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
」 齊廷洹 齊柏林 霸凌 民眾黨 警察考績沒甲表現差?派出所長寫信給基層:有時八字不合 一票人看哭了
到了年末,考績影響年終獎金跟升遷。一名派出所長寫信給基層,拿不到考績甲,不代表工作表現差,只要願意幫助人,就是優秀的警察。文章一出,超過2700人按讚。原PO在臉書社團靠北Polic發文,「每每到了這個時刻,總會感覺到空氣中瀰漫著些許微緊繃的氣氛,包含我以前在內勤當承辦人的時候,我總感覺這個時候,和隔壁同事之間總有些說不明道不清的緊張,心裡頭總覺得某些地方怪怪的、如骨鯁在喉。」原PO表示,長官評核是非常主觀的東西,一個主管稱怎麼客觀、公平,還是會有個人主觀影響,「越認為自己客觀的人,往往越難察覺到自己的主觀影響有多重大,包含目標制定、數據評分,都百分之百包含他個人主觀認定在內,他的視野、他的價值觀、他的人生觀都會影響他對於目標的認定、制度的決定。」原PO說,沒有拿到考績不代表作表現差勁,也不該評斷自己的人生,「有時候單純只是跟主管八字不合、又或者只是彼此價值觀上的不同,彼此願意投入心思與精力的地方不同,這個主管認為不夠重要的事情,也許其他主管會認為很重要,又或者只是這一年其他同事接到的案件比較多、比較棘手、也處理得不錯,剛好都沒有輪到我們表現的機會。」原PO表示,他常想什麼才是最重要的事,績效數據、刑案發破,還是好人好事件數,但最難能可貴的事,往往無法呈現統計數據上,「只要我們願意為了眼前需要幫助的人,不計回報地伸出援手,在我心中這就是最優秀的警察,是克盡職守的警察,雖然不一定能因此拿到考績,也是我自己還不夠優秀,沒有辦法替每個同仁爭取到考績,但希望我們不會因此妄自菲薄,工作評等無法評斷我們的人生。」原PO強調,「這封信也是寫給我自己,我也是派出所的同仁之一,工作佔據了我太長的時間,長到我會忘了自己是誰,誤以為工作是我生命的一切,但其實人生的意義遠遠不止於此。」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世上就是充滿著不公平,時間久了就會釋懷」、「不要在意別人的看法,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心安理得就好」、「我不在乎烤雞還烤鴨,我在乎的是某些主管還適不適任」、「平安健康,薪水入帳,考甲考乙,氣死自己」。
規模更勝前兩屆 台北職業撞球公開賽明開打!128選手爭冠
總獎金8.2萬美元的第3屆Universal台北職業撞球公開賽(Universal Chinese Taipei Open)於16日到18日在台北市松山文創園區4號倉庫舉辦,128位選手爭奪冠軍及2萬美元獎金。這項賽事代表台灣參賽的有前世界球王柯秉中、柯秉逸和他們的弟弟柯秉漢,兄弟3人要與其他台灣好手一同捍衛主場,三兄弟的大哥「撞球王子」柯秉逸,曾在2015年登上世界排名第1王座,今年成為台灣第一位入選「雷耶斯盃 」(Reyes Cup)的亞洲隊的球員,助亞洲隊擊敗歐洲隊取得勝利,目前世界排名第11名。柯秉逸表示,以前寶島規模最大的職業撞球賽事是安麗盃,在安麗盃2018年宣布從此停辦後,台北公開賽就是現在最大撞球盛事,本屆規模更勝前2屆,有更多國際賽的頂級選手會來,讓他很開心不用出國就可以在高規格賽事和國際好手交手。至於二哥「天王殺手」柯秉中在2019、2020年世界排名高居第1,也是第1屆台北公開賽冠軍,去年奪得5個國際賽冠軍,目前世界排名第4;小弟柯秉漢今年雖未在國際賽奪冠,但世界排名大幅上升至第70名。台北公開賽承辦人員Jackie Ku指出,台北公開賽從第1屆64名選手參賽,冠軍獎金5000美元,擴大到第3屆的128名選手參賽,冠軍獎金為2萬美元,規模有顯著進步,比賽將在DAZN家族頻道(有線第74台)及Matchroom Pool的YouTube以及主辦方FB粉專Fullcan Sports 等頻道上進行全程直播。
竹北分局遭詐騙集團冒名發公文 民眾「真假難辨」恐上當
台中有民眾誤信投資詐騙,一口氣匯了10萬元,第二次欲匯款時,遭到警方攔阻,該民眾卻出示一張竹北分局公文,表示是投資公司稱他們已有竹北分局背書,他們所為並不是詐騙,警方無奈請民眾向竹北分局求證,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近期有民眾向竹北分局查詢,是否曾發函予某投資公司,證實該投資公司為正當營業非詐騙行為。竹北分局調查後發現,該公文格式及用語與公務機關正式文件明顯不符,且該網址註冊地址位於境外,疑似涉及詐騙。竹北分局指出,假公文與真正公文差別在於竹北分局發函但地址寫警察局、承辦人職稱不會寫副所長、承辦人電子郵件居然某資訊協會、發文字號跟竹北分局不符。竹北分局澄清,公務機關絕不會為任何公司出具此類證明文書,相關訊息純屬不實內容,請民眾切勿輕信。若接獲類似通知或訊息,請務必提高警覺,避免因此受騙上當。為防止詐騙案件發生,竹北分局呼籲,對於不明來路的公文或訊息,切勿立即採取行動或提供個人資訊。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進一步查證,或向當地警察機關尋求協助。
前警員熊抱女友人涉性騷 學弟偷調監視器助協商被判刑
前警員黃姓男子去年5月南下高雄與高中學弟、李姓警員敘舊,一同前往KTV同樂。沒想到,黃男酒後對同行的女友人小莉(化名)熊抱,事後小莉報警提告性騷擾。黃男為自保,拜託李男利用警職之便調閱監視器畫面。最後黃男因性騷擾罪被判拘役40天,李男則因違反個資法被判刑4個月,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5月,26歲的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前警員黃男(已於民國112年5月底離職)與25歲的李姓警員相約高雄聚會,與數名友人前往鼓山區某KTV聚會。期間小莉因酒量不支,離開包廂前往公共區域休息,黃男隨後跟上攀談。當2人準備回到包廂時,黃男突然從後方緊緊抱住小莉,小莉驚恐掙脫後返回包廂,事後向警方報案,提告性騷擾。黃男得知被指控後,請呂姓女友人調解,還要求同行的李姓警員調閱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當時在高雄市三民二分局服務的李男,明知自己並非案件承辦人,仍假借職務之便,向KTV店家調取3段監視器影像,用手機翻拍並私下傳送給黃男及呂女。小莉得知後更加憤怒,再次提告黃男、李男違反個資法。法官審理時,黃男承認對小莉的性騷擾行為,坦言曾要求李男調閱監視器畫面,李男也供認自己私下向店家取得影像。高雄地方法院考量李男已與小莉和解並賠償6000元,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李男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而黃男未與小莉和解,被依違反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藍委踢爆國教署內有「霸凌集團」離職率高達33% 教育部:本周內釐清事實
