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詐四法
」 詐騙 立法院 立委 羅智強 卓榮泰台北市詐騙財損飆高 最高達六千萬
中央推行打詐四法向詐欺犯罪宣戰,台北市議員洪健益21日發現,北市近5年詐騙破案率雖年年攀升,但民眾被詐騙的財損也持續成長,今年截至8月已11億餘元,籲警方解決詐騙要從源頭抓起。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回應,依中央公布打詐四法,從源頭管理。洪健益昨在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表示,北市詐騙破獲率自2019年起逐年增加,今年更是達到117%,比報案率還高,但在破獲數提高、報案數下降的情形下,人民被詐騙的財損金額卻還在飆高,從2019年的10億餘元增長到11億698萬餘元,其中北市今年前10名詐欺財損,最高達6300萬元,遭詐騙民眾平均年齡達60歲。洪健益指出,詐騙集團為何如此猖狂,就是因為警方抓到的永遠是車手,首腦都抓不到,但只抓車手沒辦法解決詐騙問題,警方應破解詐騙集團才是根本之道,建議員警抓到一線的核心成員,並宣揚打詐專法窩裡反條款,詐團成員檢舉其他人另有獎勵。李西何解釋說,現在詐騙多為投資詐欺,不像過去擄人、強盜等屬實體犯罪,數位時代來臨,詐團產業化,利用電信、網路、金融業者等,甚至冒用身分跨界洗錢,目前已依中央發布的打詐四法從源頭管理。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回應,將持續主動查緝詐欺案件,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清查犯嫌資金流、資通流及人際網絡,以擴大偵辦追查集團幕後主嫌移送,並將利用漏斗理論抽絲剝繭聚焦打擊,持續向上溯源鎖定詐騙集團核心成員。
查車手驚見他帶6公斤黃金 板橋男付千萬金條換「返利」警察上門才知被騙
新北市板橋區江姓男子日前誤入詐騙集團投資陷阱,為了保證股票獲利,還6公斤黃金給車手想取回獲利,而該車手想帶著不義之財上繳組織,所幸被海山警分局員警盯上且逮捕,員警在其身上查獲市價1670萬的黃金,警方循線找到江男,他這才知道自己被騙,感謝警方幫他守住血汗錢。文聖派出所所警員於日前執行守望勤務時,攔查並逮捕2名詐騙集團車手,並在身上查扣市值1604萬元的6公斤黃金6公斤,還有現值66萬元的黃金6.6兩、現金5萬餘元、黃金保證書、收據及智慧型手機等物品。警方調查後確認這些黃金是江男所有,循線找到江男並告知此事,他這才驚覺遭詐,表示詐團透過Line群組與APP拐騙進行投資,佯稱保證股票獲利,致使其多次以現金與黃金進行面交,欲出金取回獲利時,則必須要繳交千萬餘元的手續費。所幸員警機警發現可疑,攔阻詐騙1673萬餘元,後續透過市議員林國春的協助,江男取回黃金及現金,並感謝警方逮捕詐騙集團車手,讓其保住辛苦的血汗錢。根據資料統計,本分局於113年第三季共攔阻41件詐騙案件,逮捕取款車手45人,攔阻總金額達到新臺幣3576萬餘元,相較於過去同期,攔阻金額與件數都明顯提升。分局長陳保緒表示,打詐四法於113年7月通過,主要精進「識詐、阻詐、堵詐及懲詐」四大面向,詐騙手法看似日新月異,說詞卻始終大同小異,民眾切記,不論接獲何種訊息及電話,只要遇到匯款要求,就應小心查證,更勿提供帳戶或協助提領現金,以免淪為車手,成為詐騙集團共犯,如發現疑似詐騙訊息,可以撥打165專線進行查證或檢舉,共同防制各類詐騙案件發生。
藍營擬將選罷法逕付二讀 柯建銘怒批:兩支箭射民主心臟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日前提案審查《選罷法》提高罷免門檻,立院內政委員會4日原本要開會討論,當天藍綠卻爆出衝突,導致會議無法進行,一直到下午都停擺,國民黨團12日院會預計將該案逕付二讀。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怒批,就是要讓人無法罷免,國民黨、民眾黨一起設計《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兩支箭射在台灣民主、憲政的心臟,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民進黨團12日一早召開黨團會議,研商議事攻防。民進黨團強調,國民黨的意圖就是要搶救基隆市長謝國樑,而民進黨團的最高策略,是讓所有毀憲亂政、沒收人民權利、會癱瘓政府運作的法案,在這會期末不被通過,將在議事規則授權下因應。對於國民黨聲稱提的《選罷法》版本跟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一樣。柯建銘今日會後受訪痛批「亂講」,國民黨現在要附身分證,「天天說謊你也相信」?他指出,國民黨提出2個案子非常嚴重,第一,《選罷法》讓人無法罷免,以後可以為所欲為;第二,《憲法訴訟法》把大法官跟憲法法庭全部架空,要全員到齊才可以釋憲,這就像要求立法院113人少一個都不能表決,太離譜了。柯建銘指出,這兩個案子是藍白一起設計,兩支箭射在台灣民主、憲政的心臟,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強調,民進黨團現在的最高策略,是讓所有毀憲亂政、沒收人民權利、會癱瘓政府運作的法案在這會期末不被通過,要優先力保「打詐四法」等優先法案,順利完成三讀。
