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
」 監察院 性騷 懲戒法院 性騷擾 李伯道全台大停電影響549萬戶 前興達電廠長等4人懲戒出爐
2022年3月3日興達電廠大修測試,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撤卡,投入隔離開關,發生閃絡接地故障,造成電力系統分裂,影響549萬餘戶,懲戒法院將時任廠長歐皖麟、電氣組經理吳俊德、變電一課課長簡明峯及值班主任李威廷,各判決減少退休金20%,12%及20%,李判休職2年。可上訴。台電公司興達電廠二號機在2022年初大修期間,但電氣組2022年3月3日進行隔離開關測試前,誤認斷路器之絕緣氣體已回充,且值班人員明知其沒有副卡,仍同意「以簽名方式暫時徹卡」,導致投入後發生閃絡接地故障,造成電力系統分裂,全台約549萬餘戶停電。懲戒法院認為,興達電廠廠內違規暫銷卡之作法,歐皖麟、吳俊德及簡明峯均疏未予以導正,致進行DS3541隔離開關(下稱DS3541)帶電動作測試(下稱系爭測試)未依規定銷卡,造成303停電事故,均應負督導不周之責。吳俊德、簡明峯對於田佳榮執行系爭測試,未確實巡視現場,以確認CB3540斷路器(下稱CB3540)內絕緣氣體SF6(下稱SF6)之壓力區間值,均應負督導不周之責;)簡明峯複核及吳俊德決行田佳榮所提出之「興達發電廠設備維護檢修、試驗工作聯絡書」時,審核不切實,疏未注意田佳榮未依規定檢附CB3540之「SF6氣體壓力區間圖」,執行職務均有違失。李威廷沒有將懸掛在CB3540之副卡取回,並於系爭測試前未會同巡視CB3540內SF6區間壓力值的情況下,便宜行事以電話聯絡之暫銷卡方式取代,執行職務有違失。懲戒法院審酌歐皖麟、吳俊德及簡明峯均已退休,各判決減少退休金20%,12%及20%,李威廷判決休職,期間2年。可上訴。
涉收賄7567萬和性招待 監院彈劾營建署組長與課長
監察院指出,內政部原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廠商賄賂及不正利益(接受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一般洗錢、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等罪,收受之賄賂及不當利益高達新臺幣7,567萬235元,遭檢察官起訴,又有婚外情之違失;被彈劾人詹加欣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廠商不正利益罪(接受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遭檢察官起訴,2人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賴鼎銘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張之明為原營建署簡任第11職等組長,為國家高階文官,竟不思廉潔自持,見為各地方政府撰寫補助申請計畫之廠商利益龐大,認為有利可圖,遂利用其職務上獲悉之計畫評選、審核重點及最新趨勢等重要資訊優勢及核決權限,收受陳○來、江○昇、莊○傑等廠商之賄賂及不正利益(接受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總計高達7,567萬235元。彈劾案文表示,且張之明又有洩密、發生婚外情等違失,貪聲逐色,嚴重損害政府補助及採購事務之公平性,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核其所為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7條、第22條第1款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第7點規定。彈劾案文續指,被彈劾人詹加欣身為原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課長,熟稔工程預算及補助流程,竟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廠商江○昇飲宴招待36次(換算不正利益計8萬4,182元),其中部分飲宴有女陪侍及性服務等招待,又接受廠商莊○傑之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經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核其所為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第22條第1款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第7點規定。監察院表示,前瞻計畫為國家重大政策,攸關民生基礎建設,本立意良善,被彈劾人等身居公務員要職,且均涉及前瞻計畫相關審議案件,即應與廠商往來之分際更加謹慎,卻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與廠商飲宴期間討論公務,從中獲取賄賂或不正利益,前瞻計畫為其等濫用資源,未思人民福祉,違失行為非偶一為之、已長達多年,犯行明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一句「你還活著喔?」疑釀受騙母女輕生 「嘴臭警」移交懲戒法院處理
台北市內湖區日前發生母女受騙1200萬元,報案後又遭港墘派出所劉姓員警嘲諷,結果後續竟傳出母女倆因不堪打擊而選擇輕生。事件曝光後,劉姓員警的行為遭到許多人的批評。而警方經調查後,初步認定劉姓員警只是說話太直接,擔心婦人出事。而內湖分局長蕭惠珠則表示,目前已將劉姓員警移交懲戒法院,最重恐面臨撤職、免除職務等處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甯姓婦人與其女兒因誤信詐騙集團,先後匯出1200萬元積蓄,甚至還將房屋進行二胎貸款170萬。結果將金錢交付給詐騙集團後,甯婦隨即遭詐團封鎖,甯婦此時才驚覺受騙。後續也於6日致電警局報案求助。結果遭劉姓員警嘲諷「新聞報這麼久還被騙」、「錢絕對拿不回來」,甚至直言「你怎麼不去死一死?」,結果導致母女倆再次受到衝擊,最後選擇走上絕路。而根據《TVBS》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曝光後,劉姓員警成為眾矢之的。而警方表示,所內所有電話均全程錄音,在調查後,初步認定日常個性耿直、講話直接的劉姓員警並未如媒體所言詛咒甯婦,而是因為多次致電甯婦,甯婦均未接聽電話,所以在甯婦終於接起電話後,劉姓員警才下意識地說出「你還活著喔」等語。目前,劉姓員警也因為自己的失言感到自責,警方也認定他言行上明顯失當,給予記大過、調職等處分,同時也將案件送交檢察官偵辦。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指出,內湖分局長蕭慧珠於1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表示劉姓員警在受理案件過程中疑有不當言詞,目前在行政責任部分,已移付懲戒法院,最重可對劉姓員警撤職、免除職務。而在刑事責任部分,目前也將此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蕭慧珠本人也因此事自請處分,屆時由警局來核定。蕭慧珠也提到,目前分局與被害人家屬有保持密切聯繫,他也在事發第一時間率偵查隊長、派出所長等人前往向家屬致歉,事後也會持續關懷受害家屬。
