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錫銘
」 張錫銘 假釋 惡龍 駁回 行政訴訟「惡龍」張錫銘入獄19年…自認表現良好 申請假釋20次全被駁回
前十大槍擊要犯張錫銘綽號「惡龍」,過去因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罪被判無期徒刑,自2007年入獄,至今已經在台南監獄服刑19年,自認表現良好,累計申請假釋20次,但都被駁回,他不滿提起行政訴訟,結果遭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張錫銘1995年在台南犯下槍殺案,隨後逃亡中國,2003年偷渡回台又犯案,先後綁架南投廣播電台主持人、台南當鋪業者、客運少東等。警方在2004年7月26日凌晨掌握犯罪集團行蹤,雙方展開攻堅,當時張錫銘手拿長槍,挾持路過的老農和保全,最後成功逃走,畫面震撼全台。張錫銘提報假釋共20次,但均遭到駁回。(圖/報系資料照)張錫銘後來又連續犯下多起重大綁架案,直到2005年才落網,共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以及合計55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不過,他自2017年開始,每4個月就提報假釋,到去年底總共提報20次,去年2月決議不予許可假釋,因而提起復審,但同年6月19日遭駁回,他質疑假釋審議委員會判斷標準不一,且以他在監表現為主,和他相同刑度的受刑人都已經假釋,包括同案的詹龍欄也在2020年出獄,認為矯正署程序違法,於是又提行政訴訟。經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張錫銘犯行情節、在監行狀、犯罪紀錄,教化矯治處遇成效、更生計畫及其他有關事項,認為他公然強擄數名被害人勒索鉅額贖款、持槍、縱火示威,又數度與警方對峙、任意投擲彈藥,對良善社會風氣戕害甚深,且無和解或賠償相關紀錄等節,因此原處分並無不當,更無逾越權限或權利濫用等情,最後駁回他的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張錫銘「挾持老農」變哏圖T恤 本人發聲喊停止:別再二次傷害
槍擊要犯張錫銘與黨羽陳進雄19年前與警槍戰、挾持老農事件,震撼當時社會,然而時過境遷,曾經的駭人場面如今被製成哏圖T恤,讓得知消息與仍在服刑的張、陳兩人,透過友人發聲籲請停止這類行為,別二度傷害被害者和家屬。張錫銘的施姓友人在臉書貼出張錫銘、陳進雄兩人簽名、按捺指紋的聯合聲明,表示兩人對當年「0715專案-大寮事件」的新聞圖片,被做成T恤以及廣告哏圖感到不樂見,並指「未授權任何人使用相關相片作為各種用途,敬告相關人士停止使用該相片印製商品、製作廣告宣傳或其他用途,避免造成相片中被害者及家屬2次傷害」。另外,張、陳兩人也在聲明中再次向社會致歉,表示當年錯誤行為帶給社會不良示範與影響,造成被害者及家屬身心靈受創,同時「讓我們斷送人生最精華階段,付出慘痛代價,在復歸漫長過程中,我們持續深切反省,也盼這不良示範成為犯罪的警惕」。現年55歲的張錫銘揹負3無徒刑及55年刑期,2017年2月雖符合假釋要件,但假釋申請均遭駁回;去年也因此狀告矯正署,不過也被駁回。他在2004年7月26日凌晨於KTV飲酒洩漏行蹤,在高雄大寮與警駁火逾1000發子彈,與陳進雄一度挾持老農逃往台南,而當時挾持畫面隨新聞播送,震撼全台。
17年光陰都在牢裡!惡龍張錫銘第20次假釋仍遭駁 曝心願:2024想投票
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在監服刑17年,今年2月第20次申請假釋再遭駁回,施姓友人今日於臉書分享張錫銘公開信,張寫下「2024我要行使公民權義務投票」,監所關注小組指出,張已向矯正署提出復審聲請。張錫銘去年10月不滿5年內申請假釋18次均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遭台南地院駁回原告之訴,他後來再狀告矯正署,也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確定。台南監獄指出,張錫銘獄中表現如常,一級收容人每月可與親友懇親,張妻上個月曾來懇親。張錫銘友人今於臉書分享張錫銘公開信,信中寫著:雖屢遭「法律十萬條、要用自己喬」駁回20次假釋申請,大法官也打臉駁回他的釋憲聲請,但他仍尊重法院裁定,會再努力學習,盼大眾看見他改變自新的心,讓暗房的省思成為點亮復歸之路的一盞光。他於信中提到,第4次爭取權益訴訟準備中,堅信台灣是文明、法治進步國定,「我是驕傲、堅韌有勇氣的台灣人,也呼籲執政當局,2024我要行使公民權義務、投票。」監所關注小組指出,張這次假釋是在2月提報的第20次假釋,並在2月21日得知不予許可,目前張已向矯正署提出復審聲請。監所關注小組說,一級收容人依照監獄行刑法規定,每4個月應報假釋,張錫銘假釋提報在每年的2、6、10月,強調張和小組持續透過比申請假釋更耗時的訴訟程序,就是要搞清楚,究竟要如何才能夠符合假釋要求,又假釋評量時到底是如何考慮。針對張錫銘提到希望2024年能投下總統票,這是監所關注小組在去年1126針對修憲複決公投爭取收容人投票權的一項行動,該小組1個月內收到來自全台51個監所31個監所(包括明陽中學)共2526份請求書,並遞交給中選會啟動後續行動,張錫銘就是發出號召後第1位簽下請求書的在監收容人。
