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罪
」 性騷擾 襲胸 捷運 性騷 鹹豬手前警員熊抱女友人涉性騷 學弟偷調監視器助協商被判刑
前警員黃姓男子去年5月南下高雄與高中學弟、李姓警員敘舊,一同前往KTV同樂。沒想到,黃男酒後對同行的女友人小莉(化名)熊抱,事後小莉報警提告性騷擾。黃男為自保,拜託李男利用警職之便調閱監視器畫面。最後黃男因性騷擾罪被判拘役40天,李男則因違反個資法被判刑4個月,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5月,26歲的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前警員黃男(已於民國112年5月底離職)與25歲的李姓警員相約高雄聚會,與數名友人前往鼓山區某KTV聚會。期間小莉因酒量不支,離開包廂前往公共區域休息,黃男隨後跟上攀談。當2人準備回到包廂時,黃男突然從後方緊緊抱住小莉,小莉驚恐掙脫後返回包廂,事後向警方報案,提告性騷擾。黃男得知被指控後,請呂姓女友人調解,還要求同行的李姓警員調閱案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當時在高雄市三民二分局服務的李男,明知自己並非案件承辦人,仍假借職務之便,向KTV店家調取3段監視器影像,用手機翻拍並私下傳送給黃男及呂女。小莉得知後更加憤怒,再次提告黃男、李男違反個資法。法官審理時,黃男承認對小莉的性騷擾行為,坦言曾要求李男調閱監視器畫面,李男也供認自己私下向店家取得影像。高雄地方法院考量李男已與小莉和解並賠償6000元,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李男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而黃男未與小莉和解,被依違反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理髮店伸狼爪!台南男襲胸老闆娘辯「那個地方可以摸」 下場出爐
台南市一名男子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去年前往官田區某理髮店,見老闆娘小美1人獨處,認為有機可趁,竟意圖性騷擾,利用對方不及抗拒之機會,徒手抓壓其胸部1下,事後辯稱「那個地方可以摸小姐,而且我也會付錢」等語。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處阿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阿強於民國112年3月1日上午8時45分許,前往小美所經營、位於臺南市官田區的理髮店,不料他見女方獨自在店內,認為有機可趁,竟意圖性騷擾,利用小美不及抗拒之機會,徒手抓壓對方胸部1下,嗣經被害人通知女兒報警處理後,遭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法院審理時,阿強坦承當天有去理髮店,惟否認曾有用手抓小美胸部之行為,但他在警詢時自陳「我本來要去那裡洗頭、刮鬍子,到那裡時,我就用雙手觸摸被害人胸部,因為那個地方可以摸小姐,而且我也會付錢,我進去那裡的目的就是為了摸小姐,之後她就報案等待警方到場處理」等語,辯詞未被採信。台南地院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私慾,而於前揭時、地,乘小美不及抗拒之際,對其胸部身體隱私部分為不當觸摸行為,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所享有關於性與性別及與性有關之寧靜及不受干擾之平和狀態,並造成被害人身心衝擊、心理嫌惡及不安全感,所為實屬不該,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他拿紙筒「打女同事屁股」挨告性騷擾拘役30天 檢方認「罰太輕」上訴遭駁回
