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契約
」 高端 疫苗 營養午餐 陳時中 國民黨揭起重機資安疑慮 立委籲補助排除陸黨政軍企業
立法委員鍾佳濱、林楚茵與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23日開記者會指出,陸製的碼頭智慧型起重機有資安漏洞,可透過網路遠端存取,已受美國國會調查,呼籲勞動部對起重機補助時,應排除中國大陸的黨政軍相關企業,並加強對關鍵基礎設施檢核資安。鍾佳濱揭露,近年來台灣引進不少中國大陸製移動式起重機,應防範智慧型起重機對台資安、國安造成的潛在威脅,他在8月15日召開協調會時,討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移動式起重機汰舊換新及強化安全作業補助要點」,發現陸製主要的徐工、三一、中聯等三家起重機製造公司皆為中共人大代表持有,為防資敵,補助對象應排除陸製移動式起重機,另所有補助起重機之荷重電腦及資通訊設備皆應排除中國大陸製造。林楚茵表示,資安即國安,中國大陸製資訊產品存在潛在安全風險,國防部已禁止陸製設備,公共工程和國營事業應效仿。她表示,行政院應盡速推動「資通安全自主化」,推行國產資安產品認證,降低資安供應鏈中斷的風險,確保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政府應該盤查具有資安疑慮廠商,並且揭露相關資訊,攔阻敵對勢力入侵關鍵基礎設施。賴中強表示,今年三月華爾街日報報導,美國國會對全美港口裝設的中國製起重機進行調查,發現上海振華重工起重機具有能遠端存取的蜂巢式調變解調器。美國海岸防衛隊網路司令部指揮官范恩就港口起重機一事向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作證說:「我們發現(起重機)存在刻意設計的漏洞和弱點。」同樣的風險,不只存在於台灣的港口,台灣的軍事基地與關鍵基礎設施。賴中強說,2022年8月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來台,台鐵與超商的廣告看板出現「戰爭販子裴洛西滾出台灣」。過去經民連一再倡議監視器與廣告看板應該禁用中國大陸製的軟硬體設施,建議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應盡速確定禁用陸製監視器與廣告看板的實施步驟與期程,從公部門、關鍵基礎設施、公眾出入場所開始禁用,並設立「資通訊產品去中國化產業鏈」的認證中心。鍾佳濱表示,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應盤點各機關及關鍵基礎設施,視個案履約地點、履約過程之相關保密與資安需求等級,及市場供應情形建立檢核表,對於機具或勞務針對其操作範圍去做限制,透過檢核表評估是否使用禁止特定地區之產品,或就其中特定零組件、控制晶片、紀錄晶片、傳輸晶片等,進行管制之必要,各機關單位應於契約中要求廠商提出產品產地來源或零組件安全等證明文件;而後續機具維修保固中國大陸技術人員來台協助時也應注意,避免其偷渡中製晶片。勞動部表示,未來將配合修正補助要點,交通部航港局也補充,橋式與門式起重機共有431座,其中中國大陸製就包含99座,而雖然台灣港務公司認為,因操作軟體多以日、韓、德等國製作,並且為封閉軟體,資安疑慮較少,但還是會加強對業者稽核,並函請數發部提供建議協助改善,目前基隆港與高雄港已透過外部稽核檢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表示,未來會透過源頭管理採購把關,也會與國土安全辦公室研究採購契約範本,並且於勞務履約的進場設備也有通案性措施。
新北市砸2080萬租不斷電系統 遭審計處檢討需改善
新北市政府於2022至2023年,以租賃方式斥資2080萬元向廠商租用不斷電系統,以確保台電供電異常時,轄內重要路口交通號誌仍有備載電源得以正常運作,但審計處查核發現,系統警示未包含不斷電系統與交通號誌間之異常訊息通知。對此,交通局回應,已全面檢討,但涉及相關通訊協定,已建請交通部訂定相關規範。為維護人車通行安全,以及確保新北市轄內276處重要路口的交通號誌設備,在台電供電異常時,仍然有備載電源供應使其正常運作,交通局以複數決標的方式,花費2080萬元,將新北市行政區畫分為北區及南區,委託得標廠商設置交通設施不斷電設備並負責管理維護設備。審計處查核執行情形時,發現該系統連結台電電源及交通號誌,但內建的異常訊息通知功能,僅有台電供電異常或斷電、不斷電設備系統異常及電池電量不足,卻未包含不斷電系統與交通號誌間的異常訊息,若系統與交通號誌之間發生線組斷落或號誌損壞等情形,仍然無法即時排除或檢修。審計報告也指出,契約規範廠商在不斷電系統異常時,不僅改善期程長達3天,也沒有明定廠商在設備修復期間必須有臨時停電狀況時的應變措施,因此供電異常期間,恐有無法啟動備載電力維持交通號誌運作的疑慮。另外,在採購契約中,交通局也沒有訂定一致性的巡檢項目及重點,導致北區、南區的承攬廠商出現巡檢項目與重點歧異,審計處認為交通局於該案中的管理作業欠缺嚴謹,要求研謀改善。交通局回應,針對交通號誌控制器、不斷電系統及交控中心3方間異常訊號主動通知功能開啟的可行性,目前已全面檢討,但因交通部未訂定相關通訊協定,也建請交通部訂定相關規範。交通局也要求廠商在履約期間,針對不斷電系統異常需修復時,必須備有臨時停電的緊急應變措施,同時也將此規範增訂於往後的年度契約之中,至於不斷電系統的設備巡檢項目,已經完成訂定,並統一要求廠商落實執行。
連江縣前建設局長收賄百萬!狠心屠殺「83頭梅花鹿」 監院通過彈劾
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其2個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又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審查通過。據了解,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約新臺幣(下同)百萬元賄款,並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不僅如此,劉男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以其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劉德全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月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理由略以:一、向得標廠商收受賄賂部分:105年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勞務採購案,劉德全於每期案款撥付後,親自或透過其長子與廠商約定交付賄款之時間、地點並收受之(共4期,第1至3期每期金額各19萬350元,第4期6萬3,450元)。