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逼女警下跪潑飲料大逆轉 同事揭婚外情助正宮求償
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警備隊馬姓員警與派出所張姓女警發生糾紛,馬逼張下跪5秒鐘,還把飲料潑張臉上、並將她從側崗亭拖行到花圃,高等法院依強制罪將馬判刑3月和拘役30天,不料案情逆轉,馬妻怒告2人偷偷交往、侵害她的配偶權,要求賠償90萬元,馬男室友出庭作證2人偷情,法院判決馬男及張女須連帶賠償馬妻50萬元,仍可上訴。馬男2019年5月18日凌晨1點多,拉扯張女的右手,並以左手置於她左肩後方,強拉她前往一旁派出所,將她包包內所有物品倒在派出所值班台桌上後,再把包包交給值班員警,旋即離開現場。同年9月9日下午2點多,馬男在北投分局側崗處值勤中,要求在派出所執行巡邏勤務的張女前往分局側崗處與他談判。張女身著警察制服、防彈背心抵達北投分局側崗後,馬男痛罵張女,還恐嚇張女「妳敢離開試試看」、「妳現在給我下跪,妳不跪試試看」、「我不會讓妳走,妳今天沒有給我跪我是不會放過妳的」等語,逼迫張女下跪5秒鐘,並潑灑飲料在她臉上,事後張女提告。不料馬妻發現,先生和張女曾偷偷交往,還多次開房間約會,讓她精神大受打擊而流產,怒告兩人侵害配偶權,並求償90萬元。馬男承認當時曾和張女交往並發生性行為,馬男的室友也出面作證,指兩人確實曾經交往,且兩人常在深夜濃情蜜講電話數小時,害他無法睡覺,還聽到張女抱怨為何馬男不離婚。同事都看出來兩人正在交往。張女強調都是遭到是遭男方脅迫,自己也因為事情鬧上媒體而有焦慮及憂鬱症候群困擾,馬妻無權要求賠償90萬元。法官審理後認為,張女曾多次向馬男要錢、要求離婚,認定兩人交往逾越一般男女分際,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50萬元,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