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性交
」 性侵 NONO 陳宣裕 猥褻 強制性交台中酒吧女店員下班遭酒客輪流性侵 「全身驗出DNA」崩潰報警
台中市的徐姓、高姓男子2020年在酒吧認識兼差的妙齡女子小花(化名),3人相約下班後飲酒唱歌,並到徐男家中續攤。然而徐、高2人在續攤時,不斷對小花灌酒,灌醉後更是動手輪流性侵小花得逞。小花事後報警提告,2人也因為強制性交罪,各被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徐男與高男2020年10月在台中某處酒吧飲酒時,認識了兼差的年輕女子小花,3人相談甚歡,相約等小花下班以後一起前往其他地方唱歌。凌晨2點多,3人唱完歌後感覺「還不盡興」,於是決定一同前往徐男家中飲酒聊天、玩牌,並玩起「玩牌輸了要喝啤酒」的遊戲。然而,徐男飲酒後心生歹念,當即與高男聯合,透過強迫的手段,將小花拉進房間內性侵得逞。小花雖在過程中不斷抵抗,但因為不勝酒力喝酒,加上徐、高2人是男性,又有體型優勢,因此儘管小花不斷哭喊,但仍被徐、高2人在完全沒做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多次實施犯行得逞。後來,小花室友來電關心未歸,小花才藉機脫身,請室友來載她,並在返家過程中向朋友坦承受害,並一度崩潰哭泣,直到經過室友、室友朋友安慰,才在平復情緒後前往警局報案。後續小花到醫院驗傷,當天衣物、身上多處及私密部位都檢驗出男性DNA,並與徐男、高男的DNA型別相吻合;且小花不僅左手、額頭及脖子等處有紅腫等傷勢,精神上也受到莫大傷害,無法接受事實,事後還得接受精神科治療。警方獲報後,循線將徐、高2人帶回,檢方偵結後將2人雙雙起訴。對此,徐、高2人辯稱當天飲酒時,3人有聊到性行為相關的話題,當時小花自稱「很久沒做這種事」,加上覺得2人長得不錯,因此「可以試試看」。法院審理後,並不採信徐、高2人的說法,審酌案件一切情狀後,認定2人共同犯下強制性交罪,且均否認犯行、未與小花、小花母親達成和解,因此各判2人有期徒刑7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也爆狼師!國中師輔導師安慰沮喪學生 竟將他帶回家連續性侵5天
新北市驚傳狼師案件,某國中何姓輔導老師趁著安慰心情沮喪的男學生時,將他帶回家連續性侵5日,更偷拍此過程,直到家長發現孩子有異,追問之下才得知此事,何男現已遭停聘接受調查,警方也在9日將他拘提到案,訊後1萬元交保。據了解,何男為代課老師,在多間國中任職輔導老師,而該名學生日前因退出校隊心情沮喪,何男介入輔導,以關心之名將學生帶回自己家打電動,並多次強制性交得逞,甚至一連性侵5天,過程中更以手機側錄。何男更多次戴男學生外出吃飯、喝飲料,送男學生手機和零用錢,而受害人日前有意疏遠,何男竟打上百通電話騷擾,還到男學生家中,要求家長退還禮物飯和零用錢,家長驚覺有異而詢問孩子,被害人這才坦承遭老師性侵得逞,家長則氣得提告。警方9日將何男拘提到案,他否認性侵,稱2人是情侶關係,訊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諭令1萬元交保候訊。教育局則表示,已責成學校依《性別平等法》組成調查小組調查中,若調查屬實,必嚴懲絕不寬貸,最重將該師解聘,並登載於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終身不得聘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25名小球員遭性侵!台中狼教練「早有前科」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台中驚傳某國小棒球隊教練對小球員伸狼爪,至少25名孩童受害,且他在受聘前就曾因性侵遭判刑,校方竟全然不知。台中地檢署今年10月底接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通報,指太平區某國小棒球隊松姓約聘教練(男、76年次)疑涉對未成年隊員性侵害案件,指派婦幼專組魏珮樺檢察官指揮偵辦。中檢指出,魏珮樺檢察官通知多名被害人到案陳述,即時保全相關證據,並於113年11月21日指揮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被告住居所等處,將松姓被告拘提到案,訊問後認定松姓被告於108年至113年期間,對多名未成年被害人涉有妨害性自主犯嫌,涉犯刑法第222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第228條之利用權勢性交、猥褻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並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魏珮樺、黃鈺雯檢察官共同蒞庭舉證,由法院裁定松姓被告羈押禁見。台中地檢署強調,本署對於婦幼保護案件極為重視,謹慎蒐證、全力偵辦,後續仍將深入追查,全面釐清案情。另一方面,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該名教練非常可惡、令人髮指,目前已遭法院羈押禁見,也已經被校方解聘,希望檢察官跟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重懲、重判,還家屬、孩子一個公道。盧秀燕表示,全案仍在擴大調查,後續將對該教練任職期間接觸過的所有學童進行全面調查,釐清是否還有受害情形,並對孩子加強輔導,無論是畢業、轉學、在校等。盧秀燕強調,她已責成法制局成立法律協助小組,協助受害者、家長、教育局及校方,進行法律追究工作,同時擴大清查全市有前科的教職員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伊藤詩織拍片揭發性侵案真相 周末再度訪台暢聊自身經歷