「惡龍」張錫銘不服假釋遭駁回提行政訴訟 高等行政法庭判敗訴2連敗定讞
曾在1995年到2005年間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罪的十大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遭判無期徒刑後,服刑迄今已17年,這段期間他提出18次假釋申請都遭到駁回,他去年向台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法官認為上訴無理由,判決敗訴,全案定讞不得上訴。張錫銘申請假釋部分,被台南監獄假釋審查委員會以「有傷害前科,復犯本案共同殺人、擄人勒贖及槍砲等罪,侵害他人生命和財產法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需嚴評其假釋,爰有再行考核之必要」為理由不予通過,張提起訴願,也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向憲法法庭聲請憲法審理案,分別遭到駁回及不受理的裁定,他去年針對行政訴訟部分,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張錫銘列舉出四大點,首先,假釋為刑罰權,應由法院作出決定,法務部授權矯正署作假釋處分,不符憲法「正當程序」規範;其次,他自認符合刑法第77條、修正前監獄行刑法第81條,以及行刑累進處遇第75條「表現良好」的假釋要件,矯正署對於「悛悔」意涵不得自行曲解。第三,張錫銘認為「課予義務訴訟」是最符合受刑人利益的救濟訴訟類型,但新修正監獄行刑法卻規定,受刑人不服不予許可假釋處分,應提撤銷訴訟,無法積極保障受刑人訴訟權,且有違憲疑慮;最後,矯正署以他犯行重大、未與被害人和解等理由,不予假釋,但對共犯詹龍欄等人獲准假釋,卻未給實質解釋,是刻意對他差別待遇。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酌原判決,以及張錫銘上訴意旨,依新修正監獄行刑法認定,張錫銘不服不予許可假釋處分,應提起撤銷訴訟,而張錫銘所提訴求,公法並未有此類請求權存在依據,欠缺權利保護必要,上訴無理由,全案駁回定讞,不得上訴。
張錫銘第18次假釋仍被打槍 高雄高行駁回定讞
張錫銘2004年接連犯下多起綁票案,當時遭警方圍捕時還持長槍挾持老農,震驚社會,落網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張錫銘自稱在獄中已悔過、表現良好、同夥早已假釋,力拚17次假釋均被駁回。日前提行政訴訟、力拚第18次假釋,但最後仍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假釋夢碎。張錫銘2007年起在台南監獄服刑。2017年2月符合假釋要件,假審會均以「本件受刑人前有傷害罪前科,再犯本件共同殺人、擄人勒贖、槍砲等罪,侵害他人生命、財產法益並對社會治安產生潛在危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需嚴評其假釋,爰有再行考核之必要」的理由,駁回張錫銘13次假釋申請。但張錫銘2021年2、6月拚第14、15次假釋申請時,一度闖關成功,假審會評定他「在監表現正常、有多次獎勵紀錄,言談間可見其思想改變,再犯風險已降低」,但最後仍遭法務部以「有傷害前科,持槍殺人,並於逃亡海外返國後再度組成犯罪集團,共同持有數量多且殺傷力強大之搶械公然強擄數名被害人勒索鉅額贖款、持搶、縱火示威又數度與警方對峙、任意投擲彈藥,犯行造成被害人死亡,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及社會治安,且無和解或賠償相關紀錄,仍有繼續教化之必要」為由駁回假釋申請。前年10月,張錫銘再提第16次假釋,假審會持法務部駁回意見不同意,法務部核准駁回,張錫銘不服,2022年2月第17次假釋申請闖關,依然遭駁回,決定向台南地院提行政訴訟。去年10月,張錫銘還親自出庭答辯,強調自己申請假釋一再遭駁回,是不公平的待遇。他早已符合假釋條件,當時與他一起犯案的同夥都已經假釋出獄,他也已改過向善,在獄中表現良好,未曾有處罰紀錄。張錫銘的妻子童玉如也在法庭外喊話,先生過去年輕、不懂事,不代表他不會成長,也不代表他不會改變,希望社會給予機會,讓他能為社會服務貢獻。法務部矯正署則說,張錫銘犯行情節嚴重,假審會已多次因此決議不同意假釋,迄今也未與被害人和解。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是否讓受刑人假釋屬於矯正署的裁量權行使範疇,且假釋考量要件為「悛悔」,並非只評估在監行為、教化矯治成效,還包含對其犯罪情節、犯行賠償修復與被害人意見及共犯執行狀況的刑罰執行。此外,張錫銘其餘共犯僅參與部分案件,犯罪數遠不及張錫銘,不能相提並論。張錫銘不服判決再提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仍判張錫銘敗訴,不得上訴。
