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
」 鄧文聰 幸福人壽幸福人壽再爆醜聞!以5.1億賤賣信義區151坪土地 檢調搜索約談鑑價人及協理5人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掏空公司127億元,被判刑27年確定,已入監服刑,但台北地檢署查出,鄧曾隱匿關係人交易使自己能輾轉以低價取得信義區D1土地,去年再被依違反《保險法》等罪追加起訴,目前全案在法院審理中,北檢今再度發動偵查行動,指揮調查局兵分7路搜索,約談時任幸福人壽協理潘善建及鑑價人等5人。檢方調查,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資產,以贓款購買北市信義計畫區D1、D3部分土地,及高雄「八五大樓」君鴻酒店的不良債權。鄧文聰於2008年5月至2010年10月間,透過自己所設海外紙上公司英屬維京群島「MERCURIC」公司,要向瑞士百達(PICTET)銀行質借,並以有數千萬美元資產的幸福人壽為擔保,質借5900萬美元(折合台幣17億7千多萬元),購買D3土地。幸福人壽另於2007年8月22日以3億6445萬元,買進面積僅502平方公尺(151.855坪)的北市信義區D1土地,同年9月取得D1土地所有權,金管會2009年12月15日命令幸福人壽應於3個月內積極開發土地或予以處分,但幸福人壽未處理,而被裁處罰鍰180萬元,並遭限期半年內處分D1土地。鄧文聰虛構D1土地當時的市場行情僅約280萬元至305萬元,再透過其私人實際出資並控制的「富翔開發國際有限公司」,以低於行情的5億1000萬元(約每坪336萬元),輾轉取得幸福人壽的D1土地所有權,涉違反《保險法》特別背信罪。
法官退休潮2/司法官出走改披牧師袍 斜槓人生下半場超展開
司法院建構憲法法庭成第4審,引起職業法官群情激憤,加上積案如山的龐大工作壓力,法界憂心年齡最資深的終審法院將爆發離職潮。相較於不少終審法官選擇提早退休,與司法院難兄難弟的法務部也好不到哪裡去,法務部所屬的檢察體系,去年離職改當律師和轉任法官的檢察官超過50人,讓外界質疑我們的司法機關究竟怎麼了,也對法官和檢察官退休後通常如何規劃人生的下半場感到好奇。一般來說,擔任法官和檢察官的司法官離職後,除了年紀較長、選擇退休回歸家庭以外,正值青壯年的離退司法官轉任律師者占了絕大多數,這也是他們離開公務體系的傳統去處,出身自檢察界的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許永欽,就是從司法官轉任律師的著名案例。許永欽20多年的檢察官生涯可謂戰功彪炳,曾偵辦前第一親家趙玉柱、趙建銘父子的台開內線交易案、股市禿鷹案等多起重大案件,他在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任內,與前手余麗貞(現為基隆地檢署檢察長)擘劃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相互評鑑,拿下亞太區最佳成績。許永欽2020年5月更創下首例、被拔擢為金管會副主委,不過許永欽去年請辭公職轉任律師,讓外界相當驚訝,他自認人生還有一塊拼圖沒有完成,因此離開公務體系到民間當律師。高檢署檢察官林宗志離職引爆檢察界熱議,林說:「離開是為了看人生新風景。」(圖/本刊資料照)今年檢察官轉任律師的風雲人物,則非高檢署檢察官林宗志莫屬。他在2月間遞交辭呈,預定5月離職轉換跑道改當律師,林宗志專長《證交法》與跨國洗錢防制,他在台北地檢署期間,辦過許多重大矚目金融弊案,包括元大結構債弊案,台灣世曦公司購樓弊案(追回海外不法所得1.2億元);當主任時帶領團隊偵辦永豐金違法放貸案、樂陞內線交易案;在特偵組期間,參與偵辦幸福人壽掏空案,曾獲表揚模範公務員,是檢察界不可多得的金融人才,他的離職引爆檢察界熱議,但他卻說,離開是為了看人生新風景。司法官除了轉任律師是傳統熱門選項,也有人選擇一條與眾不同道路,就是擔任神職當牧師,前高等法院法官陳國文2011年提早退休,念神學院改行當牧師,引起各界關注議論。陳國文退休時只有53歲,月退俸約8萬元,如撐到滿60歲後退休,依舊制可領月退俸逾17萬元,但他表示當牧師是一生的夢想,當時「受到神的感召,決定順著心志,改穿牧師袍」,還自我解嘲:「這和結婚一樣需要衝動。」陳國文另有一項特別之處,他出生在靠山靠海的宜蘭蘇澳漁村,母親受娘家影響,曾蓋廟擔任紅頭道士,因此對台灣傳統信仰再熟悉也不過,不過他考上司法官受到太座影響,改信基督教,甚至離開23年的法官生涯當牧師,在媒體的放送下喧騰一時,近年來則是結合神學與法學,希望從事法律服務的同時也能講經傳道。法官、牧師和律師都當過的他,堪稱法界最豐富多姿多彩的「斜槓人生」。前高院法官陳國文提早退休改當牧師,法官、牧師和律師都當過的他,堪稱法界最豐富多姿多彩的「斜槓人生」。(圖/翻攝Good TV)
