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法
」 NCC 馬英九 國民黨 三中案 華視批NCC已失獨立專業 學者要NCC新委員先提改革藍圖
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今天指出,她曾在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參與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籌設及第一屆委員的提名,但20幾年來,對於NCC產生的亂象卻非常憂心,NCC目前的「代理主委模式」更是嚴重傷害NCC的獨立專業性,呼籲各界要力挺「嚴審、速審、實質審」NCC委員,立院才能監督NCC、找回NCC已經喪失的獨立性與專業性。21世紀基金會與中華傳播學會與前民眾黨立委張其祿今天舉行記者會,發起全民監督NCC活動,將透過籲請NCC委員被提名人「回答問卷」等方式,讓全民先行得知NCC被提名委員,對於NCC未來政策、運作看法,並邀請專家參與評定,瞭解NCC被提名人是否具有專業素養、獨立性,協助立院未來從事對NCC委員的實質審查,包括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民眾黨立委張啟楷都與會,表達對「全民監督NCC」活動的支持。21世紀基金會副執行長周韻采表示,監督NCC活動將會在立院新會期開議後、正式開審四位NCC委員被提名人程序開始前,提供給NCC委員被提名人,並儘速邀請更多專家學者評定被提名人的回覆,並一併提供給朝野政黨立委參考。張啟楷則表示,NCC目前確實有很多問題,這不是外界隨便臆測,而是剛剛卸任的兩位NCC前委員親自講的,這兩位委員痛批「政媒集團化」,身為曾經的資深媒體人,看到兩位前NCC委員在卸任後才說出這些話,心中十分震驚與感慨,因為媒體曾經是台灣各行業的楷模、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曾幾何時變成「政媒集團化」,變成政黨同路人,而NCC更被外界痛批示「髒兮兮」,因此,這次NCC新委員提名及改組,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關鍵。張啟楷指出,這段時間,NCC的獨立性不僅完全沒發揮,本身還變成亂源、變成元兇,如何導正?他已經提案修訂衛星廣播電視法中,明確要求電視台、新聞台證照審查一定要完全透明化,此外,太多新聞台、電視台拿到政府補助,搶下太多標案,怎麼能不被政府牽著鼻子走?張啟楷說,他同時提案修正廣電法,電視台必須定期揭露拿到多少政府標愛與補助,全部公開透明,而且主動申報,已經被列為民眾黨下會期的優先法案。他也痛批NCC並沒有善盡國內媒體健全發展之責,媒體財務無法自給自足,媒體記者從業人員薪資難以提高,如何去監督政府、為民發聲?他也籲請所有媒體從業人員提供修法意見,讓國內媒體環境能越來越健全。周韻采說明民間發起的「全民監督NCC」活動的內容與期望。(圖/翻攝自中天電視)
捍衛新聞自由!藍委推「衛星廣電法修法」:讓NCC無法再拿換照要脅
國民黨立委16日立法院舉行《衛星廣電法》修法記者會,立法委員羅智強、洪孟楷、賴士葆、陳玉珍、葉元之、王鴻薇、邱鎮軍、牛煦庭、黃健豪、林沛祥、林思銘、黃仁等多位立委出席,力挺修正衛廣法、捍衛台灣新聞自由、杜絕政府箝制濫權。修法提案人羅智強表示,本次修法獲得包含民眾黨在內的55位跨黨派委員連署支持,修法重點把捍衛新聞自由直接入法,也區分一般頻道跟新聞頻道,提高衛廣法的憲政高度。在管理模式上,改為先輔導後處分的方式,對於電視台有不實廣告、違規處罰依舊保留行政罰鍰的處分,但是NCC無法再以「換照」來要脅及箝制新聞自由。羅智強認為,36年前台灣解除報禁,然而36年過後,民進黨卻成為民主逆流,忘了黨外解除報禁的努力,甘冒大不諱關新聞台,包括前總統陳水扁、現任行政院長陳建仁都曾公開反對政府有權關新聞台,因此羅智強認為這次修法就是要捍衛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守護民主前輩的努力。立法委員賴士葆表示,NCC在過去成立宗旨是要仿照美國FCC,將管制新聞自由的新聞局改成獨立機構。結果這幾年來,NCC把自己變成過去的新聞局,什麼都要管、什麼都要抓 ; 美國FCC對新聞台的管理,是屬於低度管理,而台灣現在是高度管理,甚至以換照的手段,關掉了不符己意的新聞台,陳水扁擔任總統時,對於tvbs非常痛恨,幾度想要關掉電視台,最終忍住,事後也十分自豪沒有關掉新聞台,認為此舉是掐死新聞自由。立法委員洪孟楷指出,新聞自由、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主張的普世價值,但是蔡英文留下了關掉新聞台的污點。最初NCC成立的目的,是要保護新聞自由,如今所設計的制度居然被利用為打壓異己的工具。立法院已經組成調閱小組,要調查對待不同立場新聞台時,有些是撤照關台、有些卻是無所不用其極地護航,如此對待新聞自由的雙重標準,民進黨不汗顏嗎?未來絕對要刪除陳耀祥上任後暴增4倍多的訴訟經費。立法委員陳玉珍則呼籲,修法是撥亂反正的開始,讓背後黑手不再介入新聞自由,所有的新聞從業者都能挺直腰桿,使新聞媒體獲得真正自由跟應有尊重。