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罰款
」 罰款 居家檢疫弟弟浪跡天涯酒駕裝沒事 姑姑心疼禍延姪女代繳罰款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日前處理一件無照酒駕的拒繳罰款案時,赫然發現一件姊姊替弟弟繳清罰款,以免殃及姪女的感人故事。台北分署指出,45歲陳姓男子多年前把女兒交給母親撫養,自己一人浪跡台北,家人都找不到他,連壽險契約的保費也是陳男的姊姊代為繳納,不料日前陳男家人接獲通知,陳男的壽險契約被台北分署強制解除,姊姊查詢後才知道弟弟無照酒駕又欠罰款所致。台北分署表示,戶籍設在台中市的45歲陳姓男子,2016年8月31日駕駛普通重機行經台北市辛亥路7段時,木柵派出所警員攔查酒測,發現已經超標,且查出陳男2015年8月間,曾在羅斯福路5段酒駕。木柵派出所舉發後,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陳男9萬元罰鍰,但陳男遲未繳納罰鍰,遭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收案後,立即扣押陳男存款,發現他的銀行帳戶早已被設為警示帳戶。執行人員繼續調查,查出陳男有投保壽險,遂核發扣押命令執行他的壽險解約金。台北分署依規定發函陳男的保險契約利害關係人,到場陳述意見時,卻見陳男姊姊出面替弟弟繳清罰單。陳男的姊姊跟執行官說,一直連絡不到弟弟,又擔心他的壽險契約被強制解除後,未來姪女的權益將蒙受損失,因此代為繳清罰單。台北分署發現陳男的罰單被繳清後,才知道這件姊姊替弟弟繳罰單的故事。台北分署指出,酒駕行為嚴重危害社會交通秩序,尤其現在正處於尾牙期間,民眾更要特別注意,為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保障用路人生命安全,貫徹公權力以遏止酒駕歪風,酒駕案件經移送行政執行後,將專案列管及強力執行。
放任杜告犬「趴趴走」咬傷博美 板橋男4度犯動保法再遭重罰48萬
新北市板橋區羅姓男子飼養「危險性」犬隻杜告犬當作寵物,但羅男沒有好好照和約束狗兒,反而放任該杜告犬「趴趴走」,甚至咬傷博美犬,動保處多次開罰,羅男卻拒繳罰款,甚至在動保處人員登門時緊閉門戶,而羅男日前又讓狗兒在社區遊蕩,動保處連忙將該犬捕獲,更將再處羅男48萬2500元罰鍰。據了解,羅男從事資源回收業為生,而他飼養杜告犬,卻多次被檢舉未繫繩外出,更於今年3月咬傷附近民眾飼養的博美犬,當地可謂「聞杜色變」,將該隻狗兒看成不定時炸彈。而動保處多次開罰處分,並曾前往羅男住處欲執行沒入杜告犬,他卻將犬隻藏匿家中大門緊閉不願配合,因此動保處也派員加強該區域的巡邏,日前有民眾發現杜告犬在外遊蕩,動保處立即派員前往補獲,趁狗兒跑到屋頂時出網撈捕,順利將牠帶回安置,並另覓適合飼主領養。動保處表示,羅男先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犬隻未配戴安全防護措施,經動保處開罰並令其改善且未改善,羅姓飼主已第4次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再重罰48萬2500元罰鍰。動保處強調,農委會公告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犬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等6項品種,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依本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時應使用繫繩以控管寵物行動及安全;如有咬傷紀錄(動物或人)的犬隻,經動保處處分後也會將該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須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比照攻擊性犬隻方式辦理,除了使用繫繩外還須配戴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飼犬及他人的安全,且應由成年人伴同,違反者可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嚴抓未停讓行人駕駛! 拒繳罰單159人遭扣押存款55人遭扣押薪資
