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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胎便」未及時剖腹…新生兒死亡判賠1400萬 名醫怒:真的太扯
台中1名孕婦2019年住院待產,醫生催生時發現羊水有胎便,未及時執行剖腹產,經使用真空吸引器未果才進行剖腹手術,導致新生兒出生休克、急救後死亡,氣得家屬提出告訴。雖然醫生、醫院刑事部分獲不起訴,但民事法庭審理後認定有醫療疏失,判處醫生與院方應賠償共1400餘萬元,引發醫界反彈。根據判決書,原告自民國108年4月23日起於被告醫院因懷孕就診並定期追蹤檢查,由王姓醫師負責診療。嗣女方於108年6月27日為進行分娩入院,醫師於同年月28日上午8時35分許催生時,已發現選擇自然產方式之孕婦之羊水有胎便,竟疏未注意胎兒有因吸入胎便而引發窒息之可能,未採取妥適之醫療處置,猶以自然產方式,經使用真空吸引器未果,於同日9時50分方診斷產程遲滯,遲至10時25分許始進行剖腹產手術,致胎兒經剖腹產出後,即因使用真空吸引器失當,造成帽狀腱膜下出血引發出血性休克、呼吸衰竭等症不治死亡,認為醫生有疏失,要求賠償1609餘萬元。台中地院審酌,醫生發現羊水內有胎便出現,仍以自然產方式並使用真空吸引器催生,致胎兒出生時有帽狀腱膜下出血,無任何證據顯示醫生使用真空吸引器符合當時醫療水準,自難認其使用真空吸引器過程已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且未逾越合理臨床專業裁量,依舉證責任轉換之原則,應認醫生具有過失,判處他及院方應賠償共1400餘萬元。對此,胸腔科名醫蘇一峰在臉書直言,「這判決真的太扯了,刑事不起訴民事還賠一千多萬,難怪沒有人要走救人科別!在台灣救人成功拿不到一萬,失敗賠一千多萬,這就是健保。賠償金根本亂算,薪資不到5萬卻假設扶養費給7萬,不吃不喝還借錢2萬拿給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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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狂購物、餐餐吃外送月花13萬...尪薪水6萬扛不住 還被罵「不持久」崩潰訴離
台中市男業務經理訴請離婚,他指控老婆每月狂花9至13萬元不等,他月薪6萬元,雙親補貼2萬元,家庭經濟還入不敷出、夫妻衝突不斷,老婆常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哭鬧要脅自殺,他長期飽受精神家暴,夫妻感情決裂分居,婚姻已回復無望。法官判准,女方需每月支付撫養女兒費9000元及代墊費16萬餘元,可上訴。人夫指控,夫妻在2020年12月底奉子結婚,在大里區租屋,婚後幾乎天天吵架、衝突不斷。老婆經常對他精神家暴,辱罵他「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爛人」等,且常摔東西、哭鬧下跪逼他順從,甚至持刀要脅自殺、不斷奪命連環CALL等,導致他精神極其痛苦。人夫說,他月薪6萬元,負擔家庭開銷、房租及子女撫養費,父母每月還補貼2萬元,但老婆愛購物消費,三餐吃外送,每月平均花費9萬至13萬元不等,家庭經濟入不敷出。人夫2022年5月間帶女兒搬離租屋處,夫妻分居至今,他提出錄影光碟、照片及雙方LINE對話、匯款紀錄等證物訴請離婚,並追加請求老婆支付女兒扶養費每月9459元、分居期間代墊扶養費共17萬262元。經法院通知,女方無正當理由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法官審酌雙方沒感情交流、無修補婚姻行為,卻仍因細故爭吵,兩造婚姻已無回復之望;認定女方應有難以維持婚姻可歸責之處,判准離婚,並需支付每月扶養費9000元與代墊費用16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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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聯23年…離婚男要2子「月付21K扶養費」 法官判決曝