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該數筆賄款(共3期,第1期金額5萬7,000元,第2期金額5萬7,000元【與其他債務抵銷,未實際交付】,第3期7萬6,000元)。109年度擴充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賄款(第1期金額8萬5,000元,第2期金額8萬8,000元)。二、協助詐領補助款部分:107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致其兒子等人持製作之不實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255萬332元補助款。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長子向他人借名申請之補助案,刻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補助案申請,使其長子持不實之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69萬8,832元。三、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部分: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案」,由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時任產發處處長之劉德全明知該採購案之契約項目,並無任何宰殺梅花鹿之依據,竟僅因其主觀上認為大坵島之梅花鹿數量過多,即在不符合採購契約內容之情況下,私下指示該胡姓廠商藉履行標案之機會,宰殺大坵島上之梅花鹿。且宰殺梅花鹿方式,係由廠商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俟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手法殘忍,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
納骨塔工程爆弊案!廠商再吐1400萬不當得利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2016年爆發納骨塔工程弊案,鬧得滿城風雲,前鄉長曾煥彰及代表會前主席林其瑞涉嫌向承攬廠商收受1400萬元回扣,兩人都遭判處重刑,1400萬元賄款也遭沒收,且近日彰化地院再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判處承攬廠商還須再返還1400萬元不當得利給伸港鄉公所。2016年間,伸港鄉公所2016年辦理第1公墓第3納骨塔櫃工程招標案時,時任鄉長曾煥彰、代表會主席林其瑞涉嫌向廠商索取30%回扣後,由邱姓業者以4733萬元得標該工程,曾煥彰分得828多萬元回扣,林其瑞則拿到570萬元。2016年3月19日,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多路追查,並陸續羈押曾煥彰、林其瑞等涉案人,該案於同年5月17日偵結。全案被告中,曾煥彰被依貪汙罪判刑8年定讞,犯罪所得828萬8千元被沒收,林其瑞被判刑5年定讞,犯罪所得570萬元也沒收。伸港鄉公所事後向涉案廠商邱姓業者提起返還不當得利訴訟,並指出,當初工程是以廠商交付1400萬元賄款為條件以促成簽訂該契約,所以1400萬元的不正利益應自契約價款扣除。邱姓業者庭訊表示,該標案的毛利不到工程款30%,但在前鄉長的強烈要求下,他不得不配合勉強給付工程款30%回扣,實際上已無利潤,且該案的賄款1400萬元也已被沒收,公所可向法院聲請發還。他強調此案是被迫給回扣,是前鄉長不法行為所致,前鄉長的過失比例是80%,而他也已繳回236萬元的押標金。然法官審理指出,依修正前《政府採購法》第59條規定,廠商不得以支付他人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或其他利益為條件,促成採購契約之簽訂,如有此情事,機關得自契約價款中扣除此溢價或不正利益,以回復公平交易秩序下應有狀態,因此將該不正利益1400萬元自契約價款扣除,應屬有據,判處業者應返還伸港鄉公所1400萬元。
食安風暴持續擴大…蘇丹紅辣椒粉流竄全台 鄭文燦:凸顯邊境食安管理不足
「蘇丹紅」辣椒粉流竄全台,引發食安危機,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11日主持因應蘇丹紅事件研商會議,會中達成源頭阻絕、後市場稽查兩方向的7點共識。他坦言,蘇丹紅事件凸顯邊境食安管理恐有不足,衛福部及各部會應立即檢討管理措施,提出有效整合前端邊境源頭阻絕,以及後端業者與市場稽查的管理方案。鄭文燦表示,辣椒粉用途廣泛,違規辣椒粉除了直接販售,也被製成其他調味料及各式食品,影響社會甚鉅,請各相關單位持續積極查處下架,以免國人誤食受害,各相關部會也應於1個月內完成流向查驗,向國人說明釋疑。截至昨天為止,22批驗出蘇丹紅違規辣椒粉,目前有3案共已裁罰838萬元。鄭文燦說,面對這些欠缺道德的食安犯罪行為,政府決不放任寬貸,一定嚴懲重罰。鄭文燦坦言,蘇丹紅事件凸顯邊境食安管理恐有不足,包含對食品驗出違法物質的自主通報,及不肖業者以註冊多家國內外公司組織犯罪的預防意識皆需補強,他要求衛福部及各部會應該立即檢討管理措施,提出有效整合前端邊境源頭阻絕,以及後端業者與市場稽查的管理方案,並加強跟地方政府衛生單位合作。昨會議達成多項共識,包括請衛福部無限期禁止檢出蘇丹色素產品的境外製造廠或出口商輸入,產品並於邊境予以沒入銷毀;針對邊境驗出有毒物質或異物、攙偽假冒、添加非法添加物的原料或食品,即刻停止該製造廠輸入,對同產地所有製造廠採逐批查驗;另應追蹤境外原料源頭,針對輸入前述產品的販售業者,請經濟部、財政部比對可能業者名單,若輸入同品項、同負責人、同地址的業者,則納入邊境預警名單。在後端市場稽查方面,衛福部應加強與地方衛生單位聯繫,指揮下游產品下架事宜。衛福部另加強專區資訊提供及食品業者聯繫,請業者至專區比對驗出蘇丹色素之業者、產品及批號,自主下架原料或產品。另請教育部因應釐清疑慮暫停使用調味料的措施,調整設計菜單、落實學校午餐驗收,檢視廚房與庫房內的調味料,並落實食材供應商及採購契約的履約管理。亦請國防部把關國軍弟兄的膳食。