高雄一名在某餐廳任職的劉姓男子,涉嫌在2023年3月間拿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同事小美(化名)的臀部,讓對方氣得提告性騷擾。一審時,法官依性騷擾罪判處劉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上訴,主張雙方並未達成和解,認為刑責過輕,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劉男與小美均任職於高雄市某餐廳,而在2023年3月3日晚間6時至8時間,劉男趁著小美不及抗拒之際,以右手持垃圾袋用完後的紙筒拍打小美了臀部。小美當場感覺不適,趕緊向警方報案,在偕同另一位證人向警方證述後,劉男被傳喚到案說明,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法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檢方認為他涉案程度輕微,因此聲請簡易審判程序。高雄地院審理,劉男於開庭時坦承不諱,且其犯行有證人及監視器截圖佐證,足認劉男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因此依性騷擾罪判處他拘役30天,如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檢方不服上訴,主張劉男犯後尚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沒有悔意,刑責過於輕微,請求從重量刑。高雄高分院則指出,其量刑沒有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之違法情形,認為原審量刑尚稱妥適,判定上訴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定讞,不得上訴。根據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誤以為可以3P!網紅孫生拍炮友的朋友屁股 猥瑣稱「撞起來才爽」遭起訴
網紅團體「反骨男孩」成員孫生7月間誤以為砲友的朋友願與他3P,在吃飯時拍對方屁股,更稱「屁股有肉喔,撞起來才爽」,被害人不甘受辱而報警,而此事在網路上揭露後,孫生還咬定自己沒有錯,拍屁股只是在調情,台北地檢署則認為罪證確鑿,25日依性騷擾罪起訴孫生。檢方調查,孫生在夜店遇見被害人的朋友,7月8日與該名友人到一品花雕雞用餐,友人則邀請被害人同行,席間被害人與孫生一起到店外抽菸,竟遭孫生性騷擾。孫生在店外時用手拍被害人臀部,更稱「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被害人不甘受辱,到松山警分局提告,此事也被放上網路論壇,孫生堅稱自己沒錯,更稱對方「跟我去愛愛」,檢警獲報後則展開調查。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孫生曾拍被害人屁股,他對犯行則坦承不諱,表示當天約被害人的朋友開房間,而被害人出現,讓他誤以為2個女生都要加入戰局「3P」。孫生自認拍臀是在調情,此行為則引發被害人不滿而提前離席,之後也只有期友人與他一同到飯店,檢方則認為罪證確鑿,25日依性騷擾罪起訴孫生。
襲臀色喊「有肉撞起來才爽」!受害女氣炸提告 孫生涉性騷遭起訴
YouTube團體「反骨男孩」成員孫生走紅後,曾捲入百人斬、逼墮胎等負面醜聞,如今他又遭爆出「拍屁股、開黃腔」挨告性騷,而孫生則出面喊冤,聲稱當下他只是在調情。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孫生此舉已涉法,今(25日)依違反《性騷擾罪》提起公訴。據了解,孫生於7月間邀約A女一同吃飯,然而A女擔憂2人獨處會太過尷尬,因此找來閨蜜B女陪同前往,沒想到期間孫生先是不停開黃腔,甚至趁著B女與他到外面抽菸時,伸鹹豬手拍了女方的臀部。不僅如此,孫生還邊拍邊噁喊,「妳們這樣一胖一瘦剛剛好欸」、「我老實講,妳這種才是我要的,有肉撞起來才爽。」嚇得B女急忙藉故逃離現場,事後B女也在網路上踢爆對方的性騷惡行,並向警方報案提告。針對遭控性騷,孫生則回應,當時自己原本跟A女約好要開房,看見B女也一起同行用餐,誤以為是要玩3人行,但最後B女卻先行離開,他坦承的確有拍B女的屁股,但那只是在調情,「我要回應什麼?完整截圖也不發。當天跟我說好啦沒事,還跟我去愛愛。」檢警今(25日)偵查終結,認定孫生行為已構成性騷擾,依違反《性騷擾罪》將他提起公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前警員「蕭湘公子」3年內2度遭控襲胸女警 抖音辯清白反控稱不實