母女生前被詐騙警酸「怎麼還活著」 北市警局長、蔣萬安都說話了
台北市內湖區一名婦女跟其女兒9日被發現陳屍住處,而遺書提到被投資詐騙,報警後被員警酸「你還活著喔?」。對此,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表示,該員警會優先列淘汰的對象。北市長蔣萬安也說,要李西河對該員重議處。據警方調查,甯姓母女被詐騙1200萬元,外加房產轉貸二胎的壓力,讓母女不堪壓力尋短,而承辦劉姓警員在受理報案時,被害人說想輕生,劉員卻笑說,「你怎麼還活著」,如今母女2天後尋短身亡,劉員也被士林地檢署依涉嫌教唆自殺罪偵辦。李西河指出,劉員在處理詐騙案時,缺乏同理心挖苦被害人,對此深表痛心,也會全面協助家屬處理後事,將劉員主動函送檢察署偵辦,和移交懲戒法院,優先列汰除名單。李西河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追查犯罪嫌疑人,將其繩之以法,為了進步會要督察單位用走動式管理和案例教學,到各分局進行宣導和督導,要各分局引以為戒,檢討受理報案的態度和流程。北市府發言人殷瑋也指出,市長蔣萬安得知也向李西河詢問該案進度,除了憤怒與不捨,另做出4點要求,一是希望警方努力打詐,二要李西河叮嚀第一線同仁要有同理心,三為承辦員警在言語失當,處理方式有記大過和調職,也交給檢方調查,要李西河進一步審視此案重議處,最後也請警方和社會局保持溝通,給予受害者家屬支持。◎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偷吃還與小三開餐廳!基隆副分局長迫工友「翹班打工」 遭記過1次、休職1年
基隆市警察局法制科秘書劉舜賢在基市第一分局任副分局長期間,與婚外情對象在台大校園附近經營早午餐加盟店,不僅翹班去照顧情人生意,還利用人情壓力讓分局內1名女工友利用上班時間去餐廳打工。經基隆市警局將他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記過1次,內政部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3大違失,判處劉男休職1年。根據判決書指出,劉男劉舜賢已婚,自2014年3月27日起歷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後勤科警務正、第一分局巡官、基隆市警局警務員、調查員、第一分局組長、基隆市警局第二分局副分局長、第一分局副分局長等職。他在2014年從交友軟體上認識張女,自2014年底至2024年3月25日間與對方發展婚外情近10年。期間,劉男於2023年4月間出資635萬元,幫張女在台大附近開設加盟的早午餐店,2人共同簽訂合夥契約書,約定2人各占出資總額50%,如有盈餘,應提撥10%作為公積金、提撥5%作為員工福利金、分配35%給張女、分配50%給劉男,商業登記負責人則由劉男的3姊擔任。據了解,餐廳開業後,劉男經常利用上班時間前往該早午餐店,並於2023年9月至11月間,多次懇託並偕同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的1名女性工友在上班時間前往餐廳打工。市警局獲報後展開調查,劉男坦承有婚外情,但對於遭指「違法經營商業」,強調絕無犯意,但經市警局調閱監視器,雖然2024年4月8日前的畫面已被覆蓋,但光是4月9日至23日間,劉男就有8次曠職外出,其中6次前往該餐廳,合計曠職時數達4日。市警局認定「違法經營商業」屬實,於考績會上決議記1大過懲處,並由內政部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審理,法官認定劉男身為副分局長,位高權重,卻違法經營商業、上班時間擅離職守,又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近10年,已嚴重損害警察機關信譽,審酌劉男擔任高階警官卻未守法、已屆強制退休年齡等,判劉男休職1年,可上訴。
前環保署督察隊長多次性騷 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監察院25日指出,經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調查,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利用其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女性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廠商女員工進行多次性騷擾行為,為性騷擾慣犯。其於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 情節重大,故提案彈劾,並於11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023年7月曾揭露,環保署前督察總隊長李健育為性騷擾慣犯,甚至還更恐涉及刑責的性侵強暴,不過當事人已於10月離職規避調查。經監察院調查,認定其除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反覆針對女性同仁所為之不當碰觸身體隱私處等性騷擾行為,實已構成性工法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所稱之權勢性騷擾。監委指出,前立委陳椒華於112年7月間舉行記者會揭露性騷擾慣犯李健育所為之8件性騷擾案件,其中第4、7、8案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有未通報專責單位、未進一步查證及未積極處置等缺失。另前署長張子敬於該院詢問時亦坦承處理第8案有所疏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月20日通過對環境部之糾正案。監委表示,有關李健育之違失行為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依監察法第15條移請法務部轉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另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原環保署遲至前立委陳椒華對外揭露李健育之惡行後,始於112年7月26日將李健育改任非主管職務之技監,未能依性騷法及早處置,防止其利用總隊長之職權或身分為性騷擾行為,實屬怠責,故糾正環境部之違失,並議處失職人員見復。