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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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遭控「拍攝未成年」私密片! 獲判緩刑確定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拍攝私密畫面並傳給2網友。由於耀樂當時尚未成年,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院日前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昨(2日)是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回顧去年6月,耀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同案另名被告陳姓男子,則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昨(2日)是全案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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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侵友人妻「你下面是粉紅色的」 前海巡署士官長遭判4年
宜蘭縣游姓男子去年擔任海巡署士官長期間,7月到昔日軍旅同袍的妻子花花(化名)開設的工作室,以按摩為由脫掉其內衣褲,手指性侵得逞。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悉,游男現年40多歲、已婚,入伍從軍約20年左右,曾在海巡署擔任士官長,今年初已退伍。游男與花花的丈夫是前同事,彼此相熟,事發後花花報警提告,全案移送至宜蘭地檢署偵查起訴。 宜蘭地院判決書指出,在去年7月底,游男送油飯到花花位於宜蘭市的工作室,提議幫忙按摩肩頸,在沙發跨坐花花的上方,脫掉其內衣褲後撫摸胸部,並不顧女方反抗,以手指侵入私密處。花花在警詢中陳述,在按摩過程中,游男的性器官碰觸到尾椎,她覺得很不舒服,請求「不要再按了」,游男接著問「你下面是不是有濕濕的」,並伸手進内褲摸索下體,她有感覺到手指在裡面抖動,游還說「有啊,有濕濕的啊」、「你下面是粉紅色的」。 游男坦承撫摸小美胸部、背部、腰部及臀部,卻堅持否認有強制性交。宜蘭地院合議庭審酌雙方的LINE對話內容、醫院診斷證明、證人及小美陳述等相關事證,認為事證明確,游姓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而游男犯案時具軍人身分,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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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硬上女助理判刑4年 2度申請假釋失敗…矯正署揭原因
導演「豆導」鈕承澤被指控2018年性侵女助理,遭判刑4年定讞,目前正在花蓮監獄服刑,因為刑期已過一半,於是申請假釋,但2月間遭花蓮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駁回申請。不過他仍然不放棄,日前再度申請假釋,但再度遭到駁回,原因也曝光了。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劇組導演期間,被控2018年11月趁劇組女員工在他住處聚餐後,不顧對方反抗硬上得逞。法院審理期間,他賠償200萬試圖和解,卻稱女方對他有好感,產生情愫才會發生關係,否認犯罪,一審法官認定他沒有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2021年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鈕承澤2度申請假釋遭駁回。(圖/報系資料照)北檢原本在2021年11月2日通知鈕承澤入監,但他早將戶籍遷往花蓮,並以安頓老母為由,申請在花監服刑及改期執行,花檢也同意延至2021年11月30日執行入監,但由於他觸犯妨害性自主罪,無法申請到外役監服刑。直到去年12月,鈕承澤服刑過半,首度申請假釋,但假釋委員會討論後,今年2月駁回申請。日前鈕承澤再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為,鈕承澤雖經一定刑期,但未達「悛悔實據」程度,不符假釋要件,已二度駁回鈕假釋案。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防治性騷擾及性侵害,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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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貓系列」共犯曝光 北美館前職員逼4童亂倫群交遭判25年
