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
」 彰化 詐騙 車手 彰化地檢署 投資替代役男性侵女童入獄評估「治療有效」 提前假釋卻又性侵國中女網友21次
彰化一名邱姓男子2011年服替代役期間,因猥褻與性侵害2名女童遭判刑9年4月,在監僅治療2年多,即評估治療有效果,「再犯危險降低」,坐牢7年多假釋出獄。然而他假釋期滿僅1年多,2024年初又性侵害一名女國中生21次。彰化地院一審依21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8年,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仍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高中畢業的邱男2011年在花蓮縣某國小服教育替代役,當時他因猥褻女童1次,性侵害另一女童4次,被花蓮地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及猥褻罪判刑9年4月。邱男於2013年入獄,2015年起於監獄中接受身心治療,但僅治療2年多,彰化監獄的治療評估會議便認定他「治療已具成效」,「暴力危險性」與「再犯可能性」均評估為「低危險」。後來,邱男僅服刑7年多,就於2020年11月假釋出獄。交付保護管束期間,心理師發現他可能有「異性戀童」傾向,假釋前檢察官一再告誡他禁止接近或與未成年女性獨處,邱男都能遵守,2022年4月順利假釋期滿。然而,2023年底,邱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名國中女學生,要求對方當自己女友遭拒後,竟以聊天、買宵夜、帶點心探望等理由接近對方,在2024年1月14日首次向對方性侵得逞,之後又在1月22日至5月底間性侵對方17次得逞。後來,女學生表明拒絕與邱男再見面,邱男卻變本加厲,於女學生住處或學校附近盯梢糾纏,並打電話與傳訊息騷擾,還恐嚇要散播對方的裸照,女學生又被迫與他發生性行為3次,直到被老師查覺有異而報警。彰化地院一審時,邱男坦承犯行,當庭向女學生的父親道歉,法官卻認為,邱男惡行嚴重傷害女學生身心健康,讓女學生家庭籠罩在雙親自責、沮喪、恐懼等負面氣氛中、如今家庭關係瀕臨崩解,道歉並無實質彌補作用。另外,邱男原本是用帶點心探望等欺騙手段,之後又以散發裸照等激烈手段逼女方見面,依故意對少年(少女)犯強制性交罪,前18次各判3年8月,後3次各判4年,應執行8年,矯正機關(監獄)將來要確實評估有無強制治療必要。彰化地檢署質疑一審量刑太輕,並主張邱男沒和被害人和解,對此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一審量刑未逾法定刑範圍,亦無違背罪刑相當等原則,駁回檢方上訴,可上訴三審。◎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9歲女大生把帳戶租詐團「一天爽領2500元」 一審判無罪二審下場慘了
台中一名19歲陳姓女大學生把帳戶租給詐團,一天拿2500元,被檢方依助洗錢罪起訴,一審認她「涉世未深」判無罪,但二審認她每月可領到5.5萬元,「比出租房子還好賺」,而陳女每天都催收租金,漠視被害人的權益,最後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月,併科罰金1萬元。判決書指出,陳女年5月某日,去銀行開活期帳戶,約定三個網路轉出帳號,並以每個工作天租用帳戶,每天收2500元租金,把帳戶提供給名為「蔡蔡」的詐騙集團,為詐欺取財犯行時,方便取得贓款,並掩飾、隱匿詐欺取財犯罪所得去,不易遭人查緝。陳女在一審時說,「如同房東出租房子給房客,不用工作也有錢」,律師也強調,陳女是學生,缺乏社會經驗,主觀上沒犯意。彰化地院認為,不到20歲的陳女涉世未深,現在詐欺集團猖獗,手法也日新月異,「被告能否輕易判斷帳戶可能淪為人頭帳戶使用,實有可疑」,判無罪,而彰化地檢署再上訴。陳女二審又說,案發時爸爸罹患血癌(今年過世),父母也沒能力負擔她的學費和生活費,「我想要趕快賺錢,我很需要錢」,她是被騙,沒有要幫助洗錢。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表示,陳女傳訊給詐團說,「我不想截圖了」「感覺會外洩資料」,可見被告對於出租帳戶之事已發現事有蹊蹺,小心提防蔡蔡,還偷偷改了網銀密碼,一下子同意說要提供,一下子又猶豫而修改密碼,其實陳女已經懷疑這是詐騙集團在收購帳戶。法官認為,雖然陳女說一天2500元租金,不算什麼高額報酬,但扣除六日沒租,一個月通常有22個工作日,一個月收租金就高達55,000元,這個比出租不動產還好賺,陳女出生成長在彰化縣,到臺北市念大學,對周邊生活物價租金,總不會沒有認識,5.5萬不僅可以租到臺北市套房、還可以租到一個完整住宅了,甚至在中南部可以租一個店面了。法官說,陳女出租帳戶後,每天催租金都催得很緊,沒收到錢立刻責備蔡蔡,蔡蔡也會了2天租金5000元,其實陳女非常關心自己的權益,但是對於出租帳戶可能淪為詐騙他人之工具,雖有預見但並不關心他人權益,任由詐騙犯罪發生。法官表示,陳女還問,「感覺我的帳戶都被你們控制了」,她早就質疑這是被人使用帳戶不斷進出金錢,不斷地洗錢,陳女提出質疑時,本件起訴事實尚未發生,如果早去銀行止付掛失,就可以阻止後續起訴事實之犯罪發生。但是被告比較關心自己能否收到租金,每天盯著薪水有沒有匯入帳戶,可認對於交付本件帳戶可能發生詐欺取財、洗錢等不法犯罪,已有認識,且縱令所提供之本件帳戶遭不法使用亦無妨之容任心理,而有詐欺取財及洗錢之間接故意無訛,所以撤銷一審無罪,考量她跟被害人和解3萬元,依幫助犯一般洗錢罪判陳女2月,併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26女「外送跑腿」1天狂衝3縣取款141萬被逮 被害人還不信喊:哪有警察這麼帥?