監委說明,前立委陳椒華舉行記者會除揭露李健育為「環保署之狼」,另並指控張前署長疑似包庇。然經查其舉發之8起案件,原環保署稱僅接獲4案(第1、4、7、8案)相關資料,其餘案件政風室於112年7月27日函請該署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檢視104年至111年間曾否接獲相關陳情、檢舉或申訴資料,惟各單位回覆資料仍無第2、3、5、6案相關案件,故該4案政風室迄未蒐獲相關資料,另第1、4、7、8案亦難以逕行認定張前署長有刻意包庇李健育之情事。監委提及,本案張前署長確有處理疏失,然經衡酌李健育非張前署長所直接任命,張前署長工作地點在臺北,而李健育駐地在臺中,若未經由首長信箱知悉或接獲通報,實難以瞭解其與女性同仁之互動情形,故難謂張前署長有刻意知情包庇情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王浩宇預測未來發展「安穩做到退休領終身俸」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日前發生公務員遭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民怨。謝宜容被記2大過免職,事後她找律師發出道歉聲明,並將重點放在勞動部的調查報告。 對此,民進黨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直言,謝宜容最終會悄悄的回到勞動部繼續工作,還可以退休拿終身俸。王浩宇昨(21)日在臉書上針對謝宜容霸凌事件分析,他指出謝宜容找的律師是勞工專業,之後勢必會打復職的行政訴訟。而勞動部目前停職的原因,並沒有符合公務員可以兩大過免職的任何一個項目,顯見程序不完備,目前也只能暫時止血。王浩宇表示,公務員工作保障標準很高,之後事過境遷,謝宜容就會低調的、悄悄的回到公家機關,「這段時間不用上班的薪水補領回來,繼續安穩的幹到退休、領終身俸。謝謝勞動部,你們真棒。」台北地檢署昨(21)日上午已分案,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被告進行調查。卓榮泰20日出面道歉表示,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第二,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勞發署霸凌案!新北檢「他」字案偵辦 謝宜容列被告調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公務員霸凌輕生一案,勞動部公布調查報告書中,稱分署長謝宜容的管理方式「並非導致該員輕生的主因」,引發議論。如今外界將矛頭指向謝宜容,雖行政院長卓榮泰等人出面道歉,但仍難平種人怒火。台北地檢署今(21日)上午已分案,分「他」字案將謝宜容列被告進行調查。卓榮泰昨(20日)出面道歉表示,在本案中顯然有重大錯誤的分署長謝宜容記兩大過、送懲戒法院,最嚴厲處分是免除職務,且未來不得再任公職,第二,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記一大過、調離主管職,副分署長及秘書室主任,也一併要處理。卓榮泰強調,政府失去一位寶貴的同仁,要給家屬和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全案將送檢調單位,詳加調查,除了此案的懲處調查,也要求各部門、機關,了解內部有沒有職場霸凌情形,若有,一周內完成調查,依法處理。至於謝宜容則委由律師發聲明表示,關於行政調查說明指稱,部分同仁反映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於處理公務過程,有說話音量咆哮、情緒控管不佳、LINE傳訊不當指揮監督、過度要求行為,造成同仁們受挫受傷並承受重大身心壓力,均完全虛心接受,坦然承擔責任,並在此誠摯、鄭重向同仁們公開道歉。聲明提到,發生不幸身故事件,固均與前述第一點所述本人於機關內領導管理風格、行為作法無關,然此一同仁不幸身故事件確實發生本人擔任分署長期間,對於未能即時發現同仁異狀並提供支援,未能即時避免悲劇發生,本人責無旁貸,應對身故同仁及其家屬誠摯、鄭重表達歉意。◎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高顏值檢察官爆詐領加班費還曠職 遭監察院懲處出爐
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因2019年拍攝當地地檢署反賄選宣導影片「Hero」,因為擁有高顏值被形容不輸木村拓哉。怎料,2023年黃翎樵遭監察院指出,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標,甚至詐領加班費和無故曠職,今(18)日懲戒法院判決出爐,他要罰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監察院彈劾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於2021年偵辦案件無故延宕、逾期未結及損害被害人權益,2023年公訴蒞庭多次遲到,影響案件進行,敬業態度欠佳,各種怠職的狀況,讓他連續2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除此之外,黃翎樵被發現2023年1至3月期間未如實申請加班時數詐領加班費和補休時數,還有早退和沒進辦公室曠職,至少曠職11天又4個小時。經涉犯詐欺得利罪、詐欺取財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於2023年被以緩起訴處分。雖然黃翎樵已經離開檢察官職位,現為一名學生,他也對自己違失行為坦承不諱,如今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出爐,他的罰款金額為最後任職薪俸總額1年,全案仍可上訴。桃園前候補檢察官黃翎樵當年在反賄選宣導影片中,自信又風度翩翩的樣子,讓他被外界譽為檢察官界的「木村拓哉」,當時他更公開表示,「如果可以選擇的話,我還是先當檢察官把那個辦案的能力練好」。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性騷擾女秘書」 遭撤職併罰30萬