55歲的蕭姓退役警員,曾以「蕭湘公子」為名在社群平台上,頻頻發表與警方相關的負面評論,然而近日被指控在派出所內對1名女警進行性騷擾,且這已是3年內的第2次被控涉案,桃園地檢署經調查後,於11日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對蕭男提起公訴,面對指控,蕭男則於當晚10時許在抖音平台發布影片,強烈反駁女警的說法,稱自己遭誣告。據悉,4月12日凌晨12時許,蕭男進入桃園某派出所持手機拍攝當值警員,並趁機對1名值班女警進行不當觸摸,女警隨即喝止他「你不要碰我喔」,然而蕭男並未立即停止,趁女警不注意時,再度以手觸摸其胸部,導致女警報警處理,事發後經調查桃園地檢署決定對蕭男提起公訴,認為其行為已構成《性騷擾罪》。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蕭男第1次涉入性騷擾爭議,控訴的女警在事發後於社交平台上透露,3年前曾遭到蕭男同樣的性騷擾行為,當時請學長協助處理,但蕭男未因此被逮捕,甚至反過來譏諷該學長「沒有用」,由於當時事件不了了之,這次女警決定不再沉默,公開對蕭男提起控訴,並希望此事能得到公正處理。然而,蕭男在11日晚間於抖音上發布34秒影片進行反駁,聲稱自己當天只是進行拍攝工作,並誇讚當值的年輕警員表現得非常出色,影片中,蕭男以暗諷的語氣提到「今天沒遇到通靈的,也沒遇到某女警說我襲胸」,明顯反對女警的指控,並指責對方是胡亂誣陷。蕭男的影片發表後,雙方說法對立,社會輿論紛紛表達不同看法,案件目前已由檢方依《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接下來的司法程序將是確定真相的關鍵。
摸女警下體還搶警胸前無線電 噁男被制止竟揮拳打人遭壓制畫面曝光
新北市潘姓男子日前無故拍打巡邏警車,警方下車盤查,潘男竟藉機觸碰女警下體,還搶奪放在警員胸前的警用無線電,警方則將他壓制逮捕並依送辦,檢方調查後提出公訴,法院則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潘男曾有前科,而他2月7日晚間8時許,刻意靠近巡邏警車,車上的警員下車進行盤查,潘男見女警靠近,竟趁著女警未能及時反應時,隔著外褲觸摸女警的生殖器數秒鐘。潘男更變本加厲,將手伸進巡邏車內搶奪另名員警放在胸前的警用無線電,歐姓員警見狀立刻制止,潘男竟攻擊歐員臉部,導致歐員眼鏡鏡框斷裂,潘男則立刻被壓制逮捕,並依妨害公務罪嫌偵辦。檢方調查後予以公訴,法院則認為潘男行為已符合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罪的構成要件,並考量其有前科紀錄,行為嚴重嚴重貶損了公務員執法的尊嚴與公信力,並對受害女警造成了身心傷害,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柯文哲委任「王牌律師」鄭深元 曾遭美魔女控傳A片告白、用腳性騷獲不起訴
針對京華城容積率飆增弊案,北檢與廉政署合作,30日一早兵分多路,前往前台北市長、現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住處,以及位於台玻大樓的辦公室等地搜索。柯文哲上午11時53分在前特偵組檢察官、律師鄭深元陪同下現身,還表示「我非常坦蕩。」有媒體指出,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鄭深元,雖然在業內名聲響亮有「王牌律師」之稱,不過他4年前確曾爆出遭美魔女指控「用腳性騷擾」而提告,但因已超過告訴期間,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北市京華城容積弊案狂燒,台北地檢署偕同廉政署30日帶著辦案人員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住處及「台玻大樓」辦公室、民眾黨中央黨部、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住處等地進行搜索。經4小時多的搜索後,柯文哲在律師鄭深元陪同下在家門外受訪,強調:「我非常坦蕩,我知道我沒問題,希望執政當局要清楚說明,今天是有什麼證據執行這個動作。」柯文哲在受訪後上車轉往廉政署接受訊問,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隨後也抵達廉政署,而30日約中午11時56分,柯文哲的另名委任律師陸正義抵達廉政署。據《中天新聞網》報導,柯文哲的2位委任律師之中,以有「王牌律師」之稱的鄭深元較受到外界矚目。