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公司
」 中信金 新光金 金管會 台新金 長榮集團匯豐銀行啟動全球大裁員計畫 數周內進行第一輪行動
匯豐北美控股公司(HSBC North America Holdings)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羅伯茨(Michael Roberts)表示,為了幫助匯豐銀行進行改革,銀行將在未來幾周內啟動全球裁員計畫,裁員的主要目標將會以「高級職位層級」為主。根據《republic world》報導指出,匯豐銀行總裁羅伯茨在接受訪問時表示,這項裁員計劃會對公司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公司會盡可能地快速完成這項工作。羅伯茨也提到,首批裁員的宣布將在數周內進行,後續還會有進一步裁員行動。報導中提到,匯豐銀行是歐洲最大的銀行,而為了改善營運情況,先前就啟動全面的改革計劃,將全球商業和機構銀行業務整合到羅伯茨的管理下,同時創建一個新的國際財富和高端銀行業務,由奧拜恩(Barry O’Byrne)負責監督。這次重組被認為是為了回應投資者長期存在的擔憂,特別是在全球利率下滑、大型區域競爭對手不斷壯大,以及金融科技公司持續增長的背景下,匯豐如何能夠在市場中生存和發展。據了解,羅伯茨此前曾在花旗集團(Citigroup)工作超過三十年,並在最後階段擔任該公司的首席貸款官。羅伯茨於5年前加入匯豐,目前負責匯豐在美國及美洲的業務。此次裁員計畫是匯豐重組計劃的一部分,重組的內容還包括地理區域的重新劃分。匯豐將創建兩個主要的區域單位,一個是涵蓋亞太地區和中東的東部單位,另一個是包括英國、歐洲和美洲的西部單位。同時,香港和英國將作為獨立的單位運營。
飆破世界紀錄!印度股市忽現「驚天神股」 單日飆漲6692635%
近日,印度股市出現神奇的一幕!一支名為「Elcid Investments」的小型股,單日股價忽然暴漲6692635%(6.69萬倍),股價從3.53盧比(約新台幣1.34元)飆升至23.625萬盧比(約新台幣8.97萬元),總市值接近500億盧比(約新台幣189.8億元)。不僅一舉成為印度市場上股價最高的公司,也刷新了全球股價單日漲幅的最新紀錄。綜合印媒報導,埃席德投資公司(Elcid Investments)是一家總部位於印度孟買的非銀行金融公司(NBFC)。該公司的業務主要圍繞股票、債券、共同基金和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業務。該公司與印度最大的塗料公司「亞洲塗料」(Asian Paints)關係密切,亞洲塗料創辦人持有該公司75%的股份。其他主要股東則包括Hydra Trading(9.04%) 和3A Capital Services(3.34%)。印媒指出,Elcid的股價長期以來都低得異乎尋常,自2011年以來的十多年間,股價始終在3.5盧比上下徘徊,但其每股的帳面卻高達58.5萬盧比(約新台幣22.2萬元)。這巨大的差距讓大多數股東不願意以極低的價格出售他們手中的股票,也導致這支股票多年來幾乎無人所知,也毫無交易量。然而,印度監管部門的干預,促成了Elcid股價的暴漲。此前印度證券交易委員會(SEBI)要求孟買證券交易所進行一次「特別價格發現((Price Discovery)會」,用來發掘出像Elcid這樣股價嚴重低於帳面價值的控股公司,並且為他們重新估值。為此,孟買證交所與印度國家證交所為這些公司組織了一場特別認購拍賣會,會議中允許沒有通常價格區間的交易,用來提高流動性並且協助這些股票的價格接近其帳面價值。正是在這場特別競價會議上,Elcid的股票價格大幅飆升,其他受惠的公司還包括Nalwa Sons Investments、TVS Holdings、Kalyani Investment Company、SIL Investments、Maharashtra Scooters、GFL等。另一方面,眾多媒體都指出,10月以來印度股市表現堪憂,截至10月29日的一個月裡,外國機構淨賣出了價值超過100億美元的印度股票。目前,外資仍源源不絕地從印度股市流出,進入估值更便宜的中國等股票市場。不少分析家認為,鑑於印度股市的高估值,以及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可能復甦的前景,目前外資對印度股票的拋售可能會持續下去。
支持中國大陸基層棒球發展 打造指標賽事舞臺!第一屆「中國信託杯2024年青少年棒球聯賽」圓滿落幕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國信託銀行」)力挺中國大陸基層棒球發展,冠名贊助第一屆「中國信託杯2024年青少年棒球聯賽」,歷經三個週末的激烈賽事,今(27)日於北京市蘆城體育運動技術學校棒球場舉行冠軍爭霸戰,年齡15歲以下(U15)與18歲以下(U18)組別分別由首都師範大學附中朝陽學校棒球隊、長沙市賀龍體育運動學校棒球隊奪下首屆冠軍。中國信託金控董事會副秘書長林永勝副總於第一屆「中國信託杯2024年青少年棒球聯賽」總決賽頒發獎盃予U18冠軍長沙市賀龍體育運動學校棒球隊,恰逢中信兄弟前晚封王,特別身著中信兄弟冠軍紀念T恤,鼓勵球員持續精進球技。(圖/中國信託銀行提供)「中國信託杯2024年青少年棒球聯賽」為中國信託銀行攜手中國棒球協會參考臺灣「中信盃黑豹旗高中棒球大賽」(簡稱「中信盃黑豹旗」)成功模式,打造之中國大陸青少棒、青棒層級指標賽事,提供熱愛棒球的青少年賽事舞臺,期望透過提高賽事舉辦場次、增加選手比賽經驗,推廣棒球運動,共同提升亞洲棒球水準。本屆賽事分為U15與U18兩組,共有62支球隊報名參賽,分別於北京市、大連市、威海市、杭州市、儀徵市、廣州市等六大賽區分組競賽,獲勝冠軍隊伍本(10)月25日至27日齊聚北京市,與北京賽區特邀隊、中國信託特邀隊一同角逐總決賽冠軍。恰逢中國信託集團旗下中信兄弟棒球隊(簡稱「中信兄弟」)前(25)晚封王榮獲臺灣職棒年度總冠軍,出席閉幕式的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董事會副秘書長林永勝副總經理特別身著中信兄弟冠軍紀念T恤出席閉幕式。林永勝副秘書長表示,棒球是亞洲地區最受歡迎的運動項目之一,棒球文化展現的自信、紀律、團結與互助的熱血精神,對球員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經驗教育,期待「中國信託杯青少年棒球聯賽」成為中國大陸棒球界重要賽事平臺,參賽隊伍連年增加,以發掘、培養更多具潛力的棒球選手,中國大陸基層棒球可以更上一層樓。而亞洲棒球總會會長辜仲諒近年更是積極推動「亞洲大聯盟」,致力提升球員、教練及裁判專業能力,以鞏固亞洲各國基層棒球水準。中國信託銀行長年推動體育公益,透過棒球發揮影響力,今年特別冠名贊助「中國信託杯2024年青少年棒球聯賽」,期盼透過贊助舉辦優質賽事,支持中國大陸基層棒球發展,同時助攻亞洲大聯盟。第一屆「中國信託杯2024年青少年棒球聯賽」總決賽冠軍隊伍開心慶祝。(圖/中國信託銀行提供)中國信託2014年起冠名贊助之中信兄弟為臺灣職棒球迷人數最多的球隊,近四年三度勇奪年度總冠軍寶座,共計擁有三枚冠軍戒,在中國信託大力支持下,11年來九度闖進季後賽,達成總冠軍二連霸、六座亞軍的佳績,今年再度拿下總冠軍。中國信託亦為臺灣首家支持少棒、青少棒、青棒、成棒與職業棒球之五级棒球運動企業,透過中信兄弟領頭,向下扎根推動基層棒球,透過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簡稱「中信慈善基金會」)「愛接棒‧少棒暨青少棒資助計畫」(簡稱「愛接棒計畫」),資助國小少棒隊及國中青少棒隊,並兼顧課業與生活教育;中國信託銀行連續十年贊助支持中信盃黑豹旗,此為臺灣最具規模的青棒比賽,已名列中華代表隊選拔參考賽事之一,為臺灣培育重要棒球選手的搖籃,中國信託期盼運用深耕臺灣棒球運動的成功經驗,助力中國大陸基層棒球發展。 第一屆「中國信託杯2024年青少年棒球聯賽」總決賽冠軍隊伍開心慶祝。(圖/中國信託銀行提供)中國信託長期支持體育公益活動,透過棒球運動搭建交流管道,擴大臺灣棒球影響力,中信慈善基金會推動之「中國關心下一代教育基地」計畫,2023年3月選定廣東省中山市小欖鎮東升初級中學為第52所掛牌學校,為計畫執行以來第一所以棒球為交流重點的基地學校;為營造兩岸基層棒球互動氛圍,中信慈善基金會2023年亦兩度邀請「愛接棒計畫」支持之臺灣偏鄉棒球隊赴中國大陸與當地學校球隊比賽交流,傳遞臺灣少棒和青少棒的比賽經驗及對棒球的熱忱。中國信託銀行持續支持棒球運動發展,今年起於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與廣東省等六大省市地區內選定合作小學,展開基層棒球推廣計畫,並規劃舉辦教練員培訓營、兩岸學生棒球交流比賽等活動,藉此培養基層棒球運動人口,協助提升基層棒球運動成績,並讓更多愛好棒球的選手體會團隊合作、永不放棄與追求精進的奮戰精神。
