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
」 性騷擾 性騷 立法院 MeToo 江坤俊才因性騷女警遭起訴 退休警「蕭湘公子」大鬧派出所被移送法辦
蕭姓退休員警在抖音開設帳號「蕭湘公子」,時常拍論影片挑警察毛病,日前還因碰觸女警胸部,遭檢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孰料16日下午蕭姓男子又再度到八德警分局大安派出所鬧事,甚至怒嗆「天天100通110伺候你們大安所」,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八德警分局指出,16日下午4時許,蕭男致電大安派出所報案,稱桃鶯路整條路違停,員警接獲報案後,告知蕭男會派員前往取締,蕭民掛斷電話後即至大安派出所對執勤員警進行攝錄影,並對現場執勤員警咆哮,值班員警除全程開啟密錄器蒐證,並嚴正告誡蕭民在機關駐地嚴禁錄音、錄影。八德警分局說,隨後蕭男不但不聽勸阻,甚至不斷對在場執勤員警攝影,以此方式藉端滋擾警察機關駐地,再以「你們大安所是包庇是吧」、「天天100通110伺候你們大安所」等不當言詞妨害員警執法。案經員警全程蒐證後,檢視蕭男行為已構成《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項藉端滋擾公共場所及第85條第1項妨害公務,分局已立即啟動調查,並依法究辦。隨後蕭男仍將該影片上傳至抖音「蕭湘公子」帳號,內文聲稱有員警接聽電話後「似乎不是很爽快」,便於1分鐘內立馬騎乘機車至該所,文末甚至強調「記得要與女、男警保持安全距離免得被栽贓為性騷擾犯嫌」。八德分局表示,對於有心人士藉端滋擾及不當言詞方式,干擾執勤員警且具有藐視公權力意思,此行為不容姑息,為捍衛嚴正執法立場,對於不理性且干擾執行職務違法行為將完整蒐證、依法究辦,以維護員警執法尊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前警員「蕭湘公子」3年內2度遭控襲胸女警 抖音辯清白反控稱不實
55歲的蕭姓退役警員,曾以「蕭湘公子」為名在社群平台上,頻頻發表與警方相關的負面評論,然而近日被指控在派出所內對1名女警進行性騷擾,且這已是3年內的第2次被控涉案,桃園地檢署經調查後,於11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對蕭男提起公訴,面對指控,蕭男則於當晚10時許在抖音平台發布影片,強烈反駁女警的說法,稱自己遭誣告。據悉,4月12日凌晨12時許,蕭男進入桃園某派出所持手機拍攝當值警員,並趁機對1名值班女警進行不當觸摸,女警隨即喝止他「你不要碰我喔」,然而蕭男並未立即停止,趁女警不注意時,再度以手觸摸其胸部,導致女警報警處理,事發後經調查桃園地檢署決定對蕭男提起公訴,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性騷擾罪》。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蕭男第1次涉入性騷擾爭議,控訴的女警在事發後於社交平台上透露,3年前曾遭到蕭男同樣的性騷擾行為,當時請學長協助處理,但蕭男未因此被逮捕,甚至反過來譏諷該學長「沒有用」,由於當時事件不了了之,這次女警決定不再沉默,公開對蕭男提起控訴,並希望此事能得到公正處理。然而,蕭男在11日晚間於抖音上發布34秒影片進行反駁,聲稱自己當天只是進行拍攝工作,並誇讚當值的年輕警員表現得非常出色,影片中,蕭男以暗諷的語氣提到「今天沒遇到通靈的,也沒遇到某女警說我襲胸」,明顯反對女警的指控,並指責對方是胡亂誣陷。蕭男的影片發表後,雙方說法對立,社會輿論紛紛表達不同看法,案件目前已由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接下來的司法程序將是確定真相的關鍵。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花蓮某國小狼師「偷拍女童如廁」才任教12天!校方證實:大學時期曾涉性騷案