立法委員牛煦庭表示,在台灣重大殺人犯可以逃脫死刑,但是新聞台只要報導不符合政府要求,就會被永久關閉,這符合民主自由的價值嗎?當政治力介入後,只要不合己意,政府就能堂而皇之地介入要求關閉,如果NCC被民進黨變成怪獸,立法院就會出面捍衛新聞自由,推動修法並儘速審查,還給台灣社會健康的新聞自由環境。立法委員王鴻薇表示,修法是要保障媒體朋友跟從業人員,不會因為得罪今上跟當道而失去工作。36年前解除報禁,是為了追求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如今惡法箝制新聞自由。賴清德說認同鄭南榕所說百分之百的新聞自由,就應該認同修法,不再有執照限制。修法後,在法律還是可以針對違規處分,但是不能再用箝制跟壓制新聞自由的換照理由要求關台,修法就是把箝制、打壓新聞自由的鷹爪拿掉。立法委員邱鎮軍強調,NCC的做法就是在箝制新聞自由,為了能夠還給台灣人民言論空間,立法院要讓修法能夠快速達成,一起捍衛新聞自由。立法委員黃健豪指出,NCC的組織章程是為了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這幾年作為卻是在打壓新聞自由,主委陳耀祥竟語出驚人地聲稱沒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真正的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就是「喜歡看就看,不喜歡看就不要看」,不該由政府來決定可以揭露什麼樣的資訊。NCC現行做法,違反憲法跟新聞自由的意義。黃健豪認為應當還給台灣人有自由選擇的權力。立法委員葉元之點出,「言論自由」是民主國家的重要根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強調美國是一個以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國家。葉元之批評,蔡英文之所以被稱為「蔡皇」的原因,就是總統府外流的文件提到,蔡找陳耀祥就是要來關中天,所有藉口都是找理由關中天而已,這不能成為獨裁者打壓言論自由的理由。立法委員林沛祥認為,民主法治就是我不認同你講的每一句話,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是民主法治所捍衛的精神,讓想講話的人好好講話,可是蔡政府關掉電視台,只要有不合心意就強制關閉媒體,跟新聞局改成NCC的精神完全違背,NCC與其說是公正第三方,更像是民進黨的附隨組織。本次修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讓電視台可以完全發揮媒體第四權,中華民國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應該廣納不同的聲音,給所有言論自由一定程度捍衛。
趙少康願放棄中廣董事長 喊話賴清德:拆老家違建我就辭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自宣布參選後,是否放棄中廣董事長職務就成了各界討論的話題。不過稍早,趙少康和館長陳之漢直播時表示,「如果賴清德拆他本來就該拆的違建,我就辭我本來不該辭的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被館長問到中廣董事長一職,趙少康表示,依法律該怎麼做,就依法行政就好,依照廣電法,如果他選上國民黨主席他就得辭職、選上副總統就職當天就得辭職,但現在他都沒有,他是候選人,已經全部請假了,已經超過法律規定了。趙少康更指出,法律規定就是這樣,而他已經做得比法律規定要多,他政論節目都辭了,中廣董事長也請假了,不去管中廣的事,大家還要跟他講這個,那像賴清德的萬里老家,是違建,違建是違法,是要拆的但還沒排到,那老家違法不拆,他合法的卻一直要他辭,今天他就公開說,如果賴清德拆他本來就該拆的違建,「我就辭我本來不該辭的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當著館長的面說「我在這邊宣布,賴清德拆掉本來就該拆的違建,我就辭職本來不該辭職的(中廣)董事長」,而館長則是在一旁起鬨,笑說「有氣魄!賴清德聽到沒」,。趙少康13日到政治大學演講時被學生提問「既然有勝選決心,要不要宣布放棄中廣董事長」,趙少康回應,他這個人不會在脅迫下做任何事情,「我要不要辭職,我自己會決定,你越逼我越不會,我沒有違法,將來會不會辭,當選後一定要辭」,如今他再下承諾,只要賴清德拆老家違建 就辭中廣董事長,不過趙少康也指出,越逼他就越不辭職。
