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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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恩醫院駁爆打虐待!中檢打臉「已起訴」 彰檢聲明:會持續釐清過程
台中市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專門收治精神病患,也收容中部法院宣告監護處分的精神疾病受刑人,8日卻被週刊爆出,院方幹部長期毆打病患、性侵女病患、裝病詐領保險費用等醜聞。宏恩醫院龍安分院院長沈君傑稍早出面回應,否認有女病患遭性侵,至於爆料指院方縱容維安幹部痛毆楊姓病患,則轉述動粗的林姓員工說法「是為了保護其他員工」。不過院長說法已遭中檢打臉,稱幹部毆打楊男事件,已於2024年1月提起公訴。彰化地檢署也指出,遭毆楊姓男子是彰檢委託醫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針對毆打事件會持續釐清過程。據《三立新聞》報導,台中地檢署證實,確實有收到台中宏恩醫院龍安分院爆發維安幹部毆打病患醜聞等案件,經檢察官調查,宏恩醫院龍安分院護佐組長(即被告林男)因對該院病患楊男(為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執行刑後監護之受處分人)涉犯傷害罪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以113年度偵字第4064號案,於民國113年1月30日提起公訴,現由台中地方法院審理中。不過針對院內是否有女病患遭性侵,中檢表示,週刊報導內容指稱該院有男病患性侵女病患一節,台中市警局婦幼隊在112年2月間報告,該院病患間涉嫌妨害性自主一案,經檢察官以112年度偵字第5035號案件偵查,並比對證人證述及調查相關事證後,因無法證明該案被告已有違反意願之妨害性自主罪嫌,故為不起訴處分並經確定。台中地檢署也表示,至上開案件相關事證,有無遭剪接變造,或有無報導所指之病患詐保等事件,台中地檢署將另行分案偵辦,以釐清真相並保障人權。此外,據《NOWnews》報導,彰化地方檢察署8日亦發布聲明,稱遭到毆打的楊姓男子為彰檢委託醫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針對毆打事件會持續釐清過程。彰化地檢署指出,楊姓男子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經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並認為他對他人有攻擊行為、持續性再犯同類案件與造成公共危險的高度風險。為降低楊男對公眾危險,彰化地院宣告刑後監護處分1年,經彰化地檢署委託宏恩醫院龍安分院執行刑後監護處分。彰化地檢署說明,執行期間檢方均依法對執行處所進行訪視,督導個案執行情形,針對楊姓男子陳訴曾遭機構人員毆打,將會持續釐清過程。目前楊姓男子因另案在監執行中,待該案件執行完畢後,將擇適當處所,繼續執行刑後監護處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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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套噁男自強號上伸狼爪 「狂碰胸部」遭判1年2月
彰化縣去年12月發生性騷擾案,被害女子深夜搭乘自強號坐在靠走道位置,彭男卻從前車廂走到她旁邊,頭戴黑色頭套,伸出鹹豬手觸碰受害者右側胸部及肋骨,係看見被害人向窗邊女子求救,這才離開現場。女子報警後,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性騷擾罪,判處彭男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根據判決,彭男明明見前方還有空位,卻仍選擇站到被害女子旁邊,用手抓住椅背握把,觸碰女子右側胸部及肋骨得逞後,變本加厲將頭套脫下套在右手繼續騷擾。列車長補票後彭男仍不回座位,直到看見靠窗女子以手機備忘錄詢問受害女子「你有發現你旁邊那個男生怪怪的嗎?」被害女子也用備忘錄回答「可以幫我一下嗎,他一直碰到我一直」後,才肯離開現場。受害女子事後通報台鐵緊急電話1933,經監視器佐證可看見彭男以右手越過被害人的右手臂前方,用手指碰觸受害人胸部。彭男坦承徒手觸碰到女子,但否認性騷擾指控。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彭男明知車廂內有監視器,卻還是以頭套等方式規避追查,以相同方式碰觸被害女子,法院審酌彭男對被害女子所生心理創傷和本案量刑意見,及案發後未與受害女子討論賠償損失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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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餅乾藏毒品 彰化男子創意自製「大麻零食」遭逮捕