中國信託力挺中信兄弟 相約中信金融園區 2024中華職棒台灣大賽直播派對 集氣邁向總冠軍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長期整合集團資源培植臺灣潛力體育人才,透過體育公益創造對社會的貢獻與影響力,以實際行動支持臺灣國球發展,正值中華職棒35年總冠軍賽期間,中國信託金控將於即將開打之第三戰(10月22日)與第四戰(10月23日)假臺北市南港區中國信託金融園區(簡稱「中信金融園區」)中庭廣場舉辦「2024中華職棒台灣大賽直播派對」,號召球迷至中信金融園區替中信兄弟棒球隊(簡稱「中信兄弟」)集氣,邁向總冠軍。(詳見【附表】)「2024中華職棒台灣大賽直播派對」邀請中信兄弟超人氣啦啦隊PassionSisters與應援團到場與球迷互動,連續兩天安排不同的啦啦隊陣容輪番接力,亦將於每場抽出限量中信兄弟球星簽名球及球隊周邊精美商品;場邊另外設有九宮格投球、投籃機等互動遊戲攤位,讓到場球迷體驗振臂得分的快感,零時差感受中華職棒總冠軍賽的魅力,為中信兄弟邁向總冠軍齊聲集氣。為服務廣大喜愛中華職棒的球迷,將依賽事情況持續於中信金融園區同步直播,與球迷見證中華職棒35年總冠軍爭冠時刻。更多「2024中華職棒台灣大賽直播派對」活動資訊,請參考Home RunTaiwan臉書粉絲團facebook.com/2016homeruntaiwan。中信金控為全臺首家支持棒球、籃球及電競等職業運動隊伍的企業,擁有中信兄弟、新北中信特攻籃球隊、中信飛牡蠣電競戰隊三支職業隊,亦為全臺首家支持五級棒球運動的企業,更長期協助中華隊征戰國際舞臺,2023年獨家冠名贊助「世界棒球經典賽A組預賽」、主力贊助「第三十屆亞洲棒球錦標賽」,攜手中華民國棒球協會邀請「世界全壘打王」王貞治先生為臺北大巨蛋開球,為臺灣棒壇創造經典時刻。2024年世界棒球12強賽,中國信託再次相挺中華隊登板國際賽,攜手締造臺北大巨蛋歷史紀錄。為了向下紮根厚植臺灣國球實力,中國信託亦透過「愛接棒計劃」培育24支偏鄉少棒及青少棒球隊。目前正在進行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連續十年冠名贊助的中信盃黑豹旗全國高中棒球大賽,本屆共有213隊參賽,已列入U18青棒國手選拔參考賽事之一,中國信託力挺臺灣體育發展,持續培植優秀的棒球選手,讓臺灣站上國際舞臺。【附表】中信金融園區直播「2024中華職棒台灣大賽」場次一覽表資料來源:中信金控
新光金股東「外資全壘打」挺新新併 洪士琪:攜手台新金在山頂會合
新光金(2887)今天(9日)股臨會中,普通股股東以72.29%贊成與台新金合併案,董事長魏寶生也進一步證實外資的支持率也「將近全壘打」,而他感謝同仁與團隊的努力,最感謝最重要即是股東們的給力;新壽副董、本身也是金控大股東洪士琪則是以「承先啟後、任重道遠」八個字強調感謝股東們的支持與承擔責任的開始,新光金控和台新金控攜手在山頂會合。新光金控董事長魏寶生說出他的三個感謝,第一個是去年加入新光人壽、新光金控團隊展現股東行動主義,今天的股臨會通過合併案是將股東行動主義更加發揮,創造金控合併的歷史,共同享受利益,恭喜新光金股東們,謝謝一路走來金控、證券、銀行、人壽的團隊們的努力,謝謝同仁;最重要的還是感謝股東們,謝謝大家提供的建議和意見。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洪士琪則表示,2023年6月9日股東會,受到股東大眾的支持,我以「承先啟後、任重道遠」八個字作為承擔責任的開始,踏上了改革的第一步,在陳淮舟董事長及魏寶生董事長的帶領下,經營團隊以及全體同仁都嚴守公司治理,勵行改革,逐漸穩定我們前進的步伐,也展現初步的成果。16個月後的今天,10月9日,新光金控股東會作出了具有「時代意義」的決議,以超過85%以上的高出席率以及超過出席股東的2/3,達72%投下贊成票,這代表著新新併是多數股東們的期盼,期望延續新光曾經擁有的輝煌和驕傲,並且要積極的迎頭趕上全球化的激烈競爭。洪士琪說,今天,新光金控和台新金控攜手在山頂會合,這個成果是雙方歷經了22年的努力,才開創的嶄新局面。這次,不只確立了泛新光集團在金融體系的整合,也確立了新光歷史的傳承及浴火重生的未來,所以它不是個結局,而是一個全新的開始。新光金控即將步入下個階段,期許經營團隊以「浴火重生、團結向前」作為持續努力的目標。每位團隊成員,都將被賦予及承擔更艱鉅的使命和責任,但只要邁開大步、奮勇向前。洪士琪強調他有絕對的信心,在接續公平會及主管機關的認可後,新誕生的「台新新光金融控股公司」,在文化及團隊結合上可以完美融合,創造出屬於台新新光的即戰力。洪士琪還說,在這裡,對抱持不同意見的股東,我也將釋出最大的善意 ,期待透過更多的溝通,互相包容及諒解,共同為今天絕大多數股東的共同期盼而努力。因為只有在團結合作的共同努力下,所有的客戶、員工、股東,以及最重要的社會大眾的權益,才能獲得最大的實現和保障,這也將讓新光金股東們享受更長遠、更美好的整合綜效和利潤分享。同時,洪士琪還說也要誠摯感謝主管機關對於金融秩序和諧安定的堅持,對股東,員工,客戶,及社會大眾等利害關係人權益的重視,對金融業永續發展的支持。洪士琪說,新光集團80多年來深入台灣各個角落,是這塊土地和社會大眾給了新光機會,讓新光能和大家共同成長,也有能力去照顧更多需要照顧的人。感謝社會大眾對新光的肯定,未來也會秉持著創辦人吳火獅先生「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精神,為社會帶來「安穩」和「堅定」的力量,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主管機關的期許,相信更是社會大眾共同的期盼。
300億疑涉不法?張國煒狀告張國華背信 北檢檢肅黑金組要查
