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成功
」 柯文哲 抗告 交保 羈押禁見 北檢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延押3個月抗告成功 80萬交保
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一案,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張顥瀚隨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指出,張顥瀚浮報助理薪資,以取得較高之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再將此部分額外取得之款項挪為己用,遂指示陳姓助理填具不實浮報之助理薪資數額,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67萬33元。此外,檢方表示,張顥瀚還以親友為人頭虛報助理費,其母親並未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亦非長期、固定協助辦理相關議事庶務之公費助理,卻指示母親在上述公費助理費申請書之相關文書上不實填載,以此方式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檢方說明,後續依貪汙治罪條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張顥瀚,並移審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方認為,張顥瀚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所犯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基隆地院17日裁定延押3個月,羈押不禁見。張顥瀚提起抗告,高院昨(1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基隆地院重開羈押庭,更裁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顥瀚今(20日)凌晨交保,搭乘親友車離開。
錢帥君懇求親友「73分鐘籌5千萬」 郭哲敏再被羈押…1億保釋金可領回
台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經營地下博弈及地下匯兌,洗錢高達217億餘元,與共犯張旭昇遭逮捕,2人交保金額提高到1議員與1千萬元。新北地院今(27日)重開羈押庭,裁定自11月29日起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至於已繳交的1億元保釋金,近日可以聲請返還。郭哲敏是名模錢帥君男友,原本被羈押,18日被裁定1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需受電子監控。錢帥君得知檢察官抗告成功非常擔心,為了籌措5千萬交保金,預先向親友懇求拜託,才會73分鐘就湊齊交保金,火速辦妥手續,可見財力雄厚。新北地院今天下午重新召開羈押庭,檢察官指出,郭哲敏在今年4、5月交保期間,電子腳鐐警告高達926次,違規情事有離線、電量不足等,加上致電給郭哲敏都非本人接聽,質疑他有逃亡可能,更認為郭哲敏有高度影響力,其親友在社群帶風向,無視公權力。檢察官認為,郭哲敏和張旭昇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然存在,羈押期間從11月29日起延長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2人回復原羈押狀態,還押看守所。至於1億元保釋金,本次續行羈押禁見以及延長羈押禁見裁定,若不抗告或抗告後經高院駁回確定,新北地院會主動通知具保人連同孳息領回。
陳啟昱行蹤成謎「傳偷渡東南亞」 小三是酒店名花…疑幫洗上億贓款
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因涉綠能光電弊案,本月1日重開羈押庭,人就沒有出現,至今將近1個月行蹤不明,外傳他已偷渡潛逃到菲律賓,名下上億資產權也都搬空,期間還將手機、私人物品放在國內,營在人還在台灣的假象。對此,檢調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將全力追緝將人逮捕到案。陳啟昱被查出涉入台鹽綠能光電弊案,檢方上月底約談陳啟昱並聲押,但未獲台南地院裁准,雖然檢方事後抗告成功,但再開羈押庭時,陳啟昱已經逃去無蹤。外傳在遭調查後未被羈押,就已經在謀劃逃亡計畫,透過地方人士協助,從高雄林園搭小筏轉大船,偷渡到菲律賓。外傳陳啟昱目前逃至菲律賓。(圖/報系資料照)為避免行蹤曝光,陳啟昱刻意將手機和物品全放置在秘密地點,營造出他人還在國內的假象。友人透露,他近年在酒店認識現任女友,導致家庭破裂離婚,帳戶內的上億元贓款疑似就是被對方提領後轉到海外帳戶。陳啟昱外遇對象遭《鏡週刊》起底,是一名陳姓酒店小姐,花名Tina,平時打扮走御姐風,以簡約衣著襯托成熟女性的魅力。目前傳出他人在菲律賓,地方人士告訴《中時新聞網》,菲律賓和我方簽有司法互助協議,要協助逮人相當容易無法久待,推測逃往的地方應該是與我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的東南亞國家。由於陳啟昱是攀登百岳高手,野外生活經驗豐富,專案小組不排除潛逃出境的消息是刻意放出的煙霧彈,仍全力查緝他的下落。
抗告成功!郭哲敏洗錢217億5千萬交保金「2小時內湊齊」 高院撤銷裁定理由出爐