台南市一名60歲男子阿南(化名),因無工作能力、未領有任何社會福利補助、名下無任何財產,於離婚23年後,依據台南市2022年人均月消費支出,對2名兒子各索討每月1萬852元扶養費。法官審理後,駁回離婚後從未聯繫兒子、盡扶養義務的阿南訴求。判決書指出,患有智能障礙的阿南於2001年與前妻離婚,2023年年底因精神疾病無法獨立生活、無親屬願協助照顧及支付安置費用,且無任何名下財產、所得,被社會局依案安置。阿南則依所在縣市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2萬1704元,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求2子按月分別給付1萬852元扶養費,直到其死亡前1日為止。2子則主張,父親離婚後就失去聯繫,從未探視、給付扶養費,無善盡扶養義務情事,故拒絕給付父親扶養費,並請求免除其扶養義務。對於2子未善盡扶養義務之指控,阿南選擇不爭執。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南為2名兒子的血親父親,雙方為一等直系血親尊親屬,2子依法負有扶養義務責任,但阿南無正當理由而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法官綜合考量後,依《民法》第118條之1第1項中「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與第2項「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駁回阿南聲請。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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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女兒、兒子錢付最多!長輩房產卻全給嘴甜二女兒 人夫走心:誰繼承誰負責養
長輩由誰奉養以及財產如何平分,時常讓兄弟姐妹之間鬧不愉快。一名人妻抱怨,明明給家裡生活費最多的是老公和大姑,結果婆婆竟要把房子留給二姑,讓她的先生相當不平衡。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表示,房子既然要給二女兒了,是不是二女兒就該負點責任,3個小孩給的生活費都不一樣,大女兒嫁出去沒給,之前給了10年,最多的時候有到3萬,而二女兒出社會一個月都給5000元,老公一個月則給1.8萬,且只有假日才回去,吃喝都是自己負責。如今婆婆打算把房子留給二姑,人妻說,「我先生一聽到他媽要把房子給二女兒,就講一句『誰繼承誰負責養』,我該怎麼勸他,因為棄養也有責任,雖然我知道他覺得不平衡。」人妻也直言,二姑和大姑、老公比起來,確實嘴巴比較甜,而大姑和老公都屬於實際派。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那每個月的錢也跟二女兒一樣,改成5000元」、「感覺大女兒有點可憐,妳老公也被親情勒索」、「沒到死前甚麼都不要給小孩」、「二女嘴巴比較甜吧」、「贊成誰繼承誰負責養老」、「那就每月少給一點,量力而為」。另外,也有不少人建議「別介入,先讓老公自己去處理,因為這包括了他心裡的不舒服」、「他們母子的事,妳不要出意見,免得惹禍上身」、「人家母子的問題他們自己解決,再來,怕以後有問題也簡單,過戶時請律師寫清楚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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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靜瑩扮難搞公主媽 陳庭妮嗆:妳都幾歲了