今年8月,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官司終於定讞。張榮發指定擔任集團總裁並繼承全部遺產的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日前委託律師控告柯麗卿等4位遺囑執行人和大哥張國華涉嫌背信,並要求更換遺囑執行人。此外,多年來張國華主導出售巴拿馬長榮國際(簡稱EIS)300多億資產給自己掌管的長榮海運,如今恐有不法疑慮,北檢日前接獲刑事告訴後,均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釐清。對此,長榮集團稍早發出集團聲明,喊話張國煒「切勿因一己之私,罔顧集團利益。」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逝世,遺囑指定4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140億遺產,並接下長榮集團經營權,引起大房不滿,甚至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今年8月14日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張國煒則在9月18日下午委任林文鵬等4位律師至北檢按鈴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背信,同時向北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此外,律師陳祐良在2024年3月間以長榮海運股東身分控告董事會10位董事背信。陳祐良受訪時表示,EIS是長榮集團海外控股公司,資產千億,股東只有張榮發和4個兒子各占20%;張榮發離世後,遺囑執行人不僅惡意違背遺囑,指派張國華擔任EIS的常任董事長,柯麗卿自己還擔任EIS總裁。長榮集團海內外到底有多少資產,「帳房」柯麗卿比張家兄弟還清楚。陳祐良指出,張國華主導長榮海運董事會,在EIS法定代表人有重大爭議情況下,一直由張國華掌控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6月迄今向巴拿馬長榮進行多筆股權及不動產交易,導致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流出新台幣數百億元鉅款。現在張國煒要追討了,「是不是可能陷於交易無效致造成長榮海運蒙受數百億元鉅額損失之重大損害?」據了解,長榮股東今年3月間向台北地檢署提起多件刑事告訴,提告張國華與長榮海運董事會成員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但張國華當時指出,自己在2023年6月30日長榮海運除息日,以盤後鉅額交易購買股票,至今沒有賣出的計畫,交易依法申報,無內線交易,無任何獲利。北檢20日指出,接獲相關刑事告訴後,已一併分由檢肅黑金組偵查。另外,針對張國煒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背信一事,長榮集團稍早發出聲明,喊話張國煒「切勿因一己之私,罔顧集團利益。」長榮集團聲明 全文如下: 有關張國煒先生控告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先生所指定的四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先生違反遺囑內容一事,1.「長榮集團總裁」之頭銜身分,為1993年3月由集團創辦人張榮發先生所創設。雖張國煒先生一度曾於2016年2月18日以時任長榮航空董事長身分在長榮航空自行宣布擔任集團總裁,旋因大股東家族共識而將此職稱永遠留給創辦人,爾後各公司秉持公司治理原則,由專業經理人妥善經營,績效有目共睹。2.張國煒先生表示四位遺囑執行人未選任其作為巴拿馬長榮國際之公司負責人即是違背遺囑之說法,顯然刻意忽略巴拿馬長榮國際僅單純為長榮海運體系其中一家公司的事實,而觀諸長榮集團轄下各公司章程,均未設有「總裁」乙職之職銜。巴拿馬長榮國際於1975年設立登記時,即於章程中規範「Permanent President」之公司負責人一職,而張榮發先生係於1993年始創設「長榮集團總裁」名號。兩者職銜身分截然不同,張國煒先生企圖將兩者混為一談,罔顧公司章程體制與企業運作事實,其心可議。3.張總裁辭世後,四位遺囑執行人為確保海運業務遂行,依循集團旗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章程規定,指定張國華先生擔任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及Permanent Director,此業經巴拿馬當地主管機關依相關文件完成公司登記程序。張國華先生為巴拿馬長榮國際現行有效之合法代表人,依法規及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包括公平配發股利給全體股東,其中張國煒先生亦以股東身分完整受領股利,分毫不差,建請張國煒先生切勿得寸進尺、為一己私利妄圖影響長榮集團之穩定經營以及轄下上市公司股價,而應盡早止息訟爭,始為正軌。
張國煒不忍了!控告張國華等人「違反遺囑」背信
長榮集團遺囑之爭風波不斷,最高法院日前宣布長榮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有效,由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遺產及經營權。張國煒18日下午委任林文鵬等4位律師至北檢按鈴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背信,同時向北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逝世,遺囑指定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140億遺產,並接下長榮集團經營權,引起大房不滿,甚至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日前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律師林文鵬指控,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等4人違背身為遺囑執行人應忠實踐履遺囑的任務,還夥同張國華製作105年3月24日遺囑執行人會議記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之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導致張國華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至今。林文鵬接著控訴,張國華於105年3月24日同日之會議記錄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選任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總裁。稱兩者「私相授受、酬庸至此,完全將遺囑執行人之忠實義務拋諸腦後」。他強調,張國華等人之行為不僅是藐視張榮發遺囑,更構成刑法背信罪;4位遺囑執行人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遺囑、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18日下午向北檢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外,也向北院聲請解任4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請法院另行改定適合的執行人,盡快落實遺囑。
金金併三角戀27天落幕 金管會果斷決定值得喝采