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127億 判刑27年定讞破紀錄
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挪用資金向渣打銀行違法質借2200萬美元,另向瑞士EFG銀行質借2億餘美元,掏空幸壽資產共約127億元台幣,觸犯《保險法特別背信罪》、《洗錢罪》等罪,先被判刑10年、併科罰金3.5億元定讞,再被判刑16年、4年徒刑定讞、併科罰金6億元。前後兩次判決,合併應執行刑27年、併科罰金8.5億元,鄧文聰認為判太重,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日前遭駁回,確定要關27年。鄧文聰確定坐牢27年,創下司法史上重大金融犯罪最高判刑定讞紀錄,目前只有潤寅詐貸案主嫌王音之、楊文虎兩人可望挑戰鄧文聰的紀錄,王、楊一審各被判刑28年、26年,全案上訴中;幸福人壽掏空案,目前已追回約76億元。判決指出,鄧文聰在2007年8月移轉幸福5000萬美元資產EFG銀行成立STAAP基金後,佯稱鄧私設Surewin、High Groundse兩家公司為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以STAAP基金為擔保,向EFG借款2,200萬美元,朋分作為私人企業資金運用。鄧文聰2008年1月接董事長後,再以幸福1億5600萬美元資產,委託EFG成立SFIP基金,向EFG質押借款後匯洗至私人帳戶。金管會發現資產遭質借2億多美元,且因未獲清償1億9384多萬美元資產,遭EFG銀行凍結,將鄧移送偵辦。
幸福人壽掏空案 瑞士銀行借貸2.2億美元提告詐欺敗訴
前幸福人壽2位董事長鄧文聰及黃正一,因涉及幸福人壽掏空案,均已判刑確定並入監服刑,但因向瑞士EFG銀行貸款2.2億美元無法償還,而被EFG銀行控告詐欺一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EFG銀行核貸前有經過評估,同時銀行高層也都知道鄧、黃等人貸款資金是流進他們私人能掌控的帳戶,檢方據此認定EFG銀行沒有被詐欺,今(17)日將鄧、黃2人予以不起訴處分。EFG銀行告訴主張,鄧文聰、黃正一在2007年5月向他們銀行謊稱,為擴大幸福人壽投資規模以達到更高的獲利績效、未來將以幸福人壽為最終受益人的基金及單位信託資產向EFG銀行質押借款;並在同年6月起以幸福人壽關係企業Surewin公司為借款人,讓EFG銀行陷於錯誤,到2014年12月,共核貸2億2575萬,鄧、黃則將資金挪為私用,安定基金接管後查明結果,EFG銀行才知道受騙。而根據北檢調查,EFG銀行在核貸前,包括經理吳曉雲及更高層的亞洲及香港分行CEO等主管都知情鄧、黃等人的借款目的與資金用途不同,且是流向鄧、黃等人可實質掌控的公司帳戶,並經EFG銀行法務長評估同意後才核貸;檢察官因此認定EFG銀行沒有被詐欺,鄧、黃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鄧文聰因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共判刑20年定讞已入監執行,而黃正一則被依加重背信罪判刑8年半、洗錢罪1年半,合併執行9年6個月,已於今年1月入監服刑。
前幸福人壽董座掏空公司資產 遭重判20年定讞
