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提
」 柯文哲 京華城 黃紹庭 高雄 助理費專挑弱勢…南投棒球教練性侵22名男童遭終身解聘 30萬交保限制住居
南投縣一所國小棒球隊的男教練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逞慾影片等共犯68罪,他羈押期間遭終身解聘,全案日前於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他認罪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慧文今年6月4日偵查終結,指教練曾獲杏壇芬芳獎,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對高達22名男童共犯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共68罪,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件偵結起訴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全案近日言詞辯論終結,教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教練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已與半數被害人達成調解,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南市老家,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一、三、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法官要求,全案判決確定前,禁止教練危害22名被害人身體,禁止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行蹤,也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立即依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組性平調查小組,經性平小組調查结果事實成立,於教練羈押期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將該教練終身解聘、永不任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女裝男再度放火 鄰居遭波及1命危
「女裝男子」又縱火!新北市24歲曾姓男子2023年12月涉嫌縱火,因地檢署傳喚屢次未到遭列拘提對象,不料他2日凌晨又在租屋處縱火,甚至波及鄰房住客,導致1人命危送醫。而他縱火後自行前往派出所報案,雖作女裝打扮,仍被警方認出,當場遭拘提、解送歸案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昨日凌晨2時許,新莊民本街1棟6層樓公寓發生火警,起火戶為曾男位於4樓的租屋處,警消獲報後趕往搶救,並從隔壁套房救出1對吳姓情侶,雖然35歲吳姓男子意識清醒無大礙,但他的女友30歲吳姓女子卻命危送醫,經醫院急救後雖恢復生命跡象,仍意識不清,需留院持續觀察、治療。火警發生之後,曾男穿著短裙、女裝打扮前往派出所報案,稱住處失火,但精神恍惚無法完整陳述案發過程,不過值班警員恰巧為當地管區,一眼即認出曾男就是在去年犯下縱火案的男子,且遭地檢署開立拘票,因此當場將他拘提。據了解,去年12月初,曾男也曾以女裝打扮,同樣在民本街另一處租屋處縱火並破壞水管,警消到場後,在該棟公寓頂樓發現他,且情緒激動來回跑跳,後來在警消勸導下,終於和緩他的情緒,並將他強制送醫。該案後來也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但後續地檢署開庭時他屢傳不到,檢察官因此對他開立拘票。曾男再次落網後,向警方坦承犯行,而犯案原因與去年一樣,僅因心情不好便在租屋處以打火機燃燒窗簾,導致引發火警,警方訊後除將他解送歸案外,另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北市私人精舍「推車運屍」…命案疑點多 住持、信徒3人收押禁見