《幸福房屋事件簿》本週來到第五集,王靜瑩劇中扮演難搞公主媽,跟男友吵架鬧脾氣,無預警回來投靠女兒陳庭妮,但母女倆湊在一起就鬥嘴,陳庭妮嗆媽媽:「妳都幾歲了,不要每次吵架都要提分手。」王靜瑩不甘示弱哭訴:「妳都不知道我為妳犧牲多少,妳這沒良心的孩子!」母女相愛相殺,情勒彼此的互嗆金句是一大亮點。陳庭妮(左)面對媽媽不斷惹事,忍不住狠嗆「妳都幾歲了」。(圖/逆光電影股份有限公司)王靜瑩戲中飾演陳庭妮的公主病媽媽,還是個超級戀愛腦,講話嗲聲嗲氣,經常演到快笑場。劇中她跟丈夫離婚後,獨自扶養女兒,卻總把心思放在談戀愛上,財產甚至被壞男人騙走,讓陳庭妮從小必須自立自強、打工賺錢養家,她跟媽媽頂嘴時,忍不住脫口:「妳有養我?妳都在談戀愛啦!妳忘了那些叔叔把我們的錢都騙走了嗎?」王靜瑩惹事不只這一樁,回來才一天就昏倒被緊急送醫,陳庭妮忙於工作,又要操心媽媽到處闖禍,累積多年的心酸甘苦讓她當場氣哭。《幸福房屋事件簿》主打凶宅房仲的靈異題材,每一集以單元形式呈現,本週事件也十分離奇。同業負責的房源,傳出租客看見日本婆婆幽靈現身的恐怖景象,為保住公司名譽,陳庭妮派出「凶宅犬」蔡凡熙偵查,他在屋內熬夜整晚卻什麼都沒感應到,當兩人疑惑前租客撞鬼傳聞是真是假時,牆邊竟有個身穿和服的日本婆婆顯靈,陳庭妮趕緊拿手機錄影,下一秒手機卻立刻當機,各種無法解釋的詭異現象,解答請鎖定本週末全新一集《幸福房屋事件簿》。蔡凡熙(中)逐漸發揮凶宅犬能力,協助偵破許多難解的靈異事件。(圖/逆光電影股份有限公司)《幸福房屋事件簿》每週五晚間22點中視無線台首播,每週六晚間22點三立都會台30頻道有線首播,Netflix、CATCHPLAY+、愛奇藝國際站、中華電信上架,每週日則在CATCHPLAY電影台61頻道播出,海外觀眾可透過串流平台 Viu 觀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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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賭又家暴…莽父找子女討撫養費遭曝黑歷史 反嗆:沒買牛肉被記恨
嘉義72歲老翁阿禾(化名)因身體狀況不佳,需專人照顧,遂透過親戚向3名子女討要醫療費、看護費。不過,兒女們指控,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不僅常因賭博輸錢,還動不動找母親要錢,只要拿不到錢就拳打腳踢,亦未曾負擔家庭生活開銷或扶養子女費用,因此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根據判決書,3名子女主張,父母與於民國71年4 月14日結婚,兩造已多年未聯絡,日前阿禾透過親友表示其身體狀況不佳,有專人照顧及支付醫療費用之需求,然父親過往有賭博、酗酒之惡習,無穩定工作,並常因賭博輸錢,或索要金錢未果,而對家人施以家暴,甚至時有地下錢莊人員前來家中討債。兒女們控訴,媽媽當時考量孩子尚未成年,希冀給予他們完整家庭、擔心離婚後小孩在學校受到他人異樣眼光而加以容忍,直至他們成年後,因不忍母親再遭受暴力對待,主動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並說服媽媽訴請離婚,不料父親在法院判准離婚後,竟拒絕搬離住處,甚至持續家暴,直到法院核發保護令才離開。3人認為,自從爸爸搬離家中後,雙方即斷絕往來及聯絡,父親既未曾對兒女們善盡扶養義務,且亦有對母親及子女施以家庭暴力之紀錄,顯已對他們的心理、生理上造成重大且難以磨滅之負面影響,足認對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請求准予免除聲請人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對此,阿禾辯稱,自己對以前的事情都忘記了,但他以前在買房子後有幫忙家裡漆油漆,只是子女沒有看見,且他過去有開計程車,有無拿錢回家已忘記,而子女們所述部分不實在,是因3人曾說要吃牛肉,因他長期務農所以拒絕,才會被孩子們記恨到現在,不同意免除聲請人對其之扶養義務。嘉義地院審酌,相對人於聲請人成年前亟待相對人扶養時,無穩定工作及有賭博之情形,罔顧家庭經濟,幾乎均由聲請人之母親及其娘家負擔,其未負擔或分擔聲請人之扶養費或照顧撫育,且未對聲請人為積極關心聞問,顯然相對人未擔負身為人父應盡之扶養義務,因此聲請人請求免除其等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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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男討2.4萬元扶養費 2女兒「這理由」拒絕:希望錢留給媽