控民進黨癱瘓國會運作 民眾黨立委:打詐、電價待開會解決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立委陳昭姿、張啓楷、麥玉珍於9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指出,繼上週四民進黨一次癱瘓立院四個委員會後,民進黨8日持續以暴力杯葛議事,癱瘓國會運作,民進黨立委黃捷更被發現用非正當手段破壞門鎖,強行進入議場會議室。民眾黨立委除了譴責民進黨的誇張行徑,更質疑賴清德總統「真的要繼續讓國家亂四年?」,並宣示該黨「絕不讓國家陷入空轉與混亂」的決心。黃珊珊表示,自上週民進黨不斷霸占主席台,甚至限制議事人員人身自由後,昨日民進黨立委黃捷竟拿出不明物體強行開鎖、用力推門,這種立法委員素質與恥度已經沒有下限。她呼籲,議事攻防有其限度、不當行為適可而止,「隨便撬開人家的門,在學校不可以、在家裡不可以,在立法院,那更不可以。」黃珊珊表示,民進黨不是一直主張「沒有討論,不是民主」嗎?昨天內政委員會原定審議《選罷法》修法,台灣民眾黨的主張就是反對提高罷免門檻,這個主張民眾黨跟民進黨的立場一致,民進黨卻選擇不討論不表決,甚是連院長昨天召集的黨團協商「說不來就不來」。她指出,目前立法院許多法案都在空轉,包含昨天原本要協商的:《電業法》修正草案、考試院人事案審議、打詐四法、《刑事訴訟法》以及《NCC組織法》等等,都因為民進黨昨天沒有參加協商而繼續延宕。陳昭姿指出,她在衛環委員會討論兒少性剝削法案時,碰過民進黨因為質疑委員會主席身份就杯葛議事,導致她自己的質詢受到影響;立委職責應是質詢官員、盡責點出問題,而非杯葛鬧事。陳昭姿認為,法案審議絕對不只是簡單的是非題,更需要深入討論與協商;例如上週五的健保點值協商,是攸關所有台灣人的重要法案,國民黨直接提出提高點數「太過簡化」,但民進黨面對這個惡化十幾年之久的問題竟然沒有提出對案,一昧護航說「這個不能做,那個不能入法」,「民進黨根本沒有論述也沒有道理」。張啓楷表示,民進黨癱瘓立院、綁架台灣,立院現在已經不是空轉,而是倒退。民進黨越發無法無天,跨越了立法院與人性兩條紅線。憲法明定立法院是我國最高民意機關,開會質詢是回應人民訴求,卻在民進黨的暴力杯葛下,連最基本的開會質詢權都被摧毀。而民進黨除了上週軟禁議事人員以外,昨天更傳出民進黨立委帶人去開鎖的行為,他要求立院一定要查清楚,不然以後有人去開柯建銘、吳思瑤的門,「民進黨會怎麼說?」
林士傑挨槍身亡兇手在逃 卓榮泰喊即起全國掃黑
行政院長卓榮泰9日表示,針對8日台南市重大治安事件,已列入最緊急事件處理,即起展開全國同步掃黑肅貪,希望讓人民安心。台南8日發生重大槍擊案,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清晨在與友人相約爬山前,步行至家附近準備上車,卻遭兇手在附近民宅店面門口埋伏,林士傑一現身,便遭兇手雙手各持1把槍,上前近距離連開多槍,過程僅短短數秒,當街身亡,且兇嫌迄今仍在逃。對此,卓榮泰表示,9日上午已經邀集內政部、法務部部長,還有警政署長、刑事警察局局長等,匯報目前掌握情資。他說,很痛心台灣社會發生重大槍擊案件,也讓行政院更下定決心,展開全國同步掃黑肅貪行動,並將這起槍擊案列為最緊急重大事件,要讓人民安心。卓榮泰說,6月24日自己主持第一次治安會報,當時就下達指示,6月25日展開「綠能」掃黑肅貪行動,包括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涉入的綠能弊案,也是在這波肅貪行動中被查獲,不料8日在台南又發生重大槍擊事件。卓榮泰強調,除了向社會大眾公布掃黑肅貪成果,也希望行政部門能有較多利器在手上,呼籲立院盡速通過「打詐四法」,包括本體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洗錢防制法》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立法草案等配套3法,進一步完善打詐防護網,周邊的犯罪也有望斷金援而有效減少。
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 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並且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
政府打詐越打越多? 卓榮泰說「我也不滿意」
立委廖偉翔今天引用警政署今年6月6日統計數據顯示,112年詐欺案件發生數共3萬7,823件,比上年增加8,314件,成長幅度高達2成8,其中以「投資詐欺」比去年增加5,233件,成長幅度近8成,相當驚人。此外,詐騙金額部分,過去四年來從42、56、69、到去年突破新高驚人的88億元,凸顯不論詐騙件數、金額都雙雙突破新高,政府打詐似乎「越打越多」。閣揆卓榮泰答詢時一度語塞,並坦言,打詐越打越多,他也相當不滿,未來打詐四法通過後,會要求強力執法,杜絕詐騙橫行。廖偉翔質詢時指出,詐騙橫行已經造成國人極大民怨,其中不乏公務部門或極少數的社會菁英中的不法份子,參與詐騙,淪為詐騙國家隊。他話鋒一轉,問卓榮泰,有哪些中央部會是打詐國家隊成員?卓榮泰卻一時語塞。廖偉翔接著說,打詐越打越詐,又有極少數不肖公務員參與其中,行政院必須要求官員潔身自愛,避免打詐國家隊變成詐騙國家隊。廖偉翔並舉例,詐騙國家隊結構,就像以前職棒有人打假球,有知名球星不齒假球行為,向球隊老闆檢舉,才發現原來大半球員與總教練居然都參與其中,自己認真清白打球,反倒顯得格格不入。他希望政院以此為鑑,務必抓出團隊中的老鼠屎。卓榮泰則表示會嚴格要求部會首長關心部屬的私人生活、嚴加要求紀律,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
覆議案後全力拚經濟 卓榮泰曝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