「88會館」案主嫌郭哲敏因涉嫌經營AE博弈網站獲利16億,另又洗錢217億的關係遭羈押禁見。近期新北地院於8日裁定郭哲敏以500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住居8個月。同時還要搭配電子腳鐐進行監控。但後續檢察官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於15日以「未妥適說明」為由,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據了解,88會館一案延宕多年,自2022年爆發之後,郭哲敏曾於檢警大動作搜查前逃離出境。後續於於2023年7月遭泰國當局逮捕,於同年8月被法務部調查局壓解返台。返台後,郭哲敏就一直遭羈押禁見,其女友錢帥君也多次在社群網站上喊話,希望能讓郭哲敏交保返家。而4月時,新北地院一度裁定郭哲敏等人交保,但當時由於檢方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後續新北地院改裁定羈押禁見。而近期郭哲敏在即將屆滿羈押期之際,新北地院又於8日裁定郭哲敏以500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住居8個月。同時還要搭配電子腳鐐進行監控。而郭哲敏的家人也在8日當天僅花費2個小時,就完成了5000萬元交保金的籌措與繳納。後續此事引起新北地署不滿,於是提出抗告。而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新北地院對於郭哲敏認為無串證之必要、5000萬保釋金可防止逃亡等認定均無完整說明,認定新北地院理由不備,檢察官抗告有理,因此於15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院更裁。
裁定理由不備!「88會館」郭哲敏5000萬交保遭撤銷 檢方抗告成功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地下匯兌217億餘元,自今年5月羈押迄今,新北地方法院8日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另共犯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台灣高等法院15日將原裁定撤銷,由新北地院更為裁定。高院指出,新北地院對於郭哲敏何以與張旭昇無串證必要、原裁定主文所示具保等手段何以得防免被告2人逃亡及串證,均未妥適說明,尚屬理由不備,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應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郭哲敏在偵辦前出境,去年8月被押解回台後羈押,今年4月合議庭裁定郭哲敏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30萬元交保,檢方向高院抗告成功,5月再度將2人羈押。郭、張2人至11月羈押期滿,新北地院昨下午考量2人向法院提出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供擔保,顯現2人應有相當程度的心理約束力,認無繼續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郭張2人犯罪嫌疑重大,涉犯《銀行法》部分的法定刑亦重,且郭不法獲利甚高,過往又長時間滯留外國,可知郭有相當資產,張則於案發後有長期逃亡事實,認其2人均有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的原因及必要。另,依據過往司法實務經驗判斷,縱命被告提出高額具保金,仍有不顧國內事業、財產及親人而棄保潛逃出境,致案件無法續行情事。為確保日後審理程序順利,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之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對郭、張2人採取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合議庭裁定,郭哲敏裁定5000萬元交保、張旭昇500萬元交保,2人都被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及戴電子腳鐐,檢方抗告後,高院撤銷。
陳啟昱羈押庭未到神隱中「南檢最快4日通緝」 妻子遭追問行蹤友人爆:早已離婚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收賄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他卻未到庭,無故不到落跑神隱,雖在1日晚間,法官即發拘票,同時間台南地檢署也發出拘票、動員搜捕陳啟昱,但至今仍杳無音訊,南檢指若4日搜索無果,最快會在4日對陳發出通緝令。該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而外界也紛紛追問前基隆市觀光及城市行銷處長、陳妻曾姿雯其行蹤,據曾姿雯的友人爆料,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離婚,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給她空間。台鹽綠能3億弊案已延燒多時,上月檢方要求聲押前董事長陳啟昱等人遭駁回,南檢抗告成功,28日台南高分院採認南檢主張,發回台南地院重新裁定。