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存款
」高雄女賣房爆賺一波!欠稅271萬「存款遭扣押」 霸氣刷卡付清
高雄一名楊姓女子於112年出售其在105年買賣取得之高雄鹽埕區房屋與土地,楊女持有該房屋與土地之期間為7年,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持有房屋土地之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房地合一稅稅率須以百分之20計算應納稅額,經移送機關高雄市國稅局(下簡稱國稅局)查核應核課稅捐271萬餘元,楊女收到稅單逾期未繳,移送法務部行執政執行署高雄分署(下簡稱高雄分署)強制執行。依據110年修正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一項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14條之4至第14條之8及第24條之5規定課徵所得稅。」,即一般所稱之房地合一稅2.0,稅制改革的目的係為打擊短期持有房屋,炒作不動產。依據同法14條之5規定須在房屋與土地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所得稅。楊姓女子於112年7月以3500萬元出售該房地,同年10月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但一直遲遲無法提出原始取得成本契約書,經國稅局輔導後,楊女以內政部實價登陸資料申報,國稅局嗣後開出稅單,仍逾期未繳,而遭到移送強制執行。高雄分署收案後立即核發扣押存款與股票之命令,楊女收到執行命令後驚覺遭到強制執行,立刻聯繫書記官希望不要收取銀行帳戶之存款,以免影響其個人信用,數日後到場以信用卡刷卡霸氣全額繳清稅款,本分署即迅速撤銷其銀行與股票帳戶之扣押。高雄分署呼籲民眾若有不動產交易之情事,應主動向國稅局申報房地土地交易所得稅並繳納稅款,切勿置之不理,以免因遭到移送執行而影響自身信用。
酒駕男不繳罰款 美元保險遭抵繳
林姓男子5年內被查獲3次以上酒駕,不但駕照被吊銷,還被判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得知自己因此被開罰21萬元,男子卻置之不理,林母也說無力代繳,執行署嘉義分署追查出林男有一張美元保險,解約金換算逾台幣143萬餘元,行文保險公司要扣押受益給付,結果林男仍不理不睬,最後以終止部分保險契約方式,由保險公司開立支票抵繳酒駕罰鍰。執行署嘉義分署表示,嘉義市林姓義務人2021年9月17日上午11點多,酒後騎他人機車,行駛在嘉義市湖子內路與健康九路口時被警察酒測攔檢,酒測值超標,經查他5年內被查獲3次以上酒駕,又被吊銷駕駛執照,因此被重罰21萬元罰鍰,且終身不得考駕駛執照,但林男被裁罰後不繳罰鍰,由嘉義區監理所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曾到林男嘉義縣竹崎鄉住處,未查到可供執行財產。(圖/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中國時報呂妍庭嘉義傳真)嘉義分署受理後,先通知林男繳納但他不予理會,執行人員又到他竹崎鄉住處,未查到可供執行財產,現場林男母親表示,兒子生活所需仍由其負擔,之前也替他還過很多債務,言談中透露出些許無奈。執行署行文保險公司,最後由保險公司將林男欠繳金額開立支票抵繳酒駕罰鍰。(圖/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中國時報呂妍庭嘉義傳真)執行人員詳細調查林男財產,透過高額壽險資訊連結作業,發現林男有投保2件有效人壽保險契約,其中2件美元保險契約的保險解約金約美元4萬7846元,換算成新台幣逾143萬餘元。執行人員立即核發執行命令予保險公司,扣押該筆保險契約的保險金等受益給付,保險公司即依執行命令扣押保險給付並且通知林男,同時間執行書記官也一再通知林男已扣押到保險給付,表明如仍不繳納,只有在欠繳金額範圍內終止保險契約,以部分保險給付金額抵繳罰鍰,因林男始終不出面,也不表示任何意見,執行人員最後函文保險公司終止部分保險契約,由保險公司將林男欠繳金額開立支票抵繳酒駕罰鍰。嘉義分署強調,酒駕裁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會以扣押存款、薪水、扣押保險契約債權、查扣車輛、查封拍賣土地房屋等各種執行手段,讓酒駕者為他的害人害己行為付出代價,再次呼籲民眾千萬勿存僥倖心態。
嚴抓未停讓行人駕駛! 拒繳罰單159人遭扣押存款55人遭扣押薪資
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嚴格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違規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日前就有一名陳姓男子,因為拒繳2600元罰款,遭到警告將扣押薪資,立即現身將罰款繳清。為掃除「行人地獄」汙名,行政院推動「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政策,因此各縣市嚴格執行取締未停讓行人的駕駛,不過卻有許多民眾被開罰單後拒繳罰款。而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目前受理的相關案件共298件,其中有159人遭到扣押存款,還有55人因查無存款被扣押薪資。新北分署表示,蘆洲區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店區北新路時,已經看見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卻未禮讓行人先行通過,遭到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600元。不過事後他卻遲遲未繳納罰款,新北分署收案後給出最後通牒,通知陳男要是再不將罰款繳清,就要扣押他的薪資,陳男得知後立即在7日前往繳納。而板橋區也有一名許姓女子開車在北市襄陽路轉彎時,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遭裁罰1500元,而她同樣逾期未繳納罰款,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而新北分署通知許女繳納,但她卻還是不理,後續新北分署查到她有存款可供執行,在6日直接扣押其1500元。對此,新北分署也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時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要是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
