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者
」 未成年 炎亞綸 美國 新冠肺炎 耀樂兒少猥褻前科美籍男來台 教育部清查各縣市補習班
移民署日前接獲美國在台協會(AIT)警告,一名有兒少猥褻前科的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於10月初入境台灣,並在台停留超過一個月期間下落不明。經過各單位協尋,警方終於在11月7日於台北市松山區找到他。該男子在台37天後被遣返回美國,並已遭台灣政府列為禁止入境對象。據悉,美國在台協會(AIT)日前通知台灣政府,42歲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曾於2001年在美國因性猥褻未成年者被判刑,他也於今年10月入境台灣。儘管該男子並未遭外國政府通緝,但為保障台灣的國家安全與民眾利益,移民署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經過多日追蹤,移民署於11月7日晚間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日租套房內找到該名男子。調查後確認他在台期間並未涉及犯罪行為。然而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鑒於他在外國有犯罪紀錄,且申請來台的目的有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移民署決定將其驅逐出境。移民署也於10月11日通知警政署、勞動部和教育部展開協尋,教育部隨後對各縣市進行全面清查,確認該男子未在補習班或安親班任職。針對此案,教育部表示,經全國各縣市補習班、課後照顧中心及教職員工名冊查核,確認Wallace來台期間並未從事相關教職工作。此外,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補習班在聘用外籍人士時,須提交其行為良好證明文件,若有性犯罪前科者不得受聘。移民署表示,Wallace在台期間曾在台北市某旅館擔任清潔工,這與其觀光簽證目的不符,已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因此將他強制遣返,並於11月8日搭乘飛機返回美國舊金山。
曾有兒少猥褻前科!美籍男來台行蹤不明 移民署依法驅逐出境
一名有性犯罪前科的美籍男子於今年10月入境台灣後,未依規定居住且行蹤不明,引發外界關注。而移民署也於11月7日成功在台北市松山區找到該名男子,並迅速將其驅逐出境,以避免國人恐慌。據悉,美國在台協會(AIT)日前通知台灣政府,42歲美籍男子Levi Forrest Wallace曾於2001年在美國因性猥褻未成年者被判刑,他也於今年10月入境台灣。儘管該男子並未遭外國政府通緝,但為保障台灣的國家安全與民眾利益,移民署接獲消息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經過多日追蹤,移民署於11月7日晚間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日租套房內找到該名男子。調查後確認他在台期間並未涉及犯罪行為。然而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鑒於他在外國有犯罪紀錄,且申請來台的目的有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移民署決定將其驅逐出境。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移民署隨後安排該男子於11月8日早上搭乘聯合航空UA 872班機離台,飛往美國舊金山。未來該名男子也將依法被列入入境管制名單,以防止其再次入境。移民署強調,儘管此美籍男子在台期間並無任何違法行為,基於國家安全與民眾安心,當局仍迅速將其查獲並送出境,全力維護台灣利益及民眾安全。
無照駕駛害命頻傳 交通部下重手:終身禁考駕照
近來發生多起未成年無照駕駛撞死民眾案件,民團籲加重無照罰則。交通部今公布「加重無照駕駛罰則修法方向」,包括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罰鍰上限自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累犯處罰金額與吊扣汽車所有人牌照皆同步提高。另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但依法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無照駕駛罰則修法將朝加重罰則方向辦理,駕駛人部分,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由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致人重傷或死亡沒入車輛)。汽車所有人連帶責任,罰鍰上限24000元提高至36000元,吊扣牌照1個月提高至3個月,5年內累犯2次由3個月提高至6個月,5年內累犯3次以上由6個月提高至1年。