鄭深元是法官40期結業,過去曾任台南、台北黑金專組檢察官及前特偵組檢察官,曾偵辦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於2014年轉任律師後,在法律界名聲響亮,有「王牌律師」之稱。不過在2020年間,鄭深元曾遭週刊爆料,一名代號為W的美魔女指控2016年有案件要委託律師幫忙,找上了鄭深元的律師事務所。當時鄭雖然把W的案子傳介給事務所內的律師,對她僅提供法律諮詢,但兩人見面後,鄭深元時常透過通訊軟體,傳一些鹹濕文字跟A片網址給她,還會在見面時對她毛手毛腳,連兩人見面喝咖啡討論事情時,鄭的腳還曾在桌下勾過W,嚇得她封鎖鄭,並對媒體爆料這件事。2020年間,鄭深元曾遭週刊爆料,一名代號為W的美魔女稱鄭「用腳性騷擾」而向他提告,但因已超過告訴期間,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片)當時W女還向週刊提供兩人私訊截圖,對話中可發現鄭深元多次傳送成人網站連結給W女,並問她:「妳覺得這算猥褻嗎」;並曾私訊給她告白「我想念妳的胸部」、「我一定要抱著妳入睡」等話語,讓W女不勝其擾。不過,性騷擾罪屬於告訴乃論,告訴期只有半年,而女子指控的情節發生於2016年,卻到2020年才提告,遠遠超過告訴期間,檢方依法諭令鄭深元不起訴處分。另據《中天新聞網》說法,鄭深元會擔任柯文哲的委任律師,可能是由立委黃國昌牽線,因鄭、黃兩人均為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主要成員之一。加上鄭深元具國際反洗錢師證照及證券、會計相關專業,對涉及會計金流相關案件相當擅長。據稱他曾經手太電掏空案、元大金控結構債案、開發金內線交易案、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及前總統李登輝國安祕帳案、高院法官貪汙案、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等矚目案件。◎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涉持48部未成年性影像 他3度出庭「檢擬傳喚孟耿如」
藝人黃子佼日前持有7部未成年影片,因此被起訴,上月首次開庭,黃子佼改口否認犯罪。黃改口不認罪,主張檢方舉證的影片建立時間有瑕疵、無法證明犯罪,檢方日前聲請併案審理黃涉無正當理由持有另41部少女性影像的刑責,還放話想傳喚黃妻孟耿如作證,但並未聲請,台北地院20日下午再度審理。外傳檢方當庭想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目前尚未正式聲請。(圖/翻攝孟耿如臉書)北院今下午4點第三度開庭,檢辯繼續交鋒,檢方未再新增併案審理的影片數量,但不排除勘驗、鑑定扣案影像,外傳檢方當庭想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目前尚未正式聲請,辯護律師團認為,孟耿如和本案無關,若真的聲請,法官將視有無調查必要性與證明案情的程度再決定,孟耿如也可拒絕證言。黃子佼在2023年6月間,捲入#Metoo醜聞、涉及多年前非禮少女,人設與演藝事業瞬間全毀。台北地檢署偵辦認定黃涉犯的強制猥褻等罪嫌欠缺證據、涉犯的性騷擾罪嫌因被害人同意和解不提告,2024年4月將黃的性侵案情分別不起訴處分與簽結。不過檢方去年8月4日指揮警方搜索黃子佼住處,查扣電腦硬碟勘驗後發現存有7部少女的性影像,來源為專賣各類情色影片、現已被查獲及斷網的「創意私房」網站,黃子佼從2014年2月加入這個網站、已成高級會員,能購買限時限量、內容更鹹濕的影片。檢方認為新法增列刑責於去年2月17日施行後,黃子佼仍「繼續儲存而無正當理由持有」這7部少女裸露胸部、私處,從事性交行為的性影像,構成新法處罰要件,由於黃是初犯已認罪,加上法定刑非重罪,若起訴移審,反而易使少女須出庭作證而蒙受二度傷害。幾經考量後,檢方今年4月給予緩起訴處分,為期2年,附加支付公庫120萬元、寫1200字悔過書等條件,繳庫金額是同類案件緩起訴的最高紀錄,黃子佼PO文公開道歉「錯了就是錯」、「虛心認錯與反省,永不再犯」、「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等語。未料民代與婦幼團體批緩起訴會使民眾誤解「黃子佼無罪」,疾呼不宜輕縱,高檢署隨即以偵查不完備為由發回續查,檢方5月迅速起訴,建請法官沒收黃子佼被查扣、存有本案不雅片的硬碟。據悉,黃子佼被起訴之初,仍認罪求緩刑,但第一次開庭卻改弦易轍,不認罪且質疑檢方提出的7部影片檔案「建立時間」,疑遭修改成新法施行後的日期。