台南地院原訂10月31日開重裁庭,但因康芮颱風攪局,後延至11月1日上午開庭,豈料陳啟昱到晚間都未出現,彷彿人間蒸發,遭法官拘提。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質疑台南地院失職「縱放陳啟昱」。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台南地檢署私下對此大酸4名法官駁回率高,是以「高度保障人權自居」,只能無奈表達尊重。對此,台南地院發聲明強調,台南高分院10月28日將陳啟昱等人撤銷原裁定發回後,本院即迅速分案,承辦法官立即訂於10月31日重新召開羈押訊問庭,過程中並無任何延宕、不周之處。至於有警調人員透露,台南院檢長期「鬧不和」,因此當檢察官聲請強制處分、核票時,特定法官會直接「無理由駁回」。對此,南院則回應,審檢制度在司法實務上本有各自立場與角色,法官對檢察官聲請的強制處分有所准駁,在全國各院檢間實屬常見,強調院檢互動往來、溝通均正常,並無失和一說。同時間,外界也紛紛追問曾姿雯其行蹤,兩人在2012年交往後低調登記。然而,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其實兩人早在去年9月就已結束約12年的婚姻,此次事件她不願對外多談,連日追問也已讓她不堪其擾,如今兩人已無關聯,希望各界能多給她空間。
台鹽弊案陳啟昱未現身羈押庭 民眾黨:司法雙重標準淪政治工具
台南地院日前針對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涉案的5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其中前董座陳啟昱因未現身羈押庭,後續遭強制拘提仍找不到人。對此,民眾黨表示,該案早前便遭公開揭發,且檢舉證據明確,但檢方遲遲未展開偵查,對比辦理柯文哲京華城爭議案,司法針對兩者標準不一致,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嚴重侵害了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民眾黨表示,台鹽綠能公司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與光電案場仲介商勾結,收取鉅額土地開發服務費,留下光電基樁工程的爛攤子,導致台鹽損失高達11億元,並疑似非法收賄7000萬元。10月24日,檢方針對陳啟昱聲押,但台南地方法院卻駁回聲押請求,裁定無保請回。隨後,檢方抗告成功,對陳啟昱限制出境。民眾黨指出,在颱風期間,台南地檢署原定於10月31日開庭處理此案,檢方曾請求台南地方法院如期開庭,但院方仍決定延至11月1日。然而,陳啟昱於11月1日開庭時未現身,現已失聯。而同樣面臨司法調查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則被指控涉嫌在京華城案中圖利並收賄。然而,案件背景顯示,業主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依法申請,台北市政府依法受理,經過市都委審議通過,過程公開透明,於法有據。即便如此,台北地檢署仍對柯文哲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先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後,另一名法官又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民眾黨說明,檢方在無發現不法金流、也無新證據的情況下,持續對柯文哲聲押禁見,並於日前成功延押兩個月。對此,民眾黨強烈質疑司法標準不一致,認為這樣的做法充滿雙重標準。與陳啟昱一案相比,柯文哲無任何潛逃的可能,且已明確表達配合偵辦意願,但卻遭遇司法不公待遇。民眾黨批評,總統賴清德成功將司法淪為政治工具,手法玩得爐火純青,且質疑台南地檢署和台南地方法院,是否在唱雙簧,是故意打草驚蛇,放水民進黨自家的菊系大將。民眾黨強調,司法應該是台灣民主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如今已淪為黨同伐異,碰到綠色權貴就轉彎的國家機器,若沒有人民的監督和輿論壓力,綠色弊案難道要繼續石沉大海?
無故不到落跑了? 知情者曝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可能下落
檢調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台南地院1日召開羈押庭,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卻未到庭,法官已開出拘票,將拘提陳啟昱到案。對此,知情人士臆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台灣,因為以他在高雄的實力與人脈,若真的有心想要偷渡並不困難,所以猜想陳啟昱不排除已經從高雄「坐桶子」出境。南檢偵辦光電弊案,懷疑高層與廠商共謀詐財,對陳啟昱等5人聲押禁見,但遭台南法院駁回,南檢提抗告成功,發回台南地院更裁,台南地方法院1日召開羈押庭重新裁定時,陳啟昱卻無故不到,正在被強制拘提到案中。陳啟昱無故消失引發各界譁然,知情人士表示,陳啟昱這幾年都在高雄旗山一帶出沒,高雄是他最熟悉的地域,但他猜測陳啟昱可能已經不在高雄,有可能從高雄「坐桶子」出境。「詐騙集團數十人要搭船出境都不是問題了,何況堂堂前副市長,要搭快艇出境也不無可能!」知情人士分析,陳啟昱曾是高雄市副市長,且在高雄有很扎實的地方關係,若真的臨時想要找「桶子」偷渡到境外,對他來說並不困難,且現在偷渡行情約在80萬到100萬元,陳啟昱應該不缺錢,若真的有犯罪事實,應不會放過這次可以逃跑的機會?