林福山說,若機車無照駕駛也比照辦理,若是重大情節,所受懲罰就是最高處罰,罰鍰也可能罰到36000元,會按照車種情節重新檢討,納入裁罰基準檢討。車輛方面,當場移置保管,吊扣期滿始得領回車輛。禁考期,致人重傷或死亡禁考4年提高至終身不得考領,致人輕傷4年不得考領。林福山補充說明,終身不得考領部分,過去有考量社會適應情況,修法規定致死案件需過12年,期間皆守法未無照駕駛才能再考照,致人重傷則是10年,經過這段時間再考照者會列入高風險駕駛,採換發短期駕照,但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此外,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未成年者要即時強制監護人併同道安講習,接近18歲考照年齡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並建立縣市教育/社福統一一致輔導防制追蹤標準機制,並納入道安評比。高齡者則要監理結合民政/社福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交通部長陳世凱說,社會對提高無照駕駛罰則有高度共識,會積極推動修法,法制化過程邀內政部與法務部共同協商,盼交通部在11月底前完成法制程序並送行政院,大眾深惡痛絕無照駕駛,造成相當多事故和悲劇,除加重罰責外,也呼籲社會大眾,無論朋友、親戚或家長,沒駕照者要借車一定要拒絕,千萬別讓無照者有機會開車或騎車,造成自身和用路人危險,盼提高罰則能讓大家有所警惕,改善無照駕駛狀況。
手機剩1%電!男撥通救援專線「我們快死了」 驚險救出受困冷藏車廂12人
英國近日發生一起離奇的人口販賣事件,有12人受困一輛貨車的冷藏車廂內,感覺快凍死向貨車司機求救卻不被搭裡,其中1名男子靠著僅剩1%電量的手機撥通救援專線;最終警方和搜救團隊循線找到他們,將12人全數救出,並逮捕涉嫌人口販賣與運送的貨車司機。綜合外媒報導,有一輛運送水果的貨車,竟在冷藏車廂藏了12人,但運送途中12人快被車廂內的低溫凍死,即便他們拍打車廂壁試圖引起司機注意,卻都無人理會。車廂內的1名男子決定主動撥打救援專線,但他的手機電量只剩1%,所幸他打通專線999,並告訴接線員,「我們快要死了,可以救救我們嗎?」男子表示他們被困在一輛貨車的車廂,但不清楚確切位置,只強調車上有孕婦和兒童,還有大量葡萄。隨後當地警方立刻展開搜索,終於找到這輛貨車,並救出受困車廂裡的12人,裡頭竟包含孕婦和5名未成年者;他們被塞在水果托盤頂部,不幸中的大幸是沒有人受傷。受困的一行人也依序獲得救護人員檢查,還有進行飲食補給。據悉,貨車司機因涉嫌人口販賣與運送遭逮捕,但之後無罪獲釋;當地警方仍在調查詳細案發原因,已暫時安置5名未成年者。
放寬適用範圍!家族旅遊網路買旅平險免親簽 金管會試辦機制再開放
金管會20日宣布,旅平險試辦機制再開放,過去集體繳費件的旅平險,如政府機關、學校、村里民等國內旅遊,雖有開放可線上藉由身份驗證後取代親簽,但實務上多還是採親簽作業,金管會將放寬適用範圍,範圍擴大到海外旅遊,對象擴大到旅行社、家族旅遊等,目前已核准新光人壽進行試辦,期間為半年。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過去村里長辦公室為當地村里民舉辦旅遊活動,但被保險人往往是旅遊出發當日在遊覽車集合點才出現,很難事先請被保險人簽要保書,只能要求所有被保險人在集合地點現場親簽,去年7月曾發布「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新的解釋令,旅平險集體彙繳件可以身份驗證取代親簽,但沒有真正來申請試辦的保險公司。近期新光人壽則提出試辦,已獲保險局同意。蔡火炎表示,試辦案有三大擴大,一是對象擴大,過去只限政府機關、學校、村里民活動,現在擴大到旅行社、家族旅遊等可適用;二是範圍擴大,過去只限國內旅遊,現在開放到海外旅遊;三是保額擴大,過去規定是要在保額200萬元以內,現在是國內旅遊1,500萬元以內,海外旅遊部分旅行社可以到1,000萬元之內,學校、公務機關在500萬元以內。以家族旅遊來說,由一位家人代表與保險公司接洽,在保險公司專屬的投保網頁中,可以用身分證領補查驗機制,加上Mobile ID後進行身份驗證,免親簽就能完成家人們的投保。蔡火炎指出,新光人壽試辦案是在7月初核准,依規定要在6個月開辦,目前還在系統開發中,試辦期間約半年,總量約1,000件以上,來源是旅行社、學校、公務機關、一般家族旅遊等,因有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必須同一人,試辦期間不能發生任非本人投保的情形,若發生表示身份驗證有問題,試辦將宣告失敗。但若試辦成功,金管會將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解釋令,未來有望所有保險公司都能適用。但若家族旅遊成員中有未成年者,蔡火炎也表示,一樣線上機制可以做,未成年者只要法定代理人線上完成身份驗證,未成年人也可以擔任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一樣是要同一人,就可以投保。另因應有些團體旅遊,可能出發前團員也會更動,也有出發前可更換的機制,臨時不能去可以退保,也能因應新的參加者可增加投保。
板橋男遭警搜索19樓墜落送醫身亡 刑事局:非創意私房案件
