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倖存者1/高中遭下藥性侵影片還被廣傳 大貓偷拍案被害人述20年辛酸
「Me too」運動襲全台,「行銷界大咖」權自強也被挖出20年前曾協助胞兄權自立架設網站,販售性侵未成年少女和女童的影片,共同犯下當時震驚社會的「大貓偷拍案」,如今權自強神隱不願面對,昔日的被害人黃嘉虹勇敢挺身而出,講述這20年來的心情,希望台灣的相關法律能更加周延,包括成立性侵犯查詢系統、公布性侵者的照片和住家地址等,讓犯罪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我的人生好像被分成兩段,發生這件事情之前與之後,之前的事情我都想不太起來。」想起過去經歷,黃嘉虹清秀的臉上是難掩的痛苦,但她仍勉強自己扯出笑容,回憶那段她嬌小的身軀本不該承受的痛苦。黃嘉虹說,她那年僅16、17歲,在網路上看到權自立徵求泳裝模特兒的廣告,她當時想要賺錢貼補家用,在懵懂無知下報名,雙方約好在某間汽車旅館見面,權以「長高藥」為名拿出不明藥丸給她服用,她吃下後隨即陷入一陣癱軟無力,對於權的所作所為更無法反抗。「發生什麼我其實已經想不起來了,只知道『結束後』他載我到公車站,我自己搭公車去醫院探望阿嬤。」黃嘉虹表示,當時幼小的自己不願深究是否遭受傷害,僅一心掛念著生病住院的祖母,那段噩夢更深埋其心中不願想起,直至接到警方電話,她才知道自己「被做了什麼」。電腦工程師權自立20年前曾犯下「大貓偷拍案」,販售性侵未成年少女和女童的影片,二審被判無期徒刑卻只關10年就重歸社會。(圖/翻攝TVBS新聞)「我常在想,如果那時候有人多關心一點,我之後是不是就不會走這麼多彎路。」黃嘉虹苦笑說,在偵訊和法律流程後,曾有社工來關心她,但制式化流程無法修復其內心的傷口,而她意識到自己被性侵後乾脆「破罐子破摔」,未成年時曾有長達半年的時間從事「call girl」,之後更誤入一連串情色陷阱。「好像無意識的,覺得作賤自己身體無所謂。」黃嘉虹提到,她曾參加某攝影協會舉辦的拍攝活動,現場有超過10名「攝影師」將她包圍,起初稱要拍裸體藝術照,後竟變成拍攝私密處,還有人觸碰其身體,但對於這些充滿惡意的大人們,黃嘉虹不知道該如何反抗與拒絕,「就像被家暴長大的女孩子,往往更容易遇到會家暴她的人,一個被性侵過的人也是如此。」警方表示,性暴力防治四法已於今年正式上路,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為之性影像案件,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散布兒少性影像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則由行政罰修正為刑罰,最高處1年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大貓偷拍案」受害人黃嘉虹勇敢挺身而出,講述遭性侵後20年的心情,希望能給其他被害者勇氣和力量。(圖/劉耿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