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囤房稅
」 財政部 囤房稅財政部推囤房稅2.0 建商餘屋1年內走「稅率下限2%」
財政部近期積極推動「囤房稅2.0」方案,其中非自用住家防務稅率將調高為2%至4.8%,這讓不少建商十分反彈。後財政部研擬,將建商手中餘屋進行年限分類,其中1年內的餘屋適用稅率下限2%。財政部認為此舉可以降低建商負擔,同時又可鼓勵建商加速出售餘屋。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目前「房屋稅條例」規定,住家用房屋分為自用與非自用兩種,自用房屋稅率1.2%,其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有3戶限制。而非自用房屋稅率為1.5%至3.6%,由各縣市制定差別稅率。而這部分也是所謂的「囤房稅」。而「囤房稅2.0」中則規定,將自用住宅稅率維持在1.2%,一定金額以下的單一自住稅率將調整至1%,非自用住宅的稅率則調高為2%至4.8%之間,其中建商餘屋在2年以內的,稅率為2%至3.6%,2年以上的餘屋稅率則為2%至4.8%之間。也由於「囤房稅2.0」明顯針對建商增加稅賦壓力,因此財政部目前也在研議,有意在子法中明訂,建商餘屋在1年內的,可適用2%的稅率下限,不需累進。但財政部官員也表示,目前還在研議階段,除了要蒐集各方意見外,同時也需要地方政府配合,因此近期將會邀集地方政府開會討論。
立院新會期將開議 財政部推囤房稅3法案拚過關
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財政部下會期將推動3大法案,囤房稅2.0修正草案、《所得稅法》與《遺贈稅法》修正,避免公益信託成為法人避稅工具。另將修訂海關進口稅則,依據我國與史瓦帝尼的經濟協定(ECA),擴大貨品關稅優惠。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昨日報到,立法院長游錫堃預計最快於9月15日召集黨團協商開議時間,據了解,財政部在新的會期擬推動3大優先法案。最為外界所重視即為囤房稅2.0,修正重點在非自住房屋不僅「全國總歸戶」,並且提高稅率從1.5到3.6%調高到2到4.8%,地方政府應要訂差別稅率;全國單一自住排除豪宅後,稅率為1%;以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持有3戶、屬自住範圍內維持1.2%。有關《所得稅法》與《遺贈稅法》修正重點,在於未來企業成立公益信託,受益人享有該信託利益的權利價值免納所得稅,或者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不過受託人有嚴格的規範,包含不可以有稅務違章、欠稅,不能為5年內中央主管機關依《信託法》規定解任,以及不能為違反《信託法》77或82條遭到糾正或罰鍰合計達2次。另外《海關進口稅則》修訂,將擴大史瓦帝尼貨品關稅優惠,由於史國糖業發展相當發達,2022年台灣出口到史瓦帝尼金額為1013萬美元,進口為595萬美元。優先法案進度中,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目前正在預告中,《所得稅法》及《遺贈稅法》則在立法院審議,《海關進口稅則》已經送行政院。
5戶以上囤房大戶過半逃漏稅 財政部追討1.12億元
囤房大戶逾半逃漏稅!財政部正進行5戶以上囤房大戶租金所得申報查核作業,依最新資料,完成的4877件中,就有2530件須補稅,逃漏占比51.87%,補稅金額高達1億1238萬元。專家直言,許多包租公、包租婆是以老舊公寓分成多房出租,房屋稅較低,擔心報稅不論級距是12%、20%都是不小的開支。財政部從2021年8月開始進行個人房屋稅租賃所得專案查核,2021年8月到2022年3月31日查核10戶以上囤房特大戶,查核件數1734件,共查獲1007件,補徵稅額9985萬元,逃漏稅比率58%,平均每件補稅額9.92萬元。自2022年1月1日到今年底前,財政部查核5戶以上囤房大戶租金所得,共計查核7603件,到6月底已完成查核4877件,其中2530件,逃漏比率仍逾5成,補稅額達1億1238萬元,平均每件補稅額4.44萬元。合計這兩項專案查核的補稅已達2億1223萬元。財政部官員表示,平均每件補稅金額不高,原因在於房東基本上沒有其他所得,多靠收租,因此也很難累進到最高稅率,此外租賃所得有43%可列必要費用扣除,房東仍應該誠實申報。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表示,目前地方政府房屋稅稅基普遍偏低,即便調高房屋標準單價也僅影響新屋,多數房東寧願不申報出租,適用租屋優惠稅率,也要逃漏稅,主要不願房租收入併入所得,被課更高所得稅。徐佳馨認為,查稅比起推囤房稅新制更具效益,她建議政府,專案查核可以繼續往下、擴大範圍,像是2戶、3戶的囤房戶,更能刺激房東誠實申報租金所得。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全球經濟景氣疲軟、加上《平均地權條例》新法限制私法人購置住宅的影響,依實價登錄資料可看出,台北市豪宅市場已受重創。永慶房產集團表示,觀察台北市整體豪宅交易變化,2021年上半年有高達335件的交易量,平均一天有近2件豪宅交易,到了2023年上半年交易量驟降71.3%,豪宅市場在短時間內恐難有快速回升的動力。
稅額增加顯著!新北、台東、澎湖將跟進推囤房稅