彰化1名28歲盧姓男子因好奇心驅使,上網查詢大麻食譜,並購買奶油、巧克力等食品原料,親手製作新興毒品「大麻巧克力奶油餅乾」,更將成品裝入小熊包裝袋中,製作過程錄製成影片,警方循線偵查,最終破獲這批新興毒品,全案經調查後,盧男近日遭彰化地檢署起訴。根據台中市第六警分局偵查隊的調查,盧嫌因好奇上網查詢大麻相關資料,並購買種植大麻的器具和奶油、巧克力等食品原料,著手自製大麻餅乾,警方發現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蒐證,並於2023年向彰化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進行查緝行動。專案小組進入盧嫌住處,發現其冰箱內藏有大麻種子、大麻奶油兩罐、大麻巧克力2個及大麻巧克力餅乾1個,此外還查扣食品攪拌工具等相關證物,盧嫌將製作過程錄製成影片,以供日後參考,並將成品裝入可愛的小熊包裝袋。全案經警方詢問後,依《毒品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近日遭到起訴。第六分局分局長陳松寅提醒民眾,毒品犯罪不僅嚴重危害健康,更危害社會治安,大麻在台灣被列為二級毒品,切勿因好奇心以身試法,應特別留意生活周遭是否存在毒品隱憂,並積極向警方通報,各式毒品樣態新奇、種類眾多,警方將持續緝毒、刨根溯源,阻絕毒品流入社會,以維護民眾的安居生活。《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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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藍可兒!母女樓梯間消失16年 家人向法院聲請「宣告死亡」獲准
彰化縣1位劉姓婦人在16年前,與張姓丈夫口角後,帶著4歲小女兒離家,進入員林市1棟大樓後離奇失蹤,至今音訊全無,案件因而有「台版藍可兒」之稱,近日傳出婦人丈夫已在去年厎身亡,家人也在去年厎向彰化地院提出聲請宣告劉姓母女死亡,獲法院裁定准予。這起母女失蹤案發生在2008年1月20日,當年37歲、家住社頭鄉的劉姓婦人,疑因不堪張男長期家暴,在與丈夫爭吵後,帶著當時4歲的小女兒,從住家騎機車離家出走,警方在接獲張男報案協尋後,經多日追查,在同年1月28日發現劉女機車停放在員林市育英路財經大樓前。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女帶著女兒搭電梯上11樓,在電梯內脫掉自己與女兒的外套,離開電梯後,往樓梯間走去,卻至此人間蒸發,找不到母女搭電梯下樓或從大樓離開的畫面。警方當時動員大批人力針對案發大樓進行逐層逐戶搜索、調查,連大樓頂樓蓄水塔、配電室機房、夾層等都不放過,卻都找不到人,詢問劉姓婦人親友也未果。因案件一直懸而未決,警方多次重啟調查,最近一次在2020年,但仍一無所獲。劉女的丈夫被視為此失蹤案重要關係人,近日傳出已在去年厎,因清洗自家水塔時,疑不慎從頂樓跌落導致頭部重創,傷重不治身亡。劉女的長女、長子在去年分別為母親及小妹聲請宣告死亡,彰化地方法院裁定,因2人失蹤迄今已逾15年,仍未尋獲,符合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關係人可聲請為死亡之規定,而在去年厎裁定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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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歲月難忘!園藝男退役「愛槍成痴」網購收藏觸法 起獲6改造槍
台中市大雅警分局日前針對網路購物平台巡邏分析比對,發現從事園藝工作的1名54歲林姓男子,經常購買各式模擬槍收藏,警方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15日持搜索票前往林男住處與工作場所調查,起獲6把火藥式槍枝,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移送偵辦。警方表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在去年底修正通過,並於今年開始實施,大雅警分局日前針對網路購物平台巡邏分析比對時,發現林男約10幾年前就持續購買各式操作槍做為收藏,15日警方持搜索票至林男彰化住家和工作場所搜查,查獲1支具有殺傷力的改造手槍和5支不具殺傷力的模擬槍,警方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林男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林男平日從事園藝工作,因年輕時曾在軍方兵工廠服役,對各式槍械充滿興趣,退役後陸續購買各式模擬槍收藏,警方到場時,發現林男大部分槍枝以塑膠袋和紙盒妥善包裝保存著,部份將槍枝則以零件分解存放,林男向警方指稱,購入槍枝後從未進行試射,分解槍枝是為了避免長期存放造成損壞,才暫時分解、拋光和防鏽,林男收藏各式槍械的行為卻不知已觸法。