高階警官包庇賭博電玩收賄「判刑18年半」 百萬退休金也沒了
高雄市警察局維新小組蔡姓督察員任內包庇賭博電玩業,收受693萬賄款,2020年被依貪汙治罪條例判刑18年6個月確定,事後銓敘部處分蔡男應繳回退休金、優惠存款利息共205萬4349元,但蔡男家人卻遲未繳回,直到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將蔡男所有財產包括房地產、帳戶存款查封,蔡男家屬才繳回全數退休金。執行署嘉義分署表示,目前在高雄監獄服刑中的蔡男原為高雄市警察局維新小組督察員,高雄市仁武區的賭博電玩業者為避免遭警方取締,自2012年7月至2015年10月間,由李姓業者出面向其他業者收取「公關費」,金額依店家機台數量計算,透過已退休陳姓前警官向蔡男等3名警官按月行賄,其間蔡男共收賄693萬元,案經判刑確定後,公懲會即將涉案3人撤職。至於蔡男雖在案發期間2015年12月間退休,但最高法院2020年10月7日判決蔡男有期徒刑18年6個月確定後,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0條規定,其因法定事由喪失請領退休金的權利者,之前溢領之退休金應予繳回,不過高雄市警局通知家屬後,屆期仍未繳回。嘉義分署受理執行後,執行人員迅速清查蔡男財產,發現他除有銀行帳戶存款,在嘉義縣布袋鎮有1間約30坪的3樓透天厝,執行人員隨即扣押存款並查封該透天厝房地,並告知蔡妻如不繳回溢領退休金,將馬上進行法拍,蔡妻表示會繳還款項,請分署暫時不要法拍,經高雄市警察局通知,蔡妻已於日前將退休金205萬餘元全數匯款繳還。
新竹居檢男偷溜訪友拒繳20萬罰單 行政執行署祭「凍結財產」他秒付清
新竹縣1名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外出訪友遭開罰20萬,事後他又刻意拖延繳款,直到財產遭行政執行署扣押凍結,他才發現事態嚴重,嚇得趕緊前往銀行繳款,一口氣將罰單全部付清。據了解,該名男子在進行居家檢疫時,故意將定位手機放在家中,假裝自己在家,接著開車外出訪友,豈料他在途中遇上警方臨檢,當場被比對出是居檢身分,因此被開罰20萬元。但居檢男子竟無視裁罰不願繳納,新竹市衛生局遂將此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官到男子家中執行且扣押其銀行帳戶,男子才發現「事情大條」,迅速到繳清所有罰款,藉此換取新竹分署解除凍結命令。新竹分署表示,疫情日益嚴峻,針對肺炎裁罰案件之移送執行,已責成專股專人辦理,並建立單一聯絡窗口,主動了解裁罰案件相關案情,與衛生主管機關通力合作,並給予「強力執行」的壓力,藉以督促拒繳民眾加快動作。而針對蓄意不繳的義務人,除扣押存款、薪資、股票之外,還會現場查扣動產及不動產,甚至不排除祭出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藉以彰顯公權力之執行。
檢疫趴趴走開罰入帳278萬 行政執行署繼續全面追繳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政府祭出重罰,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26日統計,全國各地衛生機關移送執行的案件共有12件,目前已有3件執行完畢,另有衛生機關裁罰案件79件已繳清,總計國庫入帳278萬4000元。行政執行署表示,經由各地分署主動與衛生機關聯繫,目前全台違反防疫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的裁罰案件共272件,其中12件移送行政執行。其他260件裁罰案中,有79件自行繳清罰鍰,金額共有278萬4000元。未來如果移送行政執行,執行署也要求各分署要積極落實執行。必要時主動查訪受罰義務人,宣示防疫規定,不容違反的執行決心。行政執行署指出,移送行政執行的12案中,士林分署1件10萬元的裁罰案繳清、台北分署1件1萬元裁罰採扣押存款直接繳納方式執行完畢、新北分署1件1萬元裁罰案自行繳清。花蓮分署的1件執行案,受罰人已向分署表示,將在27日全數繳清。目前仍在執行中的案件,士林分署1件連江陸配10萬元裁罰案,採分期繳納。新北分署1件受裁罰人收到通知後,表達4月初將到分署協商分期繳納、另1件裁罰案的受罰人目前不明行蹤,由於受罰人疑有出境紀錄,新北分署將在不違反法令的情況下對受罰人限制出境。彰化分署有3件執行案, 2位受罰人被執行官找到,當場掏出2000元先繳部分罰款,其他8000元罰款,分別分期2期及4期繳納;第3件受罰人行蹤不明,彰化分署將發文扣押其財產。台中分署有2件執行案,但受罰人都已出境,由於受罰人是本國人,台中分署將對2人回溯自3月20日限制出境,如果受罰人返台,將無法再出境,同時也函查這2位受罰人的財產及保險,檢視是否能扣押抵繳。
首例! 新北市民無視防疫趴趴走 行政執行直接扣押存款
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政府各級單位繃緊神經,卻屢有民眾無視居家檢疫趴趴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20)日首度以扣押存款方式,執行1件新北市違反防疫規定逾期未繳執行案,直接向銀行扣款宋姓民眾被裁罰的1萬元。台北分署指出,這名新北市宋姓民眾今年2月2日接到「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自感染區入境者居家檢疫通知書」後,本應在1月28日到2月11日期間進行居家隔離檢疫,卻在2月6日被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查獲外出買口罩,因此移交新北市衛生局在2月19日裁處罰鍰1萬元,並限定宋姓民眾在收到裁處書次日起15日內繳納。由於宋姓民眾未如期繳納,並於3月8日又出國,台北分署在3月16日收到新北市衛生局移送後,發現宋姓民眾明顯無法到場繳款,因此核發扣押命令,函請相關金融機構扣押宋姓民眾存款,並命金融機構將扣押款項直接支付新北市衛生局入庫,整個扣存款的執行程序在5天之內完成。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該共同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加強自我防護並全力遵照衛生主管機關的相關防疫處置,以共同防止疫情擴散,維護全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