官員指毒瘦肉精是單一事件 藍委不信要修法補洞
台中市政府及衛福部食藥署公布台糖安心豚火鍋肉片的複檢結果,確定驗出禁藥瘦肉精西布特羅。不過,繼衛福部次長王必勝日前表示,中市政府驗出0.002ppm的西布特羅(瘦肉精),檢驗值實在非常低後,食藥署長吳秀梅今天也跟進王的說法,遭疑想以「檢驗值低」,讓此次風暴劃下句點。不過,國民黨立委已不信任官方法,更不想讓食安問題不了了之。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就說,食品安全就只能有最高標準,更何況根據「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的規定是「不得檢出」,也就是說連0.001ppm都不能有。廖偉翔強調,過去民進黨挾人數優勢封殺校園食安法,如今他將再提出相關修正法案,希望綠營能夠為國人健康著想,高抬貴手讓法案順利通過。廖偉翔指出,衛福部稱定量限界LOQ是0.001ppm,但是這次檢出值近0.002ppm,顯然已違反標準,更何況「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的規定是「不得檢出」,也就是連0.001ppm都不能有,而王必勝次長竟稱0.002ppm的檢驗值非常低,甚至還曾指中市府應審慎調查,等15天後再公布。廖偉翔質疑,若中市府真等15天後才公布,適逢過年,同批商品早就被國人吃下去了,公布與不公布究竟有何區別?官方會不會又說是單一事件?他因此重申,食品安全只能有一個標準,就是最高標準,他已提出「學校衛生法」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法律修正案進行連署,明定學校供餐食材禁止使用含瘦肉精成分的初級加工品和產製品、加強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的頻率、學校和餐飲業者的採購契約書範本中,應載明不得使用瘦肉精,以及食品若含有瘦肉精成分,應完整標示等,以杜絕民眾吃到瘦肉精肉品的可能性。廖偉翔說明,上屆民進黨立委挾人數優勢封殺校園食安法,引發無數民團與家長的憤怒,只要為人父母者,沒人能忍受讓孩子吃到有含瘦肉精的製品,如今又發生瘦肉精相關的食安問題,修法勢在必行。他呼籲民進黨立委為了孩子的健康,不要再阻擋修法。
台糖豬肉檢測含瘦肉精引發食安危機 國民黨團提修正食安法
台糖「安心豚冷凍梅花肉片」早前被台中市衛生局驗出含有瘦肉精「西布特羅」0.002ppm,遭行政院勒令下架所有相關商品並啟動溯源調查,目前同一批豬肉均下架。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5日召開記者會,提出修正食安法,載明不得使用瘦肉精,同時抨擊蔡英文政府競選時,提出食安五環,確保台灣人健康,後來門戶洞開,開放萊豬、巴西毒蛋,食安政見完全破功,中央政府毫無信用可言。台中市政府年前抽驗國產豬肉,經檢驗結果發現含有瘦肉精西布特羅,檢出數值為0.002ppm,該產品違反《食安法》規定。台糖公司雖早前已發佈聲明,聲稱經中央畜產會派員抽驗源頭豬場豬隻、飼料等,檢驗結果皆未檢出瘦肉精,請消費者安心。但由於正值采購年貨時段,故台糖豬肉檢測出含有瘦肉精爭議而引發的食安危機仍引起衆多消費者恐慌。傅崐萁表示,蔡英文總統競選時,提出食安五環,確保台灣人健康,後來門戶洞開,開放萊豬、巴西毒蛋,蔡英文提出食安政見完全破功。中央政府毫無信用可言,必須仰賴地方政府積極任事,人民的健康不容打折,呼籲農業部、衛福部立刻與台中市政府一起釐清真相。廖偉翔宣稱,食品安全就只能有最高標準,更何況根據「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的規定是「不得檢出」,也就是說連0.001ppm都不能有。廖偉翔提出「學校衛生法」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法律修正案,內容包括,學校供餐食材禁止使用含瘦肉精成分的初級加工品和產製品、加強定期抽查學校餐飲衛生的頻率、學校和餐飲業者的採購契約書範本中,應載明不得使用瘦肉精,以及食品若含有瘦肉精成分,應完整標示等,以杜絕民眾吃到瘦肉精肉品的可能性。徐巧芯指出,台中市政府為求謹慎其實驗了22次,從一包300克肉品中驗出均值分布的西布特羅,照理說中央政府應該要感謝地方政府認真稽查,幫國家幫人民找出食安的漏洞,然後積極檢討、溯源、補破網,可是看到昨日王定宇還提出中央政府應該提告台中市政府一説的態度,似乎不是如此,呼籲中央、台糖盡快派人到台中複驗。
採購合約引「高端八大爭議」 羅一鈞正面回應
疾管署昨天臨時開記者會公布高端新冠疫苗採購合約,沒有化解外節疑慮,反而引發更多爭議,包括簽訂保密條款前一天,高端才剛通過緊急授權使用(EUA),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直指選後才公開,是高端和政府的「超完美配合」,逼得疾管署今天二度開記者會反擊,副署長羅一鈞出面,列出八大爭議逐一澄清,他強調高端還未通過EUA就完成議價,疫苗預採購是各國皆然。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指出,高端與政府簽訂契約直接寫「只要7月31日前可以取得許可就能履約」,還真的就這麼巧,在8天內闖過兩關,在7月18日通過EUA審查、7月25日衛福部宣布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已同意納入公費疫苗施打計畫,「為的就是大賺國庫40億」,根本是高端跟政府打的一場「超完美配合」。一、為何高端疫苗尚未通過EUA,即與疾管署完成議價與簽約?疾管署說明,還原當時時空背景,新冠疫苗均在臨床試驗階段以「預採購合約」模式簽約,為因應緊急疫情需求,以預先保有所需之疫苗數量,等到廠商於取得專案核准製造許可後,才可儘速提供接種,此作法與國際相同,例如:英國採購BNT疫苗、美國採購Moderna疫苗、日本採購AZ疫苗等,皆係先簽訂採購合約,才取得EUA。故此作法國內外皆然,當年5/28簽約對象共有高端及聯亞兩家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的廠商,聯亞因後續未取得EUA,於是疾管署依約與該公司解約,因此絕無獨厚高端,也無「先射箭再畫靶」。