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葉
」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賄選 最高法院判刑3年5月定讞
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4年前參選台北市議員時,與會長周慶峻等人以舉辦餐會名義賄選,一、二審皆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張女有期徒刑3年5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1日周慶峻等人為慶祝中國國慶日,在北市一間日式料理店舉辦餐會,席開56桌、每桌金額約8000元,欲參選台北市議員張秀葉也出席現場,並穿上候選背心拜票,當場舉辦造勢活動。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張秀葉等人假藉慶祝中國國慶舉辦餐會,實為張秀葉賄選,依違反《選罷法》,判周慶峻3年6月徒刑、張秀葉3年5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周慶峻因病死亡,判決公訴不受理;張秀葉則潛逃出境遭通緝,22萬元保證金遭沒入,仍判3年5月,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收受陸資參選北市議員 中國民進黨主席與秘書長遭訴
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去年九合一選舉期間,以中國民進黨祕書長身分參選北市中正、萬華區市議員,被檢舉查出未依規定設定政治獻金專戶,違法收受17萬多元的政治獻金外,且違法收受來自大陸及港澳資金189萬多元,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承辦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依法起訴中國民進黨主席周慶峻及張秀葉2人。檢調調查,愛國同心會成員周慶峻、張秀葉等人於去年10月1日在北市中山區某日本料理餐廳舉辦餐會,席開近60桌,名義上是慶祝大陸69週年國慶日,免費招待民眾用餐,但張秀葉同時在會場拜票,請求大家把票投給她,由於現場有許多中正、萬華區選民參加,檢調認為張以餐會型式賄選,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北檢已起訴張秀葉等多人。由於檢調懷疑,周、張等人的選舉資金來自大陸,再次展開偵查行動,經全面清查金流後,發現周、張去年選舉期間,未依規定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擅自對外收受政治獻金17萬多元台幣外,另查出周、張非法收受大陸、港澳等地的政治獻金高達189萬元台幣,今依法將2人予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