新北市板橋區某豪宅8日中午12時許驚傳墜樓意外,警方在執行青春專案時,對象24歲林姓男子從19樓住處門窗跳下,直墜至1樓人行道,當場重傷命危,經送醫搶救後宣告不治。外傳林男涉嫌偷拍未成年者性影像,且為網站「創意私房」的影片上傳者;對此,刑事警察局表示,本案為偵9大隊第1隊偵辦,由台中地檢指揮,非創意私房案件。刑事局表示,本案是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偵辦兒少性剝削專案,20餘歲林姓犯嫌在警方執行勤務過程中,於12時許趁隙跳樓,林嫌經送至亞東醫院救治,於13時30分宣告不治;林嫌跳樓原因及涉案情節,尚待追查釐清。「創意私房」為色情網路論壇,站內充斥各種偷拍盜攝、未成年色情等不法影像,藝人黃子佼是該論壇的高階會員,硬碟中存有超過百部女子私密影片;此外,今年3月爆出北市北投皇池溫泉偷拍事件,也是偷拍者將影片上傳該網站,公開販售以牟利。
板橋驚傳墜樓!24歲男OHCA送醫亡 涉偷拍未成年傳「創意私房」
新北市板橋區8日上午12時許發生一起墜樓事件,1名24歲林姓男子疑因畏罪,從住宅19樓跳落,隨後倒臥在人行道上,當場無呼吸心跳,大量血跡流滿地,場面怵目驚心,警方獲報到場,立即將他送往亞東醫院搶救,仍不幸宣告不治,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林男涉嫌偷拍未成年者性影像,並上傳偷拍網站「創意私房」,刑事局、桃園及台南警方在執行青春專案時,林男趁搜索期間假借上廁所,隨後從住處19跳落,直墜1樓人行道,強大的衝擊力,導致他全身骨折、四肢變形及大量出血,警方獲報到場,緊急將他送醫搶救。警方表示,海山派出所上午12時30分獲報,板橋區漢生東路及區運路口驚傳有人跳樓,林男疑因畏罪而從住處19樓一躍而下,掉落在1樓人行道上倒臥,全身骨折變形,當場失去呼吸心跳,警方緊急將他送往亞東醫院急救,仍傷重不治身亡,詳細事故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無國籍人球1/國籍法修法解套機構監護黑戶寶寶 無國籍新二代仍成法律局外人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籍法》修正案,目前由機構負責監護的無國籍「黑戶寶寶」,未來機構監護人將可以主動為其申請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徹底解決黑戶寶寶的身份問題。台灣在台移工超過76萬名,其中約40萬為女性移工,失聯移工逾8.6萬名。部份移工來台期間與外籍人士或同國籍移工發生情愫,進而生下小孩。依現行《國籍法》規定,除非父母不可考或均無國籍者的前提下,出生者才能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因此前述的狀況下,許多小孩出生後並不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而成為黑戶寶寶。為了解決黑戶寶寶的權益爭議,這次《國籍法》修正包含保障無國籍兒少得由機構監護者主動協助申請歸化;也因應《民法》成年年齡下調為18歲,「未成年依親歸化」同時修正明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此外,為加強延攬及留用各產業的優秀人才,以及即將到來的國際賽,洋將申請歸化的限制也放寬只要居留年限合計2年。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表示,修法不只是為了替運動選手歸化台灣困境解套,還會提升台灣的國際競爭力、避免台灣在全球化的時代中,錯失攬才的先機。民眾黨立委麥玉珍指出,台灣有許多「黑戶寶寶」,即移工生的孩子或父母不詳將小孩遺棄在社福機構,而現行《國籍法》規定,無國籍兒少僅可由國人養父、養母代為申請歸化,但實際上很多黑戶寶寶在法律上處於一種灰色地帶,無法歸化台中華民國國籍,因此,這次修正《國籍法》第四條規定,授權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為其監護人,也可代為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但麥玉珍也提到,台灣仍有一群嫁過來的新住民,因舊的《國籍法》規定,申請歸化台灣須先放棄原國籍,在申請期間卻與丈夫離婚,導致她取得台灣身分證失敗,但也無法返回原籍國,處於一種無國籍的狀態,因此,她們就成了「黑夫人」。而這些無國籍者在台灣約有100多人,以越南籍人數最多。台灣目前約有60萬名新住民,也為台灣的注入新的活力與人口紅利,如何保障新住民與之二代的權益不容忽視。(圖/非當事人;移民署提供)麥玉珍分享她曾經協助過因《國籍法》舊法受害成為無國籍者的個案。一名越南籍新住民小晴(化名)嫁來台灣,在申請歸化台灣期間,因為受不了丈夫家暴而離婚,造成申請台灣身分證失敗,但因為她已放棄越南籍,礙於越南國家規定,基本上只要放棄了就無法回復,能回復的案例少之又少,甚至都要等上十幾二十年才能盼得一線生機,小晴就此成了無國籍者,在台流浪,也因為沒身份而遲遲無法取得合法工作機會,只能到處打黑工。只是小晴後來在網路上結識一位在台做生意的馬來西亞籍網友,兩人在一起後,生了兩個小孩,但因為父親是馬來西亞人,母親無國籍,這兩個小孩既沒辦法入台灣籍,也無法回去馬來西亞,因為小孩與小晴都沒有護照和身份。