不要再相信天上掉下來的「好康打工」了!一名黃姓26歲女子在網路上認識網友,聊天中得知「外送跑腿」可以輕鬆賺錢,只要出門玩「順便幫忙取錢」,就有大筆現金輕鬆入袋,於是欣然加入,一天內搭乘高鐵、計程車連衝3個縣市,替詐騙集團收取贓款141.2萬,最後在彰化員林被警方當場逮捕。全案依涉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地檢偵辦。據了解,26歲黃姓女子在網路上認識代號「宅肥」的網友,聊天得知聊天中得知「外送跑腿」可以輕鬆賺錢,只要出門玩時「順便幫忙取錢」,就可以獲得不斐報酬,於日在網友拉攏下欣然加入成為「外務專員」。本月20日,黃女接獲指示,從台北搭高鐵南下,在雲林高鐵站內星巴克與1名女子面交收取90萬元,再搭計程車到南投草屯某7-11超商,與另名女子面交取款31萬元,得手後又搭乘計程車到彰化縣員林市某棟大樓會客廳,與一名外配面交20萬元。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員警獲報前往,當日21時30分當場查獲黃女正與外配碰面詐騙取款,查扣合計141.2萬元、工作手機1支等證物,後將黃女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受害女外配是瞞著家人,想在過年前投資賺一筆年終獎金,於是受到假投資平台蠱惑,在詐團成員話術引誘下答應進行面交投資20萬元;警方獲報前往逮人時,該名外配竟然不信,直喊「哪有員警長得那麼帥」,反以為警方才是詐騙集團,直到派出所又加派警力到場,她才相信自己受騙,願意配合協助說明。員林警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表示,該詐騙集團虛設假投資平台,對外宣稱「高收益」、「投資回報率高」等誘人條件,讓被害人加入非官方認證的投資平台APP,讓投資者投入現金,這名外配婦人在網路受到不明投資訊息吸引,在詐團成員話術引誘下答應進行面交投資款項,並由假投資專員,持假工作證與被害人面交取款,當場遭員警查獲。吳詠傑分局長表示,警方將持續強化打擊詐騙犯罪力度,保障民眾財產安全,特別呼籲,若有任何疑問,均可撥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
網友瞎編輕鬆賺!妙齡女信了「一天跑3縣市」收款上百萬遭逮
詐騙事件層出不窮,不僅經常傳出民眾上當受騙,更有越來越多年輕男女淪為詐團「幫兇」,一名26歲黃姓女子在社群平台結識一名網友,對方聲稱只要幫忙「跑跑腿收錢」就能輕鬆賺外快,黃女在網友的遊說下,陸續搭車前往3縣市,並取得逾141萬元的詐騙贓款,最終遭到警方逮捕。據了解,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於20日接獲線報,指有詐騙車手欲前往員林市員林大道5段的一棟大樓會客廳,與周姓被害女子進行詐騙面交,員警獲報後立即出動逮人,果然成功捕獲26歲的黃姓女車手,並當場查扣逾141萬元的犯罪所得。黃女一天連跑3縣市,共取得逾141萬元的詐騙贓款。(圖/員林警分局提供)警方調查,加入詐團跑腿行列的黃女,當天搭乘高鐵前往雲林、南投及彰化等3縣市,陸續與3名女子面交取款,犯案地點分別為,雲林高鐵站的站內星巴克,涉案金額高達90萬元;南投縣草屯鎮某7-11超商,面交金額31萬元;彰化縣員林市的大樓會客廳,取得不法所得20萬元,全案將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對此,員林警分局呼籲民眾,投資需謹慎,對於來歷不明的投資機會應保持警惕、避免落入詐騙陷阱,若有任何疑問均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
可疑男徘徊路邊遭攔!警鷹眼識破車手身分 彰化婦險噴60萬
田中分局社頭分駐所18日意外逮獲1名車手,26歲的陳男依詐團指示搭高鐵北上彰化,前往52歲楊姓被害女子位於社頭鄉清水岩路的公司,進而向她收款面交的60萬元,但由於他扮裝神秘格外引人注目,使警方上前關切,未料進一步盤查竟拆穿他詐團車手的身分,隨即當場逮捕並依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楊女透過臉書看見詐團投放的假投資廣告連結,接著加入LINE後,對方自稱是投資公司營業員,進而引誘她下載投資APP,再教導如何註冊及操作投資及儲值金額,藉此獲取其信任,未料楊女不慎落入陷阱,從11月開始已匯款約40萬元,並與對方相約於18日在楊女公司面交儲值60萬元。警方表示,田中分局社頭分駐所員警陳漢旻、游品妍18日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清水岩路與光明巷口時,看見陳男頭戴口罩並背著大背包,還沿路邊講手機邊找路,在當地是格外引人注目,員警察覺有異便上前攔查,經調查發現他從高雄北上,正要前往被害人楊女的公司收取面交款項,陳男沒想到車手身分竟當場被識破。警方說明,經通知被害人楊女遭詐一事後,她起初仍不相信,還稱面交是與友人見面,經警方不斷勸說並查扣到陳男持有投資公司工作證、現金收據單、面交的60萬元現金及手機等證物,她才警醒被騙,事後車手陳男被警方依《詐欺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及時保住楊女錢財。
