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賣
」木瓜奶大戰2/說好不綁原料卻強塞糖水 前加盟主控日春扣近百萬貨款不還
日春木瓜牛奶主打低門檻、高獲利、不綁原料等特點吸引加盟主,全台號稱有百間直營店和加盟店,成為許多年輕人的創業首選,前加盟主池佳宜卻出面控訴,日春說「不綁原料」,卻硬性要求店家使用其母親手熬的糖水,甚至還扣押其近百萬元的貨款不還。「我們的錢都在他那裡,說不要也沒有辦法。」池佳宜無奈表示,她在去年5月接手日春在新莊宏匯廣場的據點,由於當初是日春與百貨公司簽約,營業額會在抽成後,由宏匯轉進李燿忠的戶頭,李在扣除糖水和加盟管理費後付款,而她年節時單月業績將近百萬,李燿忠卻不顧其反對硬賣20桶糖水給她。日春前加盟主指控母公司會「強賣」過多糖水給他們,更因管理不當而灑的到處都是。(圖/讀者提供)「簽約時講好店家要多少給多少,之後他卻說他會看業績,做多少錢就給我多少桶。」池佳宜回憶,每桶5公升的糖水要價700元,送來時往往因管理不當而灑的到處都是,甚至還會滋生螞蟻,而果汁店的生意也會隨著年節時氣而起伏,用不完的糖水只能堆放在倉庫中生灰塵。經濟命脈握在別人手中,池佳宜也只能忍氣吞聲,直到今年3月宏匯與日春的合約到期,日春退場後由她的自有品牌「三也」進駐,李燿忠卻認為她違反競業條款,要求支付300萬元違約金,甚至私自扣下近90萬元的貨款不願歸還,還找來執行官和媒體大動作假扣押,試圖讓「三也」的名譽掃地。 「他一進來就大聲嚷嚷,跟員工說不能營業,最後只扣走幾台果汁機。」池佳宜表示,李燿忠無預警的大動作突襲,且當天態度強硬,在鏡頭前怒控她「竊取商業機密、惡意做掉日春」,揚言要讓三也「開不下去」,雙方僵持多時才結束這場鬧劇,而執行官離開前特地告知她能「繼續營業」,果汁店目前仍繼續經營中。「他說我竊密,打果汁到底有什麼商業機密?」池佳宜表示,他們不是唯一一間自立門戶的前加盟店,疑似因生意太好而招來李的報復,她接手後並沒有使用李給的配方,反而要求員工每天都要親嘗水果好決定建議甜度,一點一滴的努力才讓果汁店起死回生,也希望其他加盟主能「擦亮眼」,避免再有人上當。日春指控三也竊取其商業機密和配料表,三也則表示從未使用李給的配方。(圖/影音組攝)李燿忠回應,池小姐有日春招牌的「永久使用權」而非買斷,而合約中明訂競業條款,在解約一年內不可於原地從事相關產業,這也是法官准許假扣押的原因,而他認為池小姐早在去年就成立自己的品牌,根本是惡意竊取商業機密,為了殺雞儆猴、阻止其他加盟主仿效才採取法律手段。至於多間加盟主指控生意「做不起來」,李燿忠則表示,經歷過疫情,的確有些加盟店經營不善而倒閉,但「做起來的多,倒掉的比較少」,池小姐指控的營業額低、蘋果放一個月等「並無此事」,他也不曾聽說加盟主去借高利貸開店,較多人是透過青年創業貸款取得資金。
木瓜奶大戰3/日春加盟主借高利貸開店 欠400萬慘況曝光
日春木瓜牛奶主打高獲利低門檻,吸引有創業夢想的年輕人加盟開店,近日卻因與前加盟主的糾紛而挨告,據了解,日春往往宣稱其單月營業額可達50萬元以上,但實際營業額卻不到一半,還有加盟主相信保證獲利貸款創業,最終卻「開6間倒5間」,負債數百萬元,慘況令人搖頭。據了解,日春木瓜牛奶從中壢觀光夜市起家,號稱擁有近30年歷史,目前由第二代李燿忠接手。李燿忠近年四處插旗、大舉開放加盟,主打低門檻、高獲利,加盟主付一次加盟金就能買斷品牌和區域,且全部的水果原料都不綁合約,許多人因此加入。日春木瓜牛奶從中壢觀光夜市起家,號稱擁有近30年歷史,目前由第二代李燿忠接手。(圖/翻攝畫面)「有很多客人要加錢給我,讓他走後門。」李燿忠為宣揚加盟事業有成,曾在個人頁面上貼出自己手捧大筆鈔票的畫面,指加盟簽約都要排到1個多月後,更有很多人不惜撒錢只為「提前開幕」,但「日春是正派公司,都要照規矩來」,此說法看在加盟主眼中卻是無比荒謬。