教育部再傳職場霸凌事件!國民黨今(2)舉行記者會踢爆,國教署內存在「霸凌集團」,並點名北部辦公室許姓副署長,長期默許張姓專門委員、何姓商借教師、台師大張姓副教授等人壓榨、口語霸凌公務員,該集團行事「囂張狂妄」導致國教署年離職率高達33%。教育部回應,已組成調查小組,預計本周內完成訪談並釐清事實。教育部海科館館長陳素芬日前才因涉及職場霸凌事件遭拔官,國民黨2日再召開「教育部國教署藏身一票『催狂魔』集體霸凌,事證大揭露」記者會,踢爆國教署有以許姓副署長為首的「霸凌集團」。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兼智庫副執行長凌濤指出,國教署編制約60人,一年超過20人離職,單位還有10餘名的人力缺口,離職率高達33%。凌濤戲稱,這是「鐵打的衙門、鐵打的官」,只有「流水的公務人員」被當成即拿即丟的「免洗筷」。立委徐巧芯則透露,國教署存在一個「霸凌集團」,關鍵人物是國教署北部辦公室的許姓副署長,其心腹包括何姓商借教師、張姓專門委員、張姓副教授等ㄖ人。在許的默許、縱容下,這三個人權力越來越大,行事與講話風格囂張狂妄,卻「沒有人敢得罪這個集團」。徐巧芯指出,國教署國中小組的張姓專門委員遭人指控每年拿國家的納稅錢出國旅遊「N次」,每次都長達一週以上。但對待同仁卻是連上廁所、出差都要管,同仁用心寫好公文卻遭整批退回,其惡性對待與對下屬的壓榨,造成國教署同仁苦不堪言。國教署學前組的何姓商借教師,則屢屢突破法定年限持續商借,何仗著自己資深、跟長官的關係好,同仁有業務接觸就會遭到何痛罵、口頭霸凌。此外,還有國教署長期有合作關係的台師大張姓副教授,每當情緒不好就要脅「不再接委託案」或者直接向長官告狀。為此,國教署的同仁不得不要打電話安撫到深夜11點才能回家,次數之多已如「家常便飯」。國教署的長官更是只聽信張姓副教授一面之詞,就把同仁叫進辦公室破口大罵,導致承辦人員不斷更換,人人身心俱疲。徐巧芯還指出,在網路上類似的吶喊求救已經好多年,國教署的解決方式是「聯絡版主刪留言」,然後「內部獵巫」找出匿名ㄈ發文作者。她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政府承諾7天之內完成部會的霸凌事件調查,不要空口說白話。當國民黨提出霸凌調查小組的時候,也奉勸民進黨的立法院黨團請不要再逃避。對此,教育部回應,針對職場霸凌陳情案件已組成調查小組,採全外聘專家組成,涵蓋法律、教育心理輔導、犯罪心理學及教育部霸凌事件調查人員等領域專業人士。預計於本週內完成訪談並釐清事實,確保調查過程依法依據、客觀公正。針對與國教署長期有合作關係的台師大張姓副教授相關事宜,教育部表示,儘管張姓副教授非教育部直屬人員,本部亦會立即了解其工作情況,確保相關處理全面且公正。教育部強調,對於網路上相關資訊,部內已有掌握並持續深入了解中。針對各類指控或情況,教育部會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絕不容許霸凌行為存在。另外在調查期間,教育部將為受事件影響的同仁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與支持,同時針對調查結果進行深入檢討,必要時提出改善措施,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教育部表示,將對主管同仁加強再教育與能力培訓,促進彼此尊重的友善職場文化,並以團隊合作的精神共同推動教育政策。
小隊長稱被霸凌怒找民代開記者會 新莊分局嚴正澄清捍衛同仁清白
新莊警分局偵查隊施姓小隊長近日捲貪瀆案遭廉檢調查,施員卻指控遭到偵查隊隊長徐子胤霸凌,表示同仁擅自開啟渠座位、擋嘉獎等問題,更找來民意代表撐腰,於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對此,新莊今日也同步召開記者會回應,發出聲明駁斥不實指控,以捍衛同仁清白。新莊分局分局長王鴻儒及偵查隊隊長徐子胤今早10時許召開記者會回應施員霸凌指控,針對因病請長期病假一事,施員於113年3月9日填製假單,申請自113年4月19日迄114年1月1日休長期病假,本分局人事室於113年3月21通知施員須依規定補製職務報告,並於113年3月26日簽陳後於翌(27)日批准,20個工作天內就核准,絕無刻意阻擋情事。施員於113年6月3日返隊拿取個人物品發現員警使用其座位,儘管同仁當下已道歉,施員仍不買單,於翌日對偵查隊長等同仁提出告訴,而該案件經調查後於113年11月13日由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施員控訴功獎遭阻擋一事,偵查隊隊長徐子胤還原真相,施員帶隊於112年1月份支援他單位破獲案件,並於隔年9月底收文表示施員放棄行政獎勵,隊長知悉後認為施員確實有功勞,遂不同意主辦單位「主動放棄」之認定,積極爭取同仁權益,與相關單位協調中。施員涉貪瀆案遭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本局政風室、督察室偵辦,新莊分局完全沒有介入偵辦過程,並於去年5月24日簽准後,調派警員協助偵查隊協助移送詐欺案,並暫時使用施員位置及電腦設備辦理公文。施員自生病後分局不定時致電及傳訊關心其身體狀況,並以有薪假辦理,需要辦理的承接業務,於去年6月18日公布調整業務分配後,有明確律定承辦人及「代理人」,期間業務都由同仁代理,絕無霸凌情事。針對施員所述之情節,新莊分局獲悉後,立即啟動調查並於113年11月28日召開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會議審議完竣,會中有外部委員2名參加,審議結果為不成立職場霸凌。嚴正強調,當事人如對召開霸凌會議結果不服,得向上級警察機關提出救濟。
北市警局也傳職場霸凌?內勤主管被控長期言語辱罵 警:未獲申訴已關懷
北市警局也傳霸凌?據了解,北市警局一名科室主管被控長期辱罵、壓榨下屬,對下屬健康與生命漠不關心,還常以主管權力指使下屬、對其言語霸凌,造成職員長期精神壓力,必須前往身心科就診並服用精神科藥物。對此,北市警局也回應了。據悉,北市警局某科室傳出主管長期霸凌職員,當事人沉痛指出,自從該主管調任以來,儘管表面同意和同仁討論問題,但實際上有問題去請教時卻被斥責,且一斥責時間更長達半小時以上,該主管還曾對職員表示,「你是承辦人,自己去想要怎麼做」,導致其調任後資深職員調走或申請留職停薪。當事人表示,該主管強調工作職場跟軍營一樣,要求下屬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且該主管還會因不同原因不斷將下屬公文或通報退回,卻又要求公文要有良好時效,常因小地方錯誤對同仁謾罵等情形,痛斥同仁,「這張圖有問題,問題在哪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想」等。某次假日工友消毒忘記關燈,其隔天發現後竟要求下屬假日不得加班。對此,北市警局回應表示,目前尚未接獲同仁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一經提出本局將依規定受理、調查、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召開會議審議認定,以為適當之處理。市警局表示,本局於今年6月間聽聞其他單位員警反映辦公室氣氛不佳,當時已由主任秘書關懷了解、與主管、同仁溝通、提供本局(謝老師及人事室)及市政府協談(助)管道,並告知可直接或隨時申訴職場霸凌。