紀錄片《黑箱日記》是女記者伊藤詩織繼2017年將自身遭受性暴力的經歷寫成書《黑箱:性暴力受害者的真實告白》後,親自擔任導演所完成的影像作品。歷經8年籌備,總共蒐集了400小時的素材,這個過程對伊藤詩織而言既是在為保護自己、尋求正義的蒐證之路,也是她療癒身心創傷的重要途徑。 2015年3月,滿懷抱負的年輕記者伊藤詩織被在政治圈、媒體界都有高度影響力的前輩山口敬之性侵了。當全球#MeToo運動風起雲湧,各界以行動翻轉對受害人不友善態度時,伊藤詩織卻仍面臨來自各方的斥責和檢討,從記者會的服裝、訴求的內容到莫須有的指控,排山倒海的壓力讓她一度撐不下去。儘管知道噤聲是最簡單的選擇,但面對日本在性暴力犯罪上過時保守的法律和輿論,她仍決定挺身而出對抗到底,就此開啟一條漫長的調查之路。從事發當天載客的計程車司機、飯店的門房、處理案件的調查員,伊藤詩織選擇以第三人稱記者的身分重新調查這起案件,並將整個過程詳實地記錄成一份完整的報告書,進而拍成紀錄片。在伊藤詩織挺身而出引起廣大迴響後,日本也將百年來未曾變更過的強姦罪修改為強制性交罪並加重了刑責。(圖/天馬行空提供)《黑箱日記》完成後,伊藤詩織帶著本片陸續走訪許多國際影展,從亞洲的香港電影節、金馬影展、釜山影展,到歐洲各大影展,並於美國正式上映展開巡迴。11月該片受邀前往歐洲議會放映,伊藤詩織與歐洲婦女權益領袖、相關法律權威展開對談,暢談女性在職場、社會上所遭受的性別暴力和,以及法律該如何為婦女提供更有效的保護傘,她更在歐洲議會高唱名曲〈I Will Survive〉,鼓勵性暴力受害者勇敢活下去。伊藤詩織除了用手機紀錄自己的心情自白,也收錄了與警方、調查員的錄音檔,試圖還原整起事件的真相和偵查過程的瑕疵,除了追求正義,也向僵化、不符合時代潮流的體制提出控訴。她在11月金馬影展的司法講堂上分享自己當年報案後,被要求獨自接受偵訊,不斷重述案發經過,甚至要用等身人偶重演案發現場。在伊藤詩織挺身而出引起廣大迴響後,日本也將百年來未曾變更過的強姦罪修改為強制性交罪並加重了刑責。伊藤詩織即將於本周末再度訪台,在12月15日、12月16日連續兩天,分別在光點華山電影館、真善美劇院、京站威秀影城舉辦三場映後座談場,與觀眾面對面暢聊自己的故事。對於此次即將再度訪台,伊藤詩織開心表示:「上次參加金馬影展時來不及吃到台灣的麻辣鍋,希望這次可以成功吃到。」《黑箱日記》將於12月13日在台上映。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園長之子性侵6童判28年 毛男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摸
台北市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在2022年7、8 月利用教保員職務之便性侵、猥褻6名女童,一審被合併判28年,毛男在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明年1月7日合議庭宣判。據了解,因為毛的羈押期將至,高院在19日辯論終結,且檢察官、毛及辯護律師無再有其他證據聲請調查,無繼續禁止接見通信必要,裁定下月13日起再延押2個月,但解除毛的禁止接見通信,據悉,毛在任職北市幼兒園時,對6名未滿7歲幼童(A至F童)性侵、猥褻,北院一審傳喚證人,也勘驗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認定毛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並拍攝性影像。毛在二審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北院表示,毛男家境學識均良好,也有幼兒保育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學齡前發展的重要性,知道被害人都未滿7歲,沒拒絕性自主能力,毛為了滿足性欲侵犯被害人,時間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惡性重大,對被害人產生身心創傷,毛犯後態度惡劣。法官依1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207個加重強制猥褻罪,以及6個違反意願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等,判1252年,應合併執行28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顧月事流血!色男面試性侵絲襪妹 竟拿槍威脅:做完才解血水咒