台中一名男子阿國(化名)離婚又腦中風,無法工作的他向女兒們各討一個月1.2萬元扶養費,而女兒們表示,父親在他們年幼時就離家,希望錢能給媽媽,最後法院認為阿國還有經濟能力,駁回告訴。判決書指出,阿國在2015跟妻子離婚,他因為腦中風,目前無法工作,而他名下的田產是共有,無其他親屬的同意而無法變賣,他住在長照機構,每月需要支付月費及不定期就診、生活用品等開銷,生活困苦,所以希望子女每月各給1.2萬元扶養費,直到他死亡。女兒們辯稱,父親在她們懂事前即離家,根本沒照顧,而父親在她們成年後一要錢,她們希望把錢留給媽媽,而她們也不清楚父親財產狀況,所以不方便幫他處理不動產。法官認為,阿國名下有4筆不動產,現值共計255萬,衡諸常情,市價應更高,他拿來貸款或變現不困難,而阿國稱「非其他共有人同意而無法變賣」,但對於「不能維持生活」,沒盡舉證責任,台中最低的生活費為1.5萬元,阿國的不動產足以應付數年花費,以經濟能力來看,並非不能維持生活,所以沒受扶養權利,阿國聲請給付扶養費,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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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藏不住3/離婚1年多拿回丟丟妹商標 李明珊搶賺海外商機
柯以柔2014年懷上三胎後,為了把更多時間投入家庭,從演藝圈跨足團購市場,由於她帶貨秉持分享實用好物,並親自擔任客服和顧客溝通,因此吸引到一群婆媽粉絲。之後歷經婚變,柯以柔生意卻越做越旺,還一肩扛起養家生計,曾創下單場直播銷售300萬的佳績,而團購也在疫情期間攀上高峰期,3年下來讓她營業額破億,是名符其實的「最強團媽」。直播天后李明珊去年3月和前夫簽字離婚,將原先「丟丟妹」粉專交由對方,自己則回台中另闢「樓頂揪樓下」直播新事業,一切從零開始。不過丟丟妹復出人氣不減,首日直播除了突破5.2萬人,推估賺進3千萬,開播至今業績穩定成長。而她離婚後收穫5支代言,包括洗髮品、保養品、保健食品等產品。日前她和「丟丟妹」新股東達成共識,成功拿回粉專及商標,將事業版圖拓展到海外。李明珊離婚後成立新直播平台「樓頂揪樓下」,近日又拿回丟丟妹商標跟粉專,反而開啟海外事業版圖。(圖/翻攝自丟丟妹IG)東京著衣創辦人周品均2013年和前夫鄭景太離婚,淨身離開一手創立的品牌,2016年她自立門戶創立女裝品牌「Wstyle」,連續3年營收破億,之後她在PChome董事長詹宏志延攬下,接任電商集團執行長。這幾年,她除了經營電商事業,還化身「葳老闆」,跨足YouTube當起影音創作者,在「葳老闆的辣雞湯」頻道上分享兩性觀點、自我成長等議題,是許多人崇拜的新女性之一。周品均斷開上一段婚姻後,再度闖出一片天,現在還化身葳老闆開釋網友。(圖/翻攝自周品均IG)林采緹2018年帶球嫁給「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男方在她臨盆前夕爆出夜店撿屍,2020年2人離婚,同年男方入獄服刑,由林采緹獨自扶養家人。去年林采緹與男友晨泓軍共同投資餐飲事業,還另花300萬投入情趣用品市場,成本在短短3個月回本,她也期許誇盼今年營業額可以破億。林采緹扛起養家重責大任,眼光獨到的她去年投資情趣產品並火速回本。(圖/翻攝自林采緹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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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小三嗆「我尪會提告」 正宮被威脅離婚慌了…律師揭8招:要怕的人是她