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在任職不到一年時閃電請辭,而外交部也於去年證實,莊碩漢涉及一起性騷擾事件,當時他在車內強行握住女秘書的手長達約30分鐘,並對其稱讚「很可愛」。在經過調查後,發現莊碩漢的行為屬實,隨後遭移送懲戒處分。懲戒法院最終判決,莊碩漢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併罰新台幣30萬元,可上訴。據了解,莊碩漢曾歷任多項重要公職,包括銓敘部政務次長、台灣省政府副主席、行政院發言人、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並曾任民進黨立法委員。他在2017年擔任外貿協會副董事長,2020年轉任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董事長,並於後來出任駐泰國代表。監察院指出,莊碩漢在擔任駐泰代表期間,不僅強行握住女秘書的手,還多次要求對方到其房間討論公務,讓女秘書感到害怕及不適,但因莊碩漢的職位高,她不敢抗議,這些行為明顯違反性別自主與職場性騷擾相關規定,嚴重損害外交人員的聲譽及形象。彈劾案文指出,莊碩漢身為機關高階主管及駐外代表,理應謹守行政倫理,注意自身言行舉止,避免與異性單獨相處或發生身體接觸。然而莊碩漢未能遵守分際,對女性員工的行為不當,導致對方身心受創,並嚴重損害政府機關形象。此類嚴重違規行為,不可輕縱。監察院於今年7月以11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對莊碩漢的彈劾案,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而懲戒法院也依據性騷擾事件的情節,對莊碩漢判處撤職、停止任用兩年,併罰新台幣30萬元,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國民黨團痛批史上最爛大法官名單 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
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國民黨團今(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賴清德總統提名充滿酬庸,將司法院應嚴守之超然與獨立性置若罔聞,令國人失望透頂。國民黨團質疑,賴清德總統不是在找憲法守護者的大法官,而是在選聘司法打手,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無法接受,呼籲賴清德總統重提人選;倘若硬要提名這群大法官人選,國民黨團將會依據黨團所訂的審查標準,嚴格把關。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總統府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在8月30日公布 7名大法官提名人,其中包含新任的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雖然在《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大法官的任用資格標準,但大法官所應具有的最重要特質,是需要完全的超然性與獨立性。但這次的提名名單,看到一片綠友友與賴友友,不僅酬庸的意味濃厚,政治黨派的立場傾向,更是明顯無疑。賴總統說司法官應該是「人民的法官」、「全民的法官」,林思銘認為這樣的名單,只是淪為被執政黨控制的專屬大法官,未來包含憲法法庭,是否可以中立的運作,以符合社會的期待,及國家憲政發展是否能平衡穩定,都讓人充滿疑慮與擔憂。 林思銘舉出,司法院長提名人張文貞是「民主進步黨聲請國會改革法案所指定之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則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之競總主任委員」,這根本就是擺明未來司法院的掌舵者,在船還沒出航之前,就已經下錨定位。這樣的定錨效應,最危險的地方在於,一開始就將不適當,且自認為是正確的立場作為起點,並就此作為未來決策的基礎。國民黨團續指,又像是被提名人廖福特,他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曾經擔任賴清德接任民進黨主席的監交人,也是中天換照案聽證會的鑑定人,主張不讓中天換照;或是像劉靜怡曾擔任《黨產條例》釋憲案鑑定人,主張沒違反憲法。而這樣政治立場鮮明,並充滿爭議性的名單,將來更可能成為政府與民意衝撞的前鋒部隊。 因此,為了維護大法官應有的超然獨立、日後國家的憲政穩定,以及人民意志的伸張,國民黨黨團是完全無法認同與支持這樣的名單,嚴正要求總統府重新提出,讓大法官能成為社會最能信賴,以及維護司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會依下列標準審查大法官提名人:一、大法官需要學有專精,重要學術著作或是深厚的實務經驗。二、高尚的品德,深孚眾望,行為處事上不可有任何的不良紀錄。三、要超然獨立。四、尊重民意。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總統府提出這份大法官名單,充滿了政治酬庸,用人唯親、用人為綠原則。尤其是被提名為司法院副院長的姚立明,外界都知道他是政治變色龍,擔任過賴清德競選總部主任委員。外界看到,賴清德總統從交通部長到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恣意妄為地拿國家名器酬庸競選幹部,難道這是代表跟對了人選上之後,就可以吃香喝辣、位居高官?王鴻薇說,姚立明的被提名,不僅僅是在野黨無法接受,據了解有更多中間選民無法接受。王鴻薇指出,大法官現在進行的釋憲案,其中有關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現在15名大法官當中,有9名大法官心證明確支持廢死。這次提名7位大法官名單,廢死立場明確的高達6名。難道這是賴清德總統要告訴社會大眾,將要追隨前總統蔡英文廢死的腳步,直接廢死?無視高達8成國人反廢死民意?王鴻薇進一步指出,大法官提名人張文貞參與反國會改革連署、何賴傑參與過太陽花學運和卡管連署、陳運財支持廢死明確、何賴傑和劉靜怡曾經參與卡管連署、廖福特是民進黨仲裁會主委,中天電視撤照人、反國會改革和支持廢死。王鴻薇提到,過去發生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四度性騷女部屬,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遲遲沒有做出決議,廖福特就是評鑑委員之一,是否涉嫌包庇性騷?外界自有公評、檢視。王鴻薇質疑,這份又綠、又獨的大法官提名名單,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找司法打手嗎?藍委翁曉玲表示,大法官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的守護者,職權包括憲法解釋、政黨違憲解釋、總統、副總統彈劾、懲戒權等,賴清德總統這次提名的大法官名單,是史上最爛、最糟糕的名單。