張錫銘申請18次假釋遭駁 聲請釋憲裁定不受理
槍擊要犯張錫銘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在監服刑近17年,去年台南監獄提報他的假釋案,但遭法務部矯正署處分不予許可假釋,他提行政訴訟遭駁回確定後聲請釋憲,大法官許宗力等3人審查庭審查後,認為他的聲請難謂有何侵害基本權利等,裁定不受理。張錫銘曾犯下1起殺人案及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還多次與員警槍 戰激烈駁火,警方更為此成立「獵龍專案」大規模緝捕。張錫銘落網 後,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在台南監獄服刑至今。張男在去年2月聲請的假釋案,法務部矯正署認為他被列為重大通緝要犯,並於逃亡海外返國後再度組成犯罪集團,勒索、持槍、縱火示威又數度與警方對峙、任意投擲彈藥,犯行造成被害人死亡,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及社會治安,仍有繼續教化之必要等理由,在去年3月29日處分不予許可假釋。張提起行政訴訟被駁回確定後聲請釋憲主張,《監獄行刑法》規定,假釋處分由法務部作成,違反憲法對人身自由之保障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且將「悛悔實據」之假釋條件,規定為參酌受刑人獄中表現等,並因行刑累進處遇責任分數等,違反憲法法律保留、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及人身自由之保障。憲法法庭第一審查庭審判長許宗力、林俊益及黃瑞明大法官審理後認為,張的聲請尚難謂其有何違反前揭憲法原則而具憲法重要性,以及有何侵害他的基本權利而有貫徹之必要,本件聲請,於法不合,裁定不受理。
「惡龍」張錫銘提18次假釋都失利 提行政訴訟欲翻盤遭駁回
涉犯殺人、擄人勒贖、槍砲等重罪的「惡龍」張錫銘,共因10項罪名被判73年6個月徒刑,併刑55年6月,從羈押、入獄服刑共17年,符合舊法申請假釋規定,近5年已提出假釋18次均遭矯正署駁回,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日前他也出庭替自己辯白,希望矯正署能「依法行政」,台南地院今天上午10點宣判駁回。張錫銘在法庭上陳述,希望矯正署不要對他差別待遇,針對第14、15次假釋審查會都做出同意的建議,第16次就變樣,並提到自己在隔離舍考核長達6個月,受到的對待難以名狀,而張錫銘認為自己有心向上卻不被看見,另外又提到因運毒案被判無期徒刑的味丹少東楊世銘,2020年2月提出假釋,2020年11月獲准,3個月就通過猶如「特快車」,質疑假釋標準不一。張的委任律師則以張錫銘同案被告均獲釋為由辯白,矯正署回擊每個人犯罪情節及刑度不同,無法相提並論,並舉張的「師傅」詹龍欄為例,2人犯罪情節幾乎一模一樣,詹服刑20年、申請43次假釋才在2020年通過,且張還比詹更嚴重,造成1人死亡,15位受害者,都沒有與任何人達成修復和解,這也會納入考量。由於當日辯論庭中,兩造於言詞辯論終結時均表示不到庭聽判,台南地院今天以公告主文取代,經過審理,裁定駁回請求,訴訟費用1000元由張錫銘負擔。
惡龍告官1/張錫銘出庭盼「依法行政」 張妻:希望社會大眾給他一個機會
「我書念得不多,法律也不懂,但監獄可以這樣對待受刑人嗎?」昔日叱吒江湖的張錫銘,今(5)日一早搭上囚車,從台南監獄前往台南地方法院,他緩緩走入法庭,步伐顯得有些沉重,清瘦的身形完全感受不出以往的銳氣,雖然無法窺見他口罩下的表情,但從旁聽席看過去,眼神顯得有點茫然,就連最後總結發言時,講出來的話語,都顯得有些無力,即使是開頭的那幾句話,也聽不出他真正的情緒。在行政訴訟的法庭上,受刑人成了原告,矯正署則是被告,這樣的角色互換並不常見,開庭時雙方就法律內容進行攻防,他坐在委任律師旁仔細聆聽,直到法官詢問時,才表達自己意見,沒有太過情緒性的發言,他唸著自備的陳述狀,對於自己在獄中遭受的不平等對待娓娓道出,最大的希望就是希望矯正署能「依法行政」。張錫銘的童姓妻子希望社會能給她的先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圖/莊曜聰攝)與以往動刀亮槍的形象大不同,張錫銘讀著法條內容,沒有抑揚頓挫的語氣,生硬但也順暢,他甚至引用前大法官許玉秀的話,「法院是受苦的人可以喊痛的地方!如果人民沒有法院可以喊痛,是痛!