桃園一名徐姓男子日前在求職網站徵才,騙A女(化名)如果同意「潛規則」可以拿高薪,她穿絲襪前往面試,徐男拿空氣槍逼她發生關係,而A女因為月事來流血,徐男稱可以幫解「血水咒」,最高法院判他7年6月。判決書指出,徐男在2022年1月在求職網徵才,同年3月假扮人事部女員工,透過LINE跟A女連繫,如果她願意讓老闆「潛規則」可獲高薪、較好福利等,慫恿她化濃妝、穿著透膚絲襪來面試。徐男以老闆角色面試,再拉下鐵門,拿空氣槍威脅A女,暗示A女如果不從會遭致不測,逼A女跟他性交,A女儘管月經來,怕拒絕可能會有生命危險,讓徐男性交得逞。徐男表示,「與A女發生性行為過程中,A女因月經流很多血在地板,地板有味道」,還跟她說她沒完成任務,要做完才算,「我才會解妳血水咒。妳要就一下回來做完。」A女說,「請不要恐嚇我。」一、二審法官審酌徐男跟A女僅是面試者與求職者關係,第一次見面,徐男竟為滿足一己性慾,拿槍嚇A女,以脅迫方式違反A女意願,對A女強制性交犯,漠視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殘害A女身心健康,惡性重大,徐男犯後否認犯行,判7年6月。徐男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強制猥褻獲「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士檢續查
藝人陳宣裕(NONO)被多人指控涉及性侵及性騷擾案件,其中被控強制猥褻罪獲不起訴,但高檢署認為偵查有疑義,將案件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北檢後來將案件移交士林地檢署,士檢調查後仍認為罪嫌不足,對NONO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被害女子對此裁定不滿,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定偵查仍有未盡之處,再次將案件發回士檢續查。據了解,NONO被指控利用其藝人身份,於2008年至2013年間,以工作邀約、錄影結束搭車、共進宵夜等為由,引誘不知情的被害人與其獨處,涉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行為。多名被害女子指控,事件地點包括住處、飯店及車內,涉及時間橫跨多年。一名受害女網紅也在社交平台上發文揭露遭NONO性騷擾,同時另一名女網紅「小紅老師」也公開自身遭NONO侵犯的經歷,並偕同其他9名被害人提告,案件最終分別由台北地檢署及士林地檢署負責偵辦。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7名被害女子中有6人受害,遂依強制性交等罪名將NONO起訴。不過針對另有2名女子指控的強制猥褻罪嫌,士檢認為證據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該部分因無人聲請再議,現已確定不起訴。此外,台北地檢署針對3名被害女子的指控,亦認定罪嫌不足,裁定不起訴。然而其中2名女子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審核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則移轉士檢偵辦。士檢再次認定證據不足,仍對NONO作出不起訴處分。針對士檢的不起訴處分,被害女子認為理由存在缺漏,再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指出,檢察官偵查程序尚有不足之處,決定再度將案件發回士檢續查。
涉性侵6幼童遭判28年!狼師毛畯珅出庭「直視鏡頭」 正臉曝光
男子自毛畯珅110年4月起,在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托育人員,並自同年 7、8 月起兼任教保員,負責照護、教育幼保機構之幼童,不料他竟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二審,高院今(19日)再度開庭,過去始終帶著口罩的毛男,這次終於以真面目示人。台北市今年爆出私立幼兒園狼師案,被告毛畯珅涉嫌性侵多名幼童,一審遭判處28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過去一直戴著口罩現身的毛畯珅,這次以真面目示人;然而被問到是否有悔意時,毛男不發一語,雙眼直視著媒體鏡頭,下巴高高抬起,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悔過之情。據了解,毛畯珅為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中。《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女僕餐廳老闆是惡狼!誘美貌女客打工後砸錢「開後宮」 受辱少女最小15歲
