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女童
」台南幼兒園再爆虐童!女童遭掐脖、吹風機燙下體 被摀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
台南幼兒園再傳虐童事件!國民黨籍市議員林燕祝今(5)天在議會總質詢播放影片,顯示一名幼兒園女童遭王姓女教保員虐待,不僅遭成年教保員推倒、掐脖子不說,甚至被用吹風機燙臉、下體,還被棉被摀住口鼻威脅「不能跟媽媽說」。家屬察覺有異上幼兒園理論,幼兒園還拒絕提供監視器畫面,直到向議員申訴通報教育局後,施虐影片才曝光。教育局調查後裁處王姓教保員60萬罰鍰,並認定她終身不得擔任教保員。林燕祝表示,女童媽媽向她申訴,孩子今年到安平區某幼兒園上幼幼班,一開始沒有異狀,但8月起換由王姓女教保員接手後狀況就急轉直下。陳媽媽表示,9月發現女兒手臂內側有瘀青,向園方反應,教保員推說是「在家撞到桌子,她有看到但太忙忘記告知家長注意」,但後來寶貝女兒身上傷勢越來越多,教保員的搪塞理由也層出不窮,一下說與其他小朋友打鬧推擠,一下說孩子體能課跌倒。這位媽媽表示,教保員還在聯絡簿說她的孩子「行為脫序」,動不動大哭、尿褲子、打翻點心等,她覺得不對勁,加上女童好幾天起床都哭鬧不肯上學,詢問時又眼神閃避,耐心追問下,孩子才吐露受虐經過。媽媽聽後氣憤又心疼,立刻到校辦理退學,並要求查看監視器紀錄,卻遭到林姓園長以「沒裝機器」拒絕。這名媽媽向林燕祝申訴,林得知後通報教育局,一查之下才發現園方握有相關影像卻公然說謊、隱匿,且影片曝光更是令眾人氣炸。因王姓女教保員不僅多次惡意推倒女童,又將她掐脖壓在地上,女童尿褲子後為弄乾身體,竟直接拿吹風機對臉直吹,女童燙到想掙脫,又改用吹風機燙女童下體,吃飯時還被強灌甜湯;為掩飾暴行,午休時王女躺在女童旁,竟用棉被蓋住女童口鼻,威脅她「不能跟媽媽說」,2個多月的幼兒園生活宛如煉獄。女童家長看完監視器畫面,立刻帶女兒驗傷並報警提告,但事後該幼兒園林姓園長與王姓教保員僅口頭道歉,王女只說自己「情緒不當、力氣過大」,對於凌虐細節卻是隻字不提,明顯推卸責任。林燕祝今天質詢時直呼「太離譜」,要求相關單位應負起責任。教育局局長鄭新輝指出,該案在10月已啟動調查,11月1日召開認定委員會決議,認為王女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不當管教等行為情節重大,已超出一般社會通念可忍受程度,經認定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並處60萬罰鍰,而擔任王女助教、知情不報的陳員,認定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也處3萬元罰鍰。此外,安平區這處幼兒園,因涉有知悉未通報、進用未具資格者、未具資格於教保服務機構從事教保服務、師生比不符、園所行政督導不周等項,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等相關規定嚴予究責、從重裁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6女童幼兒園遭性侵 孩子「老師手伸我褲子」揭穿…幼兒園長之子收押禁見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男老師,涉嫌以講故事為藉口,先後性侵園內6名女童,而整件性侵事件之所以被揭發,是有被害女童跟媽媽聊天時提起:「老師把手伸進我褲子」,家長才驚覺有異,急著帶女兒報案驗傷。檢警後來陸續找到其他5名女童受害,台北地檢署後來依對未成年違反意願猥褻及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這名狼師,昨天(16日)接案審理後,裁定將這名男老師羈押禁見。據了解,這名對幼兒園女童伸出狼爪的男老師,年約30歲,他是該幼兒園的園長之子,到園授課約2年時間,受害的女學生,多是年紀僅4、5歲的幼童。而該起案件之所以被揭穿,是一名一名女童在家中跟媽媽在睡前聊天,比手畫腳對媽媽透露,「老師把手伸進我褲子」,童言童語說出自己遭侵犯的過程,讓媽媽當場氣到把孩子帶到台北市婦幼隊報案並驗傷。後來案件爆發後,發現園內受害的女童不只一位,還有女童問家長:「老師會是壞人嗎?為什麼這樣做?」檢警隨後拘提這名男老師到案,他雖然有坦承犯行,但又否認性侵情節,並辯稱是為了換取交保機會,才會認罪。而於幼兒園的園長疑似為了怕影響招生,還開說明會跟家長說明,男老師遭逼供,並揚言要對將此事公布在網路上的家長提告。而檢察官審理此項案件時,根據受害女童的指述,及影片等相關事證,最後認男老師的確多次趁著女童坐大腿上時,對女童做出侵犯動作,依法提起公訴。目前案件經移送台北地院,法官訊問後,裁定將男老師羈押禁見,昨晚已解送台北看守所。◎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竹市幼兒園女童「說不出答案」被拍頭、戳臉 離譜教保員遭罰24萬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日前接獲家長陳情,北區某私立幼兒園中班女童,因無法正確作答竟遭許姓教保員大聲斥責、拍頭、戳臉等不當對待。經評估後,初步認定許女違反《兒童與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罰24萬元罰鍰。據了解,9月27日許女在上課時,對無法正確作答的女童大聲斥責,甚至大力拍頭、拍身體及戳臉,家長得知愛女遭不當對待後,28日下午向市府教育處陳情,教育處隨即派員調閱監視器釐清案發過程,且要求許女立即停職並接受調查。市府初步認定,許女違反《兒童與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處24萬元罰鍰,並公告其姓名。教育處表示,目前已掌握案發前後1週的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將持續積極深入調查、後交由認定委員會依情節輕重認定處分;另外,也將針對幼兒園未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通報,已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處園所負責人3萬元罰鍰,並公告園所名稱及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