今年7月間,台北市大安區某間精舍傳出有信徒不明原因死亡,警方因死者頭臉有多處瘀青,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死者是被人用膠帶綁在推車上,從附近餐廳運回精舍,加上死者存款被提領一空,案件疑點重重,台北地檢署9月30日指揮警方拘提吳姓女住持與信徒李男、姜女共3人到案,1日凌晨訊後以3人涉嫌殺人重罪,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1)日晚間裁准3人收押禁見。今年7月間,凱米颱風狂風暴雨襲台3天,造成各地嚴重災情,台北市於24、25日連續兩天宣布停班停課,但7月24日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接獲報案,指位於四維路上的某私人精舍,有人死亡,警方到場發現,現場似乎已被清理過,報案的吳姓女住持,表示死者是信徒,但聲稱不知死者死亡原因。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死者是在颱風天中被人抬上平板推車,疑似以塑膠袋及膠帶捆綁固定後,從精舍附近的餐飲店運回精舍,警方詢問運送死者的李男、姜女,2人辯稱當時死者尚未死亡,只是不想自己走路,說詞令警方起疑。據了解,為何將蔡女以推車運回精舍,三人說法兜不起來,住持等人宣稱,當時一行人在茶室用餐並討論事情,蔡女因為一時鬧情緒,住持說因為蔡女全身臭,因此才沒有讓她坐車,以拖板車運回精舍,李男卻說怕蔡女亂動會掉下車,姜女回應蔡女不想走路,才會用推車推他。三人說運回蔡女回到精舍,蔡女就暴斃,對於身上瘀青,住持說蔡女得新冠肺炎後,走路時常不穩常跌倒,身上才有撞傷;但另外兩人則說蔡女有自虐傾向,身上傷痕是自己造成。
精舍颱風夜出人命!住持與2信眾疑「推車運屍」 3人遭聲押禁見
凱米颱風在7月間侵台時,台北市大安區某私人精舍傳出有位女性信眾不明原因死亡,檢警獲報到場時,發現死者臉部、身體有多處瘀傷,經調閱監視器得知,她生前疑似遭毆打,並被人用膠帶綁在推車上運回精舍,且死者存款還被提領一空。9月30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拘提吳姓女住持與信眾李男、姜女共3人到案,將在1日訊後依殺人、過失致死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7月24日,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接獲報案,吳姓女住持稱,有信眾因不明原因死亡,警方趕至位於四維路上的精舍時,發現死者倒地、已明顯斷氣,臉部、身體有多處明顯瘀傷,現場疑似已被清理過。警方報請檢察官相驗時,從監視器畫面發現,死者在雨中遭人抬上平板推車,疑似被塑膠袋及膠帶捆綁固定,從精舍附近的1間餐飲店送回精舍。但幫忙推送的李男、姜女聲稱,當時死者狀態良好,只是不想自己走路。另據《自由時報》報導,事發當時吳姓住持和信徒們在討論佛法,過程中死者疑似與李男鬧得不愉快,李男便將死者拉至門口淋雨,而死者後來又被吳姓住持等人帶到監視器的牆角談話,待監視器再次捕捉到死者時,人已經被放置在推車上。由於死者家屬質疑死因,全案經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解剖,確認身體多處瘀青,疑遭外力致死,再加上死者的數十萬元存款剛好在事發前被多次領走,檢警也因此懷疑為他殺。據悉,吳女等3人曾辯稱死者本來就有自虐傾向、走路時常跌倒,身上瘀傷是自己造成,與他們無關。而警方拘提3人到案說明後,將在訊後依涉犯殺人、過失致死等罪,將3人聲押禁見。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曾幫朱亞虎加油挨轟 徐巧芯:知人知面不知心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與前台北市政府兵役局長、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涉入京華城容積弊案,28日遭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朱亞虎承認有行賄犯行。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曾向台北地檢署喊話「找朱亞虎根本就是找錯人」,現遭網友批翻車,徐巧芯30日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檢方查到的資料是什麼,只能說知人知面不知心。檢廉調查京華城弊案,為追查可疑金流,8月31日拘提當時被視為威京集團與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的牽線人朱亞虎,訊後被無保請回,之後徐巧芯痛斥檢方像無頭蒼蠅,找朱亞虎根本就是找錯人,抨擊檢方手上毫無證據,只會看政論節目辦案,還想羅織入罪。而如今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朱亞虎承認有行賄犯行,徐巧芯30日上午回應,也不太清楚檢方查到的資料是什麼,希望勿枉勿縱,只能說知人知面不知心,「我們是在黃復興的餐會上認識的,從來沒有聊過什麼錢跟請託的事情,相信認識朱亞虎的人很多,行賄對象是誰?我也不知道,呼籲檢方不要靠政論節目辦案,就這麼簡單而已。」徐巧芯表示,自己從未幫朱亞虎加油,只是他前兩次無保請回,北檢似乎是看著某些人的臉書去辦案,檢方若有掌握資訊當然是該辦就辦,但朱亞虎從未向她請託,「我也不曾收過相關的政治獻金,他到底是在何時行賄?向誰行賄?檢方要去查清楚,我是向檢調加油,絕非是幫朱亞虎加油。」至於簡舒培30日嗆「還要神隱到什麼時候,不用出來洗門風嗎?」徐巧芯回應,「洗門風是什麼意思?要賣檳榔還是下跪?我一直都認為檢方勿枉勿縱,不要看臉書或政論節目亂辦案,也不要偵查大公開,在偵查期間把所有內部事情透露給特定媒體去放話,到底現在涉案人員不管是朱亞虎還是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他們行賄狀況有待檢方進一步說明。我的建議是應該要像桃檢一樣,定期公布收到的相關資訊,不要把資訊洩漏給特定媒體。」