新北市新莊一名開設女僕餐廳的王姓男子,因涉嫌對3名未成年女員工進行性騷擾與猥褻行為,被法院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及犯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王姓男子在新莊開女僕咖啡廳,店內收容不少流浪貓,以平價餐飲和女僕店員吸引客人,因店面鄰近大學,廣受學生歡迎。然而,有3名15至16歲的女店員提告控訴,王男常在店內物色心儀女客人,邀約她們到店內打工,再以金錢為代價問她們「要不要當他女友」,甚至不經同意觸摸身體,其中一名少女到王男住處打掃時慘遭指侵。16歲A少女證稱,自己原本是餐廳顧客,因王男說她長得很可愛,問她要不要來試試看打工,她就到餐廳擔任服務人員。不料工作不到1週,王男就提出要以1個月8千元為代價,要求A少女跟自己交往。2023年6月一日下午,她穿著連身女僕裝上班,當時店內客人不多,她坐在椅子上滑手機,王男卻走過來逕直撫摸她大腿內側,叫她「腳不要那麼開」,她當下礙於王男是老闆,不敢多說,但次日便不敢再去上班。另名15歲B少女證稱,自己到餐廳吃飯時,王男先是找她要IG帳號說可以傳貓咪照片給她,又邀她暑假來打工。當時她國中剛畢業,從2022年8月開始到餐廳上班,9月9日上班時,王男在廚房從身後抱住她,又在隔日及12底某日之間,多次撫摸她大腿、親她後頸、擁抱她,隔年5月王男在廚房從後方熊抱她並摸她胸部,表示如果B少女願意跟他性交,每次給她5千,觸摸、擁抱、打手槍等行為亦有相應代價。直到2023年5月B少女滿16歲,工作比較好找,她就直接走人。另一名15歲員工C女則證稱,她也是在餐廳吃飯時被王男搭訕,才到店內工作。因她當時逃課和父母鬧翻,需要賺錢才能填飽肚子。2021年11月21日王男要她到王男家中打掃、清貓砂,趁機向她透露「如果當他女朋友,就讓可以免費住他家」,還表示當時也有其他女員工住王男家其它房間。C女指出,王男和她聊天後,便不顧她拒絕開始亂摸,還拉住她的手要求幫忙打手槍,後來王男自行打完手槍就指侵她,遭遇此事後,她就再也沒有去上班了。全案審理時,王男辯稱雇請女僕是為了讓客人看,A女坐在櫃檯時坐姿不雅,怕客人看到不好看,只用手指指著A女提醒。而他知道B女快滿16歲,兩人當時有交往,知道B女需要生活費才資助她,有在店內抱她並按月給她金錢。至於C女只做一個月,因出餐太慢、又被客人客訴體味重,他把C女解雇,C女才會誣告他。不過法官認為A女證述一致,且和王男為雇傭關係又無仇怨,沒有誣陷的動機。另王男對B女伸狼爪時已37歲,卻利用B女家境困頓需自食其力,以金錢、手機、請客吃飯等對價方式猥褻她,王男雖辯稱是「無條件贊助女友」,但LINE對話都是單方面獻殷勤、B女反應冷淡,難認為是交往關係,不過B女控訴遭王男指侵的部分,則證據不足。另C女作證時全身顫抖,一度需休息平復情緒,也必須持續按壓力球才能緩和情緒作答,且描述的王男作案手法和其它2名少女相似,更能證明王男對她做出違反意願的事情。法官審理時,排除證據不足的部分,判定王男摸A女大腿,以對價方式從背後熊抱B女並親吻她、摸她胸部,並在住處侵犯C女,依成年人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另犯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猥褻行為罪、成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應執行4年6月徒刑。可上訴。
NONO強制猥褻2女再獲不起訴 士檢這樣說
藝人NONO(陳宣裕)被多人提告性侵、性騷,其中2案由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再移轉至士檢偵辦。不過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因查無犯罪嫌疑,今(5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予以不起訴。士檢表示,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可於10日內聲請再議,以尋求救濟。回顧案情,陳宣裕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復先後於2008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之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遂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惡行。故檢察官也請法院審酌被告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為上開行徑,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請法院就其各個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檢察官依據調查所得事證,認定其中6名被害人受害,被告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陳宣裕遭指訴對其他2名被害人(其中1名係前述6人中之同一人)所涉強制猥褻部分,則認罪嫌尚屬不足而依法為不起訴處分。士檢不起訴的2件強制猥褻案,因2名被害人沒有再聲請再議,因此這部分NONO獲不起訴確定。至於台灣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的2件案件,4月已聲請將案件移轉至士檢偵辦。不過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因查無犯罪嫌疑,今(5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予以不起訴。士檢表示,告訴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可於10日內聲請再議,以尋求救濟。