警方說明,非法持模擬槍的處罰已由行政罰改為刑事罰,槍枝屬管制物品,非依法不得持有,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應遵守法律,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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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星該敗!7條通緝犯市區閒逛遭警鷹眼辨識 逮捕時直喊:不跑了
高雄市1名20多歲的黃男,年紀輕輕就因不良行為遭到台中地方法院等7個司法機關的通緝,黃男日前在員林市區搭朋友的車閒逛時,被員林分局偵查隊的陳姓小隊長認出,迅速圍捕,面對警方的到來,黃男嚇得拔腿狂奔,試圖逃跑,最終卻束手就擒,3度遭警方逮捕到案。黃男的犯罪事蹟可謂是司法界的老熟人,曾2度落網,而且每次逮捕都是由同1位員林分局偵查隊的陳小隊長完成,對黃男的外貌特徵如指掌,1次是因為黃男涉嫌詐騙集團車手的角色,第2次則是發現黃男晉升為詐騙集團水房,交手多次使陳小隊長在街頭一眼就辨認出黃男。警方表示,黃男因涉及多起詐欺案件,遭到多個司法機關的通緝,警方獲得線報,發現黃男乘坐朋友的車在市區閒逛,立即通報警網支援,黃男見大批警力上前圍捕急忙棄車逃逸,在街頭拔腿狂奔,警方全力追捕讓其氣力耗盡,最終跪地求饒,直喊「不跑了」。黃男因涉及詐欺等多起重罪,已經遭到台中地方法院、台南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台中地方檢察署、彰化地方檢察署、嘉義地方檢察署及台南地方檢察署等7個司法機關的通緝。全案訊後將依《詐欺罪》、《傷害罪》、《搶奪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條例》移交給彰化地方檢察署進行審訊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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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災難1/國民法官判16案卻推拖年度評估 檢辯資源不對等被批欺負社會弱勢
國民法官法已屆滿一年,然而「週年評估報告」至今難產得拖到九月份,不僅執政黨立委感到不解,民團也是砲聲隆隆,大批國民法官制度美其名是融合參審與陪審,實際上審理已造成多起加重刑責的案例,且國民法官法的案子多由法扶律師辯護,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弱勢,嚴重違背當初期待人民參審判的美意。宏祥法律事務所蔡孟翰曾參與彰化地方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辯護律師,也曾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實際參與,他以第一線辯護律師的觀察分析,該制度的優點在於能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審判,不論判決結果是否得到普羅大眾的接受,至少參與其中的國民法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庭的運作。國民法官法審理案例涵蓋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與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但他也坦言,由於國民法官是素人,對於法律形成的相關背景並不了解全貌,可能導致審判過程在法庭上出現過度煽情或灑狗血的情節,若以被害人角度而言,這樣的審判過程是否有助於社會和解?或是對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這是制度上潛在的隱憂。台灣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案例,一名不堪長期受家暴的婦女犯下殺夫案被重判7年2個月,律師鄭文龍批評,相較以往類似案例僅判3年,該制度簡直是審判屠宰場。(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律師表示,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被判3年,當時社會輿論譁然,為什麼長期被家暴的人還判那麼重,後來台灣馬上就有《家庭暴力防治法》,開始解決家暴的問題;30年之後,首起國民法官審判殺夫案,卻將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婦女判7年2個月重刑;另起一名許姓婦女因失婚、被公司開除及欠債,最終選擇自殺甚至一起帶走年幼的小孩,獲救的許女在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5個月。