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晚間再次宴請民進黨立委,本次輪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於會後轉述,卓榮泰希望在覆議案結束後,政府能真正進入福國利民、經濟發展的新階段,行政院計劃於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全面推動薪資、所得分配、財政金融等福國利民政策,全力拚經濟。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在會後轉述,本次宴會議題主要集中在民生和福國利民的法案上,會中關注到「打詐四法」能否在7月16日前完成修法工作,卓榮泰期待回應人民期待和保障人權上取得平衡。吳思瑤表示,勞動部長何佩珊在會中提及《勞基法》第54條的修改,希望可以鬆綁65歲強制退休年齡,有效解決中高齡就業問題,被視為福國利民的重要法案。此外,針對在野黨提出的《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和80歲以上免用巴氏量表等議題,何佩珊解釋,行政部門的「多元免評方案」能有效協助需要的長輩快速獲得移工照護,希望大家能支持勞動部立場。在《全民健保法》方面,吳思瑤表示,第62條已進入「深水區」,本週將進行黨團協商,衛福部長邱泰源也會努力與在野黨溝通,並與醫界領袖對話,希望不要支持在野黨強制將醫療點值提高到0.95或1元的提案,會造成財政困難。她也說,政府的配套措施包括成立百億癌症基金、擴大護理人員支持等,也會檢討哪些可以用公務預算回歸公衛項目,不再佔健保總額。此外,吳思瑤透露,會中也有討論到覆議案,再次說明行政部門提出覆議案的理由,不是對抗立法院,而是為捍衛憲法精神所必須的立場,卓榮泰請執政黨立委全力強化社會論述,也希望在野黨立委能聽取民意。吳思瑤轉述,卓榮泰希望在國會擴權和覆議案結束後,政治對立緊張局勢能有所緩和,進而進入福國利民、拚經濟的新階段。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將於8月成立「經濟發展委員會」,邀集產官學研等經濟意見領袖,協助推動未來經濟政策,並搭配國家希望工程等重大政策,因此,卓榮泰請立委在國會擴權法案後,全力推動經濟發展。
網軍換血2/運用新科技突圍 在野立委組人肉戰車直播抗網軍
國會改革五法雖在立院完成三讀,但政院隨即提「覆議」,未來還有釋憲、立委罷免等艱困的後續挑戰。即使最新民調顯示,有近6成民意挺國會改革,然而國民黨高層提醒立委,應該多用心在議題研究上,才能說之以理,爭取外界的認同與支持。這一波國會改革五法在立法院內外展開拉鋸,民進黨府院黨、監院、網軍、綠媒、側翼、青鳥「八路大軍齊出」,但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最新民調顯示,有57%人民支持這次國會改革,凸顯台灣人民智慧和力量。只是,4比6的民意調查結果其實與總統大選開票結構類似,外界不禁好奇,面對網軍側翼攻勢,在野黨是否有主動還擊之力,重返執政之路是否更艱難?國民黨立委葉元之說,「國會改革案」一役,在野黨記取「團結才有勝利」的教訓,雖然經費、資源難難匹敵,但面對網軍側翼發動梗圖、假訊息戰,藍白陣營仍遭質疑「第一擊」反應慢,但之後也都強力反擊,包括運用黨中央、黨團的有限資源,他和不少藍白立委都在表決過程全日串連直播,組「人肉戰車」遏止抹黑、抹紅散布,也吸引不少支持者關切以前少關心的國會改革議題,連被視為「親綠」的事實查核中心,都不得不出手打臉綠營網軍側翼的假訊息。立委葛如鈞不認同啟動網軍「以眼還眼」的策略,建議改採創新思維,例如用新科技應對網軍。(圖/翻攝自葛如鈞臉書)「寶博士」立委葛如鈞說,各國「網軍」多為國安而設,但執政黨「網軍」卻是攻擊在野黨,網軍側翼甚至不惜揚言「肉搜昔日戰友立委的子女個資,賴總統卻公開讚揚「公民理性發聲是台灣民主價值」,無視網軍「只要利益不同就是敵人」的鬥爭思維,不管這些作法是否嚴重損及全民團結。他說,有很多支持者看不下去,要在野黨也用網軍「以眼還眼」,但用不民主手段制止不民主,結果仍是不民主,何況在野黨缺資源難長期養網軍,若隨對手遊戲規則起舞、打資本戰必輸執政黨,應該跳脫現有框架,以「創新」突破對手攻勢,例如使用新科技就是可參考的方向。葛如鈞表示,執政黨在立院比人頭輸在野黨,網軍側翼就想在虛擬世界中發動霸凌,用梗圖、假訊息「帶風向,洗記憶」,力求扳回一程。例如綠營攻擊在野立委提修正動議條文「黑箱」,但其實都按照立院昔日慣例處理,朝野立委事前也都拿到修正動議條文,為避免再遭綠營曲解,他後來一進入議場,就拆解座位上的議事資料,一頁一頁翻拍、掃描,上傳到區塊鏈,區塊鏈有「去中心化」「保存時間線」的功能與特性,可防止資料被竄改、修改還能前後對照,用事實駁網軍,他笑說就是「宅男救國」。針對在野黨力推國會改革案,網軍側翼以「兩兆黑箱」、「中國干政」等假訊息攻擊在野黨,令藍白立委啼笑皆非。圖為青鳥運動發起「拒絕中國干政」抗議活動。(圖/記者方萬民攝)藍營高層分析,國會改革法案被網軍抹黑「兩兆黑箱」「人民會被約談」甚至還瞎扯「陸方指使」,在Threds、Instagram上獲得15到24歲族群的熱烈迴響,也成為此次青鳥運動的主力,但25歲到44歲年齡層使用者而言,被網軍側翼操弄的效用就遞減,似已顯示25歲以上民眾開始有更多自主判斷力,且對太陽花學運記憶猶新,不願再盲目被政客「情緒勒索」操弄。不過,該高層也警告,被青鳥運動動員出來的高中生,過幾年就有投票權,而立院接下來還將審查包括打詐四法、NCC組織法案、核三延役甚至「廢考監」等高度爭議性議題,朝野對峙恐一路延伸到2028大選,在野黨應記取審查國會改革法案的教訓,平日就應針對網軍側翼在社群上發動的攻擊多做功課,一旦朝野正式開啟攻防,才不會讓開直播的在野立委「巧婦難為無米炊」,過程一定漫長而辛苦,但也只有用同理心說服反對者,在野黨才有機會爭取更多民意認同,邁向執政之路。