先前因下藥迷姦少女「大貓系列」偷拍案主角權自立,先前遭關押10年後出獄,但後續又涉嫌性侵國小女童,遭警方追捕之際,權自立以取物為由返回校舍,最後墜樓身亡。而如今有消息指稱,一名與權男有相同癖好的梁姓男子也是共犯,過去曾逼迫4童亂倫群交,最後遭判25年有期徒刑。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權自立先前曾結識一名女子,該名女子見權自立十分喜歡小孩,所以經常請權男幫忙照顧家中未滿12歲的3名女兒與兒子。而曾於台北美術館任職的梁姓男子,也曾與權男一同照顧4名幼童。而在2022年3至4月的期間,梁男利用幫忙權男照顧小孩的機會,以情趣用品侵犯幼童中的大姊數次,後又逼迫男童與大姊、二姐性交,梁男自己也性侵大姐、二姐。而整個過程,梁男不僅用手機拍攝紀錄,甚至還逼迫年紀最小的妹妹全裸在一旁觀看。整起事件曝光後,梁男被依妨礙性自主罪起訴,最後法院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加重強制性交等14巷最名,判處梁男25年有期徒刑。而權男雖然因為惡行重大且明確,但因其已於2023年身亡,檢察官也於2023年判處不起訴處分。報導中也提到,梁男雖然曾任職於台北美術館,但於2023年就因曠職而遭到解聘。北美館表示,在收到基隆地檢署的起訴書後,才知道梁男私下犯有妨害性自主等行為,在獲知法院判決結果後,也會同步將梁男觸犯刑案一事,移交懲戒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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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國小男童並產子遭重判17年! 女老師首次喊冤:我是被陷害的
桃園市一名徐姓國小女老師,擔任國小6年級班導期間,涉嫌性侵班上一名小六男學生多達9次,甚至為學生懷孕產子,桃園地院一審重判17年6月。事後,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5日喊冤,稱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真正被性侵的是她,並表示在法庭上提出質疑被無視,讓她受不白之冤。她還出示與男學生的對話紀錄,強調自己是「被男學生陷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案始於2020年徐女擔任國小5、6年級班導師期間。徐女在2020年2到6月間,9次與班上男學生發生性關係,並在同年5月懷孕,2021年初產下1子。直至男學生畢業後升上國中,父親發現兒子與前班導師關係異常,才驚覺報警,讓事件曝光。偵查期間女老師否認犯行,辯稱只與男學生發生1次關係,而且是男學生主動,她屬於遭到男學生性侵。但檢察官不採信,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女老師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依男學生提供的供詞,認為不可能是男學生主動,且男學生表明,有2次發生關係時,他內心有恐懼,是不願意發生關係的。因此桃園地院認定,女老師共犯下2個對14歲以下少年強制性交罪,7個對14歲以下少年性交罪,重判17年6月,但女老師不服提出上訴,案件二審上訴到高等法院。女老師在庭上提出與男學生的LINE對話紀錄,並表示「性侵9次」說法都是男學生向調查委員會捏造的指控,其中男學生指控的2次甚至還沒開學,而她在法庭上提出質疑時卻被無視,法官甚至幫男學生修正時間。該名女老師表示,自此她患上重度憂鬱,但男學生心情卻不受影響,稱「這承受程度也太異於常人?」。且根據老師提供的對話紀錄,男學生甚至請求她不要說出兩人發生性關係,否則「會有前科」、「會被父母修理」。女老師還提到,另一名學生看到男學生的言論後,告訴她男學生在學校都很快樂,完全不像是控訴性侵害後的可憐人設。女老師甚至強調,如果若當時遭男學生性侵後即時揭發,就不會被他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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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被兄弟硬上 他硬塞2萬元想私了:不想失去多年好友