多名加盟主在網路上爆料,指日春的經營情況在經過一開始的買一送一、買二送一的促銷後便會門可羅雀,而母公司對於加盟主的慘況往往視而不見,還有加盟店在開業一個月後便落魄關門,甚至有人貸款創業,最終負債累累。 「他去借高利貸、錢莊,被李燿忠帶去借青年創業貸款,原本有3間店,現在只剩一間。」前加盟主池佳宜曾目睹其他「同事」慘況,該名加盟商阿雄(化名)為滿足創業夢想而四處借錢,而李燿忠也不斷鼓吹他展店擴張,最終將名下的6間店都塞給他,多數都慘賠收場。池佳宜提到,日春的加盟金為50萬到70萬元不等,李燿忠為讓阿雄吞下加盟店,乾脆「降價再降價」,開出「3間店收150萬加盟金」的「骨折價」,阿雄一時間拿不出這筆錢,李燿忠則要求他用貨款折抵,也導致其店內無現金可用,在無法買原料、付薪水的情況下紛紛倒閉。阿雄為了一圓自己的老闆夢,前前後後商借了近400萬元,最終竟血本無歸、負債累累,也有加盟主不甘虧損、提起訴訟,要求李燿忠歸還加盟金,最終法院判決李燿忠得給付36萬元。李燿忠為宣揚加盟事業有成,還曾在個人頁面上貼出自己手捧大筆鈔票的畫面,指加盟簽約要排到1個多月後。(圖/翻攝畫面)市議員劉美芳表示,加盟商的話術往往沒有受到法規限制,母公司會畫出「穩賺不賠」、「做越多賺越多」的大餅,對有意加盟的民眾卻未告知其風險和虧損的可能性,民眾除在投資前要審慎考慮外,也呼籲政府機關加強監督、保護大眾,別讓創業夢想成為夢魘。李燿忠回應,池小姐有日春招牌的「永久使用權」而非買斷,而合約中明訂競業條款,在解約一年內不可於原地從事相關產業,這也是法官准許假扣押的原因,而他認為池小姐早在去年就成立自己的品牌,根本是惡意竊取商業機密,為了殺雞儆猴、阻止其他加盟主仿效才採取法律手段。至於多間加盟主指控生意「做不起來」,李燿忠則表示,經歷過疫情,的確有些加盟店經營不善而倒閉,但「做起來的多,倒掉的比較少」,池小姐指控的營業額低、蘋果放一個月等「並無此事」,他也不曾聽說加盟主去借高利貸開店,較多人是透過青年創業貸款取得資金。
不買不能走!桃園中壢驚見「天價冰淇淋」:一支100元 老伯下場慘了
吃冰是炎熱天氣裡很棒的享受,不過卻有民眾藉此斂財。桃園出現一名55歲黃姓男子在中壢地區販賣冰淇淋,好心人上前購買,沒想到他竟將一支冰淇淋喊價100元,若反悔不買,他還會纏著對方不讓離開,目前已有許多人受騙上當。警方獲報後通知該名男子到案,並依法開罰。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接獲民眾投訴,一名徐小姐看到黃姓男子騎機車沿街兜售冰淇淋,同情下上前買了3支冰淇淋,並詢問價格,但對方假裝沒聽到,直到把冰淇淋用好後,竟獅子大開口說一支100元、3支300元。事後發現,當地有不少受害人,均為同一名販售冰淇淋的男子。朱小姐也透露,曾在中壢區新生路遇到該名男子,也是詢問價格沒得到回應,直到冰淇淋交到手中,才被告知一杯200元。不只如此,還有許多民眾表明在中壢地區常見到冰淇淋惡徒,希望廣為提醒周知。老伯一支冰淇淋賣100元,已有多人受害。(圖/翻攝畫面)黃敬平表示,民眾會向男子買冰淇淋,多半是為了小孩或出於同情心,希望能幫助弱勢,沒想到對方竟濫用民眾愛心,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民眾詢問價格卻閃爍其詞,也沒有標示販售價格,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而且刨挖冰淇淋時並未將口罩戴好,有衛生疑慮,已經造成公眾秩序混亂。律師朱光仁指出,有些受害人可能認為給付1、200元後摸摸鼻子算了,但是受害案件數量一多,金額就很可觀,而強賣、強索財物行為雖不至於違反刑事法律,但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1項3款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警方已在8月31日通知黃姓男子到案說明,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另外未確實戴口罩部分,將製作稽查紀錄表,依《傳染病防治法》交由衛生局裁罰。