涉浮報助理費!黃紹庭返台即遭拘提 檢方聲押禁見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檢調26日前往搜索其住處及服務處等地,帶回黃紹庭父母及服務處人員等,卻不見黃紹庭蹤影,而他也被鄰居目擊於搜索前一小時帶著行李出門搭機前往廈門,29日回台後檢方立刻拘提,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高雄地檢署26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黃紹庭住處、服務處、議會辦公室,將其父母、妻子、服務處人員等17人帶回,並查扣相關證物,但黃紹庭本人卻在搜索前一小時搭機前往廈門,遭質疑是畏罪潛逃。對此,黃紹庭發聲明表示,前往廈門是既定行程,絕無所謂檢調洩密、畏罪潛逃等情事,也強調他在第一時間就已致電檢調說明行程並獲理解,處理完畢就會回國到案說明,文末他也聲稱自己沒有浮報助理費,更不曾侵占公款。黃紹庭29日搭機返台後隨即遭拘提,30日0時許移送地檢署複訊,面對媒體提問「去廈門有什麼目的」等提問均未多做回應,僅提醒記者「小心、小心」。檢方漏夜複訊後,凌晨4時許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黃紹庭深夜移送雄檢複訊!被問「去廈門有目的嗎」不發一語
國民黨籍高市議員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檢調26日上午前往黃紹庭的住處和服務處搜索,但他卻於檢調搜索及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9日返抵高雄小港機場。現身地檢署時,黃紹庭被記者問「去廈門有目的嗎?」他不發一語,檢方於今(30)日0時多將他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黃紹庭頭戴藍帽子至高雄地檢署時,被大批媒體包圍,面對記者詢問「去廈門有目的嗎?」他不發一語步入地檢署。高雄地方檢察署昨日晚間表示,黃紹庭在下午2時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檢方隨即對他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檢方將依法追查,釐清犯罪事實。全案起因黃紹庭涉嫌浮報助理費,檢調人員於26日上午到黃紹庭的住家兼服務處、市議會辦公室等地搜索,但黃紹庭卻於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而他本人神隱30小時後,才發出聲明和拍影片露臉,表示自己於26日上午出境,此行為個人既定行程,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黃紹庭強調從政10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
檢調搜索前一小時前往廈門…高市議員黃紹庭返台了 雄檢證實:搜索拘提
國民黨籍高市議員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檢調26日上午前往黃紹庭的住處和服務處搜索,但他卻於檢調搜索及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直到27日下午才發聲明並自錄影片回應,他強調將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台,而他人已於29日到高雄。檢調人員於26日上午到黃紹庭的住家兼服務處、市議會辦公室等地搜索,但黃紹庭卻於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而他本人神隱30小時後,才發出聲明和拍影片露臉,指出自己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並強調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黃紹庭PO出自錄影片「自清」後,傳出已於29日返抵高雄。檢方表示,黃紹庭已搭乘班機於下午14時許抵達小港機場,隨即由雄檢檢察官指揮調查局人員,對黃逕行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檢方表示,將依法積極追查相關事證,釐清犯罪。
涉京華城弊案!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 凌晨上銬送往台北看守所