且依合約第七條,若EUA未通過則符合終止解除契約條件,更無須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都是為了確保國人最大利益之作法,所以各期付款都在此預採購精神下,分別以疫苗生產相關證明文件,備妥所需原料、物料、耗材及相關準備工作文件、驗收合格疫苗數量及完成配送總數量為條件。二、為何高端疫苗通過EUA日期與採購合約要求通過EUA日期這麼接近?疾管署說明,高端公司在6/15就已提出EUA申請,歷經一個多月食藥署內部整體審查(由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執行)後,於7/18召開專家會議審查,審核過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疾管署於一週後召開ACIP會議,依據食藥署EUA核准結果決議同意將高端納為公費疫苗,上述過程當時均即時於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與合約要求之7/31毫無關聯,請外界勿刻意影射。三、為何EUA通過隔天即簽署保密合約?疾管署說明,5/28本署與高端疫苗公司簽署之契約,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但因該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條款,因此議約過程中,雙方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6/8高端公司以email提出,在採購議約及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為避免原物料價格(涉及國外供應商機密資訊)外流,並參酌國際間COVID-19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未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故雙方皆有保密責任;廠商方為主要資訊提供者,機關作為資訊接受方亦需承擔保密責任。雙方於7/19增補保密合約書,保密期限為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與EUA通過日期毫無關聯。而疾管署與聯亞公司亦於7/22(EUA尚未完成審查)簽訂保密合約,顯示與疾管署簽署保密合約與EUA通過日期毫無關係,鄰近國家韓國亦有類似情形,該國於2022/1/12簽署Novavax疫苗採購合約(含保密條款),亦於同日取得EUA,故請外界勿惡意影射。四、為何採購契約就訂定疫苗效期展延規定?疾管署說明,疾管署係依據當時廠商執行安定性試驗情形,預估初始核定效期僅有6個月,為避免效期過短致過期浪費,以及提升疫苗使用率,於契約中規定廠商交貨後必須依主管機關(食藥署)規定延長疫苗效期。並於契約規格中第17點訂定相關罰則:「如廠商未依規定於疫苗屆效期前取得食藥署同意展延效期函,致疫苗效期不足,則按各期未展延效期部份,自報驗日期起算,疫苗剩餘可用期限不得低於6個月之不足天數所佔效期比例、數量及每劑單價計罰。」。疫苗可依主管機關規定展延效期,無論各廠牌新冠疫苗(含AZ、BNT、Moderna等)均適用。五、為何高端疫苗採購價格高於預算所編列700元?疾管署說明,2020年11月指揮中心對外說明預計疫苗採購經費115億元以採購1,500萬劑每劑700元估算,不含冷鏈運送及其他作業費用。當時尚在規劃採購初期,各項資訊均不明確,僅能以預估價格編列預算 。2021年2月至5月間雙方進行議價,疾管署在過程中盡力維護採購方權益,將單價從賣方最初報價 950元,協商至單劑量每劑881元、多劑量每劑810元,並於契約條件增列疫苗配送點須達200點,且廠商需負疫苗驗收至出貨前的全部保管責任,以及銷毀等其他作業支出 。六、高端疫苗價格是否高於其他國際COVID-19疫苗?疾管署說明,2021年採購國產 COVID 19疫苗時,國際疫苗獲准EUA者多為mRNA或腺病毒載體疫苗,與國內廠商所採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不同,並沒有同種類疫苗採購價可參考;又每種疫苗開發基礎不同,加以國際原物料成本受疫情影響,成本計價方式不同;且國際疫苗大量生產,國內疫苗廠產能規模小,故難以互相比較。實際上高端疫苗價格低於莫德納和BNT疫苗。七、採購合約第8條保密條款註明「廠商未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將契約內容洩漏」,打臉衛福部「公開須經高端同意」說法?疾管署說明,此為外界誤解,雙方均必須對契約內容予以保密,已明白載於7/19所增加簽訂的保密合約,保密合約第五條明定「任一方違反本協議書之約定或有因可歸責之事由,致使他方的機密資訊被洩露者,除該違約方負擔一切法律上責任之外,應另負損害賠償之責。」之相關罰則,並依第四條若要提前解除保密、公布合約,需雙方同意。疾管署重申,此作法係比照國際商業慣例,各國政府與疫苗廠商簽訂疫苗採購契約時,均有簽訂保密條款,目的為明訂雙方之義務,使買賣雙方權益皆獲保障,亦為信用基礎。八、高端多次延遲交貨,衛福部是否刻意包庇?疾管署說明,採購案皆依契約規定辦理,計罰每日逾期違約金(每逾1日,按該期未履約部分之總價千分之2計罰);另廠商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之計罰,為節省行政程序一併於111/3/24最末次驗收時,依契約規定計罰該部分之違約金。高端公司因逾期交貨計罰之違約金共約1.97億元,疾管署均已於111年3月前按次核扣完成,絕無刻意包庇不罰之情事。
高端疫苗合約曝…蔡正元批「第一次看到這麼爛的契約」 郭正亮點名這件事:要追究
高端新冠疫苗合約在總統大選前吵得沸沸揚揚,疾管署署長莊人祥昨(16日)親上火線公開高端COVID-19疫苗58頁契約內容。對此,前立委蔡正元直言,第一次看到這麼爛的契約。前立委郭正亮也質疑,「他公佈採購合約,那個定價的部分就直接寫在合約裡面了,價格是怎麼做出來的?」蔡正元在中天節目《盧秀芳辣晚報》說,「我跟各位講,第一次看到這麼爛的契約,我從以前在經商、在外商機構、外商銀行,採購契約裡面,沒有寫任何品質的規定,我買車子,我車子的等級是什麼?都有基本的條件,他裡面都沒有,他只在附件一第七條『交貨疫苗必須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藥品許可證或專案核准製造許可』。」他傻眼表示,「你在開玩笑是不是?有這樣買東西的嗎?那我們買武器是不是也是這樣?武器合約裡面,武器的規格、武器的性能、武器的品質、武器的檢驗?」蔡正元指出,換句話說,只要有衛福部核准核發的藥品許可證或專案核准製造許可,重點在專案核准製造許可,「我要買什麼不知道,約簽了以後再決定我要買什麼,這兩碼子事,有人這樣買東西嗎?」