連「辭中廣董事長」都不閃躲 老趙對政大生笑稱「越逼我越不辭」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今天晚間到政大演講,針對居住正義、青年參政、國民黨為何提名部份有黑金疑慮立委候選人等問題回答,全場依然沒冷場,從現場不時出現的笑聲掌聲,不難看出多數現場同學至少應對趙「直言不諱」態度,還算滿意。一名現場同學在提問部份的最後一題問「老趙」,既然參選副總統,又稱有勝選決心,那是否願意辭中廣董事長一職?現場同學眼見問題如此辛辣,也響起「歐」的低吼聲。但只見趙不急不徐的笑說,這一題很好、很好,「我原本以為你們第一題就要問這個」,輕鬆化解尷尬,現場也響起掌聲。趙少康說,看這個問題,第一要依法行政,《廣電法》規定清楚,服公職、服黨職,不可以擔任媒體董事長,但他現在只是參選人,他已經超過法律規定,向中廣請假,也不主持TVBS節目,不碰中廣業務,「我這個人最不會在受脅迫下做任何事情」「我要不要辭職自己會決定」。他還說,如果要辭職也絕對不會是「被你們逼的」,「在這麼大庭廣眾下喊你辭啊、辭啊」,他還笑著說「你越逼我越不會辭」。趙少康表示,每個人個性不同,他的看法是「我沒有違法啊,若當選就一定要辭,但選舉之前也很難講喔」,引得現場學生哄堂大笑。至於學生問到,國民黨為何還提名部份具有黑金背景的立委參選人,並點名哪些人被視為有黑金背景。趙少康回答,提名雖是黨部在管,黨部可出面說明她們的考量,但從另一角度想,如果這些人已接受過法律懲罰,就是「更生人」,更生人要重返社會其實相當不容易,大家不妨就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更不能因為哪位候選人家人是什麼,就株連好幾族。例如,不能因為爸爸是誰,兒子很正常也不能選,畢竟最重要是由選民決定,可不是提名就保證當選。(圖/黃耀徵攝)
昨日拒辭、今日火速辭董事 徐瑞希:無奈遭政治黑手圍剿
公視、華視董事徐瑞希因列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引發可能違反《公共電視法》的疑慮,此案目前仍各持說法。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文化部接連發出聲明,認為徐瑞希以最高標準選任董事,不能以最低界線自我要求,應「立即」、「主動」請辭公視董事職務。徐瑞希則表示,她只是提名人,非當選人,並未違反任何相關規定,認為相關人士對法令的解釋不能無限上綱,拒辭董事。時隔不到一日,徐瑞希再發聲明,仍認為各界對法律規範有不同見解,遺憾政治黑手介入媒體遭到圍剿,宣布即日起辭去公廣集團董事。文化部(30日)聲明提到,對於現任董事(指徐瑞希)擔任政黨參選人,卻以「非已當選、就任的選任公職人員,並無違反黨政軍相關條款」對外表示並未違反相關法令。文化部認為,在獲最高標準選任而出的董事,卻以最低的界線自我要求,顯然不符各界對於公視董事應獨立中立、不受政黨影響的期待。媒觀董事長、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教授表示,公視董事願意接受特定政黨提名並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即已構成「參與政黨活動」,不因當事人是否已加入特定政黨,或是否實際參與競/助選活動而有任何差別。既然已被特定政黨提名為立委候選人,成為政黨向選民爭取「政黨票」的號召,「當事人本應立刻請辭公視董事,理至易明,萬無模糊空間」。徐瑞希(1日)再發聲明,她認為被民眾黨提列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是否有違「黨政軍條款」一事,仍認為各界對《廣電法》的規範有不同見解,但她並非戀棧公視董事職務,遺憾政治黑手介入媒體遭到圍剿,宣布即日起辭去公廣集團董事。徐瑞希提到,本想在12月公廣董事會內部直球對壘,徹底掀開假相,在體制內進行改革,「我不是政治人,但如今必須醒悟,黨政軍退出媒體根本無法在體制內改革」,即日起職去公視、華視董事,進行體制外的媒體改革,找回公媒應有的獨立性及公正性。對此,羅世宏教授於臉書發文表示,「吃相難看,滑天下稽,有辱斯文,自取其辱」,並在留言區補充,「對,我評論的是徐瑞希拒辭公視董事案。她如此缺乏自省能力,不知認錯為何物,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實在令人大開眼界」。
徐瑞希宣布辭公視、華視董事 全文聲明曝:找回公媒應有的獨立及公正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質疑,現任公廣董事的徐瑞希,列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17名違反《公共電視法》,呼籲她「立即」、「主動」請辭公視董事職務。徐瑞希(30日)發聲明表示,目前她只是提名人,尚未當選,並未違反任何相關規定,對《公共電視法》的解釋不能無限上綱,拒絕辭去董事一職。不過徐瑞希今(1日)再發聲明,表示自即日起職去公視、華視董事。徐瑞希聲明全文如下:政治黑手介入媒體情形日益嚴重,即連標榜獨立的公共媒體也不例外。這一年多來,政、媒、學合體隻手遮天,使公媒淪為政治私器。本人被台灣民眾黨提列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是否有違「黨政軍條款」一事,廣電法的規範本有法律不同見解。惟,本人並非戀棧公視董事職務,本想在12月公廣董事會內部直球對壘,徹底掀開假相,在體制內進行改革。結果仍是引發鎮日媒體政學側翼鋪天蓋地的圍剿,文化部甚至要公視董事以「最高道德標準」自律。我不是政治人,但如今必須醒悟,黨政軍退出媒體根本無法在體制內改革。本人宣布,自即日起職去公視、華視董事,進行體制外的媒體改革,找回公媒應有的獨立性及公正性!