這種案例在通常的審判僅會被判兩、三年,因為自殺是不處罰的,自殺的人是對生活很絕望的人,法律已不期待,「那你罰他有什麼用,還判他16年5個月,這是超嚴重的亂判。」鄭文龍續指,集中審理是很合理的一件事,但問題出在法官的審判觀念都不是很正確,審判過程也過於草率,這幾個被告都有做鑑定的必要,而辯護律師也要求在審判過程對被告作精神狀況鑑定,希望釐清為何去犯下不可被接受的刑案,「但法官都拒絕,也沒有說明拒絕的理由」。因為他們可能就是應付國民法官制度、觀眾,要趕快判完,如果同意申請鑑定,審判可能就會拖半年甚至一年。鄭文龍痛批,國民法官制度專門在欺負社會最底層的人,目前國民法官所審判的案件的被告,幾乎都放棄上訴,被家暴、尋死的人連上訴的能力都沒有,更遑論要有對等的資源系統,該制度的立意應是公平公正審判,要得到量情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但現在國民法官所判的案子都隨便亂加重是什麼意思?」律師鄭文龍長期倡議陪審制,他未來除了持續遊說立法,也希望爭取在短期內讓有關國家賠償的案子由陪審制試辦審理。(圖/記者方萬民攝)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的認定與英美法不一樣,也因此在成文法的制度下,要讓參審的國民法官在短時間內理解法律並不容易,尤其國民法官每個人的背景不同,相比於職業法官被要求生活嚴謹,秉持專業不被外界干擾,國民法官是否能不被社會輿論、媒體報導渲染而影響判決?皆有待商榷。吳宗憲表示,因為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都是重罪,通常由一流的檢察官擔任,但被告卻多由法扶基金會的義務律師代理,導致兩方在資源和能力上存在明顯的不平等,該情形對被告是不利的,所以也有人批評國民法官制度變相欺負社會底層的人,因為他請不起專業的律師。「國民法官是不是也知道收賄是有刑責的?」吳宗憲擔憂,國民法官並非如專業法官出身,也不像德國有任期制,國民法官在台灣通常只審理一個案子,尤其僅領微薄報酬的國民法官遇到被告出價100萬收買,是不是容易心動?他說,因為目前審理的案子大多是經濟弱勢的被告,當有權有勢的被告出現,政治與金錢勢力就會將手伸入法庭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則表示,過去社會普遍對於某些審判過輕,因而希望人民參與審判,按照過去的邏輯,現在國民法官的案子判比較重,不是應該符合社會期待嗎?鍾佳濱也針對國民法官制度實施以來的三個需要補強的面向,首先是檢辯資源不對等,導致國民法官案件大多使用法扶律師,但律師的酬勞不足以應付密集審理的情況,甚至可能影響訴訟品質;其次,國民法官的培訓和宣導工作不夠充分,部分人民因缺乏信心或能力,而不願擔任國民法官;第三則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之間的對等性也存在問題,外界普遍擔心職業法官會影響國民法官的判決獨立性。鍾佳濱指出,國民法官法當初設計希望試辦6年,而每年度結束都需要出一份評估報告,以檢視整年度的施行概況,但現在2024年已過4個月,司法院竟推拖評估報告需要9月才能提供,「審計部4月前就把決算報告送來立法院,那司法院的評估報告怎麼會比政府決算報告還困難?這部分我認為需要盡快改進。」司法院針對評估報告推託一節表示,成效評估報告區分為「國民法官問卷調查報告」、「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實施情形」、「成效評估報告」3大冊,預計分別於4月、7月、9月位序公告,並無所謂必須等到9月始能出版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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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竊賊合作!2男分工偷車及銷贓 專挑萬元高檔單車下手