南投縣一名柯姓男子2023年到好友租屋處拜訪,卻在飲酒後當著好友面,向對方的女友小美(化名)伸出狼爪,還出錢叫好友跑腿趁機性侵。好友得知女友遭侵害後,不僅要求女方可憐柯男,甚至要女友收下2萬元和解、不要報警。南投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柯男4年2個月徒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柯男去年5月3日下午到好友與其女友的雅房飲酒,期間對小美上下其手遭女方推開,未料柯男之後藉故出錢請好友買檳榔,等好友出門,再把小美壓制在床性侵得逞。小美事後打113求助,全案進入司法。柯男辯稱,當時喝醉把小美當成好友,因此開玩笑把女方外褲脫掉,且脫下後有發現認錯人道歉,沒有性侵小美。小美則稱,自己只與柯男見過4次面,知道對方是男友的朋友。案發當天柯男坐她旁邊,稱讚她漂亮卻要摸胸、脫褲,她推開拒絕後,柯男趁男友買檳榔性侵她;之後逮到機會衝到隔壁敲門求助,柯男追出阻止,她再逃回房並將柯男鎖在門外,之後柯男就逃走。小美表示,過1小時才回來的男友,得知此事後要她別把事鬧大,要她可憐柯男、不要提告、不想見到朋友被關,自己因此沒去驗傷,但有打113求助報警;柯男隔天有登門下跪道歉,並透過男友給2萬元賠償,男友一直要她收下,但她沒有。男友則稱,他和柯男15歲就認識,與小美則是2019年10月認識,認識隔幾天就同居。他證實柯男當天有碰觸小美身體,並指買完檳榔後找媽媽聊天,回家時柯男已離開、小美邊講電話邊哭。男友表示,會希望和解是因柯男案發時精神非常不好、事後有悔意,他邀柯男喝酒也有責任。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小美的113通訊報案紀錄與供詞一致,並有哭泣、情緒不穩,雖無法證明柯男知道小美有輕度身心障礙,但性侵犯行屬實,案後雖賠償2萬元但沒取得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個月。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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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10年猥褻22名男童 中部某國小棒球隊教練68罪起訴
中部某國小棒球隊男教練被控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不雅影片,共犯68罪,嚴重殘害學生身心。檢方痛斥他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將學童視為禁臠,逞一己私慾,敗壞師德,偵結將他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據了解,男教練從師院畢業後到中部某國小服務,甚至擔任棒球隊教練。檢方起訴指出,他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涉嫌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多名男童。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查出教練任教10年來至少22名男童受害,共犯68罪,近日依加重強制性交、違反兒少法等罪起訴。檢方痛斥,男教練利用學童對師長的信任,將被害人視為禁臠,逞一己私慾,且犯行日益猖獗,造成被害人永久且難以磨滅的傷害與陰影,對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嚴重敗壞師德;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檢察官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此外,有匿名網友在臉書粉專爆料,國軍某單位士官受邀到同袍家作客,酒醉竟性侵同袍才念小學的女兒。軍方4日證實,國軍前士官涉及違法,查證屬實,秉持「刑懲併行」原則,已於5月14日移送法辦並核予「撤職」處分;後續配合司法調查。據悉,該士官移送憲兵隊,被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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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紀醜聞!班長爆性侵同袍「未成年女兒」 國軍證實:已移法偵辦
國軍再爆軍紀案!有國軍弟兄在網上爆料,某單位班長5月初受邀到某同袍士官長家作客,酒後卻趁醉意性侵士官長未成年女兒得逞。事發後傳出長官意圖遮掩事實,要求士官長不要追究,還要犯事班長盡快退伍,並把退伍金賠給士官長,免得案發追究「什麼錢都拿不到」!國軍稍早向媒體證實確有此事,但否認「搓湯圓」要該班長「私下和解」一事,稱已經移法偵辦,同時給予該班長撤職處分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有國軍弟兄匿名在臉書粉專「靠北長官2024」爆料,稱國軍某單位班長日前受邀到某士官長家作客,飯飽酒足後,卻趁酒意性侵士官長未成年女兒得逞,事後還辯稱酒醉無意識。爆料者強調,最可惡的是部隊長官掩蓋事實,要求士官長不要追究,先稱事件曝光會傷害士官長女兒,再要求該名班長盡快退伍,把退休金賠給士官長,免得事發後該班長被汰除,「什麼錢都拿不到」。爆料者一一點名該部隊多名長官,怒罵:「你們是有多怕?怕你們的官位不保嗎?怕到該秉公處理,也不敢了嗎?你們的良心在哪裡?」還質問:「如果今天是你女兒(受害),你會這樣搓圓仔湯嗎?」