又是馬來西亞籍車手!員林警再逮1人 面交慘被捕
又是馬來西亞詐騙車手!員林分局日前才逮獲一名馬來西亞網紅,其自稱誤信朋友所說,來台擔任車手被逮,因而與父母失聯。而員林分局日前再逮獲一名馬來西亞車手,其出面面交被逮,當場查扣24萬元、手機以及相關證物。全案依刑法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謝姓女子因誤信詐團所說,於臉書社群加入投資群組,聽信詐團話術一步一步遵照指示操作,並以儲值股票投資為由,要謝女出面面交,謝女也依照約定前往面交,再由假投資專員持假工作證與被害人面交取款。所幸警方察覺後後,當場逮獲該名冒充投資專員的馬來西亞籍車手,同時查扣其身上24萬餘元現金等相關證物。員林分局長吳詠傑提醒民眾,切勿輕信陌生人推薦的投資計畫,尤其是聲稱「保證高回報」或要求私下匯款的情況,極可能涉及詐騙。如遇疑似詐騙情事,請即刻向警方或金融機構查證,避免遭受財產損失。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保障民眾財產安全。
彰化男子持槍闖入養殖場射殺看門犬 被捕後稱「測試槍枝準度」
彰化縣福興鄉14日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動物虐待事件,1名陌生男子闖入當地養殖場,持槍射殺1隻看門犬,事發當日,該養殖場的主人洪姓男子正在文蛤池邊照料養殖工作,未料凌晨1時許,男子騎著機車闖入,並持槍對著其養的米克斯狗進行射擊,致使狗狗當場死,嫌犯隨後迅速逃離現場,洪男隨即報警求助,警方通過調查監視器並追查線索,最終成功逮捕嫌犯。根據警方調查,當時洪男飼養的米克斯狗被拴在養殖場旁的文蛤池邊,看門守夜由於該地點較為偏遠,洪男希望狗狗能夠幫助警戒,防止不速之客闖入,這名陌生男子卻在深夜悄悄騎車來到現場,並不顧狗狗的安全,從遠處瞄準對著狗開槍,監視器畫面顯示,男子下車後,手持槍枝採蹲姿對著拴住的狗狗發射多次,造成狗隻當場死亡,射擊後嫌犯迅速逃離現場,留下一片悲慘的景象。洪男發現異常後立刻報警,並協助警方調查,警方經過初步調查後,發現犯嫌為外籍移工阮姓男子,並鎖定其藏匿的地點,警方徹夜埋伏,最終於嫌犯隱藏的住處將其逮捕,經過偵訊,阮男對於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並表示是為了測試新購的氣體動力槍,才將狗隻作為測試對象,並不知這樣的行為屬於違法。經警方調查,阮男並未事先取得合法的射擊許可,且其行為不僅違反《動物保護法》,還涉嫌毀損他人財產和侵入住宅,警方將依此依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置,並將案件移送至彰化地檢署進行進一步偵辦。動物保護團體也發聲譴責,強調應該加強對動物虐待的法律制裁,保障動物的基本權益,同時,警方呼籲民眾要提高警覺,一旦發現類似違法行為,應立即報警處理,保護動物免受傷害。
4度酒駕入監服刑!彰化男出獄第7天再喝醉 騎車自撞害友人重傷亡
彰化一名顏姓男子因四度酒駕遭吊銷駕照且入監服刑,於今年3月底出獄第7天,再度飲酒8小時後騎機車,途中自撞路旁圍籬,造成後座許姓友人傷重不治。彰化地院國民法庭近日也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要求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判決書指出,21歲顏姓男子於2021年因酒駕遭起訴,經台中高院判處合併執行5個月有期徒刑,隔年又2次酒駕,合併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今年3月25日刑滿出獄後,3月31日便於田尾鄉龍奉宮飲酒從上午9時喝至下午4時,期間啤酒不斷,喝醉後仍執意騎機車,最終載著許姓友人返家途中發生事故。根據警方調查,顏男在彰化埤頭鄉中南路附近失控撞上農地圍籬,後座的許男因頭部著地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警方測得顏男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31毫克,遠超法定標準。被害人許男的弟弟憤而對顏提告。彰化地檢署指出,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判刑,其駕照早已吊銷,但他屢教不改。