發現丈夫偷吃已經夠震撼,再被小三威脅提告,大多數人難免會慌了手腳。蘇家宏律師在臉書分享一起案例,當事人接到小三電話,對方除說出外遇內容,還嗆「她說她也有先生,她先生會告我丈夫,要我趕快離婚,不然會被告侵害配偶權」,嚇得她不知所措,「我決定要離婚!而且我很急,不知道該怎麼辦」?蘇家宏律師除建議當事人不要著急,也說明「做錯的是丈夫,不是妳」,並要當事人思考小三為何要打電話過來與要求離婚,接著提出8點建議:1.小三的先生可以提告當事人丈夫民事賠償。相反的,當事人可以提告自己丈夫與小三民事賠償。怕的應該是當事人丈夫以及小三。2.最重要的法律動作是確認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並分成2情境–(A)女方比較有錢,要丈夫拋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以免丈夫請求夫妻財產分配;(B)丈夫較有錢,就要丈夫把該給的夫妻剩餘財產給當事人。3.對於先生外遇,要求丈夫與小三賠償當事人相當的精神損失。4.如果不離婚,除了以上措施,丈夫要把部分財產贈與給當事人並且書面保證未來不再犯,再犯就賠更多。5.如果要離婚,丈夫要把賠償處理妥當,以及共同財產與居住問題一次清乾淨。6.如果有未成年子女,親權與探視權的協調,以及扶養費的數目都要談清楚7.給自己一點聆聽自己心裡聲音的時間,再決定要不要繼續這段婚姻。8.找專業律師商量法律、找心理諮商師談談化解心理壓力,或尋求宗教帶領自己未來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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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多年聲色犬馬不顧家!母逝後女兒半工半讀養自己 法院獲准免扶養
台南1名女子歐歐(化名),日前向法院申請免除對於父親的扶養義務,並控訴父親阿鈞(化名)長期流連聲色場所和賭場,對家庭從未盡到責任,且在母親病逝後,歐歐靠自己打工維持生活,而父親阿鈞在得知其有工作能力後,竟天天追著要錢,近日,台南地院法官裁定准許歐歐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據悉,阿鈞長年沉迷於聲色場所和賭場,對家庭毫無付出,歐歐從小由母親獨力扶養,母親去世後,歐歐依靠親戚的幫助勉強度日,並努力半工半讀養活自己直到成年。未料,當阿鈞得知女兒有工作及經濟能力後,便開始隔三差五向歐歐索要金錢,若歐歐拒絕,阿鈞甚至會跑到親戚的工作場所鬧事,讓歐歐飽受困擾。歐歐表示,自從開始工作以來,幾乎天天都過著被父親追討金錢的生活,除了要負擔自己的生活開銷,每個月還要幫父親還債1萬元,長期經濟壓力讓其不堪重負,最終決定向法院申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阿鈞在歐歐未成年時,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嚴重,歐歐依法請求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理由充分,且現已重病不良於行的阿鈞,並未提出異議,法官最終裁定准許歐歐的請求,免除她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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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天被氣到「心臟險停止」 李亞萍嗆女婿狂要錢…他揭內幕:多到可寫1本書
余天女婿陳鑒(Gary)因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水手」遭警方逮捕,目前仍在收押禁見。據傳,Gary早在亡妻余苑綺癌末時就棄她不顧,病逝後又向余天討4000萬元,掀起各界譁然。名嘴狄志為日前更爆料,余天差點為此氣到心臟停止。狄志為在節目《新聞挖挖哇》透露,他在Gary被捕後,透過李亞萍得知「余天對此感到相當丟臉」,還因此氣到差點心臟停止。至於先前傳出余苑綺留下3000萬元或1000萬元遺產,余天夫婦對此低調不透露。狄志為透露余天曾氣到差點心臟停止。(圖/翻攝自節目YT)狄志為表示,其實他2年前就知道Gary狀況不斷,余苑綺2022年離世時,他在靈堂休息室得知余天、李亞萍有抱怨Gary,其中「李亞萍講的多到可以寫成1本書」,內容包含Gary不賺錢又一直向余苑綺要錢。