據了解,該班長目前遭涉《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移送憲兵隊偵辦。稍早國軍已向媒體證實此事,但否認有要求該班長和士官長「私下和解」的說法,稱已經該班長移法偵辦,同時給予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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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涉偷拍耀樂私密片 炎亞綸一審獲緩刑3年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拍攝私密畫面並傳給2網友。由於耀樂當時尚未成年,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回顧去年6月,耀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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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獸父性侵女兒!女孩心死淪玩物 當庭稱:抓他去關才能逃脫
台南一名男子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對在讀高中的親生女兒伸出狼爪,不僅用蠻力令其屈從,甚至還意圖洗腦女兒接受亂倫合理性,直到女兒事後向友人求助,才在後者協助報案下揭發此案。男子面對法官詢問,辯稱只是和女兒之間的「親密動作」,且是順勢發生合意性交,最終父親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據《TVBS》報導,和兒女同住的台南狼父,因控制不住自身慾望,曾多次從背後熊抱高中女兒,並詢問「有沒有喜歡過我」、「可不可以X進來」等語,即便女兒明確拒絕,仍死纏爛打洗腦女兒「亂倫在很多國家是合法的」、「愛是無限的」等話語並性侵得逞。遭親生父親施暴後,精神崩潰的女兒向朋友求助,表示自己雖明確拒絕仍難逃魔爪,後在友人的協助下報警處理;面對法官的詢問,男子一度辯稱只是父女二人「比較親密」的相處模式,加上女兒沒有明顯反抗的行為,主張僅構成權勢性交,而非性侵。女兒則證稱,從小到大,父親對她疼愛有加,只是從國中開始就「不太一樣」,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表達反感。而她之所以被侵犯時放棄抵抗,除了對方力氣太大真的無法掙脫外,也是因為覺得「如果父親性侵我,他會被抓去關」,兩人才不會再見面,她也不用再待在這個家。最終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這名狼父4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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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比秦偉關更久!NONO性侵6女遭起訴7案 律師:判囚10年以上機會大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遭網紅「小紅老師」等10名女子提告性侵,北檢2023年12月因罪證不足,針對轄內3案不起訴。另外7名女子提告部分,北檢因無管轄權,均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林地檢署17日偵結,起訴7項犯行,包括強制性交3罪、強制性交未遂2罪、強制猥褻2罪。對於NONO的可能下場,律師廖芳萱分析,如果法院最後認定7項犯行都屬實,且NONO沒有跟任何被害人達成和解,保守研判「至少判刑10年以上」,會比之前因性侵3女入獄服刑的藝人秦偉還要重。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廖芳萱指出,「強制性交罪」刑度是3到10年,未遂罪可減輕,「強制猥褻罪」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而NONO觸犯強制性交3罪、強制性交未遂2罪、強制猥褻2罪,一罪一罰,強制性交刑度加起來就9年,另外還有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各2罪,最後判決結果的應執行刑「10年以上機會很大」。不過,廖芳萱強調,全案目前才剛起訴,後續還要經過法院審理。法官是否採納目前檢方起訴7項犯行的罪證,以及NONO之後能否和6名被害人達成和解,都會影響最終判決結果。廖芳萱還補充說明,參考性侵3女被判應執行刑7年8個月的藝人秦偉,廖芳萱認為兩人同樣是知名藝人,同樣藉由藝人光環邀約女生營造獨處機會,進而性侵害;以受害者人數來看,NONO可能會比秦偉關得更久。另外,士林地檢署起訴NONO時,強調他「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品行低劣」,請法院從重量刑。律師林育杉指出,如果法院認定檢察官的起訴事實為真,那麼除非NONO在後續審理期間認罪、與被害人和解並取得原諒,因而被法院認為「具有悔意」且「犯後態度尚佳」,才有可能獲輕判。至於能否緩刑,由於事涉多名被害人,又是數個雷同的犯罪行為,恐怕十分困難。◎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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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惡狼性侵4姊妹362次 落網曾宣告總刑期「逾2千年」!高院判關22年
