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罰
」 駕駛 台中 檢舉 行人 罰單路邊停車打錯燈最高罰3600元 車燈正確使用方法曝光
開車出門最怕找不到車位,好不容易在路邊找到位置停車卻可能因為打錯車燈挨罰!有民眾在網上求助,不清楚路邊停車到底要打方向燈還是警示燈,因為在路上都看過別人使用。台南警方曾宣導汽車停車正確使用車燈的方法,應先打方向燈,倒車再使用倒車燈,違規恐挨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不久前有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mobile01發文,好奇問「大家開車路邊停車時會打什麼燈號?」他各種燈號都看過,有的打警示閃燈,也有打左右方向燈,讓他搞不清楚到底怎樣才是正確的,難免誤會是否有大家共同默契的提示燈號。貼文一出有許多駕駛紛紛分享自己的做法,「不管路邊停車或停車場,小弟都是打駐車雙黃燈,方向燈會讓候車覺得你要靠邊」、「方向燈就好了,沒那麼複雜」、「我是先打右燈靠到最右邊,再按雙黃燈開始停車」;還有人打趣說,「下車走出來用喊的」。事實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過去就在官網上宣導,汽車路邊停車時,應該先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行車動向;停車時有倒車的狀況,也應該使用倒車燈,以告知後方人車注意。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連署罷免將要求附身分證影本 《選罷法》修正通過違者恐挨罰百萬
立法院院會20日在朝野立委衝突中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未來公職人員罷免連署條件將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透過連署加嚴,希望能有效避免惡意罷免。同時也訂有罰則,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或是利用他人個資的行為者,刑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全名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發起,有鑑於過去曾出現有心人士冒用他人個資連署案例,認為未來公職人員罷免條件應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連署門檻,並以身分證辨認連署人身分,避免惡意罷免。民眾黨立院黨團表態支持此「連署加嚴」修法,認為目前罷免在實務上易成為政黨仇恨鬥爭工具,雖然選舉、罷免皆為人民可行使的公民權,但「選舉困難,罷免容易」是現今窘況,需要處理改善維持社會安定,連署附上身分證影本是其一解方。外界多數評估,在民眾黨支持下,此「連署加嚴」修法能輕騎過關。值得一提的是,由於朝野對該案態度有重大分歧,幾度協商未果,20日表決時議場又太過混亂,立院院長韓國瑜宣布改採「舉手表決」,反修法的民進黨也在逐次表決後,多次重複提出重付表決,經過漫長表決戰後,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以合作過半的人數優勢勝出,終於三讀此《選罷法》修正案。
屏東機車停車格塗銷不全!3個月近千人挨罰 警將撤銷870張紅單
屏東市公園路人行道全面禁止停放機車,但原有停車格塗銷不完全,導致近千人誤停挨罰,當中宋姓民眾申訴成功撤單後,考量並非每人都會寫申訴書,因此向屏東縣議員李世斌陳情,盼警方主動撤單,經清查後共870張罰單可撤銷。宋姓民眾指出,屏東市公園路人行道長年設有機車停車格,但他卻在今年9月4日收到違停罰單,記得當天有把車輛停在格內,於是跑回現場查看,雖然人行道清楚看到停車格,不過入口處卻設有禁停機車告示牌,讓他非常納悶。他說,為何不給停車但車格又沒清除?豈不是誤導民眾?他發現,不僅誤停民眾多,還有機車直接被拖吊。為此,事後蒐集相關資料向高雄行政法院提訴願、並向監理站申訴,苦等2個月後,高雄區監理所在訴願結果出來前已先發函撤銷原處分。