志玲上網記錄恐全露? 羅智強要求科技偵察強制告知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大酸,在法務部的「有效內控下」,台灣已進入「偵查大公開」時代,因從108年到112年底,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的案件,高達7255件,卻沒有任何一位檢察官被懲處,包括楊文科案、林姿妙案、高虹安案偵查期間,都被特定媒體「偵查大公開」,他痛批法務部的「內控機制」根本是笑話。羅智強話鋒一轉說,法務部積極推動打詐四法,根據草案,未來檢警監控網路,可以在特定前提下,不向法院事前申請、事後不通知被監控者,法務部雖強調「有內控不損及人權」,但在「偵查大公開」時代下,誰還相信法務部「內控」?他舉例,若檢警查到林志玲網路流量記錄,只要監控不超過24小時,林志玲在這段時間內瀏覽過的網站將一覽無遺,這些記錄若又被外洩給詐欺集團或媒體,林志玲卻完全不知,這合理嗎?對於羅智強的指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頗不以為然,他強調7255件的數字「只是列管案件數」,對於羅智強嗆聲「難道還要我調媒體內容給你看」,黃謀信說「這些案件各地地檢署都有檢討」「新竹地檢有檢討,但最後認為沒有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聽到後更生氣的說「謝謝啊」「眼睛瞎了才會說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說,法務部的「偵查大公開」連監院都看不下去,108年就出具正式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檢調偵辦社會矚目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情形嚴重,侵害人權,他本人也是受害者,只是他無法追查是誰外洩偵查過程,也沒有檢察官被懲處。他警告,避免「打詐四法」侵害人權只靠法務部「內控」將後患無窮,全國1400位檢察官,法務部能保證不會有任何一位檢察官,將個人資訊洩漏給媒體?也不會有不肖司法警察,將民眾資料賣給詐欺集團,實際案例不是已有司法警察因此被起訴?他將提案,未來凡涉偵辦民眾,都要引進「偵查不公開法制化」概念,事後一定要通知當事人,並用法律明訂補救機制。
鄭銘謙指「科技偵察」事後不必告知民眾 羅智強怒嗆法務部擺爛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說,根據現行「通保法」規定,監聽結束後,應該由執行監聽的機關陳報法院、通知「被監聽人」,或由法院在執行機關超過1個月沒有陳報的情況下,通知「被監聽人」。反觀,立院目前正在審議的打詐四法草案,不論是「科技偵察法」(追蹤GPS手機訊號)或者「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檢警可調閱民眾網路流量記錄),卻都沒有「事後通知被偵防民眾」的規定,很奇怪,他強烈主張,草案一定要納入「事後通知」規定,針對憲法保障民眾秘密通訊自由提供起碼的保障。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堅持,事後通知被科技偵防的民眾「應是司法院(法官)的事,如果法官有保留就會通知民眾」,對羅智強要求「法務部事後應通知」的要求不置可否,但因為科技偵察法草案中有「科技偵防24小時內不需申請法院許可」的設計,依照草案設計(還有待討論),不見得需要法院同意、檢警也能監控GPS及網路資料,也讓羅智強痛批法務部擺爛。羅智強說,法務部對民眾實施「科技偵防」前,不論是要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或者監控民眾GPS訊號,還可以辯解因掌握打詐時機、避免打草驚蛇、甚至「檢察官人力不足」,作為拒絕事前通知民眾的理由。但打詐四法並不是僅針對詐騙案,幾乎所有刑案都適用,法務部卻連「事後通知」被監控民眾都拒絕,將通知責任推給司法院,根本是「偷懶」「便宜行事」,他一定主張草案要明確訂出事後通知的要求。立院目前正快馬加鞭的審查「打詐四法」,但立院司法委員會昨日初審科技偵察法,今日續審「通保法」修正案時,都因牽涉到「科技偵察手段」「調閱民眾網路流量紀錄」,可能衝擊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及個人隱私,引發多位立委質疑,與法務部長鄭銘謙針鋒相對。羅智強今天就不滿鄭銘謙昨日在司委會審查「科技偵察法」時,問A答B,讓他與外界得到錯誤的資訊,但他寧可相信鄭銘謙是因剛就任,對業務還未能全面掌握,或誤解立委的問題,才會答錯。只是,網軍側翼昨晚已針對他個人出了一波「羅智強被鄭銘謙打臉」的梗圖,嚴重誤導外界對打詐四法的內容認知,他已決定提告側翼,雖側翼網站已將梗圖下架,但希望鄭銘謙以後聽立委質詢要聽清楚,別再問A答B。羅智強話鋒一轉指出,他對「通保法」「科偵法」部份內容有疑慮,就像對法務部不斷強調「偵察不公開」,但檢方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新竹市長高虹安、新竹縣長楊文科涉案偵訊內容,就會立即被親綠媒體帶風向「一樣的不能被信任」。鄭銘謙則宣稱,媒體為何能拿到那些資料「我真的不清楚」,羅智強也立即說「很好,這代表偵察不公開淪虛文及整肅工具,我沒說錯吧」。羅接著表示,通訊監察法原本只針對民眾使用電話,但現代人使用電話機率大減,都改用網路社群媒體聯繫,如果法務部現在要監控民眾的網路足跡「問題就複雜了」。他舉例,如果「賴先生」因為愛勞力士錶,上網路賣錶網站查勞力士價格,當檢警監控賴先生的網路資訊,外洩給媒體,「賴先生豈不虧大了」,也說明類似科技監控,對當事人影響更甚於市話被監聽。鄭銘謙則解釋「我們看不到民眾上哪些網站,只能看到IP(位址)」,但羅智強反問「你都有IP位址了,還查不到他上過哪些網站?」,鄭銘謙則尷尬的說「有IP是可以查,但我們不會查」。羅智強繼續追問「那如何確定法務部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王義川?」,鄭銘謙說「我們不會把資料交給王義川」,羅智強則反駁「你當然不會,但法務部能保證網路資料絕對不會外洩嗎,請法務部別再繼續躲在象牙塔中」。