京華城弊案持續延燒,北檢27日發動第2波搜索,傳喚柯文哲辦公室前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昨(28)日兩人遭檢方依收賄、行賄罪聲押。經檢方漏夜偵訊後,昨深夜開羈押庭,北院認定李文宗、朱亞虎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檢察官28日凌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將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深夜法院裁定通過,今凌晨0時許兩人被檢警帶上囚車,送往台北看守所執行羈押程序。偵查京華城弊案的專案小組發現,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參選總統時的財務長李文宗,也涉嫌收賄,李文宗不僅是柯文哲辦公室前主任,也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交情超過40年。李文宗日前遭調查局送辦,以200萬元交保,被限制住居及電子監控。朱亞虎曾任台北市政府兵役局局長,之後轉任鼎越開發董事長,與沈慶京的關係可見一斑,被懷疑是威京集團透過他當牽線人,向李文宗行賄。上個月朱亞虎遭拘提訊問後,原本無保請回,但此次傳喚,遭檢方以行賄罪聲押。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移送北檢複訊,訊後諭令聲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台版N號房「創意私房」男存139部猥褻影像 辯稱為檢舉慘遭判刑
台灣警方近日成功破獲了一起涉及Telegram社群「SCP」的猥褻影像案件,共查獲超過400名犯嫌,其中包括管理員、偷拍者、賣家等7名主嫌,1名姓許的犯嫌被查獲持有139部兒少猥褻影像,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據悉,許男在Telegram社群「SCP」和「帝王大本淫」群組活躍,明知群組中涉及未成年裸露猥褻影像,卻仍積極參與上傳影片、照片以提升會員級別,台中地院審理揭露許男從2022年4月開始下載大量猥褻影像的行為,直至警方於8月25日將其拘提。許男辯稱下載這些影像是為了檢舉使用,然而法院裁定其持有少年為猥褻行為的電子訊號罪成立,判處6月有期徒刑,許男在庭上承認下載139部未成年性影像檔案,但否認散布犯行,辯護律師表示,許男是為了協助檢警偵辦「SCP」群組才持有這些影像,並強調這些檔案是為了向警方檢舉而保存的。雖然許男聲稱是為了檢舉而下載這些影像,但法院指出其並非「SCP」群組會員,且所涉社群屬於公開群組,應即向警方舉報,對其辯詞持保留態度,然而據檢方確認,許男的確協助檢警破獲「SCP」群組,但仍因持有猥褻影像成為罪證之一。
博奕詐賭撈6000萬!2竹科工程師輸1.2億跑路 黑幫貼海報逼債
太陽聯盟新竹總會湖口組1名41歲陳姓前會長,他涉嫌使用博弈網站誘騙2名竹科工程師加入賭局,分別為46歲陳姓及29歲郭姓工程師,並透過詐賭使2人欠下上億賭債,2人由於無力償還各自跑路躲債,未料陳嫌竟教唆小弟前往其住處撒傳單及張貼追債海報,藉此逼債恐嚇家屬,事後警方介入調查,直到日前成功將陳嫌在內等10人逮捕,並依法送辦。據了解,太陽聯盟新竹總會湖口組專門鎖定高薪行業下手,陳嫌在娛樂場所結識陳姓及郭姓工程師後,介紹2人加入其架設的百家樂博弈網站賭博,並誆騙是穩賺不賠的生意,2人心動不已不慎落入圈套,對方操縱賭博使工程師輸得精光,2人分別積欠8000多萬及4000多萬元後被迫簽下本票。事後,2人不堪討債人員頻繁騷擾,2人只好陸續償還3000多萬元債務後被迫跑路,不僅離職還搬家,陳嫌為了逼2人還清債務,竟指派小弟前往2人住處或其親屬家站崗,甚至不斷撒傳單並大肆張貼欠債海報,還將被害人照片貼在廣告宣傳車上,藉此恐嚇威逼家屬還錢,後續2人走投無路便向警方通報求助。警方表示,刑事局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歷經數月跟監蒐證,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一隊日前兵分多日進行收網,分別在新竹市東區、北區及新竹縣等地,拘提陳嫌及葉姓現任會長在內共10名黑幫成員到案,並依違反《組織犯罪》、《詐欺罪》、《恐嚇取財罪》、《妨害名譽》及《個資法》移送檢方偵辦。
京華城案再突破!朱亞虎涉行賄 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涉收賄「遭聲押禁見」