翁曉玲認為,賴清德總統提出這份名單,不是維護司法獨立、憲政體制,而是維護綠色政權,聘一群司法打手,全面掌控國家憲政機關。翁曉玲指出,前總統蔡英文所提名的大法官已經令人失望,現在賴清德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完全是站在維護民進黨意志,倘若這群大法官提名人擔任大法官,可以預期司法將不再受人民所信賴,對於司法獨立性與去政治化感到失望。翁曉玲提到,大法官的組成是依據《大法官組織法》第四條規定,其中第一項列出六項大法官選任標準,包括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等等。但是這次大法官提名人當中,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出身的王碧芳,即將卸任的大法官蔡烱燉和張瓊文都是資深法官,但賴清德總統只提名一位司法界資深法官。翁曉玲認為,現在大法官組成,是欠缺精通民事專精的大法官。「更令法界跌破眼鏡的,是司法院正副院長提名人」。翁曉玲指出,張文貞教授提名為司法院院長,過去根本沒有擔任過重要行政職務,只擔任過交大法學院長,也非法官出身,遑論參與過司法院會議運作,未來擔任院長,有辦法解決現任院長許宗力都無法解決法官過勞的問題嗎;再看看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提名理由是「研究法學負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但近20年來,根本沒有發表過任何法學著作,長年遊走在政治圈,只有選舉的政治經驗,這樣的政客擔任大法官,難道不是政治酬庸?如此政治變色龍擔任司法院副院長,豈不是侮辱了司法院?至於其他大法官提名人,是長期支持法理台獨學者,難道賴清德總統是在為法理台獨做超前部署?國家未來福祉與安全,難道就要被這群人掌控,人民能夠安心嗎?
海軍陸戰隊遺失手槍竟用「玩具槍」以假亂真 指揮官、營長被判休職6月
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遺失手槍,指揮官上校潘東昇為了隱瞞實情,默許營長中校林家葳和4位連長共同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以假亂真,企圖掩飾丟槍疏失,被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認為,林、潘身為主管,卻怠於執行職務,案發後未立即依規定逐級回報,反而文過飾非、魚目混珠,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30日各判兩人休職6個月,可上訴。監察委員王美玉、賴鼎銘和郭文東調查得知,潘東昇發現第2營遺失1把45手槍,得知並確認槍枝短少後,並未按照規定於獲悉起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而是隱匿丟槍責任,默許營長、連長集資購買仿真模型槍,由林家葳挑選其中一把,偽充真槍混儲於械庫中,再由所屬連長偽刻槍枝序號,偽充真槍放入械庫中,企圖掩飾丟槍。監委並表示,在新任營長交接點交時就發現槍枝有異,向潘東昇反映,反被斥責,因此僅在交接清冊註記槍枝有異,潘東昇所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為軍事上虛偽之命令、通報或報告、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國軍械彈爆材管理指導要綱及海軍械彈爆材管理相關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委強調,潘東昇及林家葳嚴重傷害國軍形象及政府信譽,為整飭官箴,並杜絕僥倖,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因此提案彈劾。懲戒法院懲戒法庭認定,依相關事證認定,林家葳、潘東昇兩人有向上級報告的義務卻違反規定,未於獲悉案況立即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林、潘兩人怠於執行職務,致所屬人員未依據械彈管理要綱相關規定領用、保管及登記、歸還槍枝,致使45手槍遺失,有監督查核之違失。經衡酌兩人犯後皆坦承犯行,兼衡其等家庭狀況及因本案受有職務上處分暨《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各款所定事項等一切情狀等,經整體評價結果,認應各處以「休職,期間六月」之懲戒處分為適當。回顧這起丟槍事件始末,2022年3月間,當時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第二營負責辦理111年第一梯次新式教召任務,並自2月7日起到3月4日止。海軍教準部規劃於2月24日到營區視察預檢新式教召整備情形,因此值星連長指派鄭姓、盧姓兩名士官前往聯合械庫提領該次預檢陳列各式武器,包含兩把45手槍。其中鄭姓士官提領一把手槍後,將槍枝送到另一教召場地給綜管科長及彈藥官測試手槍與槍套是否吻合,測試完後後,鄭姓士官竟疏未注意,遺失這把手槍,直到教召結束的3月4日,吳姓士官長清點槍枝時,才發現遺失了45手槍一把,於是層層通報到上級林姓中校營長處,但林姓營長並未依照《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30分鐘內逐級回報國防部列管,只要求屬下4名連長在營區內仔細搜尋。3月20日,新訓中心的潘姓上校指揮官,因聽聞營區發生槍枝短少一事,才在指揮部質問林姓營長,林姓營長才向指揮官報告;但指揮官也沒有依規定通報。最後林姓營長與4名連長共同集資,在生存遊戲商店購買4把仿真槍,以及購買電動刻磨機與砂輪頭,接著眾人選定一把仿真槍,在新訓中心某處,先將假的空氣槍滑套上標語磨除,再鑽刻裝備序號「No399880」之字樣於假槍上,假冒真槍,繳回聯合械庫。
新訓中心掉槍!海陸上校買「模型槍」掩飾 法院判5軍官罰款換免關