雖然有法院,但不准去法院喊痛,或者去到法院喊痛,法院置之不理,甚至以荒謬的理由,或毫無理由地將喊痛的人趕走,更痛!」希望法官能替他「申冤」。張錫銘希望矯正署不要對他差別待遇,為何第14、15次假釋審查會都做出同意的建議,第16次換了典獄長就變樣,他還提到自己在隔離舍考核長達6個月,牢籠內幾乎空無一物,只能用衛生紙充當枕頭,連書信書狀信件的原子筆都只留筆芯才能書寫,吃飯的湯匙還要取下握柄,諸多管理措施悖離常情,令人無法理解之處「罄竹難書」。張錫銘認為自己有心向上卻不被看見,如果獄中求學路順遂,17年來或許已經唸到大學也不一定,也不會有今日這樣提出行政訴訟的狀況,他也提到因運毒案被判無期徒刑的味丹少東楊世銘,2020年2月提出假釋,2020年11月獲准,3個月就通過猶如「特快車」,質疑假釋標準究竟為何,為何不能公平對待每個受刑人?張的委任律師則以張錫銘同案被告均獲釋為由辯白,矯正署則回擊每個人犯罪情節及刑度不同,無法相提並論,並搬出詹龍欄為例,因2人犯罪情節幾乎一模一樣,詹服刑20年、申請43次假釋才在2020年通過,且張還比詹更嚴重,造成1人死亡,15位受害者,都沒有與任何人達成修復和解,這也會納入考量。法官最後宣布決果將於19日上午宣判,張錫銘放棄到場聽判權利,張的童姓妻子在庭訊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牢獄生活已經改變他的丈夫,希望社會大眾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自己這麼多年來努力工作,照顧三個孩子長大,就是希望等他(張)回來,說到最後,語氣已明顯哽咽。
惡龍告官2/從「小黑」變「惡龍」 張錫銘逃亡10年才落網
綽號「小黑」的張錫銘是台南市東山區人,與前年假釋出獄、曾是頭號槍擊要犯的「穿山甲」詹龍欄有地緣關係,且2人都是因殺人案開啟逃亡生涯,期間又犯下多起震驚社會的擄人勒贖案件,坊間均指張是詹的得意門生,這次張錫銘因為17次申請假釋遭拒,提出行政訴訟希望能有翻轉機會,但比起「師傅」詹龍欄服刑20年、假釋43次才成功,看來還有一段距離。現年54歲的張錫銘國二時就輟學「北漂」混跡賭場,後來回到台南老家,退伍後與地方角頭重操舊業,因恐嚇、經營賭場等案件被提報流氓,鋃鐺入獄5年,出獄後僅2年時間,1995年時因在酒店喝酒與經理起口角,竟持槍射殺酒店林姓股東後逃亡,此後10年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還多次與圍捕警方駁火,異常凶狠,他也從大哥身邊的「小黑」,成為警方口中的大尾「惡龍」。張錫銘在2005年落網,並判處無期徒刑入獄。(圖/報系資料照)逃亡初期,張錫銘搶來軍火傍身,1998年回東山老家探視雙親跟幼子,與警方發生槍戰,2名員警受傷,同夥李政洲舉槍自盡,他被列為重大槍擊要犯,潛逃到大陸,這一躲又是5年,沒想到2003年底返台後,竟接連犯下多起綁架勒贖,包括中部廣播電台小開洪俊彥、台南當鋪老闆鄭進富、和欣客運少東楊尚書等人,索要贖款超過1億元,2004年還在高雄大寮山區工寮與警方爆發激烈槍戰,雙方駁火上千發,逃離時還挾持老農與保全員車輛逃往台南,影像透過媒體放送,震撼全台。新北市長侯友宜是當時的刑事局長,隨即指揮成立「獵龍專案」,追緝張錫銘下落,期間曾在台南、嘉義山區搜索,卻一無所獲,後來是因為涉嫌綁架網路博弈大亨于國柱才又現蹤,也讓警方掌握,張錫銘跟同夥都有玩網路遊戲「天堂」的習慣,並透過網路電話、通訊軟體跟外界聯絡,相當先進。張錫銘當年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在高雄大寮還與警方駁火。(圖/報系資料照)2005年7月,警方找到疑似張錫銘註冊的遊戲帳號,根據IP追蹤到台中霧峰山多綠山莊,但觀察時被張錫銘察覺,狡兔多窟的他先是逃往新北土城,又折返台中龍井租屋處,警方擘劃多時,好不容易找到逮人時機,甚至還出動軍方裝甲車參與圍捕,最後趁著遊戲下線時攻堅,張錫銘中彈倒地,高聲呼救,警方經過10年追緝,終於擒獲「惡龍」。張錫銘犯案手法與詹龍欄如出一轍,都是從殺人案開始,擁槍自重,並針對富人或道上人物綁架勒贖,共同點則是肉票最後都安然無恙,張錫銘最後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入獄服刑迄今;本刊記者試圖找到曾被張錫銘綁架的受害者,其中和欣客運少東楊尚書透過友人表示,這已經是17年的事情,「過去事」不須再多談。
惡龍告官3/張錫銘提行政訴訟 律師:翻盤機會不大