郭正亮也說,「他公佈採購合約,那個定價的部分就直接寫在合約裡面了,他一定有一個定價的委員會,重點是那個委員會怎麼開會的?價格是怎麼做出來的?因為他只給你看合約,並沒有告訴你那個過程。」郭正亮提出2部份,「他們完全相信製造許可,就是高端寫了報告,基本上請專家來開會,認為高端寫的報告可信,只有那一群專家可能有驗貨,這第一個,他得到製造許可,開始製造,可是製造之後到交貨,疾管署跟食藥署有沒有在驗貨?我認為這段沒有做。」郭正亮直言,「這就是蔡正元講的,他就按照之前專家會議審過的形式就相信高端了,高端那個東西就算有效,已經過了,就開始大量生產,政府有沒有驗貨這關,當然不可能全部驗,但有沒有抽檢每個生產的高端都符合效能,基本上這裡面有兩個政府相信的部分,第一個就是相信高端做的實驗數據等等,有防疫作用,第二個是他送貨到食藥署的時候,食藥署大概只看形式文件,說既然衛福部都給你文件,我就不用查了,直接給你打,我覺得這裡面有幾個真的要去追究價格是怎麼開會定出來,因為合約直接寫價格,請問合約價格是根據什麼?完全沒講。」
高端疫苗合約全文曝光 莊人祥還原簽約始末:原保密5年雙方同意提前公開
總統大選前在野黨人士不斷質疑衛福部和高端公司簽署的疫苗合約,行政院也答應和高端協調並公布完整合約內容,對此,疾病管制署16日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並公布完整合約內容。疾病管制署署長莊人祥親自公開58頁合約,且合約分兩次簽署,涉及5年保密條款為第二次合約簽訂,但保密條款並非針對新冠疫情,在先前2009年H1N1就有過。之所以無法在選前公開,因為需要高端的同意,否則政府就是違約,回顧過去已經有3次去函希望提前公開合約。高端合約部分內容。(圖/疾管署提供)根據疾管署長莊人祥表示,今天下午3點半收到高端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提前公開合約,特別召開記者會說明。依據和高端公司所簽訂的採購契約與保密合約,雙方均必須對契約內容予以保密,這樣的作法是比照國際商業慣例,各國政府和疫苗廠商簽訂疫苗採購契約時,均有簽訂保密條款,目的是明訂雙方之義務,讓買賣雙方權益皆獲保障,作為信用基礎。高端合約部分內容。(圖/疾管署提供)莊人祥還特別提到,高端合約是分兩次簽署,2021年5月28日先簽署採購合約,是根據公共工程會的採購契約範本,但比照國際疫苗大廠簽約保密條款不足,雙方在議約過程有口頭約定要遵守保密義務,也希望另外簽訂。後續參考各國新冠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和疫苗廠都沒有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雙方希望都要有保密責任,就在2021年7月19日增加保密合約,期限到簽署日期滿5年。他指出,原約定保密期限係至合約簽署日後5年,今日為昭公信,雙方皆同意提前公開。莊人祥強調,保密只有5年,沒有封存30年問題,和約定有保密條款,不是只有這次新冠疫情有做這樣的簽約,2009年10月H1N1大流行,當時和諾華採購新型流感疫苗,也是專案進口,保密7年,不是這專門針對高端、聯亞才有保密條約,在其它的BNT、莫德納,也都有類似保密條款。高端合約部分內容。(圖/疾管署提供)另外,疾管署也重申,針對各項COVID-19疫苗採購與接種計畫之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考量,一切依法行政。疾管署表示,高端COVID-19疫苗採購案過去已受監察院、審計部及立法院的調查與質詢,已充分接受檢驗,並無不可告人之事;又檢方偵查相關案件共63案均以「查無不法」簽結,顯示政府並未規避監督或涉及任何不法情事。高端合約部分內容。(圖/疾管署提供)在總統大選前,以國民黨為主的在野黨質疑高端疫苗合約「封存30年」甚至認為是否有弊案;當時,衛福部和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王必勝等人多次說明,是「公文保存30年、合約保密5年」,且各國的疫苗如BNT、AZ、NOVAVAX都有長短不一的保密年限,且莫德納甚至不同意解密,但仍遭在野黨持續抹黑並持續攻擊,如今公開合約內容,盼能讓事件落幕。高端合約部分內容。(圖/疾管署提供)高端合約部分內容。(圖/疾管署提供)
軍機艦引擎料件採購「大陸貨」竟通過驗收 空軍、海軍遭監院糾正
審計部派員調查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辦理「噴嘴等118項」等18件軍機或軍艦引擎料件採購案,發現驗收單位疑未善盡職責,致得標廠商所提供不明來源之料件,得以通過驗收,不利我軍機飛航及軍艦航行安全,並涉有財務上不忠於職務上之重大違失行為。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蕭自佑所提出之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監察委員指出,經監察院調查,空軍司令部辦理「PIT輪盤等25項採購」及「一級輪盤等8項」等採購案,得標廠商繳交生產日期及產地與契約規定未符之貨品,辦理採購之人員卻疏未發現,仍驗收通過並給付款項,傷害政府採購公平性,亦影響飛航安全,空軍司令部核有違失。另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海軍司令部辦理「主機修理包3000HR等3項」、「引擎提升閥門擬桿等55項」等2件採購案,得標廠商繳交契約禁止中國地區產品,機關卻仍驗收通過並給付款項,核其驗收作業顯有輕忽草率,海軍司令部自有違失。監察委員賴鼎銘、郭文東、蕭自佑強調,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辦理「噴嘴等118項」及「導風罩等124項」等軍機、軍艦引擎料件採購案中,得標廠商疑似出具偽造、變造之原廠證明或進口報單,惟驗收單位雖已備具辨別該等證明文件真偽之量能,卻仍通過驗收,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均應檢討改進。另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辦理相關採購案,經查有採購契約未規範廠商出具進口報單及壽期證明、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保存採購文件及未依規定參考廠商投標報價訂定底價等缺失,該二司令部允應查明相關人員之疏失責任,並綜整各項採購缺失儘速改進妥處。此外,監察委員亦指出,空軍司令部及海軍司令部辦理採購驗收程序中或完成驗收後,發現驗收結果與規定未合,卻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驗收減價收受情事,允應審慎檢討其必要性,避免減價收受程序成為驗收不合格之替代作法,空軍及海軍司令部宜再予檢討妥處。