桃園女童遭脫衣猥褻!18歲淫狼落網喊:想和她交朋友
桃園龜山區27日發生一起猥褻案,一名國小女童遭18歲林姓男子當街強擄,還企圖脫衣侵犯,嚇得女童不斷大聲呼救,所幸一名計程車司機聽見求救聲,急忙聞聲救援,這才讓女童逃出魔爪。落網後,患有身心障礙的林男向警方辯稱,自己只是想和女童「當朋友」,經桃園地檢署昨(28日)偵查終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加重強制猥褻罪》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此事發生於27日上午10時許,當時該名國小女童原本打算前往附近同學家找朋友,怎料途中竟遇到林男搭訕,還用兇惡口氣示意女童過去,由於林男身形高大,女童基於害怕便乖乖走上前,卻遭到林男欲行不軌之事,女童發現不對勁後,不斷驚聲尖叫喊救命,附近計程車司機聽見女童的求救聲,立即出手搭救並報案,才讓女童幸運逃過一劫。從27秒的監視器畫面可見,女童在騎樓下不停掙扎抵抗林男的侵犯,驚恐地哭喊「不要碰我」、「救我」,企圖逃跑的她數度被林男強行拉回,甚至一度遭對方撲倒壓在身下,場面相當驚險。林男遭逮後向警方供稱,「只是想和女童交朋友」,言論令人髮指。對此,桃園地檢署昨(28日)偵查終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加重強制猥褻罪》等罪嫌將林男起訴,並聲請羈押禁見,經桃園地院審理,雖不能認定林男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裁定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女童當街遭男強抱侵犯 法官裁定收押不禁見…理由曝光
北桃園27日早上發生林姓自閉症男子強抱4年級國小女童案,女童不停逃竄、聲嘶力竭高喊不要和救命的26秒畫面曝光令人揪心,桃檢28日減述詢問後開出拘票逮人,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深夜裁准收押但不禁見。桃檢27日接獲警方通報有女童遭人侵犯,隨即分案偵辦,28日在社工及家屬陪同下完成減述程序,避免二次傷害,下午開出拘票逮人,晚間複訊後,認為林男涉犯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未遂及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法官深夜訊問後,認被告僅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審酌林男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的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但不禁止接見通信。女童母親在臉書發文控訴,4年級的女兒27日早上到住家附近找女同學,領有中度自閉症手冊、剛滿18歲的林姓男子上前攀談後竟伸狼爪,附上的影片只見騎樓下女童不斷高聲尖叫喊放開、救命,到處閃躲,仍數度遭體型優勢的男子強行熊抱,女童2度掙脫跑向馬路還是被拖地強拉回來,一旁車來車往卻無人發現,26秒畫面曝光讓人震撼又心疼,所幸附近運將聞聲順利救下女童,運將說,女童被救下後仍未平復,嚇到一直哭,還心有餘悸地說男子要強脫她衣服。◎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女童遭重判 北檢決議核發補償金給受害人
台北市某私立園長兒子、教保員毛畯珅,涉性侵猥褻、偷拍6名女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重判28年,被害的5名女童家屬日前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審議後,認為毛男獸行令人髮指,年幼的4名被害人遭受毛侵害,嚴重戕害身心發展,所生危害至深且鉅;決議核發最高額的性侵害補償金共計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檢方近日將開會審議後核發。但毛男的惡行不止於此,經檢警追查後,又查出毛另涉嫌性侵、猥褻並偷拍幼童、少女,有39名幼童受害,北檢22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毛男,檢方痛批毛惡行致令童真折翼,家長同遭重創,其痛難言,實不下撕心裂肺,估計受害人恐達數百人,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罰」。法界人士認為,由於被害幼童眾多,若家屬持續申請補償,補償金額恐破千萬元,將創下去年7月1日修正實施《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迄今,檢方累計核發性侵害補償金最高的個案。檢警查出,毛男自2021年10月至去年7月間,涉嫌於教室等地性侵、猥褻幼童,共6名女童受害,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一審認為扎男涉犯224罪,累計刑度1252年6個月,定應執行刑28年。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日前首度審理,在押的毛男出庭時,還囂張地怒瞪媒體。