民眾黨團批政府放任媒體巨獸 籲立院暫緩審查NCC預算
民眾黨立院黨團(30日)舉行「放任媒體巨獸?!NCC別看顏色辦事!」記者會,立委邱臣遠、立委陳琬惠以及黨團副主任兼發言人楊寶楨,呼籲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暫緩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算,敦促NCC恪守行政中立,對中嘉案、中廣案一視同仁,停止看顏色辦事。民眾黨團指出,有線電視集團「中嘉」日前傳出上層股東異動,其中三立集團被指控透過轉投資控股公司,操控中嘉股權達27%,越過媒體壟斷的紅線,NCC未有積極作為,主委陳耀祥也因未遵循中立原則而受到外界批評,認為其為官失格、早已不適任。邱臣遠表示,NCC對於三立操控中嘉股權的問題僅要求限期改正,對於壟斷行為顯得消極。三立董事長張榮華等人承諾「6個月內向NCC報告可能買家,並在12個月內完成出售流程」,實際耗時卻超過一年,形成「先壟斷,後改正」的時間漏洞,對其他業者毫無嚇阻力,無疑是變相鼓勵違法。邱臣遠指出,國民黨最近宣布趙少康為副總統候選人,由於他身兼中廣董事長,可能違反《廣電法》中的黨政軍條款,NCC火速進行徹查,在處理這兩個案件的效率存在明顯的差異。尤其,在蔡政府任內,三立所參與的政府標案金額龐大,但當涉及到媒體壟斷調查時,NCC卻極盡所能為其辯護,且類似中嘉案的情況不勝枚舉,包括中天關台、護航鏡電視等,這一再顯示NCC的明顯偏頗態度。邱臣遠批評NCC未能有效打擊壟斷現象,反而「看顏色辦事」,成為民進黨政府在媒體界的打手,嚴重違反行政中立,藉此呼籲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暫緩審查NCC預算,敦促其恪守行政中立。陳琬惠表示,NCC放任對綠色媒體巨獸的形成,未能有效打擊電信詐騙問題,尤其過去3年中,電信詐騙案件數成長了3.6倍。雖然NCC宣稱對於特定電話號碼的攔阻率高以及語音警示效果佳,但今年截至8月新收的電信詐欺案件數仍超過15萬件,顯示打擊詐騙措施並未見成效。她呼籲NCC要更積極參與,提前預防詐騙事件,而非等到事發才作出反應。陳琬惠指出,數位部在9月底試辦111政府短碼簡訊,10月底號稱正式啟動該平台,但到了11月底仍未見具體成效,她強調當務之急是提升民眾對詐騙手法的辨識能力,建議相關單位列舉常見的境外門號格式和機關網址正確格式,進行宣導以提高辨識度。民眾黨團呼籲,民眾應持續關注最新的詐騙手法和新聞,同時建議使用民間科技防詐工具如Whoscall,以建立第一層的安全保護,阻斷一切可能的詐騙。
「綠能藍不能」只抓中廣不抓中嘉 NCC遭批雙標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誼宣佈副手為趙少康,「侯趙配」正式成形。身兼中廣董事長、TVBS政論節目主持人趙少康作爲國民黨副手人選,此舉引發了NCC的關注,表示需徹查是否有違反《廣電法》黨政軍條款。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27)日召開「媒體巨獸不分藍綠紅!NCC抓中廣不抓中嘉?」記者會,批評NCC只查中廣不查中嘉,稱針對性太強。隨著藍白合破局,國民黨與民衆黨各自宣佈副手登記參選,2024總統大選形成三角督形勢。國民黨正、副總統參選人侯友誼及趙少康日前完成登記參選,便開啓了全台跑透透行程,為黨内小鷄拉抬造勢。「侯趙配」一推出,即讓沉睡已久的 NCC 立刻清醒,表示要徹查趙在中廣和TVBS政論性節目有無違反《廣電法》黨政軍條款。立委邱顯智表示,NCC面對中廣火速要求徹查,但中嘉案卻是裝死擺爛,遇到民進黨就轉彎,媒體巨獸不分藍綠紅,台灣的媒體治理和法律規範,難道是綠能、藍不能嗎?邱顯智指出,距離中嘉股權移轉至三立揭露已近3個月,NCC 迄今尚未提出行政調查報告,也未做出「限期改善」的具體決議,如此蓄意拖延、護航業者,已經完全喪失監理機關的基本功能,呼籲NCC履行「中嘉股東不得投資經營新聞頻道」的附帶條件,要求三立在最短時限內出清持股,否則應撤銷中嘉案的交易許可。立委陳椒華表示,NCC現況看似就是遇到支持民進黨的綠色媒體就轉彎,不論民進黨府院黨高層將黑手介入鏡電視申請執照案,或是三立與中嘉聯手形成綠色媒體巨獸,黨團過去一再要求NCC處理,但NCC卻屢次試圖推托監理責任,還為集團開脫,令人匪夷所思。立委王婉諭呼籲,趙少康應立即請辭中廣公司董事長,並交出相關政論節目主持工作,NCC可以光速查中廣,但對中嘉案卻牛步處理,這不是雙標什麼是雙標?請NCC別再看顏色辦案,讓獨立機關的招牌蒙羞。對於這樣的差距,NCC 必須要給國人一個合理的說明。
于美人選後退出演藝圈? 主持搭檔沈玉琳親解廣電法規「不用辭職」
于美人、沈玉琳、梁赫群、方馨、樓心潼、吳申梅、蔡家蓁,今(3日)一同為張文綺鹹酥雞副業台北首間分店開幕站台。先前于美人以無黨籍身分投入中正、萬華區立委選舉,張文綺直言:「邀請美人姐就有想到這個事情(選舉),很感動,她是個會回訊息的長輩。」一旁的沈玉琳則搞笑說:「最感人的因為這裡不是她的選區。」張文綺為感謝于美人站台,喊話要送雞排幫忙造勢。(圖/侯世駿攝)難得為鹹酥雞開幕站台,于美人透露自己愛吃炸湯圓、豬血糕、雞軟骨等炸物,擔任開幕嘉賓的同時還喊話闆娘張文綺:「希望可以開到中正、萬華。」張文綺則遺憾說自己戶籍在三重,沒辦法投給于美人一票,但絕對非常支持于美人。聽聞于美人將在16日舉辦造勢活動,張文綺也表示:「想去幫她的造勢餐會唱歌。」更笑說如果有機會,也想在中正萬華區買棟房子。而對於張文綺說要送雞排,于美人也信心滿滿說:「不要許願,我現在氣勢一片大好。」于美人目前因投入選戰告假三立《超級紅人榜》、東森超視《我就問 你正常嗎》兩節目主持,至於選戰結束後是否回歸節目?身為于美人主持搭檔的沈玉琳說自己熟悉各種廣電法規,「如果有節目在公廣集團,那參選之後就得辭職,但于美人的節目沒有在公廣集團,所以只要請假就行了」。此外,提到「炸綺來」一路從台中拓店揮軍北上進軍信義區,張文綺笑說:「比談戀愛還開心。」也很感謝身邊的朋友一直鼓勵,副業才能越做越大,目前已有8間分店,其中3間更是直營,今年業績更將上看1千萬元。
