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孫
」22刀砍死阿嬤還跑去色情按摩 惡孫二審再度逃死
新北市新莊區20歲男子李盈達,前年10月偷領養他長大的78歲楊姓老婦錢財不成,竟持刀殘殺楊婦22刀,而後奪走現金11萬餘元,犯案後,竟先拿錢到色情按摩,隨後逃到花蓮遊玩,而後遭逮捕,一審重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日二審駁回上訴宣維持原判、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據調查,李男出生時,父因案遭通緝生死未卜,母親患有精神疾病,自6個月大起,外婆託便付給鄰居楊婦扶養,一路至16歲,李男長期品行不良,不斷要錢、行竊,被楊家憤而趕出家門,楊婦心軟讓兒子帶著李男於在自家工廠當學徒。事發當日,李男得知老婦的兒子領了36萬,要當工廠員工薪資,竟起歹念,先翹班去買了一把刀,而後前往楊婦家,開口要錢,遭到拒絕,竟朝陽婦猛刺22刀,導致楊婦大量出死在血泊中,李男隨即衝到房間偷取11萬2000元逃逸,李男先到色情按摩店消費後,聯繫網友逃往花蓮遊玩,最終藏於出租套房。警方事後遭逮捕,李男嗆「都給她機會了,就是不給我錢」,檢方認為,李男不顧養育之恩,狠心下殺手,可見手段兇殘、令人髮指,依照「強盜殺人」等罪提起公訴,新北地院1審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男上訴,遭駁回,高院今日2審宣判,維持原判。
嘉義惡孫暴打8旬阿嬤竟免死! 檢:主觀上應無殺人之故意
嘉義52歲江姓孫子向88歲江曾姓阿嬤索討錢花用不成,竟用拐杖暴打阿嬤,遍體鱗傷的阿嬤送醫急救不治死亡,5月案發時檢方原認為江男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過檢方今天起訴時,改認定被告「因情緒失控,傷害時攻擊力道甚難拿捏,加上被害人已年邁」,才造成被害人死亡,因此江男沒有殺人犯意,今天依「傷害直系尊親屬致死罪」起訴。江曾姓阿嬤與江姓孫子同住在嘉義縣水上鄉,5月24日晚間江男討索錢不成,竟對阿嬤施暴,江嫌被警方逮捕後否認行凶,檢方認為他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江嫌目前羈押中。檢方調查,江嫌曾有對阿嬤施暴的紀錄,因而嘉義地院對阿嬤核發家暴保護令,裁定江嫌不得對阿嬤施暴,但江嫌當天因索討錢不成,與阿嬤拉扯以致阿嬤撞擊房間內的東西,之後他又拿拐杖打阿嬤的腹、胸、背、四肢及頭部,造成阿嬤身體多處表淺擦挫傷,江嫌發現阿嬤流血,即請鄰居撥打救護車送醫急救,到院後仍不治死亡。檢方認為江嫌疏於注意阿嬤已88歲年邁體弱,用拐杖毆打她,是一時情緒失控,以致下手過重,發現阿嬤流血立即請鄰居送醫,足見江嫌並無殺人之犯意。檢方以違反《民事通常保護令》、《刑法》之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等罪,對江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