有「惡龍」稱號的槍擊要犯張錫銘,因犯下多起槍擊、綁架案件,遭判無期徒刑,入獄服刑算算已經有15年時間,期間他曾申請假釋18次都未獲准,他認為服刑期間有心向上,但卻感到自己受到差別待遇,努力不被看見,深感復歸社會之路艱難,為此提出行政訴訟,希望爭取應有權益,今(5)日上午在台南地院開庭,張錫銘親自出庭說明,事件備受各界關注,但有專業律師分析,張錫銘假釋翻盤機會不大,「表達意見」主要是吸引媒體注意、他也能短暫地脫離牢獄生活,「出來透透氣」。「假釋的許可與否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律師嚴奇均指出,首先是受刑人在獄中的表現如何,以張錫銘為例,服刑時4年內3度報考南監進修學校國中部,雖然未能錄取,但後來靠著自學通過國中學力鑑定考試,並積極報考南監各種職能訓練,以及面談時的表現,如果讓假釋審查委員有較好的印象,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就會有多數人投下同意票。張錫銘訴願內容。(圖/翻攝照片)而另外一個部分,就是從受刑人的犯行情節及再犯風險部分來評估,讓他假釋出獄是否會對社會大眾造成影響,以及受刑人再度犯案的可能性輕重,以張錫銘犯下的案件、以及當時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來看,假釋最後遭到駁回的機率相對較高。律師嚴奇均。(圖/嚴庚辰律師事務所提供)嚴奇均說,是否准許假釋,是行政機關的裁量權限,除非有裁量濫用或怠惰的明顯瑕疵違誤,否則司法機關原則上都會尊重行政機關的裁量結果,本案除非能說服承審法官有上述情形,否則改變原本否決假釋的成功機率不高。近年來因司法進步,有越來越多民眾開始懂得運用行政訴訟替自身爭取權益,包括大學生遭受學校處分、軍人遭受上級不當對待等案例,雖然不一定能讓原本處置翻轉,但至少是個救濟途徑。
逃亡不忘玩《天堂》遭IP洩蹤 警獵龍行動「出動裝甲車攻堅」終逮張錫銘
「惡龍」張錫銘因犯下多起槍擊、擄人勒贖案被判無期徒刑,近5年申請假釋18次都碰壁,他憤而提出行政訴訟,今天(5日)還親自出庭說明,引發外界關注,也讓他過去的事蹟再度呈現大眾視野。2004年,張錫銘和警方駁火,期間一度挾持路過老農當人質,最後搶走保全車輛逃逸,過程經媒體轉播,轟動全台。為了緝捕張錫銘,警方成立「獵龍專案」,查出其隨行黨羽「阿呆」真名為「林泰亨」,並得知2人時常一起玩線上遊戲,立即透過IP追蹤,成功掌握張錫銘藏身地,於2005年7月將他逮捕。據了解,張錫銘當年綁架賭博電玩大亨于國柱時,不慎讓肉票脫逃,同夥李再乾也被捕;李自知犯案累累,出獄無期,在獄中上吊身亡,但留下3封遺書,提供警方追捕張錫銘的有利線索。遺書中提到,張錫銘隨行黨羽「阿呆」的真名是「林泰亨」,有玩線上遊戲的習性,一直跟隨張錫銘犯案,但從未曝光。掌握相關線索後,警方調閱林泰亨在彰化看守所服刑期間的記錄,找到最常前往探監的朋友林國良,再從林國良友人找到綽號「阿溫」的男子,發現林男常化名「水電工」,上網與阿溫玩線上遊戲《天堂》,張錫銘有時也會加入,並使用網路電話、即時通等工具與外界聯絡。張錫銘落網。2005年7月,警方透過IP追蹤,查出張錫銘藏身在霧峰山多綠山莊,當時屋內有小孩,故未敢輕舉妄動,先派2架空勤直昇機在空中觀察,被張錫銘察覺。張立即逃離,前往土城,後折返龍井鄉中興路新租的據點。同年7月12日,警方跟監林泰亨的車子,查出2人藏身地,隨後偵測到2台電腦登入線上遊戲。時任刑事局局長侯友宜安排圍捕策略,調來刑事局精銳武裝部隊及霹靂小組共125名警員,負責執行攻堅任務。到了隔日上午8時許,侯友宜得知2台電腦已下線,研判張錫銘已入睡,立即下令行動,先派裝甲車衝撞鐵捲門堵住去路,另2組人馬分別從隔壁破門而入,並在樓頂安排狙擊手,防範張錫銘逃脫。張錫銘及林泰亨驚醒,一度持槍到樓梯間開槍還擊,隨即遭警方密集火力壓制,雙雙中彈。張錫銘背部中槍,驚慌逃竄至後院,企圖翻牆逃脫時,遭警方擊中手臂,摔落地面,無法舉槍還擊,只好倒地呼救,終於被捕。2008年12月,張錫銘遭最高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目前仍在台南監獄服刑中。今天矯正署透露駁回18次申請的原因,指出張有傷害前科,又持槍殺人,經警方公告為重大通緝要犯,逃亡海外回國後又組織犯罪集團,持火力強大槍械強虜被害人勒索鉅額贖金,數度與警方對峙交火,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及社會安全,期間沒有任何和解或賠償相關紀錄,仍有繼續教化的必要。
「惡龍」張錫銘申請18次假釋被駁…自認遭「特別對待」 台南監獄:依法行政
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的槍擊要犯「惡龍」張錫銘,2005年落網後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在台南監獄服刑16年8個月,5年來申請假釋均遭駁回,張不服提行政訴訟,今出庭說明,引發關注。張錫銘認為自己遭「特別對待」,據了解,南監有收容人1條殺人罪遭判無期徒刑,服刑近20年,假釋多次未通過,張犯罪紀錄洋洋灑灑,有矯正機關人員吐露「表現好是必要條件,但哪一個收容人表現不好能爭取假釋?」張錫銘今天上午9點多由台南監獄搭車出發前往台南地院,親自出庭說明,呼籲矯正署給予更生人一個機會。台南監獄低調表示,針對張錫銘申請假釋,一切依法行政,沒有針對特定人。張錫銘申請假釋備受關注,有監所人員以8月底發生的「台南殺警案」為例,凶嫌林信吾因強盜案入獄服刑,因表現不錯而調往明德外役監,卻於返家探視犯下震驚社會的殺警案。監所人員認為,以獄中表現衡量受刑人能否重返社會,恐很難讓人信服。張錫銘是重大槍擊要犯之一,過去因犯下多起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曾多次與警方激烈駁火,警方還為此成立「獵龍專案」展開大規模緝捕行動。張錫銘落網後,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後,刑期為55年6個月,目前已在監服刑16年8個月。由於他符合刑期滿10年得申請假釋,他從5年前開始申請假釋,儘管每次申請假釋都遭駁回,但他不氣餒,平均每3、4個月就會申請假釋,爭取早日復歸社會。