怕接他電話!海科館館長涉霸凌遭拔官 員工得知後回:放煙火慶祝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陳素芬近日遭控涉及職場霸凌,將調至教育部非主管職。海科館員工得知後表示「普天同慶」,更踢爆陳素芬有時直接打電話給基層承辦人,隨時要接電話待命,非常擔心接起來就劈頭痛罵,有人被罵到需要看身心科,因此很多有能力的專業人才都調離,離職率高。員工甚至笑說,「不只拍手,還要放煙火慶祝了」。據了解,海科館長疑似霸凌案,調查專案小組昨日已做成結論,認為陳素芬目前已不適合繼續擔任首長。教育部長鄭英耀今日在立法院表示,有一些訊息可能來自同仁的誤解,但陳素芬在領導及情緒管理,確實必須調整到非主管職。教育部上周已請陳素芬請假,以免影響調查,目前海科館由副館長林青海暫代。昨天陳素芬表示尚未接獲通知,無法回應;今日她手機未開機,已轉語音信箱,無回應。記者私下詢問海科館員工,他說得知消息後簡直是「普天同慶」,「大家在討論到底要買雞排還是放煙火慶祝」、「比棒球贏12強還開心」。同時也有員工說,大家會持續認真、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也不會鬆懈,也希望職場的友善環境能真正落實在每一個工作場域。不過另有一派認為,陳素芬確實很認真,但求好心切、強勢的作風令基層受不了,既使在休假或下班回到家也不得閒。陳素芬還經常直接打電話給基層交辦工作,動輒飆罵,造成大家心理壓力很大。甚至有員工被罵到必須看身心科,專業人員能調都調離了,員工離職率非常高。對於陳素芬調任非主管職務,員工都樂觀其成。有人說,多年來認真做事,總是「自我催眠」,希望能盡快達到績效,讓陳素芬早點「升官」,讓大家快點脫離苦海。◎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文化部駐紐約中心爆主管霸凌!單親女祕書憂鬱症服藥暴肥 崩潰:不知怎麼活下去
公部門職場霸凌連環爆事件再添一樁!文化部駐紐約文化中心張姓主任,遭具名指控「冷暴力」欺壓單親媽媽女下屬。不僅在下屬剛到紐約、小孩未能入學時「不准小孩進辦公室」、疫情隔離時也不准她居家上班,工作上對她百般刁難,常藉機公開責問、羞辱下屬。就連下屬為綁定小孩智慧手錶,申請公務門號變更為自費繳納,也遭張姓主任質疑「小偷」,終致下屬身心崩潰,3年間就診精神科上百次,體重也因服藥從50多公斤暴增至上百公斤。在此之前,這位獨力撫養小孩的下屬為了生計始終隱忍,直到勞動部爆發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才鼓起勇氣委託律師向文化部提出申訴。據《民視新聞網》報導,這位具名向文化部控訴的H女是文化部駐紐約文化中心秘書,H女指稱楊姓主任認為她「不配來美國」,對她百般刁難,處處針對,稱「真的不知道哪裡得罪她?」、「難道就因為我是單親媽媽?」H女表示,2021年她聽從文化部長官建議,申請外派駐紐約文化中心。同年9月,她帶著小學3年級的兒子到紐約赴任,當時人生地不熟,只能先住在附近旅館。當時她每天忙於工作及安排小孩就學事項,還要抽空四處找房子,偏偏遇上疫情導致當地房租飆漲,還要有相當財力(年收入近台幣千萬元)的保證人等因素,讓她在租屋非常不順利,小孩還沒上學前,只能暫時將小孩帶在身邊上班。H女表示,即使處境艱困,她在工作上還是力求表現,有時因為小孩遲到,一定會補足工時;半夜和台北視訊會議,也不敢報加班。原以為長官應能體諒她初到美國的處境,沒想到張主任竟當面告知「小孩不可以出現在辦公室」,也不接受她因為小孩遲到、請假或不能加班應酬,更不准彈性工時。即使H女向她說明「從來沒有少做或延遲工作」,也未因小孩而「不加班應酬或出差」,卻遭到張主任冷回:「既然這樣,妳就不應該來美國。」H女表示,自己當場崩潰,低聲回應:「既然認為我不應該來這裡,看主任想把我調回去或免職,我都沒意見。」此後,H女每天活在恐懼中,工作上稍有差錯,或者送出假單,都不知道會被張姓主任如何對待,因此經常踏進辦公室就不自覺流淚,回家也不敢睡覺,深怕晚上地球另一端的台北發生什麼事,隔天又被怪罪「都是因為妳帶小孩來美國,所以工作做不好。」2021年11月4日,H女帶孩子去小兒科做學校規定的健檢,醫生詢問她「有家人親戚朋友在美國嗎?」H女竟當場情緒潰堤爆哭。醫師立刻將她轉介給臨床社工,遭社工判定她有中度焦慮症狀,隨後轉診精神科及臨床諮詢,3年來已看診上百次。H女指出,當張主任收到她的假單,不但沒有表達關心,反而質問「小孩怎麼了?」為什麼要用「社工訪談」當理由?得知是H女本人被轉介看診身心科,才頓時語塞。不過,H女受到的「冷暴力」霸凌並沒有因此停止,例如她在疫情隔離期間擔心影響業務進度,主動聯繫相關單位,張主任卻責怪她「為何麼要發電郵給文化部?」也不准H女申請居家上班,她為了不被扣薪,只好請特休假。H女還舉例,紐文中心2022年依文化部指示辦理「新浪潮:1980年代台灣電影再發現」影展,她依往例撰寫細部計畫書,卻在23天內被4度以「不該補充資料」等理由退件。張主任甚至把她叫去辦公室羞辱:「英文翻譯錯誤連篇、中文寫作能力低下、內容完全看不懂」,但同年她已4次承辦類似活動,並未遭遇類似責難。她更不服氣的是,展出電影本身已有中英文字幕,何來翻譯錯誤?她在以2023年1月紐文中心和Metrograph合作辦理「台北故事」影展微粒,表示當時楊德昌電影《獨立時代》因版權爭議險遭臨時取消放映,H女趕緊寫信拜託台灣的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協助,展會才免於開天窗。沒想到張主任卻在例行週會上痛罵H女「搞不清楚狀況」,質問她未能說明影視廳中心有無過失、如何解決等。此外,H女經我駐多倫多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員協助,和多倫多國際影展窗口取得聯繫,主動爭取合作機會。H女獲得展方正面回應後,在例會報告中詢問「是否推動合作事宜」,不僅沒獲得鼓勵,張主任還當場質疑H女「如何獲得影展聯繫窗口?」,甚至要她提示通聯電郵以茲證明。2024年5月,文化部來函指名張主任和H女於6月24日返國述職。張主任卻列出7大事項,要求H女必須在1個月內全部完成,否則不准回台,逼得她每天全力趕工。但因工作量太大,直到飛機起飛前4個小時,H女才匆匆離開辦公室,只花20分鐘衝回家隨手抓幾件衣服,立刻趕往機場,連藥都忘了帶。最讓H女不能接受的是,2024年9月她考量紐文中心公務手機統一更換電信公司,為了綁定小孩的智慧手錶,經詢問承辦人員後申請獲准將公費支出的門號轉到她名下,並自付電話費用,卻遭張主任斥責「不告而取」、「小偷」。H女無法忍受自掏腰包繳公務電話費,還要接受人格、名譽的雙重貶損,才開始聯繫律師。H女告訴媒體,在受到職場霸凌後,不僅為她帶來嚴重焦慮、憂鬱等症狀,也對身體健康造成極大傷害。H女赴美前原本體重只有50多公斤,到精神科看診後,因為藥物副作用,體重暴增至上百公斤。