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嚴格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違規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日前就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拒繳2600元罰款,遭到警告將扣押薪資,立即現身將罰款繳清。為掃除「行人地獄」汙名,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因此各縣市嚴格執行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目前受理的相關案件共298件,其中有159人遭到扣押存款,還有55人因查無存款被扣押薪資。新北分署表示,蘆洲區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店區北新路時,已經看見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卻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600元。不過事後他卻遲遲未繳納罰款,新北分署收案後給出最後通牒,通知陳男要是再不將罰款繳清,就要扣押他的薪資,陳男得知後立即在7日前往繳納。而板橋區也有一名許姓女子開車在北市襄陽路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遭裁罰1500元,而她同樣逾期未繳納罰款,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而新北分署通知許女繳納,但她卻還是不理,後續新北分署查到她有存款可供執行,在6日直接扣押其1500元。對此,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要是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北市社子祖產慘遭查封 酒駕男火速交罰款防失配屋資格
台北市黃姓男子多次酒駕和交通違規,裁罰累積金額高達25萬餘元,黃男拒繳罰款讓行政執行官傷透腦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發現他名下有間位於北市社子地區的房子,日前到場查封,黃男擔心影響未來配售住宅權益,連忙找親友湊錢並委託家人處理,終於繳清罰鍰、保住房子。士林分署指出,黃男2度酒後騎車,還有多次無照駕駛及其他交通違規,總計遭裁罰25萬餘元,但遲未繳納,執行官發現他在北市社子地區有房子,本月6日到場貼封條查封房子,黃男緊急向親友借貸,6天後湊齊25萬餘元,順利還清罰款撤銷查封。黃男的哥哥向執行人員表示,執行官查封的房屋是祖產,登記在弟弟名下,未來社子島若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開發,可望獲得專案配售住宅安置原住戶,弟弟擔心房產遭執行官法拍,恐將喪失配售專案住宅資格,因此緊急向親友籌錢、由他代為繳清罰鍰。
酒駕累犯拒繳罰款累積金額55萬 名下19筆土地資產恐遭法拍
51歲的張姓男子為多次酒駕累犯,6年多來多次拒絕酒測,張男駕照遭吊銷且不得再考領,罰單金額共累積了55萬800元,但張男仍不肯繳納罰款,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調查,張男名下有澎湖縣七美鄉的持分土地共19筆,高雄分署已先查封土地,如張男再不繳納,將拍賣土地。張男先前多次酒駕且拒絕酒測,駕照已被吊銷不得再考領,但張男依舊置之不理,直到今年7月,張男再度因酒駕遭攔查,依然拒絕酒測,警方因張男有多次酒駕紀錄,於是向檢察官申請核發鑑定許可書,強制抽血檢驗,換算呼氣酒測超標,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由於張男一直將裁罰置之不理,累積的罰款金額高達55萬800元,高雄分署查出張男名下共有19筆的澎湖七美鄉土地,於是將土地查封,若張男仍不肯繳納罰款,將會拍賣他名下的19筆持分土地。◎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違停遭拖吊氣炸!男拒繳罰款強行取車 撞毀保管場柵欄下場慘了
新北市闕姓男子因違停遭拖吊,去年4月10日上午7時許,衝到拖吊保管場,撕掉封條後開車離去,過程中撞毀的鐵門柵欄門板,士林地檢署依除去公務員依法所施之查封標示罪嫌,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闕男去年4月9日晚上8時許,在樟樹二路與山光路口違規停在身障車位,遭拖吊至保管場,隔天早上7時許,闕趕到拖吊場,潘姓管理員說要先繳交1200元罰單、拖吊費880元、保管費100元,共計2180元,但闕聲稱停車沒有違規,潘表示要先繳罰單再去申訴。闕拒繳罰單,直接進入拖吊場內,找到自己的轎車,撕掉員警貼在門縫上的封條,進入駕駛座開車要離開,潘姓管理員立即關閉鐵柵欄,不讓闕開車離開,但闕下車拉開鐵柵欄,從縫隙中駛離,撞毀鐵門馬達主機,導致蓋板脫落。闕男堅稱自己沒有造成人員受傷,鐵門沒有受損,但監視器顯示,闕撕毀封條,已觸犯除去公務員依法所施之封條標示罪,另外,潘姓管理員提告妨害公務,檢察官認為潘是拖吊場司機兼管理員,屬於行政助手,並非公務員,妨害公務罪部分不起訴。
車禍後喝酒會怎樣? 新北司機6筆土地差點GG了!
