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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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將提案邀總統國情報告 府方:釋憲結果前不宜行動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日表示,該黨團曾提案邀總統賴清德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協商冷凍期在12日結束,屆時會要求排上院會議程處理;總統府表示,憲政機關應尊重憲法嚴肅性、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於大法官尚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採取行動。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對立法院提案將邀請總統於釋憲結果出爐前進行國情報告,呼籲各憲政機關都應尊重憲法嚴肅性;雖然憲法法庭裁判的結果未知,但既然已有違憲疑慮,皆應等候憲法法庭判決結果,於大法官尚未做出釋憲結果前不宜採取行動。郭雅慧表示,此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審議程序引發社會高度疑慮,加上修正條文內容有違反權力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憲政爭議,因此賴清德總統已委由律師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呼籲靜候判決。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說,釋憲空窗期不該做政治操作,民眾黨不需要如此猴急,呼籲白藍二黨應該遵守憲法程序,若藍白強硬要求賴總統國情報告,他建議總統請假,等到釋憲結果出來後再規劃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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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 監察院今聲請釋憲及緊急處分
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也將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創下4個憲政機關同時聲請釋憲的紀錄。立法院於今年5月28日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行政院提出覆議遭立法院否決,總統於6月24日公布,國會職權修法法律已於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已先後派員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調查處處長楊昌憲今天在律師李元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及暫時處分聲請書,監察院認為,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調查權行使,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指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監察院是國家最高機關,並賦予彈劾、糾舉、審計、糾正權,且根據憲法第95、96條規範,以及大法官釋字第325號解釋,調查權專屬監察院行使。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條中,將調閱權直接改為調查及調閱權,監察院只能針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進行調查,但立法院行使的範圍在哪、對象是誰,與監察院調查權間的界線在哪,完全沒有講。李俊俋表示,憲法最重要的是保障人民權利、讓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不管三權、五權都要嚴守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確實嚴重破壞憲法權力分立、影響人民權益保障,監察院必須捍衛權力、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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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請律師遞聲請書 賴總統提「國會改革法案」釋憲
「國會改革法案」經行政院提請覆議失敗後,日前已生效,總統賴清德委由律師洪偉勝在28日向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提起憲法訴訟。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立法院通過「國會改革法案」,執政黨對其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的修正條文有疑議,行政院、立法院及監察院等憲政機關已提出釋憲聲請,總統府28日也提起憲法訴訟,並聲請暫時處分,凍解相關法條暫不實施。郭雅慧表示,總統賴清德已清楚表明立場,反對國會擴權,並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應改革,但改革方式必須合法合憲。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等兩大責任,今日已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郭雅慧之前曾就總統聲請釋憲表示,釋憲就是民主程序中的一環,總統聲請釋憲並非首例也非特例;對於在野黨指賴清德總統選前承諾國情報告一事,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始終強調合法合憲下願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不應以即問即答或依序即時詢答等置換概念,逾越憲法、帶頭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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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民進黨中執會 賴清德:釋憲為在體制內解決憲政爭議