金管會在中秋節前夕宣布、9月16日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緩議(即駁回)中信金申請投資新光金進行「非合意併購」案,讓中信金8月底出手搶親台新金、新光金「金金併」所造成的紛擾在第27天落幕。市場都擔憂這場涉及規模鉅大的金控業版圖角力會越演越烈,沒想到,金管會能頂住壓力、及時出面,並堅守《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條賦予的主管機關監理角色,從市場健全發展及維護公共利益出發,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駁回中信金的申請案,更明確指出中信金對進行中「新新併」的合意併購用公開收購的突襲干擾,既便有適用法條,仍牴觸金融穩定與造成公共利益的不確定性,更明確指出中信金申請案的具體不足。這次金管會明快的處置,不僅讓金融市場盡速回歸穩定,也展現出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合理競爭環境的決心,同時宣告金融整併的遊戲規則,對未來健全發展立下一致性規範,國人應予以高度肯定。金管會的審查意見點出中信提案至少有4大疑義與不足,才予以緩議,包括(1)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2)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3)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4)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上述每一點,金管會均詳實明確說明理由,足證金管會的用心及對業者申請案的尊重。另一方面,也間接證明中信金的申請案,本身確實就不是一個健全的提,既準備不足又是倉促成軍,與市場普遍看法不謀而合。金管會也明確表示,金融市場是特殊行業、合意進行中不能插入非合意收購而造成股東選擇的不確定性,因此在合意併購股東會召開前就提出惡意併購,將造成股東決策的不確定性而影響公共利益。此番表態,等同對金融機構併購的競合畫出明確紅線,實在是監理的一大進步,將為日後合意併購案提供更穩定的機制、降低潛在風險(即第三者藉機干擾)。另外本次也宣示非合意購併購以現金收購為前提,以確保股東權益。對未來非合意併購定調,足以讓有意者需衡量自身的財力不敢輕率為之,於啟動時能有更周全的規劃,避免紛爭,維持市場秩序。筆者認為,新政府處理上台後首樁金控整併案爭議,能夠明快處置,讓所有金融機構都吃了一顆定心丸,對未來併購案提供更健全發展的環境!金管會值得再一次的掌聲鼓勵。本文為讀者投書,不代表本台立場本文投書者 : 前僑光科技大學校長、現任僑光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楊敏華
新光金併購三角戀27天落幕 台新金、中信金兩樣情給回應了
台灣金融史上可堪稱是頭一樁的台新金、中信金、新光金的「金金併」收購搶親三角戀之案,從8月20日中信金發布重訊宣布董事會決議通過向金管會申請投資新光金,歷經27天,出現重大轉折,由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領軍,與銀行局局長莊琇媛、保險局局長王麗惠、證期局局長張振山等三局局長共同主持16日臨時記者會,以四點緩議的理由宣布「沒有同意」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股權一案。對此,台新、中信與新光金控也給予回應了。台新金控表示,本公司感謝主管機關作出明智的決定,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依台新金16日的收盤價為基礎計算,出價14.42元,已超越中信金的價格14.33元,在此籲請雙方公司股東一起支持台新新光併,與我們一起走完成功的最後一哩路,共同成就未來更好更具規模的金控版圖,共創新時代。中信金控則表示,有關於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宣布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案予以緩議,中國信託金控表示感到遺憾,尊重主管機關決議。新光金控也提出二點聲明,對於今日(113/9/16)晚間金管會基於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緩議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乙案,本公司予以尊重;強調新光金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合併案,自始至終將企業長期穩定發展放在首位,一切依法依規,並從各方利害關係人權益、雙方企業文化融合、業務互補及整合綜效等因素綜合考量,維護股東、員工、客戶利益,實現企業永續價值,後續仍將依相關法令辦理。金管會表示,針對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
金管會不同意併購「反對4大理由曝」 中信金搶親新光金失利關鍵一次看
金管會宣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金管會給予四大理由。首先,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其次,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
快訊/金管會「不同意」中信金併購新光金 四點理由予以緩議全文曝光
金管會16日晚上七時舉辦臨時記者會,副主委邱淑貞、銀行局局長莊琇媛共同主持,邱淑貞當場表示予以緩議,也就是沒有同意。由於準備文件不是很足夠,以10%~51%股權的計畫不是很完整,並欠缺具體的執行內容,且對子公司的財務認知不足,也未對增資提出完備計畫,且在換股、現金對雙方的股東權益是不足的。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金管會依規定原應在9月16日之前給予准駁的答案,後於9月4日請中信金補件,因此准駁期限延到9月24日。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16日陪同主委彭金隆視察國泰世華銀打擊詐騙集團成果,會後接受媒體訪問台新金、中信金「搶親」併購新光金控一案,他強調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在法令上是中性的,金管會原則與主管機關的責任,係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發展,大股東、公司高階經營人員等相關市場參與者也須有共同責任與認知,共同維持市場穩定與發展。以下為金管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申請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一案,予以緩議的新聞稿全文。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下稱中信金控)申請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融控股公司(下稱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普通股,持股比率10%至51%一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審查後發現,投資計畫內容對於各種整併可能狀況未有完整規劃,致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不完備;對於如未能完成整併之釋股處理欠缺具體執行內容;對被投資事業壽險子司財務狀況掌握不足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及公開收購以換股為支付對價方式對雙方股東權益保障不足等疑義,故予以緩議。