新北市48歲蘇姓貨車司機去年騎機車和鄰居擦撞,雙方談好賠償事宜,就回家喝酒壓驚,不料警方找上門來發現他有酒味,認定酒駕並開單處罰,慘遭裁罰6萬7,500元,蘇男拒繳罰款,結果6筆土地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封,後來蘇男媳婦代寫申訴書才翻案撤銷罰單、並解除土地查封。家住新北市林口區的蘇姓男子,去年5月16日上午11時14分騎機車擦撞鄰居,導致對方受傷,蘇男講好賠償事宜就回家喝酒解悶,不料對方還是將車禍案報警,警方找上門來,發現他渾身酒味,酒測值超過0.55,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他6萬7,500元,蘇男自認沒錯,不願繳罰款,不料6筆持分土地遭新北分署查封,後來蘇男由老闆娘陪同於今年3月4日到新北分署,蘇男向書記官抱怨說,他是貨車司機,不可能酒後開車或騎車,當時騎車僅和鄰居機車輕微擦撞,也同意賠償對方修車費用,就直接回家喝酒。最後新北分署同意他分8期繳納罰金,老闆娘還自掏腰包代為繳納第1其罰款。蘇男回家後愈想愈不甘心,由媳婦替他寫申訴書,交通裁決處4月7日撤銷罰單,隔日向新北分署撤回執行,新北分署隨即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刑事責任部分,檢方也做出不起訴處分。
電動車漏洞1/外籍移工愛改車 加大馬達控制器秒變神駒
新北市瑞芳分局上個月破獲電動自行車竊案,鄭姓嫌犯供稱,因為電動自行車沒有車牌,又多是外籍移工騎乘,行竊後銷贓容易,才會鎖定下手。由於現行法令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限速為25公里,不少移工會將車拿去改裝,但往往改得「太兇」,讓車速動輒可達上百公里,使得失竊和肇事比例雙雙增加。依據現行的交通安全法規,以電力為動力的機動車,時速在25公里以上的稱為「電動機車」;時速25公里以下的稱為「電動自行車」;時速25公里以下且有腳踏板,需腳踩才可前進、車重40公斤以下者則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文啟建議應放寬電動自行車的速限到時速40至45公里。(圖/馬景平攝)針對移工改車亂象,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文啟表示,全台目前使用中的電動自行車已經超過百萬輛,騎乘者多為老年人、婦女及外籍移工;而電動自行車限速25公里,則已不合需求,因為在市區行駛,速度上限25公里的話,遇到下班或車流較多時,後方車輛鳴喇叭易引起電動自行車駕駛害怕,較易發生交通事故。林文啟認為,開放上限到「40公里至45公里」,比較恰當。林文啟也不諱言指出,就是因為車速上限不合現況,許多移工開始改車,除了改外觀,「車速」更是重點。林文啟說,電動自行車結構簡單,稍具電工概念就能DIY,只需將馬達及控制器放大,時速可達上百公里,「改完後比普通輕型機車還要快,差別在於是用電能而已。」電動自行車充飽電要3個小時,可騎35公里。由於現行法令中,並未強制要求電動自行車「實名制」,也不用懸掛車牌,因此不僅造成交通亂象,更是法令上的一大漏洞。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就有立委提案修法,將來騎乘電動自行車需年滿14歲以上,且必須強制懸掛車牌才能上路。交通部對此表達贊同,並規劃將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掛車牌行駛道路,可罰1200元到3600元,只是到目前仍只聞樓梯響。交通部路政司表示,法案目前在立法院為一讀階段,因此現在只能請警察單位加強取締,至於移工拒繳罰款一事,路政司則甩鍋「警察要去想辦法」。長期關心移工改裝自行車亂象的新北市議員廖宜琨表示,在法案三讀通過前,改車違規亂象不是不能解決,他建議將工業區的各廠家負責人集合起來,請老闆們約束移工不得違法改裝;另外,針對騎乘電動自行車違規的移工,警察單位可將名單造冊列表,送交移工服務的工廠,由老闆以內規進行裁罰,應可降低違規件數。新北市議員廖宜琨表示,要解決移工對於電動自行車改裝問題及違規亂象,警察機關可以和移工老闆合作,共同約束。(圖/王昭濱攝)