連先前見過H女的律師,看到她工作場合的照片都認不出人。加上近日勞動部霸凌事件延燒,H女認為「不能再有更多人受害」,才決定挺身而出,具名委託律師向文化部提出申訴。對此,文化部回應表示,部已於11月20日接獲當事人委託律師以電子郵件補充申訴事實陳述資料,立即聯繫「職場霸凌申訴調查小組」,預定11月28日召開會議進行調查。文化部並補充說明,當被申訴人於會議場合察覺當事人情緒波動時,之後即主動傳達駐外館人事,外館人事以第三方立場關心並了解申訴人情況。文化部主管業務單位也即刻聯繫兩造,以了解雙方情況。此外,在進行調查期間,考量雙方為上、下級的權勢關係,為了避免對當事人產生額外壓力及照顧當事人身心狀況,同時確保調查公正,避免調查期間產生不必要爭議,文化部將依當事人意願,即日起以居家方式辦公。雙方如有公務必須接觸,也將由文化部業務司居中調度,並由駐外館人事以第三方角色持續關懷,文化部也會持續關心雙方需要的協助。◎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UNIQLO品牌名有美麗的誤會 他筆誤「C」寫成「Q」意外大紅
日本快時尚平價服飾品牌UNIQLO(優衣庫)主打一家老小的衣服都有賣,好看也穿得舒服,在全球受到許多人喜愛,光是台灣就有73家分店(截至2023年12月)。然而大多數消費者不知道UNIQLO這個商標其實是「錯字」,其中有一個美麗的誤會。UNIQLO最初叫做「Men’s Shop OS」,由現任社長柳井正的父親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創立的「小郡商事」經營,位於日本山口縣宇部市的商店街,只有販賣男性服飾。在柳井正畢業後正式進入父親公司,也開啟UNIQLO輝煌歷史的第一步。直到1984年6月柳井正於廣島市中區袋町開設一間中性休閒服飾店,店內販售的衣物不分男女都可以穿,所以他以「獨特的衣服」(Unique Clothes)為概念,店名取為「UNIQUECLOTHING WAREHOUSE」,意思是獨特衣服的倉庫,英文簡寫為「UNI-CLO」。同年9月柳井正也從父親手中接任小郡商事的社長,而小郡商事1988年要在香港設立分公司,承辦人員筆誤將「UNI-CLO」寫成「UNI-QLO」,「UNI-QLO」就變小郡商事在香港的商標。沒想到柳井正看完覺得很酷,不僅不認為是錯誤,還直接將總公司在日本的商標也全部改成「UNI-QLO」,接下來30多年,演變成全球暢銷的品牌。2001年9月UNIQLO進軍英國,首度到海外展店;2002年9在中國大陸開設2間分店;2005年9月在香港尖沙嘴開設分店;2007年12月,UNIQLO和韓國樂天(LOTTE)合作,於首爾開設韓國第一間UNIQLO明洞大型店;2010年4月,UNIQLO在台北市信義區的統一阪急百貨(現改名為時代百貨)開設在台灣的第1間分店,隔年9月在明曜百貨開設首間旗艦店。
12綠委籲《國土計畫法》延後上路 蔡易餘:再跟人民多解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陳冠廷、王美惠、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劉建國、陳亭妃、許智傑、陳俊宇、莊瑞雄、林岱樺等12人,今(20日)在立法院舉行「《國土計畫法》 展延、溝通、再上路」記者會指出,《國土計畫法》原訂於2025年4月上路,但鑒於新北市等8個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皆未如期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全國恐無法一致公告,另外又有民眾被假訊息誤解等,希望行政院內政部展延上路時間,待與縣市政府和民眾充分溝通後,再行上路。蔡易餘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21日)將審查「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希望行政院要多加溝通,也不要有任何的預設立場,「展延(上路)也是一條選擇」,因為到目前為止,很多民眾對於國土計畫法的上路充滿疑慮,這需要中央、地方政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等,跟人民做更多溝通跟解釋。明天委員會審查時,希望內政部、行政院考量多方意見,包括展延上路時間的訴求。劉建國認為,國土計畫法要在明年4月上路,這是「絕對不可能」,因為現行國土計畫法明文規定,必須要全國一併實施,但現在有8個縣市沒有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他說,大家都希望農業得以發展,但相關設施、設備都必須要到位,保障農民權益,而國土計畫法基本上已被相關地方政府妖魔化,但這件事情應該是要朝正向發展。陳亭妃指出,《國土計畫法》是在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代三讀通過,最高的標準與原則是要讓國家更好,但討論國土計畫法時,已經被政治化,甚至很多縣市用政治力做抵制。另外也因為資訊的落差及無法被透明,導致農民無法得到正確訊息,甚至各縣市政府的承辦人員,得到的資訊不一致、法令見解也不一致,如果這樣造成人民對國土計畫法有所誤解,她認為國土計畫法應該緩下來,讓所有單位溝通清楚,不要讓有心人做政治操作,這樣非農民之福。莊瑞雄說,《國土計畫法》管控全國78%非都市土地,可劃分國土保育、海洋資源、農業發展與城鄉發展四大功能分區,各具使用限制。而該法中又限制每五年通盤檢討,才能調整分區,現在倉皇上路恐影響城市發展規劃,適得其反。許智傑、陳冠廷、陳秀寳、陳素月、黃秀芳、王美惠、陳俊宇皆共同呼籲,行政院應考慮多方意見,不要堅持己見,有多一點時間跟民眾溝通,將展延作為一個可能的選項。
央行不講武德2/都更如牛步原因曝光 業者怨「大都更時代」淪口號
台北市每10間房子就有7間是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地方首長年年高喊「加速都更」,不過多位都更建商向CTWANT記者表示,一個都更案平均得走上十年,根本仍停留在牛步化,尤其「地方政府行政流程的官僚與傲慢,補件內容不一次告知,文書往返曠日廢時」「非得等同意戶都搬出再花1、2年時間協調釘子戶。」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則點出,都更處長期人力不足,建議盡速擴大編制,提高審查效率。「台北市貴為首善之都,應該扮演全國都更推動的領頭羊,但遺憾的是,受限於過去諸多都更訴訟案例的包袱,無法大破大立提升都更效率,官僚體系下的包袱與心態,即便每屆市長信誓旦旦宣示都更政策,但民間感受到的行政作業牛步化都在扯後腿。」一名北市都更建商總座如積怨已久向CTWANT記者控訴。2012年北市曾經歷文林苑都更案市府和釘子戶對峙的爭議,讓市府更小心謹慎面對不同意戶強拆時的程序。