賴香伶嘆《最低工資法》仍有缺憾 批多數黨挾人數優勢封殺在野提案
《最低工資法》終於在經歷七年的立法延宕後,行政院才在總統大選前夕送入立法院,引起各界質疑是為了選舉與掩飾政見跳票。民眾黨現任不分區立委、桃園市第5選區(龍潭、平鎮)立委參選人賴香伶認為,既然要立法,就不能再像以前用「先求有,再求好」的態度,應該要讓新法發揮實質功能。她也無奈表示,多數黨還是用人數優勢封殺在野黨的提案,民眾黨只好透過附帶決議,想辦法讓這部法的功能更完備。賴香伶遺憾表示,12日完成三讀的《最低工資法》,仍然有所缺憾,民眾黨只好透過附帶決議,努力讓法律功能更完善。賴香伶提出了三項建議:首先,應該正視勞工低薪問題,並訂定明確的薪資調整參考指標,確保年度調幅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也不得低於前一年最低工資。其次,最低工資審議會的成員組成應調整,降低政府成員比例,增加專家和學者的人數,以確保審議的中立性。最後,她提出違反本法的企業,應在一定期間內不得參與政府採購案的投標。賴香伶認為,她所提出的三點要求是最基本且並不過分,但這些提議在多數黨的人數優勢下仍然遭到否決,無奈民眾黨只能透過附帶決議的方式,要求勞動部定期檢討薪資調整的參採指標,並確保勞工的基本收入能達到一定水準之上。同時,她也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契約範本,應將違法廠商不得參與投標的條款寫入。賴香伶說,對於被遺忘七年的《最低工資法》,選前才被提起,顯示政府對於勞工權益的漠視,浪費寶貴的制度磨合和協商時間,儘管法案通過,也只是差強人意的行政院版,她強調,新法實施後的實際效果如何,仍然值得大家共同觀察和監督。
黑色合作社1/士林國中「資料不見」避調查? 再被揭「午餐秘書被迫當合作社小姐」
台北市士林國中日前被爆出合作社違法販售炸雞塊以及含糖飲料,北市議員應曉薇直指該合作社「超黑」,懷疑校長和學務主任夫妻是共犯結構,甚至還凹營養午餐秘書到合作社工作。更離譜的是,教育局介入調查,校方竟回應「資料不見」,而每月營業額20萬元也變成了月虧損5千元。吹哨者怒轟學校「把孩子當肥羊宰!」憂心一向以「品德教育」為傲的士林國中就此沉淪。有吹哨者日前指控士林國中合作社販售的部分食品與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法規背道而馳,而合作社販售這些物品的時間點,和該校校長2018年8月到職時間相符,吹哨者懷疑校長、主任等高層是「利益共同體」,而且是球員兼裁判,身兼校方監督之責和合作社幽靈業者,帶頭違法。其實,原本該校合作社僅販售制服等用品,自從改變販售項目後,下課時間超熱門,「有學生早餐紅茶配雞塊、午餐配綠茶,下午是奶茶加熱狗」。吹哨者表示合作社買好市多的大包雞塊來現炸販售,一個雞塊成本3元賣6元,紅茶奶茶進價1瓶8至10元,合作社賣15元,粗估1天營業額上看1萬元,一個月至少20萬元。士林國中販售現炸雞塊、含糖的紅茶綠茶等飲料,每到下課合作社人潮不斷,據估計一個月營收20萬元。(圖/民眾提供)市議員應曉薇直指該合作社月營業額20萬元,但提出的帳面上每月虧損5千,教育局調查後,校方認了未與進貨廠商訂採購契約,此外竟有資料遺失無法追溯提供。實際上,合作社管理問題於今年10月11日才被社會局認定「於法未符」,並對「學務主任身兼督導之責的合作社理事主席卻又擔任經營方的合作社經理」予以糾正。另外,今年5月合作社曾遭稽查不合格,校方稱已將不符合規定的食物下架但實際上仍繼續販售,10月中又被檢舉才露餡;應曉薇透露接獲吹哨者檢舉後,校長一開始否認有賣給學生,是「賣給自家教職員」,但後續被查出一個月販售20萬元,而教職員僅200餘人,人數和營業額對不起來,最後才勉強認了有賣給學生。另外,據了解,該合作社被學務主任和負責總務的郭姓夫妻檔把持,還將原本派駐校內的營養午餐秘書陳女凹到合作社上班,陳女為了工作不敢吭聲,且陳女每天都有做帳,也將其交與郭妻,但合作社違法事件曝光後,帳冊不知為何全不見,校方還將責任推給「幽靈合作社業者」。應曉薇質疑「師道在哪?」她已將疑似假開會紀錄、假帳冊等通通提供給檢方、揪出校園不法。今年10月社會局糾正士林國中,認為學務主任身兼合作社經理和理事主席「於法未符」。(圖/民眾提供)對此,北市教育局表示,今年5月曾抽查士林國中合作社,查獲販售含糖飲料等非校園食品規定手冊登錄的產品,要求學校全面檢視並下架,當時回報已改善,但教育局發現學校仍繼續販售,要求學校提交檢討報告並召開考績會;至於合作社帳目部分,教育局已偕同政風單位啟動相關調查作業,如有不法情事,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對此,黑色合作社一案曝光後,校長林凱瓊面對媒體坦言確實督導不周,「該承擔就承擔,會配合教育局調查,有錯就修正」,否認自己有「發大財」,藉合作社圖利等違法情事,而合作社每月營業額也非20萬元。對於遭質疑和校長是利益共同體等指控,學務主任喊冤表示是被抹黑扭曲,他在校服務20幾年,一切經得起檢視,社會局每年都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查合作社的帳,目前相關單位都已介入調查,他也辭去所有合作社相關職務,「公道自在人心,該承擔、負責的我都會負起責任,靜待調查結果還我清白」。另外,他也懷疑這一系列的操作,疑似是有心人針對校長在校已滿6年,即將調動有關。
公部門禁危害國安產品 數位部:逾千個列管
數位發展部修正《資安法》,禁止公部門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但擔憂產品曝光後,可改名規避,因此清單都未公開。資安署長謝翠娟23日在立法院備詢表示,清單約有10個大項,1000多個產品列管中,由於部分產品仍有資料庫查詢需求,因此採限制性使用。立委洪孟楷質詢提及,數位部修正資安法是否有定義什麼是危害國家資安產品?有無產品清單?數位部長唐鳳表示,目前已盤點中共可實質控制產品,包含軟硬體和服務,若有部會使用就會限期汰換,透過斷網措施,確保後續不會有影響。謝翠娟補充,1000多個列管產品中,資料庫與電子書約占1/5,目前列管產品仍未汰換,主因是有查詢對岸學術資料庫和論文等需求,但仍須經資安長同意後才可使用。洪孟楷質疑,中下游廠商使用部分是否也要列管?如台鐵車站螢幕先前曾有駭客入侵,台鐵就推給下游廠商。唐鳳說,目前「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已修正,公眾場域都比照公務場域須納管。唐鳳表示,公部門共同供應契約中,超過2個機關使用的產品較無問題,若是全新產品、公務系統沒用過的,可詢問數位部,該部將檢視是否受中共實質管控。立委林俊憲擔憂,政府1年採購20萬件資安設備,資安法未訂定相關罰則,使用機關若無落實盤點設備或自行採用,如何知道有問題的產品。對此,唐鳳也表示,數位部已跟公共工程委員會討論,將資安相關規範放進新的採購契約內,只要連上公用網路就會發現;謝翠娟也說,各機關設備每月都要上網更新漏洞,如此一來,便知使用的產品有沒有問題。