打詐修法讓檢警能調民眾網路紀錄 連綠委都擔心「養出怪獸」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今天質詢時,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法務部為了「打詐」修改「通訊監察保障法」,新增將民眾的「網路流量記錄」資料納入檢警辦案時可向電信業者申請調閱的對象,將形同要求電信業者長期保留手機、網路使用者的大量數據,包括上了哪些網頁都鉅細靡遺。他擔心此舉將讓電信業者擁有使用者「更巨量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恐將養出更可怕的怪獸」,這些資料一旦被駭客攻擊偷走,後果更難設想。莊瑞雄說,根據「通訊監察保障法(簡稱通保法)修正案」草案,法務部未來將可要求電信業者提供民眾(嫌疑人)「網路流量記錄」,內容包括「個人用戶、電信使用人的通訊設備識別資料、網際網路位址及位置資訊、通訊時間、連線用量與封包數量、網域名稱、應用服務類型及協定」等記錄,未來詐騙嫌疑人包括「曾瀏覽的網頁」檢警都有機會清楚掌握,隨時可向法院申請調閱、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立院司法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打詐四法」中的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鄭銘謙在報告時說,該項修正案主要針對檢警未來辦案可調閱的民眾六種「網路流量紀錄」的定義,並規定調取「網路流量記錄」前要先經過法院同意,並新增兒少性剝削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相關的罪責,強化查緝能量。不過,由於「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正草案」內容,攸關人權、隱私權保障,以及手機、電信業者的個資隱私保護,即使執政黨立委也有不少疑慮。莊瑞雄也一再「委婉」提醒法務部長鄭銘謙,面對來自民間團體及各黨立委的質疑,不能僅用「行政單位有內控機制」「未來草案三讀後就會以子法規範」千篇一律的回覆,必需要更積極的向外界說明,並補充草案不足之處,否則為了「打詐」倉促修法,恐怕將養出「更恐怖的大怪獸」,後患無窮。莊瑞雄表示,釋字631號釋憲文,「人民權益」顯然比「刑事訴訟中的刑事訴追利益(例如破獲詐騙案)」,位階更高,該解釋文同時也釐清「人民秘密通訊自由」的保障範圍。莊瑞雄指出,「通訊監察」與「搜索」「扣押」同為刑事訴訟所使用的偵察手段,但檢警對嫌疑人祭出搜索、扣押,在向法院申請許可時,當事人還有機會行使必要的防禦權。但如果將「網路資料」也列入「通訊監察」的對象,監控使用者網路恐怕「來無影、去無蹤」「神不知、鬼不覺」,當事人未必能申請救濟,尤其監控手機內容就是當事人自己的聲音及談話,當事人甚至連「聲明不符」的機會都沒有。此外,莊瑞雄也質疑,通訊監察法新增將「網路流量紀錄」納入監控範圍,但草案規定(檢警)卻沒有告知當事人被監控的義務,法務部的設計,令人費解。鄭銘謙則在幕僚猛給小抄的情況下說明,是否要給予「被監控網路流量記錄」者通知救濟,應由司法院做通盤考量,但莊瑞雄顯然不滿意這樣的答覆,強調憲法保障人民通訊自主權,大法官會議解釋也提過「人民生活私密領域不受侵擾及個人資料自主權」,但不論司法院或法務部僅一再強調(通訊監察)行政機關會有內控,但卻沒有將(網路通訊監察)告知當事人規定,顯然不恰當。他強調,以往立院在通訊監察修法過程中「監聽蒐證」就已爭議不斷,例如「馬王政爭」爆發後,整部通訊監察法幾乎都大翻修,監聽也變成「一人一狀(法院核准檢警一次監聽申請、只適用一個監聽對象)」。莊瑞雄因此警告,法務部目前要求電信業者提供的六種「網路流量記錄」,究竟要監控民眾使用網路的哪些部份,法務部應該先對民眾講清楚。莊瑞雄還表示,因修法,電信業者未來可能以「配合政府」為由,更能理直氣壯的長期保存使用者電信、手機及網路使用記錄,業者將因此累積更巨量的使用者個資,可作為分析、比對上網習慣,甚至提供與政治相關的活動行為分析,會不會又引發外界憂慮,為了「打詐」養出一頭「難以控制」的大怪獸?鄭銘謙在答詢過程中,雖曾試圖說明法務部調取使用者個資,未必會詳細到瀏覽每個網頁都清楚呈現,但莊瑞雄仍認為,鄭銘謙還沒看懂問題的嚴重性,就算調閱「網路流量記錄」也需要法官同意,他仍認為讓電信業者永遠保留客戶的網路、電信使用資料,外界一定會有疑慮。他還批評,法務部總是動不動就說「有行政監督、內控」,回應立委及民團的質疑,但業者長期保存資料,法務部哪有辦法「內控」?那些是電信業者的事。鄭銘謙雖再度強調「法務部子法會管理」,但莊瑞雄說,就算有子法,當電信業者保留巨量資料,如果又被駭客侵入奪走,萬一又被有心人利用,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犯罪的美意,會不會又成為詐騙集團的「新養分」?果真如此,豈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立院審「科技偵察」有爭議 韓國瑜將首對「法例」召集協商