對此,麥玉珍表示,所謂的「黑戶寶寶」是針對沒有人認養或是被遺棄的小孩,目前也修法保障這些小孩未來也能取得國籍,但若像該個案在舊法框架下,明知小孩父母是誰,那這類的小孩是否也能歸化成為台灣人?目前政府雖然修了法令,仍是為德不卒,應該要順勢為這些人的困境解套。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表示,外界也許會認為新住民的不幸遭遇僅是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所以她希望台灣的法令能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圖/趙世勳攝)「沒有人保護,沒有人照顧,還被政府欺負。」麥玉珍直言,外界也許會認為這些僅是少數個案,但少數也是人,新住民不像台灣人一樣被重視,也沒有享有與台灣人一樣的權利,欠缺發聲的管道,因此,她建議除了《國籍法》要更加完善以外,也希望台灣有《新住民基本法》,甚至是新住民委員會,有專門的部會或法令規章,更加明確保障新住民、新二代的權益。此外,過去《國籍法》並未明定未成年者依親歸化的年齡,而該次修法為因應民法將成年規定下修為18歲,順勢修正將未成年依親歸化定為「未婚且未滿18歲」。麥玉珍說,在疫情期間,因為有國籍的人才享有優先打疫苗的權利,因此這些新住民或在國外的符合歸化台灣的人,才認知到國籍的重要性,過去未有明確年齡訂定,未滿20歲的人都能申請,現在國籍法修法反而限縮新二代歸化的權利,因此她希望替滿18歲至未滿20歲的人爭取權益,「不是開特例,而是拿回原享有的權利。」
5月報稅季來了! 扶養成年子女「3情況」可報扶養節稅
5月報稅季將至,請注意民法已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避免申報錯誤,而家有子女應選擇自行申報綜所稅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財政部國稅局建議,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國稅局說明,子女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應選擇自行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較有利?民眾可先後依「年齡」及「是否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2步驟判斷就不會報錯,而且即便子女滿18歲,只要符合3大條件,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及第3目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如未成年或已成年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為受扶養親屬減除免稅額;年度中成年者,可自行選擇單獨所得稅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合併申報。18歲申報綜合所得稅認定原則。(圖/財政部)該局表示,有關受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之認定,民眾常把待業中、無薪假或補習中誤解成「無謀生能力」態樣,容有補充說明必要。依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釋規定,所稱無謀生能力,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二、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看不起所有幫黃子佼說話網紅 作家批:加油個屁
去年6月,藝人黃子佼遭控性騷,最後和解獲不起訴,但在調查過程中,檢方發現黃子佼的硬碟有大量女性私密影像,其中7部是未成年者。對此,作家凱薩琳・孔發文開轟,「加油個屁,這種人還鼓勵他復出。」凱薩琳・孔在臉書發了多篇文章痛批黃子佼,「我看不起所有上次幫黃子佼說話的每一個網紅,還有對他喊加油的那些人。加油個屁,這種人還鼓勵他復出,你們腦袋是裝屎?」噁男終究是噁男,她對黃主持過她老公來台的記者會,感到很憤怒。凱薩琳・孔說,「就算台灣缺乏主持人才,都不足以成為支持黃子佼復出的理由。不看電視就好了啊,幹嘛支持迷戀未成年少女的變態?不然去看韓綜不會喔?」凱薩琳・孔指出,「習癖」不會變的,黃演了一場秀,不到一個月又繼續買片,「會「『謎煎委託人』、『外遇』、『偽裝單身』,然後再『以訟止謗』的知名律師也是。有些事情,真的一萬年都不會變。」不少人在文章下方留言開酸「傻眼,緩起訴2年繳120萬跟一份悔過書」、「他就是一個有病的人,有人喜歡女生高跟鞋我也是不懂,但喜歡未成年就真的很有病了」、「他超噁」、「唾棄這些沒有是非的人」、「而且還不覺得自己需要檢討,覺得是別人運氣好」。《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冷血保母出庭神情淡然 面對證據面不改色