獨/NCC又敗訴! 行政法院:中視換照附款處分違法
NCC又輸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17年准予中視換照,卻作出附款處分,要求大股東神旺公司持股不得過半,最高行政法院2022年援引憲法及大法官釋憲理由書對於言論自由的保障,認為NCC對中視的附款處分逾越法律授權範圍,廢棄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簡稱北高行)重新審理,北高行日前審結、判決中視勝訴,認定NCC原處分違法。2017年NCC准予中視換照,但認為股東神旺公司認購增資的持股逾事業總股數一半,違背無線電視事業股權分散以避免言論集中的精神,遂作成附款處分,命令2019年前改為持股不過半,如未改正完成,將廢止換照,中視認為NCC處分違法,委由劉昌坪等律師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本件電視台換照爭訟案,首度引用憲法層次的裁判理由,指出為避免政府假管制之名,行箝制言論之實,政府基於何種管制目的,以何種方式對媒體事業進行管制,須獲得法律授權,明訂要件、型態。最高行政法院支持中視見解,認為神旺公司持股達59.05%,主要因為中視虧損才會辦理增資,並非因為股東轉讓股權,也不是發起人變動股數,NCC卻在中視換照時,作出附款處分,要求神旺公司持股不得過半,但檢視《廣電法》及其施行細則全文,卻沒有條文授權可以進行這樣的限制,NCC竟然引用30餘年前的規定作為解釋基礎,已逾越法律授權的許可裁量範圍。北高行維持最高行上述見解,判決NCC敗訴,還可上訴。
遭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前總統馬英九一審無罪 二審出庭否認犯罪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馬英九13日到台灣高等法院應訊否認犯罪,他的律師主張上訴沒有理由。庭未,法官諭知8月11日再開庭。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唯一判決有罪的是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違《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8億餘元。檢不服提上訴,高院13日下午傳訊馬英九,馬否認犯罪;但蒞庭檢察官說,現在民眾搶買快篩,如果有企業佛心去挪用資金花錢買快篩送給每位民眾,這樣不符合營業常規手段是否就可正當化而不被科予刑責呢,須釐清三中案等相關交易有無違背營業常規所指的誠信經營。
華視「獨家」專訪謝志偉蕭美琴 拿全民錢搞置入?僑委會坦承標案原為強調僑胞貢獻而非官員
華視近日出現多次重大失誤,董事長陳郁秀、代理總經理陳雅琳雙雙請辭,今天召開臨時董事會,由董事鄭自隆擔任董事長,但引發華視此次人事「大地震」眾多失誤中的「新聞置入」爭議事件真相,迄今卻仍像羅生門,餘波蕩漾。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周一在立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華視前代理總經理陳雅琳時,曾詢問陳雅琳出國專訪「駐美代表蕭美琴」與「駐德代表謝志偉」,是否使用僑委會1200萬元標案的預算?但陳雅琳當時回應,華視有自己編預算。但是,僑委會副委員長呂元榮今天在立院坦言,華視專訪兩位駐外官員,都是僑務委員會「全球僑愛、心繫台灣」1200萬元標案的一部份,而且華視當初提出的建議書,就指明要採訪這兩位官員,但原標案重點是委託電視台製作「僑胞對台灣貢獻內容」,而非集中在採訪兩位駐外使節。林奕華日前質疑,華視明明拿著僑委會1200萬標案預算,專訪謝志偉與蕭美琴後,還在新聞上打上「獨家」,未註明是廣告,拿政府標案的錢做事卻打上「新聞獨家」,有置入性行銷及違反《廣電法》《公共電視法》的法律疑慮。林奕華說,外界對於政府置入性新聞行銷有許多爭議,華視身為公廣集團的一員,更應謹慎小心、起示範性作用。不過,當時NCC主委陳耀祥回應「這沒什麼問題」,陳雅琳答詢時也說,那不是業配也不是置入,僅公廣董事長陳郁秀坦言,這方面確實是應檢討。林奕華今天再度在立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此事,詢問僑委會,華視到歐美專訪駐外代表,究竟是不是政府標案的一部份?呂元榮答詢時則表示,確實全部都是標案的一部份,而且,華視當初提出的服務建議書就表明要訪問謝志偉跟蕭美琴。呂元榮還說,僑委會該標案內容,是委託華視製作「僑胞對台灣貢獻內容」,至於訪問駐外使節的部分,僑委會是希望華視針對僑胞在國外的貢獻採訪官員說法當成引言,「而並非採訪官員」,華視的採訪內容與標案是兩碼事,至於標案內容與製播的節目如有出入,是否會無法通過審計單位的預算結案審查,僑委會還會進一步瞭解。林奕華則批評公廣集團根本在帶頭違法,違反《廣電法》跟《公共電視法》,明明是標案一部份,卻在新聞時段做成「獨家」,華視周一還說是用華視的錢,結果現在證實就是在用這標案的錢。這等於拿僑委會拿錢請人做訪問自家官員的獨家,華視如果想要訪問大使,不能用自己的預算去訪問嗎,為何要用僑委會的預算,還刻意打上獨家呢?這種心態絕不會讓台灣及公廣進步,只會讓媒體環境更墮落,絕不應該是公廣集團該做的事。林奕華強調,華視當初在標到該政府標案時,勢必會提計畫書說明如何使用預算,其中應該也會包含餐旅費開銷等,由於外傳採訪人員都坐商務艙,華視若最後自己認帳,要自己吞下這些餐旅費等,那就要從1200萬中扣掉這些預算,不能表面說要自己出錢,最後還是1200萬全拿,那還不是一樣由僑委會出錢,這案子後續預算如何結清,她還會持續追蹤,僑委會不要被當「盤子」了,還不敢叫苦。