北檢繼發現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以4740萬元賄賂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後,專案小組再度查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競選總統時的財務長李文宗,疑似也收受華城土地開發商鼎越公司前董事長朱亞虎賄款。檢察官於28日凌晨依《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請將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方26日第四度提訊柯文哲,訊問相關金流問題,隨即向台北地院申請搜索票,並在27日展開第二波大規模的偵查行動。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於27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9路大規模搜索。共搜索了朱亞虎、李文宗以及威京集團員工等10名被告和6名證人的住所和辦公室。柯文哲的前隨扈、前秘書也被約談作證。除李文宗、朱亞虎外,還約談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童中白等16人到案說明,後續廉政署將其中15人移送北檢複訊。在檢察官複訊後,京華城公司監察人張志澄以250萬元交保,威京集團總管理處法務經理陳俊源則以150萬元交保,沈春池文教基金會前祕書長童中白、京華租賃財務主管等6名被告訊後請回。柯文哲在擔任市長期間的隨扈陳文鐘、行程祕書黃心緗、祕書黃婕穎、祕書林鼎峰等4人則是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調查結束後也離開。但檢方懷疑朱亞虎涉違背職務行賄罪、李文宗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因此於28日凌晨向法院聲請將李文宗、朱亞虎羈押禁見。報導中指出,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安排其認識50年的高中同學李文宗擔任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並兼任眾望基金會董事長。在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李文宗負責掌管財務。8月爆發選舉政治獻金帳目不實的事件後,李文宗曾公開表示「非常負責任地跟大家報告,我完全不知情。」但檢察官當時仍以涉嫌偽造文書,諭令他以200萬元交保。而本次再度約談後則改為聲押。北檢也在京華城弊案中,發現威京集團為爭取京華城改建的容積率,不僅聘請曾任北市兵役局長的朱亞虎擔任鼎越公司董事長,還涉嫌利用應曉薇的議員職權進行陳情、對官員施壓。當京華城在2022年11月如願獲得840%的容積率後,威京集團再以捐贈相關慈善協會的名義,向應曉薇行賄4740萬元作為酬謝。先前檢廉約談柯文哲時,朱亞虎曾被拘提到案,但他否認行賄,訊後無保請回。而本次再度約談後,檢廉懷疑威京集團可能透過朱亞虎居間行賄李文宗,甚至柯文哲,則改為聲押。後續沈慶京和應曉薇分別因涉嫌違背職務行賄、收賄罪遭到收押後,檢察官懷疑柯文哲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仍執意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有涉嫌圖利罪之嫌疑,目前已對其聲押禁見獲准。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烏龍通緝2/遭通緝自己不會知道 留不良紀錄影響未來權益
家住桃園的Y男因為車禍糾紛遭提告過失傷害,卻在訟訴審理過程中遭到法院通緝,被警察上銬逮捕,忿而提告法院與法官要求國家賠償。Y男說,逮捕他的警察告訴他,台灣有很多人接到開庭通知常常漫不經心,卻往往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莫名其妙」的通緝犯。而因為抓通緝犯有績效分數,他們才會遠從台北市趕到桃園市抓他,先搶先贏。台東一位謝姓男子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一如往常載著女兒送貨,警察攔檢發現他是通緝犯,當場被逮。(圖/報系資料照)「我又不是殺人放火、作姦犯科,法院打電話來我都有接,沒接到也會趕緊回電,更不可能為了車禍的事逃跑。作夢也沒想到自己這輩子會有被通緝的一天。」Y男愈說愈激動叼唸說,俗話說「事不過三」,他只有第一次忘記出庭,後來只要有相關的司法通知程序,他都是完全配合,更不曾有逃亡的念頭,竟然莫名其妙被通緝,還好被警察上銬帶走的時候沒被人看到,否則不知道要怎麼跟鄰居解釋。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表示,依正常程序,「通緝」是檢察官或法官在屢次傳喚不到被告後所使用強制手段;實務上,若超過二次無故不出庭、又聯絡不到人後發出拘票,若警方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他解釋,通緝與搜索不同,過去檢察官就可以發動搜索,但2000年檢方搜索前立委廖福本的國會辦公室引發爭議,後來修訂《刑事訴訟法》,規定除了特定緊急狀況外,檢方須取得法院同意才能搜索;相對地,通緝則可以由檢察官或法官獨自發布。