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案,為了查明真相,台北地檢署21日提訊在押的劉姓保母出庭,檢方將比對各方說法,以釐清案情。剴剴家屬的林姓友人透過臉書表示,「記住要幫邱檢察官媽媽的忙,讓她幫祢找出所有傷害祢的惡魔」、「未來的平安夜都將是我們追思的紀念日」。年僅1歲10月大的剴剴出生於脆弱家庭,去年9月因家庭無力扶養、決定出養,經兒福聯盟轉介給劉姓保母照顧,卻遭受殘忍對待,去年12月24日平安夜離開人世。檢方調查,劉姓保母涉犯《刑法》對未成年者凌虐致死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林姓友人說,「剴剴,謝謝祢曾經給我們最燦爛的笑容,未來的平安夜都將是我們追思的紀念日,祢不是沒人要的小孩,是可惡的惡人把祢藏起來了;如果能早知道,祢身上的傷絕對會在那些可惡的人身上。」承辦檢察官邱舜韶,先後聲押禁見劉姓保母姊妹獲准,又在本月12日搜索兒福聯盟並約談陳姓女社工到案。昨日再度提訊劉姓保母,並以證人身分讓劉女具結,交叉比對各方說詞,以釐清劉女與陳女是否為教會舊識、陳女是否協助隱匿傷勢,與劉女妹妹對話紀錄及眾人在萬芳醫院的情況。據悉,劉女昨神情淡然,面對檢方出示相關證據仍面不改色。此外,外籍看護已作證並提供所有影音檔,日前她已經回到母國。全案偵查中,不予證實。
36歲男每年仍領父母2萬紅包 好奇問「很廢嗎?」掀起兩派熱議
農曆春節到來,小朋友最期待的就是「收紅包」環節,壓歲錢究竟能領到什麼時候,則視每個家庭的想法不同。一名36歲的網友提出疑問,表示自己每年都還在領父母的紅包,好奇自己「會很廢嗎?」,此文一出,竟掀起兩派網友爭議。一名網友在Dcard發文,自己目前36歲,爸媽每年都還會包紅包,金額不多大約2萬上下,而自己卻從來沒包給爸媽過,好奇問「會很廢嗎?有人也還在領爸媽紅包?」貼文引起兩派討論,不能認同原PO的認為「爸媽包給你不廢,你不回包很廢,36歲還是別跟爸媽實質上拿錢吧」、「身為一個從小沒拿過破萬紅包的,對於有人說2萬不多」、「覺得很廢也很丟臉,但這是你家的事誰也管不著」、「真敢說... 正常人畢業就知道包給父母了」、「如果你會感到不好意思,也可以回包告訴父母你長大了啊」。另一派認同原PO的,大多都認為收爸媽紅包很正常,「我爸媽60歲上下依舊在領我阿公阿嬤給的紅包」、「我媽也是!我們家都互相包來包去」、「我家也是,我覺得這種事情每家都不同,不管是家裡收入還是求個喜氣」、「我們家結婚後父母也照樣包,連媳婦女婿都一起給」、「你爸媽都沒意見了,外人又有甚麼好評價的」。其實領紅包原是象徵祝福意味,但卻演變成一種壓力來源。日前《韓聯社》公布一項壓歲錢調查結果,其中20歲至40歲的韓國人認為壓歲錢應該「一直領到就業為止」的回答最多,佔全體的34.7%,回答數次多的則是「提供給所有未成年者」佔了30.4%,「只要對方來拜年,無論年齡都會給」佔了18.4%。另外有6.7%的人認為壓歲錢「僅提供給兒童,還有2.1%的人回答壓歲錢是「收入多的人把錢送給收入少的人」。
黑暗校園2/國二生勒頸!受害學生差點窒息 老師建議修法「將狼與綿羊區隔」
國小暴力事件暴增,當這些孩子升上國中後,暴力程度自然向上升級!中部一名國二生跟同學在廁所談判,憤怒下勒住對方脖子,結果受害學生呼吸困難不支倒地,幸好有老師發現及時將兩人分開,否則恐怕發生憾事。這位國二生和日前割頸的15歲少年一樣,都是經常進出警局的問題人物,回到校園成為不定時炸彈。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認為,《中途學校法》和《輔導管教辦法》應該趕緊修法,讓中途學校納入少事法、少觀所學生,「將狼與綿羊分開來」,才能真正阻止悲劇繼續發生。國中生割頸案中教唆的乾妹僅被「責付」,交由家長帶回管教,還多次在網路上嗆聲「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因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者犯罪(18歲以下)得減刑後,前科也將會在成年後被註銷,兒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因此讓許多人認為《少事法》成為犯罪保護傘,呼籲廢除,甚至有人喊出「未成年重罪也該判死刑」。花蓮偏鄉國小老師唐宇新不認同這樣的看法,「國中生割頸案中的乾妹與凶手,案發後被網友肉搜,憤恨的民眾對他們進行『網路社會死』。其中以網紅『小商人」動作最大,他打算租用廣告車將這兩個犯行少年、少女的INS截圖沿街播放。』唐宇新說,這樣的行為只會加深仇恨,以暴制暴的後果就是會製造出更多暴力網紅,以及更多的私刑正義,然後會誤導青少年處理事情的方式,最後陷入惡性循環。另外,唐宇新也不支持修改《少事法》,除了可能適得其反,也應該要給不慎涉法的未成年人機會改過。如何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才是重點。「以國中生事件來說,可以發現犯案少年、少女的家庭功能不彰,而且交友圈有嚴重的反社會傾向,依照現行的《輔導管教辦法》,最重的懲處不過就是居家管束而已。依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推論,也不過就是縱虎歸山。」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藉此設置隔離機制,才能守護校園安全。(圖/翻攝自唐宇新臉書)白老師在中部一所公立國中教書,她透露之前學校曾有一名國二生叫另名學生去廁所「喬」事情,後來動手勒對方脖子,導致對方倒在地上呼吸困難,幸好有老師同學及時發現。