在2022年2至3月間,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發生一起嚴重的槍械遺失事件。海陸新訓中心第二營在執行教育召集任務整備期間,竟遺失一把點四五手槍。面對這一嚴重失誤,上校指揮官潘東昇和其他軍官共謀掩蓋,他們透過購買仿真模型槍,試圖用假槍冒充真槍。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海陸新訓中心上校指揮官潘東昇在得知此事後,為了掩蓋事情,竟默許營長林家葳與其他營長,以私下購買模型槍、將槍械混放在軍械庫的方式掩蓋,潘東昇也並未將此事向上報告。整起事件曝光後,屏東地檢署就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66條「對於軍事上之通報、報告不為傳達、報告罪」對潘東昇及其他軍官提起訴訟,另外還對營長林家葳及連長陳佑瑄、鄭年宏、李文翟等人依偽造準公文書等罪名起訴。除了法院的起訴外,監察院還通過了對潘東昇上校和第二營營長林家葳中校的彈劾,將案件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眾人均坦承犯錯,法官也認為幾人已有悔悟之意,再加上眾人在軍中均有受到懲處,因此法院最後決定做出較為寬容的處分。最後潘東昇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但獲得2年緩刑,同時需向公庫支付13萬元。營長林家葳被判1年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需支付9萬元。連長陳佑瑄被判1年3個月,緩刑2年,支付3萬元。連長鄭年宏被判10個月,緩刑2年,支付2萬元。連長李文翟則被判1年2個月,緩刑2年,需支付3萬元。
「大貓系列」共犯曝光 北美館前職員逼4童亂倫群交遭判25年
先前因下藥迷姦少女「大貓系列」偷拍案主角權自立,先前遭關押10年後出獄,但後續又涉嫌性侵國小女童,遭警方追捕之際,權自立以取物為由返回校舍,最後墜樓身亡。而如今有消息指稱,一名與權男有相同癖好的梁姓男子也是共犯,過去曾逼迫4童亂倫群交,最後遭判25年有期徒刑。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權自立先前曾結識一名女子,該名女子見權自立十分喜歡小孩,所以經常請權男幫忙照顧家中未滿12歲的3名女兒與兒子。而曾於台北美術館任職的梁姓男子,也曾與權男一同照顧4名幼童。而在2022年3至4月的期間,梁男利用幫忙權男照顧小孩的機會,以情趣用品侵犯幼童中的大姊數次,後又逼迫男童與大姊、二姐性交,梁男自己也性侵大姐、二姐。而整個過程,梁男不僅用手機拍攝紀錄,甚至還逼迫年紀最小的妹妹全裸在一旁觀看。整起事件曝光後,梁男被依妨礙性自主罪起訴,最後法院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等14巷最名,判處梁男25年有期徒刑。而權男雖然因為惡行重大且明確,但因其已於2023年身亡,檢察官也於2023年判處不起訴處分。報導中也提到,梁男雖然曾任職於台北美術館,但於2023年就因曠職而遭到解聘。北美館表示,在收到基隆地檢署的起訴書後,才知道梁男私下犯有妨害性自主等行為,在獲知法院判決結果後,也會同步將梁男觸犯刑案一事,移交懲戒法院處理。
支持修憲廢監院 陳菊強調三權分立理想從未改變
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近日主張廢監院,民進黨也有30名綠委提案廢除。監察院長陳菊5日說,對三權分立理想從來沒有改變、充滿期待,只要立法院透過修憲的程序廢除監察院,她非常尊重,也完全支持。陳菊今日上午出席「2024婦女就業與經濟國際論壇」,會前受訪時表示,她對三權分立的理想從來沒有改變、也充滿期待,只要立法院透過修憲的程序廢除監察院,「我全力支持、尊重」。至於立委擬凍結監察院預算,她說,這已違反大法官釋字第632號解釋,除非他們視憲法為無物,不尊重憲政程序。是憲法賦予監察院應有的職權,監察院依憲政程序行使職權,如果要廢除監察院,只要透過修憲程序,她非常尊重,也完全支持。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修憲要先緩緩。陳菊表示,她不了解立法院運作,但她的立場已經說明很清楚。此外,監察院於民國108年間因曲棍球協會案,彈劾檢察官陳隆翔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不受懲戒確定。監察院於111年二度彈劾並送懲戒。懲戒法院3日仍判決陳隆翔不受懲戒;監察院說,尊重,為期平息紛擾,將不再上訴。陳菊表示,所有監委獨立行使職權,院長不能干涉監委,任何人都不能干涉,監委是根據事實,所有調查結果她都尊重。
士檢前書記官偷拍21女下場慘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
士林地檢署前書記官林顥倫涉嫌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檢方調查後,發現林男偷拍同事如廁、更衣等畫面,犯行長達3年,被害人多達21人,依法將其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惡行重大,判處有期徒刑4年,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另一方面,懲戒法院認定林男所為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去年接獲情資,指林姓書記官利用錄影設備在辦公場域內進行竊錄,立即分案由婦幼保護組陳貞卉主任檢察官偵辦,扣得竊錄所用之設備器材及相關影像檔。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妨害他人性隱私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及勾串之虞,依法聲請羈押禁見並起訴。檢察官偵辦前開偷拍案件時,發覺該被告於110至111年擔任書記官期間,另涉嫌監守自盜,經持續深入追查,亦一併偵結,認被告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及刑法第134條、第359條、第361條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無故取得公務電腦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認被告嚴重敗壞官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針對偷拍部分,士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公務人員且任職公務機關,本應知法守法,卻僅為了追求自己之私欲及性方面刺激,使用手機、微型攝影機、密錄器等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以此方式侵害本件告訴人等之隱私,犯罪手法堪稱惡劣,處有期徒刑4年,另處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此外,林男也被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認定林男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今判撤職、停止任用4年。士檢強調,被告不知潔身自愛,竟利用擔任書記官之便而為前述個人不法犯行,深感痛心,除於獲悉後主動分案調查應負之刑事及行政責任外,且已立即強化全署反偷拍監測及嚴密公務上物品保管等策進作為,積極保護被害人權益及維護機關安全。《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連江縣貪官收百萬賄款還屠宰梅花鹿! 監院今全票通過彈劾案