花蓮某國小爆偷拍狼!一名林姓代理男老師才剛到任12天,怎料竟被踢爆涉嫌拿手機偷拍女學生上廁所,經檢警調查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離譜的是,直到偷拍事件爆發後校方才得知,原來林男在10年前就有過性騷前科。據了解,花蓮市某國小女學生日前在學校上廁所時,突聽見有手機拍照的聲音,女學生返家向家長告知後,家長先是向林姓導師反映,怎料對方竟隱匿此事知情不報,家長發現不對勁隨即向校長舉報,校方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原來林姓導師就是犯案的偷拍狼,東窗事發後林男當天火速請辭,校方也立即向上通報並報警處理。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前往林男位於台北及花蓮的租屋處進行搜索,並查扣林男的電腦、硬碟等證物,深入追查發現林男不僅涉及校園偷拍,還持有其他私密影片,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向花蓮法院聲請收押,法官也裁定林男羈押禁見。對此,校方表示,決定聘用林姓男老師之前,事先已查過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但並未查獲林師有任何不良紀錄,直到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資料時,才發現原來林師有過相關犯罪前科,他曾在大學時期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處20萬元罰緩,當下已請林師前來說明,但對方卻含糊其詞解釋不清。花蓮縣教育處表示,事發後已對縣內所有學校發函通知,提醒各校聘用人員前,除了查詢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避免有所疏漏。
摸女警下體還搶警胸前無線電 噁男被制止竟揮拳打人遭壓制畫面曝光
新北市潘姓男子日前無故拍打巡邏警車,警方下車盤查,潘男竟藉機觸碰女警下體,還搶奪放在警員胸前的警用無線電,警方則將他壓制逮捕並依送辦,檢方調查後提出公訴,法院則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潘男曾有前科,而他2月7日晚間8時許,刻意靠近巡邏警車,車上的警員下車進行盤查,潘男見女警靠近,竟趁著女警未能及時反應時,隔著外褲觸摸女警的生殖器數秒鐘。潘男更變本加厲,將手伸進巡邏車內搶奪另名員警放在胸前的警用無線電,歐姓員警見狀立刻制止,潘男竟攻擊歐員臉部,導致歐員眼鏡鏡框斷裂,潘男則立刻被壓制逮捕,並依妨害公務罪嫌偵辦。檢方調查後予以公訴,法院則認為潘男行為已符合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罪的構成要件,並考量其有前科紀錄,行為嚴重嚴重貶損了公務員執法的尊嚴與公信力,並對受害女警造成了身心傷害,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和綠營議員施壓站務員 「民團理事長」竟是慣犯狼師
台鐵嘉義大林車站近日一名阿伯打女站務員,一周後又找民進黨嘉義縣議員江志明、大林里長孫美鳳、中華民國青少年體育協會理事長蔡良慶去車站找人理論,行徑惹議,而現在更有網友表示,去年蔡良慶被爆出是狼師,捲高職性平案件。黃嫈珺發文,「凡犯有刑法妨害性自主、兒少性剝削、跟蹤騷擾法、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防治犯罪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偽造文書等前科等,應不限犯案時間,有上述前科者,皆不符校園任何人事被聘任資格。」黃嫈珺指出,「很遺憾,過去教育處把關不夠嚴謹,讓蔡姓狼師10年內任職縣內多間校園,任職期間都不長,但是被離職的原因多半跟性平相關,可是教育處卻沒有做通盤檢討,全面隔絕,並且長期有縣政府公家資源的支持,辦理青少年營隊與路跑,適當嗎?」黃嫈珺指出,「這位蔡姓男子目前在嘉義市某間高職還有性平案件審理中,這是慣犯,希望透過此次質詢檢討,全力維護學童安全防堵狼師進入補習班及校園!」而蔡良慶可以說前可累累,黃嫈珺說明,「1、101年間將猥褻照片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違反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2、101年4至5月間在網路刊登足以誘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3、101年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刑法第210條、216條、22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彭婉如搭小黃遇害…可疑車輛詭異自撞「司機燒焦」 運將留遺書自白是凶手