不過狄志為也說,李亞萍曾告訴他「這些聽聽就好」,不要傳出去,因為李亞萍還想給Gary一點顏面。先前有傳言指余家在余苑綺癌逝後,積極爭取扶養愛孫,且會負擔小孩所有開銷,卻遭Gary獅子大開口:「先匯4000萬元給我!」Gary被捕後,余家第一反應也是想趕快接2個愛孫回來。對於4000萬爭議,余家一直拒絕表態,余祥銓也指,「二姊都走了,就交由司法去處理,我該回應的都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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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神同行》男星意外知曉死期 攜手秦基周一起抓兇
金東旭以《與神同行》被大眾所熟知,他繼《記憶中的男人》後,在《偶然遇見的你》第二次擔任主播,飾演出生於富裕家庭的最年輕週末9點新聞主播「尹海俊」,但他從小被母親拋棄,與父親一年只見一次面,雖然由祖父扶養長大,卻經常被精神虐待,帶著家人給予的傷痛長大。時光機帶他回到1987年重逢了家族成員,成功地消除誤會,更讓他領悟到愛情。觀眾因金東旭的演技產生共情,替劇中的海俊感到心酸。金東旭說:「希望海俊剩下的時間能夠完整幸福地流逝。」《偶然遇見的你》劇情不拖沓直接破題,一開場金東旭就在隧道口發現一輛紅色汽車,內裝經過數位化改造,他坐上車後先調整至2037年,想看看退休後的生活,卻意外發現自己早就在幾年前死亡,為了救回自己,他拿著關鍵證物開著時間機器追本溯源回到1987年,而這輛可以來去自如的汽車,令人想起1985年紅遍全球的電影《回到未來》系列中的時光機,瞬間勾起了5、6年級生的回憶。秦基周此次飾演平凡的職場上班族白允瑛,曾有過作家夢想,無奈向現實屈服。在第一集因作家給的壓力而對母親惡言相向,沒想到這卻是母女最後一次相見,後悔不已的她在殯儀館痛哭。她不小心穿越回到媽媽小時候,成爲媽媽的閨蜜,參與媽媽年輕時的日子,「我從來沒有想過媽媽會有那樣的時間。我錯過了多少媽媽的時間呢?」私下與母親感情很好的秦基周說:「我因為這段也哭了好幾次,通過允瑛讓我再次感受到媽媽和時間是很珍貴的。」《偶然遇見的你》講述為了尋找殺害自己犯人成為時間旅行者的尹海俊,誤撞正因失去媽媽而失魂落魄走在路上的白允瑛,兩人一同到1987年,回到父母的故鄉有情里,「不被愛的人」尹海俊和「不快樂的人」白允瑛各自挽回命運,而兩個人在偵破案件的過程中,逐漸理解、原諒家人,明白每個選擇帶來的前因後果,細膩又溫暖親情劇情,讓觀眾也可以思考自己與家人間的相處情況,及時止損與修復。奇幻懸疑愛情劇《偶然遇見的你》將於6/13起,平日晚間7點,龍華影劇台MOD354全台首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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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母遭通緝、生父不詳 外婆不具資格!180萬補償金沒人領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檢署已偵結起訴保母姊妹2人,剴剴家屬依法可以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180萬元,但由於申領補償金第一順位的剴剴生母目前因案遭通緝、另其生父不詳,剴剴其餘家屬無人可申領這筆錢。而且補償金請求權為5至10年,若剴剴生母屆時不出面,就不得申領。北檢調查,剴剴生母因案遭收押,但因身懷六甲獲釋,產下剴剴後未到案遭通緝,生母將剴剴交給外婆照料,但外婆無力扶養,去年8月與兒童福利聯盟簽署託育委託書,兒福聯盟以每天1000元雇請簽約的劉姓保母,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住處全天候照顧剴剴。劉女與同為保母的妹妹,動輒綑綁剴剴,將其身體對折,塞入水桶或雜物堆,命他長期於陽台、屋內角落裸體罰站至睡著方式凌虐,剴剴若不從,即以腳踹毆打,辱罵,致剴剴畏懼顫抖,且因長期綑綁造成四肢變形。