他見撤單成功,轉向李世斌陳情,盼警方能主動清查有疑慮的罰單並協助撤單,因為並非人人都會寫申訴書。李世斌說,停車格塗銷不全確實容易造成民眾誤停,根據警方統計,今年1月至11月該人行道開出2207件機車違停,當中7至9月高達近千件,建議警方應將個案變通案處理,讓民眾省去繁瑣的申訴程序。警方表示,去年配合交通新制,該路段人行道全面禁止停車,但因最初格線塗銷僅用黑色漆面覆蓋,經日曬雨淋後部分白色格線重新顯現,尤其7月廠商以打磨清除格線後,痕跡經遇雨水後更清楚,直到9月才改以強力水刀清除,因此將撤銷7月22日至9月28日開出的罰單共870件。屏東監理站表示,將依警方提供免罰清冊釐清,已繳費的會主動通知退費,未繳費的會通知裁罰單位辦理撤銷免罰作業。
行駛中開門往後看!貨車駕駛挨罰1.8萬上訴 他竟辯:車門故障
台中市5月間發生一起危險駕駛事件,1名駕駛開著小貨車行駛途中,突開左側車門並往後看,長達約3秒鐘,此舉因而被依法開罰1萬8000元,駕駛不滿挨罰聲稱當時是因為車門故障才做出此行為,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仍認定屬於危險駕駛,日前裁定駁回他的告訴,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駕駛5月間開著小貨車外出,行經台中市區時突打開左車門並往後看,時長大約3秒鐘,結果此舉遭到目擊民眾舉發,後續吃上1萬8000元罰鍰,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事後駕駛不服裁處結果,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並表示是因為車門故障會自動打開,他只好邊拉車門邊抓方向盤行駛,且稱趁沒有往來車輛時,會把車門重新打開再往路邊停靠,並通知修車廠。法院審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當庭檢視採證影片時,證實駕駛有做出打開車門並往後看3秒等危險舉動,再加上他只用1隻手操控方向盤,在往後看時無法掌握前方車況,容易導致車禍發生,根據以上法官認定屬於危險駕駛,至於駕駛主張車門故障並提出維修單據為證,法官認為他應立即遠離車道並採取措施。法院說明,駕駛非但未做還在故障未排除時繼續上路,若遇緊急狀況發生,他勢必難以做出反應,就算不是故意的但也難認全無過失責任,後續駕駛遭法官裁定駁回告訴,仍可上訴。
鴕鳥逛大街飼主二度挨罰 帶回農場決定不養了「1萬2賣掉」
台中市烏日區今年5月有2隻鴕鳥在溪南路逛大街,引發熱議,昨(12)日上午又出現1隻近2公尺高的鴕鳥在慶光路上,害行車駕駛無法前行,報案後警方才與呂姓飼主合力圍捕,並由飼主帶回農場。不過事後飼主坦言因鴕鳥被開罰2次,已將1隻鴕鳥以1萬2千元賣掉。據了解,12日上午9時33分,台中市烏日分局接獲民眾報案,指稱烏日區慶光路上有1隻鴕鳥,附近不見飼主,導致駕駛不敢動彈;溪南派出所立即派員處理,並通知住在彰化的呂姓飼主前來協助處理。最終警方與飼主合力圍捕,才將鴕鳥制伏,再由飼主把鴕鳥帶回家。而今年5月烏日區街上的2隻鴕鳥,也是呂姓飼主的寵物,當時牠們從彰化縣芬園鄉一路到台中,如今又溜到街上閒晃,呂姓飼主也因為疏縱飼養的鴕鳥再道路奔走、妨害交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告發,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呂姓飼主把鴕鳥帶回後,經過仔細思量,加上鴕鳥亂跑出門已讓他二度挨罰,索性決定把鴕鳥賣掉,已經有1隻鴕鳥以1萬2千元賣給其他飼主。其實呂姓飼主原本總共養了4隻鴕鳥,1隻遭流浪狗咬死,1隻長大後就賣掉,現在又賣掉1隻,就只剩下1隻了。另外,烏日分局針對鴕鳥逛大街事件呼籲,民眾若有飼養寵物,應善盡約束責任,避免任意竄入道路,如影響交通安全,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處罰所有人或行為人,倘若因此發生交通事故,飼主也需負起事故賠償責任。
住家養10對鸚鵡「早上5點慘叫」鄰崩潰看精神科 飼主挨罰…剩下2隻