去年7月1日修法實施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被害人因犯罪被害而死亡、重傷,被害人或家屬可以申請遺屬補償金、重傷害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其中遭性侵害的被害人或家屬可依法申請性侵害補償金,補償金額為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毛男先前侵犯的5名被害人,家屬已陸續向北檢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北檢已核發4名被害女童性侵害補償金,每名被害人獲得最高補償金額40萬元,總計核發160萬元,另1名被害人申請案近日也將開會審議,預料北檢也將核發40萬元補償金。由於毛男又因另案涉性侵、猥褻39名幼童,若被性侵的被害人家屬再陸續向北檢申請性侵害被害補償,法界人士估計,因本案被害人數眾多,補償金恐破千萬元,將創下紀錄。
嘉義惡情侶「假打工真囚禁」國中少女26天 強逼性交12次女友竟還幫把風
嘉義縣25歲林姓男子15歲少女恩恩(化名)曾經交往,林男分手後又與勞姓女子為男女朋友,但林男沒有打算放過恩恩,4月間以打工為名將恩恩約出,並將她帶到嘉義某處囚禁26天,對其虐待並強制性交12次,直到警方在查緝失竊手機時發現被害人,全案就此曝光,法院審理後,分別林男判7年有期徒刑,勞女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據了解,林男以出陣頭打工為名義,4月19日將恩恩約出,且一見面就控制其行動,將被害人帶到嘉義縣某處囚禁,期間多次虐待毆打少女,更強制性交12次,恩恩一有不從便會被拳打腳踢,林男施暴時,勞女還負責把風。而恩恩遭囚禁26天,直到嘉義縣民雄警分局員警5月15日,到大林鎮尋找民眾失竊的手機時,意外發現被關在廁所的被害人,少女被救出時傷痕累累,警方則將她送回家,並循線查到林男與勞女,5月17日將2人拘提到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檢方向地院聲押獲准。而嘉義地院近日也做出判決,認為林男為滿足一己性慾,嚴重侵害人身自由和性自主權,依對少年拘禁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傷害罪,判處林男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勞女則被依私行拘禁罪,判1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性侵6幼童遭判28年! 園長之子二審出庭竟態度傲慢
男子毛畯珅曾在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教保員,被控性侵6名幼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於8月16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毛畯珅224罪判刑,總刑期高達1252年,合併後應執行為28年,檢察官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17日高等法院首度審理,毛男在被提訊時,態度顯得傲慢。毛畯珅自2022年7月11日起,在母親開設的台北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擔任教保員,染指至少20名幼童,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對6名兒童進行妨害性自主行為,一審傳訊證人及被害人,並勘驗幼兒園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認定他對6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以及違反本人意願拍攝性影像等罪行,被重判有期徒刑28年。檢察官對原裁定不服,認為毛畯珅對一名幼童的強制猥褻行為高達101次,情節相當嚴重,且犯後態度不佳。原審僅對該罪量處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顯然過輕,因此提出上訴。判決中指出,毛畯珅年約30歲,出身於幼教世家,擁有幼兒保育的專業背景,深知學齡前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為未滿7歲,缺乏性自主能力,竟為了滿足自身性欲,對多名幼童施行犯罪行為,時間長達一年之久,造成眾多被害人深重的身心受傷、犯後態度惡劣。
謊稱幫針灸調理身體!女兒遭下藥性侵 母竟護航男友「軟軟的不能插入」遭打臉