立法院今天開審行政院版「打詐四法」草案,但其中的「科技偵察及保障法」(簡稱科偵法)出師,僅「法例」部份就出現爭議,未來將由立院院長韓國瑜首度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科技偵察」要採用何種「法例」。立委指出,司法院與法務部溝通有落差,導致現行刑案偵辦調查的「搜索」「扣押」都由刑事訴訟法規範,唯獨「科技偵察」由法務部另立專章,以後可能會出現法官「不認」檢察官偵辦合法、有效的嚴重問題。問題是,政院已將「科偵法」草案送立院審查,執政黨召委只能罕見的採「雙法例」、科偵法、刑訴法修正案都將開審,最後再由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科技偵察最終「採用何種法例」、要用哪種版本。立院司法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多認為「科技偵察」有必要,但希望能比照「搜索」「扣押」權,列在刑事訴訟法中,以免日後出現司法院(法官)與法務部(檢察官)意見不同、偵辦案件被法院打回票的情況。他說,法務部為把握時效,先行呈報政院、單獨將「科技偵察」改列專法送立院審查,各黨派立委則有共識,本週先針對政院版「科技偵察保障法」草案開審,至於各黨立委提出的「刑事訴訟法科技偵察專章修正案」,將會在下週由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擔任召委的司法委員會中開審。鍾佳濱說,他個人傾向以「刑訴法」規範科技偵察,也已提出相關修正草案,但為顧及政院立場,本週先審政院版科偵法,他也建議司法委員會先不要對「立法例」做抉擇,未來「雙法例」草案併案審查後,最後由立院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協商,決定「採取哪種法例」,是「科技偵察法」或「刑訴法科技偵察專章」規範。民眾黨黨團召委黃國昌則表示,能瞭解檢警偵辦詐騙案苦無新武器的痛苦,但更重要的是,如果檢警以科技偵察辦詐騙案,未充分顧及人權保障,「最後會不會又被法官打回票」,讓檢警偵辦努力化成泡影,該問題現在就必需先想得很清楚,以免立法通過後,產生許多後遺症。針對科技偵察的人權保障問題,曾擔任過檢察官的司委會召委吳宗憲認為有必要多聽聽第一線檢警的說法。他說,偵辦實務與坐在辦公室內想法律條文「差別很大」,立院究竟要給檢警多大的偵察力量與工具強度,不能僅是用「通訊保障監察法」的人權保障概念去套用,如果還用「通保法」角度去看科技偵察實務,例如GPS信號追蹤,恐沒有任何犯罪能查得下去,這也是德國相關法例,並沒有區別「嫌疑犯及第三人」的不同的原因。他解釋,檢察官不是神,有時案件偵辦到最後,甚至會發現「被害人才是被告」案情大翻轉,但檢警第一時間根本難分辨「被告」「第三人」,以他的辦案經驗,如果將可不可以科技偵察的責任全推給法官裁決,法官恐難以處理多如牛毛的科技偵察申請案,最後司法院也可能先崩潰,必須另設法兼顧「辦案時效」與「人權保障」。吳宗憲還說,他支持鍾佳濱、黃國昌等立委的意見,科技偵察應該訂在刑事訴訟法中,但人權保障也絕不可缺,建議科技偵察個資取得後,應該比照德國,成立外部監督,嚴格保障數據保管、運用及銷毀等至關重要的環節。鍾佳濱則裁示,因為罕見出現「雙法例併審」,他將提前將各黨立委「刑事訴訟法科技專章修正案」的內容提供給司委會立委「參考」,讓討論聚焦,以免本週與下週司委會審查內容出現扞格「互相打架」。
科偵法先立法個資保護再說?曾是「檢方」的吳宗憲這樣看
立委吳宗憲今天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如果打詐四法完成立法後,透過這些法律蒐集到的大量民眾數位資訊要如何處理?是否能比照德國的作法,成立「外部中立單位審查、定期向國會報告」?他也建議法務部,會同司法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就相關數位個資進行完整配套,包括未來檢、警要針對嫌疑人通訊裝置「使用木馬程式」,應該要讓立院瞭解大致作法。法務部長鄭銘謙則說,法務部未來將會制訂「內規」要點,讓執行單位有所依循,正在看質詢資料的吳宗憲聽到後,抬頭問鄭銘謙「所以法務部還沒有訂定保障科技偵察個資的規範?」,鄭銘謙說「等到立法後就會訂定內控機制」。吳宗憲聞言顯得有點訝異,要求法務部在兩個月內提供立院「如何保障科技偵察下的民眾個資」作法,並對鄭銘謙說「法務部總不等科技偵察保障法」都三讀了,檢察官都開始上線科技偵察了,還不知那些科技偵察個資要如何保護管理,他建議法務部思考,比照德國、找政府外部的中立第三方進行審查。吳宗憲強調,「打擊犯罪大家都支持」,但民眾都怕政府蒐集的個資又被濫用,畢竟「王義川風暴」雖然檢方還沒查出結果,但已經讓民眾人人自危,人心惶惶。此外,針對嫌疑人「設備端通訊監察」的部份,他也認為,法務部應該先提供立委「未來會怎麼做」,雖然具體程序並不在這次修法過程中,但未來檢警如果要對嫌疑人通訊設備「放木馬」,起碼應說明大致方向。鄭銘謙說,未來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後,會負責「科技偵察下的個資保護」業務,但吳宗憲並不滿意,提醒鄭銘謙,即使個人資料委員會成立,也只是政府下設的單位,雖然它標榜是「中立機關」,但是最後又會不會變成另一個NCC,遭質疑中立性、被罵到臭頭?這是全民最關心的事。