民進黨前婦女部主任彭婉如28年前遇害,案件震驚社會。案發後近4個月,警方終於鎖定可疑車輛,誰知該車在案發前1天遭竊,3天後自撞高屏大橋,疑似偷車賊則慘死在車內,遺體已被火化,車輛也很快被報廢,無法再進行比對,使本案自此成為懸案,當時對凶手的懸賞金高達2200萬元,是台灣史上第3高。據了解,專案小組當時清查案發周遭監視器,透過尖美飯店旁的金比利美容院門口監視器,發現1輛舊型的「福特天王星」計程車,經過2道玻璃折射,投射在飯店附近店家玻璃上,因此鎖定同款計程車調查,同時透過鑑識專家李昌鈺,將畫面送到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解析,希望能查出車牌號碼。警方公布疑似載走彭婉如的計程車影像。(圖/報系資料照)由於影像實在太模糊,專家只辨認出車牌第一個字「Y」,於是「福特天王星」還有車牌「Y」成為調查的最重要關鍵。案發後近4個月,經過計程車型號及車牌鎖定還原,專案小組終於拼湊出可能的車牌號碼。經查,該車在命案發生前1天被竊,3天後自撞高屏大橋,疑似偷車賊慘死車中,遺體已被火化,而該車也遭到報廢,無法再進行比對。1996年12月0日,民進黨婦女部主任彭婉如遺體上午自高雄移至北市第二殯儀館。(圖/報系資料照)自此,彭婉如命案正式成為懸案,當時對凶手的懸賞金高達2200萬元,是台灣史上第3高。1999年9月15日,1名程姓計程車司機在新北市石碇區1處產業道路輕生,留下遺書表示涉及彭案,對不起彭婉如還有社會大眾,讓案件一度露出曙光。不過,經警方比對指紋還有掌紋,皆和犯嫌不吻合,儘管不排除程男可能是共犯,卻也沒有其他線索。2015年間,傳出警方發現1名計程車司機可能涉案,然而比對DNA後並不符合。1999年9月15日在石碇引汽車廢氣自殺身亡的程男,警方在其陳屍的計程車內外仔細蒐證後,初步排除死者與彭婉如命案有關。(圖/報系資料照)彭案追訴期已於2016年屆滿,但立院2019年通過刑法修正案,將有死亡結果發生之重罪追訴期限制取消,專案人員強調小組仍不會放棄追查。彭婉如命案案發後,在社會壓力下,立法院於1996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管理計程車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教育部也於1997年3月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不僅如此,彭婉如的死也催生了《兩性工作平等法》、《婦女政策綱領》、《性騷擾防治法》等重大法案,讓台灣女性權利獲得更充分保障。◎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彭婉如47歲殞落…用命換兩性平權 催生「5重大法案」婦女參政入憲
民進黨前婦女部主任彭婉如於1996年遭殺害,得年47歲,引發社會強烈震撼,婦女人身安全也成為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案發後,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她生前致力推動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進而使婦女參政權利納入憲法保障。另一方面,彭婉如也用生命換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重大法案。前民進黨婦女發展部主任彭婉如,在1996年12月3日下午,被發現陳屍在高雄縣鳥松鄉中正路400巷50號旁空地。(圖/報系資料照)彭婉如遇害後,她生前力推的「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在民進黨臨時全國黨員代表大會火速通過。