新北市一名徐姓男子,以針灸可替人調理體質為由,和女友阿芬(化名)及其女兒小美(化名)約在住處,騙對方吃下安眠藥並強制性交。小美去驗傷提告後,媽媽卻大力迴護徐男,稱男有不舉、不可能性侵,徐男也否認犯行;法官依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處徐男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判上訴駁回。判決書指出,阿芬與徐男交往後,曾多次向女兒稱徐男為中醫師,小美也曾2次接受徐男針灸。2022年3月間,阿芬叫徐男到中和住處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因為徐男說要在子時針灸效果比較好」,因此徐男分別在凌晨12時、3時替小美針灸。小美主張,徐男之前曾說,會找認識的人調配調養身體的藥,並在完成針灸後要她小睡,再將她叫醒,餵她吃下下含「艾司唑侖(Estazolam)」成分的安眠藥「悠樂丁」;清晨7時許,媽媽出門上班,她在半夢半醒間感覺徐男脫她褲子侵犯她,但她卻因藥物影響無力反抗,一路睡到下午3、4點才醒來。醒來後,小美隨即打電話求助朋友,並在撥打113後,並在弟弟的陪伴下至醫院驗傷報警,對徐男提出告訴。檢察官傳喚調查多項證據,包含警方持搜索票至徐男住家時,查扣197顆悠樂丁安眠藥,經送榮總鑑驗,檢出舒樂安定(伊疊唑侖)(Estazolam)成分;阿芬則不斷袒護男友,辯稱他不舉、「生殖器軟軟的不能插入」,不可能性侵小美,甚至否認說過徐男學過中醫、徐男沒有幫女兒針灸,自己也沒有約徐男幫女兒針灸。阿芬還說,當天有看到男友專用的杯子在女兒的房間內,懷疑女兒是抹了杯子上的DNA後,塗在自己的內褲、衛生棉、外陰部、陰道深部。徐男律師則稱,徐男因罹患糖尿病、心臟病,更曾因尿道感染造成生殖器撕裂傷,會影響其生殖器勃起功能。但一審法院認為,即便有糖尿病等疾病,也不見得會影響性功能,且案發當時,無法證明徐男有性功能障礙、無法以生殖器勃起插入女性陰道,另據其他客觀證據,判定徐男有罪,處以有期徒刑8年;至於徐男被控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部分則為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維持一審見解,今(16)日駁回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專挑弱勢…南投棒球教練性侵22名男童遭終身解聘 30萬交保限制住居
南投縣一所國小棒球隊的男教練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逞慾影片等共犯68罪,他羈押期間遭終身解聘,全案日前於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他認罪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慧文今年6月4日偵查終結,指教練曾獲杏壇芬芳獎,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對高達22名男童共犯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共68罪,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件偵結起訴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全案近日言詞辯論終結,教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教練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已與半數被害人達成調解,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南市老家,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一、三、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法官要求,全案判決確定前,禁止教練危害22名被害人身體,禁止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行蹤,也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立即依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組性平調查小組,經性平小組調查结果事實成立,於教練羈押期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將該教練終身解聘、永不任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OL出差慘遭渣男同事暴力性侵 對方事後還噴風涼話:「人生就像巧克力」
女子小寧(化名)因工作前往外地出差時,在酒店慘遭男同事阿豪(化名)性侵,事後阿豪甚至傳訊說風涼話:「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讓小寧更加痛苦。法院審理後,將阿豪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判決書指出,阿豪與小寧是公司同事,2021年6月2人與上司一同出差。3人當晚入住酒店後,在房間一起飲酒到隔日凌晨,小寧因不勝酒力,由阿豪攙扶回房休息。不料,阿豪竟將小寧酒醉無力抵抗,將她壓制在床。小寧雖一度反抗並趁隙逃至門外走廊,但因重心不穩跌倒在地,被阿豪強拉回房,還遭到他毆打及恐嚇:「我用枕頭30秒就可以將妳悶死!」、「這裡是15樓!」小寧感到生命遭受威脅,不敢再反抗,最終被阿豪強制性交得逞。小寧酒醒後,隨即將被阿豪性侵的遭遇告知上司,但上司因行程無法離開,小寧因此獨自返回戶籍地所在醫院驗傷並提告。