吳宗憲今天質詢時也說,他曾任檢察官,一直認為偵辦案件如果涉及「人權保障」的部份,交給法官認定,就能避免由偵察機關自己下決定,在破案優先廈,不小心影響到人權,以前搜索權還在檢察官手中的時候,外界批評會被濫用,後來才移到法官手中,相當程度防範搜索權遭濫用。但他也說,因為司法院遲遲不修法,他在擔任檢察官時,確實也聽過不少檢察官抱怨因為沒修法,GPS也不能用、「M號車」也不能用,耽誤辦案,但即使如此,他個人仍希望「科技偵察」能夠透過修改刑事訴訟法實現,而非像現在單獨立「科技偵察法」,既然科技偵察各種類型案件都適用,搜索、扣押規範又都在刑事訴訟法中,只有「科技偵察」不由刑事訴訟法規定,獨立專法規範,他非常有意見,尤其「搜索」「扣押」有法官進行審斷、保留,科技偵察卻不必,雖然此舉可能有助提高「偵辦效率」,但未來也可能形成「法務部訂定的規定、卻要司法院法官遵守」之質疑,不僅體例很怪,更可能會引發「球員兼裁判」、無法充分保障人權。
「王膝知」影響打詐法審查 羅智強批科偵法恐令人人自危
立委羅智強今天指出,法務部以「打詐」為由推出的「科技偵察法」,一旦立法過關,偵辦的對象恐怕不只詐欺案件,套用「青鳥運動」的說法,可能「連土風舞社團、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都可能成為被偵察對象,法務部必須說明完整人權保障配套,他才會科偵法立法。羅智強指出,不論是國民黨或民眾黨等在野立委,甚至連民進黨自家立委,都希望「打詐」應修改「刑事訴訟法」著手,並在該法中成立「科技偵察」專章規範,為何法務部就是非堅持立「科技偵察法及保障法」不可?法務部長鄭銘謙回應「這是立法選擇問題」,他說,科技偵察法是為因應時代需要科技發展,如果用刑訴法修法恐曠日廢時,難立即適用,羅智強追問「修刑訴法為何曠日廢時?立委都已有草案版本了」,鄭銘謙則堅持「立專法速度會更快」。羅智強則存疑,強調「快慢之間」還有「周延性」的問題,他舉國會改革法案三讀為例,國會行使調查權聽證權,必需要全院113位立委院會決意,何況出席人員在某些狀況下還可以拒絕表達意見,例如涉及國防安全機密等,這已經是高門檻,但「青鳥運動」仍痛批國會改革法通過後,「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張忠謀、黃仁勳等一般人民都可能被聽證調查」。他因此質問鄭銘謙,如果認為綠營支持者的批評是對的,難道「科技偵察法立法後,就可以保證學校老師、土風舞社、學校老師、張忠謀、黃仁勳不會被科技偵察嗎,非犯罪嫌疑人能拒絕被科技偵察嗎」?羅智強說,立法院法制局已經質疑「科技偵察法草案門檻太寬鬆」,任何人都可能被檢方、警方引用該法列為被科技偵察的對象,鄭銘謙則表示,該法只針對個案蒐集證據,不會泛用到所有人民,但這番說法立即被羅智強痛批「廢話」「難道國會聽證權就會運用在所有人民上嗎,不也是有條件?」。鄭銘謙則辯解「要先有犯罪可能」,羅智強也不滿的表示,立法院聽證權的實施起碼還要全體立委決議高門檻,但科技偵察法卻只要「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認為必要時就可以科技偵察」,鄭銘謙停了半晌說「這條不是要拿掉了嗎」?羅智強則追問,打詐四法草案中不是將要新增「不能或難以用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之要件,作為科技偵察法的門檻」?鄭銘謙則說,科技偵察會「比照搜索門檻」,羅追問「那GPS訊號追蹤呢」,鄭銘謙說「在24小時內、必要時才會進行」,羅智強則表示「是否必要,是誰決定?不就是檢察官及司法警察說了算嗎?」。鄭銘謙坦承,未來科技偵察法不一定限定適用辦理「詐騙案」,其他案件也確有可能適用,而該法規定與現行「通訊監察保護法」要件也不同,「科技偵察的程度應該比監聽低」,羅智強則大酸「那王義川扯出的政治偵防疑雲,比監聽高還是低,請你回答。」,鄭則說「該案北檢正在偵察,我就不說了」,羅智強回酸,你不說沒關係,因為立法院法制局已示警,定位手機訊號、GPS訊號應該要有更完整的保障程序,保障非嫌疑人的隱私,在法務部沒有提出具體保護作法前,他對相關科技偵察規定,持保留立場。王義川事件讓電子監控議題再度受到關注,由於真相迄今未明,也連帶衝擊立法院本周陸續排審的打詐四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以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兩項修正草案。民團昨日也聲明,指打詐四法內容,涉及諸多人權爭議,例如《通保法》修法將調取個人資料改成不須「檢察官保留」或「法官保留」,並擴張網路流量紀錄調取,完全沒有門檻要求,開放司法警察可以任意調取,任意監控每個人,要求立法院不要輕易通過。
立院今審打詐四法 劉世芳:連動才能有效
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後首重打詐,行政院日前研擬「打詐新四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今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打詐四法一起連動,才能有法治基礎,有效壓制詐騙猖獗的狀況。劉世芳表示,打詐四法包含由內政部主管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另外「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分別由法務部、金管會負責。她強調,四個法一起連動,才能有法治基礎,有效壓制詐騙猖獗的狀況。劉世芳指出,面對詐欺犯罪問題,行政院團隊通盤檢視我國現行法規,並蒐研外國法令、策略及網羅各界意見,以強化防詐作為、打擊詐欺集團、保護犯罪被害人為重點,採就源及溯源「雙源齊清」之方向,推動制定「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針對民團質疑,打詐修法過嚴,不利於更生人回歸社會,對此,劉世芳表示,處理法條的過程中,一定會跟朝野黨團立委互相互動,這些立委所代表的民意也會顯現出來,並在委員會提出最適切的法律,未來黨團協商時,會以行政院整體四個部會的立場跟黨團委員說明。