民主進步黨26日召開中執會,會中通過將於7月21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召開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並通過審查中央執行委員、中央評議委員選舉參選人資格。兼任民進黨主席的總統賴清德在會中表示,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院黨團都對「擴權法案」申請大法官釋憲,為的是在憲政體制內解決憲政爭議,捍衛台灣民主價值不被侵權的法案破壞。民進黨中執會26日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以「2024國會擴權法案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之研析」為題進行專案報告。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會後轉述,賴清德在會中表示,日前他第一次在總統府發表敞廳談話,就是針對立院這次的修法有違憲疑慮,宣布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賴總統說,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成員也都會申請大法官釋憲。這麼多憲政機關都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為的就是捍衛台灣民主價值不被侵權的法案破壞。在憲政體制內解決憲政爭議,並不如在野黨所指稱的是毀憲亂政或反民主。「我要再次強調,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吳崢轉述賴總統的話說,民進黨一路走來,都堅持打造透明開放、民主永續的國會,至今態度沒有改變、意志更加堅定。民進黨支持國會合理改革,但反對以改革之名,罔顧憲政秩序、民主原則,行擴權之實的立法院修法。 賴清德表示,此次國民黨與民眾黨聯手修改的「國會擴權法案」,不但有違憲之虞,更破壞了民主國家的權力分立、監督制衡、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法律明確性等原則,這些都對我國憲政制度構成挑戰。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維繫國家政府運作最核心的要素,支持民主的政黨與社會各界都不能接受任何與憲法對抗的修法行為,對於任何破壞憲政秩序的行為也無法視而不見。「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我做出聲請釋憲的決定,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賴總統指出,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憲法法庭是維護憲政秩序、保障公民權利的最高司法機關,我們相信釋憲審理過程當中的辯論將會讓台灣民主社會更加成熟。賴總統強調,未來憲法法庭的結果,無論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希望社會大眾都能夠支持。我也希望全體黨公職,都能秉持尊重憲法法庭裁判的原則,持續深化台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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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調查權妨害職權行使 監察院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監察院25日表示,針對立法院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實為國會擴權。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主持記者會指出,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監察院表示,監察院乃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是國家重要憲政機關之一,但立法院甫於5月28日表決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嚴重妨害監察職權行使,明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人權普世價值,難脫國會擴權訾議。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歷次解釋劃定並允許之框架,以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確守各憲政機關平等相維以捍衛監察調查職權,監察院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特召開記者會說明。李俊俋表示,監察調查權乃憲法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專屬監察院行使,不容妨害與侵犯:我國目前乃五權憲政體制,立法院調查權與國外三權分立之國會調查權明顯殊異,不應混淆。