鼎越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 蔣萬安:現階段仍維持不予施工勘驗
京華城爆發容積率圖利爭議,北檢向北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而鼎越提起抗告,高院23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北市府目前對京華城不予施工勘驗,面對高院發回更裁,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現階段仍維持,但密切關注北院更裁結果。蔣萬安今日上午視導台北捷運環狀線南環段工程,會前接受訪問時被問到怎麼看鼎越抗告成功,會不會撤銷對京華城不予施工勘驗決定?蔣萬安表示,市府團隊絕對依法行政,自己之前也強調,照目前的進度、北檢發文及引用內政部相關函示,接下來京華城若要報勘驗,就是不予施工勘驗,而對方若不報勘驗卻繼續施工,就依《建築法》勒令停工。因鼎越抗告成功,會不會沒有「不予施工勘驗」的法源依據,增加判斷京華城難度,且議會23日政黨協商通過,希望在安全無虞下停工?蔣萬安指出,目前最新進度是高院發回北院更裁,北市府會密切關注北院更裁結果,做相對應後續處理。蔣萬安提到,大家很關心的公共安全,而議會也有提案,因此自己請副市長李四川邀集第三方包括技師、土木工會等,針對接下來不予施工勘驗,或後續勒令停工的整體安全維護做全面討論。據了解,李四川將於24日下午與技師公會開會,預計下午3時10分對外受訪說明結果。媒體追問,倘若安全無虞,會不會要求停工?蔣萬安說,會先確保所有安全無虞,因為接下來是「不予施工勘驗」,要確保整個建物及對周遭住戶是否造成任何影響,所以相關安全維護計劃一定要完備。媒體再問,現在是否仍維持「不予施工勘驗」?蔣萬安回應,現階段仍「不予施工勘驗」,因為北院還沒做出更裁決定。
「橘子」許芷瑜未來將發布通緝? 鄭銘謙:依檢察官偵查步驟處理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羈押近2個月,檢廉偵辦京華城案過程中,台北地檢署發現,曾是柯文哲市府核心幕僚的「橘子」許芷瑜扮演關鍵角色,但因目前滯留日本未歸,檢方已將其改列被告,引發外界關注未來是否發布通緝。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今日表示,檢察官會按照偵查步驟處理。柯文哲USB隨身碟遭檢廉破解,裡面的內容備受矚目,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也證實相關報導屬實,鄭銘謙今日受訪時指出,USB屬於偵查內容的問題,尊重檢察官偵辦,不會過問與指導,全力推動落實偵查不公開。針對「橘子」滯留日本未歸,檢調是否有掌握行蹤部分,以及其是否有日本永久居留權?鄭銘謙表示,檢察官會去詳細調查與掌握,檢察官對案件偵辦有步驟與策略,一切尊重檢察官,相信會妥適積極處理。媒體追問,未來是否會對橘子發布通緝?鄭銘謙則強調,是否通緝依檢察官偵查步驟來做處理。對於北檢扣押京華城土地遭鼎越抗告成功,鄭銘謙表示,尊重檢察官偵辦,至於週刊報導真實性、來源如何不清楚,他會要求檢察官對於偵查不公開的落實。
鼎越抗告成功!京華城土地遭扣押 高院發回更裁
台北地檢署指控,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嫌配合威京集團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20%,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屬於不法利益,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獲准,鼎越公司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將原裁定關於准予扣押第三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不動產部分撤銷,發回北院。高院認為,本案興建中之辦公大樓雖經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件是否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之要件,原裁定未詳予說明,尚有違誤。高院指出,縱依檢察官聲請意旨認本案犯罪嫌疑人柯文哲、彭振聲為京華城公司實行圖利違法行為,然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其認定之理由及依據,亦有違誤。高院指出,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
抗告成功又遭裁押 北檢再度提訊朱亞虎
台北地檢署積極偵辦京華城案,收押7名被告,日前鼎越開發前董座朱亞虎提起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撤銷裁定發回台北地院,然而北院卻9日深夜裁定繼續羈押。11日檢方再度提訊朱亞虎、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釐清相關案情。朱亞虎日前坦承犯行,成為京華城案中唯一認罪被告,向法院提起抗告後,高等法院認為他涉案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亞虎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要件,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北院也火速再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雖然朱亞虎不爭執聲請羈押禁見書所指的部分事實,且犯罪嫌疑重大,但行賄金額、範圍仍有疑慮,為避免翻供仍有羈押必要,裁定收押禁見。京華城案延燒,檢方已羈押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前鼎越董事長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等7人。11日上午再度提訊朱亞虎、彭振聲,釐清相關案情及金流。