民團質疑打詐四法侵害隱私、添基層負擔 刑事局籲:各界多予支持
行政院日前推出打詐四法修正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等民間團體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警方調取通訊使用者資料、封網等方面無門檻,侵害人民隱私權,檢舉條款可能增添基層警察的負擔。對此,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說明,警政署訂有相關作業要點,依規定管制、稽核,無侵害民眾隱私疑慮,新法施行後可減輕員警工作負擔,呼籲各界多予支持。刑事局發布聲明表示,在「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有關檢警調閱使用者資料,因通訊使用者資料沒有通訊內容,且所涉隱私程度低,亦非屬大法官解釋之秘密通訊自由涵攝範圍,並衡酌詐欺犯罪常使用人頭門號製造斷點,需迅速調閱使用者資料,避免錯失偵查或追返遭詐金流時機,且調取網路流量紀錄仍需經法院許可;為確保人民隱私權及秘密通訊自由,警政署訂有「警察機關調取通信紀錄及使用者資料管制作業要點」,並依規定進行管制與稽核作業,無侵害民眾隱私之疑慮。刑事局說明,至於「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有功人員獎勵及檢舉條款,警政署視負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提案領銜的主責機關,在草案研擬過程中,均透過跨部會專案小組共同研擬草案條文,並與專家學者充分討論,研擬過程具一致性、完整性,並納入打擊詐欺犯罪的需要,朝野立委、民間團體如有更具體做法,警政署必廣納建言。刑事局指出,對於民眾檢舉詐欺犯罪以及鼓勵員警積極查緝獎金認定標準,該條款僅作原則性的規範,相關細節將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子法後,報請行政院核定,訂定原則將採從寬從優方式認定,以獎勵公私協力,共同打擊詐欺犯罪。另有關民間團體質疑恐增加員警負荷,警政署在打詐新四法施行初期,戮力查緝之下定會逼出潛藏犯罪黑數,增加案件發生;在新法施行之後,對於治安狀況定會有所抑制,亦可減輕員警工作負擔。刑事局表示,打詐新四法已送立法院審查,為加速推動各項具體打詐作為,警政署呼籲各界多予支持,透過公私協力,賦予行政機關打詐利器,全方位守護民眾財產安全。
「打詐四法」等同監控人民?民團籲國會審慎立法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開放文化基金會、全國律師聯合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以及台灣人權促進會4日聯合舉行「監控開大門,國會同意嗎?」記者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表示,立法院近日將開始排審「打詐四法」,針對台灣目前嚴重的詐騙問題,行政院提出相應的法律方案,但他質疑,政府打著「打詐」的名義,人民的資料可以被任意調取,卻沒有求償的管道,只能乖乖被監控,這對人權的侵害非常嚴重。行政院版的「打詐四法」分別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法》。林俊宏指出,詐騙集團多透過網絡進行詐騙,行政院因此修了《通保法》,變成允許司法警察在無需檢察官批准的情況下,就能調取個人資料,也就是說,只要他認為有必要,他想調取個資就能調取。林俊宏進一步解釋,《通保法》還擴大對網路流量記錄的調取範圍,這些記錄可顯示一個人上網的詳細行為,包含訪問的網站、上網地點和使用時長等,這代表司法機關可以任意調取和監控個人的網路活動,而該法並未設置任何門檻或限制,完全的開放司法警察可以任意調取個資,「但立法理由卻只簡單地告訴人民,修法對隱私權的侵害很輕微」,他質疑,這樣的侵害是輕微的嗎?其實一點都不輕微。林俊宏強調,「打詐四法」中有提到「封網」機制,只要政府打著「打詐」的名號,認為有緊急狀況的情況下,就可以任意封鎖任何網站或平台,而這一機制同樣沒有任何門檻要件,也缺乏救濟途徑,更沒有陳述意見的機會,這對人民權利的侵害非常嚴重。林俊宏說,更令人擔憂的是,因為行政機關怕業者不願意配合,所以修法還對業者有很多的免責條款,這代表只要業者配合政府調取資料或封網,就不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這會讓政府只要「以打詐為名」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監控人民,任意調取人民的個資,且無人需要為此負責。林俊宏呼籲,立法院應認真審查「打詐四法」,若過度強調打擊犯罪,而忽視人權保障,尤其對人權侵害的保障機制卻完全沒有涉及,他們認為這樣的立法是完全有問題的,希望立法院審慎立法,以確保人民的基本權利能夠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