立委質疑高端坐等公費流感疫苗來救 疾管署說明:絕無圖利特定廠商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先前質疑,高端營1月至7月零營收,是不是全靠政府採購的流感疫苗來救?對此,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回應,公費流感疫苗採購程序,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絕無圖利特定廠商。先前立委王鴻薇質疑,過去高端在新冠疫情前良率偏低、延遲交貨、採購契約封存,整整7個月時間營收掛零,顯然是吃定中華民國政府,並質疑「高端就是擺爛在等政府流感疫苗來救嗎?」上市櫃公司可以做到連7個月沒營收,政府標案還可以得標,金管會不打算不查一下嗎?今年公費四價流感疫苗共4家廠商得標,分別是國光生技、賽諾菲、台灣東洋藥品及高端。疾病管制署對此說明,有關疾管署採購之四價流感疫苗之安全性,是經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製程管控、藥毒理試驗及臨床試驗結果進行嚴謹審查,且亦於我國執行第三期臨床試驗,確認其品質、安全及有效性後始核發藥品許可證,相關試驗報告經食藥署審查通過,臨床試驗資訊皆已於藥品仿單載明。疾管署表示,為因應秋冬時節流感疫情,保護民眾健康,每年均採購公費流感疫苗,提供高風險、易傳播族群公費施打。疾管署指出,目前國內取得流感疫苗許可證廠商共有5家,由於各家廠商疫苗之製程、核准適用年齡、單價及最大供貨量等均有差異,為確保廠商履約品質並順利供貨,保障國人健康,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邀請疫苗學、感染學、查驗登記、GMP、臨床試驗及政府採購法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疫苗效益(如疫苗有效性、安全性、仿單規定適用年齡等)、價格、廠商履約能力、供貨時效/穩定性、額外供貨配合度及廠商企業社會責任等評選項目,邀請領有流感疫苗許可證之廠商投標,就其疫苗產品提出符合採購案需求之供應計畫及報價,再由專家針對投標廠商所提計畫依評選項目進行評選,擇定序位前4名為最有利標廠商,並依各序位之供貨比例決標。疾管署強調,相關採購程序皆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絕無針對特定廠商量身訂做之情事。
高端營收連7月掛蛋!盤中股價卻大漲至62元 她開酸:台灣經濟奇蹟
高端營收連7月「掛蛋」,卻在8月11日盤中股價大漲至62.0元,漲幅達7.08%,民眾黨立委賴香伶昨(12)日直呼「這真是屬於台灣的奇蹟!」賴香伶表示多數台灣人民都知道,高端一直爭議諸多,在疫情期間執政黨大力護航相挺的高端,審查委員涉內線交易遭起訴、醫界夫妻認罪求緩刑、沒有三期數據、得不到WHO國際認證、延遲交貨、採購契約封存等等,大部分時間營收維持在掛零的狀態,卻能讓股價還撐在50幾元。賴香伶還說,高端公布營收後在8月11日又拉快漲停,收盤時直衝65.2元,漲幅7.94%,實在讓人不得不懷疑,這難道不是一個利空嗎?但就是拿他沒辦法,政府標案可以一直拿,這不是經濟奇蹟,什麼才是經濟奇蹟?對於高端拉快漲停,賴香伶則說,網友們紛紛提出質疑,「營收破兆的一直跌,營收零的卻狂漲7.9%」,「可以應徵當會計嗎?」、「沒有營收股價都還有60,有營收不就噴爆了!」、「這種公司可拿到政府的大單,不用查嗎?」、「會計只要按0就好嗎?」。賴香伶質疑,高端公司不就明擺著吃定了政府,政府也吃定了時間一久,人民就習慣了,上市櫃公司連七個月營收掛零,就是可以有標案,金管會還繼續讓這個奇蹟成真持續發生嗎?連續七個月營收0元,換作一般沒有儲值台灣價值的公司,應該早就結束營業了。賴香伶強調,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高端在做什麼,政府寬鬆放縱,執政黨如果對於該承擔的政治責任置之不理,繼續放縱,那就該讓有能力、會做事,相信美好台灣願意承擔的團隊,來將這些藏汙納垢的事清理乾淨。
曾文水庫清淤弊案「25.5元價差海賺1.3億」 陳淑華怒轟經濟部擺爛
時代力量立委陳淑華曾在今年3月曾揭露光電業者蔡清旭與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合作,此外還將曾文水庫清淤的標案,轉給3家業者施作,從中賺取價差,不法所得1.3億,經濟部水利署近日確定標案違法,但卻不見經濟部有任何解約行動,質疑經濟部根本在擺爛。陳淑華表示,光電業者蔡清旭是鴻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2018年時和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簽下勞務採購契約,以每噸65.5元的價格,承包共510萬噸總清淤量,然而,同年12月宸峰工程公司再透過鴻欣營造取得標案,並和三家公司簽訂清淤工程合約,價格每噸40元,總量510萬噸,而宸峰工程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就是蔡清旭。陳淑華表示,等於每清淤一噸就淨賺25.5元的價差,用510萬噸換算下來就是1.3億元。陳淑華表示,今年3月曾在經濟委員會質詢王美花部長,有關曾文水庫清淤作業,遭民進黨金主掮客空手套白狼、從清淤費用大賺一筆的重大弊案,最近經濟部水利署以公文函覆,認定標案涉及違法轉包、分包。然而截至目前為止,完全沒看到經濟部有任何實質作為,沒解約也沒求償,陳淑華不禁質疑,「難道納稅人的稅金就讓王美花部長這樣直接送給與執政黨關係密切的金主嗎?」陳淑華認為,發生如此重大弊案,要求經濟部別再放水,應盡速解約並且向業者求償,將進到金主口袋裡的錢拿回來,別把國人當作笨蛋。
社福基本法歷經25年終三讀!重點看這裡