朱亞虎抗告成功發回更裁 認罪遭北院繼續羈押
檢調偵辦京華城弊案,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遭聲押,朱亞虎坦承行賄、提出抗告,9日傍晚,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抗告成功,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開羈押庭。北院火速重開羈押庭,10日凌晨裁定繼續羈押禁見。朱亞虎曾任台北市兵役局局長,離開北市府後到威京集團旗下,擔任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被控為推動京華城改建,容積率擴增,涉嫌接受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指示,以捐款政治獻金為由,要求包括他在內的7名員工,每人捐獻30萬政治獻金,共捐210萬,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朱亞虎為全案唯一認罪的被告,他提出抗告,高院高院9日審理後,認為朱亞虎涉嫌賄賂罪重大,但檢察官也未舉出具體實證,證實朱亞虎有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刑事訴訟法所定羈押要件。不過,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抗告成功,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9日晚間10點35分北院重開羈押庭,歷經1個多小時開庭,再度裁定朱亞虎羈押禁見,還押看守所。
朱亞虎抗告成功撤銷羈押處分 李文宗遭駁回確定續押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獎勵弊案,對出身北市府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與前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聲押,朱坦承行賄、李否認收賄,台北地院9月29日認定有串證之虞,將2人裁定收押禁見,2人不服各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朱亞虎部分撤銷,發回北院。李文宗部分駁回確定。高院由審判長林柏泓、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葉乃瑋組成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朱涉犯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嫌疑重大,但檢察官並未舉出有何具體事實足認朱逃亡、滅證、串證之虞,且其所犯並非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符合法定羈押原因要件。合議庭認為,李文宗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滅證、串證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實不足以確保追訴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一審裁定其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李文宗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據了解,檢方認為朱替沈慶京在京華城案穿梭打點、行賄,李文宗則被視為柯的大帳房,懷疑他替柯處理與隱匿賄款;根據北院裁定書內容,朱坦承檢方聲押書所指行賄的犯行,且他大多數家人在國外,並在國外置產,認朱極有可能潛逃國外規避罪責,具有潛逃國外的能力,有逃亡之虞。裁定書指出,朱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仍有諸多疑點,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他為減輕罪責,仍可能串證,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李文宗則否認收賄,但依偵查卷證資料,法官認為他收賄、背信嫌疑重大,本案尚有諸多疑點,不能排除仍有與他有利害關係的潛在共犯或證人尚未到案。北院指出,對於朱、李採較輕微的強制處分,不足以擔保後續偵查順利進行,確實有羈押2人的原因及必要,裁定2人收押禁見。