台中一名曾任保全的男子阿豪(化名),與一名單親媽媽曉雲(化名)交往同住時,卻把狼爪伸向女友的4名未成年女兒,強制性交並拍下過程,直到其中一女轉告學校報警,才揭發他的惡行。台中地院一審認為他觸犯362次強制性交罪,再加上偷拍等犯行,判處的宣告刑超過2000年,但執行刑卻僅判決15年;檢方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也認同檢方主張,撤銷改判22年,可上訴三審。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男子阿豪與曉雲在2022年4月交往。交往後,曉雲帶著4個女兒一起搬進男友租屋處。不過阿豪期間因性慾無法獲得滿足,竟心生歹念,漠視女兒們年幼懵懂,並以握有母親不利證據為由,對她們輪流性侵、指侵、口交,並拿手機拍攝,或是趁女孩們洗澡時強迫對方開啟視訊鏡頭,擅自截取女孩胸部裸露的畫面,藉此方式滿足性慾。後來,阿豪因A女結交男友引發不滿,竟以贈送手機為由,將A女騙至租屋處質問,甚至拿出剪刀攻擊A女,導致她臉部瘀傷腫脹、右小腿慘遭戳傷,當晚又再性侵得逞。A女不堪受辱,隔天返校向老師反應自己與家中姊妹慘遭性侵的情況,校方隨即報警處理,阿豪的惡行因此曝光。一審中,阿豪的辯護律師向法官強調A女已與阿豪分居二處、命令她洗澡時開啟視訊鏡頭,存在拒絕可能,難認有違反意願。不過法官依據阿豪過去得知A女報警後,曾傳送「你的證據還在我手裡,我也沒再怕」、「我手上也有你媽媽的證據」、「我一定會跟你們玩大一點」等訊息,認為阿豪儘管未與姊妹同住,卻仍能透過聯繫方式進行恐嚇。小姊妹們也一致作證稱:「二姐每週假日都被性侵,暑假時橫跨週一到週日,三姐是每週假日被逼幫他口交。」台中地院審理,審酌阿豪犯後坦承犯行,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家境貧寒等,認為檢方求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尚嫌過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違反其意願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多項罪名,合併執行1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檢方對此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執行刑的上限原先是20年,不過2005年修正後提高到30年,以修正的理由來看,原先是要避免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過輕,造成數罪中各罪的實質刑罰,與單一犯罪之刑罰差距過大,導致犯案件數多的人反而受到優待。阿豪一共犯了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錄影罪共45次,每罪判8年,又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錄影罪共177次,每罪判7年10月,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139次,每罪判7年8月,加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違反其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製造與性相關、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電子訊號罪等罪嫌,宣告刑總和超過2千年。高分院法官認定,由於阿豪的宣告刑總和超過2千年,且各罪都是凌辱未成年人,造成4名被害者終身苦痛,以侵害法益的加重、加乘效應來看,應該至少判處法定應執行刑規定之中重度刑,原判只有15年,只達修法後應執行刑上限的二分之一,尚有過輕,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2年,全案仍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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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現身開庭!