未來我國是否朝三權分立發展,監察院均表尊重,然未修憲前,各院均仍應尊重五權憲政的體制。李俊俋指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擴大調查之規定,已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如正式施行,將造成行政機關疲於奔命,倘監察院與立法院未來調查結果歧異,更將肇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作。李俊俋表示,人權乃普世價值,全體國人均應守護,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意旨,恐傷我國長期以來戮力護衛有成之人權保障形象。監察院聲明,基於恪守我國憲政秩序,維護我國得來不易之人權保障大國形象,並確保監察調查權於未修憲前在監察院之有效行使,監察院責無旁貸,必須即刻採取行動,毅然果決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始不負監察院之憲政責任與廣大人民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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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聲請釋憲 卓榮泰:正縝密規劃研究中
總統賴清德24日宣布將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中華民國刑法》修正案,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25日表示,行政院對於聲請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規劃研究中,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針對總統賴清德昨宣布聲請釋憲及暫停處分,卓榮泰今日赴立法院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基於五院體制的憲政規定,五院之間必須要互相尊重,各司其職,所以行政院對於未來送請司法院大法官作釋憲解釋的工作,現在正縝密的規劃研究如何進行。他指出,前一個階段的覆議案,主要理由在於,認為法案窒礙難行,但是遺憾的是覆議不能成立,「現在要進到釋憲的階段,那就是違憲不可行,層次更高」。卓榮泰表示,會透過院的程序,在最快時間內做出決定,也因此不論是哪個機關都做出釋憲的要求,「我希望,在透過大法官憲法法庭作決定之後,一樣要維護、維繫過去五院體制的共同運作,大家都來接受,這才是在憲政體制下,未來國家應該走的道路」。卓榮泰也提到,在覆議案後有這樣的工作要做,但也有注意到,整個在原來的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內容中,是不是有若干條文會被拿出來使用,行政院覺得要維護憲政的穩定、要維護五院體制的平衡,還是希望能在大法官解釋後,才對這個新法究竟是合法還是失效,大家有共同的體認,「所以我希望每個憲政機關都應該嚴守分寸,不應該有太多不應該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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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聲請釋憲! 律師指出修法6大爭點混淆《憲法》
總統賴清德24日發表上任後首次敞廳談話,以「守護憲政 保護人民」為題,宣布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修正聲請釋憲。受邀出席的律師洪偉勝指出修法6大爭點,其中包含要求總統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程序上更違背公開透明原則,希望大法官協助釐清是否能夠允許回到萬年國會時代,數人頭決定重要法律規範。洪偉勝說明,針對此次修法可能違憲的爭點。他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中,將總統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定期化、常態化、質詢化的做法,在沒有修憲的情形下改變了《憲法》的規定、安排,而有違憲之情形。他說,首先,從文義觀察,《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但是無法得出立法院因此有提問的權力,更沒有總統因而有答詢的義務。其次,從歷史考察也可以看出,當年《增修條文》規定「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目的不是在質詢總統,更重要的,後來《增修條文》將聽取國情報告的機會移歸立法院的時候,還將本來條文中「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的規定刻意刪除,目的就是作出區隔,但這次的修法,顯然擴張了當時刻意不賦予立法院的權力。洪偉勝再指出,我國在1997年修憲之後確立了雙首長制的憲政制度,《增修條文》明文規定,由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接受立法院的質詢。他說,本次的修法顯然混淆了這個《憲法》上面所刻意做出的權力安排,混淆了總統的國情報告與行政院對立法院提出的施政方針與施政報告,以及由行政院接受立法院質詢、對立法院負責的憲政制度。他補充,在該法第15-2條把行政院所負責的國家重要政策議題也納入國情報告的情形,本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未經修憲程序,實質變更《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憲法安排,已違反《增修條文》第4條第 3項的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之規範意旨及目的,牴觸《憲法》就總統權力、中央政府體制之安排,與《憲法》所定權力分立、責任政治,因而違憲。