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日記
」與台積電經理外遇壞壞42次 人妻「性愛日記」成鐵證
台積電擔任經理的已婚孟姓經理,以及已婚的鍾姓女課長,兩人因職場發生了婚外情。鍾女的丈夫許姓男子,發現了鍾女在手機備忘錄記錄下外遇的「性愛日記」,兩人的對話也用「糖果」和「螞蟻」來互稱,在鍾女的日記裡,甚至可以看到她用「big day」詳細記錄和孟男發生關係的日期,許男在發現妻子外遇後,一狀告上法院,最後判決鍾女及孟男須賠償許男120萬元。許男表示,他已經懷疑妻子外遇很久了,在某天,他趁著妻子和小孩已經睡著時,去翻看妻子的手機,進而發現妻子和孟男用「糖果」、「螞蟻」來互稱的親密對話,甚至還發現其中有提及,兩人有多次的肢體接觸,還有提到公司附近的汽車旅館。不僅如此,許男還發現妻子在手機紀錄「性愛日記」,鍾女會用「big day」來暗指她和孟男發生關係的日期,還記錄了與孟男到旅館發生關係的事情。許男算一算,自2020年4月20日到9月30日為止,兩人總共發生了42次性行為。許男後來以侵害配偶權,將兩人告上法院,並求償800萬元。鍾女及孟男都辯稱兩人只是純聊天,並沒有發曖昧的訊息,也沒有發生性行為。鍾女辯解手機上的日記,並不是由她所寫的,孟男更說許男曲解日記裡符號的意義,這並不能證明他們有發生性行為,而且許男將對話紀錄寄給她的妻女,影響到他的家庭,目前兩個家庭都已離婚。法官後來確定日記是由鍾女所寫,且鍾女確實有和孟男多次發生關係,已經侵害了許男的配偶權。法官考量到孟男及鍾女年薪都達上百萬,判定2人應連帶賠償許男12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13歲嫩妹寫性愛日記!「暗巷野戰實錄」同學看完羞爆 19歲男友下場曝
屏東一名少女小花(化名)2017年和19歲施姓男子交往,2人一時飢渴難耐,竟在女方家附近的巷弄內偷嘗禁果。雖然雙方交往1個多月即分手,但小花當時把野戰經驗寫在日記裡,露骨內容讓同學看得臉紅心跳,通報校方後全案曝光。屏東地院審理後,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施男1年8月徒刑,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小花於2017年因緣結識施男,雙方進而成為男女朋友,惟交往約1 個多月即分開;沒想到,施男明知女方為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竟於2019年間在小花住家附近的巷弄內,在對方同意下用手指插入下體,隨後性交得逞。事後,少女同學意外從小花的日記得知上情,決定通報師長,全案才曝光。對此,施男到案後坦承和小花發生性關係,也積極與少女家長調解,被害人母親並表示不欲再追究,同意給予緩刑。屏東地院認為,被告明知小花為未滿14歲之女子,心智尚未發展健全,就性行為之自主、判斷能力均未臻成熟,竟未能克制己身慾望與其性交,對少女之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生不良影響。法官審酌,施男年紀尚輕,過去沒有前科,素行還算良好,加上他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並與對方家長達成和解,若令其即刻入監接受刑罰執行,未必對被告之再社會化及犯罪行為之矯治有所助益,相信他經歷此事後應能知所警惕,因此依與未滿14之女子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5年;可上訴。
空姐誘「已婚同事們」機艙集體不倫!還寫恩愛日記 人夫氣炸公布
荷蘭一名已婚空姐婚後育有4名子女,卻與同事們發生不倫關係,甚至把細節、性愛癖好都寫成日記,詳細記載,結果被丈夫發現,內容因此遭散播。2人最後離婚,和解收場,但航空公司認為丈夫行為已損害公司名譽,因此禁止他搭乘相關航空5年,禁令要到明年才會解除。根據《每日郵報》報導,事件曝光時,空姐已經46歲,但仍保養得宜、風韻猶存,堪稱是公司裡的發電機,不僅偷情已婚同事,還詳細記錄性愛過程,無論是哪間酒店、哪架飛機上嘿咻或是對方特殊癖好都寫得清清楚楚,並存於電腦中,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果被丈夫發現了。丈夫看完後相當憤怒,將部份性愛日記的內容投訴媒體,為了報復妻子,還揚言要公開全部細節,讓她與情夫在社會上無法抬起頭。除此之外,丈夫甚至跑到航空公司騷擾「表兄弟」們,把公司鬧得雞犬不寧。最後夫妻以離婚收場,但丈夫仍持續威脅要將日記內容公布,讓空姐受不了提告。而航空公司也認為,此事已嚴重損害公司形象,因此協助空姐提告前夫,最後雙方達成共識和解;航空公司同時也對丈夫祭出長達5年的禁飛令,直到明年禁令才會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