喧騰一時的幸福人壽掏空案,已經在監服刑的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利用職權,涉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部分,2019年8月23日高院更審將他依背信判刑16年、洗錢4年,最高法院31日駁回鄧的上訴,共判刑20年定讞。同案被告黃正一,最高法院也駁回黃就罪刑部分的上訴,依更審將他依加重背信判刑8年半,洗錢罪1年半,合併執行9年6月。最高法院並通知檢方對黃啟動防逃機制。至於高院更審判決中沒收鄧的犯罪所得、沒有沒收黃正一的犯罪所得的部分則撤銷發回。鄧文聰、黃正一被控在2007年8月移轉幸福5,000萬美元資產EFG銀行成立STAAP基金後,佯稱鄧私設Surewin、High Groundse兩家公司為幸福人壽關係企業,以STAAP基金為擔保,向EFG借款2,200萬美元,朋分作為私人企業資金運用。鄧2008年1月接董事長後,再以幸福1億5,600萬美元資產,委託EFG成立SFIP基金,向EFG質押借款後匯洗至私人帳戶。前年8月金管會發現資產遭質借2億多美元,且因未獲清償1億9384多萬美元資產,遭EFG銀行凍結,移送偵辦鄧、黃2人。2017年底,最高法院認定鄧文聰違背職務向渣打銀行質押借款部分犯行明確,依違反保險法的背信罪將他判刑10年,併科罰金3億5000萬元確定,鄧男入獄執行。至於鄧文聰被控與黃正一共同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部分,高院更一審在2019年8月23日依背信、洗錢罪將鄧、黃2人判刑。
掏空127億判入獄10年 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爽轉外役監
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涉掏空公司127億元,被判10年確定,目前在台北監獄執行中,日前他申請到外役監服刑,已獲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將於本月底前移監八德外役監獄。據了解,外役監受刑人可享受周休2日及國定假日返家,管理上也比較沒太嚴格,民進黨大老陳哲男、吳乃仁、太電孫道存等政商名流,均在外役監服刑,居住地如同一般房舍。矯正署核准申請至外役監服刑標準為,「有悛悔實據且身心健康者」、「服有期徒刑超過2個月以上者」、「累進處遇到一定分數者」均有申請資格。鄧文聰利用職權在海外質押公司資產,向渣打銀行借款掏空幸福人壽127億元,被判刑10年確定,他另涉向EFG銀行質押借款掏空公司部分,高院更審各依背信罪判刑16年、洗錢4年,官司仍在纏訟之中。
顧立雄摔資料發重怒 南山人壽老董杜英宗苦吞境界成就之亂停職2年
保險局今年迄今對保險業共開出60張罰單,裁罰金額近億元,17日甚至出重手,糾正南山人壽境界成就計畫專案頻繁錯帳等狀況,對南山人壽及南山產物共處以3,600萬高額罰款,還勒令董事長杜英宗停職2年及不得以任何形式支薪,足見法律人出身的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大掌舵依法監督的決心。萬國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黃帥升對此表示,從金管會近期施政可看出,金管會ㄧ方面鬆綁金融法規,強調金融創新,一方面加強監督,嚴格落實公司治理,並以相當的裁罰體現執法的決心,因此金融業者應該要認真貫徹法令遵循,積極回應金管會的要求,以避免相關法律責任及風險。幸福、南山人壽老董遭停職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遭停職2年之罰,是繼2009年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因董事會違規通過購地案而遭停職1年後,第2位保險公司董事長被停職且達2年之案,足見保險局對於握有大量民眾保險費的人壽公司,其董事會、專業經理人等於公司治理層面的經營分際,嚴守法規監督角色。鄧文聰目前因被控掏空幸福人壽資127億元,最高法院認定其觸犯證交法加重背信罪判刑10年、併科罰金3.5億元定讞,已入獄執行。