阿豪辯稱:「攙扶她進房間後,因為她頭暈想吐,我就拿垃圾桶給她,後來她拿起垃圾桶揮動,我為了制止與她發生拉扯,雙方都有受傷」、「我搶下垃圾桶後,她就往外衝,我為了安全考量從門外把她往內拉,她重心不穩跌倒,我再把她拉回房間,她撞到頭、旋轉玻璃鏡,她說很痛開始哭泣,之後她抱住我、親吻我,於是我們就發生性行為」。法官檢視阿豪案發後傳送給小寧的訊息,包含:「對不起了」、「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答應妳不喝酒,情緒管理會改」;小寧則回,「我被你性侵了……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你毆打我後,不顧我反抗強行進入我身體,當下我只求能保命順著你,你知道我感受多痛苦嗎?」。阿豪隔天又再傳送:「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但是生命不是只會給你糖吃而已,他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如果你拿到的是檸檬、是沒辦法直接吃下去的,那你就要想辦法把它變成檸檬水可以直接喝的然後是對身體很健康的」。法官依上述訊息內容,判定阿豪性侵犯行屬實,日前判決他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同居男友2度伸狼爪!小六女兒慘遭性侵 母女幫求情:不要讓他被關
台中市1名焊接工人去年趁著女友熟睡時,對女方就讀小六的女兒2度伸狼爪,犯行直到社工訪查才曝光。沒想到,被害女童和生母事後竟幫忙求情,並稱「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被告和女童母親先前曾為同居男女朋友,其明知女童係未滿14歲之少女,竟分別於去年11月1日22時至24時之間,在臺中市大甲區某分租套房內,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趁母女倆均熟睡、被害人不知抗拒之機會,躺在女童身邊,以手伸進內褲撫摸下體之方式,趁機猥褻得逞。同年11月3日13時許,因女童感冒請假,被告竟食髓知味,利用自身體格上優勢,及被害人孤立無援、別無他人可求助之狀態,連續強吻、指侵得逞,最後甚至將陰莖插入女童體內,以違反意願之方式,對女童為強制性交行為得逞。嗣社工訪視女童時知悉上情,遂通報學校轉通報社會局,再報警處理。男子坦承犯行,且女童及其母親均表示,「願意原諒被告,希望法官從輕判刑,不要讓被告被關,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等語。台中地院審酌,被告侵害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身心受創,內心留下陰影及恐懼,所為應予非難,考量他已徵得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死刑「有條件合憲」 最高檢列5點說明:審酌後提非常上訴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刑罰規定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認為死刑雖不違憲,但有其他部分法律規定或個案適用之審理程序違憲。對此,由檢察總長邢泰釗擔任召集人的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下午召開會議,並對釋憲結果列出5點回應,表示將對於相關案件進行審查,研議是否提起非常上訴。大法官宣判,刑法第271條第1項「普通殺人罪」、226條之1「強制性交殺人罪」前段、332條第1項「強盜殺人罪」、348條第1項「擄人勒贖殺人罪」等規定,皆屬「最嚴重犯罪類型」,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方為合憲。最高檢表示,將審酌上開意旨,研議相關案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針對判決主文第二點,修正前刑法第348條「處唯一死刑」違憲部分,最高檢將依法對相關個案之案件提起非常上訴。而針對第四、五點,第三審應有「強制辯護制度」及經「言詞辯論」之程序,保障被告防禦權、辯護權,最高檢也將審查相關案件是否符合判決意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此外,對於死刑判決應經一致決,最高檢將與最高法院協商調取相關資料後審查相關案件是否符合;針對被告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情形,最高檢也將依修法後內容及個案情形審酌是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表示,有鑑於個案具體情節各有不同,需逐案閱覽卷證資料後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憲法法庭判決所指之情形,進而決定應否提起非常上訴救濟。最高檢察署將待收受各該死刑案卷後,立即審酌有無非常上訴事由,依憲法法庭判決及相關法律規定審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