雙手合十:現在沒想這麼多 一審5/30宣判拚緩刑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拍攝私密畫面並傳給2網友。由於耀樂當時尚未成年,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全案今(9日)審結,預計5月30日宣判。庭審結束後,炎亞綸雙手合十說,「謝謝大家這陣子的關心,希望接下來這件事情不要再浪費社會上任何資源。」記者提問是否和解,炎亞綸回應,現在沒有想這麼多。之後耀樂也步出法院,耀樂說,「差不多告一個段落,接下來就等判決出來,這段時間辛苦大家了。」至於是否有拿到賠償,耀樂沒有回答便快步離開。據了解,雙方在3月第三次開庭時調解成功,有望獲判緩刑,一審預計5月30日宣判。回顧去年6月,耀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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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員警約女護理師見2次面就性侵 他被依強制性交罪送辦
彰化縣一名黃姓警員涉嫌性侵一名女護理師,黃男涉嫌透過交友網站,約出這名女網友,兩人僅僅約出來見面兩次,男警就違反女網友意願,涉嫌在車上和家中強吻、撫摸女網友,最後甚至將她帶回家性侵得逞,女方覺得發展太快,但黃警認為「感覺到了就可以在一起」,被害人事後在Dcard發文抒發心情,黃男得知後,竟到她工作地點騷擾要求刪文。女護理師不甘被傷害具狀提告,警方受理偵辦後,已將黃警依強制性交等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黃姓警員(右)2020年調職時,當時的分局長鄭頴聰(中)曾頒贈紀念品並合影。(圖/翻攝自彰化縣警局網站)從彰化縣警局網站可見,站在右方的黃姓警員2020年從田中分局調職時,當時的分局長鄭頴聰(中),曾頒贈紀念品並合影,不過據《記者爆料網》指出,30歲的黃姓警員今年1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擔任護理師的被害人,同月17日隨即約她在雲林縣虎尾鎮咖啡廳見面、聊天;3天後再約被害人於台中市見面,晚間用餐後在西區草悟道散步聊天,黃男對被害人做出摟肩、親吻等親密行為;被害人告知才第二次見面,覺得太快了,但黃男表示,「感覺到了,就可以在一起了」!黃員載被人到高鐵台中站搭車期間,甚至在車上對她強吻、抓揉胸部及意圖撫摸其下體,並把被害人載到自己位於彰化市的住處,違反她的意願,在房間對她性侵得逞,結束後,黃男開車載被害人前往高鐵雲林站搭車。據了解,被害人事後感到很害怕、無助,向友人透露此時還語氣發抖,友人要她趕快去報案,被害人並在Dcard 貼文提醒使用交友軟體要小心,沒想到黃男得知後竟到被害人工作地點,要求她刪文。被害女網友不甘受辱,檢具相關資料向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報案,才讓這件爆光。據了解,黃姓警員為警察專科學校第31期畢業,當警察9年共待過5個分局,還曾當過分局偵查隊的偵查佐,長官給予評價是「個性散漫、工作能力欠佳,平時上班心不在焉,情緒起伏大,與同事相處差,經常於勤務中把玩手機,毫無警戒,幹部多次告誡仍未改善,經常於勤務中與外人通話」,去年4月調至彰化縣員林警分局交通分隊至今。針對這起警員涉嫌性侵女護理師案,彰化警方證實接獲報案,警方偵訊後,認為男警涉案程度重大,偵訊後將其以涉嫌刑法第221條第1項強制性交罪、第224條強制猥褻罪,依法報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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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黃子佼案「沒那麼嚴重」!統神遭律師打臉 起家雞、手遊火速切割
知名實況主「統神」(張嘉航)日前評論黃子佼風波時,脫口「我也想x未成年」、「沒那麼嚴重」等語引發爭議,不僅律師王至德狠打臉表示跟未滿14歲人性交刑度就跟強制性交罪一樣重外,連曾找統神合作的餐飲品牌「起家雞」都火速切割,手遊《劍紙三國》稍早也急發聲明強調目前未曾發出任何工商合作。針對統神失言風波,王至德稍早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打臉指出,「統神應該不知道與未滿16歲的人合意性交不但是犯罪,跟未滿14歲的人合意性交的刑度還跟強制性交罪一樣重。」另外,曾經找統神合作的「起家雞」也發文表示保護兒童婦女權利,「起家雞對於某實況主不當言論之立場聲明」,已透過公關公司轉達無法認同、譴責某位實況主的言論,也要求下架合作文章,保證不會有任何形式的接觸與配合。起家雞最後強調,「日後我司對於所配合的KOL也絕對做到更嚴格的審視與查核,秉持初衷,只願為各位雞粉帶來最美味的韓式炸雞!」並堅決抵制一切不法行為和不當言論。自統神失言風波至今,已有5家廠商及商店正事與他切割,其中《劍紙三國》也發出聲明,強調未曾發出任何工商合作,「遊戲的代言人一直都預設由我們的製作人GodJJ親自代言,感謝大家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