黃子佼和律師團主張,這7部影片無法確定是他購買下載儲存,就算是,也是他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去年(2023年)1月10日修法前所為,且黃從未散布與重製,依同法第53-1條規定,新法施行前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的行為,只有行政罰、沒有刑責。法官認為,黃子佼和律師團策略顯然力爭「就算有錯也無刑責」,檢辯雙方激烈攻防,因此要求雙方補陳書狀表示法律意見,檢方並在第二次開庭前,再提出41部從黃子佼被查扣硬碟裡找到的少女性影像,聲請併案審理黃無故持有的責任,連同前7部影片扣除1人多部情形後,共有47位少女受害。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大生租屋遭襲臀性騷!驚覺「姊姊也被摸」不忍了 色房東下場出爐
台北市1名年約7旬的房東去年藉口陪剛簽約的女房客認識環境,期間偷偷觸碰女方身體騷擾,對方把經過告知姊姊,才發現胞姊也曾遭性騷,之後她提高警覺,只要遇到房東就會用手機錄音,成功錄下男方伸鹹豬手後的道歉內容。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處房東拘役20天與2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男房東於112年6月12日上午10時55分許,假藉帶被害人認識租屋處週邊環境機會,在北市某處公車站前,乘女方行走無防備而不及抗拒之際,以左手觸摸其肩膀及將左手自右肩摸移至背部(達腰際)等處;同年月15日上午,房東在租屋處內趁著幫被害人換鎖時,突然伸手拍打對方臀部性騷得逞。被告辯稱,他當時完全沒有碰到女租客,自己如有性騷擾之舉,對方豈會於遭性騷擾後,仍邀請他共進午餐云云。辯護人則主張,警方調閱之監視器影像模糊,難認被告有碰觸女租客之身體之情,且被告縱有碰到對方之肩或背部,客觀上並非身體隱私處,主觀上亦無性暗示而為調戲之性騷擾犯意。庭訊時,女租客證稱,被告原本是姊姊的房東,案發當天對方提議帶她去附近買日用品,順便認識環境,因為自己對附近的路不熟,且被告之前對姊姊蠻熱心,所以欣然答應,不料2人走在路上時,被告一直靠近她,且一直趁機碰觸她的身體,走個幾步就會藉故用手搭肩,「然後一路摸下來,不只一次」。女租客提到,「被告年紀很大,我一開始沒朝性騷擾方向想,我不覺得他有色心,是後來我回去跟我姊姊說我跟被告出去的時候,他一路上一直摸我,我很不舒服,我姊姊跟我說被告也曾經碰過她,我才發現被告可能是慣犯」,且當時是對方自己跟過來,她無奈之下才跟房東一起吃飯,之後她便有所警覺,遇到被告都會用手機錄音。台北地院勘驗相關錄音檔,發現被害人在租屋處遭襲臀時,即質問被告「不要摸我屁股」、「你手那樣拍兩下」等語;房東則回以「我拍一下而已,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好,這樣可以了」等語,顯見被告當場即承認稱有拍女租客屁股之舉,堪認被害人所為之證述,應屬實情,並非虛妄。法官審酌,被告未能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竟為滿足一己私慾,分別以前揭方式,對當時仍是大學生的女租客為二次性騷擾行為,所為應予非難;又被告犯後一再飾詞否認,犯後態度非佳,考量被告迄今尚未與女方達成和解,亦未取得其原諒等情,依性騷擾罪判處房東拘役20天與2月徒刑,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個月6度伸狼爪!公公拍她屁股噁喊「去洗澡」闖房喇舌 媳婦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公公(下稱A男)多次性騷擾媳婦小花(化名),不僅趁她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還伸鹹豬手碰觸其腰、臀,甚至拍她屁股說「快去洗澡」,最後更直接闖入房間襲胸、強迫喇舌,種種離譜行徑讓小花忍無可忍,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媳婦在一審終結前撤告,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可上訴。