電動車漏洞2/移工無視台灣交通法令 拒繳罰單政府沒轍
電動自行車免掛牌、不需備有駕照,又沒對駕駛年齡或身心狀況限制,因此除了是婆婆媽媽買菜代步最佳工具外,也是外籍移工圈的最愛,且電動自行車屬於「慢車」,多數警察都不會取締其違規,所有因素加在一起,讓電動自行車成為管理漏洞,治安與交通事故不斷。屏東市民生路10月5日傍晚發生一起車禍,80幾歲的阿婆騎著電動自行車擦撞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然後整個人呈大字型躺在馬路上,造成阿婆手肘擦傷,後腦腫起來,警方表示,阿婆有可能是年紀大,反應較不靈敏造成。警方雖然會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稽查,但仍無法有效嚇阻改裝歪風,部分違規移工擺爛拒不繳款,政府也無對策。(圖/翻攝畫面) 根據警政署交通組統計資料,今年1至8月,因為騎乘電動自行車發生的車禍,就造成24人死亡,受傷更達4318人。此外,工業區比例較高的新北市,自今年初迄今,也對騎乘電動自行車違規民眾告發出包括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近千張罰單,如果違規者是本國民眾,多半都會乖乖繳納罰款。但外籍移工卻讓警察很頭痛,因為外籍移工根本就不甩台灣法令,多數被裁罰者都拒繳罰款,行政執行署根本不會去執行這種芝麻案件,外籍移工也不會因為未繳罰款而不得離境,因此形成惡性循環,甚至有的警察因此都失去了開罰單的動力。而依據現行的交通安全法規,以電力為動力的機動車,時速在25公里以上的稱為「電動機車」;時速25公里以下的稱為「電動自行車」;時速25公里以下且有腳踏板,需腳踩才可前進、車重40公斤以下者則是「電動輔助自行車」。在今年4月有立委提案修法,將來騎乘電動自行車需年滿14歲以上,也必須強制懸掛車牌才能上路,交通部也表達贊同。並規劃將電動自行車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掛車牌行駛道路,可罰1200元到3600元,但法案仍在立法院一讀階段。電動自行車的馬達與控制器一旦經過改裝,時速可飆到上百。(圖/馬景平攝)
5女群聚打麻將「拒繳罰款」 執行署:將拍賣名下13筆土地
基隆一名李姓女子於疫情間違反防疫規定,在室內和其他4名友人群聚打麻將,基隆市衛生局裁罰6萬元罰鍰,近日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執行,發現李女還欠繳交通罰鍰18萬6000元,並遲遲未繳納,宜蘭分署已查封她名下13筆土地,如仍不出面處理,不排除拍賣土地抵償欠款。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東光派出所6月5日晚上10點多接獲通報,位在信義區東明路段某民宅有多人群聚。員警抵達現場時,於屋內發現李女及4名友人正在打麻將,現場雖無賭博等抽頭行為,但當時正處全國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禁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全案移由基隆市衛生局裁罰。由於李女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納罰鍰,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調查李女名下財產資料,並核發扣押命令及進行多次催繳,也曾到其基隆戶籍地現場執行,但李女仍不出面處理。宜蘭分署更查出,李女除欠繳此筆6萬元罰鍰外,還欠繳交通罰鍰18萬6000元,滯納罰鍰總計高達24萬6000元,決定查封其名下位於新北市瑞芳區13筆土地,並到其戶籍地張貼查封通知函,若李女仍不出面處理,將不排除將拍賣其名下土地以抵償欠款。
違反檢疫規定遭罰10萬元拒繳 女師遭查封2筆土地、存款、股票