開南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張祐齊說,檢察官或法官會在屢傳不到後,拘提被告,若還是拘不到人,才會發布通緝。(圖/黃耀徵攝)張祐齊說,雖然發布通緝的程序相較搜索簡單,然而民眾的通緝紀錄會在司法系統中保留一輩子,未來一旦吃上官司,就算涉犯的情節不重大,但檢方看到被告過去有通緝的紀錄,為了防範再次逃亡,很可能會聲請羈押,法官也容易因為這項不良紀錄而裁准。張祐齊說,對民眾來說,遭到通緝不僅會對個人名譽造成重大傷害,而且沒有法律上的救濟管道,發布通緝應更慎重,他認為應符合三項條件:首先,檢方或法院要找不到被告;其次,被告要有逃亡、隱匿的意圖;最後,應該要考量所涉及的是否為重罪,如果是被判有罪也僅將易科罰金的輕罪,就該依比例原則審慎評估,有無發布通緝的必要。「現在發布通緝似乎有點浮濫,而且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被通緝,只能等哪一天突然被警方逮捕。」張祐齊舉一個極端的例子說,如果有人想惡整仇人,只要看準對方出國的時程,提告他誹謗罪;若是這個人在國外收不到開庭通知,幾次不出庭便可能被通緝,而當事人不會知道自己成為通緝犯,直到他返台的那天,就會在機場當眾遭上銬逮捕,顏面盡失。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失竊25元奶茶包耗時3年半追討 法官撂重話「司法過勞自找」
有一名楊姓女子2020年在桃園市某超商消費,店員指控她偷竊2包25元奶茶包,檢方依竊盜罪起訴,在一審法官判楊女無罪後,檢方不服再提上訴;此案偵審前後耗時超過3年半,更鬧上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法官質疑檢方為了50元奶茶包追求公平正義,卻沒考慮付出的資源,認為司法過勞都是自找的,已將檢方上訴駁回。根據判決書內容,楊女在2020年11月12日於桃園市某間超商消費,她先拿了2包25元奶茶包,在店內逛了一下,最後只拿1支冰棒到櫃台結帳,但她準備離開時,店員卻叫住她並聲稱「有看到妳拿奶茶包」但未結帳;楊女否認有順走奶茶包,還讓店員檢查包包,確實沒有看到奶茶包。事後店員請店長調閱監視器,看到楊女確實有拿1包奶茶包,清點商品數量時,架上奶茶包也剛好少了1包,因此店長立刻報警,檢方也依竊盜罪起訴楊女。楊女出庭時否認犯罪,她解釋自己有從事團購,有拿奶茶包到休息區拍照,記錄包裝數量方便比價,但她後來忘記把奶茶包放到何處,不過她強調絕對沒有偷走。桃園地院一審,依雙方證詞、監視器影片,認為無法證明楊女偷竊,判處楊女無罪,但檢方卻不服提起上訴。怎料,這起偷竊案在各種程序下耗時超過3年半,期間楊女不僅被多次傳喚、拘提,還因為未遵期到庭被通緝3次和羈押,但一審法官已判她無罪,導致國家至少要賠償18000元,連證人都為了警詢奔波8次。偷竊案鬧上高等法院後,法官認為撇開法院付出的人力和資源,光是警方調查期間,多次拘提、查緝和解送楊女和製作警詢筆錄,加上檢察官提起公訴、一審論告、提起上訴、二審論告,一審公設辯護人多次到庭辯護,都是在浪費司法思源。對此,高等法院法官痛批,實現正義是需要成本,但為了檢察官所謂的「竊取50元之奶茶包」的正義,是否真的有必要追訴,更引述一名經濟學者的話,「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也必須考慮背後所付出的資源;而且,司法女神的長臂,顯然也只環抱有限的空間」。最終法官因為檢察官未能在積極舉出新證據,證明楊女確實有偷竊行為,認定一審判決無不適當,判楊女無罪,駁回檢方上訴,不得再上訴。並指出台灣司法一直有「過勞司法」、「司法負擔過重」的聲音,回顧這起訴訟,顯示司法過勞其實是司法人員自己製造出來的。
竊盜集團首腦「狂偷18間智取店」撈百萬 士檢聲押獲准
副總統蕭美琴新北市住家樓下日前傳出槍響,一名謝姓男子涉蝦皮智取店連環竊盜案,在新北永和區遇上警方追緝竟加速逃離,員警朝其輪胎連開3槍並逮捕。檢警查獲謝男等5人到案,士林地檢署26日複訊後聲押謝男獲准。蝦皮智取店北部、中部門市近日接連傳出繳費機遭破壞且錢箱遭竊,共有18間門市受害,損失現金127萬元。警方25日在新北永和仁愛路上發現嫌犯車輛,上前欲拘提28歲謝男,未料其將車輛加速逃逸,員警為避免波及無辜民眾,朝謝男輪胎連開3槍,謝男棄車逃到死巷後遭逮。謝男遭捕後,警方再前往基隆「城上城」社區逮捕竊盜集團另兩名共犯,查扣相關證物,依加重竊盜罪移送士檢偵辦。據了解,謝男為集團首腦,平時與藍姓女友以及游姓、陳姓及謝姓3位男子經常相聚,以竊盜、變賣贓物維生。士林地檢署26日複訊後,聲押謝男及謝姓共犯,法院裁定收押謝男,共犯則諭令1萬元交保。因集團犯罪手法過於熟稔,最快只需17秒便能撬開繳費機現金箱,檢警懷疑幕後另有共犯,循線擴大追查。
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傳「逃往廈門」 高雄地檢:無法證實