前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今日遭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案表決,並列出三大原由,監察院表示其擔任建設局局長、產業發展處處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兒子詐領高達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濫行指示,以殘忍手法屠殺83頭梅花,並遭判刑,種種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及有損公務人員信譽及形象,彈劾案通過後,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的新聞稿中指出,劉德全利用職務之便,在民國105年到109年間,透各項採購案,先後向3家得標廠商收受近新台幣百萬元賄款。監察院表示,劉德全並在107、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審議補助案。劉德全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卻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前後取得300萬餘元計畫補助款。監察院指出,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的採購案,在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劉德全在知道採購案契約中沒有認呵宰殺梅花鹿的依據,還以「大坵島梅花鹿數量過多」為由私下指示廠商宰殺高達83頭梅花鹿,文中提及,廠商會先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待梅花鹿被困住後,再以繩索套住其四肢,最後以刀具刺入其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最終失血死亡,手法非常殘忍,更有違動物保護法規定。監察院提到,劉德全已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以其共同犯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察院強調,經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劉德全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監院彈劾審查會已在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連江縣前建設局長收賄百萬!狠心屠殺「83頭梅花鹿」 監院通過彈劾
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局長及產業發展處處長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賄款,並協助其2個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又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審查通過。據了解,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約新臺幣(下同)百萬元賄款,並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之計畫補助款。不僅如此,劉男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遭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動物保護法及刑法詐欺等罪提起公訴。經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審理,法官以其共同犯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背信、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等5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5年。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劉德全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經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於5月7日上午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理由略以:一、向得標廠商收受賄賂部分:105年馬祖海洋伴手禮發展計畫勞務採購案,劉德全於每期案款撥付後,親自或透過其長子與廠商約定交付賄款之時間、地點並收受之(共4期,第1至3期每期金額各19萬350元,第4期6萬3,450元)。108年度離島產業升級輔導計畫勞務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該數筆賄款(共3期,第1期金額5萬7,000元,第2期金額5萬7,000元【與其他債務抵銷,未實際交付】,第3期7萬6,000元)。109年度擴充採購案,每期案款撥付後,由其長子出面收受賄款(第1期金額8萬5,000元,第2期金額8萬8,000元)。二、協助詐領補助款部分:107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2個兒子為規避補助資格限制,虛設或借用5間公司申請補助,故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5間公司之補助案申請,致其兒子等人持製作之不實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255萬332元補助款。108年度地方型產業創新研發計畫,擔任評選委員會之主持人及評選委員參與該補助案之審議,明知其長子向他人借名申請之補助案,刻意隱瞞該借用他人名義申請補助之事,通過該補助案申請,使其長子持不實之人事差勤資料及統一發票,向連江縣政府詐得69萬8,832元。三、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部分:109年間連江縣政府產發處公開招標「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案」,由胡姓廠商借牌得標後,時任產發處處長之劉德全明知該採購案之契約項目,並無任何宰殺梅花鹿之依據,竟僅因其主觀上認為大坵島之梅花鹿數量過多,即在不符合採購契約內容之情況下,私下指示該胡姓廠商藉履行標案之機會,宰殺大坵島上之梅花鹿。且宰殺梅花鹿方式,係由廠商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俟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手法殘忍,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