全國婦女連線亦發起「1221女權火照夜路大遊行」,共號召2萬人走上街頭,高喊「女人要權力,不要暴力」、「婦女要夜行權,同志要日行全」等口號。在社會壓力下,立法院於1996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管理計程車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教育部也於1997年3月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1996年12月21日「女權火、照夜路」夜間遊行活動,在台北街頭展開,彭婉如的丈夫洪萬生點燃火把,為彭婉如追思活動揭開序幕。(圖/報系資料照)1996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1樓成立「婦女保護中心」,設置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婉如專線」,奠定24小時保護專線之工作模式。不僅如此,彭婉如的死也催生了《兩性工作平等法》、《婦女政策綱領》、《性騷擾防治法》等重大法案,讓台灣女性權利獲得更充分保障。政治方面,1999年《地方制度法》明定地方議會的四分之一婦女保障名額,讓女性參政及當選率得以增加。2005年,立法院通過修憲,立法委員的選舉制度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將政黨推薦當選名單中,讓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保障名額的制度納入憲法保障,進一步確保了婦女參政權利。
1個月6度伸狼爪!公公拍她屁股噁喊「去洗澡」闖房喇舌 媳婦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公公(下稱A男)多次性騷擾媳婦小花(化名),不僅趁她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還伸鹹豬手碰觸其腰、臀,甚至拍她屁股說「快去洗澡」,最後更直接闖入房間襲胸、強迫喇舌,種種離譜行徑讓小花忍無可忍,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媳婦在一審終結前撤告,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可上訴。起訴指出,A男與小花為公媳關係,詎A男基於意圖性騷擾之犯意,於111年12月12日11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住處內,趁媳婦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事隔1天,A男和小花一起坐在客廳,女方起身離開時,遭公公拍打臀部、腰部;同年月22日中午,被告將小花推到走廊後,拍觸其腰部、臀部1、2次。同年月23日上午11時30分許,公公再度伸出鹹豬手,手持香爐行經媳婦身後時,突然環抱其腰部並伸手觸摸腹部;同年月26日深夜11時許,A男徒手拍小花的腰部、屁股,叫她「快去洗澡」;同年月12月30日上午,公公突然闖進媳婦房間,對她襲胸並觸摸內褲外圍、臀部,再手捧小花臉部強行舌吻。被害人1個月內遭公公6度性騷,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檢方偵查後,認被告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依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酌,性騷擾罪須告訴乃論,考量被告與告訴人於本院調解成立,告訴人業已撤回本件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可上訴。《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假裝問少年「可以跟你握手嗎?」 陌生阿姨竟突摸他鳥