此次肇事距離其出獄不到一週,彰化地檢署認為顏男於10年內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行為重大惡性,遂依刑法第185條之3的酒駕致死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或至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彰化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此案,認為顏男未具駕駛執照卻騎機車外出,且明知酒後駕車危險仍執意上路,過程中曾摔車1次卻未停止,最終導致許男因頭部重創死亡。法官指出,本案肇事情節離譜,顏男已多次因酒駕遭有罪判決,此次犯行距前案執行完畢僅一週,顯示再犯機率極高。國民法官討論後考量,被告顏男具中度智障,且自首後坦承犯行,但未對被害人家屬進行賠償。被害人許男生前家庭經濟困難,其妻長期失聯,獨留智能障礙女兒一人,如今更需依靠其弟接濟生活。國民法庭最終判處顏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在執行刑前進行1年戒治。
高雄港查獲通緝犯及3名越南逃逸移工 澎湖遊變身「落網之旅」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於19日晚間,在高雄商港執行澎湖輪旅客名單系統登錄查驗作業時,成功查獲1名涉嫌妨礙性自主案遭通緝的越南籍移工,以及3名被雇主通報逃逸的越南籍移工,這4人原計畫結伴前往澎湖遊玩,不料卻因身分查驗曝光,變成「落網之旅」,目前,相關人員已分別移送至彰化地方檢察署與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處理。海巡署第五岸巡隊高雄商港安檢所指出,晚間10時許,執勤人員進行澎湖輪旅客登錄系統查驗時,發現1名越南籍移工涉及妨礙性自主案件,遭彰化地方檢察署通緝;此外,另有3名越南籍移工,經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查核,確認其身份為雇主通報的逃逸移工,4人結伴準備搭船前往澎湖觀光,不料在登船前即被查緝人員識破身份。根據調查,這4人早已與雇主失聯多時,但為躲避查緝,以遊玩名義掩人耳目,不料仍被精準攔查,執勤人員迅速逮捕後,依程序分別將涉嫌妨礙性自主案的通緝犯移交至彰化地檢署,其他3人則交由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高雄市專勤隊收容辦理,等待進一步遣返或法律處置。海巡署呼籲,民眾應守法規範,切勿協助非法移工或以不正當手段逃避檢查,相關單位將持續嚴格執行查緝作業,保障社會治安及國境安全。
國軍也傳光電涉弊!首見空軍校官找黑道當白手套 4人收押
最高檢察署為掃蕩綠能犯罪,指示彰化檢警調廉執行第3波「靖平專案」,首度查獲現退役軍士官找黑道當白手套,向廠商索賄。辦案人員偵辦某營區房屋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時,發現空軍張姓上校、許姓退役中校,疑勾結該聯隊陳姓士官長、中校退役的葉姓雇員,透過有黑道背景的陳姓掮客,向綠能廠商索賄並護航,兵分多路搜索34處後查扣現金130萬元,聲押禁見黃姓廠商、陳姓掮客及陳姓士官長、葉姓雇員等4人獲准。空軍司令部5日表示,針對該案積極配合檢警調案件偵辦,遏止綠能不法進入軍中,支持國家重要能源政策。空軍司令部強調,全案已進入司法偵辦程序,該部將秉持「依法行政、毋枉毋縱」立場,並依「刑懲併行」原則,檢討重懲,絕不寬貸。彰化地檢署指出,彰檢肅貪專組檢察官陳鼎文,偵辦某營區張姓上校、許姓退役中校,在2人擔任空軍某聯隊中校科長時,與陳姓士官長、葉姓退役中校,涉嫌護航某綠能廠商的不法貪瀆案,3日指揮調查官、廉政官和刑事局中打等單位搜索34處,查扣現金130萬元。據了解,這起現役、退役軍人涉及的綠能採購弊案犯罪,涉及軍方營區房舍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弊端,彰檢通知31名涉案被告及證人到案,經13位檢察官複訊其中29人後,部分涉案人諭知交保,其中許姓退役中校50萬元交保、張姓上校無保請回;陳姓士官長、葉姓退役中校、陳姓綠能掮客、黃姓廠商等4人則因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行賄、收賄等罪,犯嫌重大,檢察官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4日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彰檢執行最高檢察署綠能掃黑肅貪「靖平專案」,今年8月、10月陸續發動2波掃蕩行動,其中,第1波執行案已在11月提起公訴,本案為第3波。3波執行累計羈押議員、鄉長、代表會主席、公務員、具黑道背景白手套等共13人,查扣犯罪所得1800萬餘元,成效斐然。