劉女還用爬滿蟑螂之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餵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約半個紙杯的冷凍泥狀絞碎物給他吃,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缺血並感染肺炎,去年12月23日送醫不治。北檢4月間依《刑法》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等罪起訴姊妹2人,依法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剴剴家屬則請求檢察官求處「最嚴厲之刑」(意指死刑),本案刻由北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中。由於剴剴是遭虐死,依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剴剴家屬可以申領180萬元的遺屬補償金,但依據該法規定,申請遺屬補償金的順序第一是父母、配偶或子女,其次是祖父母,但目前剴剴生母是通緝犯,行蹤不明,生父則不詳,剴剴父母並未死亡,雖然剴剴外婆健在,但外婆並不具申領補償金的資格。不過,犯保協會台北分會有為剴剴家屬提供免費律師代理訴訟、法律諮詢等。犯保新法亦規定,犯罪被害補償金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犯罪被害時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另自犯罪被害發生時起,逾10年者亦不能申領,由於剴剴生母目前遭通緝,行蹤不明,因此若剴剴生母於5年內、至遲10年內未向台北地檢署申請,就不能申領遺屬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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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輕女」酒後毆打老婆 年老想讓女兒養...法院這理由駁回
台中一名68歲杜姓男子年輕時重男輕女還家暴,與林姓妻子在女兒3歲時離婚,而後女兒隨媽媽林女一同生活。近日杜男年邁、求職困難,且名下無財產,竟向法院訴請要求女兒每月支付8千元扶養費,幫他養老到身亡。對此,台中地院審酌後,依法駁回杜男的聲請。判決書指出,杜男和林女在結婚沒多久後,於女兒1歲時便分居,自己居住在母親家,也不曾拿錢回家,甚至因年輕時愛喝酒,有辱罵、毆打林女的行徑。而杜男的女兒也指控,父親婚後酗酒、打牌賭博,不僅不工作,也未盡責任分擔家計,經常酒後辱罵或毆打母親,導致母親身心靈嚴重受創。此外,杜男的女兒表示,由於父親重男輕女,她從小由母親一手扶養,父親從未探視、關心、聯絡或支付扶養費。她現已成家,有兩名年幼小孩,無力支付父親扶養費,也無此義務。法官調閱杜男的稅務和財產所得資料顯示,杜男名下無財產,2020至2022年的所得分別為0元、5280元、0元,顯示聲請人無足以維持生活之財產或收入,因此採信杜男稱自己不能維持生活的說法。但考量杜男坦承沒有拿錢回家,且很少回家。法官認為杜男在女兒不到1歲時即未共同生活,且離婚時女兒僅3歲,杜男身為人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對林女也有故意毆打及侮辱行為,其情節難認為不重大,若仍令杜男的女兒負擔起對杜男的扶養義務,顯然有失公平之情,故免除杜男女兒的扶養義務,依法駁回杜男的聲請,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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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宮戰爭2/代孕惡果多!女星要求墮胎又棄養 作家狠批「性別歧視的慘案」