張錫銘變模範囚犯拚假釋...還寫親筆信幫受刑人爭權 獄友曝私下為人
「惡龍」張錫銘犯下多起擄人勒贖重案,遭判無期徒刑定讞,2007年進入台南監獄服刑。服刑期間,張錫銘表現良好,得知獄中有繼續進修的機會,讓國一就輟學的他萌生學習念頭,原計劃2010年與兒子一起考高中。不僅如此,張錫銘還在2018年寫下親筆信,盼政府重視受刑人權益,也因多次遭駁回假釋申請,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今天(5日)還親自出庭說明,再度引發外界關注。據了解,張錫銘入獄服刑後,沒有了過往的殺氣,前四海幫堂主、獄友陳興餘曾透露,有位白目的受刑人不知道對方是張錫銘,在打飯時主動找麻煩,嗆聲「現在是怎樣?不用排隊?」但張沒有任何反應,只是默默坐在一旁,後來該受刑人得知他就是張錫銘,嚇得連忙賠不是「大仔,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陳興餘透露,張錫銘很重義氣,私下個性低調、善良,而且絕對不會害人,只要友人有難,一定會伸出援手。事實上,張錫銘2018年就曾寫下親筆信,指受刑人的勞作金計價基準,已近20年未調整,監獄儼然血汗工廠,呼籲政府重視相關問題,隨後透過友人在臉書「爆料公社」公布內容,替獄友們爭取權益。張錫銘2018寫下親筆信,呼籲政府重視受刑人權益。此外,張錫銘得知獄中有繼續進修的機會,便積極爭取,獲獄方網開一面,原計劃2010年與兒子一起考高中,然而因重刑犯身分,遭到監獄拒絕,後於2013年首次報考,但因家人剛好前來探監,導致他缺考一科,未能錄取。近5年來,張錫銘多次申請假釋,今天(5日)矯正署透露駁回18次申請的原因,指出張有傷害前科,又持槍殺人,經警方公告為重大通緝要犯,逃亡海外回國後又組織犯罪集團,持火力強大槍械強虜被害人勒索鉅額贖金,數度與警方對峙交火,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及社會安全,期間沒有任何和解或賠償相關紀錄,仍有繼續教化的必要。也有矯正機關人員吐露「表現好是必要條件,但哪一個收容人表現不好能爭取假釋?」
張錫銘申請假釋18次都碰壁 矯正署駁回理由是這樣
「惡龍」張錫銘因犯下多起槍擊、擄人勒贖案,被判無期徒刑,入獄服刑迄今已經有17年時間,近5年申請假釋18次都碰壁,這次因為第16次假釋審查會通過,最後仍遭矯正署駁回,他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今天將親自出庭說明,台南地院要求矯正署說明,也讓駁回假釋理由曝光。矯正署表示,假釋審查會的判斷,是做出是否許可假釋處分的必要前階段程序外,其內容僅是矯正署做作出處分的參考要件之一,而假釋審查會對張並不具法律效果,假審會認定的結果無論是同意或不同意假釋,後續仍須矯正署審查後,才能做出是否許可假釋的處分。張錫銘(右)。(圖/報系資料照)矯正署指出,張錫銘有傷害前科,又持槍殺人,經警方公告為重大通緝要犯,逃亡海外回國後又組織犯罪集團,持火力強大槍械強虜被害人勒索鉅額贖金,數度與警方對峙交火,嚴重危害公眾安全及社會安全,期間沒有任何和解或賠償相關紀錄,仍有繼續教化的必要。假審會前次不予許可假釋後,與這次陳報假釋期間,張也沒有積極向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作為,並納入本次假審會審酌,2次審查基礎事實有別,且假審會每次組成成員有別,審查意見會因個人專業,而有做出不同決定的可能。張錫銘之所以提出行政訴訟,主要是針對監獄第14次提報假審會審查,「報請假釋報告表中假釋審查會議及面談情形」載明「有面談3次及評估建議同意假釋」與「該員在監表現正常,有多次獎勵紀錄,從其言談中可見其思想已有改變,再犯風險已降低」,他認為監獄假審會變更之前連續2次的決議,自有舉證說明義務。
張錫銘申請假釋18次均遭駁回 提行政訴訟將親自出庭