柯文哲不抗告 律師點頭「正確決定」:壓力轉到檢察官身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柯文哲委任律師今(9日)證實,柯文哲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之後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仍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因此不再抗告。對此,律師王至德認為,是正確的決定。柯文哲律師聲明指出,柯文哲庭前即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2個月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他也會盡力配合調查,律見時再次確認不願抗告,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對此,王至德在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表示,柯文哲的律師說不抗告了,個人覺得是正確的決定,其實以往的實務經驗來看,被押進去的被告,鮮少有在起訴之前被放出來的,就算柯文哲抗告,要放出來的機率也相當小,而且不只是抗告成功的機率小,就算是聲請交保,實務上也很少核准的,再抗告或聲請交保其實多半是白費工夫。王至德指出,其實後續要提抗告或聲請交保成功的機率真的不高,比較像是在做個立場的宣告,不過畢竟柯文哲的身分也跟一般他們這種死老百姓不同,或許法官也會有不同的做法也說不定。王至德說,「反正現在決定不抗告了,接下來壓力就轉到檢察官身上了,畢竟押票一次最長2個月,最多再延長一次2個月,也就是檢察官得在4個月內起訴,不然就得把柯文哲放了,這麼大型的案件要在4個月內結案起訴也是相當辛苦。」
不滿柯文哲遭收押? 民進黨高雄黨部被砸雞蛋 警鎖定犯嫌全力追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原本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北檢抗告成功,5日2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而民進黨高雄市黨部5日深夜遭砸雞蛋,不免讓外界聯想是否與此有關。民進黨高雄市黨部6日上午9時許傳出門口遭「蛋洗」,門口殘留蛋殼及犯案痕跡,警方獲報後依規定受理,發現陌生男子於5日深夜11點朝黨部門口狂砸雞蛋宣洩不滿情緒。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已鎖定嫌疑人,將全力追緝將犯嫌逮捕到案,釐清犯案動機是否為不滿柯文哲遭收押有關。
柯文哲遭北院裁定羈押 網見「迥然若揭」傻眼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才被台北地院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昨(5日)裁定結果出爐,柯遭收押禁見,前往土城看守所過夜。台北地院也隨後公布判決理由,但當中出現的「迥然若揭」一詞引發熱議,許多網友對此感到疑惑。台北地院公布了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的判決理由,法院指出,經過訊問,柯文哲對部分事實並未提出爭議。他明知將容積率提高至超過560%的做法違反法令,卻仍堅持推動,意圖明顯,迥然若揭,最終使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超過200億元的不法利益。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柯文哲涉嫌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法院指出,為保障柯文哲在未來的對質權利及證人證言的可信性,且考量他所涉圖利罪最輕刑期為5年以上,確有證據顯示他可能會銷毀證據或與共犯串供,因此,為保全證據並保障公共利益,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最終,法院裁定將柯文哲羈押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及通信。由於在法院的新聞稿中,提到「柯文哲明知將容積率超過560%批給京華城違背法令,卻仍堅持執行,意圖明顯,迥然若揭,並因此讓共犯沈慶京及其京華城獲取200億餘元的不法利益,」法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然而該新聞稿中的「迥然若揭」引發網友批評,有人質疑法官是否誤用了成語。有網友在PTT八卦版上發文表示,「迥然若揭是啥?法官自以為國文很好?」說明「迥然若揭」並非標準成語,應是法官將「迥然不同」與「昭然若揭」混用,但兩者含義差異極大,「還以為法官國文很好,不會成語就不要亂用好嗎」。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迥然」是指差異很大的樣子;而「昭然若揭」是指形容含義或真相非常清楚,顯而易見。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質疑法官的語文水平,「一開始看到也是滿頭問號」、「重點就只有一個 法官認為他『明知』」、「這很明顯是形似字分辨錯誤」、「你是想吃雞鴨飯嗎」、「你書讀得比法官多?」、「不可質疑法官」、「賣弄文筆結果出包」。
柯文哲收押台北看守所!脫光檢查、沒冷氣吹 媒體人嘆:人生的最大挫折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才被地院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成功,昨(5)日裁定結果出爐,柯遭收押禁見,前往土城看守所過夜。至於看守所是怎樣的環境?媒體人黃揚明曾在鄭文燦遭羈押時,揭露在看守所最痛苦的4點,包含「全身脫光被檢查身體」、「缺乏自由無聊」、「沒有冷氣」、「毫無隱私」,對於柯文哲收押,黃揚明發文表示「柯文哲人生的最大挫折,已經落在他的面前。」黃揚明嘆柯文哲被送進看守所,是他人生最大挫折。(圖/黃揚明臉書)黃揚明透露,一進去看守所的被告,就要被「全身脫光被檢查身體」,包括脫光衣褲、撥頭髮(確認頭髮中沒有藏違禁品)、張嘴並伸舌頭上下確認、轉身彎腰撥開屁股並咳嗽一聲,確認肛門中沒有藏違禁品。