(圖/報系資料庫)他舉例,一個都更案整合達8成後,將舉辦事業計畫公聽會、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報核約1個月,完成報核還要經過公告和公開展覽30天,再進入審議會審議,「但北市都更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件後等承辦人員審查都超過2、3個月,開公聽會也要2、3個月,鮮少有案件半年可以完成公開展覽,速度相當緩慢,尤其事業計畫小到寫錯1個字就退補件,需要補件的地方也不一次點出,讓業者一直來來往往做文書作業」,該業者懷疑承辦人員只要來不及處理,就用技術性退件來拉長時間。台北市都更學會理事彭彥祥就點出都更處問題出在長期人力不足,案件多到承辦人員審不完,壓力大,也容易捲入建商與地主的合建官司中,而這些人因為了解審查標準,經常被民間單位挖角,導致流動率高的惡性循環,都更處擴大編制、有效招募和減少離職率,對提升民間都更效率有很大幫助。另一業者反映攏長的作業流程還包括「釘子戶的協調與強拆」,他說,依目前流程,等拆照、建照下來,所有同意戶都搬走,政府才願意介入協調釘子戶,然後再花上1、2年時間跟釘子戶溝通協調,才會走上強拆,而這段時間,所有同意戶都在外租房乾等,拖到最後搬出去的同意戶也受不了,向建商表示「多分給他們都不計較,只希望趕快動工」,這不是讓釘子戶更有恃無恐?對此,北市都更處官員回應,實施者須依北市代拆辦法完成2次私調並領得拆建照後得向該處提出代拆申請,都更處會再啟動2次公調,以進行後續代拆作業。在申請代拆前,溝通協調之責任與義務在於實施者,政府公權力的介入是最後不得不的手段,動用上需要相當謹慎細膩真誠磋商兼顧程序正義,在實施者與不同意戶窮盡可能仍難以達成共識下,公部門始依法執行公權力。不少都更業者皆抱怨都更事業計畫送件審查反覆遭退補件,都更專家彭彥祥就點出問題可能出在審查人員人力不足,若能有效率審查,對市長喊出的加速都更將有很大幫助。(圖/方萬民攝)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認為,目前的都更程序確實麻煩、時間很長,都更案從整合到完工平均10年跑不掉,真的很久,手續繁雜浪費人力成本、冗長時間墊高資金成本,房價降不下來,整合與行政作業流程也是原因之一。對於都更不合理規範,業者也反映,北市儘管地政局認定是合法建築,建管處則認為一定要有使用執照才能申請合法建築物8%的容積獎勵,但大同、萬華區許多老房子因早年法規未完善,很多沒領有使照,應予以放寬認定。都更諮商師與危老推動師雙證照的北市西新里里長胡家瑒則反映,北市7599公辦都更專案,必須為公劃更新區域內才符合申請條件,但90%以上地區都不在劃定內,都更處只會要住戶自己去申請劃定,沒有任何協助與配套;且各階段整合等待時間約只有2個月,超過時間就宣告失敗,2年內不得再申請,時間實在太短,完全跟現實面脫節,應視同意比例適度給與緩衝。彭彥祥則建議,前期整合效力的提升才是加速都更的關鍵,之前市府大力培訓都更危老推動師,卻因長期沒有很好的被善用,人才流失,建議市府在舉辦社區說明會的法宣團隊和北市住都中心整合團隊,可以多招標不同團隊同步推展,提升都更推廣和整合量能,大都更時代才會到來。
他「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滿頭問號 內行人曝這關鍵再決定
遺產繼承問題經常是每個家庭可能會面臨的課題之一,就有一名男網友表示近日收到政府機關的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女士的遺產(車輛),請他辦理遺產申報以及過戶事宜,讓他滿臉黑人問號,這名網友將經歷PO上網,詢問大家「該不該拋棄繼承」。這名原PO在《Dcard》論壇上發文「收到陌生人的遺產繼承」,表示自己國中時得知原來是被收養的養子,前兩天突然收到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發函,指他繼承一名婦人的遺產(車輛),請他去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構辦理遺產稅申報,並至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不過這名男網友表示,「這位女士是我原生家庭的直系親屬嗎?查了下我這個被領養走的應該沒有繼承權吧?為什麼這封信上面寫我還是繼承人?!我是不是應該要去辦個拋棄繼承什麼的…我會不會到時候頭上多了一筆不認識的債務」,對此,有網友就建議,原PO要盡快辦理拋棄繼承「不是你的,就去拋棄吧」、「拋棄繼承吧,之前對面鄰居孤獨老死,也是寄給我這個,但我覺得用自己雙手賺的錢才是錢」、「邏輯上應該是:是他的,才能拋棄;不是他的,如何拋棄」。另外,還有人提醒,養子女無法繼承生父母的遺產「依照民法1077條第2項,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那邊的遺產」、「收養事實存在的話,生父母那邊的財產債務都與你無關」、「我是被收養的,生父去世時,我也有收到這單子,當時有人跟我說如果確定已被收養,就不用理那張單子,所以我沒做任何事,只是打單子上的電話跟承辦人員說:我已被收養了。」還有專業的網友也提醒原PO,先釐清是否為收養身份,再辦理後續拋棄繼承「關於繼承權的部分,建議去戶政事務所調一下個人的記事不省略戶籍謄本(帶身分證、便章),檢查一下看看有沒有出養的記事,先確定有無繼承權,來決定有沒有要繼承」、「先去戶政調自己的資料,看是不是已被收養,如果被收養的話不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打電話去新竹稅務局,請他們釐清繼承人;如果沒被收養,就會繼承到本家的東西,不想要後續有其他問題,請於知情的三個月內去法院做拋棄繼承」。除此之外,有網友也有類似的經驗,不過卻是詐騙,「我自己是遇過類似的詐騙,說我被某英國無子嗣的公爵還什麼的,給指定為過世後的繼承人之一,不過該文件是英文寫的,當初也因為第一次收到有人主動寄英文信,拿去google翻譯才知道,不過,後來我沒理他,因為要接受要先付六位數的英鎊的稅金跟其他費用,就算是我的也收不了」。另據《東森新聞》引述新竹縣政府稅務說法,依民法規定,車輛所有人死亡後,繼承人承受其財產上之一切權利及義務,如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即為該車所有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所產生的使用牌照稅,稽徵機關將會向其繼承人課徵。
台中18歲男毒駕BMW撞死人 表姨議員說話了
台中市北屯區27日發生一起18歲白姓男子撞死50歲行人的死亡車禍事件,後續警方證實白男友毒駕情形存在。檢方於27日晚間複訊後,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毒駕致死和殺人4罪嫌,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而白男的遠親表姨議員也表示「一切依法辦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白男的母親陳女從事禮儀社、宮廟等工作,在台中小有名氣。白男過往會偶爾現身幫忙工作,但由於其個性貪玩,對於工作態度不太認真,禮儀社的工作人員也提到,這也並非是白男首次出事。報導中也提到,陳女過往曾競選過里長,但不幸落選。後續也曾擔任台中市政府的民政顧問,但由於先前因幫翟姓喪家爭取權益,兩度飆罵崇德殯儀館館長和承辦人,結果民政顧問一職遭到解除。除此之外,也有消息指出,陳女的遠親表姊是台中市民進黨籍議員,只是兩家平日並未有過多互動。消息曝光後,該名議員也透過文字對外表示「一切依法辦理」。