屏東一名潘姓女子去年在超商用餐區看到一名少年阿成(化名),她問「我可以跟你握手嗎?」,阿成還沒回答,潘女直接摸他的下體,讓他嚇到報警,最後潘女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潘女在屏東一家超商門市內,看到阿成坐在門市內用用餐區,竟意圖性騷擾,當他低頭時,靠近他說「我可以跟你握手嗎」,阿成還沒反應過來,潘女直接摸他的下體,讓他嚇到跳起來,隨即報警處理。對此,潘女否認犯行,她辯稱,她確實有到超商,但她有摸到阿成嗎?而阿成跟前女友也提供店內監視器畫面截圖2張、監視器錄影光碟。法官認為,潘女講的事是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法官表示,阿成未滿18歲,稚氣未脫,也無超齡成熟裝扮,潘女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未見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防治法判潘女3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男性騷且無歉意 法院二審加重刑責
高雄市李姓男子在街頭巧遇鄰居1對國中姊弟,趁雙方對話的時候,伸手碰觸少女臀部及腰部等隱私部位,被家屬告上法院,李男否認犯行,辯護律師也稱大人常會有一些友善或愛護的肢體接觸,不過,一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有期徒刑3個月,檢方與李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他在調解時未見致歉或求諒解的真意,遭追加刑度改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不得上訴。判決指出,1名國中少女與弟弟去年1月29日下午步行返家途中,碰上騎機車的李姓男鄰居,李男上前搭話,未料,他卻伸手觸摸少女的臀部、腰部以及大腿等隱私部位,嚇得她來不及反應,李男甚至還說要帶少女買水果,姊弟倆拒絕趕緊離開現場,弟弟於1周後將此事告知母親,母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告。李男到案辯稱,當天是因少女站得離他較近,只是從腰部推她一下;辯護律師則以社會感情及風俗習慣而言,熟悉的大人與小孩間,大人常會有一些友善或愛護的肢體接觸,譬如摸一下頭,或拍肩、輕拍背部或臀部的動作,如過度解讀,不免被認為是性騷擾。一審認犯罪事實明確,依成年人對少年性騷擾罪判3個月,李男與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認為李男觸摸的部位包含臀部、腰部、大腿等人體外觀部位,且持續數秒,性騷擾手段、情節非輕微,加上他聲稱願與被害人調解,但調解時卻未見有何致歉或求取諒解的真意,始終否認犯行,因此加重刑度改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甩不倫、性騷風波!江坤俊「消失1個月」臉書首發文 親吐17字
已婚外科名醫江坤俊負面醜聞連環爆,先是爆出與女護理師關係匪淺,接著又被控性騷同台營養師,以及性騷擾主播鄭凱云。雖江坤俊出面駁斥,形象仍大受打擊。沉寂近一個月,江坤俊今(8日)再度發文。適逢父親節,江坤俊今(8日)在臉書寫下,「祝我的父親和全天下的爸爸,父親節快樂。」事實上,江坤俊在爆出偷吃醜聞、性騷風波後,粉專整個停擺無發文,上一次發文日期為7月9日。回顧先前有關性騷一事,電視台強調,本公司一向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規定,並致力於保護每位員工的隱私和尊嚴;曾收到了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申訴,並立即召開性平會進行調查,按照法律進行處理,同時將處理結果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皆接受結果結案。江坤俊本人則發聲明指出,為維護個人名譽,嚴正聲明絕無性騷一事,性平委員會有接受陳情調查,本人也已把前因後果說清楚,並將相關證據提交性平委員會。江坤俊也說,「我不想回覆是不想引起筆戰,為避免又有一些不必要的流言,今天在這裡我通知大家一聲,我會先暫停演藝圈的工作,醫院的事情會先只留臨床工作,不會影響病人的權益。」至於偷吃醜聞,江坤俊透過經紀公司發表夫妻共同聲明,「謝謝媒體朋友的關心,江醫師表示對方是來往比較熟識的同事,目前家庭狀況一切良好,謝謝大家。另外補充太太劉藺秦回應,目前家庭狀況一切正常,感謝各界關心。」《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雜貨店老闆「拿尺戳胸部」…國小女童嚇壞逃回家 家長1理由不肯提告