華視頻出包 李永得備詢嗆王婉諭:到立法院來都是一場災難
華視新聞台出包不斷,立委王婉諭今(25)日質詢時指出,20日當天華視跑馬燈出現錯誤訊息後,文化部事後的態度是回頭檢討系統出哪些問題,竟非即時更正和澄清。此話一出惹怒文化部長李永得,認為王婉諭斷章取義,反問「怎麼這樣問政?」更脫口「公共電視,我坦白講,只要跟政府有關,到立法院來都是一場災難。」華視新聞台20日跑馬燈出現中共飛彈射擊新北等錯誤訊息。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天邀文化部、公視基金會、華視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說明近來相關疏失調查情形。王婉諭質詢時指出,跑馬燈發生錯誤後,將近八分鐘才進行更正,並質疑地震快報都可以緊急上跑馬燈,為何錯誤無法及時更正?她引用廣電法第21條指出,當天的跑馬燈錯誤已造成大眾恐慌,屬於假訊息,應該及時澄清,文化部態度卻是要回頭檢討系統出哪些問題後再改進。李永得動怒表示,「不要斷章取義,問政怎麼這樣問。」他強調,正因有人員或系統疏失,才無法及時更正訊息,反省後也提出解決。王婉諭追問,文化部是否認定是假訊息傳遞?李永得表示,確實不應該發生的錯誤,也不能容許,「公共電視,我坦白講,只要跟政府有關到立法院來都是一場災難。」教委會召集人林奕華出聲制止,表示李永得不該反質詢,應保持風度。王婉諭強調,立即更正與事後檢討同樣重要;李永得則自認語意表達不清,「我及時向委員道歉。」
昔罰中天80萬 華視誤報「共軍攻台」…學者籲NCC:一定要表態
華視新聞台誤報「共軍攻台」,離譜行徑引發各界譁然,對比中天新聞台2020年時僅因字幕標示「封台倒數6天」,便遭NCC以妨害公共秩序為由重罰80萬元,學者認為華視此舉已從防疫上綱至國安層級,籲NCC一定要對這起事件表態並說明如何處罰。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目前看來,華視此舉可能涉及違反廣播電視法第21條第一項第3款的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倘若情節重大,則可依廣電法處4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緩。以近期NCC同類型案件裁罰行情,中天新聞因出現「封台倒數6天」字幕,2020年遭NCC以誤導防疫訊息認知,重罰80萬元。反觀三立新聞台播出美國CIA局長訪台的假新聞跑馬,卻僅被認定違反事實查證輕罰40萬元。文化大學廣告系主任鈕則勳表示,華視作為公廣集團一員,竟然搞出這樣的大烏龍,讓人匪夷所思,建議華視一定要說明,未來如何避免相同情況再發生,並在最短時間內強化監理機制。鈕則勳提到,特別現在兩岸關係不佳,相關報導一出,很容易引發民眾恐慌,籲NCC一定要對這起事件表態,處罰與否,如何處罰,都必須對外說清楚。銘傳大學廣電系系主任杜聖聰認為,晨間新聞是電視台人力最緊缺時段,但發生這起烏龍事件,要做到的是追本溯源,了解內控機制到底哪裡出了問題,為何錯誤的新聞沒有過濾便能夠播送,「不是道歉完就算了」,公廣集團必須編制SOP,展開檢討。
傅崐萁批NCC獨厚鏡電視 問主委陳耀祥敢發誓問心無愧嗎
藍委傅崐萁今天指出,他曾聽過不少綠媒從業人員向他抱怨NCC主委陳耀祥,但是受到政治及派系運作影響,連立院今天舉行 「近年新聞台爭議風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制度如何維護媒體自由與受眾權益」公聽會,都不敢做報導,令他不禁感嘆「陳耀祥先生,你的官威真的很大! 」。傅崐萁說,當52台頻道出缺後,陳耀祥不斷約系統業者喝咖啡,手直接伸進媒體,TVBS更換董事長NCC卻卡關1年半,反觀鏡電視核准2個月,卻已更換第5位董事長,鏡電視的錢也早就燒完,財務有無五鬼搬運,NCC完全不去了解。他要問NCC,究竟是鏡電視顧問還是下屬單位,才能讓鏡電視如此赤裸裸演出宮廷鬥爭,他也要問陳耀祥,敢對天發誓都問心無愧嗎?傅崐萁今天出席立院公聽會時指出,各媒體對NCC是敢怒不敢言,藍綠都一樣,台灣究竟能有幾家有線電視新聞台?設立標準到底在哪裡?難道是陳耀祥一個人做決定嗎?就算NCC的7位委員有反對意見,鏡電視依然能強勢表決通過,這大概是今年國內外新聞最大笑話。他還說,TVBS要更換董事長,依衛星廣電法第15條條文規定,向NCC申請,結果卡關一年半,然後對中天電視以「股東介入新聞」的干涉予以撤照,如果用過去NCC陳耀祥主委的標準檢視鏡電視,以對TVBS更換董事長的標準來看鏡電視,短短兩個月竟然換了五位董事長,是否更令大家瞠目結舌?傅崐萁接著質疑,陳耀祥卻仍一樣臉不紅氣不喘在立法院質詢時替鏡電視護航,一家公司短短籌備兩年燒掉股東的錢,燒掉14億多,陳耀祥詢答時說剩不到一億,但陳耀祥其實很清楚,鏡電視的錢早就燒完了,已在外面借款。一個關係到國家人民利益的執照,由NCC核准,竟然對公司內部財務,以及有沒有五鬼搬運通通不需瞭解調查。傅崐萁指出,52台出缺後,陳耀祥主委不斷的約喝咖啡系統業者,要把華視上架,政府將手直接干預媒體且強力運作。再看看鏡電視核准兩個月更換有第5位的董事長,新上任的鄭優,與所有江湖傳言完全雷同,就是民進黨兩大派系鬥爭結果,不曉得NCC如何看待這件事情?相較TVBS更換董事長NCC卡關一年半,鏡電視卻形同 形同如入無人之境,NCC究竟是鏡電視的顧問,還是公司內部的下屬單位,完全無須經過NCC任何討論,就這樣肆無忌憚,赤裸裸的在全國國人面前演出宮廷鬥爭。傅崐萁說,他要再次對「NCC已死」表示深切哀悼,對台灣民主言論自由的劊子手NCC,把對報導在野言論的支持徹底毀滅,感到無限悲哀,NCC到底為全國閱聽觀眾,守住了什麼民主價值,未來立法院委員將會再請陳耀祥備詢,他也提醒陳耀祥,「你的回答要對你代代的子孫交代負責,請你想清楚」。