空軍校官「夫妻檔」淪共諜!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空軍、國防大學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第6屆第9次會議,在17日審議通過監察委員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針對空軍孫緯中校、劉芸雅少校夫妻檔軍官,被退役空軍上校劉聖恕吸收,長期為中共情工單位刺蒐國防機密乙案之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根據監察院官方新聞稿,浦忠成、林文程、蔡崇義3位委員指出,本案是近年破獲國軍潛伏共諜的指標性案件,因主嫌孫緯、劉芸雅均為共諜夫妻檔,為歷來國安機關偵辦國軍共諜案件共犯身分之所僅見;且全案涉案人數多達8人,現役「校級」軍官即有6人,為近年最多者。此外,本案3名主嫌一審分別獲判劉聖恕有期徒刑20年、孫緯有期徒刑19年6月、劉芸雅有期徒刑20年6月,亦係除羅賢哲共諜案之外,主嫌獲判刑度最高者。本案從國防部107年1月接獲檢舉直至檢調啟案偵破,前後歷經5年之久,本院對於政戰局保防人員的不懈努力,給予高度肯認。3位監察委員調查發現,早於民國90餘年間主嫌劉聖恕前於任職空軍官校少校教練機教官期間,即曾透過其岳父引介認識中共國安部人員陳若宸(化名),並被陳若宸吸收成為中共情工單位效命。直至102年2月劉聖恕自空軍官校基本飛行組上校副組長退役後,劉聖恕即計畫性運用軍中人脈關係,篩選具教官師生情誼等類人員列為優先拉攏對象,伺機在台物色吸收經濟狀況不佳之失意現役軍人,進而發展刺密蒐情管道。本案孫緯中校即因沉迷職棒簽賭導致財務窘迫,後更因涉營外欠債行為不檢,遂遭劉聖恕鎖定而於105年間予以吸收。而孫緯再婚配偶劉芸雅不僅未能大義滅親,舉發孫緯加入共諜組織之事實,竟然還見利忘義,而在111年11月某日,錄製為中共情工單位工作蒐情之錄音檔,與其夫一同陷入背叛國家泥淖,不僅自誤害國,更牽扯其他2名與劉芸雅舊識的空軍軍官涉案,並因而遭判刑撤職,其中包含1名培養不易的飛官,無異是空軍飛行人員的一大損失。3位監察委員調查本案關於空軍司令部的缺失方面,在於有關國軍「正義專案」的推動成效不彰,未能發揮適時檢舉及反映違常情事的效益,致使國軍與國防安全長期陷於危疑不安的險境之中;再加上孫緯曾任空軍保防幹部,竟涉及職棒簽賭,且其任職前與任職中並未接受完整、適當的保防職能相關訓練,足見該司令部的保防選員與教育訓練有欠嚴謹完善。又所屬空軍松山指揮部保防強度不足、屬員欠缺安全警覺,致孫緯於110年1月間假借致贈年節禮品予舊識長官的名義,進入該指揮部重要軍事管制區域,趁隙違規夾帶手機拍攝軍事機密得逞;另劉芸雅調離該指揮部後,仍屢次藉詞向2名舊識軍官訛索該機密資訊,2人基於私誼竟洩漏、交付其業管多件機密文案,益證對於屬員公務保密紀律要求未臻落實,嚴重危害國軍與國家安全。另本案有關國防大學缺失方面,3位監察委員指出國防部各機關橫向聯繫不足,且該校各級督管幹部未詳實知官識兵,竟指派與顯有風紀顧慮人員孫緯結婚的劉芸雅,擔任111年度「漢光演習」保密安全管制中心的安全督導官,致使劉女得以利用職務之便,刺蒐演訓機密資訊並輾轉交付予中共情工;又國防大學前開管制中心之安管措施不周、校區門禁管制鬆散,使劉女得以夾帶手機拍攝前述「漢光演習」機密資訊並攜出校外;又因國防大學未能貫徹所謂資安「零信任」要求,致屬員將個人資訊設備的帳號密碼交予劉芸雅知悉,衍生資安防護漏洞;另該校教學素材來源規範之要求未予貫徹宣導及執行,竟發生教官以教學需要為由,向原任職空軍松山指揮部之2名舊識軍官索取機密資訊的違密情事。另本案調查國防部每月定期召開「部務會報」,會議目的主以部長及各級長官政令宣導,屬一般性會議,議事內容不涉機密事項,然因空軍司令部承辦參謀誤將涉密資訊提列會議資料之一部,又因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承辦人未嚴格審稿及落實個別分送,因而發生機密外流情事。亦即,劉芸雅擔任國防大學總務處少校採購官期間,理論上不可能也不應接觸屬於空軍松山指揮部有關「漢光演習」之機密文件,卻因上開機密文件為國防部「部務會報」之一部分,而國防大學承辦人員於往下交辦各單位時,又未依規定區分各單位實際可接觸機密文件等級,因而係將全部文件以一般件之書面及電子檔形式往下分送。劉芸雅即是在收到整份「部務會報」時,發現其中有其他單位的機密文件,遂將其影印後攜回家中,肇衍機密外流情事。然而,3位監委認為本案不該以單一違洩密事件視之,已經責成國防部全面清查究責。最後,3位監委建議法務部,應該協調國防部整合偵辦國安案件的檢察署、司法警察、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軍安總隊及國安局建立聯繫平台,將國安案件辦案團隊及各方相關資源有效連結,務期得以發揮最高的偵辦綜效。又有鑑於113年7月31日修正公布刑事訴訟法增訂「特殊強制處分」相關條文,賦予檢調機關執行科技偵查的法源依據,因此3位監委呼籲院、檢、調、廉、憲與相關國安機關應妥善運用各式科技偵查工具遂行案件偵辦,全力肅清共諜及在臺協力者組織與活動,積極擴大國安案件的偵辦成果。除此之外,法務部及司法院亦宜研謀提升承辦國安案件的檢察官、法官對於中國大陸基本國情的認識,尤應注重對岸情工系統組織及運作實況的教育訓練,以有助精進國安案件之起訴及裁判書類的正確性與品質。
9月大女嬰離世!火化後「沒骨灰」父母怒告醫院 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重慶市1名9個月大的嬰兒因病在醫院治療後不幸離世,家長委托醫院處理嬰兒遺體,卻得知殯儀館將嬰兒火化後未保留骨灰,氣得提出告訴。近日,重慶沙坪壩法院審理了該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重慶某醫院向原告胡某、陳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約新台幣18萬元)。《九派新聞》報導,2023年1月,胡某、陳某的女兒因病至重慶某醫院進行住院治療,無奈手術也未能挽回其生命,女嬰不幸死亡。事後,胡某向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劉某作出授權委托,委托對方代為處理其女兒遺體火化及一切後事。殯儀館工作人員表示,「未滿3歲的遺體沒有骨灰,需要作出『無灰』的承諾。」