近來未成年性侵、性騷事件頻頻爆出,兒少議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如今花蓮南區某部落竟又傳出騷擾案件,一家開設在當地的雜貨店老闆遭控訴,涉嫌對國小女學生「摸胸襲臀」,受害人數多達逾20人。一名受害女學生日前向老師勇敢舉報,指自己多年前曾被雜貨店老闆性騷擾,校方介入調查才發現,竟有20多人都曾遭到襲胸、摸屁股,甚至有女學生還被對方「拿尺戳胸部」,校方得知後也立即向縣府、教育部通報。據了解,該名涉案老闆在部落裡是被大家公認的好人,不僅與孩子們相處融洽,居民們若手頭困難也都會讓對方賒帳,事後更不會一直追討欠債,因此在當地頗受愛戴,正因如此有不少家長不願交惡提告,導致受害孩童求助無門。不僅如此,雜貨店老闆雖在店內張貼公告,聲稱不賣菸給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但私底下仍偷偷將菸、酒販售給學生,當地警方獲報後也曾上門勸導,但結果成效不彰,對方仍多次違法賣菸給青少年。對此,花蓮縣府秘書長饒忠表示,第一時間接到通報後,已依《性騷擾防治法》程序進行處置,並請學校給予受害學生心理輔導及社工關懷,目前該案已展開調查。警方獲報後,循線逮補該名涉案老闆,訊後被依涉嫌《強制猥褻》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花蓮雜貨店色老闆對國小女童伸狼手! 襲胸摸臀「逾20人受害」
花蓮南區驚傳性騷擾事件,1處部落的雜貨店有老闆向國小女學生伸出狼爪,做出摸胸、摸屁股等舉止,共計約有20餘名女學生受害,直到1名受害者在國中畢旅時向師長吐露,此事才得以曝光,校方得知後深入了解並立即通報,後續縣府依《性騷擾防治法》程序處理,並與校方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據了解,花蓮1名國中女生5月畢業旅行時向師長透露,3年前曾遭部落雜貨店老闆性騷擾,且他都趁無人時犯行導致無人證能舉發,校方深入調查後發現還有其他受害者,再向學生就讀的國小通報後,竟發現有多達20餘名女學生受害,隨後校方第一時間通報縣府及教育部,同時也請學區國小啟動調查。受害者家長說明,女兒曾被老闆拿尺戳胸部,打聽後才得知原來有許多人也被騷擾,但老闆平時體恤部落族人經濟困難給予賒帳,許多家長都不願走法律途徑撕破臉,事後老闆甚至要求撤告,並要向家長提出誣告,性騷擾事件至今已長達2年多,但雜貨店仍在營業,甚至販售菸酒給青少年,雖有民眾向派出所舉報,員警也有前往宣導但仍未改善。政府表示,花蓮縣政府初期獲報有20餘名學生受害,已盡快派遣社工到部落了解情況及輔導,但受害者家長配合度不高,目前只有4到5名家長願意回應,此案仍在彙整事證程序中,由於雜貨店仍在營業中,深怕再有人受害,政府將審慎處理,並結合學校針對受害者進行心理輔導。
趁夜路「襲臀」女大生! 30歲騎士到案供稱:只是一時興起
新竹一名清大女學生15日晚間騎自行車準備返回學校時,遭一名頭戴桃紅色安全帽、騎Gogoro的男騎士一路尾隨,並趁著燈光昏暗的路段出手拍打女學生的屁股後加速逃逸。女學生嚇壞報案,並公開在網路上徵求往來駕駛提供監視器畫面,將這名惡狼繩之以法。稍早這名30歲騎士已經到案,向警方供稱「自己只是一時興起」。一名網友在地方臉書社團《新竹大小事》發文,表示自己是清華大學的學生,近日遇到性騷擾,很需要行車記錄器畫面當證據,增加嫌犯被定罪的可能。她自述7月15日晚上約7時30分騎公路車在光復路上準備回學校時,被一名騎乘gogoro、頭戴桃紅色安全帽的男騎士尾隨。該名騎士並趁經過較暗的路段時,拍打了女學生的的屁股後加速逸!這名受害女學生表示,當下被嚇到頭腦一片空白,但報警後有查到嫌犯車牌,也感謝願意給監視器畫面的店家,讓她更能鎖定色狼的犯案地點。「現在需要的就是犯案畫面當證據,送他去見法官。如您在7月15日約晚上7點30分經過光復路二段、金城一路口與建功路口中間路段,拜託您檢查一下您的行車記錄器,任何事發附近的畫面都有幫助,謝謝您。」事件曝光後,引起在地民眾關切。