養寵物很多事情要注意,太吵妨害安寧恐便惡鄰居。屏東一名鄭姓男子在住處飼養10對鸚鵡,每天早上5點開始慘叫,導致鄰居被噪音影響身心,還得看精神科吃藥,憤而檢舉。鄭男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2000元罰鍰,他不滿向法院聲明異議遭駁回,後來家中也只剩下2隻鸚鵡。根據判決書內容,住在屏東的鄭姓男子於家中飼養10對鸚鵡,但控制不住牠們製造的聲音,遭到鄰居紛紛檢舉他製造噪音已妨害安寧。警方到場查看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造噪音妨害公眾安寧者裁罰2000元;但鄭男不服,向屏東簡易庭聲明異議,要求撤除處分,更強調自己有加強隔音設備,噪音應該由環保局管制標準鑑定,而非鄰居說吵就裁罰。鄭男解釋,自己一開始飼養約10對鸚鵡,確實有收到鄰居反應噪音問題,他也有積極改善,施作隔音設備;不過法官透露,檢舉人說鄭男住處應該是鸚鵡養殖場,每天早上5點鸚鵡會集體開始慘叫,害他得看精神科吃藥,苦勸無效後才報案,希望能恢復安寧。其實不只一位鄰居檢舉,有附近住戶也稱,鄭男飼養鸚鵡的叫聲讓人聽了很不舒服。基於鄰居們的證詞,法官認定鄭男養鸚鵡所產生的叫聲已經影響他人生活安寧,裝隔音設備後鄰居仍聽得到鸚鵡啼叫,代表設備不足,故駁回鄭男聲明異議,不得抗告。事後鄭男則說,家裡只剩下2隻鸚鵡,但媒透露其他鸚鵡去向,僅回應「不在家裡了」。
變換車道「方向燈該打多久」?他遭檢舉挨罰3000元 網曝正解:警廣有在宣導
駕駛騎車、開車行駛在馬路上時,若要轉彎或變換車道,都要提前打方向燈,以免釀成意外和遭到開罰。然而,就有一名網友先前指出,自己切換車道時有打方向燈,卻被檢舉「未全程使用方向燈」而挨罰3000元,讓他氣憤道「(方向燈)到底要亮多久?『全程』標準是什麼?」這名網友在網路論壇「mobile01」以「未全程使用方向燈,檢舉魔人新招」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日前行駛在國道1號時,遭檢舉「切換車道未全程使用方向燈」,開罰3000元,讓他不禁傻眼道「到底要亮多久?」原PO接著質疑,「車子歪歪的是不是也可以說未切換完成?這罰單的認定『全程』標準是什麼?交通部要不要給個說法,例如要亮10分鐘,不然說你沒有就沒有,請大家多亮幾分鍾吧」。貼文一經曝光後,迅速引起網友熱議,「就全部輪子都進入車道才算完成,很難理解嗎?」、「我30幾年駕車一定打燈,何況大家知道方向盤回正,方向燈桿會跳回,大家多小心了」、「4輪全部過線再撥回,跳掉再撥1次,我每天大約開150公里,也開幾十年了,從沒被開過這種罰單」、「不是亮幾分鐘,顯然你還沒學到教訓。駕照去重考過」。也有人說到,「警廣有在宣導,全程指的是全部輪子尚未跨線前開始閃,直到全部輪子變換車道完成後」、「我都不知道怎麼會有人閃個2、3下就變換車道的」、「亮10分鐘會被檢舉另1條喔」、「一般市區,現在警察標準很低了,只要有打就不會開單,但你在國道耶,國道大家都開破百的、高速行駛,你沒打滿方向燈,當然警方會認定 情節較為嚴重,乖乖吞罰單繳錢吧」。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而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將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則表明,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如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
中油林園廠四輕又出包…燃燒塔「冒火光」黑煙狂飄 環保局開罰逾百萬
中油林園廠四輕今(2)日下午發生壓縮機安全閥跳脫,導致跳車,廠方第一時間緊急將製程氣體排至燃燒塔處理,但由於燃燒不完全,燃燒塔冒出火光,還不斷有黑煙排出,高市環保局依違反《空汙法》裁罰112.5萬罰鍰,這也是今年第7次出包。環保局說明,今天下午2時37分因C1201壓縮機進口蒸氣緊急遮斷閥突然關閉導致跳車,廠方將製程氣體排至燃燒塔處理,但因燃燒不完全造成黑煙排出,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裁罰112.5萬罰鍰,目前火光已變小,環保局持續監控附近空氣品質中。中油林園廠四輕又出包!今天下午燃燒塔冒出火花及黑煙。(圖/高市環保局提供)根據環保局統計,中油林園廠(含包商)1年內違反空汙法,共裁處7次,從1月起至今天,挨罰22萬罰緩不等,今天裁罰金額最高破百萬,累計裁罰達到480萬元。