起訴指出,A男與小花為公媳關係,詎A男基於意圖性騷擾之犯意,於111年12月12日11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住處內,趁媳婦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事隔1天,A男和小花一起坐在客廳,女方起身離開時,遭公公拍打臀部、腰部;同年月22日中午,被告將小花推到走廊後,拍觸其腰部、臀部1、2次。同年月23日上午11時30分許,公公再度伸出鹹豬手,手持香爐行經媳婦身後時,突然環抱其腰部並伸手觸摸腹部;同年月26日深夜11時許,A男徒手拍小花的腰部、屁股,叫她「快去洗澡」;同年月12月30日上午,公公突然闖進媳婦房間,對她襲胸並觸摸內褲外圍、臀部,再手捧小花臉部強行舌吻。被害人1個月內遭公公6度性騷,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檢方偵查後,認被告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依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酌,性騷擾罪須告訴乃論,考量被告與告訴人於本院調解成立,告訴人業已撤回本件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可上訴。《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男性騷且無歉意 法院二審加重刑責
高雄市李姓男子在街頭巧遇鄰居1對國中姊弟,趁雙方對話的時候,伸手碰觸少女臀部及腰部等隱私部位,被家屬告上法院,李男否認犯行,辯護律師也稱大人常會有一些友善或愛護的肢體接觸,不過,一審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有期徒刑3個月,檢方與李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他在調解時未見致歉或求諒解的真意,遭追加刑度改判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不得上訴。判決指出,1名國中少女與弟弟去年1月29日下午步行返家途中,碰上騎機車的李姓男鄰居,李男上前搭話,未料,他卻伸手觸摸少女的臀部、腰部以及大腿等隱私部位,嚇得她來不及反應,李男甚至還說要帶少女買水果,姊弟倆拒絕趕緊離開現場,弟弟於1周後將此事告知母親,母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告。李男到案辯稱,當天是因少女站得離他較近,只是從腰部推她一下;辯護律師則以社會感情及風俗習慣而言,熟悉的大人與小孩間,大人常會有一些友善或愛護的肢體接觸,譬如摸一下頭,或拍肩、輕拍背部或臀部的動作,如過度解讀,不免被認為是性騷擾。一審認犯罪事實明確,依成年人對少年性騷擾罪判3個月,李男與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認為李男觸摸的部位包含臀部、腰部、大腿等人體外觀部位,且持續數秒,性騷擾手段、情節非輕微,加上他聲稱願與被害人調解,但調解時卻未見有何致歉或求取諒解的真意,始終否認犯行,因此加重刑度改判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頭套噁男自強號上伸狼爪 「狂碰胸部」遭判1年2月
彰化縣去年12月發生性騷擾案,被害女子深夜搭乘自強號坐在靠走道位置,彭男卻從前車廂走到她旁邊,頭戴黑色頭套,伸出鹹豬手觸碰受害者右側胸部及肋骨,係看見被害人向窗邊女子求救,這才離開現場。女子報警後,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性騷擾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根據判決,彭男明明見前方還有空位,卻仍選擇站到被害女子旁邊,用手抓住椅背握把,觸碰女子右側胸部及肋骨得逞後,變本加厲將頭套脫下套在右手繼續騷擾。列車長補票後彭男仍不回座位,直到看見靠窗女子以手機備忘錄詢問受害女子「你有發現你旁邊那個男生怪怪的嗎?」被害女子也用備忘錄回答「可以幫我一下嗎,他一直碰到我一直」後,才肯離開現場。受害女子事後通報台鐵緊急電話1933,經監視器佐證可看見彭男以右手越過被害人的右手臂前方,用手指碰觸受害人胸部。彭男坦承徒手觸碰到女子,但否認性騷擾指控。