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洪偉勝說,關於人事同意權之相關規定,一方面設下了與總統提名人選的適任性並無必然直接關連的條件,除了設有罰鍰規定外,還明定其效果是不予審查、不行使同意權,使憲政機關可能因此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國家憲政制度之完整因而遭受破壞,逾越立法院人事同意權的界限,違反憲法所定的機關忠誠義務,並侵害總統的人事主動形成權。另外,在立法程序方面,他指出,這次的立法程序,整體綜合觀察下來,累積了許多未議而決的瑕疵,已經達到重大而明顯瑕疵的程度,尤其,相關法案最終是以無記名投票的舉手表決方式通過,在公報、議事錄上從未出現個別委員的決定紀錄,使國民無從具體瞭解個別立委的投票結果並追究責任,依照499號解釋的標準,已經違背了公開透明原則,逾越國會自律的界限與憲法所定民主國原則,因而違憲。此外,洪偉勝說明,本次立法另外涉及關於質詢、調查、聽證等規定,同樣有違憲爭議,不過受限於《憲法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能難以一併由總統以憲政機關的立場來提起憲法訴訟,不過府方也促請憲法法庭,如果其他憲政機關有提起憲法訴訟的情形,能夠併案審查,然大家的意見都能夠一併交憲法法庭來參採。最後,他表示,考量到目前立法院已經有請總統赴國情報告的相關議案,隨時可能表決通過,導致總統有按照違憲的法律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質詢的情況,將嚴重破壞憲法當中的制度安排,同時,這種憲政體制、權力分立的破壞,一旦發生,就無從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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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立法院說明覆議案 卓榮泰:基於法治國原則窒礙難行
立法院19日審議行政院對「國會職權修正法案」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赴立院說明對理由說,立法院決議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第五章早名以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條文,有違反憲法上民主程序、權力分立原則,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等,而侵害人民權利之虞,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其中包括審議程序違反民主原則,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及備詢違反憲法、立法院質詢權調查權及聽證的行使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以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恐導致憲法與法定機關職權行使產生窒礙,藐視國會的處罰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及正當性程序等窒礙難行。卓榮泰表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之河,可於該決議案送達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他強調,本次提出覆議案是基於維護權力、分立原則及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之考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條文,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人員以人民作為主要的規範對象之一,行政院基於法治國原則,要求依法行政,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奉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附議,謹請各位委員諒解並惠與支持。卓榮泰指出,立法院此次的審議程序不符合民主原則,具有明顯重大的瑕疵,民主議事的程序,除依多數決議之外,一應尊重及保護,少數,以符合《憲法》第一條「民主國原則」中的少數保護原則。但立院在委員會、黨團協商會議以及院會審議時,未落實實質審查及討論,限制持反對意見的委員充分發表辯護其意見及對多數意見提出批評的機會,已背離民主議事程序,程序嚴重瑕疵,違反《憲法》第六十三條議決法律案的規定,行政院基於憲政機關需要依法行政的立場,窒礙難行。卓榮泰說,修法對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骨科與總統定期為國情報告知義務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規定總統定期或不定期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將妨礙總統日常國務的行使。卓榮泰說,總統國情報告的時程及內容,也極可能與行政院院的施政報告重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第十五條之四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立法委員口頭詢問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書面問題總統應於7日內以書面答覆,但總統為國家的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對內統率全國陸海空三軍,並有任免官員授與榮典與赦免等重要的職權,以及享有國家機密、刑事豁免等特權,與一般行政首長並不相同,不應將民意機關對一般行政首長的質詢權套用在總統身上,總統由全國人民選舉產生,與立法委員各自具有民意基礎,以及民主的正當性總統定期可以接受民意檢驗,直接對人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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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 下周三開始處理覆議案