鏡新聞補件逾30次對比中天 前監委質疑NCC:發照、換照差別對待
針對近年多起新聞台爭議風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30)日召開公聽會。前監察委員、開南大學法研所兼任副教授仉桂美指出,某電視台發照補件超過30次,對比中天新聞台換照事件,她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是否違反禁止差別對待?針對新聞自由與受眾權益之間的平衡,仉桂美指出,廣電法22條明文規定自律規範機制,必須符合內容正確及平衡,然而平衡落實在實務上,卻出現某電視台發照補件四十幾次,與中天新聞台換照相比,在法理上應比發照寬鬆還是嚴格?相信有公法概念者一清二楚;鏡新聞發照與中天新聞換照,兩案有無違反禁止差別對待,必須回到法律上的專業接受檢視。此外,仉桂美提及,針對大股東持股,媒體營運實務增加外部委員與超然獨立機制,但卻沒有解決問題。早在三、四年前,監察院就查過中華電信MOD案,交通部持股高達近36%,「這麼高的持股,請問黨政軍退出媒體了嗎?」她指出,中華電信MOD案不適用廣電三法,適用電信管理法,所以無法可管,她也呼籲應嚴肅面對和檢討法條之間的勾稽。
馬英九涉「三中案」被判無罪要上訴 高院抽籤決定承審法官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馬英九、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等3人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30日下午3點公開抽籤,決定承審法官及合議庭成員。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2005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媒體經營,馬英九2005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中廣、中視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外界質疑交易案疑涉賤賣,特偵組一度介入偵辦,2014年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2018年7月偵結三中案,依《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起訴馬英九3人,並對馬求處重刑,當時就引發「一案兩查」的質疑聲浪。台北地院歷經3年多審理,認定檢方舉證不足,判馬英九等人無罪,唯一判決有罪的是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違《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沒收犯罪所得2.8億餘元。
馬英九三中案一審無罪 趙少康:勿上訴以免遭打臉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一審獲判無罪,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表示,台北地院無罪判決書清楚說明無罪判決的理由,重重打臉地檢署大張旗鼓荒謬起訴,他呼籲檢察官不要再上訴,否則只是再一次被高等法院打臉而已。趙少康表示,馬英九本來就應該被判無罪,他沒有從三中案獲取一分一毫,沒有讓國民黨有任何損失,只是讓國民黨為了符合廣電法退出媒體,特偵組經過幾年的詳細調查,以「查無不法」簽結。趙少康批評,沒想到蔡英文總統上台後,又大動干戈重啟調查,非要以羅織的罪名起訴馬英九,政治起訴斧鑿斑斑,好像前總統陳水扁被關,馬英九也一定要被關,完全的政治報復。趙少康說,檢察官起訴書甚至反問馬英九何必急著處理三中,就算違反廣電法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也沒有什麼了不起。檢察官不當起訴,整本起訴書荒唐好笑、邏輯不通、漏洞百出,完全是政治起訴,所幸沒出現政治判決。他表示,馬英九有很多政治決定他並不同意,但中廣案他最清楚,從頭到尾馬英九沒有介入,馬英九沒有一分一毛的個人利益,完全是為了維護國民黨守法的形象,讓國民黨符合廣電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馬有什麼錯?連這個檢察官也說馬有罪,這不是羅織什麼是羅織?他舉自身為例說明,自己從特偵組到台北地檢署,前後被傳訊了至少5次,查問得鉅細靡遺,個人以及各公司的收入、繳稅、各種帳目,簡直是上窮碧樓下黃泉般的查,讓他有深深的屈辱感。他說,中廣是因為中國時報余建新當時要了又不要,才找到他的,如果真的那麼好經營,余建新為什麼不要?期間他請律師數度發函要求解約還款未被接受,他對廣播媒體的出價是所有出價人中最高的。他指出,至於中廣資產不能分割處理,把餘款付給國民黨,也是由於NCC數次的否准,跟馬英九有什麼關係?而且中廣帳目清清楚楚,每季都經過大會計事務所查帳,該屬於賣方所有的,一毛都不會少,檢察官查過中廣所有帳目,心知肚明。他認為,台北地院的無罪判決書清清楚楚說明無罪判決的理由,重重打臉地檢署的大張旗鼓荒謬起訴,地檢署應該比照翁啟惠案,不再提起上訴,否則以地檢署起訴書的邏輯不通、漏洞百出,只要是有點頭腦的法官,都不會判馬英九有罪,檢察官上訴只是自取其辱,再一次被高等法院打臉而已。