怕被檢舉!行人「站斑馬線滑手機」40秒才走 駕駛耐心停車喊:我是不會上當的
太怕被罰!日前有位駕駛開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一處路口時,發現右側有行人站在斑馬線上,疑似準備過馬路,駕駛隨即將車停下禮讓,深怕遭檢舉「未禮讓行人」挨罰6000元。沒想到的是,那位行人卻站在斑馬線上滑了40秒手機才通過,讓駕駛忍不住直呼「我是不會上當的」。Youtube頻道「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日前分享一則網友投稿,從行車紀錄器畫面來看,這名駕駛開車行經新北市中和區宜安路與保健路76巷路口時,由於該處為無號誌路口,且路邊有2位行人疑似正準備走過斑馬線,駕駛便將車子停在斑馬線前方。其中1人示意駕駛開車先過,另1人則站在斑馬線邊邊玩手機,駕駛擔心會被檢舉「未禮讓行人」而挨罰6000元,決定繼續停車等待。大約20秒過去,原本示意汽車先過的行人轉身離開,玩手機的行人則繼續站在路邊。約莫40秒過去,期間有3輛機車駛過,玩手機的行人這才抬起頭,左右觀察路況後,才加速跑過斑馬線離開,此時汽車駕駛才放心踩下油門往前開。對此,「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也在標題寫下「我是不會上當的!」,引起網友熱議。影片曝光後,鄉民們紛紛留言表示「他還真的是要過馬路欸!在那邊等死嗎」、「手機滑到腦都麻了,早說行人專用時相,非行人路權越線一樣開罰」、「路口就都直接設置紅綠燈最無爭議,再多個行人專用號誌燈,避免同向人車互卡,變相逼出開車的急的人性」、「碰到這種最怕的就是,後面有警車要讓也不對~不讓又會被追上來~只能跟他對看陪他耗」、「每次看到這種路中無號誌的斑馬線,只會覺得,多設一點行人時相很難?」也有人說到「這種路人都是叫你過,你一過他馬上就走」、「這種情況我等你1分鐘要過不過,我是直接走了」、「5分鐘我都等過,下班時段,一個阿伯在無號誌路口,看起來是正常人,下班時候車流多,很多又不讓,我就在旁邊幫他看車流,沒車了我就跟阿伯說『要過快過』,他說『我沒有要過』,我就這樣在那傻等5分鐘」。
醋夫疑遭妻子戴綠帽「擅自解鎖手機」蒐證 他反被法官判刑
違法蒐證不僅無效還可能挨罰!一名人夫懷疑妻子給他戴綠帽,先找徵信社跟拍妻子行蹤,又在沒有經過妻子同意下,擅自解鎖她的手機並錄下通訊軟體內的聊天記錄,提告妻子和小王。怎料,近日台北地院法官認為人夫的行為,嚴重侵害妻子隱私權,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他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人夫在判決書主張,妻子違反婚姻忠貞、純潔義務,所以於2022年9月某天在未經妻子同意下,擅自輸入妻子設定的手機密碼解鎖,查看她與小王在LINE的聊天記錄,還用自己的手機將內容全部錄下「蒐證」;此外,人夫辯稱,他早就委請徵信社跟拍妻子,與異性單獨出遊,還做出許多親密動作,才會懷疑妻子外遇,蒐證提告是要維護家庭完整。經過台北地方法院調查,法官認為人夫主觀認為妻子外遇,恣意解鎖妻子手機、瀏覽非公開的通訊軟體談話內容,還用攝影方是把對話都複製留存,此手段已經等同於全面監控且侵犯其妻個人生活私領域,就算是夫妻在個人使用的手機內容應有相當之合理隱私期待。法官認定人夫侵害妻子的隱私權,已經明顯大於他所謂的維護家庭完整利益,並非法律上的正當理由,因此不採信人夫說詞和證據。另外,針對人夫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12強/台灣提前晉級冠軍戰…教練團急換先發挨罰50萬 引日本隊抗議!日媒形容:奇襲