議員淪車手2/傳遭300萬債務纏身 政壇明星假開當鋪詐友人30萬挨告
前彰化縣議員洪柏葳(35歲)2018年以無黨籍身分,成功當選彰化縣議會第19屆議員,有如當地政壇新星,但他任期內不只一次爆出桃色風波,更傳出財務問題,2021年時還誆騙溫姓友人投資當鋪,將其30萬投資款私自挪用至選戰資金不歸還,遭溫男提告詐欺,被彰化地院判刑。地方人士透露,洪柏葳早期形象清新良好,其父親是彰化縣民代表,他在秀水高工畢業後曾到工程公司任職,後則繼承父業踏上從政之路,2014年當選彰化市代表。洪柏葳雖然是頂著「政二代」光環,但其年輕有為形象深入人心,加上其為紅派大老、彰化縣前議長白鴻森親自提攜,步入政壇可說是一帆風順,2018年以6518票當選縣議員,本該璀璨的政治生涯卻被自己一手摧毀。據了解,洪柏葳早在從政時期就傳出財務狀況出現問題,當選議員後更緋聞纏身,他在2019年被妻子指控外遇,與酒家女親密接吻還上網貼圖,當時他就坦承有「經濟壓力問題」且與妻子感情出現嫌隙,進而離婚.再婚後又被第二任妻子控訴勾搭理容KTV女服務生且與情婦同居,被怒指為「偷吃慣犯」。為了彌補自己的財政黑洞,洪柏葳議員任期內,於2021年12月8日到友人溫男位於彰化縣福興鄉中正路辦公室,向他佯稱要準備資金60萬元投資當鋪,稱自己目前只有30萬,「邀請」溫男再出30萬就能實現穩定獲利報酬。洪柏葳坦言欠債300萬,為賺快錢當詐騙車手,與收水手交付款項身影全被監視器派拍下。(圖/翻攝畫面)溫男誤以為這是朋友介紹的投資案,再加上當時洪柏葳以議員身分做擔保,便不疑有他當場交付30萬元現金給洪,並約好每月能拿5萬報酬,共8個月獲利40萬,洪卻將這筆錢挪作選戰之用,到還款日時卻再三跳票,將溫男投資款侵吞。洪柏葳與溫男約定每月20日給付款項,怎料2022年1月第一次還款日就跳票,溫男見狀追問,洪柏葳先是辯稱當鋪因放款、利息減少等問題,每月只有收到1至2萬,要到下個月才有辦法依約定好的給付5萬。洪柏葳多次以各種理由拖延,都沒依當初約定償付款項,到了4月仍一毛錢都沒交給溫男,7月更向溫男表示每月只能還1到2萬,雙方約定好以每月2萬進行還款。而溫男的退一步沒有換來海闊天空,洪柏葳仍把「方便當隨便」,8月1日還款日依舊跳票,而溫男這次不忍了,直接到彰化地檢署對其提告侵佔、詐欺,採取法律途徑保障自身權益。警方鎖定詐團行蹤,提供被害人約80萬假鈔前往指地點面交,將洪柏葳與同夥一網打盡。(圖/翻攝畫面)洪柏葳開庭時表示自己有5個月的時間沒有收入,且在外積欠300萬債務,坦承有拿30萬用於補齊競選議員資金缺口,辯稱與溫男是借貸關係,而非當鋪投資,彰化地院審酌兩人對話紀錄,確定溫男是使用「回款」而非「還款」等字眼,且有提到「當舖不是20號回款嗎」,足以認定是投資。且洪柏葳拿不出獲利金流、匯款紀錄等證據,無從判定是否有如實投資,法院認定有詐欺可能。法官最終審酌,洪柏葳正值壯年,應靠自己努力獲取合法、正當財富,竟然向告訴人佯稱有投資機會,詐騙30萬元,實有可議之處,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賠償,難認於犯罪後積極彌補損害,依詐欺取財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逮詐無假期!休假警超商喝咖啡識破40萬騙局 活逮2車手法辦
彰化員林警分局1名施姓員警2日休假時意外逮獲2名車手,他前往超商購買咖啡飲用時,看見1名男子使用影印機列印投資相關收據及操作協議書,令他不禁懷疑是車手,因而沿路尾隨,結果當場目擊他在與被害人收取40萬元,施警趁他將錢轉交給收水手時,立馬衝上前一舉逮獲2人依法送辦。警方說明,彰化員林警分局林厝派出所施警,在假期前往7-11超商喝咖啡時,轉頭時眼尖看見1名白衣男子在影印機列印的資料,內容顯示投資相關收據及操作協議書,令施警立馬察覺有異,懷疑是詐團成員欲使民眾落入陷阱的假資料,他便立刻聯繫派出所同仁支援,同時一路尾隨白衣男子至彰化縣田尾鄉遊客中心。警方表示,結果施警意外目擊白衣男子正與1名女性被害者收取假投資款項40萬元,隨後便進入公廁內將錢交給「收水手」,施警眼看時機成熟後,迅速進入公廁將2人逮獲法辦,分別為吳姓車手及凃姓收水手,還查扣39萬元、5000元工作費、工作識別證及手機等罪證,全案訊後2人將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警方事後通知被害女子前來製作筆錄,但她仍執迷不悟,深信詐團話術,不願面對自己受騙的事實,經員警及家屬再三勸說,她才驚醒認清被騙,後續她向警方即時阻詐並活逮車手之舉,至上萬分謝意。
中部名醫涉仲介病患到中國買賣器官換肝 大賺1482萬還害死病人遭起訴
