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桂綾
」 林姿妙上千萬來源不明金流遭指洗錢...林姿妙喊冤:子女讀冊錢 證人證稱「借貸關係」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由於林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與金流,還被控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宜蘭地方法院12日審理時,證人證稱與林姿妙是借貸關係,林在法庭上一度哽咽,強調因為夫婿過世,會有那麼多筆借貸紀錄是為了讓子女念書的「讀冊錢」。林姿妙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行為收取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以及偽造文書、特殊洗錢等4罪起訴,地院昨審理財產來源不明與洗錢等部分,林姿妙與其助理張桂綾出庭,在先前的準備程序中,2人皆作無罪答辯。地院傳喚謝姓女子等證人出庭,出庭的證人因與林姿妙有多筆金流紀錄往來,被懷疑是林姿妙的人頭帳戶,但出庭的證人強調與林姿妙是借貸關係。謝女證稱,她是林姿妙的初中同學,約莫是在林姿妙的大女兒讀大學時,林姿妙有向她借錢,林借錢的方式是先打電話,再由林父處理借款事宜,後來才交給張桂綾處理。謝女表示,由於信任林姿妙與張桂綾,而且工作真的很繁忙,她會把存摺、取款條、代收簿等資料交給張桂綾提款,林姿妙借款時還會開立與借款相同額度的支票,票期約10天到1個月,支票到期匯入帳戶後,她就視作還款;林姿妙借款額度不高,每筆約30萬元,但借錢頻率高。林姿妙在法庭上說,她40多歲時夫婿林明正過世,她獨自撫養1女3男,因為小孩念大學,因此不斷地借錢、還錢,被冤枉「真的很難過」。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預計10月言詞辯論,10月下旬審結,年底前宣判。
宜蘭地院今開庭 林姿妙女兒:感謝給說明機會
國民黨宜蘭縣長林姿妙因涉弊案遭檢警調查,日前檢方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縣長林姿妙、10名公務員及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5人。宜蘭地方法院今(31)日開準備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於12點多結束訊問,走出法庭時對媒體表示,謝謝宜蘭地方法院給他們公開說明的機會。宜蘭地檢署日前以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15名被告,起訴分為4部分,分別是1558地號土地違反農地農用及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東榮二段98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還有林姿妙與張桂綾特殊洗錢案。宜蘭地方法院於今天早上9點首次召開準備庭,並傳喚15名被告到庭應訊,受命法官陳錦雯依時段及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分四階段開庭,依序為:9點開始是趙竑勳與黃耀智,9點30分為黃志良與林志揚,10點的是林姿妙、林羿伶、吳朝琴、康立和、盧天龍、吳東原、龍非池、陳正勲、劉石純、林錫欽,11點則是張桂綾。林羿伶在問訊結束後,大約於12點20分時步出法庭,媒體問及「會覺得委屈嗎?」林羿伶表示「感謝大家」,同時也感謝法院給他們公開說明的機會,隨後便搭車離去。
林姿妙7844萬元說不清 遭「特殊洗錢罪」究辦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主要被告涉犯法條。特殊洗錢罪小法典。宜蘭縣長林姿妙昨遭宜蘭地檢署依貪汙等罪起訴,檢方查出林姿妙有總金額超過7000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利用人頭帳戶洗錢,罕見地用查辦詐騙或地下匯兌集團所引用的「特殊洗錢罪」究辦。而林姿妙兒子林佑澤等4人所涉的湮滅刑事證據罪嫌,獲不起訴處分,但仍另案追查裝證據的「神祕行李箱」下落。檢方針對林姿妙所犯貪汙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表示,林姿妙從2010年起擔任羅東鎮長、宜蘭縣長,除每月3萬元租金及每月薪資15萬元的收入外,自述沒有其他收入,但她7844萬餘元的現金,並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當。檢方指出,林姿妙與其助理張桂綾為規避洗錢防制法,由林開支票存入許多人頭帳戶,再將現金交給張存入支票帳戶兌現開立的支票,張再從人頭帳戶領出現金交給林等方式洗錢。林姿妙的7844萬元中,當中有2293萬餘元,從2018年10月起1年間存入林姿妙帳戶,檢方認為,林姿妙有對這筆款項來源提出合理說明的義務,但經查證,就林姿妙借償款項經過、支付利息方式等情節,均悖於常情。此外,檢廉偵辦此案時,「神祕保險箱」引發關注,傳出林佑澤在檢廉首波搜索後,拖著一只行李箱被發現,行李箱恐藏重要的罪證,也因此林羿伶、林佑澤及前立委楊吉雄與楊耀火兄弟等人,都遭檢方依滅證罪傳喚到案後交保。檢方因無法確認林羿伶等4人隱匿或湮滅的物品為何,難以憑楊吉雄片面指裡面有縣長選舉疑似違法祕密文件,認為4人罪嫌不足,但為有追查必要,簽分他案辦理。另前國大、林姿妙的堂姊林束梅與林姿妙金錢往來頻繁,儘管檢方認為,雙方就都市計畫的職務及個人金錢往來間具有利害關係,但也是查無證據足認林姿妙等人涉有貪汙犯行,予以簽結。 檢廉還偵辦羅東鎮公所活動標案,懷疑鎮長吳秋齡與其夫婿魏炎輝等人涉有不法,但經查無具體事證簽結。檢方說,吳秋齡不當關說1558地號土地免徵土增稅,及縣府部分科員、代理教職、工友、駕駛等人事職務疑涉不法等案,經縣長推薦及辦理同額面試錄取,未採公開甄審方式,因無事證足認林姿妙涉有貪汙,也予以簽結,至於簽結部分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會另送監察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