因此劉某在遺體到館通知單上說明處書寫了「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灰」,並在通知單「家屬或喪事承辦人」簽字處簽名。遺體火化後,胡某和陳某要求殯儀館提供死者骨灰。殯儀館回應,其使用的揀灰火化機使用說明書上載明了「0-3歲的嬰幼兒,因未完全發育,骨骼未完全鈣化,且存在骨骼小、密度低、質量輕等情況,經高溫焚燒炭化後,在爐膛負壓狀態下,無骨灰留存」,且遺體到館通知單顯示同意火化不看遺體無骨灰。醫院則說,嬰兒死亡後,胡某和陳某就後事處理出具了書面承諾書,由殯儀館進行火化處理,醫院對死者骨灰是否留存並不知情。胡某和陳某遂將醫院和殯儀館一起告上法庭。法院審理中為查明事實,向民政部門發函咨詢3歲以下的嬰幼兒骨灰是否留存,並電話訪問了重慶市內及市外部分殯儀館有關嬰幼兒火化骨灰留存問題,最終得知若採取合適的火化手段,可以做到9個月的小孩在火化後保留少量骨灰,顯示嬰幼兒遺體火化基本無骨灰,但並不代表完全不能留有骨灰。法院審理後認為,按照通常對中華民族的喪禮的認知來說,死者火化並不意味著喪禮的終結,骨灰作為情感寄托的重要載體,對死者來說具有重大人格利益,火化後仍然會辦理下葬事宜。胡某、陳某授權醫院對遺體進行處置,應當含有保留死者骨灰之意,這不僅符合社會大眾普遍認知,也符合人倫道德和情感需求。因此,骨灰的處理需要得到原告的特別授權,但委托書上並未明確記載不要求保留死者骨灰或委托事項中未明確提出不要求保留骨灰。醫院在既未得到原告授權處理骨灰,又未徵詢原告意見,導致殯儀館未提取骨灰,存在重大過錯。現孩子骨灰無法返還,原告夫婦喪失了祭奠已亡親人的特殊載體,給原告夫婦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判決醫院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4萬元。
國立大學總務長勾結親弟!「獨攬標案」經費當禁臠 奴役研究生寫程式
高雄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航業處高雄調查站偵辦轄內國立科技大學採購弊案,於112年5月30日上午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學校、被告住居所共11處執行搜索,並通知被告8人及多名證人到案說明。全案今天(22日)偵結,檢方向法院具體求刑林姓總務長18年、林男胞弟16年及李姓事務組長17年。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前經規劃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並於107年2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高科大,高科大成立後共分為五校區。林男原係高應大某系教授兼系主任,3校合併後兼任高科大總務長;李男原係高應大、高科大總務處事務組組長;林男胞弟則為展源浩科技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檢方查出,3校合併前,林男受該校委任負責統籌系上教學、研究資源、指導研究生等事務,係為高應大處理事務之人,竟與胞弟共同於105年3月間起,利用高應大資源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如假借產學合作,轉介研究生多人至展源浩公司協助開發車牌辨識系統,或在其個人研究室為弟弟私設辦公桌、電腦等設備,容任胞弟遠端連線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雄檢調查,林男並違背其身為系主任之忠實義務、違反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等多條規定,使展源浩公司得以無償使用應屬於高應大所有之車牌辨識系統(下稱Z系統)智慧財產權,且應用該公司承作採購案,致生損害於高應大。專案小組發現,106年9月間,高應大欲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男知悉後,即向時任該校蔡姓總務長推薦由展源浩公司承包高應大車管採購案(下稱甲採購案),經蔡姓總務長應允內定由該公司承作並交辦李男;李明知依法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雖得採限制性招標,惟其得以比較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且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亦不得投標、作為決標廠商,然為配合內定予展源浩公司得標,竟違背法令,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李男囑託林弟草擬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以履約採購案,並與胞弟討論估價單、採購規格書等內容。李男收到林弟代擬完之採購規格書後,即濫行裁量權採行限制性招標,並親自繕打完畢申請書交由不知情之承辦人逐級呈核、交付招標文件予採購組逕與展源浩公司議價承作,使展源浩公司順利以84萬餘元議價得標,獲取承作甲採購案之不法利益。高科大合併成立後,李男、總務處事務處莊姓行政助理承辦五校區車管採購案(下稱乙採購案)時,竟與林姓兄弟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為使展源浩公司順利得標,2人事先將其等已著手辦理乙採購案之消息告知林弟,由對方代為擬定採購規格書;林兄則在幕後實際指示研究生與胞弟共同為展源浩公司修改Z系統,共謀以規格綁標。李男即依擬定之採購規格書與林弟商討內容,囑由莊女製作招標文件,洩漏乙採購案之規格、數量及履約期限等招標文件內容,並刻意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致107年9月4日第一次開標、107年9月11日第二次開標均僅有展源浩公司投標;莊女另於製作採購底價表等文件過程中,私下要求林弟估價時,洩漏教育部原定補助車道管制系統預算金額之消息,並於公告招標前洩漏評選須知及評審委員身分,甚至洩漏其他採購案得標廠商撰寫之文件,並於第二次開標前當日洩漏投標家數之消息予其知悉。嗣經高科大評選委員會審議後,以800萬元決標予展源浩公司,後於108年9月中旬,高科大轉帳支付上開價金,林弟並於108年10月1日匯款600萬元至胞兄名下帳戶,作為乙採購案之獲利。林男於108年8月間就任總務長後,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胞弟不得與高科大為買賣之交易行為而不具參標資格。沒想到,林男、李男、莊女等人分別或共同承辦110年車管維護案(下稱丙採購案)、楠梓機車管制採購案(下稱丁採購案)、旗津停車場車管採購案(戊採購案)、雲端疫調系統伺服器採購案(下稱己採購案)等8件採購案時,除有洩漏丙、丁、戊採購案招標文件內容之消息,及洩漏己採購案之應秘密消息,並於明知林弟借用沈男等3人所經營之公司名義投標上開8件採購案,依規定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應不予決標,仍致使決標予前述出名廠商。