「勒人脖子的學生本身就是問題學生,經常惹事,在校外也與他人發生過糾紛進警局,在學校我們常覺得他就像瘋子一樣到處想惹事,而他的家長也常常維護小孩,所以很難管教。」白老師說,學生發生事情,學校依規定要向上通報,例如我們通報學生抽菸屢勸不改、學生在校外與人滋事等,但教育局就是回文請學校輔導,並繳交輔導紀錄後結案。「但就是學校輔導過了無效、才會想要向校外相關單位尋求資源與協助,結果兜了一圈又回來學校,這樣我們真的只剩文書工作跟一堆無力感。」新北市家長聯盟理事長蘇祐晟曾建議,教育部應立即成立中途學校,或是中途機構,讓少觀所出來的孩子先在裡面適應生活觀察狀況,輔導後再回歸正常校園,一個剛從少觀所出來的學生,也會跟監獄裡面的犯人一樣越關越大尾,而直接讓他回歸學校,就是直接把危險丟到校園中。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現有的中途學校接收的是少觀所無法管理的學生,或已在少年輔育院的學生,應該修法再納入少事法、少觀所的學生,才能完整中介轉銜。」如此一來,起碼可以區隔高風險學生與一般生。另外,曾安置中途學校的高風險學生,若要重返校園,應經學校行政人員、社工、心輔等人員判定犯行少年行為能融入社會,再轉至脫離少年生活圈的學校。同時,唐宇新認為也要提供學校必要的搜物權,尤其針對從中途之家或少年觀護所返回校園的學生,為避免攜帶違禁物品到校,只要有合理懷疑,可在相關人員在場下,檢查學生私人物品或抽屜等。唐宇新認為,社會安全網必須社區、學校、家長、社會一起串聯起來,才能連成一個更完整的環,也才能接住更多的孩子,也避免無辜孩子受害。
少年成魔錄3/《少事法》成犯罪保護傘 未成年乾妹:法律會保護我
新北市「校園命案」震驚全台,15歲少年為替「乾妹」報仇,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將另一名15歲男學生割喉、連砍10刀,導致被害少年傷重不治,而《少年事件處理法》竟成為犯罪保護傘,教唆的乾妹僅被「責付」,交由家長帶回管教,她竟多次在網路上嗆聲,還直言「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律師張睿紘認為應建立更完整體制以預防犯罪。據了解,由於青少年受《少事法》保護,未成年者犯罪得減刑後,前科也將會在成年後被註銷,兒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不管過去做了多傷天害理的事,18歲後仍是「白紙一張」,無辜受累的孩子卻從此斷送生命,加害者卻可以裝沒事般雲淡風輕,受害家屬痛心疾首卻無力回天,直呼一切太不公平,懇求司法能重判,還給被害男學生一個公道。教唆乾哥教訓同學的少女無悔意,還多次在社群平台隔空向加害少年喊話,並認為「法律會保護」她。(圖/翻攝畫面)《少事法》的「過度保護」成為犯罪集團鎖定的司法漏洞,紛紛將毒爪伸向「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利用蠅頭小利誘騙青少年誤入岐途,甚至不斷施加好處,讓青少年有「高於一等」的錯覺,同儕間盲目的「英雄崇拜」恐將成為社會治安上的隱憂。對此,張睿紘指出,基本上我國針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立法政策上是採取以「以保護代替監禁,以教育代替懲罰」的概念,甚至為了避免影響少年終生,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開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來藉此保護涉案的迷途青少年。 「保護歸保護,但是個案裡該做的審酌也應該徹底,才能真正補漏社會安全網。」張睿紘強調,我國對於少年犯罪,原則上是以「保護手段」代替實質懲罰,但法官仍會針對個案保留「裁量空間」,審查其背後是否有人教唆、指使,甚至會顧慮青少年是否「濫權」及其「犯後態度」等來進行案件處置。張睿紘認為,少年或許存有思慮不周,有賴完善教育循循善誘,而《少事法》是否變成不肖份子利用少年進行犯罪的「保護傘」,應為政府觀察重點,甚至必須建立更完善的體制,來預防及嚇阻犯罪情事。律師張睿紘認為,應徹底審酌新北校園命案,才能真正補漏社會安全網。(圖/周志龍攝)
跨年前夕開賣高酒精濃度調和咖啡 消基會示警
瞄準耶誕節及元旦假期商機,7-ELEVEN販賣的咖啡,聯名國際威士忌品牌,從12月13日起獨家推出「精品微醺威士忌拿鐵」微醺組合價189元,包含一瓶酒精濃度40%的迷你酒(50ml),與熱精品拿鐵乙杯。全家也是和另家威士忌品牌合作,自12月13日起開賣醉醺蘋果焦糖拿鐵、醉醺蘋果仙女紅茶,都附上一瓶調酒威士忌(50ml迷你酒;酒精濃度:35%),引發消基會高度關切,今天鄭重示警。消基會指出,111年曾至便利商店進行疑似18歲以下買酒測試,發現178家店家違規兜售酒類給未成年者的情形高達33.1%。該次抽查的商店裡,四大便利商店則全都淪陷,7-11(89家,不合格率為37.1%)、全家(60家,不合格率為15%)、OK(13家,不合格率為61.5)、萊爾富(16家,不合格率為56.2)。消基會因此表示,這次超商以耶誕節慶促銷「咖啡+酒」的組合販售,有堂而皇之販售並鼓勵不分年齡飲用烈酒的嫌疑,亦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一、吸菸、飲酒、嚼檳榔。