彰化員林市區近日發了一連串自行車竊案,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調查並透過監視器影像,成功逮捕彰化二林鎮洪姓男子,雲林斗六李姓男子2名竊盜嫌犯,詢後將依《竊盜罪》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員林警分局長吳詠傑聞訊後立即展開調查,組成專案小組深入查辦,警方發現2名嫌犯串通一氣,事前會商合作,先鎖定市面上暢銷的自行車款式,然後在中彰投地區實施偷竊行動,李男負責偷取車輛,再將萬元高檔腳踏車以500元至8000元不等價格賣給洪男,洪男再將車輛進行銷售。李男專挑高檔萬元腳踏車下手,過程全遭監視器拍下。(圖/翻攝畫面)警方透過監視器影像鎖定2人行蹤,並於23日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先後在彰化縣二林鎮和南投縣竹山鎮,查緝到洪、李2名竊嫌,且查獲多達8輛新款式自行車。全案詢後將依《竊盜罪》將洪、李2名嫌犯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員林警分局長吳詠傑呼籲,民眾在員林地區如有失竊自行車的情況,可隨時聯絡當地警方,警方將全力確保民眾財產的安全,並持續以「即時處置」及「有案必破」的態度究辦案件,以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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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亂撥110!彰化醉男連續打24通緊急報案電話 遭罰8000元
彰化市一名葉姓男子去年11月間醉酒後,竟然連續撥打110報案電話共計24通,警方趕到現場後,葉男不僅辱罵警察,還繼續報案電話,讓警方相當頭痛,近日彰化地方法院終於審結此案,依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對葉男開出8000元罰單。根據法院的指控,去年11月1日下午2時37分,葉男在彰化市大竹派出所附近的土地公廟喝酒後,開始無故撥打110報案電話,卻沒有提供身分或報案原因,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其竟從下午一直撥打到晚上。大竹派出所警方無法忍受此舉,先後多次勸告葉男停止,並警告若是再亂打,將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的規定,面臨法律處罰。然而,葉男不但置若罔聞,還當著警方面對面的說:「你們這2個小警察不要對我大聲!」完全無視警方的勸告,仍舊繼續撥打110緊急報案電話,共撥打24通110電話,最終被警方帶回警局進行調查。法官審理後認為,葉男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不僅騷擾執勤員警,更在警方的勸阻下仍然固執不聽,這樣的行為不僅浪費了警政資源,還影響報案專線的正常運作,最終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的規定,裁定對葉男開出8000元的罰款。警方呼籲,民眾若無故撥打或濫用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可能面臨拘留3天以下或新臺幣12,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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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陸配「養生館工作」動機不純 打零工夫與妻分居7年訴請離婚
一名陸籍人妻2015年與台籍人夫結婚,但在來到台灣後才知道,丈夫靠打零工度日,而她為此只好前往提供食宿的養生館工作,2人因此分居7年,後來男方自認遭到惡意遺棄,除了不堪受到言語暴力,又控女方工作期間曾與他人合意性交,此案經由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准予離婚。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2015年1月在大陸結婚,同年6月1日在台灣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因仲介、女方欺瞞,導致男方婚前渾然不知另外一半的宗教信仰、飲食習慣與他不同,以為妻子未曾有過婚姻,亦非信仰天主教。人夫控訴,信奉天主教的妻子不僅不願共同茹素,起初雙方雖是住在一起,女方卻在取得居留證後去外縣市的養生館工作,懷疑從事色情按摩,且在工作期間曾與他人合意性交。原本妻子每月僅返家1、2次,後來次數漸少,致使雙方分居長達7年以上,因此男方主張遭到惡意遺棄,認為此段婚姻關係形同虛設。人夫續指,妻子某天下午返家,還持菜刀攻擊房間喇叭鎖及房門,行為構成家庭暴力;傍晚雙方再於廚房發生肢體衝突,使他左手掌心流血。男方還說,女方婚後僅去探視公公一次,私下卻道「這些事是你爸的事」、「你爸你直叫你,說甚麼我又聽不懂」,並說「等我拿到身分證,要不然拿錢來離婚」,維持婚姻的目的是為取得台灣身分證。人妻解釋,當初嫁來台灣,在家侍奉公婆三餐恪盡孝道,數月後卻發現,丈夫靠打零工過活,收入不足應付個人開銷,因此常向父母伸手討錢,才讓她不得不在同鄉的引薦之下,前往外縣市提供食宿的養生館肩負賺錢責任,卻遭男方扭曲成替男性按摩、卡拉OK伴唱、陪酒甚至與他人合意性交等事,讓她非常心寒。法官指出,人夫控訴妻子暴力情事,是因男方不讓返家的女方進房拿取私人衛生用品導致,而她以工具欲撬開房門,並未對人攻擊,認定男方所為同樣構成家庭暴力;但從雙方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人妻曾轟「你是X了嗎?