中部換肝名醫陳堯俐涉嫌在2016年到2019年間,非法仲介10名國人到中國換肝、換腎,每位病患移植費用從300萬元到750萬元不等,陳堯俐個人獲利1482萬元,當中還有人在移植失敗身亡,或者回國後一周不治,彰化地檢署近日偵結,將陳男等5人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罪起訴,並對陳男具體求處6年。據了解,陳堯俐是台灣腹腔鏡手術、肝手術、肝移植手術、腫瘤外科手術權威,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任職超過30年,更協助彰基移植中心成立,並曾任移植中心主任,最高一年完成76例換肝手術,不被彰基續聘後,又轉到彰化秀傳及台中中山附醫任職。但在2022年間,彰化地檢署多次接獲檢舉,指陳堯俐透過陞技公司牽線,仲介國人到中國非法買賣和移植腎臟與肝臟,陳堯俐在看診時得知病患有移植肝臟或腎臟需求,便指示病患可以與生技公司黃姓負責人連絡,每位患者的移植費用從300萬元到750萬元不等。而黃男收到費用後,再由楊姓配偶安排病患前往青島大學附設醫院進行器官移植手術,陳還親自前往手術室內指導,以此手法仲介6名國人前往青島,他還與另名長期仲介兩岸器官移植的林姓業者合謀,由林違法仲介4名病患前往湖南省長沙市醫院進行肝臟與腎臟移植。但患者移植後也壽命不長,多在2、3年內病逝,甚至有因移植失敗身亡,還有人在回國一周後不治,陳堯俐卻從中牟取暴利,他一人的非法獲利就高達1482萬元檢方認為,陳男等人違反體器官移植原則規定「無償捐贈原則」,足認具有仲介對價、不透明器官移植醫療風險,且他於2008年曾因違法移植器官遭送懲戒,卻不見悔改,25日依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等罪將陳堯俐及居中牽線的生技公司人員等共5人起訴,並向陳男具體求刑6年,查扣未繳回之犯罪所得1212萬元,其餘被告求刑3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037萬元。
婦投資虛擬貨幣面交96萬 警便利商店埋伏逮人
彰化縣員林分局大村分駐所11日接獲民眾報稱,有一詐騙成員在彰化縣埔心鄉員林大道7段附近商家進行詐騙面交款項,員警獲報後立即前往該商家埋伏,發現有1可疑背包客男子徘徊,一面講電話、一面觀望四周,直到有1婦女從商店內走出來與他洽談並進行面交投資款項,警方見狀也立即上前逮人。據了解,警方逮獲24歲的傅姓男子,其作為詐騙車手現身與婦人面交,同時查扣96萬9000元及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而該名婦人疑似誤信詐騙集團虛設假投資平台,其對外宣稱「高收益」、「投資回報率高」等誘人條件,吸引投資者上當,讓投資者投入現金或購買虛擬貨幣,使被害人加入非官方認證的投資平台APP,並於平台內買賣虛擬貨幣,再由專員上門與被害人進行面交取款,並假意將虛擬貨幣轉入被害人虛擬帳戶,實際上這些平台根本無法出金,導致被害人血本無歸。全案後續也將傅男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及銀行法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員林分局長吳詠傑表示,目前在證券期貨網站中的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有公布已完成洗錢防制法、遵循聲明的虛擬通貨平台業者名單,在此呼籲並提醒民眾!不要隨意加入非官方的投資平台或交易所,亦不要用Line、微信、Telegram加入陌生網友及陌生群組。若有任何疑問均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諮詢。
鹿港鳳山寺安座遶境爆鬥毆!陣頭進場順序喬不攏「打成一團」 9人送辦
彰化縣定古蹟鹿港鳳山寺9日舉行入火安座遶境大典,卻傳出有遶境陣頭對進場順序起爭執,在中山路名產一條街持棍互毆,1名駕駛開車經過因愛車遭波及,竟也從後車廂拿出刀、棍下車打人。鹿港警方循線帶回共9名男子,全案依妨害秩序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鹿港鳳山寺2016年8月24日清晨發生火災,廟內清代古匾、神像悉數焚毀,建築也嚴重毀損,經長時間修復日前完工,9日下午盛大舉行入火安座大典,有多達50多團陣頭與多間宮廟共襄盛舉,未料竟有陣頭因進場順序起爭執,就在大街打成一團。警方獲報到場,眾人已作鳥獸散,經連繫報案人及查訪附近店家、路口監視影像,釐清是參加鳳山寺入火安座大典陣頭滋事,隨後鎖定40歲許男、75歲許男等8人行蹤,其中有4人手腳擦挫傷已自行前往鹿港基督教醫院治療。在兩方陣頭鬥毆過程中,疑似因亂棍揮向行駛中的1輛自小客車、刮傷玻璃,35歲郭姓車主也下車從後車廂取出木棍與刀械,要和兩方人馬理論,用棍棒毆傷另1名43歲許姓男子。全案訊後,警方依違反《刑法》妨害秩序將9人全部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由於事件發生在鹿港中山路名產一條街,一旁就有多家知名肉包店、糕餅店,見到大白天一群黑衣人就在大街拿出棍棒打成一團,許多民眾看到這一幕嚇壞了,驚呼「大白天拿出木棍耶,太誇張了!」排隊買名產的人潮看到黑衣人從馬路一路追打到騎樓,直呼「是有什麼深仇大恨?」