埔頂派出所副所長曾國青也出面說明,該案依規定受理後,警方已立即調閱案發地點周遭監視器畫面,已掌握行為人身分,將於行為人到案後,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襲臀」男騎士稍早已經至警局到案,他向警方供稱,自己只是一時興起才會犯下此案。警方指出,該男今年30歲,並無前科。呼籲民眾切勿為了滿足一時慾望,對他人造成恐懼,這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更是違法的行為,勿以身試法。《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攝狼兩度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 法院判5個月徒刑、沒收手機
王姓男子在去年8月二度到嘉義縣某菸酒行消費,涉持手機偷拍女店員裙底春光,還觸碰碰其大腿及臀部,經女店員報警送辦,後續依犯妨害秘密、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王男應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沒收未扣案手機,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院指出,2023年8月24日晚間,王男到嘉義某菸酒行,見女店員轉身拿貨時,持手機由下而上偷拍底褲,還碰觸女店員的大腿、臀部;8月25日晚間,王男再度到該菸酒行,趁女店員站在椅子上拿商品之際,拿手機竊錄其身體隱私部位,女店員發現後調閱監視器,向警方通報提告。判決書顯示,王男雖坦承犯行,並與女店員達成和解,卻未依照和解條件賠償,衡量其教育程度及家庭經濟,認為王男犯下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等2罪,應執行5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法官認為,未扣案押王男作案的手機,無證據可證明已滅失,王男稱已刪除偷拍照片,但照片電子訊號仍可輕易傳播、存檔於電子產品上,刪除後有方法還原,法院依法與保護被害人立場,宣告沒收,可上訴。
再談「煩心事別往心裡去」 鄭凱云:對自己說聲明天一起更好
已婚外科名醫江坤俊近日負面消息頻傳,先是爆出與女護理師關係匪淺、對同台營養師伸鹹豬手,以及性騷《健康2.0》主持人、T台當家主播鄭凱云。雖江坤俊發聲明強調絕無性騷,但形象仍重創。而鄭凱云昨(14日)PO出一段心靈雞湯短片,不少醫界好友留言。鄭凱云在影片中表示,面對煩心事,不要往心裡去,開心感受每一刻,珍惜每一個瞬間,「在陽光下燦爛,在風雨中奔跑,在每個陽光中仰頭微笑,對自己說一聲,昨天挺好、今天很好、明天一起更好。」影片曝光後,不少醫界好友留言。回顧先前有關性騷一事,電視台強調,本公司一向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規定,並致力於保護每位員工的隱私和尊嚴;曾收到了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申訴,並立即召開性平會進行調查,按照法律進行處理,同時將處理結果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皆接受結果結案。至於江坤俊本人則發聲明指出,為維護個人名譽,嚴正聲明絕無性騷一事,性平委員會有接受陳情調查,本人也已把前因後果說清楚,並將相關證據提交性平委員會。江坤俊也說,「我不想回覆是不想引起筆戰,為避免又有一些不必要的流言,今天在這裡我通知大家一聲,我會先暫停演藝圈的工作,醫院的事情會先只留臨床工作,不會影響病人的權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三重28歲警遭毒蟲撞死 獨留妻小派出所同仁發起捐助行動