代理孕母因涉及人倫、親權、剝削等重大議題,國際社會屢傳爭議,衛福部日前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改草案」竟納入代理孕母,惹怒婦女、同志及各界等民團,重提大陸女星鄭爽2021年便爆發代孕棄養事件,有人批評代孕比童養媳、奴隸制還不堪,大開人權倒車;作家盧郁佳也大罵「代孕是性別歧視的慘案」、「沒人該為上一代的血緣幻想而犧牲」!「從國外案例發現,幾乎都是貧窮或知識水平較低或單親的婦女為賺錢而接下代孕工作,甘願出借自己的子宮!」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舉例,墨西哥塔巴斯科(Tabasco)的赫南德斯(Hernandez)4姊妹就靠當「代理孕母」養家,每人每年約可賺得1萬英鎊(約48萬新台幣),足足是其他兄弟的20倍。單信愛說,即使目前公布草案規範為「無償代孕」,其所得仍可能遠高於平時所得,而且整個代孕過程都是以顧客為依歸,代母的健康狀況,除非影響到製成品(即胎兒),否則不會是代孕公司顧慮的一回事。即使是自願代孕,也非常傷身體,甚至付上自己的寶貴生命。試問,懷胎十月、24小時無休值多少錢?代理孕母身心耗損傷害絕非金錢所能衡量。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代理孕母立法相當複雜,衛福部竟匆促預告草案,甚至草案中對於孕母費用、契約訂定等還採取空白授權,等同是未來一切就是行政機關說了算,非常不恰當,她認為應該要有更多討論,否則現行草案就是要加深階級不平等與性別歧視。婦女救援基金會則認為,代理孕母讓女性生育能力變成商業化或利他行為,儘管再怎麼的完備法律程序,例如用資格篩選確保代孕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及家庭照顧,仍無法避免女性受到人情壓力而被「自願」成為代孕母。作家盧郁佳也在臉書公開批評「代理孕母制度本身就是性別歧視慘劇,無論孕母或小孩,妻子或丈夫,沒人該為滿足上一代的血緣幻想而犧牲。」也有許多網友認為代理孕母是父權血脈制度的延伸,比童養媳、一夫多妻妾、奴隸制還不如,沒有一個人的基因重要到要使用別人的子宮生子。更何況是衍生的諸多問題。2014年,一對澳洲夫妻僱請泰國代理孕母產子,懷孕時發現是一對龍鳳胎,且其中男寶寶患有唐氏症,澳洲夫妻要求代理孕母墮胎,但代孕母由於宗教原因拒絕,生產後澳洲夫妻只帶走了健康的女寶寶,造成跨海監護權風波。2021年,大陸女星鄭爽爆發代孕棄養醜聞,她與男友在美國偷偷結婚,再透過代理孕母產下2子,懷孕期間即吵著要離婚,因此一度希望代孕母墮胎,後來因為胎兒已6個月才作罷,孩子出生後,由於已經離婚,鄭爽便置之不理,後來前夫曝光惡行才被大眾所知,而鄭爽也因此遭封殺退出娛樂圈,如今鄭爽在美國與前夫共同扶養孩子,最近傳出虐待孩子的傳聞。墨西哥赫南德斯(Hernandez)4姊妹靠當「代理孕母」養家,雖被鄰居排擠,但她們也回嗆「不做代孕,就只能做妓女了」。(圖/翻攝自美日頭條)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適用對象被擴大的情況下,胚胎與兒童的生存權所受到的威脅增加,他們可以隨意被人工流產(墮胎),孩子如果在尚未穩定的伴侶婚姻關係中誕生,棄養、疏忽與成為暴力目睹兒童的可能性大增。周明湧說,草案內容中,缺乏足夠保障、更無專責單位監督使用代理孕母的夫妻或伴侶關係是否融洽,沒有對其伴侶關係進行輔導,更無法追蹤這類孩子的生活品質與遭遇,因此這類孩子在發生重大虐待與家暴前不會被社會局關注,遑論他們遇到棄養如何自處或重建自我認同等問題。「『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第三十三條僅針對出生後之嬰兒,無視3個月至足月之胎兒人權,而受精到出生階段何時為「人」?這一點目前世界大部分國家與胚胎學均仍有爭議,我國社會在宗教界、民間與人權團體之間仍爭論不休,對於兒童的定義(受精開始為人?懷孕3個月為人?出生離開母體為人?)以及兒童權益保障均該有更清晰的對應條文說明與保障,草案的制定應有更謹慎的社會討論。)周明湧說。單信愛說,台灣為人權國家,不應用金錢把另一位女性的身體當路邊的自動販賣機,投入金錢購買嬰兒,代理孕母若冒然入法,對台灣社會秩序運作的影響將無以復加。婦女新知基金會呼籲520上任的新內閣應退回或修改草案內容,刪除代孕條文,與本次人工生殖修法脫鉤處理,也希望未來代孕制度的相關研擬,應廣邀各界團體參加討論,且須提出孕母及子女權利受到完整保障的配套,並於取得社會共識的前提下,才可進行代孕專法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