廢棄物清運變非法傾倒!2男子假冒合法業者夜間丟垃圾 被警方擒獲
彰化縣2名男子黃男和陳男,謊稱為合法清運廢棄物業者,利用小貨車非法運送建築及裝潢廢棄物,每趟收取高達8000至1萬元的費用,並將廢棄物偷偷運送至偏僻地點傾倒,為逃避警方追查,黃男甚至懸掛他車車牌,企圖隱匿行蹤,然而在警方的精密調查下,2人終於被查獲,並將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偽裝清運業者運廢,黃男陳男被查獲,每趟酬勞高達萬元,竟企圖逃避警方查緝。( 圖/翻攝畫面)警方表示,案件的發現源於一次常規巡邏,11月4日清晨6時,彰化警分局三家派出所的員警在巡邏至花壇鄉南方一巷時,發現該路旁有大量建築及裝潢廢棄物被傾倒,隨後,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2部小貨車在不同時間進入該路段,並故意遮蔽車牌,行為極為可疑,進一步調查顯示,其中1輛小貨車竟懸掛自小客車的車牌,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關注。經過仔細追查,警方發現這2輛小貨車經常白天行駛國道1號,從南彰化及外縣市載運廢棄物,並在回程途中用帆布遮蓋車斗,2人利用夜間和深夜時段進行非法傾倒廢棄物的行為,短短幾天內就完成4起犯罪。警方最終查獲29歲的黃姓和31歲的陳姓嫌犯,經調查得知,2人每次以8000至1萬元的酬勞,將廢棄物運送並傾倒至無人察覺的偏僻地點,而黃男則因為其小貨車牌已經被註銷,便懸掛他車的車牌,試圖規避警方查緝,警方當場查扣2面違規車牌,並通知環保局對現場進行稽查,隨後2人被移送至彰化地檢署進一步偵辦。
假投資真詐財!彰化婦誤信176萬飛了 車手備點鈔機取款遭活逮
彰化縣福興鄉日前發生一起詐欺案件,1名53歲黃姓婦人結識1名男網友,對方誆稱投資泰達幣能高額獲利,她在甜言蜜語攻勢下便誤信,陸續共投入176萬餘元,直到她想出金卻被要求在投入50萬元後,她才驚醒遭詐隨即向警方求助,經警民聯手引誘28歲陳姓車手面交才順利逮獲,後續車手被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黃婦日前透過臉書認識1名男子,他誆騙投資泰達幣能獲利,並以假網頁創造泰達幣急速上升等假象,藉此獲取她的信任投資,黃婦陷入愛河前後共投入176萬2200元,直到想出金時遭到對方要求需再投入50萬元資金,黃婦這才察覺不對勁,懷疑遇上詐騙,因而緊急通報警方求助。警方表示,鹿港分局洪堀派出所日前受理黃婦報案後,警方將計就計與黃婦合作,相約車手在超商面交,員警則是現在場埋伏,待時機成熟後上前逮獲陳姓車手,還當場查扣到1台點鈔機、2支手機、6張虛擬通貨交易合約及1張行車紀錄器記憶卡等證物,全案訊後,陳姓車手將依《洗錢防制法》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誤信甜言蜜語!彰化婦砸177萬投資泰達幣 想領出聽「1建議」醒了
彰化縣福興鄉1名黃姓婦人近日在臉書上認識1名男子,在對方甜言蜜語誘惑下,掏出100多萬元投資泰達幣(USDT),本以為可以藉此牟利,不料當她提出想將泰達幣換成現金時,卻被要求再投入50萬元,這才驚覺上當,趕緊報警求助。警方在面交地點埋伏,當場將陳姓車手逮捕,詢後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洪堀派出所副所長張文紹、警員林渝翔,日前執行轄區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到所報案疑似遭詐案件,2人立即返回駐地了解情況。經過詢問,原來黃婦先前在臉書上認識1名陌生男子,在其甜言蜜語多次誘拐下,掏出176萬餘元投資泰達幣,本以為可藉此牟利,進而賺點錢貼補家用。黃婦根據男子提供的網頁,發現自己在虛假平台的泰達幣顆數急速上升,便想將其提領出來換成現金。沒想到,對方卻建議黃婦再投資一筆資金,待賺錢後再領出比較妥當,並要求她再投入50萬元。被害人驚覺可能受騙,急得趕緊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鹿港警方獲報後,請黃婦假裝配合與詐騙車手面交,員警則在附近埋伏,成功逮獲陳姓車手,同時查扣點鈔機1台、手機2支、虛擬通貨交易合約6張、行車紀錄器記憶卡1張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鹿港警分局長林英煌提醒民眾,投資應循正常管道,遇有強調高獲利、高報酬的投資,一定要多加查證,以防遭騙損失錢財。