綽號「小黑」的槍擊要犯張錫銘,因為涉及多起擄人勒贖重大刑案,被列為槍擊要犯,在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後,算算他已在監獄服刑17年。但因最近5年內,他連續申請18次假釋都遭駁回,他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經向矯正署訴願還是被駁回後,轉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獲准將於明天(5日)上午親自出庭說明。過去張錫銘因涉及多起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還多次與警方展開激烈駁火,警方當時還為了他特別成立「獵龍專案」緝捕。後來張錫銘落網後,被判處2個無期徒刑,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後,15年前轉到台南監獄服刑。張錫銘傳出透過施姓友人公開的訴訟準備狀指出,對比台中、台南、澎湖等3處監獄6名同刑度的收容人,最多呈報6次就陸續獲准假釋,但他一直未通過,他想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因此決定親自出庭說明。張錫銘並透過採訪通知強調,他在台南監獄3度報考樹德進修學校國中部,都未順利錄取,後來只好請家人寄教科書自習;2019年元月,他通過國中學力鑑定考試,並獲頒國文、數學、社會等科目及格證明書,希望藉此證明他在獄中很努力改過遷善,但他自認自己「有心向上,卻不被看見」,希望透過親自出庭,為自己爭取假釋機會。
喊公布各地議員前科 時力:殺人未遂竟能選連任
台南殺警案屬痛批「廢死」,引發殺人罪刑罰爭議。時代力量今(26)日舉行「拒投前科議員、看見陽光議會」記者會,該主席陳椒華表示,時代力量蒐集了過去一年來各地方議會現任議員的前科紀錄,其中包括殺人未遂、酒駕等行為,這些名單將在今天正式公布,曾為「惡龍」張錫銘犯罪集團幕後藏鏡人的十大槍擊要犯段樹文也在列。時代力量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呂宇晟表示,地方議員有前科的例子層出不窮,以桃園為例,前科議員不只跨黨派,涉及的案件都是包山包海,現任議員段樹文甚至曾列十大槍擊要犯、前科累累。時代力量指出,段樹文於1983年間與其他幫派分子殺害大樹林幫老大楊柏峰而聲名大噪,1984年再犯殺人罪,被核定為國內首批十大槍擊要犯,落網後遭判無期徒刑,曾於1993年獲假釋出獄,但於1996年治平專案全國掃黑再度入獄,多年後再因減刑假釋出獄2005年間,發生震驚全台的「惡龍」張錫銘犯罪事件,張被警方逮捕後,咬出幕後主使為段樹文,引發媒體關注,段也因藏匿罪犯再被判刑六個月。時代力量表示,出獄後逐步淡出江湖的段樹文於2018首次競選桃園市議員,原為落選頭,後因市議員劉茂群涉賄當選無效,遞補當選,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曾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的市議員,當時也曾引起社會輿論。
重案/張錫銘犯多起擄人勒贖…警山區駁火上千槍 老農遭挾持「淡定叼菸」全台爆紅
全台近日槍擊頻傳,先是南投縣草屯的康建生技公司發生4死命案,接著台中市潭子區一名滷味攤老闆遭行刑式槍擊,26日晚間大里區又傳1男中彈,讓警方疲於奔命。談到槍擊案,相信許多人對「惡龍」張錫銘記憶猶新,當時他和警方在高雄山區正面遭遇,趁亂挾持一名老農後逃逸,過程經媒體轉播,震驚全台。據了解,張錫銘國二即休學,與黑道大哥詹龍欄至台北從事賭場,服役前一度回家與父親一起做板模工,長達2年。雙親一度以為張錫銘浪子回頭,然而當兵期間他又和東山鄉綽號「歐尼」的蘇姓角頭搭上,並因恐嚇、經營賭場等案被提報流氓,入獄5年,直到25歲才出獄,之後投資酒店及服飾店。1995年2月,張錫銘在台南新營東方酒店喝酒,和經理起口角後槍殺股東林慶益,開始為期10年的逃亡生涯,期間犯下多起擄人勒贖案件,包括綁架泰雅度假村董事長陳明乾、南投中興廣播電台小開洪俊彥、當鋪老闆鄭進富、和欣客運少東楊尚書、電玩賭博大亨于國柱等人。張錫銘和警方在高雄山區正面遭遇,趁亂挾持一名老農後逃逸。1998年中秋節,警方獲悉張錫銘將回鄉探望雙親及剛出生的兒子,大批警力前往埋伏。雙方人馬於東山鄉林安村山區狹路相逢,張錫銘和同夥李政洲開槍打傷2名員警後逃亡,李中槍受傷自知難逃法網,當場舉槍自盡。經過這次槍戰,張錫銘被警方列為重大追緝要犯,一度躲到大陸避風頭,2003年偷渡回台。2004年7月26日凌晨,警方與張錫銘集團於高雄縣大寮鄉山區正面遭遇,雙方駁火上千槍。槍戰過程中,當時68歲的老農簡昭平在附近圍觀,遭張錫銘趁亂挾持,但他卻一臉淡定地叼著菸,最後更一個彎腰逃脫,全台爆紅。事後,張錫銘成功挾持保全車輛往台南方向逃竄,警方在台南、嘉義山區進行大規模搜索,並無所獲。
重案/警啟動獵龍行動…靠線上遊戲揪出藏身處 「出動裝甲車攻堅」終逮張錫銘