金管會說明,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條規定,金管會肩負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之責任,且權衡金融控股公司法(下稱金控法)第1條,金控法之立法目的在促進金融市場健全發展,並維護公共利益等考量,進行本案之審查,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緩議本案之申請,理由如下:一、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公司以投資及管理被投資事業為限,且此投資目的非為一般財務投資,係以合併或納為子公司為目的。故核准投資之前提,在於申請投資當時,金控公司應以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為要件,以避免影響金融機構經營穩定及妨害金融市場秩序。依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5目規定,中信金控應提出購足股份計畫及整併方案。本案申請前,新光金控董事會已通過與台新金控合併決議,並發布重大訊息。而中信金控申請計畫書載明,預定收購之持股比率為10%至51%,收購成立最低要件為10%,未妥適規劃不同收購比率後續整併計畫,於無法確保對新光金控具有絕對控制力下,後續可能衍生股權與經營權紛爭,對未來金融市場秩序維持有重大潛在疑慮。且後續亦可能有投資標的因合併案等事由而變更,致與本次申請投資計畫不符等不確定性因素存在。對於上述疑慮,經檢視中信金控申請書件所提整併方案與說明,及對後續各項可能狀況之評估與處置,尚難認為足以符合於申請投資當時已具備完成整併之能力與條件。二、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中信金控應提出若未於期限內完成整併,所採取具體明確之釋出持股方案,惟中信金控釋股方案內容有欠具體,且若遲未能完成釋股,將有影響新光金控或中信金控股東權益、新光金控經營穩定與金融市場秩序等之疑慮。三、依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第4目,中信金控應提出被投資事業未來三年財務狀況之評估,新光人壽係新光金控重要子公司,檢視中信金控所提內容與依據,未顯示能充分掌握目標公司壽險子公司損益及財務狀況。且未提出增資承諾書具體內容,故難以確認中信金控具備對新光人壽財務狀況之掌握與對其確保健全經營之準備。四、中信金控擬以部分現金、部分發行新股為本次收購對價,雖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下稱公開收購辦法)第 8 條規定得以現金、國內外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為收購對價,惟該辦法適用於所有行業,金融業尤其是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等高度監理且涉及廣大消費者利益之行業。若屬非合意併購又以發行新股為公開收購對價,實際收購價格屬不確定。一旦發動收購,雙方股價可能受到干擾,潛藏不利應賣人權益問題。故本會近年來均不鼓勵以股票為對價之公開收購。且公開收購辦法於91年修正,由核准制改為申報生效制後,迄今共計 195 件公開收購案,僅 6 件以股票為對價,2 件涉及證券商之併購,且公開收購比率均逾 80%。涉及收購金融控股公司、銀行與壽險公司均無以股票為對價之前例。而且目前唯一金控併金控之案例,也是採現金收購。金管會強調,金控公司均為金融市場上之領導公司,金融業經營更要得到社會與客戶的信賴,在併購上也要做各行各業的模範。金融市場雖然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任何併購行為不能有礙金融秩序與市場穩定,彼此競爭更要相互尊重,以建立金融市場專業形象並維持市場的秩序與穩定。本案並不影響金管會持續鼓勵金融機構透過整併,以擴大經營規模、發揮綜效與提高競爭力之施政方向。
中信金3點聲明強調收購新光金價格一致 待送件核准後50天即能確定成果
新光金控併購「搶親案」愈演愈愈烈,中信金最新再發3點聲明,強調公開收購已送件審核,核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且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以下為9月13日中信金聲明全文針對同業13日的聲明,提及中信金控部份,為免外界遭誤導,特此說明如下:一、 併購實務上,無論是換股合併,或公開收購,都是企業併購常見作法,沒有優劣。本次因有維持市場競爭性,中國信託金控歡迎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提高價格,增加了新臺幣500億元,保障了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的權益。至於,台新金控宣稱的合併的時程明確,事實上,其換股案至今尚未送主管機關審核,以富邦金融控股公司併日盛金融控股公司為例,股東會通過後,尚需花費十個月才審核完成,甚至有主管機關駁回的案例,本案又有多名董事反對,不確定性很高。反而,中信金控公開收購已送件審核,核准後50天就能確定收購成果,時程明確。二、 至於公司治理部份,中信金控皆遵照主管機關相關要求辦理,此次申請皆符合轉投資條件,不會妨礙公開收購。至於新光金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負責人一事,事涉違反金金分離及關係人交易,並有提供錄音檔為證,因為臨時股東會開會在即,呼籲同業應主動請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立刻勘驗錄音帶的真實性,以破除外界質疑,杜絕流言。但是如果為真,恐怕會影響此併購案。三、 因同業高階主管於該公司重大訊息記者會,不實臆測指稱中信金控若公開收購51%新光金控股權後,會折價收購剩餘49%股權。由於此臆測屬不實指控,因此中信金控經營團隊依規定加以澄清,表示依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的政策,實務上都是維持一致的收購價格。反觀同業,台新金控併購彰化商業銀行時,以溢價每股26.12元取得經營權。隨後卻以每股15.54元折價換股,以致引發彰化商業銀行工會罷工抗議,這豈是「正派」企業所為?尊重股東權益才能達到和諧的成果,因此相關不實說法有澄清必要,以避免損失股東權益。
中信金表態「很高興」台新金加碼 晚間5點聲明強調不會低價收購
中信金控12日晚間發布五點聲明,就台新金控併購新光金控之案的提高換股比例表示「很高興」之外,並就其公開收購的定價、資金、公司治理等部分,進一步說明其現況與立場,加以表態。以下為中信金控的聲明全文。昨(11)日有同業對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有諸多不實指控,為避免外界誤解,特此澄清如下:一,中國信託金控致力提供給股東最好的報酬與回饋,一開始就提供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股東較對手溢價30%的方案,很高興競爭對手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在9月1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跟進中信金控的價格水準。這再度證明,維持市場競爭機制,有二家業者以上競爭,才真正能夠保護股東權益,樹立臺灣資本市場的典範,所以沒有所謂的合意優先。二,今年上半年至今,中信金控每股稅後盈餘(EPS)為2.67元,為台新金控1.08元的2.47倍;中信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達18.4%,台新金控稅後股東權益報酬率(ROE)為12%;中信金控股票投報率(至9月6日止)超過22%,台新金控為9%。