電話不回,LINE也不回」、「神經發作」、「你啞巴了還是怎樣」、「你不是拜拜就有錢了」、「你這種人和尚不像和尚,人不像人」、「你父母攤上你這個XX也是上輩子造的孽」、「叫你好好做人不做,偏要做鬼」、「我也受不了你這種垃圾男人」等語,人夫也說「我有喜歡的人,在國外」、「我不愛你,不喜歡你,對妳沒感情,沒話題聊,相處在一起,不快樂,不幸福」,且還表明拒讓妻子返家同住,並將訴請離婚結束「錯誤的婚姻」。法官表示,人夫對於妻子既已失去情意,並且自承另有新歡、拒絕被告同居;人妻則於多次爭執期間多以不堪字眼辱罵、嘲諷,更有厭棄此段婚姻關係之語,加上雙方長期分居兩地,全無修復關係之熱忱及舉動,難以重建互相扶持之共同生活,堪認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而無回復之望,因此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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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派!彰化員林2派人馬談判破裂 催油門撞人又「撞進檳榔攤」警逮8人
彰化縣員林市1月16日發生一起小客車衝撞檳榔攤及路人事故,警方到場後發現並非民眾報案指稱單純交通事故,追查出是2派人馬因借貸糾紛相約談判,且雙方先在他處揪眾談判破裂後,接著一方開車撞人且撞進檳榔攤。警方攻堅逮捕8名涉案男子,訊後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傷害》及《毀損》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表示,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有車輛撞毀檳榔攤。員警到場,剛開始當作交通事故處理,經調閱監視器,發現當時檳榔攤前一輛轎車疾駛而來,衝撞停在檳榔攤前的白色轎車,見對方多名男子持棍棒回擊,倒車後將油門到底王前衝撞2人後失控衝進檳榔攤,造成16歲、17歲少年遭輾過受傷,現場一片混亂。案情大轉彎後,警方隨即報請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調查。警方追查發現,原來是兩派人馬疑因金錢借貸起糾紛,才釀成衝撞檳榔攤全武行。日前警方見時機成熟,由霹靂小組荷槍實彈,直搗藏匿據點攻堅,順利逮捕27歲嫌犯黃男等4人,以及4名17到18歲的未成年嫌犯,並在住處查扣犯案汽車1輛、鎮暴槍1支、手機6支、刀械2支、毒品咖啡包1包。詢後,依《殺人未遂》、《妨害秩序》、《傷害》及《毀損罪》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彰化地方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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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防詐騙警報!彰化北斗連3起假投資真詐騙 17歲車手狠詐百萬
隨著年關將至,詐騙集團的假投資案件屢見不鮮,北斗警分局近日接連3天接獲3起詐騙報案,被害民眾被騙走300多萬元,而詐騙集團卻貪心再要求面交102萬元,在警民合作下,成功逮捕3名取錢車手,令人意外的是,其中竟有年僅17歲青少年,訊後將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將3人移送偵辦。據了解,張姓男子於1月13日報案,指稱加入不同的高獲利投資Line群組,受到詐騙集團的精心設計,損失近300萬元,詐騙集團竟然貪婪地要求再支付高達102萬7000元的規費,開始覺察有異立即報警求助。員警見狀巧妙誘出詐騙集團的車手,成功逮捕1名年僅17歲的朱男,並於其身上搜出不法所得5400元及相關偽造工作證等證物。另外,被害民眾王姓及李姓也分別遭受假投資手法的詐騙,王男損失30萬元,而李男更匯款逾200萬元損失不小,警方得知後,成功誘出詐騙集團的另外2名車手,21歲的游男和25歲的蘇男,並搜出7800元和61萬2100元、面額1688元支票1張、泰達幣交易同意書等證據。警方進一步追查發現,該詐騙集團車手接獲收款指令後,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了走透透收款,足跡新竹、台中、高雄等地,全案將朱少年、游男和蘇男犯嫌等3人,根據《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及彰化地方法院進行進一步的偵辦。北斗警分局長吳詠傑呼籲,民眾投資有賺有賠,務必謹慎行事,在投資前應仔細觀看公開的股市行情,避免落入詐騙集團的陷阱,成為詐騙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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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拿枯枝教訓友人4歲孫挨告 遭判拘役80天