台北市一名國中女老師,在今年2月自美國返台後,在新北市住處進行居家檢疫,但市府人員到場查訪時,驚覺她竟與不需要居家檢疫的父親居住,也沒提出申請,因此對她裁罰10萬元,但女師卻擺爛拒繳罰款,最後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封女師的土地、銀行存款後,她才願意乖乖繳納罰款。據了解,這名女師今年2月從美國返台,因違反檢疫規定遭罰10萬元後,遲遲不肯繳納罰金,新北分署查到她在新北市永和有2筆土地、銀行也還有存款、股票,有能力繳納,卻擺爛拒繳,便將她的財產查封。女師發覺財產遭到查封後,這才緊急通知書記官表示,她和父親住在透天厝,2人住在不同樓層,自認沒有違規,甚至還抱怨檢疫所有蚊子,最後她表示,銀行存款是丈夫的保險賠款,她不想用裡面的錢繳罰金,希望可以分期付款。書記官認為,女師經濟尚可,不符合分期付款規定,經過多次協調,女師才同意從銀行直接扣款,新北分署也在收到罰款後將查封處分撤銷。
匡列居家隔離達5千人 法務部強力執行違反防疫裁罰案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轉趨嚴峻,中心疫情中心匡列需居家隔離者已高達5000人,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為防範民眾違反防疫規定,因趴趴走而遭裁罰卻拒繳罰鍰者,將指示行政執行署即日起強力執行違反防疫規定裁罰案件,執行手段將包括查扣存款、不動產、限制出境,以及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展現落實防疫政策決心。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今天召開全國分署長會議,已指示各分署針對防疫裁罰案件強力執行,尤其是對於惡意違反防疫規定遭衛生機關裁罰,卻又拒繳罰款的民眾,絕不寬貸。行政執行署表示,疫情持續蔓延,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全國13個分署「超前部署」,主動聯繫各縣市衛生局,對違反防疫規範民眾強力執行,自本周啟動「強力執行防疫案件專案」,積極執行違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規定而遭處罰鍰,仍拒不繳納的民眾。行政執行署強調,面對嚴峻疫情來襲,絕不允許少數違規民眾造成防疫缺口,尤其是近日報載台中市有剛從大陸地區返台居家檢疫男子外出趴趴走、新北市有男子逛超市拒不戴口罩等,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執行署已指示全國13個執行分署,針對防疫裁罰案件迅速強制執行,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執行署呼籲,農曆春節即將來臨,大量返鄉旅客易造成防疫漏洞,有賴全體國民共同遵守防疫政策,以守護全民健康及全國防疫成果。
船員菲國返台趴趴走搞失蹤 繳清百萬罰款換出國
高雄1名53歲何姓船員去年11月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從菲律賓隨船隊返台,雖非確診個案,卻未依規定進行14天居家檢疫,隔天將手機放在家裡,四處趴趴走到醫院領藥、買便當、飲料、還跑去賞車,6天後才被警方尋獲,衛生局開罰百萬元,何男卻裝窮拒繳罰款遭限制出境,直到近日又要搭船出國,昨日才繳清罰款。 據了解,該名53歲已離婚的何姓男子於去年11月10日從高雄港入境後,因並非新冠肺炎疫情確診個案,原本應在家居家隔離14天,但何男卻在隔天就前往林園區1間醫院領處方簽拿藥,隨後又連續3天至鳳林路一間自助餐買便當和飲料,過程中,還繞去沿海路看中古車,後來又去加油站加油以及小港鳳林宮前買早餐、飲料。何男四處趴趴走期間,還刻意將手機留在家,規避警方、區里幹事和衛生局人員電子監控,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緊急尋人,6天後才找到何男,衛生局後來將何男送至集中檢疫所,並認為何男惡意違反居家檢疫措施,形成防疫漏洞,重罰100萬元,但何男哭窮,辯稱沒工作不願繳納,於是將該案移送執行署執行。執行署高雄分署調查,何男名下有房屋、4輛車、多筆保險,且票據信用良好,健保投保在專營海洋水運及船務代理公司,何男才改口剛找到工作,高雄分屬考量何男試圖說謊規避罰款,限制他出境、出海;由於何男遲未繳罰款,直到最近得搭船出海工作,昨才匯款100萬到指定國庫帳戶,高雄分署確認後,解除他限制出境禁令。