2024世界棒球12強賽今(23)日是複賽最後一天,台日大戰將在台灣時間18時開打,不過美國稍早以6:5擊敗委內瑞拉,目前同樣只有1勝的台灣、委內瑞拉、美國比較得分差後,確定台灣挺進冠軍戰。而今晚台日大戰就變消化戰,中華隊教練團不顧罰款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申請換投,改為陳柏清先發;此舉也引發日本隊提出抗議但未果,日媒形容這是「台灣奇襲」。今晚二度上演台日大戰前,台灣已經透過TQB對戰優勢比較,成為日本隊後另1支晉級冠軍戰的隊伍,美國與委內瑞拉則是確定打季軍戰。12強大會規定比賽前一日要公布先發投手,中華隊原預告由林昱珉先發,但因為已確定晉級,中華隊教練團決定更換先發人選,改由陳柏清連續2日先發。不過,日本隊不滿中華隊的「策略」,向世界棒壘聯盟(WBSC)提出抗議,但中華隊就算挨罰也堅持換投。據日媒《Full Count》報導,日本武士隊相關人士透露,臨時換先發的罰款是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日媒也分析,台灣在24日冠軍戰前,中華隊教練團的決定已經先開「心理戰」序幕,直呼是「台灣『奇襲』」。陳柏清昨(22)日在台美大戰擔任先發投手,雖然有化解失分危機,但在教練團謹慎考量下,第3局中華隊就換投。而今晚的台日之戰他也將擔任先發投手,不過此役已不影響冠軍戰和季軍戰組合,被外界認為會是「消化戰」。陳柏清目前效力於中職台鋼雄鷹,本季出賽19場有18場先發,成績6勝10敗,責失分率是3.53。季後獲得新人王票選第3名,在新人投手群裡獲得最高票。
新埔鎮古蹟建築多修繕經費少 呂宛庭籲竹縣府先找修繕財源再列文資
新竹縣議員呂宛庭21日表示,新埔鎮內高達22個縣定古蹟與歷史建築,可惜維護經費編列不足,文化資產又很難做其他運用,部分只能以鐵皮來維護建物,恐怕阻礙地方發展。呂宛庭指出,新埔鎮頗富文化底蘊,鎮上「3街6巷9宗祠」更常常吸引一些外地遊客造訪,在街道巷弄間找古蹟、美食,也從古玩、古厝中尋找兒時回憶,鎮內更一口氣有22個縣定古蹟與歷史建築,文化重要性可見一斑。她說,自己接獲鄉親反應,不少遊客想要進去宗祠等古蹟參觀,但要不就是未開放得提早預約,部分甚至連電話都打不通令民眾乘興而來卻撲空,文化局根本沒有妥善人力與財力配套,呼籲未來要畫設古蹟時,先找好維修經費和後續管理費用。呂宛庭進一步指出,建物一旦被指定為歷史建築,其後很難另作他用,連維修也常常動輒得咎,深怕破壞古蹟挨罰,有的縣定歷史建築更只能以鐵皮來維護,安全與觀瞻都令人存疑,更別說造成地方發展阻礙。文化局代理局長朱淑敏對此回應,新埔鎮上小計9間古蹟與13個歷史建物都已經修復,日常維護管理確實很重要,文化局會輔導所有權人或使用管理者合法使用與維護,並從中協助向中央爭取修繕經費補貼。新竹縣長楊文科強調,新埔鎮是人文薈萃的文化小鎮,縣定古蹟和歷史建築其實多是私人建物,縣府仍會加強維護與活化使用,目前幾座效果不錯,將透過地主和業主家族成立管理委員會有序管理,這將是新埔鎮觀光中重中之重。
7萬股民要哭了!廷鑫、昶虹今終止上市 負責人將分別挨罰72萬元
台灣證交所公告,上市公司廷鑫(2358)、昶虹(2443),由於未依法令期限申報財報,於昨(18)日遭勒令下市,並在今(19)日終止上市,共有超過7萬股民受影響,手中股票全成廢紙。證交所指出,廷鑫、昶虹2家公司皆未依法令期限,申報2023年度、2024年第1季及第2季財報,其中昶虹因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或核閱報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2021年4月7日起列為變更交易方法,至今年4月8日已屆滿3年仍未改善。據悉,廷鑫成立於1987年,2001年上市時資本額高達15.1億元,曾為全台最具規模鋁合金熔煉廠,生產皮件及鋁合金產品,2019年曾一度宣布擴大在台投資6.2億元,成立材料研發暨認證中心;昶虹則是光碟片製造加工製造商,於1996年成立、2001年上市,曾是光碟片製造業中最具競爭力的大廠,也因效益問題,轉型為電子產品代工業務及醫療器材研發。廷鑫也曾發出公告表示,公司尚未委任會計師事務所,目前已在積極尋找中;昶虹則有一度找到委任會計師,但委任關係僅維持約1個月。如今,廷鑫、昶虹兩公司皆已在4月8日暫停交易,之後仍遲遲未交出財報,由於違反證交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8日宣布,將對廷鑫、昶虹的負責人各自開罰72萬元,
玩具車開上路要當心 最高可罰3600元