2023年非自住住宅按差別稅率徵收概況2023年期房屋稅即將於5月開徵,值得留意的是,桃園、新竹、台中、台南等7縣市去年7月開始實施非自住住宅按差別稅率徵收,即囤房稅,今年繳稅時,計有25.27萬戶的囤房大戶稅額大增,平均每戶增加4982元;財政部透露,新北市、澎湖縣、台東縣等縣巿政府也可望跟進,最快明年開徵時陸續適用!依財政部統計,2023年期全國房屋總件數929.18萬件,稅額869.97億元,分別較去年增加13萬件、35.43億元。六都房屋稅稅額占全國總稅額8成,其中台中不論件數與金額的成長幅度都居六都之冠,主要是新建房屋、採行囤房稅等因素。目前全台已經有10縣市採行囤房稅,2022年7月以前就已採行的縣市有台北市、宜蘭縣以及連江縣;2022年7月之後,則有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與新竹市跟進。10個縣市非自住住宅共計47.24萬件、稅額66.4億元。依財政部數據顯示,去年實施囤房稅的7縣市中,共有25.27萬戶首當其衝,稅額增加12.59億元。其中桃園市受影響囤房大戶每戶平均稅額增加最多,約8713元、高雄市則增加5027元居次、台中市以4978元名列第三。新北市、澎湖縣與台東縣擬跟進實施囤房稅,其中新北市囤房稅草案已經送市議會審查。澎湖縣和台東縣則正在預告當中,據澎湖縣所預告草案,預計今年的7月開始實施,順利的話會反映在2024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上。台東縣則預計2024年7月才開始實施,將反映在2025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上。此外,去年重新評估房屋現值共計有13縣市,其中有9個縣市調整房屋標準單價,包含彰化縣、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基隆市、新竹市、屏東縣、台東縣、台南縣,也將反映在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上。今年要重新評估房屋現值的縣市,則有台北市、高雄市、新北市、台中市、苗栗縣5縣市。財政部官員表示,仍會持續關注各縣市政府房屋現值調整、有無反映巿況。
財政部不推囤房稅修法 2點理由曝光
儘管在野黨團均將囤房稅修法列本會期優先法案,但財政部考量對持有多屋者訂定全國一致差別稅率衝擊層面甚廣,且易衍生爭議,決定不推動囤房稅修法。不過,將督促各地方政府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徵收率,合理化房屋稅負。去年11月3日立法院財委會審查囤房稅相關修正草案時,行政院並未提出對案,最後朝野立委提出版本眾多,難以聚焦,國民黨財委會召委李貴敏裁示「擇期再審」,財長蘇建榮並允諾三個月內提出囤房稅修法評估。財政部日前將囤房稅修法可行性評估報告送交立院財委會,結論是對持有多屋者採行加重課徵房屋稅「宜審慎」,主張囤房稅應採受益原則及地方自治,由各地方政府視投入公建資源及區域發展情形,課以不同稅負,讓最大受益者負擔較高稅負。財政部提出二點理由說明不主張囤房稅修法,一是持有多屋態樣不同,在台北市轄內區域發展差距小,訂定差別稅率,沒有爭議;若擴大到全國,各直轄市及縣市房屋均按相同標準課徵,因城鄉差距,恐引發爭議。例如在北市持有精華區4戶大廈與持有台東縣偏鄉4戶磚造房屋,按相同較高稅率課徵,有違公平性。另還需考量繼承或共有房屋等問題,繼承取得多戶祖厝如認屬囤房未盡合理;又共有房屋如何計算持有戶數,持有幾戶認屬囤房,不易訂定全國統一標準。二是增加的房屋稅較容易轉嫁予房客,導致租金上漲。在房客需求彈性較小的租屋市場,若對房屋課徵較高持有稅成本,房東可能將增加稅負移轉予房客,反致租金上漲,對剛就業的青年或經濟弱勢者,加重生活負擔。財政部強調,影響房價因素眾多,租稅僅其中之一,房市價格取決於供需及預期心理,也涉及建造材料、人工、資金等成本因素,房價合理化不能只靠租稅。對多位立委提案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按持有戶數級距適用差別稅率,財政部提出四點理由,認為實務上難以執行。首先是納稅義務人的房屋可能坐落不同直轄市、縣市,若採全國歸戶,且仍維持現行各直轄市、縣市訂定不同徵收率,實務上難以執行。二是房屋稅按月計徵,年度中如持有戶數或使用情形有變動,將影響適用稅率,稽徵作業繁複。三是無法考量城鄉差距,可能發生都會區房屋實質稅負較偏鄉房屋為低,造成不公平。四是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評估,需配合大幅修正資訊系統等,作業約二至三年。
高雄下月推囤房稅 陳其邁:落實居住正義
財政部邀集六都及新竹縣市,針對近期房地產價格異常上漲,盼地方政府研議適度採用房屋稅差別稅率(囤房稅率)的可行性。高雄市長陳其邁今(24)日宣布高雄會推動囤房稅,強調「房屋是用來居住 不是用來囤積炒作」,將依循「落實居住正義」、「不影響自住房屋」及「避免房東將成本轉嫁給房客」三大原則,審慎制定自治條例及相關政策,並經議會審議通過施行。陳其邁指出,目前市轄內約有106萬戶房屋,其中有8.4萬戶為非自住,囤房稅將依循「落實居住正義」、「不影響自住房屋」及「避免房東將成本轉嫁給房客」三大原則審慎制定自治條例及相關政策。陳其邁表示,為落實居住正義,市府也會加速推動10500戶的社會住宅興建,加強查核紅單的炒作行為,加強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讓房價合理化,保障每個人的居住基本權利。此外,陳其邁表示,在包租代管以及租金補貼也都將陸續加強,盼年輕人可以居住獲得保障,不僅是租屋能夠降低,也應該要有合理的房價,才能讓每個人都能有所謂的居住所享有的基本權利。陳其邁強調,住屋或者是房子其實是屬於消費財,不是用來炒作或用來投資,因此最快在本會期或今年年底,相關的條例訂定將送到議會進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