中信金控進行公開收購,基於良好的經營能力及卓越的產生綜效能力,中國信託併購萬通銀行、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的整合成效卓越。中信金控設定的公開收購價格,基於過往卓越表現而來,所以沒有同業所謂亂定價的問題,未來股價表現可期。三,有同業質疑中信金控帳上現金只有新臺幣2.8億元,現金不足,此仍嚴重誤解。中信金控不僅現金充足,資本健全度亦有完整的規畫與準備。此次的公開收購資金籌措計畫,已送交主管機關審核。反觀同業,新光金控董事吳欣儒在9月11日董事會上反對新新併,更質疑台新金控缺乏對未來財務韌性及商業前景考量。這代表「大併小」風險小,台新金控「小併大」的財務風險大,增資會有困難,未來若遇到金融市場波動,抵抗風險的能力相對弱。這體現在台新金控此次不願意發放現金給予股東,反而以特別股做搭配。特別股實際上是「債」的性質,形同向「賣方借錢」,這顯示台新金控有現金不足的問題。此次台新金控併新光金控的提案,尚未送交主管機關審核,是否通過仍有疑慮。四,同業所提及公司治理議題,中信金控接受主管機關監理,有任何要求,皆配合遵法辦理。反觀同業,新光金控大股東具名控告台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涉及違反金金分離、以及金控法第45條所訂的利害關係人交易,這顯然有利益衝突問題,新光金控45萬名股東在意此事將影響股東權益,呼籲相關人應儘速釐清疑慮。五,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未來應賣的投資人若超過51%,針對超量的部份,中信金控會以第一次公開收購價格,進行第二次的公開收購。所以不會發生所謂49%的新光金控股票,遭到低價收購的問題。
中信金8點聲明曝合併後新名稱 「中信新光」金控、台灣新光人壽
中信金控於8月26日向金管會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的股權計畫書,預定在9月16日之前會收到主管機關准駁的答案。最新進度是已針對公開收購股權案提出八點聲明,且就主管機關金管會銀行局等正式來文,對收購後的合併綜效、資本籌措及經營規劃等回覆,合併後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控、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為命名方向;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以下為中信金控8點聲明的全文。一、資本市場就是鼓勵多家競價,美國資本市場行之已久的非合意併購方式,就連一向保守的日本政府在2023年由經濟產業省(METI)宣布了一項有利敵意併購並能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企業併購指引—提高企業價值和保障股東利益」(併購指引),合意併購優先概念,在國際上並不存在。二、中國信託金控提供新光金控股東優質方案如下,價格較競爭對手溢價近3成;經營能力佳,反應在2023年ROE為14.64%較台新金融控股公司(簡稱「台新金控」)7.76%佳,今年上半年中信金控ROE增長至17.53%,較台新金控11.09%佳;在投資人的實質回報上,今年度現金殖利率為5.8%較台新金控3.3%高;資本強度健全,在公開收購案宣布後,中信金控在標準普爾的評等為BBB、中華信評的評等為twAA-皆確認、展望維持穩定,有信心面對未來可能的市場波動。三、有報載中信金控現在的財務不足以支撐新光金公開收購案,本公司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案,皆向主管機關申報、審核,同時資本健全度在法令要求範圍內,並無資本不足之疑慮。四、基於新光金控是歷史悠久的金融機構,由廣大的客戶群與員工累積60年下來的商譽,經營團隊討論未來合併後的金控擬建議以「中信新光」金融控股公司、合併後人壽保險擬以「台灣新光」人壽公司為命名方向,期待可以一起合作,打造國際級的金融機構。五、中信金控會是新光金控600萬客戶以及1萬6千名員工最好的選擇。根據統計,中信金控員工的薪資和福利水準為金控業界第一;未來若取得新光金控進行整併時,將提供三年員工工作權的保障,期待未來共同為合併後的「中信新光」金控一起打拼,打造亞洲領先的國際金融機構。六、中信金控為國內首家獨董過半的金融機構,日常營運皆在主管機關的高度監理之下,遵循相關規定,若有任何問題,皆會配合主管機關要求辦理。七、中信金控注意到有新光金控小股東呼籲政府機關要求注意新光金控委託書徵求的亂象,也看到這幾天惡意中傷中信金控各式廣告,中信金控特別聲明,絕對不會違規「價購新光金控委託書」,也呼籲同業要遵守相關法令。八、另外針對外界關心申請程序的進度,日前主管機關有正式來文,請中信金控針對公開收購後的相關議題,包括合併綜效、資本籌措,以及經營規劃等,都有相關提問,本公司皆如期如實回覆。
1年增加5000萬名用戶!OnlyFans遭調查「兒童防護機制」 老闆爽拿151.98億元股息
隨著線上平台流量持續增加,網路平台OnlyFans去年用戶就成長了29%,達到3.05億名,而據最近提交的相關帳目顯示,截至2023年11月,OnlyFans的稅前利潤就高達6.58億美元(約新台幣210.82億元)。根據外媒《BBC》報導,OnlyFans的所有者拉德文斯基(Leonid Radvinsky),為烏克蘭裔的美國企業家,他在2018年從OnlyFans創辦人蓋伊(Guy Stokely) 和蒂姆(Tim Stokely)父子檔手中收購了多數股權。而在近2年期間,拉德文斯基就因OnlyFans而賺得了6.31億美元(約新台幣202.17億元)。報導指出,拉德文斯基目前是OnlyFans的控股公司「Fenix International」的唯一持有者。該公司表示,今年該平台的新註冊用戶中,有近100萬名內容創作者和5000萬名「粉絲」,增長了29%。OnlyFans的總部位於英國倫敦,該公司在最新業績報表中提到,2023年內容創作者的收入為66億美元(約新台幣2114.69億元),其中OnlyFans會從每位創作者的收入中抽取20%的費用。而據2023會計年度,將支付給拉德文斯基4.72億美元股息(約新台幣151.98億元),《富比士》雜誌目前估計他的淨資產為38億美元(約新台幣1217.55億元)。據了解,雖然OnlyFans以色情內容聞名,但創作者也關注許多主題,包括健身、音樂和喜劇。2023年,它推出了無色情內容的電視串流服務。不過,監管機構Ofcom在5月表示,有人懷疑它在沒有採取足夠措施來防止18歲以下人士訪問色情內容,因此OnlyFans正在接受調查中。
台新金新光金4日向公平會申報結合 五點回應中信金「突擊」干擾市場