雄檢表示,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除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為名,轉介學生至展源浩公司實習,實則將研究生當作廉價勞工,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展源浩公司承攬採購案所需之程式,再將前揭與車道管制系統有關之採購案、高應大、高科大之研究經費視為禁臠,其中與李男聯手設下重重不公平競爭之限制,而排除外來廠商競標,導致高科大之車輛管制系統因長期實質上由展源浩公司施作,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日發生故障,嚴重影響該校師生、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之權利。林男甚至曾向弟弟炫耀,對於其自102年起開假發票賺錢一事洋洋得意,且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兼衡被告所涉採購案範圍甚廣,時間之長,金額龐大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以資懲儆。檢方指出,林弟後坦承部分犯行,惟極力迴護胞兄,欲一人承擔所有罪責,而徒然浪費司法資源,殊無可取,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16 年;被告李男身為專業採購人員,自詡曾為模範公務員,明知林姓兄弟2人聯手舞弊,採購過程違法,仍在採購案護航2人,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非微,亦於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 年。
國防部重大資安疏失 卓榮泰:支持國防部給予必要處置
國防部傳出發生重大洩密事件,有政風室承辦人員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資料給申報人,導致所有將官,甚至參謀總長以及國防部長等人的個人資料全部流出。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2)日對此表示,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國防部也認為這樣的疏忽,絕對在行政、法律上要做處理的。國防部政風室進行所有將官、參謀總長及部長等人財產申報,陸續將申報資料傳送給個人,未料有承辦人員誤將記載所有人員財產資料名冊檔案,當成檔案附件一併寄出給申報人及各軍種承辦人員,導致重要資料被看光光,其中包括國防部長顧立雄、參謀總長梅家樹等人的個資。不少人收到該份資料後,驚覺所有將官,甚至參謀總長以及國防部長等人個資全都看得到,就連軍事情報局的人員身分及真實姓名也全部見光死,嚴重危害其人身安全。其中,資料裡更有申報人個人及年滿20歲以上的家屬資料,以及各項收入、個人存款、不動產、投資、高價值收藏等,等於不僅外洩上述人員的個資,還把他們的家庭及財務資料全都公布。卓榮泰今日受訪時表示,誠如各方報導以及國防部的說明,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國防部也認為這樣的疏忽,絕對在行政、甚至法律上要做處理的,他支持國防部就這件行為,能夠非常快速、仔細地調查,能夠對一些疏失的問題,指出來之後,給予必要的處置,同時做好教育,所有包括政府同仁都必須引以為戒。
顧立雄、參謀總長及軍情人員個資外洩 陳冠廷籲究責無上限
國防部傳出發生重大洩密事件,立法委員陳冠廷21日指出,此事涉及嚴重的洩密問題,不容輕忽,國防部應全面徹查該案何時發生、各軍階多少軍官個資遭外洩,及多少軍情局情報人員個資被外流。國防部政風室進行所有將官、參謀總長及部長等人財產申報,陸續將申報資料傳送給個人,未料有承辦人員誤將記載所有人員財產資料名冊檔案,當成檔案附件一併寄出給申報人及各軍種承辦人員,導致重要資料被看光光,其中包括國防部長顧立雄、參謀總長梅家樹等人的個資。陳冠廷表示,此案讓本屬極機密的軍事情報局人員身分資料外洩,可能會對情報系統造成立即性的危害,國防部不應僅將外洩承辦人移送法辦,更應向上追究相關督導失職的責任,不應預設懲處層級上限,以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唯有嚴懲不貸,才能遏阻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維護國家安全,」陳冠廷警告說,如果國防部沒有慎重處理此事,被滲透的承辦人都可以假藉類似的『低級錯誤』,外洩重要軍事情報,釀成更大的國安風暴。陳冠廷強調,資訊安全就是國家安全,絕不容許有任何閃失,他會持續監督國防部採取必要的改進措施,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顧立雄及情報人員等個資外洩 國防部坦承:作業程序有疏漏
國防部今(21)日傳出發生重大洩密事件,有政風室承辦人員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資料給申報人,導致部長顧立雄、參謀總長梅家樹等人的個人資料全部流出。對此,國防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檢視確有部分身分具機敏性,不宜隨文發出,作業程序有所疏漏。後續將檢討疏責,強化公文作業暨管制流程,以防範類案再生。根據《中時新聞網》今日獨家報導,這起重大個資外洩事件發生在上周,知情人士表示,國防部政風室目前正在進行包括所有將官、參謀總長及部長等人財產申報,因此陸續將申報資料傳送給個人,未料有承辦人員誤將記載所有人員財產資料名冊檔案,當成檔案附件一併寄出給申報人及各軍種承辦人員,導致重要資料被看光光。知情人士還提到,軍情局人員身分資料屬於極機密,因此在單位內外全使用化名,但該份名冊卻羅列了軍情局所有申報人員真實姓名,等同讓極機密情報員身分曝光,恐造成極度嚴重人身危害。對此國防部今日表示,國防部政風室依據國軍人員財產申報實施規定,於113年10月15日將「應辦理財產申報人員名冊」函送國防部申報作業轄管單位(不含各軍種),辦理定期申報授權作業。經檢視確有部分身分具機敏性,不宜隨文發出,作業程序有所疏漏。國防部進一步指出,名冊包含「服務機關、職稱、姓名、申報年度」等資訊,但不包含個人存款、不動產、投資等申報資料。國防部已於第一時間,要求各收文單位,採取公文系統退件等方式,進行風險管控;後續將檢討疏責,強化公文作業暨管制流程,以防範類案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