「1杯200元」 「冰淇淋惡徒」疑濫用民眾同情心多網友中招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販售冰淇淋的男子疑似濫用民眾同情心強賣商品,徐姓女子向市議員黃敬平投訴,指她不忍看到男子在炎炎夏日沿街販售,於是上前詢問價格,男子竟不告知售價,並直接開始挖冰,將冰淇淋交到顧客手上後,才告知「1杯200元」,讓徐女當場傻眼,更有眾多網友中招,希望公權力介入。徐小姐表示,男子當時在炎炎夏日下,沿街兜售冰淇淋,而男子穿著簡便,身上還被太陽曬黑,她心生不忍,上前詢問冰淇淋價格,男子卻不告知售價,直接開始挖冰,將冰淇淋交到徐小姐手上時,男子竟獅子大開口,表示冰淇淋「1支100、3支300」,讓徐女傻眼。其他網友也紛紛表示自己曾在中壢遇到這名「冰淇淋惡徒」,價錢更是隨他心情起伏,最高還被喊到1杯200元,民眾多半是看他穿著破爛,希望協助這名「冰淇淋阿伯」,同情心卻被濫用,如今已有許多網友中招。桃園市議員黃敬平收到許多民眾投訴,他表示,民眾會向冰淇淋業者詢問多半是為了小孩或者是出於同情心,希望能夠協助弱勢,未料冰淇淋業者竟濫用民眾愛心,獅子大開口坐地起價,民眾詢問價格,業者閃爍其詞,機車外觀也無明顯標示販售價格,已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且刨挖冰淇淋並未將口罩戴好,有衛生疑慮,冰淇淋惡徒已造成公眾秩序混亂,呼籲有關部門應該有所作為。
劣鮮肉黨專洗師奶撈千萬 入侵夜市強賣保養品
台中豐原著名的「廟東夜市」,最近出現一批被當地民眾稱為「鮮肉黨」的年輕帥哥,這些人面容俊俏,西裝筆挺的在夜市街頭,一見到師奶級的婆媽,就會上前搭訕攀談,並推銷各式保養品,金額從5萬至30萬元不等,但許多師奶事後發現,遭對方以話術洗腦刷卡,欲辦理退款卻遭拒絕,目前已有超過500名婆媽組成受害者臉書社團,希望團結力量大,能順利辦理退款。
台版無間道3/前緝毒貪警勒索包養樣樣來 還和女毒犯同居生子
北市警南港分局發生偵查佐幫毒品人口「掉包」尿液的重大醜聞,雖震驚警界,但類似狀況並非首見,過去桃園就曾發生小隊長收賄後,幫掉包尿液還不滿足,查獲毒品後還「暗槓」毒品轉售,或以栽贓手段「勒索」毒販、和女毒犯同居生子等荒唐情節,雲林也曾出現收高額賄款幫忙「掉包」尿液的偵查隊長。2010年間,桃園市警局1名黃姓偵查隊小隊長遭檢舉,指有數名毒犯同時被他逮捕送辦,但其中1名毒犯尿液檢驗卻無毒品反應,引起和該毒犯一起吸毒的同夥懷疑,桃園警方主動移送檢方偵辦後,才發現黃男除了收賄換尿,還有更多惡行。檢方發現,他除了多次利用辦案機會向毒販勒索贓款外,還會「暗槓」毒品,再將這些毒品高價強賣給線民,若線民不買就嗆「要抓他」;當地毒品圈早長期流傳「黃男要抓要吃又要拿」,此外,還查出他緝毒時,結識有男友的女毒犯,他把男友送入監獄,自己則「接收」女毒犯,2人更同居生子,女毒犯甚至幫黃男當「業務」販毒。黃男最後因惡行重大,歷審後判16年徒刑,該案仍纏訟中。此外,14年前,1名鄭姓科技業少東參加1場毒趴,遭斗南分局查獲,為了不被送辦,趕緊託友人找台西分局林姓偵查隊長救他,林姓偵查隊長當時有位楊姓老部屬在斗南分局服務,林男收了60萬賄款後,「轉包」分20萬元給楊男,讓楊男去執行「掉包」尿液任務,但最後仍東窗事發,林、楊皆遭檢方查辦,歷審後遭判12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