新北市三重區發生13日1時許發生死亡車禍,25歲黃男駕賓士逆向高速衝撞警車,導致員警黃瑋震傷重不治身亡,得年28歲,留下妻子和4歲大兒子。此事引起各界哀痛,派出所同仁也相當不捨,自主發起捐助行動,盡其所能幫黃員妻小度過難關。員警黃偉震畢業於警專33期,於2020年結婚並有一名4歲的兒子,從高雄北上工作並在三重區厚德所任警七年多接近八年,為人、品行都相當優良,同事間相處也相當融洽,是「好警察」的最佳代表。警方也公布黃員過往優良事蹟,包括於108年破獲涉嫌性騷擾防治法案、涉嫌公共危險案,112年、113年分別破獲妨害自由傷害案、娃娃機竊盜案,更在113年破獲3起犯案,包括娃娃機竊盜案、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傷害案及一起手機竊盜案。
28歲警遭逆向賓士男衝撞身亡 生前優良事蹟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13日1時許發生死亡車禍,25歲黃男駕賓士逆向高速衝撞警車,直面撞上正停等紅燈的警車和多元計程車,造成1死4傷,28歲員警黃瑋震傷重殉職,據共事員警所述,黃員生前值勤認真,過去優良事蹟也曝光。據了解,已逝員警黃偉震畢業於警專33期,於2020年結婚並有一名4歲的兒子,從高雄北上工作並在三重區厚德所任警七年多接近八年,為人、品行都相當優良,面對工作不僅盡責,表現更是非常優秀。整理資料得知,黃員過往有不少優良事蹟,包括於108年破獲涉嫌性騷擾防治法案、涉嫌公共危險案,112年、113年分別破獲妨害自由傷害案、娃娃機竊盜案,更在113年破獲3起犯案,包括娃娃機竊盜案、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傷害案及一起手機竊盜案。
女主播曾遭江坤俊性騷 許聖梅力挺鄭凱云痛批:以為自己是萬人迷了
江坤俊爭議連環爆,先是疑似不倫護理師被拍到曝光,雖然事後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表示對方是來往比較熟識的同事,家庭狀況一切良好。之後又爆出曾性騷女營養師,主持的T台《健康2.0》因此停錄1個月,手上7支代言也恐遭廠商求償上千萬,昨更傳出他曾性騷內鬥該節目搭檔、女主播鄭凱云,T台事後發聲明證實曾召開性平會。而鄭凱云今早在社群發聲,對此,名嘴許聖梅氣炸發文,批江坤俊自以為是萬人迷。許聖梅砲轟江坤俊支持鄭凱云。(圖/報系資料照)這位已婚知名外科醫師近年來手上代言不斷,不過近日卻爆出江坤俊約會護理師,讓愛家形象瞬間瓦解,雖然事發後夫妻倆共同發聲明否認這件事,但昨(5日)鄭凱云承認曾遭江坤俊騷擾,再度引起大眾的討論,名嘴許聖梅轉發主播鄭凱云承認性騷的新聞表示自己支持她。許聖梅稍早發文並轉發主播鄭凱云承認被騷擾過的新聞,預告今天星期六晚上8點要在節目《危機女王》直播中聊江坤俊事件,「我們好好來談談廣告和媒體寵兒江P到底怎麼了」,並不忘補充「凱云,我支持妳」。許聖梅氣炸發文,批江坤俊自以為是萬人迷。(圖/翻攝自許聖梅臉書)有網友回,「等待今晚直播中……」,許聖梅表示,「看到新聞之後很生氣..原來..」,還有人表示,「希望所有人不要再有性騷別人的惡行.....」,許聖梅批評,「他竟然還有好多廣告在手上」,另有人感慨「有些人喔!只要一嚐到有點走紅的滋味,人就走樣了....敢騷擾當家主持人,這賊膽包天了」,許聖梅怒轟「以為自己是萬人迷了」。江坤俊在T台主持《健康2.0》因為醜聞爆發後,目前已停錄一個月,手上7家代言也打算求償,隨即又傳出當年主持《健康2.0》與鄭凱云搭檔,兩人傳出內鬥,每次錄影時都搶著說話,工作人員常常覺得氣氛「怪怪的」,後來錄影方式便改為拆夥各自主持,《健康2.0》也從原本一週錄影2次變成一週錄影4次,如今再傳出江曾騷擾鄭凱云。結果鄭凱云昨晚出面開第一槍證實曾被他性騷內鬥,事件愈燒愈烈。對此,TVBS透過聲明證實,確實有收到性平申訴,「本公司一向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規定,並致力於保護每位員工的隱私和尊嚴。本公司曾收到了性別平等工作法的申訴,並立即召開性平會進行調查,按照法律進行處理,同時將處理結果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皆接受結果結案。出於對申訴人的保護,我們無法就此事進一步透露更多細節,敬請見諒,謝謝大家的關心。本公司將繼續致力於營造一個安全、公平和尊重的工作環境」。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許聖梅回應網友。(圖/翻攝自許聖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