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高雄地檢署26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黃紹庭住處及服務處、辦公室等地,查扣相關證物,也將其家人以及服務處人員等17人帶回,初步調查浮報金額達數百萬元。檢方27日表示,訊後1名被告遭聲押,6名被告交保,黃紹庭則傳出逃往中國廈門,對此高檢表示無法證實。檢調26日上午7時許兵分10路,搜索黃紹庭住處兼服務處、議員辦公室,帶回其父母、妻子、服務處人員等17人,查扣3台電腦和多個裝著現金和資料的旅行袋。據傳,黃紹庭也於26日上午6時許,被鄰居目擊提著行李箱出門,至今未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諭令包含黃紹庭父母在內的6名被告,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另有1位服務處周姓副主任遭檢方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其餘證人訊後均請回。黃紹庭至今未到案說明,媒體人黃揚明26日於粉專表示,地方上有傳聞,指黃紹庭原本就已安排出國行程,「就看他會不會回來應訊了」。檢方也呼籲黃紹庭盡快出面配合調查,至於是否將發傳票拘提,檢方表示會依法律規定辦理。
國民黨議員遭搜索「行蹤不明」! 媒體人質疑檢調洩密:聽說已出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嫌浮報助理費,高雄地檢署於昨(26日)搜索其住家、議會辦公室、服務處,以及相關助理之住處,並帶回電腦主機、相關資料及黃紹庭的父母等17人。然而,黃紹庭本人至今仍失聯未現身。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也質疑,有檢調內線通風報信?「疑似落跑,讓父母親代面對司法追訴,這更是政治自殺。」黃揚明昨晚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黃紹庭據傳在檢調上門搜索前,於清晨6點多提著一個行李箱出門,鄰居見狀還以為他要出國,沒想到過沒多久,檢調人員隨即到服務處敲門,並進入室內展開搜索行動。黃揚明續稱,搜索持續到昨上午11點半,暫時告一段落,專案人員將黃紹庭的母親和1名女性工作人員帶上車,帶回市調處進行偵訊。然而,黃紹庭本人在搜索行動展開前便離家,至今仍行蹤不明,檢調也尚未找到黃紹庭本人,黃揚明稱「他的手機已關機,連絡不上,檢方也證實黃紹庭尚未到案,若持續不到案或找不到人,不排除逕行拘提。」於是黃揚明也質疑,此案是否有檢調涉及內線通風報信?「疑似落跑,讓父母親代面對司法追訴,這更是政治自殺。」接著他又在貼文留言區聲稱,「地方有說法,是黃本來今天就預定出國,就看他會不會回來應訊了。」
國小女童反映「上廁所時被拍」 代理老師「拿手機詭異進出」遭羈押
花蓮縣某國小驚傳偷拍案,有學童反應自己上廁所時被偷拍,校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到職約12天的林姓代理教師詭異進出女廁,檢警調查後,認為林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花蓮地院則於26日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有學童向家長反映,表示自己9月中旬在校上廁所時遭偷拍,校方立刻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曾詭異進出廁所,立刻約談他並報警,林男則立刻請辭。花蓮地檢署獲報後深入調查,將林男拘提到案,發現其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無故以照相、錄影攝錄其性影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違反兒童意願使其被拍攝性影像等罪嫌。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林男嫌疑重大,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並有逃亡滅證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26日獲准,確切被害人數則仍須釐清。而林男在大學時就曾因違反性騷反被開罰,校方聘用前查詢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未發現其不良紀錄,開學後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時才發現此事,教育處則表示,事發後已經通知所有學校,之後除了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進一步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