無罪!馬英九發聲明謝司法還清白 籲民眾用選票下架干預司法的東廠
前總統馬英九與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遭訴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宣布馬英九無罪。對此,馬英九透過馬英九辦公室表示,對於法院該項判決結果,感到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蕭旭岑強調,馬前總統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蕭旭岑指出,民進黨追打「三中案」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是證明馬前總統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馬個人口袋。馬英九在三中案中曾以國民黨主席身份強調,談判過程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馬辦的聲明中也說,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特偵組)已在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當時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方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馬辦表示,依《廣電法》規定,94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前總統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馬辦強調,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截然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馬辦也提到,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的調查報告也曾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且馬英九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曾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蕭旭岑也呼籲,希望國人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
馬英九回應三中案無罪判決 呼籲人民應讓「東廠」下架
馬英九對台北地方法院無罪判決,覺得非常欣慰,也發布新聞稿感謝司法公正,還他清白。新聞稿呼籲,國人應看清蔡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追殺的伎倆,未來不管是年底的公投、2022年或2024年選舉,用人民的力量讓「東廠」下架。新聞稿指出,馬英九在政壇多年,一向清廉自持,無論任何立場的民眾,甚至政治上的對手,都肯定他的操守,這個判決符合國人認知。本案民進黨追打多年,北檢也大動作辦了很久,但是結果證明馬英九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當時馬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北檢卻還是強行起訴沒有拿一毛錢的人,這樣合理嗎?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已於2014年8月以查無不法簽結本案,新聞稿載明:「因當時中視股票在市場交易量很少,交易清淡,不可能賣到帳面價錢,當時賣主又因法律限制,急著脫手,因此中視股票買賣的價格,不構成賤賣。」北檢卻用拼貼、羅織、入人於罪方式,論述前後不一,只是想硬辦馬英九。再依《廣電法》規定,2005年12月26日前,政黨必須退出廣播、電視經營。馬英九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為使國民黨符合法律規定,並避免中視及中廣公司遭受撤照處分,進而出售中投等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完全符合國民黨及中投公司的利益。政黨追求執政,公司追求營利,兩者完全不同。國民黨針對三中買賣要考量的除了價錢外,更重要的是符合國民黨的利益。國民黨主席對社會、媒體有更高價值的責任,北檢把國民黨主席當成公司董事,把馬英九當成中投公司承辦人,用弊案的角度偵辦,如此能服眾嗎?另外,監委高涌誠、王美玉、趙永清在2019年12月18日調查報告指出,北檢偵辦馬英九三中案等案,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嚴重侵犯人權,且馬告發北檢洩密的案件,由當時身為被告的北檢檢察長邢泰釗自行核章簽結,程序亦未盡妥適。種種匪夷所思的作法,有媒體社論認為這是「東廠」行徑,國人自有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