……任何人均不得販賣、交付或供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若有販售行為,依該法第91條:「……販賣、交付或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消基會指出,依《菸酒管理法》第 35 條:「酒販賣業者,應於零售酒之場所出入口處或其他適當地點,明顯標示下列警示圖文:一、飲酒勿開車。二、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飲酒。三、本場所不販賣酒予未滿十八歲者。」;第 37 條規定:「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其他警語,且不得有下列情形:……二、鼓勵或提倡飲酒。三、以兒童、少年為對象,或妨害兒童、少年、孕婦身心健康。四、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消基會認為,超商業者以調和咖啡名義,搭配高濃度酒精(威士忌),已有鼓勵、提倡飲酒,甚至可能導致酒駕;且以調和咖啡名義販售,容易讓消費者誤解「這僅是一杯咖啡」,極易誤導消費者。消基會更表示,超商業者近十數年來,開始銷售低酒精飲料、含酒精霜淇淋,再到今年推出的高酒精調和咖啡,不斷誘引年輕人靠向酒精的行列,亦挑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和《菸酒管理法》的執法落實程度,實不可取。消基會強調,學校周圍便利商店密度愈高,中學生半年內有喝酒的機率愈大,並引用台大公共衛生學院特聘教授陳為堅的研究內容,強調「台灣人飲酒盛行率(12-64歲),由2005的45.4%,到2014年竟激增到58.8%,尤其青少年飲酒問題日益嚴重。根據2004~2006年調查,高中生飲酒人數從13.51%上升到26.08%,青少年接觸酒精,將阻礙其大腦與神經發展,也將衍生如翹家、吸毒、酒駕等社會問題」,更驚人的是,一項針對2630位國小學生(10-12歲)調查,高達36%的學童已喝過酒,其中20.8%曾經自行買過酒,調查中發現,學校周圍便利商店密度愈高,中學生半年內有喝酒的機率愈大,便利商店成了主要買酒來源(將近70%)」。消基會表示,此次兩家超商聯袂推出高酒精濃度的威士忌調和咖啡,不僅是挑戰年輕人的意志力,亦不無藉販售咖啡飲料之名,幫忙酒商促銷烈酒廣告之嫌,實是向國法的重大挑戰。消基會呼籲,各縣市衛生局應不時駐點稽查業者有無落實《菸酒管理法》不販售未滿18歲者的調查,保障年輕人遠離菸酒危害。消基會更呼籲企業應展現自律與社會責任,應從嚴實施賣場區隔販售含酒精商品,與驗證購買者身份的保護年輕人措施。消基會亦呼籲家長們應隨時注意家中青少年的生活,並在家中就落實18歲以下不親近菸酒的生活。
大麻合法化調查…高達9成3不同意 籲政府落實反毒教育
知名網紅Joeman、蕾菈夫妻涉嫌持有並吸食大麻遭檢警搜索,引發台灣是否開放大麻合法化的討論,「國教行動聯盟」與「台灣共善促進協會」13日公布約4萬樣本數的調查結果,高達9成3不同意大麻合法,他們呼籲政府落實反毒教育,並釐清大麻迷思。大麻在我國被列為第二級毒品,近來國內掀起是否該讓大麻合法化的討論。國教盟與共善協會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1日進行「台灣大麻合法化意見調查」,共計回收3萬8502份有效問卷,在13日公布結果。其中在「您同意台灣大麻合法化嗎?」填答統計結果共有93.5%、3萬6011人「不同意」,「同意」有5.1%、1970人,「無意見」有1.4%、521人,顯示國人絕大多數不支持開放大麻合法。「大麻合法化知識」部分,答對比例最低是「雖然美國法律規定未成年者不可使用大麻,但未成年者使用大麻比例達1/3以上」,只有46.2%、1萬7772人回答「知道」,卻有53.8%、2萬730人回答「不知道」。衛福部基隆醫院醫師鄭威說,這項調查顯示多數國人不清楚一旦大麻合法化,即使法律明訂未成年者不得接觸大麻,對未成年者的影響誘惑遠比預期要大得多。家住新北市的50多歲女性表示,依據她在美國親身經歷,一位中年女士因吸食大麻精神恍惚,開車直接衝撞站在等候區的人群,當場造成6人死亡、10餘人重傷,由於案發當時是聖誕前夕的傍晚,天色還是非常明亮的,所以她強調,散播大麻只是讓人精神舒緩而無害的人,是非常膚淺無知的。
控王丹性騷被爆「開性愛課程」 清大碩士挨告公然猥褻…高院判決曝光
清大碩士徐豪謙今年6月指控王丹是性騷慣犯,卻被踢爆和2友人在共同經營的「異物梗色」工作坊開設性愛課程,徐豪謙更在上課期間,當著21名學員的面舔觸廖男下體,被依圖利公然猥褻罪起訴。但高等法院認為課程目的為探索情慾的性愛教學,屬大法官解釋之「教育性、藝術性或醫學性」活動,故維持一審見解,判徐男等3人無罪。徐豪謙與友人廖明中、張宸翰遭指控開設收費2200元到3500元的性愛課程教學,徐還在2021年2月的課程上,當眾舔觸廖男下體,3人被檢方依圖利公然猥褻罪起訴。檢方在法庭上指稱,當前社會不常見單純以裸露且包含性交行為的教學,常見的是具教師資格且用輔具教學,另徐男等人雖稱課程有隔絕未成年者參與,但這與看電影一樣,參與者是否年滿18歲、是否偷偷入場,不影響場所是「公然」狀態,重點應是3人有無為收取費用,讓不特定多數人觀覽性交行為,藉此營利。徐豪謙對此辯稱,如要單純猥褻營利,就不會提供教學講義,另「輔具無法充分進行教學,所以才選擇用人體模特兒裸露示範」。且課程中只有少數、片斷的生殖器互動,又中間有穿插講解,難誘他人性慾。高院法官依據「異物梗色」網站資訊及學員證詞,認為徐男等人基於教學目的,在密閉教室內進行探索情慾之性愛教學,並詳細約定教學過程應注意事項,目的在增進夫妻或親密伴侶間性生活和諧,屬司法院釋字第617號解釋「教育性、藝術性或醫學性」,並未侵害他人性自主決定權。加上學員都已成年,過程中也專注學習筆記,未因有暴露行為產生負面情緒,難認定有圖利猥褻罪要處罰的猥褻行為。高院法官維持一審見解,判徐男等3人無罪確定。