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彭男明知車廂內有監視器,卻還是以頭套等方式規避追查,以相同方式碰觸被害女子,法院審酌彭男對被害女子所生心理創傷和本案量刑意見,及案發後未與受害女子討論賠償損失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女大生Dcard認識「靈學老師」 到佛堂「調氣」遭台南已婚男伸魔爪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自稱是「靈學老師」,並在知名論壇「Dcard」小有名氣,一名女大生因體質問題決心向其求助,沒想到陳男卻對她進行性騷擾,女大生事後也怒告上法院,近期台南高分院審理後,判決陳男須賠5萬元,且不得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大生因自身體質問題,於2022年2月19日在網路平台Dcard上,認識了自稱是「靈學老師」的陳男。兩人也相約於在陳男家中的靈龍殿神明廳內,進行「靈學調氣」,沒想到陳男卻趁機伸出魔爪,假藉為女大生進行靈學調氣的機會,要求對方轉身後,趁她來不及抗拒之際,出手環抱,性騷擾得逞。女大生也因此受到驚嚇,連忙拒絕陳男,但陳男仍盯著她的嘴唇和胸部,並說「我是男生,這很正常」。隨後陳男再次趁女大生不注意從後方環抱,嚇得對方驚慌失措,擔心再繼續給陳男調氣,恐怕會遭到侵犯。女大生也隨即離開陳男家中,並向男友和家人訴說此事,在經過提醒後,女大生也意識到自己遇到性騷擾,決定報警提告,並要求陳男要賠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陳男也坦承自己在事前未告知對方的情況下抱對方,但辯稱自己是因為那次女大生要離開,不想讓她這麼早離開,因此心血來潮想擁抱她,發現她受驚後也立即放開。但台南地院刑事庭審酌後,依照性騷擾罪,判處陳男2個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高職畢業、已婚,且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從事靈學老師收入不固定,判陳男須賠5萬元,不得上訴。
台南色老闆藉口教女員工操作機台 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下場曝
台南1名彩券行老闆阿義(化名),日前藉口教導女店員小華(化名)操作電腦機台時,竟色心大起,趁機伸鹹豬手拍屁股、摟腰,小華氣炸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阿義與小華為雇傭關係,某日上班時間,阿義以教導操作電腦機台為由藉機接近小華,趁其沒戒心不注意之下伸右手拍打對方臀部,還食髓知味摟上小華腰肢,小華覺得不舒服報警提告。案經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性騷擾過程被店內監視器拍下,老闆阿義的行為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造成小華精神痛苦,不過考量他坦承犯行,雖尚未和解但無前科,因此依《性騷擾罪》判阿義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男大生參加「浪人祭」趁亂偷摸女子臀部 觸性騷法恐遭拘役50日
1名21歲的劉姓男大生,在2023年於台南參加「浪人祭」音樂祭活動時,竟趁著眾人隨音樂搖擺與衝撞之際,出手偷摸1名女子的臀部,該名被害女子當下立即制止並且報警,而男大生如今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經查,該名劉姓男大生是在2023年10月15日前往參加音樂祭活動,當天約莫晚間9時許,台上表演的樂團帶領底下的聽眾,隨著歌曲氣氛衝撞抑或推擠,這時劉男竟趁場面較為混亂之際,隨即找尋目標後對1名女子「伸出鹹豬手」,並偷摸女子的臀部與下體長達5秒鐘,被害女子在察覺後立即制止男子的行為,同時也憤而報警處理。法院審理,劉姓男大生對於自己的犯行坦承不諱,法官也認為,劉男行為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前段之性騷擾罪,且男大生係趁被害女子無法及時阻絕之時,竟以手隔著褲子撫摸她的臀部與下體,其行為欠缺尊重他人對身體之自主權利及心理感受,更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法官判決表示,考量劉男在犯案後坦承犯行,雖有調解意願,但目前尚未獲得被害人之諒解,因此依劉姓男大生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前段之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浪人祭」是近年來在台南市安平區觀夕平台所舉辦的音樂祭,除了音樂其也提倡環保與永續的理念,每年都吸引許多愛好音樂的觀眾前往參與,更在短短5年內就已深受年輕世代群眾歡迎,且售票人數也已僅次於大港開唱,未料原先讓喜愛音樂的民眾一同參加的嘉年華,竟會變成不肖分子下手的地點。