台新金控4日表示,今天已與新光金控依雙方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並就中信金稱說非突襲併購新光金的說明,強調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中信金對此也回應說,為展現公開收購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的誠意與效率,已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出公開收購新光金股票的申請,且於9月3日晚間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持續依循法令,展現最大誠意,均為第一家向相關主管機關遞件合法申請的金融機構。以下為台新金五點聲明全文。一、 本公司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金控」)之合併案,係經雙方董事會同意啟動並經盡職調查等完整程序後,送交各自審議委員會審議及董事會討論通過,並將於10月9月送交各自股東臨時會提請全體股東議決,再向主管機關申請合併;一切程序合法完備,並由全體董事及股東共同參與決定。故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之合併案方為法令上之合意併購,且此作法更能落實股東民主精神並兼顧雙方股東、員工及客戶之權益。二、 中信金控擬以公開收購方式收購新光金控10%~51%股權,即聲稱此為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甚而認為比雙方董事會合意更為重要云云,顯已曲解合意併購本質,並混淆股東合意之真諦。蓋公開收購乃為收購者單方面向標的公司之股東要約購買股份之行為,於公開收購啟動前不僅未與標的公司討論及送標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毋須送交己身公司及標的公司之全體股東議決,何有追求全體股東合意之程序?況且首次公開收購門檻僅須10%,即得以最低門檻干擾他人之合意併購,甚而將來可能插旗合併後之新公司,達到箝制阻礙之效,此舉實已擾亂金融市場秩序,進而影響市場穩健發展。三、 依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於今年6月中旬對外布達「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不同,不能用突擊方式」,是以本公司與新光金控乃依循該原則及相關法令程序,達到合法之合併共識。然中信金控對於進行中之合意併購案件提出公開收購,並在他人已踐行完善程序之基礎上恣意以公告及價格干擾市場,此手段即為突擊!四、 企業併購應追求的是公司最大利益及各方關係人之權益維護,本公司與新光金控採百分之百換股合併,而非以現金逐出目前股東方式進行,使新光金控股東得繼續成為合併後新公司之股東,責任共擔、成效共享,方為維護股東權益之最佳作法。五、 本公司重申與新光金控為合意併購,今日雙方已依既定時程共同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申報結合,後續仍將依各自董事會之決議合法執行相關事宜。
突襲新光金?中信金晚間4點反駁 「會不會禮遇吳東進」給答案
新光金控3日以「六點回應中信金」的非合意併購是「突襲」之後,中信金控晚間也趕緊四點反駁不符合事實,並強調主管正在依照程序審查申請公開收購案,將待金管會同意該案後,才會進場買股票。對於所稱將「禮遇」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一說也給予說明。以下為中信金控的四點說明:一、中信金控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遠比雙方董事會的合意還來得重要。中信金控提供新光金控全體股東最佳方案,而不是植基於個別董事會的個別情感與考量因素,而不考慮全體股東權益的併購方案。二、外界指摘中信金控突襲,完全不符合事實。中信金控目前為止沒有買進任何一張新光金控股票、也沒有直間接派任任何一席董事,直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公開收購後,才會進場買股票,何來突襲之說!主管機關已公開表達,中信金控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申請案,符合相關法規,目前主管機關正在依照程序審核中。三、新光金控董事會雖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董事會簽訂換股合約,惟仍待新光金控股東會通過,並且必須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全案尚未生效。以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忠實義務來說,在此期間若有更好的併購方案出現,新光金控董事會有義務進行評估並向股東報告,以克盡上市公司董事職責。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案一旦獲得主管機關核准,中信金控將會將此公開收購案送抵新光金控董事會評估。期待新光金控董事會本於忠實義務職責,審慎評估此案。實務上,絕無合意併購優先一事。四、中信金控為了追求併購的和諧,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將禮遇並平等對待所有新光金控客戶、員工及股東,不應排除任何人,並無不妥。
機器仁來瘋3/「中國正在倒貨」+日幣貶值重擊 工具機業集體面臨存亡戰
儘管在AI教父黃仁勳的加持下,台灣機械設備商在8月21日的台北國際自動化工業大展中,提高不少能見度,但CTWANT記者訪查,多家業者透露現正「腹背受敵」的真相,「中國用傾銷搶低價市場,日本用低匯率搶高端市場,台灣業者好不容易打進的俄羅斯市場,也因烏俄戰爭受到美方壓力被禁止出口,簡直是頭大到不行!」「台灣從AI晶片、零組件到伺服器都有主導地位,但AI要落地,智慧製作與機器人技術就是其中的關鍵!」台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理事長絲國一在21日「台灣機器人與智慧自動化展」開幕時表示,這次活動聚焦在AI人機協作的工業5.0、智慧製造相關的設備與零組件、各產業機器人應用等領域。台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理事長絲國一。(圖/翻攝自台灣智慧自動化與機器人協會官網)參展廠商看到今年的熱絡場景,向CTWANT記者閒聊時都感觸良多,機械產業雖在台灣出口上佔有一席之地,但媒體及市場關注度,遠不及半導體與電子資訊業,就算今年有機器人及AI人機協作議題加持,仍難掩產業正腹背受敵的窘境。就在同一天,北京也熱鬧舉辦「2024世界機器人大會」,參展廠商約169家企業,跟台灣的1200家差很多,但現場有27款「人形機器人」同步亮相,還配上栩栩如生的人工皮膚,看了就讓人頭皮發麻。「中國已連續11年成為全球最大工業機器人市場,近三年新增裝機量佔全球一半以上,十年間成長近19倍」工信部副部長辛國斌在21日的開幕式上,一語展現中國機器人發展的實力。事實上,台灣的機械業過去以出口中國大陸為大宗,近期因美中對抗、地緣政治衝突,出口受創還反被大舉進口。「中國模具產業已供過於求,價格更壓到只有台灣模具的7成,導致台灣7成模具從中國進口,已嚴重打擊本土產業,更有模具廠商已出現『做三休四』。」台灣區模具公會理事長張和明急切地表示,台灣應成立研究中心,協助產業轉型,由智慧製造與數位轉型帶動模組高品質化轉型。業者向CTWANT記者表示,過去機械產業,高價位以日本、德國廠商為主,中低價位、也就是CP值高的由台灣來做,但中國大陸商務部先前中止ECFA早收清單效益逐漸發酵,大陸廠商陸續崛起,「加上他們自己景氣不好,所以產量過剩,開始往國際市場倒貨的情況也出現了!」業者舉切削中心機為例,台灣平均單價約12萬美元的產品,但大陸業主出口的單價,居然出現4萬美元。去年全球前十大工具機出口國,只有兩個國家出口衰退,一是日本衰退8%,另一則是台灣衰退14%,但眾所周知,去年起日幣就不斷貶值,今年上半年新台幣匯率貶5.97%,同一時間的人民幣貶5.44%,日幣貶值高達 22.99%,讓日本製造的出口產品價格降低。日商FANUC發那科是世界最大的工業機器人製造商之一。(圖/方萬民攝)「再笨的人也知道要買日本貨!」業者大呼無奈,以日本工作機械工業會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7月工具機訂單年增長8%,達到1239億日元,已連續3個月實現正增長,因中國政府的補貼效果持續,來自中國的訂單增長7成,北美的訂單增長1成。據台灣機械工業公會、台灣工具機暨零組件公會等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工具機出口值10.75億美元、出口占7.6%,年減15.5%,然而下半年並無好轉跡象,全年出口值恐創近五年最差。台灣機械工業公會秘書長許文通表示,下半年預期美國會降息,加上半導體產業因AI議題不斷增溫,紡織、製鞋受惠國際重要賽事而需求增加,但工具機業仍較為辛苦。業者向CTWANT記者透露,國發會主委劉鏡清其實在7月下旬曾到台中拜訪工具機業者,不是去談補助,而是問業者說,能不能「整合成一家控股公司」,他以大聯大為例,透過控股方式將九家公司合而為一,成為產業龍頭,否則面對中國同業動輒300億元的營收規模,恐怕會離對手越來越遠。但業者嘆氣,「工具機很多都是小型的家族企業,哪有這麼簡單。」
