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規費
」戶籍員「10元也貪」侵占行政規費逾6萬元 遭計250罪起訴
台中潭子一名方姓戶籍員,涉嫌自2022年1月起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民眾繳納的戶政規費,得手逾6萬元,檢方偵辦後以「1日犯行計算1罪」共計250罪,將方男起訴,並沒收犯罪所得。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出,任職於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的戶籍員方男,涉嫌在受理民眾申請核發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業務時,未依程序存檔入案,或登載不實張數,從民眾繳付之規費中侵占,中飽私囊。經檢方調查,方姓戶籍員使戶政系統查無,或低報民眾申辦業務應繳金額,將未列帳的行政規費收進囊中,每筆侵占10至20元不等,共得手6萬515元,犯罪期間自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犯案天數250日。檢方以1日犯行計1罪計算,共計250罪,將方男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並聲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
內政部修正身分證照片使用限制 明文規定禁用「鏡像」照片
目前內政部已經頒布「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的部分條文,內容中針對身分證所使用的照片相關規範進行修改,其中為了避免混淆與誤會,刪除了身分證照片需要「半身」兩字的要求,同時也新增不得使用「鏡像照片」的規定。內政部於12日發布修正「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的內容。這次修正重點主要包含以下:對於以不同身分再次設籍、定居者,應重新配賦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刪除條文中涉及的規費事項,另於戶政規費收費標準定之定明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有重複或錯誤之處理程序及不得變更之情形由同性結婚收養者,國民身分證父母姓名欄位記載方式修正未滿14歲者請領國民身分證方式而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修正辦法中,身分證所使用的照片規範有進行修改。由於過往身分證照片使用辦法中,有「半身」二字,因此讓許多民眾誤會是要繳交半身照,因此在本次修正辦法中刪除。除此之外,這次修正辦法中,也增列不得使用鏡像照片的規定。公告中也指出,雖然先前有地方政府來函建議內政部,身分證照片使用辦法應增列「不得使用拍照軟體之影像編輯及濾鏡功能」之文字,但目前現行辦法中已經規範「國民身分證影像不得做潤飾或補強」,內容上已經有所重複,所以這次修正中並沒有特別增列。
數位身分證曝資安風險1/數位身分證將上路 補證費用漲四倍引雜音
現代民眾人手一張的身分證,未來將有全新樣貌,據內政部表示,「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預計於2021年10月起至2023年3月、全台約2359萬人將全面換發,未來身分證,將結合自然人憑證,讓民眾拿一張卡,就可以同時擁有兩張證件,方便性提升不少。不過數位身分證還沒開始換發,疑慮的聲內音就開始四起,政部的「戶政規費收費標準」修正草案預告,民眾第一次換證免費,但若要「補發」證件,費用將由200元漲價至900元,整整漲了四倍之多,對此內政部解釋,這一次全面換發的新式國民身分證,卡片材質及製發方式與紙卡不同,導致成本費用大幅增加,因此需要修正規費。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他能理解這一次的數位身分證就有點像製作一張信用卡,重作一張的成本理當會提高,「當然我們理解這是因為新式的身分證聯通電子資料庫,但話又說回來,這個部份讓民眾自行吸收也不太合理。」他強調,不是說要全部轉嫁到政府身上,但若政府能部分吸收,也能讓民眾覺得合理一些。張其祿說,不只費用,新式身分證因加入了電子資訊,背後還隱藏更多的「資安」問題,這部分也希望政府能立法重視,不要將大眾的隱私資訊輕易曝光在陽光下。「現在已是資訊化社會,很多國家也都沒有紙幣、轉而變成行動支付,我自己覺得數位身分證也是與時俱進的作法,但相對的,如何用法律做到周詳的保護,也相對重要。」
新式晶片身分證「補領費」好貴! 上漲4.5倍一次就要900元
為配合新式晶片身分證換發,內政部預告修正戶政規費收費標準。未來補領身分證的價格將3級跳,從現行的新台幣200元,一口氣調漲為新台幣900元。內政部預定明年初試辦新式晶片身分證換發,由於卡片材質及製發方式與紙卡不同,相關費用成本大幅增加,內政部表示,須配合修正國民身分證規費數額。現行紙本身分證初領時每張收取新台幣50元;換領身分證時收費同樣為新台幣50元;補領身分證每張收費新台幣200元。修正收費標準後,初領國民身分證,免收規費;換領國民身分證,每張收費新台幣300元;補領國民身分證,每張收費新台幣900元。官員表示,目前是修正標準的預告期,未來相關修正還要經內政部討論,上路期程也還未定,未來應不至於發生補領紙本身分證,就要收取晶片身分證的價格。內政部換發「晶片身分證」新一代數位身分識別證,曾遭超過百位學者專家連署反對。這些學者專家指出,數位身分識別證個資保護議題,始終沒有解決。連署也要求政府需成立隱私保護專責機關,而不是把責任丟給內政部、財政部、金管會、科技部跟 NCC「集體負責」,同時也急切需要替數位身分證立專法,或是修法,來確保執行法源依據,以免未來無限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