少年酒醉闖高級社區全裸「打手槍」 員警到場他繼續「嘉明流滿地」
新北市三峽區16日發生離譜性騷擾案件,一名少年喝醉酒後闖入某高級社區,警衛好心讓他在椅子上休息,少年竟當眾脫衣,全裸對著警衛「打手槍」,警衛嚇得報警,而三峽分局員警到場後他還持續自瀆,最終射精在地板上才停止,警方則將少年帶回偵辦,全案依性騷擾罪嫌偵辦。根據監視器畫面,少年原本在社區椅子上休息,凌晨卻突然起身,走到櫃檯開始脫上衣和褲子,接著彎腰開始對著櫃檯自瀆,警衛當下飽受驚嚇,立刻逃出櫃台並報警。而員警到場時,少年的手上動作並沒有停止,直到將嘉明射在櫃檯地板才緩緩穿回衣物,警方則將他帶回派出所,警衛則對他提出性騷擾告訴,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少年並非該社區住戶,當日酒醉後闖入,保全好心讓他在大廳椅子上休息,沒想到竟做出脫序行為,而少年家屬獲報後也前來處理,對著保全連連致歉,並希望能夠和解,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
上市公司董座2次遭控性騷! 花錢和解學不乖再伸鹹豬手襲臀女職員
上市公司宏普建設董事長段津華,於2021年9月間,趁與咖啡店老闆娘洽談購買土地時,對其摟腰摸臀,遭控訴後賠錢了事,卻依然不知悔改,今年3月又以相同手法於公司大樓對另家公司的女職員伸出鹹豬手,檢方調查後認定段涉犯性騷擾罪嫌,2度將他起訴。宏普建設公司董事長段津華年逾7旬,是美國約翰甘迺迪大學企管碩士,宏普建設於1988年10月創立,1995年正式上市,股票代號為2536,資本額高達43億元,公司知名建案有位於北市信義區的新川普、南港區的鉑金苑、大安區的宏普PARK、新北市新莊的柏悅府等。據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第1件性騷案發生在2021年9月12日,段津華於老闆娘(以下簡稱A女)在永和經營的咖啡店櫃檯前,與A女洽談土地買賣時,段趁她毫無防備下,突然伸出右手摟住A女腰部,還拍打她的臀部2下,接著又伸手碰觸背部;隔日簽約時在法律事務所走廊,竟還牽起A女的手、撫摸、摳捏背、摸臀部,遭以強制猥褻罪起訴。審理時,段津華否認犯行,堅稱「沒有冒犯A女,與她是友善的互動。」法官依監視畫面未見A女有示好、接受之舉,且段都趁A女不注意之時短暫觸碰其身體,非屬強制性手段,應為「性騷擾」,不過最後雙方達成和解,段賠錢了事,闆娘也撤回了告訴,法官判決公訴不受理結案。近期的第2起性騷案,發生於今年3月28日,據悉段津華於宏普建設的大樓內,與平常僅以點頭致意的另家公司職員小紫(化名)於茶水間相遇,段趁機摸小紫肩膀、腰臀,使其深感不適,報警處理後,檢方調查認定段涉犯性騷擾罪嫌,2度將他起訴。
搭公車屁股癢癢的…驚見他的「這一根」椅縫狂蹭 高中妹當場嚇壞
台南一名女高中生去年10月搭公車時,突然覺得屁股癢癢的,低頭一瞄竟驚見後方「男乘客的腳趾頭」,讓她當場嚇壞,連忙拿出折疊傘想擋住椅縫,沒想到男子不罷休繼續伸腳騷擾,束手無策的情況下,女學生只好請司機協助報警。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依涉犯《性騷擾罪》判處男子3個月徒刑。據了解,女學生當天搭公車返家時,遇到坐在後方的劉姓男子騷擾,劉男用腳趾穿過椅背縫隙,不停搔弄女學生的後腰、臀部,女學生隨即將折疊傘放在椅縫中試圖阻擋,怎料對方不死心繼續以腳趾頭觸碰,她只好按鈴佯裝下車,趁機上前告知公車司機,司機協助報警後,聲稱車輛有問題隨即停靠在路邊,警方當場抓獲劉男。劉男遭逮後否認罪行,供稱翹腳時雖然有碰到椅背,但絕無觸碰到女學生的身體,況且腳趾要伸入椅縫有一定難度。對此,法官勘驗車上監視器畫面,認定劉男以腳趾伸入椅縫處,多次碰觸女學生的後腰及臀部,使對方受到驚嚇、感到不適,且犯後否認犯行、沒有悔意,最終依涉犯《性騷擾罪》判處劉男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