台新若調高換股比例「中信會加價購」? 吳一揆這樣回答
面對記者詢問「若金管會沒有核准中信金併購新光金,會如何反應?」對此,中信金副董事長吳一揆28日在記者會上,神情自若地反問媒體說,「也可以假設說若金管會核准的話……」,他賣了關子說,「等金管會核准或沒有核准時,中信金再來回應大家。」目前該案未接到金管會通知補件等相關事項,核准期限為9月16日前。對於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27日大動作的對金管會喊話,「應該優先對待提出合意併購的新光金」,「給予一致性的監理,不應該核准採用『換股+現金』的併購股權計畫案……」「有機會評估調整併購的換股比例(意指調高換股)」以及質疑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等。中信金今天也大陣容邀請財務顧問等列席,在中信金總部舉行第二季法說會前召開記者會,由中信金副董事長吳一揆與金控總經理高麗雪共同主持。吳一揆先以昨天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的說法,表示金管會都說「中信金大股東適格性是合規的」(銀行局的說明係以該案為「中信金控」提出申請投資新光金,符合大股東適格性」,他並說,「非常歡迎台新金提高合意收購換股比例」。至於,中信金是否有考慮「跟進加價?」吳一揆則說,不會回覆假設性的問題,但會隨時關注市場性的變動。中信金於8月26日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投資新光金控(非合意併購),並發出新聞稿表示,期許成為臺灣最大金控,邁向亞洲領先區域型金融機構,並協助國家關鍵產業的海外業務發展。中國信託金控表示,國內金融業市場長期存在過度競爭、業者家數過多等問題,缺乏達到具國際競爭力的規模,中信金控擬進行公開收購新光金控股權,若收購完成中信金控與新光金控合併後總資產將達新臺幣13.5兆元,資產規模排名臺灣市場第一,合併後中信金控規模將超過渣打銀行(香港)、日本野村控股公司、新加坡大華銀行等亞洲大型金控,成為亞洲第38大金融集團,跨出國內金融業者打亞洲盃、世界盃的第一步,並滿足國家關鍵產業的跨境金融需求,協助臺灣強化資本韌性及確保供應鏈安全。另外,中信金控可因本案通過,強化銀行、保險、證券三大業務發展,提供客戶更完整的金融服務,除銀行業務可擴大市占率之外,保險業務可藉由整併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經驗,改善新光人壽保險公司經營績效,進而提升獲利能力,調整營運體質,至於證券業務則可補強中信金控第三獲利引擎,完善金融服務版圖。中信金控強調看好雙方合併綜效,未來獲利成長可期,提供新光金控全體股東相對高溢價,共創未來願景。若能順利取得主管機關通過此案,必可在保障雙方股東權益、員工生計、客戶服務之前提下,完成併購計畫,以充分發揮最大綜效、創造雙贏局面。
台新金「盼合意併應優先」疑中信金辜仲諒適格性 金管會給答案了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7日於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中,就媒體提問的「台新、中信金」併購新光金之案,強調在9月16日前會審查中信金之案給予准駁答案;併就各界關切與台新金質疑的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適格性部分,銀行局罕見的直接說明「以金控提出申請的大股東適格性是符合的」清楚揭示;且強調雖先後申請但沒有預設優先等任何立場,現有法規完備,一切依法審查。關於媒體詢問中信金大股東辜仲諒的適格性?童政彰表示,因為發動機構是金融控股公司,以一家金控發動對另一家金控併購,在大股東適格性是沒有問題的。涉及到負責人的話,其積極與消極條件是否符合,在法律上都有明文的規定。審查中信金申請非合意併購新光金的准駁原則,係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審查條件是法令的第二條,文件是辦法的第四條,都有明訂相關的要件。至於是否有遇過「同時」有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之申請案,過去實務上沒有遇過,但都有相關法規依據,沒有YES或NO,對於非合意併購是有更高的條件。如果「同時」有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之申請案,對於金融市場是有良性的發展嗎?童政彰指出,未來的發展都有審定的推演,穩定市場,確保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四個層次,就是社會大眾權益,合併之前與之後的金融穩定與市場的競爭效益,能夠繼續提供公平透明的金融服務;確保客戶的金融服務不會受到影響,公平待客、普會金融;員工權益要考量到就業的穩定、職涯發展;股東的權益的股東價值的影響,公平對待股東,資訊都要公開透明,讓股東可以參與。對於台新金、中信金同時併購新光金,是不同的法律關係案件,未來會怎麼走的推演與沙盤推演,會以穩定金融市場發展為考量依據。優先次序上,法規與市場實務上的案例都有,並沒有預設立場,相關的法制都有提供,皆是以法規依據為准駁依據。關於15個工作日的准駁審查期間,當要補件時,就會先暫停,會跑完全部的15天審核期間。譬如說,審查到第三天需要申請公司補件時,就會先暫停這一天等待補件過來之後,再啟動接續的審查期間。審查條件都是依據法規,不會預設立場。過去是沒有同時間合意併購與非合意併購,是個別的合意併購或是個別的非合意併購,同時產生,會依據優先考量上述所稱的四個層面的利害關係人的條件,另外在「資本適足、經營能力佳、國際市場布局、社會責任良好」等給予更嚴格的審查條件,因此沒有先後順序,主要是依據法令,尊重法制,合法合規的尊重市場機制。依據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歷年轉投資案15天審查,金管會皆會在審查時間內給予准駁,係採核准制,主要是考量金融市場瞬息萬變,走金融機構合併法機制在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有不同法令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的規定,股東會通過之後,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併購個案涉及到合併者與被合併者的經營決策,金管會不予評論,對於市場的發展,金管會都有相當的掌握也有設定與推演,確保穩健發展與相關關係人權益,都會衡平考量。在金控法民國90年立法原本就是核准制,15天就要放行,歷年都會善盡審查義務,會給予准駁。法制都是完備的,一視同仁的,在相同條件相同法規都會相同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