立法院針對行政院就「國會改革法案」覆議案13日舉行朝野協商,民進黨、國民黨及民眾黨立院黨團決議,將於19日、2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討論,並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立法院說明覆議理由,並訂於21日舉行覆議案投票。立法院長韓國瑜13日召集立院朝野黨團進行協商,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卓榮泰才剛就職行政院長,就對立法院提出覆議案,對立院相當不尊重,也是過去所沒見過,所以請卓榮泰向全國人民說明,為什麼要提出覆議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憲法增修條文很清楚,政院是憲政機關、立院也是,所以行政院依憲政體制進行,怎麼會像傅崐萁所說從沒見過。對於傅崐萁說不尊重立法院,難道行政院不能表示意見嗎?隨後柯與傅一陣言語交鋒,相互指責。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他希望協商時,就針對實質議題協商,不需要對別人進行謾罵。當時2013年會計法修正案覆議,是四個黨團替貪污犯解套,公民團體出來抗議。這時候,柯建銘反問「你現在有沒有針對主席在回答?」黃則回嗆四次,「現在是可以插嘴嗎?」黃國昌一度提出,朝野黨團在協商中加註「不占領主席台」,但遭柯建銘拒絕表示,主席台都是藍白在占領,要簽就讓藍白自己簽。會議最後結論,將於下周19日、2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由卓榮泰前往立法院說明行政院認為修正法案窒礙難行之處,並由民進黨團推派11位委員、國民黨11位、民眾黨團2位質詢,每位委員時間10分鐘。黨團協商決議,21日將就行政院覆議案進行表決,將採記名投票,各黨團推派一人監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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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情報告採即時回答 卓揆:《憲法》裡找不到規定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7日在立法院會上質詢時詢問,有關日前三讀通過的藍白國會改革法案,總統至立法院國情報告應依立委口頭提問、依序即時回答明顯違憲。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藍白把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變成一種義務,且報告以後採取的答問的方式,顯然在憲法裡是找不到任何相關規定。賴瑞隆指出,很不恰當的部分還包括,藍白國會擴權法案三讀通過後,包括條文漏寫「新台幣」、物件及檔案的更改等,可以感覺到是多麼匆促、急躁及混亂,在如此錯誤百出的情況下。他認為立法院應該接受行政院覆議,再回到立院好好討論、審議,把不恰當、違憲的部分充分討論溝通以後,再來做最後定案。對此,卓榮泰表示,完全認同委員的看法,行政院身為憲政機關,依照憲法所定的程序,提出救濟,不應該說是惡意的,是在捍衛《憲法》執行,同時來到立院覆議,但目前總統核可的函文還未到政院,希望能盡快處理,覆議案如果能越快成立,社會的紛爭會減少,也會化解憲政危機。賴瑞隆接著提到,過去行政院提出13次覆議,其中有7次成功,2次沒有結果,5次未成功,成功比例還是高的,期待這次覆議,立院可以好好再來審議,過去很多違憲問題,立委若有發現問題,就趕快來修正,不要等到大法官來認定違憲以後,才來處理,在歷史上對立院都是負面的印象。對此,卓揆說,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所以在第一時間就檢視、比對所有法條,再次確認內容,並經行政院會通過,現在已經呈請總統來核可,希望在最短時間完成,目前總統核可的函文還未到政院,希望能盡快處理,覆議案如果能越快成立,社會的紛爭會減少,也會化解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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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施政報告盼立院本程序正義 卓榮泰:朝野和解共生
行政院長卓榮泰31日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提出「國家希望工程」八大目標,包括擴大社會投資,減輕家庭負擔,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依法朝非核家園邁進,強化打詐讓人民有感;卓表示,希望未來立法院能本程序正義、依法行政的精神,近日國會改革修法引發朝野衝突及民眾非議,行政院身為憲政機關,將對修法違憲之處提出救濟,並喊話朝野和解共生,才能推動更多福國利民法案。卓榮泰表示,行政團隊將秉持誠意,溝通人民至上優先的理念,在互相包容跟尊重的基礎上,做好溝通、協調的工作,展現解決問題的決心與誠意,實現賴總統創新繁榮、公益永續以及民主和平台灣的國政理念。未來任何施政成果的進展,都是行政與立法兩院共同的努力,兩院必須有良好互動的結果,一定可以為人民和國家帶來新的期待。