彰化許姓婦人於去年七月受邀至朋友家中作客,期間友人的4歲孫子在旁搗亂,調皮搗蛋的性格令許婦不堪其擾,一氣之下拿起花盆中的枯木條教訓,引起孩童家長不滿,將其告上法院。經地方法院審理過後,依照兒少法、傷害罪等刑罰,判處許姓婦人拘役80天,不得易科罰金且不予宣告緩刑。據判決書指出,被告58歲的許姓婦人至朋友吳姓婦人家中聚會,在眾人飲酒、聊天的過程中,吳姓婦人家中的4歲孫子因個性頑皮,惹怒許婦,使其一時情緒失控,拿起一旁花盆內的枯枝,朝孩童的身上揮打,造成吳婦孫子左大腿及左手掌挫傷,引發孩童家長不滿,驗傷後報警提告許婦。經彰化地方法院疏理案件後,法官認為被告許姓婦人年近6旬,為心智成熟的成年人,理應理解孩童年紀尚小,且身心靈均未發展成熟,若真有管束教育之需求,也應妥善處理及柔和溝通,不該因一時情緒上頭,而未能理性控制自身脾氣及思考,擅自傷害男童。審酌後,依違反兒少法、刑法第277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等,判處許姓婦人拘役80天,不得易科罰金,另外,考量被告至今未與孩童家長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因此不予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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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爸「帳戶賣詐團」吃紅1.3萬 害7人慘被騙176萬下場曝
彰化一名育有2子的張姓單親爸爸,在朋友勸誘下將銀行帳戶借出,豈料對方竟是詐騙集團,帳戶淪為洗錢工具,造成7名受害者遭詐騙共176萬,而張男僅獲得新台幣3千元及價值1萬元的網路遊戲幣吃紅,卻因此被依洗錢法起訴,判處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判決書指出,張男2022年2月透過朋友介紹認識綽號「白毛」的陳姓男子,陳男向張男聲稱自己玩線上賭博贏錢:「只要你願意提供帳戶匯錢,可以分一些給你吃紅。」張男因此心動將銀行帳戶及提款卡交給陳男使用,獲得3千元及價值1萬元網路遊戲幣。陳男取得帳號後,在網路以「低價股」、「虛擬貨幣」、「保證穩賺」等詐騙老梗騙取受害者匯款,前後陸續共7人上當受騙,詐騙總金額高達176萬元,當中有受害者一次匯了90萬,才驚覺上當受騙急忙報警,然而錢早已被車手領光,警方循線向上追查,查出該帳戶持有人是張姓男子,檢方調查後以洗錢罪將他起訴。一審時彰化地方法院考量,張男已與多名受害者調解,且拿出誠意願意用分期付款賠償受害人損失,因此判處張男2個月徒刑,事後張男卻未如實支付賠償金,檢方得知後再提上訴。二審彰化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張男提供帳戶事實明確,助長詐欺犯罪風氣,影響社會經濟秩序,且與受害人調解無如實履行,但考量未有實際詐騙行為,也無參與詐騙過程,且單親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酌審後依洗錢罪判處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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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年網路糾紛狹路相逢 竟變成「18人大亂鬥」
彰化市昨日凌晨發生「18人大亂鬥」案件,王姓、黃姓少年,在網路上與彭姓少年發生口角,雙方於街上碰頭互嗆,最後演變成街頭互毆,還破壞路邊監視器,企圖滅證,不過鬥毆畫面也遭人拍下上傳臉書社團「黑色豪門企業」,警方當晚已將18名涉案的少年帶回,訊後依妨害秩序、傷害、毀損等移送偵辦。據了解,王姓、黃姓與彭姓少年因網路留言早有糾紛,3日凌晨雙方在彰化市中山路「巧遇」,王、黃故意向彭姓少年按喇叭,彭姓少年因此心生不滿,一路尾隨,在中山路某超商前停下,隨即動員各方人馬前來助陣,在街頭大打出手。透過「黑色豪門企業」所流出影片顯示,深夜街上突出現大批青少年,互相叫囂後,雙方人馬拿雨傘、木棒攻擊,甚至拳打腳踢,就連一旁的三角錐都成了武器,最後連路上監視器都成了攻擊對象,疑似企圖滅證。警方表示,這起鬥毆事件共有18人涉案,根據監視器調查,王、黃不敵對方人數便騎車逃逸;彭男人馬則企圖滅證,將附近監視器畫面砸毀。因涉案有多名未成年人,已通知家長帶回;訊後依妨害秩序、傷害、毀損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及請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