玩具車開上路,當心傷荷包!16日有人在社群平台上傳1段影片,內容為1名女子駕駛玩具車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街道上行進,警方表示,玩具車開上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除了法規允許的交通工具外,其餘運輸器具任意上路都可能挨罰,不可不慎。該影片是上周六被上傳到社群影音群組「社會事新聞影音」,內容僅有短短16秒,為1名女子駕駛1輛白色玩具車,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畫面還仿效電視新聞加上字幕圖卡,標註地點在新北、日期為11月16日,標題則為「玩具車開上路」。後來經查,影片拍攝地點疑似在三重的仁愛街,轄區警方接獲詢問後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可處行為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檢視影片後指出,雖然女子的行為明確違反道路相關法規,但因影片沒有確切拍攝時間,以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分不明確,因此相關違規行為未能舉發。警方強調,除了法定交通工具外,其他個人行動運輸器具,例如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都是不允許於道路上行駛的,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使用該類行動器具行駛於道路或人行道,避免造成自己與他人不必要的危險,同時也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荷包失血。
客人罵超商店員「北七」挨罰4千!二審結果大逆轉 原因出爐
高雄一名朱姓男子於民國112年7月28日19時29分許,在某門市內為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之處,因細故與店員發生口角爭執,進而心生不滿,竟基於妨害名譽之犯意辱罵「是北七嗎?」(閩南語發音)等語,遭提告公然侮辱。二審認定,朱男所為尚未達一般之人均可得確信被告有公然侮辱之犯行,判處無罪;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店員指控,「當天我在超商當店員,我看見隔壁超商的招牌被颱風吹落到我們門市前停車場位置,碎成很多碎片,我就過去隔壁超商跟該超商店員說,請他們過來打掃這些招牌碎片,同日晚上被告一進來門市就大聲的說『剛才是誰去講的』。我就回說是我去講的」。超商店員表示,接著朱男就說「『請老闆娘出來,我要找她』,另一個店員就說老闆娘現在在休息,不太方便,這名男子就開始破口大罵,『為什麼要來幫你們掃地,這又不是我們造成的』,後來老闆娘就出來跟這名男子對話,這名男子一直大小聲,就對我說『是北七嗎』等語。」一審認為,朱男帶有激將語氣中的激問句表述,已構成貶損原告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判處罰金4000元。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本件依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尚未達一般之人均可得確信被告有公然侮辱之犯行,而無合理懷疑存在之程度,其犯罪尚屬不能證明,既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改判無罪;可上訴。
汐止騎士騎標線型人行道挨罰:奇葩設計 警回應了