詐進校園2/大學生「乾淨好審核」!無卡分期騙術再起 破解方法曝光
去年一名男大生洗腦同學無卡分期買哀鳳手機,再交由他變賣,誆稱每支最高可賺5千元,當時登上新聞版面引發熱議,近來無卡分期詐騙又出現還大舉入侵校園。受害學生A男(化名)指控詐欺前科犯林男勾結手機行設局,以投資哀鳳手機和電腦誘騙學生簽下無卡分期契約,結果非但沒拿到手機和電腦還背了一身債,除了逢甲還有嶺東、靜宜等學校也傳出有學生受害,目前警方已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中。逢甲大學生出面控訴,詐騙主嫌林男勾結特定手機行,將黑手伸進逢甲大學進行「無卡分期」老鼠會詐騙,以「簽約立刻拿5千佣金、不用支付分期款,賣掉手機電腦後還有分潤」為話術騙學生,之後林男再丟出「揪下線」誘餌,介紹費1人3000元,從去年10月至今已有近600個學生「入坑」遭騙。其實,無卡分期詐騙去年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一名翁姓男大生以「一起賺錢」話術洗腦同學,申辦無卡分期買iPhone手機,再將手機交由他轉售,誆稱每支最高可賺5000元佣金,他聲稱會幫忙繳分期款,但只繳兩三期就搞消失,被害人被資融公司催繳方知受騙,該起無卡分期詐騙案受害人數約80人,財損近600萬元。受害學生們已通報學校且組自救會串聯,但願意站出來的只有少數,警方已組專案小組偵辦中。(圖/本刊攝影組)本刊調查,銀行發放信用卡通常以「還款能力」及「其他銀行授信額度」做為評等關鍵,像是學生、主婦、自由接案者等有穩定還款能力的族群,卻常因沒有穩定收入證明無法申辦信用卡,因此「無卡分期」應運而生。無卡分期概念類似過去的「賒銷」,買方先把貨物帶走,並按照買賣雙方的同意,定期支付分期的款項。 無卡分期非現金借貸也非信用卡分期,在還款結束前,商品的所有權仍在賣家手上,若消費者未能及時還款並存在消費糾紛,業者可能要求消費者支付一定利息並收取一定比率的違約金。另外,無卡分期所融資的對象是第三方融資公司,不受金管會管轄與保障,若有糾紛只能求助警方或是消保會。至於該如何破解不肖業者話術?只要看到以下說法,就是詐騙無誤,例如「會幫忙代繳每月分期款」,實則藉名購買商品;「未滿20歲不會通知家長」,但依法規定未滿20歲非成年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簽免責條款,不需繳納無卡分期費用」,但其實此舉不具法律效力,民眾簽訂契約仍須注意內容。被學生指控是詐騙主嫌的林男低調回應表示,一切都在司法程序中,至於他與手機行的關係等問題則不願加以說明。
購物中心噴水池傳出溺水 8人下水救援遭電擊!其中1男身亡
美國佛羅里達州(Florida)當地一處購物中心,日前傳出有人在噴水池中溺水。而民眾見狀後立刻下水救援,沒想到竟發生觸電,導致8人因此受傷,其中另有一人送醫之後被宣告死亡。根據《WPBF》報導,美國佛羅里達州朱庇特(Jupiter)當地購物中心Harbourside Place,在23日當天有人在噴水池中溺水。而現場民眾見狀後,紛紛跳下水進行救援,沒想到卻發生觸電。警消人員在接獲報案後,立刻趕往現場,發現共有8位民眾受傷。而除了3名成年者在現場接受警方訊問後,拒絕前往醫院接受治療,其餘受傷的3名兒童與2名成年人皆被送醫治療。不過,其中一名成年人在送醫急救後,被宣告死亡。事後消防隊員表示,目前尚不清楚發生的觸電事件是主因為何。而佛羅里達電力與照明中心也關閉該區域的電源,讓警方可以對現場做進一步的調查,目前全案仍持續調查當中。
33歲女老師與17歲學生發生關係 生下孩子後自首被控6罪起訴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一名中學女教師被指控曾與17歲學生發生性關係,之後發現懷孕還把學生的孩子生出來,前日她主動向警方自首,警方以性侵、和未成年者發生性關係等多項罪名將她送到法院審判。校方澄清不知道女教師犯罪,且沒有包庇她。(圖/翻攝自Google map)警方表示,9月24日時他們接獲報案,指控女教師摩根弗雷奇(Morgan Freche)在2年前開始與校內男學生發生性關係,之後更是生下其中1名17歲少年的孩子,警方多次發出逮捕令,最終弗雷奇於10月3日時前去警局自首到案。今年33歲的女教師摩根弗雷奇任職於洛蘭格中學(Loranger Middle School),但在該事件發生4天後就辭去了學校的工作。警方仍還在詳細調查,目前以1項3級性侵罪、1項口交罪與4項與青少年發生性關係罪將弗雷奇帶至法院審判。家長們難過不已,期盼受害學生在治療後能早日康復,並希望弗雷奇能被重判。他們認為校方一定早就知道這件事,但學校針對此事發布聲明,表示在接獲檢舉前,校方對於此事完全不知情,也絕對沒有包庇該名女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