不肖業者慘了!賣破解「導航王」軟體海撈千萬 侵權高達15億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16日發表一起侵權程式案件,48歲何男、48歲黃男、53歲莊男及52歲黃男等4人,長期從大陸進口車用導航機,並安裝破解的知名「導航王」軟體程式,甚至在台開設4間店透過網路行銷,5年內侵權市值高達15億元,警方長期跟監蒐證,最終於7月間將4人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何男、莊男及2名黃男長期從大陸大量進口車用導航安卓機,並侵權知名軟體程式「導航王」,非法安裝破解版的,甚至從2019年8月間陸續在台中、台南及彰化等地開設4間實體店,還透過網路行銷販售並免費在現場安裝,近5年來販售逾千台侵權機,獲取不法所得千萬元,侵權市值更高達15億元。警方說明,針對侵權機案件,警方迅速成立專案小組,並由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等到時機成熟於7月間持搜索票攻堅店面及住處,最終逮獲何男等4人,並當場查扣80台侵權機、破解導航程式安裝檔、產品保證書、帳冊及進貨單等罪證,事後警方通知著作權人辨識所扣證物,證實何男都是安裝破解後的程式,可讓購買者安裝後無需輸入序號,就能取得正版使用導航功能。刑事局表示,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16日在破案記者會發表,針對「導航王」軟體遭侵權一案,全案詢後,已依違反《著作權法》將涉案人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進行偵辦。
彰化男撞死騎士「還告他爸」 法院1原因取消緩刑
彰化一名羅姓男子於去年駕駛貨車時,追撞20歲的邱姓機車騎士,導致邱男傷重去世,而邱男的爸爸因痛失愛子,帶著刀上門要求羅男出面,結果反被羅男控告殺人未遂,並要求賠償。一審時,羅男表示自己只願意賠償110萬元,而法院認為羅男已經盡力,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二審法官認為羅男性格激烈,不宜緩刑,因此撤銷緩刑部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4日,當時羅姓男子駕駛小貨車在彰化縣大村鄉與邱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導致20歲的邱男重傷不治。事發後羅男的冷漠態度讓邱父感到極度憤怒,今年4月9日時邱父帶著西瓜刀找羅男理論,試圖迫使他出面,但羅男逃跑,邱父追不上他,憤而砸破了他的車窗。事後羅男控告邱父殺人未遂及毀損,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然而彰化地檢署認為邱父的行為不構成殺人未遂,只對他提起恐嚇和毀損罪的公訴。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庭考量邱父已經認罪,並同情他因愛子逝世所承受的巨大痛苦,認為他的行為情有可原,因此對邱父從輕量刑,判處拘役80日,緩刑2年,並要求支付公庫1萬元。民事賠償部分則待彰化地院民事庭審理。至於羅男的過失致死案件,法院認定他未禮讓直行車,應承擔50%的責任。羅男表示願意賠償110萬元,但邱男父母要求1000萬元,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一審法院考量羅男已盡力彌補,判處他5個月徒刑,可用罰金代替,並宣告緩刑2年。檢方對此判決不滿,上訴至二審,指出宣告緩刑不當。二審法官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規定量刑,是以被告的責任為基礎,考量羅男在開車右轉時未禮讓直行車,導致交通事故發生,造成邱男受傷致死,並讓邱男的家屬身心受創,損害極為重大。然而法院也考慮到羅男在事後承認錯誤,沒有推卸責任,並願意賠償邱男家屬已經領取的200萬元強制保險金之外,還願意再給付110萬元,但未能與邱男家屬達成和解。法官認為,羅男無前科,且邱男在此事故中也有超速行駛和未減速慢行的過失,因此判斷雙方的過失比例相當。根據這些情況,法院量刑並未超出法定範圍,也符合公平正義的精神,因此檢察官主張原判決量刑過重的說法,並無道理,應予駁回。至於撤銷原判決的緩刑部分,法院有權對符合緩刑條件的被告決定是否暫不執行刑罰,但這須根據被告的性格、犯罪情況、是否有再犯的風險,以及能否因為刑罰的宣告而改過自新等多方面進行考量。二審法院認為,儘管羅男在犯後坦承錯誤,並願意支付賠償金,但由於具體的賠償金額還須經過民事訴訟認定,原審法院在未經審理和辯論的情況下,便將這些作為緩刑的條件,顯得不恰當。此外,因為這起交通事故,邱男的父親心生不滿,甚至對羅男進行恐嚇與毀損,雙方因此產生衝突,羅男選擇用法律手段反擊,顯示其性格較為激烈,無法體諒邱男爸爸的情緒,因此法院認為不適合暫不執行刑罰,檢察官主張原審判決緩刑不當,理由充分,因此緩刑部分應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