新北市汐止近日發生取締糾紛,一名女騎士騎車經過康寧街365號前,貪快騎上標線人行道,被檢舉罰600元,而她質疑「為什麼又畫了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原PO在臉書汐止集團發文批人行道設計不當,「一邊已經是人行紅磚道,為什麼又畫了這個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在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原PO說,綠色人行道不能騎她長知識了,花了600元,謝謝檢舉達人,該路段有紅磚人行道,馬路又畫標線型人行道,「還蠻奇葩的設計!」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該路段道路右側已設置有人行專用道,地方標線必要性與適法性有質疑空間」、「這種道應該是行人優先通行,如果在沒有行人的情況下可借道通過」,也有人酸「違規還一本正經想討拍!」原PO回,她只是想讓大記取教訓。對此,汐止警方說,警方接獲檢舉,車輛行經標線型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舉發,但有關該人行道設置疑義,屬交通局管轄,民眾車輛不能行駛人行道或騎樓等,維護行人安全。據《TVBS》報導,新北交通局交工科專員楊展昀也回應,有些騎樓被佔用,所以行人沒安全的通行空間,才會用水溝的範圍設標線型人行道,「在蓋的時候之前我們就已經會勘,當時是整個路段去考量的,並不是針對大樓去做特別的處理。」
男突煞車遭檢舉挨罰1.8萬元 「憑1事」法官還清白撤罰單
1名郭姓男子開車行經基隆市某路段突然停車,後車駕駛認為郭男違規,透過行車記錄器檢舉,警方根據錄影認為違規屬實,開出「惡意逼車」1.8萬罰單,但郭男不服,指發現與後車擦撞才停下查看,法官認為,郭男車輛的確和檢舉人車輛有小碰撞,路中停下雖不當,但並非惡意逼車,最後撤銷罰單。判決書表示,郭男在去年5月27日晚間9時許,駕駛小客車行經基隆市一處路段時突然停車,後方駕駛以行車記錄器影片向警方檢舉,指郭男車輛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的違規情形。警方查看錄影後以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監理單位裁處罰款1.8萬元、記違規點數3點、應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郭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郭男表示,當時開車發現右方後視鏡疑似擦撞到檢舉人車輛,因他在汽車服務廠工作,了解輕微擦傷處理方式,且判斷車速不快不會追撞才停車。郭男因對方不打算追究遂準備駛離,但又遭後方檢舉人或其他車輛按喇叭,才再減速停車。郭男主張,他未持續留在現場及報警處理,雖有不當,但不能據此反推二車之間未發生擦撞,還認定他是在未遇到突發狀況下突然煞車,裁罰不符比例原則。法官認為,郭男煞車時,離檢舉人車輛尚有相當距離,不至於過分逼近郭男車輛;郭男車輛後視鏡確實有擦痕,因此認定郭男當下停車有理由,與「惡意逼車」的危險駕駛行為情形有別,最後撤銷郭男罰單。
大巨蛋貼「不合格場所」恐貽笑國際 北市府諾周六前完成公安申報
台北市議員李明賢7日表示,世界棒球12強賽13日就要展開,比賽場地台北大巨蛋卻還沒完成使用執照周年公安申報,大大的「不合格告示」就貼在門口,根本貽笑國際。13日世界棒球12強賽中華隊首場預賽將在大巨蛋開打,尷尬的是大巨蛋2023年取得使用執照後,依規定1年內須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申報,運營的遠雄公司卻遲未完成,因而被台北市建管處5日在門口張貼「不合格」告示,標明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因著《建築法》挨罰新台幣12萬元,並勒令10日內完成檢查。對此,李明賢批評若13日星期三開打,屆時國際外賓和職棒球員紛至沓來,紛紛看到不合格告示,除了貽笑國際外,想到公安隱憂更令人毛骨悚然。李明賢怒批,大巨蛋廠商未做公安申報實在太誇張,簡直恃寵而驕,市府態度必須要硬起來,畢竟大巨蛋作為北市和棒球賽事的門面,目前給予10天改善期實在太寬容,應勒令24小時內立刻改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長簡瑟芳回應,會強力要求遠雄9日前完成申報程序,務必在球賽開打前處理好。建管處長虞積學則警示,若大巨蛋廠商若在期限內補齊申報,恐再挨罰30萬元。體育局官員指出,近期大巨蛋如未做即時公安申報等缺失,都會納入運營績效評估,下周12強比賽時如遇到漏水,廠商稱會調整座位,市府則會踩住底線,堅持要求廠商改善,並依契約精神,該罰就罰,運營廠商遠雄則暫時並未對此做出回應。