卓榮泰指出,接下來行政院要執行五打七安,打擊黑金槍毒詐,在最短的時間內擬定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並透過建置打詐通報查詢查詢網,全面提升打詐的能量,也請立法院能夠儘速通過行政院所送行審議的打詐新式法,讓所有的執法同仁有必要的法律工具,能夠遏止各這種新型態的詐欺犯罪此外。卓榮泰說,他會親自擔任0403花蓮地震專案小組的召集人,行政院也會整體重建經費會,按照實際之所需要,已經提高接近到三百億元,希望讓民眾早日獲得救助,慰問金安千棘租金利息的補貼、振興產業,以及觀光旅遊、金融紓困等等的措施。卓榮泰說,期盼未來立法院能本於程序正義,以及依法行政的精神,優先支持民眾所迫切需要,而且無爭議的議題,推動更多福國利民的法案,讓國家繼續的往前進。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將就國家希望工程八大施政目標持續推動,並提升預算執行的效能,第一是擴大社會投資,減輕家庭負擔,再來要有社會文明的共識,接著要有政府政策的落實,在2032年一定要達到二十五萬戶的社會住宅二十五萬戶的包租貸款,以及五十萬戶的租金不貼支持全國租屋民眾減輕負擔,讓民眾能夠住得安心。卓榮泰指出,為邁向2050淨零轉型,政府將2030年前投入9000億元預算,引導國內外綠色投資;未來將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確保供電穩定、供電安全做為最高目標,依法朝非核家園前進,也將建構智慧共享的多元綠能、推動深度節能。卓榮泰對兩岸政策強調,台海和平穩定已是全球關注課題,將持續以賴總統所接觸的民主和平四大支柱,主張在對等尊嚴前提下,與對岸進行健康有序的各項交流,則對岸能夠體認兩岸和平,才能符合雙方人民的利益維護台海現狀,正是世界安全及繁榮的必要條件,但是還是必須要提升國防的實力,包括落實延長義務教育役的役期,加強全民國防,以及基建國造等等的政策,守護我國的主權,並且增進國土安全、數位安全。卓榮泰說,這兩周以來,立法院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的過程中,許多的國人對於審議的過程是否符合程序正義提出一些的質疑,以及針對許多的條文內容有沒有違反權力分立、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等等,國人提出的疑慮,行政院是憲政機關,他必須忠誠的守護憲法,而依法行政,當然也包含遵守憲法,因此,本次的法律修正案如果有,違憲,以至於窒礙難行之處,使,行政院會研議依照憲法所定的程序,尋求救濟。「經過這一次大院的修法過程,我更先信朝野必須和解、和解,才能共生,才能推動福國利民的各項法案因此。」卓榮泰說,和解共生將是未來推動所有政務最大的動力,他將與各位立法委員努力朝野和諧共生、兩岸和平共榮與民主國家合作共贏,讓中華民國台灣成為更公平的社會,更安全、更文明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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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公布考試院提名人選!賴清德將提名周弘憲出任院長 許舒翔接副院長
總統府將於明(31)日舉行記者會,公布第14屆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的提名人選,隨後將送咨文至立法院。這是賴總統就任後,首次送交國會的憲政機關人事提名,備受矚目。據指出,賴清德總統基於專業性與業務嫻熟度的考量,將提名現任考試院副院長周弘憲出任第14屆院長,前考選部部長許舒翔出任副院長。知情人士表示,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在考試院和人事行政領域已有16年的政務資歷,歷任保訓會主任委員、人事行政局局長、銓敘部部長及考試院副院長等職務,並曾先後兼任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及監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堪稱資歷最完整的人選。此外,他早年也曾高考及格擔任文官,並有執業律師的資歷。副院長被提名人許舒翔,曾擔任大學校長,2016年進入考選部擔任政務次長,2019年升任部長至今年520卸任。考選部8年的歷練,推動了許多考試制度的優化,包括加速推廣電腦化考試,並完成文官考試減科的改革。據了解,賴清德總統在思考正副院長搭檔時,從專業領導能力為出發點。周弘憲具有法制、人事管理、銓敘、保障和訓練的專業,並熟悉退撫基金業務,而許舒翔則專精於考選行政。兩人的專業與資歷,剛好涵蓋整個考試院的業務範圍,具互補和加乘的效果。至於考試委員的提名,除了強調「專業性」,人選需具備與考試院業務相關的專業或資歷之外,也重視「代表性」,包括性別與族群的衡平,並符合不分黨派用人唯才的精神。本次提名和第13屆不同之處在於,賴總統依照法定人數下限,僅提名7人(第13屆為9人),包含有法制背景的資深文官、具專業證照的專家、及公共行政學者,並有部分現任考試委員續任,以利經驗傳承。據了解,所有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皆有參與考選、人事法制或文官培訓的歷練,且幾乎都有中央地方政府服務的資歷。完整的名單將於明天記者會上,副總統蕭美琴正式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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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改革法案將提覆議 卓榮泰:憲政必要的行為