新任工程會主委陳金德曾遭彈劾惹議 監委酸:應更嚴格檢視自己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6)日公布新內閣名單,其中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將由前高雄市副市長陳金德接任,但陳金德曾遭監院彈劾,現又是建商公司獨董。對此,昔日提出彈劾的前監委仉桂美炮轟,陳掌握國家機器必須正人正己,不要只手指別人,應該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陳金德在高雄市環保局長及高雄市副市長任內,兼任民宿及文創公司兩家營利事業負責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2018年遭時任監委仉桂美、李月德提案彈劾,最終以13比0全票通過彈劾案。仉桂美表示,監察權發動彈劾,懲戒議決是在公務員懲戒法院,雖然已付出代價,但每個手上有公權力的人,一定要正人正己,手都指向別人,卻不以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國家沒有希望。仉桂美說,就像是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的彈劾案都未通過,賴清德也曾因不進議會被彈劾過,最終也是當上行政院長,甚至選上總統,但社會自有標準,法院也有標準。對於陳金德現有建商公司獨董身分,仉桂美強調「應該要辭掉」,政府首長不能與其掌管業務相容,大法官都有解釋過,陳520上任當然要辭。對於卓榮泰聲稱陳金德確實被彈劾,但經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定是申誡處分,該處分是相關處分中最輕微一項。仉桂美認為,此話有失言問題,懲戒決議是法院判決,當然有其效力,雖然沒有規定申誡不能出任公職,但當官的人不能只有手指別人,應該更嚴格標準檢視自己。仉桂美感嘆,外界希望新政府有新氣象,但現在看起來是大風吹,專業愈來愈不重要,在官箴裡面不是只有法律、道德,最必要是專業有其份,結果與全民期待有落差。
獨/北院5/1審理士院前庭長猥褻案 劉承武到庭論告、受命法官陳苑文
士林地院前行政庭長蔡明宏涉嫌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遭士林地檢署起訴,還被移送懲戒法院和監察院調查,蔡明宏認為士林地院審理他的案子可能不公平,聲請移轉台北地院管轄獲准,北院收案後,分給刑庭法官陳苑文擔任受命法官,至於到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則是知名檢察官劉承武。此外,北院已火速訂定3天庭期,分別是5月1日、5月7日的下午2點30分,以及5月21日上午,一般認為本案可能會以快刀斬亂麻方式速審速結蔡明宏涉嫌在2007年、2022年間,分別對年輕女書記官、女法官強制猥褻及性騷擾案,後來還被查出涉嫌對3名行政人員強制猥褻和性騷擾,多年來在司法圈傳聞不斷,但歷任司法院長、士林地院院長,多採冷處理方式,經士林地院的「正義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披露後,終於紙包不住火。監察院已通過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蔡明宏曾表示,監察院罔顧事實,他會盡一切力量,自證清白。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蔡明宏2007年底向年輕女書記官表示,為感謝她代理職務辛苦,開車載她上陽明山吃飯,女書記官不敢拒絕,只好答應,不料餐後蔡假藉按摩名義,竟在車內熊抱女書記官,還強吻、拉扯對方胸罩,甚至把頭埋進對方胸部、並吸吮胸部,接著把頭埋進對方兩腿之間。女書記官無法掙脫,只能氣憤質問當時是士林地院行政的蔡:「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竟回稱早就不想做了,仍繼續猥褻,甚至還說:「再5分鐘就好!」後來蔡明宏2010年11月卸任士院行政庭長與發言人,2011年1月免兼庭長。蔡明宏被指性騷擾女書記官一事,在士院傳言已久,時任司法院長賴浩敏認為士院歷任院長未積極處理,一位士院前院長則表示,他在任內曾對此做過行政調查,被指遭性騷擾的女書記官表示「感覺到不被尊重」,但不想申訴,最後查無不法而結案。不過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一直有司法官貼文披露此事,2011年6月司法院將蔡記申誡兩次。2022年11月15日中午,蔡擔任國民法官審判長時,藉口關心工作情形,帶著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前往陽明山用餐,用餐完畢之後刻意選擇不同的下山路線,女法官發覺路徑有異,連忙從提袋內拿出手機欲察看行車路線時,蔡明宏以手將女法官的手機壓進提袋內阻止查看。後來蔡明宏將車輛開進似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後,開始對年輕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包括突然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還把右手放至對方左側大腿根部位置,順勢以手伸入大腿內側,掐捏大腿,同時隔著褲子觸碰私處。女法官初遇此事又身處深山內,完全不知如何抗拒,只好藉口下午還要評議,堅決要求蔡明宏開車下山,蔡才放棄。女法官返回法院後,立即向兩位法官同事求助,這才得知蔡是慣犯。此事曝光後,有署名「當事者」者在法官論壇發毒誓,賭上全部身家性命喊「絕無性騷」,士林地檢署2023年12月1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士林地院2024年1月22日開庭審理,蔡強調絕無此事,還說天地鬼神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