屏東男抽K菸挨罰2萬不理 愛車將被強制法拍秒繳清8萬罰單
屏東分署終於發現男子車輛並當場查封,男子聞言後嚇得趕緊繳清罰單,就怕愛車遭法拍。(圖/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中國時報謝佳潾屏東傳真)屏東有名男子攜帶K菸在縣民公園被警方查獲,除挨罰2萬元外還要接受毒品危害講習,但他完全不理會,直到全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被發現還有其他毒品相關罰單約6萬多元未繳、分署要拍賣他名下房車抵償後,男子才嚇得一口氣繳清總計8萬多元的罰單。屏東分署指出,今年3月,該男子在屏東縣民公園兒童遊樂區遭警方盤查時,當場被查獲1支摻有K他命的香菸,男子坦承持有並施用K他命,對此,警方依法裁罰2萬元並命他接受毒品危害講習,但他未予理會,隨後案件移送至分署執行,結果發現連同之前其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男子總計吃上8萬餘元罰單未繳。屏東分署受理後,曾經二度扣押男子存款,但只有執行到幾千元,執行人員通知男子交出他名下僅有的一台TOYOTA房車,不料男子又不予理睬,警方積極至男子住處附近查訪,雖然沒有發現車輛,但男子允諾會到分署辦理分期,但卻只繳一回。不久後,屏東分署終於發現男子車輛並當場查封,預計11日全國專案日拍賣這台車況良好的車子抵償,結果男子聞言後嚇得趕緊繳清罰單,就怕愛車遭法拍。◎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網紅視網膜未禮讓行人挨罰?他見催繳通知「罰600元」太詭異…結果竟是詐騙
詐騙無處不在!網紅視網膜(本名陳子見),昨(25)日在臉書分享,自己收到2筆交通罰鍰的催繳通知,其中1項是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起初他感到相當丟臉,但在細想後驚覺不對勁,再致電向監理單位求證後,才確認是詐騙的新手法。視網膜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前一晚收到一封自稱來自「監理單位」的信,大意是說有2筆交通違規罰鍰尚未繳納,點進連結登入「監理服務網」後,就看到了自己的違規紀錄,分別是「113年8月27日汽車駕駛人紅燈右轉900元」以及「113年9月13日汽車駕駛人未禮讓行人600元」。視網膜收到交通罰鍰催繳通知。(圖/翻攝自臉書/視網膜 Retina)視網膜提到,起初他看到後覺得超級丟臉,「我開車經過行人穿越道一定會瞥一下有沒有人要過馬路,沒想到還是有沒注意到的時候」。然而,當他看到600元時,突然疑惑道「身為一個熟知行人交通事務的我,看到600元就覺得很詭異,有這麼便宜嗎?這條應該是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才對。這數字不對啊」。視網膜接著操作網頁,按了欄位最後的「檢視」鍵,卻怎麼點都沒反應,「但我就想看看我的車子沒有禮讓行人到底是長怎樣,不過就是開不了」。後來,他想說可能是手機無法開啟,必須使用特定瀏覽器,於是改到電腦搜尋「監理網」並登入後,卻顯示查無違規紀錄。「一模一樣的網站,一模一樣的按鈕,卻是截然不同的結果?」視網膜決定打電話詢問監理單位,對方則告知他「這是詐騙」。隨即,他再隨便輸入身分證字號和生日時,發現一樣可以登入假網站,且顯示相同的2條違規紀錄和罰鍰。視網膜也曬出他收到的詐騙信通知,提醒民眾收信時,要記得檢查寄件人信箱合不合理。對此,網友們也紛紛在底下留言,「大家記得所有罰金或繳款,收到訊息一定再要去網站看看不要懶惰直接點擊!」、「以資安角度來看,不論你收到的信是真是假,建議都不要從信中的連結,而是自己Google官方的網站去做確認」、「寄件單位的mail就有問題了,另外檢舉、逕舉案件一定會收到紙本罰單跟照片,不然相關單位光是申訴電話就接不完了……政府機關的網站都可以用很簡單的關鍵字搜尋到,double check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