接著「入房後毫無隱私」,黃揚明表示,依過去經驗,禁見被告的舍房算是比較「舒服」的,因為必須隔離收容,尤其不能與同案被告同間或隔壁間。但事實上,舍房環境都差不多,包括上廁所都得公開被看光光,一舉一動室友和管理員都可以看得很清楚。此外,舍房裡裝有旋轉吊扇、排風扇或其他設備,以促進通風,就是沒有冷氣。再來就是「缺乏自由非常無聊」,黃揚明說,禁見被告連放風都只能在禁見舍房區的走廊散步,真的非常無聊。但除了禁見的相關限制外,現在至少已開放閱讀書報,甚至可以買無線電視機或收音機看數位無線電視台節目或聽廣播,只要有人寄錢進去,也可以採購監所販售的相關日用品、食品。而網紅Toyz(劉偉健)曾因販毒案被羈押於台中看守所,他在入獄前拍攝了一系列的「監獄公道伯」影片,介紹看守所內的三餐,他表示看守所為了健康,很多菜都沒有味道,白飯也是黏在一起。至於會客菜的部分,Toyz透露,看守所的被告最怕一種組合,就是同時出現香腸、雞跟鴨,象徵「延長羈押」。曾經有網友在PTT上,自稱當過監所管理員,並曝光監獄作息表如下:0640:起床、整理內務0700:早餐0755:開封前準備點名0820:進工場點名0840:各房輪流「打鼓」,每小時一次0900:工場作業時間1120:準備用餐1140:中午點名1210:中午休息時間(發午餐藥、輪流洗澡等)1400:工場作業時間1540:打掃環境1600:休息時間,點名準備收封1640:收封1700:收封點名1720:晚餐1800:開舖2100:熄燈就寢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台北看守所」。(圖/土城分局警聲雲臉書)
巧合又諷刺!柯文哲10年前9/5登記選市長 今上銬搭囚車看守所過夜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2日無保請回後,北檢抗告,昨(5)日再開羈押庭,晚間裁定出爐,柯文哲被羈押禁見,送往土城看守所。巧合的是,10年前的9月5日,柯文哲在媽媽、妻子陳佩琪的陪伴下,登記參選台北市長,喊出「改變台灣從首都開始」的口號,正式踏進政壇,相比之下實在諷刺。2014年9月5日,當時是九合一地方選舉登記參選最後一天,柯文哲以台大醫師、無黨籍的身分,正式登記參選台北市長,並宣讀台北公民憲章,希望市民一同監督、參與施政。柯文哲在媒體前表示,他會想出來參選,是因為他的老師告訴他,自己是唯一能跨越藍綠的人。被問到會不會禁不起政壇壓力逃走,柯文哲當時幽默說,當醫師最大的優點,就是有責任感。柯文哲登記參選後說出:「改變是當前人民的共同期待,改變台灣就從首都開始,柯文哲的參選,就是希望超越政黨的界限。」最後柯文哲以85萬多票,擊敗國民黨候選人連勝文的近61萬票,大贏24萬票,成為台北市長,展開政治生涯。柯文哲在10年後的同一天,雙手上銬進看守所過夜。(圖/劉耿豪攝)豈料,10年後的9月5日,京華城案他涉及收賄及圖利等罪,8月30日遭台北地檢署約談,31日遭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本月2日北院開羈押庭,法官裁定無保請回。不過北檢提出抗告成功,5日下午2點重開羈押庭,庭訊2.5小時後結果出爐,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晚間上銬送往土城看守所過夜,柯文哲10年的政壇生涯遇上難關。
柯文哲被裁定羈押禁見 呂政燁法官過往爭議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並聲押禁見,原本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北檢抗告成功,今(5)日2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今日羈押庭承辦法官呂政燁除被爆自稱「綠色法官」,於102年也曾因違反辦案程序及法官倫理規範、損害司法信譽,遭監察院彈劾。除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生前曾於臉書表示,過去與王世堅的毀謗案遇到呂政燁,對方自稱是「綠色法官」,還嗆聲「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但呂否認,北院經調閱錄音後說「查無此事」。除綠色法官事件,呂政燁曾於102年6月6日遭監察院彈劾,監院表示,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呂政燁,擔任該院刑事審查庭法官期間,對於審理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侵害訴訟人權益,損及司法信譽,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監察院102年6月6日通過監委林鉅鋃、李復甸提案彈劾,全案移請司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呂政燁承審臺北地院100年度審交易字第179 號等8件刑事案件,未依法定程序進行訴訟審理,包括未酌留被告準備訴訟法定猶豫期間、漠視刑事訴訟法傳喚被告應用傳票規定、剝奪被害人到庭陳述意見機會、片面向被告表達否定告訴人請求損害賠償的偏頗立場、判決書製作粗率等違失,侵害被告及告訴人的訴訟權益,也經上級審法院於其中部分案件判決中嚴詞指摘程序違失,影響人民對審判品質的信賴,違失事證明確。提案委員表示,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職權,本應恪遵法律規定,以超然、公正、客觀之立場,審慎執行審判職務,呂政燁法官竟為求結案之速,嚴重違反相關辦案程序規定,損害司法信譽。北院則於昨晚回應,表示過去就已召開記者會說明該法官未說出「綠色法官」,「也請大家留給值班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