居家檢疫男趴趴走還拒繳罰款 法官裁定管收3個月創首例
21歲李姓男子在居家檢疫期間4度外出買食物、挨罰100萬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卻和執行官玩「捉迷藏」,還嗆:「財產我都移轉掉了,你們扣不到!」卻用蘋果最新手機、月費近千元,執行官28日趁他外出上工時逮人,桃園地院法官也認定他拒不繳款又屢傳不到,裁定管收3個月,關進桃園看守所,成全台「趴趴走」遭管收的首例。桃園地院28日下午裁定准予管收李男(後),傍晚解送至管收所。(圖/翻攝照片)李男2月29日自廈門入境,依法應配合居家檢疫至3月15日才解除,卻以買食物飲料為理由,4度擅離居家檢疫地點,遭桃園警分局查獲,衛生局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最高金額100萬元。未於期限內繳納罰鍰的李男遭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官卻發現李男名下無財產,薪資和戶頭僅有2737元,通知居住在新北市八里區的李男父母,但雙親說兒子已少有聯繫。李男面對執行官通知,不但置之不理,還打電話反嗆書記官:「為何一直傳我去問?去也沒用,財產我都移轉掉了,你們扣不到,我不會去,也不想繳,隨便你們!」執行官4度前往拘提都撲空,歷時1個月,終於在28日尋獲準備與老闆及友人出門上工的李男。執行官指出,李男遭拘提後仍拒絕透露薪資和實際住所,屢屢強調已訴願,要等結果再繳,還嗆聲說:「政府是很缺錢嗎?」但卻被執行官發現,李男慣用「IPHONE 11」手機,且電信資費每月達900多元,4個月內又出國旅遊2次,居家檢疫前的短短12天內,銀行存款帳戶即匯入33筆款項、合計達109萬元,又屢傳不到,認定李男有逃匿之虞,且早已自力工作謀生,卻謊稱無工作靠朋友接應過活,向桃園地院聲請管收獲准,法官裁定管收3個月,28日晚即解送至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附設管收所。桃園分署指出,針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裁罰的義務人,會視個案不同情節強力執行或寬緩執行或柔性關懷,目前已同意多件分期繳納案件,其身分包括在學大學生、越南籍漁工及待業中姐妹等,並以愛心社名義關懷2位被裁罰的獨居老人生活。桃園分署呼籲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遭裁罰的民眾,儘速自動繳清罰鍰,如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得向桃園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被強力執行,桃園分署絕不會因為國內疫情暫時趨緩而有所停頓,義務人切勿心存僥倖。
居家檢疫違規「百萬罰款戶」曝 泰女「想偷落跑」被強制執行
近期許多人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被開罰,除了先前的新竹縣男子林東京被開罰100萬元外,行政執行署透露,目前還有5名100萬罰款戶,其中1名為泰籍女子,因逾期未繳罰款,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7日表示,目前共有6人因違反居家檢疫及隔離規定被開罰100萬元,其中林東京已繳清,還有花蓮1名泰籍女子因逾期未繳,還被發現打算偷偷出境,已被移送強制執行;另外仍有4件個案,會持續追蹤繳款進度。據悉,這名泰籍女子在3月18日入境,疑似寫錯地址及電話等通訊資料,導致單位無法進行追蹤檢疫狀況,最後在花蓮火車站找到人,經確認身分後,花蓮衛生局依法開罰100萬罰款,加上入境資料填寫不實,拒繳罰款,且對方行蹤不明,有打算離境,行政執行署立即限制出境。根據行政執行署掌握資料,台北分署仍有2案,其中1人罰款已於6日到期未繳;另外新北市、桃園市也還各有1件。新北分署罰款人7日為繳款最後期限,若沒依照規定繳納,新北衛生局將在8日移送強制執行,限制出境;桃園市被裁罰人13日為最後繳納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