行政院長卓榮泰將在31日赴立法院施政報告,他於29日赴立法院拜會藍綠白黨團。對於國會改革法案將提覆議,卓榮泰表示,行政院本於職責,會在憲政秩序底下依照程序表達意見,希望法案如果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應該有機會再次審視法案,希望能夠得到立法院民進黨團全力支持,共同告訴大家這是合乎憲政程序,也是憲政必要的行為。卓榮泰將在週五赴立法院施政報告,今日下午先拜會民進黨團,再拜會國民黨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幹事長吳思瑤等人接待。媒體提問何時提覆議?是否擔心朝野分歧加深或是不信任案,卓榮泰則微笑回應,「謝謝大家」。他表示,這次比較急一點,因為上周沒有找到適當的時間,「立法院的議程非常忙碌也非常辛苦,我們也看到昨天結果」。卓榮泰表示,他會完全平常去心準備後天的施政報告與總質詢,希望讓委員和國人看到新的內閣團隊對國家未來的擘畫和願景,同時也必須針對立法院議決的總統法案,行政院要有非常嚴正的態度。他指出,「未來我們感到法案有窒礙難行,而且引起這麼大社會討論,甚至牽扯到憲政層級,行政院本於職責,行政院是一個憲政機關,我們會在憲政秩序底下依照程序表達意見」。卓榮泰說,要在立法院來文後審慎研議法案內容,同時也會跟各黨團,尤其是與民進黨團有共同想法,在適當的時間做必要的程序,希望法案如果有需要進一步討論,應該有機會再次審視法案,要透過民主對話程序,為了要捍衛憲政程序,這三個原則是政院希望黨團、立法院了解的重要原則。他也強調,捍衛民主憲政是憲政機關必須完成的,「希望在了解過程之後,提出的行為,能夠得到立法院民進黨團全力支持」,共同告訴大家這是合乎憲政程序,也是憲政必要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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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 卓榮泰:將研議依憲法提出覆議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草案」、刑法「藐視國會罪」今三讀通過,民進黨立院黨團已喊話,將提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晚間表示尊重,重申「行政院忠誠守護憲法」,但本次法律修正案有因違憲而致窒礙難行,行政院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卓榮泰指出,在這次修法的過程中,人民對於立法院未能依照法定程序審查法案提出諸多質疑,而許多條文的內容也有侵害人民權益、違反權力分立,以及例如法律明確性原則等憲法爭議。卓榮泰表示,由於行政院依法行政,也包含遵守憲法,因此本次法律修正案有因違憲而致窒礙難行時,行政院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卓榮泰指出,作為憲法最高行政機關首長,他一定會堅定守護行政團隊的尊嚴;然而此次相關法律修正針對「藐視國會」一事並無明確定義,導致行政團隊將來在立法院說明政策時動輒得咎、無所適從,甚至無法完整澄清與政策相關的虛假資訊。此外,法律修正後有關人事同意權的規定,也可能導致憲政機關或其他法定機關之職權的行使,產生困境。至於有關總統國情報告的修正條文,抑或涉及國會調查權的規定等,不僅存在權力分立的爭議,甚至也有過度干預行政權、侵害人民權利的疑慮。這些種種因素,都是行政院認為此次相關修正法案窒礙難行之所在。卓榮泰強調,民主政治的可貴之處,是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來建立共識。行政院研議提出覆議的目的,絕不是要升高兩院之間的對立與衝突,而是希望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能夠讓立法院再一次審視法案的內容,透過民主的對話,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找出符合憲法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如此才能穩固民主的根基,政策與法案的品質才能更加提升。卓榮泰表示,透過憲政制度的設計來解決憲政體制面臨的危機,是行政院自始至終的態度和立場。雖然在目前國會生態下,行政院所提之覆議很有可能遭到立法院否決,但是行政院責無旁貸,仍會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之程序,將本次修正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以忠實捍衛憲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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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擴權法案如三讀通過 政院視通過版本不排除「先覆議再釋憲」
目前由藍白二黨推動的國會擴權法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大多數條文已經完成二讀,預計28日院會將會三讀通過。而有消息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指示政委針對法案進行研究,屆時會依照視三讀通過的版本來決定,看是要提覆議或視聲請釋憲,也有可能先覆議、再釋憲。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一名消息人士表示,政院可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提出覆議,意即如政院隊立院決應的法案認定有窒礙難行的話,得經總統核可後,在決議案送交政院10天內疑請立院覆議。立院對於政院疑請的覆議案,必須於15日內作成決議。除了覆議外,政院也可依照「憲法訴訟法」聲請釋憲,該法中明文規定,包含憲政機關、中央與地方機關在內,如發生機關間爭議,其他機關行使職權時侵犯到其他機關職權時,或是認為法案有違嫌之虞時均可聲請釋憲。該名消息人士表示,覆議視總統尚未公布成為正式法律前提出,立院雖然收到覆議後必需要在15天內進行表決,但該名消息人士認為,屆時立院有可能會再次發生衝突。而聲請釋憲則是必需等總統公布成為法律案後,才能提出聲請釋憲的需求。但至於屆時會以何種方式處理,消息人士認為,可能最終還是要等待府院黨共同討論後來決定,才會知曉屆時政院要提覆議還是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