小貨車駕駛受困車內死亡。高公局說,人體因生理時鐘影響,於夜間通常心跳較緩慢放鬆,對外界的感知與反應較遲緩,常有昏昏欲睡、難以集中精神的情形;此外,剛用餐完畢、服用藥物(如感冒藥)亦可能導致昏沉嗜睡,於該狀態下駕駛車輛可能無法對突發狀況即時應變,導致行車危險。為保障行車安全,高公局呼籲,行車前請養足精神,確認精神狀態良好,行駛途中隨時注意周遭車流與路況,若感到精神渙散、疲勞,請至服務區、休息站或下交流道休息後再出發。夜間、剛用餐完、服用藥物後若有開車需求,請更加謹慎,隨時注意身體與精神狀態,勿勉強行駛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