「惡龍」張錫銘2004年和警方駁火,期間一度挾持路過老農當人質,最後搶走保全車輛逃逸,過程經媒體轉播,轟動全台。為了緝捕張錫銘,警方成立「獵龍專案」,查出其隨行黨羽「阿呆」真名為「林泰亨」,並得知2人時常一起玩線上遊戲,立即透過IP追蹤,成功掌握張錫銘藏身地,於2005年7月將他逮捕。據了解,張錫銘當年綁架賭博電玩大亨于國柱時,不慎讓肉票脫逃,同夥李再乾也被捕;李自知犯案累累,出獄無期,在獄中上吊身亡,但留下3封遺書,提供警方追捕張錫銘的有利線索。遺書中提到,張錫銘隨行黨羽「阿呆」的真名是「林泰亨」,有玩線上遊戲的習性,一直跟隨張錫銘犯案,但從未曝光。掌握相關線索後,警方調閱林泰亨在彰化看守所服刑期間的記錄,找到最常前往探監的朋友林國良,再從林國良友人找到綽號「阿溫」的男子,發現林男常化名「水電工」,上網與阿溫玩線上遊戲《天堂》,張錫銘有時也會加入,並使用網路電話、即時通等工具與外界聯絡。張錫銘落網。2005年7月,警方透過IP追蹤,查出張錫銘藏身在霧峰山多綠山莊,當時屋內有小孩,故未敢輕舉妄動,先派2架空勤直昇機在空中觀察,被張錫銘察覺。張立即逃離,前往土城,後折返龍井鄉中興路新租的據點。同年7月12日,警方跟監林泰亨的車子,查出2人藏身地,隨後偵測到2台電腦登入線上遊戲。時任刑事局局長侯友宜安排圍捕策略,調來刑事局精銳武裝部隊及霹靂小組共125名警員,負責執行攻堅任務。到了隔日上午8時許,侯友宜得知2台電腦已下線,研判張錫銘已入睡,立即下令行動,先派裝甲車衝撞鐵捲門堵住去路,另2組人馬分別從隔壁破門而入,並在樓頂安排狙擊手,防範張錫銘逃脫。張錫銘及林泰亨驚醒,一度持槍到樓梯間開槍還擊,隨即遭警方密集火力壓制,雙雙中彈。張錫銘背部中槍,驚慌逃竄至後院,企圖翻牆逃脫時,遭警方擊中手臂,摔落地面,無法舉槍還擊,只好倒地呼救,終於被捕。2008年12月,張錫銘遭最高院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目前仍在台南監獄服刑中。
重案/惡龍變模範囚犯…「牢裡考高中」寫親筆信幫受刑人請願 獄友曝私下為人
「惡龍」張錫銘犯下多起擄人勒贖重案,遭判無期徒刑定讞,2007年進入台南監獄服刑。服刑期間,張錫銘表現良好,得知獄中有繼續進修的機會,讓國一就輟學的他萌生學習念頭,原計劃2010年與兒子一起考高中。不僅如此,張錫銘還在2018年寫下親筆信,盼政府重視受刑人權益,再度引發外界話題。據了解,張錫銘入獄服刑後,沒有了過往的殺氣,前四海幫堂主、獄友陳興餘曾透露,有位白目的受刑人不知道對方是張錫銘,在打飯時主動找麻煩,嗆聲「現在是怎樣?不用排隊?」但張沒有任何反應,只是默默坐在一旁,後來該受刑人得知他就是張錫銘,嚇得連忙賠不是「大仔,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張錫銘2018寫下親筆信,呼籲政府重視受刑人權益。陳興餘透露,張錫銘很重義氣,私下個性低調、善良,而且絕對不會害人,只要友人有難,一定會伸出援手。事實上,張錫銘2018年就曾寫下親筆信,指受刑人的勞作金計價基準,已近20年未調整,監獄儼然血汗工廠,呼籲政府重視相關問題,隨後透過友人在臉書「爆料公社」公布內容,替獄友們爭取權益。此外,張錫銘得知獄中有繼續進修的機會,便積極爭取,獲獄方網開一面,原計劃2010年與兒子一起考高中,然而因重刑犯身分,遭到監獄拒絕,後於2013年首次報考,但因家人剛好前來探監,導致他缺考一科,未能錄取。近5年來,張錫銘多次申請假釋,最近一次是今年2月,但均遭到駁回,為此向司改會申請協助。
30秒搶得7736萬元 史上最大金額搶案最後嫌犯重判21年
號稱「張錫銘第二」的男子黃江正,12年前勾結蔡姓女子等人,打劫蔡女從事黃金地下買賣生意的哥哥,得手現金7736萬元,是台灣治安史上最大搶案。黃江正逃亡12年後,去年9月在安平落網,全案台南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以黃江正犯下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等4項罪名,判應執行21年,併科25萬元罰金,可上訴。警方調查,缺錢花用的蔡姓女子,因得知哥哥常有大筆資金進出,2009年9月「內神通外鬼」將此一訊息透露給黃嫌等6人,共謀打劫哥哥的財物,得手現金7736萬元。案發後警成立專案緝兇,2010年1月13日起收網拘提嫌犯,共收押主嫌方東隆(時年48歲)、被害人的妹妹蔡婕涵(時年50歲)、蘇建銘(時年47歲)、蔣春益(時年34歲)、林秉嶧(時年34歲)、王志成(時年38歲),但黃江正始終在逃。當年同案共犯計7人,分別被處1年至14年不等徒刑,多已服刑完畢,對比黃男,刑期才正要開始。去年9月間,警方發現黃江正在安平活動,經專案小組多日調閱監控系統比對影像確認後,趁黃男騎機車返回租處,在一樓攔捕到黃男,隨後帶同進屋內搜索,查獲改造手槍2枝、空氣槍1枝、子彈38發。警方在黃男住處查獲改造手槍及多發子彈。(圖/讀者提供)台南地院審理終結,合議庭認黃江正犯非法寄藏非法制式手槍罪處6年並科罰金12萬元;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處14年;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1年6月;非法寄藏非法制式手槍罪處5年6月並科罰金15萬元,應執行21年,併科罰金2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