從1998年的全國社會福利會議,開始有「社會福利基本法」的呼聲,到今天三讀通過,成為台灣第九個基本法,一共歷經25年。25年來,兒、少、婦、老、障等弱勢族群的福利有具體進步;我國補強社會安全網、落實長照服務、推動社會住宅並減輕育兒負擔,期間更陸續完成兩公約、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RC(兒童權利公約)、CRPD(身心障礙權利公約)的施行法立法及公約批准。針對今天通過的社福基本法,社福總盟表示,近年修改的政府採購法,合理化社會福利採購,也逐步制訂了社會福利採購契約範本,今天把社福委辦的條件協商入法,讓官民間的夥伴關係更上一層樓;且社福基本法,讓透過訴訟來倡議福利服務成為可能。社福基本法把「社會住宅」納入社會福利的範圍;並規定政府應對於有居住需求之經濟或社會不利處境之國民,提供宜居之住宅、房租補助或津貼、租屋協助,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前,應邀請社會福利事業及使用者代表,針對委辦事項溝通協商;各級政府應以首長或其指定之人,成立社福政策審議會;各級政府應在各級國土計畫、都市計畫擬定及通盤檢討時將社會福利土地及空間納入規劃,並以通用設計原則建置;人民之社會福利權利遭受侵害時,得依法尋求救濟。社福總盟強調,相信社會福利的建構,是個嚴肅而多面向的過程,主要牽涉社會變遷、民眾需求、執政價值、組織倡議、社會溝通、專業服務、以及預算和空間分配。台灣一定要邁向一個互相扶持、公平分配、照顧弱勢、居住正義的社會。
前朝簽約營養午餐供應商連出包 基隆市府擬提自治條例把關
基隆市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廠商近期屢次發生問題,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和教育處長劉美蘭今(5)日召開「學校營養午餐爭端事件」說明記者會,指出學校營養午餐的食材安全,關乎學童身體健康,對於供應商連續3起爭端事件,將提出自治條例嚴格把關食材品質,維護食品安全。余治明指出,「龍昇蔬果行」今年2月14日被市府發現疑似有番茄食材標籤不實,廠商卻聲稱是誤植;4月25日學校營養師驗收時,又發現同間蔬果行有「雞肉過期」嚴重事件,第一時間退貨處理,要求更換新鮮食材,並通報市府啟動食安機制,由教育處、衛生局及動保所進行溯源稽查,追查過期肉品來源與流向,所幸過期肉品未進入校園。余治明說,市府昨日下午再度接獲教育處通報,基隆某高中營養午餐的點心麵包出現不明毛蟲爬行,供應商又是龍昇蔬果行,畫面令人作噁;市府再度啟動食安機制、追溯源頭,發現食品工廠在新北市,第一時間移請新北市衛生局共同釐清。他強調,該產品在衛生單位複查合格前,不得供應學校。「一間資本額25萬的公司,為何能標下破億元的營養午餐標案?」余治明表示,龍昇蔬果行在短短數月內,已連續發生3起爭議事端;依照契約內容,該廠商跟前市府簽約,自去年8月30日供貨到今年6月30日,而這幾起連續事件凸顯目前的累計記點懲處,相對缺乏嚴格約束能力,為此市府將針對營養午餐制定嚴格的自治條例,杜絕可能有問題食材的廠商進入校園。劉美蘭表示,每年度皆針對學校午餐辦理聯合稽查,產發處也會辦理學校午餐食材蔬果農藥殘留抽查專案,檢測學校食材有無農藥超標問題,再追溯源頭、查核供應情形。她說,如有疑似涉及溯源標章不實,會通報農委會啟動後續補助經費扣除事宜。劉美蘭表示,112學年度將修訂學校午餐採購契約罰則,增列「如有標章多次誤植等情形」,若查出供應商故意假冒或造假標章情形,會加重開罰,甚至解除契約辦理。她也指出,將配合有關單位於近期研擬自治條例事項,將問題廠商隔絕於校園之外。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翠雯也說,雞肉過期部分會依「食安法」第15條裁處合約供應商6萬元以上罰鍰,並對肉品供應商同樣裁處罰鍰6萬元。至於點心麵包出現蟲體,她說,涉及恐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視新北市衛生局對產品後續處置,本市考慮以共同行為人為由,對供應商進行後續裁處。
基隆營養午餐廠商連三出包 雞肉過期、麵包還有蟲蠕動
學校營養午餐的食材安全與否,是家長最關心的議題。近期基隆市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廠商屢次發生問題,市府發言人余治明、教育處長劉美蘭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對於同一家供應商連續三起的爭端事件之懲處調查,並認為目前計點懲處的方式約束力不足,將提出相關自治條例,嚴格把關食材品質,維護食品安全與學童健康。余治明指出,今年2月14日「龍昇蔬果行」被市府發現疑似有發生番茄食材「標籤不實」,廠商卻稱是「標籤誤植」。此外,4月25日學校營養師驗收時,竟發現「雞肉過期」,第一時間退貨處理,要求更換新鮮食材外,並通報市府啟動食安機制,由教育處、衛生局及動保所進行溯源稽查,追查過期肉品來源與流向,所幸確認過期肉品並未進入校園讓學生食用。逾期已封存之雞肉。(圖/基隆市政府提供)但市府在4日下午再度接獲教育處通報,基隆某高中營養午餐的點心麵包,有學生向導師反映,出現不明毛蟲爬行,畫面令人作噁,市府再度啟動食安機制,追溯源頭,食品工廠在新北市,移請新北市衛生局共同釐清食品工廠應有衛生規範,該產品直至衛生單位複查合格前,不得供應學校。余治明質疑,爆出問題的業者是一間資本額25萬的公司,為何能標下破億元的營養午餐標案?還在短短數月內,連續發生三起爭議。依照契約內容,該廠商跟前市府簽約,自去年8月30日供貨到今年6月30,這幾起連續事件,也凸顯目前的累計記點懲處,相對缺乏嚴格的約束能力,為此市府將針對營養午餐制定嚴格的自治條例,杜絕可能產生問題的食材廠商進入校園。麵包內有蟲。(圖/基隆市政府提供)教育處長劉美蘭提到,每年度皆針對學校午餐辦理聯合稽查,產發處也辦理學校午餐食材蔬果農藥殘留抽查專案,檢測學校食材有無農藥超標問題,再追溯源頭查核供應情形,如有疑似涉及溯源標章不實,通報農委會啟動後續補助經費扣除事宜。劉美蘭表示,第112學年度將修訂學校午餐採購契約罰則,若查出供應商故意假冒或造假標章情形,則加重開罰至解除契約辦理,同時也將配合有關單位,於近期研擬自治條例事項,將問題廠商隔絕於校園之外。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王翠雯則補充,雞肉過期部分會依食安法第15條裁處合約供應商六萬元以上的罰鍰,並對肉品供應商同樣裁處罰鍰六萬元。至於點心麵包出現蟲體,涉及恐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視新北市衛生局對產品處置之後,對供應商進行後續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