(金管會於2014年8月委託保險安定基金擔任幸福人壽接管人,執行接管標售後已於2016年8月停止接管)顧立雄會杜英宗 摔資料發重怒其實,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這次會遭到停職處罰,可從先前、4月開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就南山人壽境界成就系統引發保戶、業務員及南山工會抗議等回應,窺出端倪,甚至早給予警告及最後通牒期限。4月24日下午2點,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總經理許妙靜等幹部與南山工會理事長嚴慶龍等理監事代表,首度會面在保險局溝通境界成就系統問題及如何及如何解決方案。當時,顧立雄開門見山直言說,保險局不是只有服務南山人壽,而官網信箱幾乎天天收到20多封南山人壽保戶檢舉信,多是抱怨境界成就從去年9月上線以來的各種錯誤狀況,要求南山給解決案。對於杜英宗給予種種說明,與過去數月來的說詞同調,顧立雄聽了發怒把資料摔在桌上,場面氣氛凝重。南山工會堅持重啟舊系統與新系統(境界成就)雙軌並行方案,因為舊系統在新系統上線後就關掉,其保單資料已少了8個月上傳更新銜接誤差,重啟舊系統將會耗費許多時間等因素,而未獲南山人壽及保險局接受,但三方共識是須於6月底前解決現有的問題。股東抨擊 杜英宗:我會負責6月21日,南山人壽舉行股東會,對於境界成就之亂,杜英宗信誓旦旦地說「我會負責」。同一天,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也向媒體表示4月協調會的「有言在先」,6月底前必須解決全部大大小小的問題,不能再出現系統性錯誤,否則金管會就會限制業務、對負責人懲處。結果6月底至今,南山人壽頻頻吃罰單,也努力改善優化境界成就系統,保險局等到9月3日前未見「零錯帳率」,而是見到南山工會率保戶、業務員再次到金管會大樓前陳情抗議,要求說明15多萬件保單墊繳停效「境界」系統除錯是否成功及南山一年來內控失靈出現經營危機,金管會應依法就主管機關權責予以重罰。顧立雄預告:9月底前決定裁罰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9月初,面對媒體詢問就公開預告說「9月底前會決定裁罰」。對照保險局在南山人壽董事長杜英宗停職說明中,直言提到「為避免杜在職影響南山人壽經理部門有效辦理系統改善,及對專案履約工作之執行及檢討」,實有必要於相當期間內停止其董事及董事長職務,可見顧立雄相當在意「公司治理」及「經營團隊」所展現的決策專業度與負責態度。而南山人壽團隊從境界成就去年9月上線以來,屢屢成為社會關注焦點而戰戰兢兢到呈現疲憊、焦慮等精神煎熬狀態,直到昨天由保險局發號,陣前換主將,期望更換主事者而給予境界成就優化改善過程中,出現新轉機。
101最貴菜園祕辛 贓物魔咒 套牢285億鑽石地
有「全台最貴菜園」之稱的信義區D1土地,其中正對世貿一館、面積152坪的39-7地號,將於9月12日法拍,每坪底價開出史上最高1,120萬元,引起房產界震撼,依此換算整塊D1土地價值高達285億元。不過,受限於該地涉及幸福人壽掏空案,被法院註記「禁止處分」,就算得標也無法過戶,恐導致無人投標,甚至多次流標,勢必影響285億鑽石地的開發。《周刊王》調查,D1土地全區共2,545坪,共有17筆地號,為信義計劃特定專用區,最小開發面積需907坪,礙於土地整合曠日廢時,多年前仍是荒蕪一片,還被民眾當作菜園使用。直到2012年底,富邦集團以5億5,950萬元,買入D1內一塊60.16坪的土地,換算每坪高達929萬元,此後D1就享有「全台最貴菜園」名號。富邦集團前後歷經9年布局,持有D1內15筆土地,尚有2筆土地未取得,其中之一就是緊臨信義路的39-7地號,堪稱是D1的關鍵門面,全部整合完畢後,富邦集團有意在此打造全台頂級的飯店精品豪宅。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爆發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涉及公司資產133億元後,金管會為避免民眾保險權益受損,委由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幸福人壽,之後並以墊支150億元條件,標售幸福人壽。因39-7地號在鄧文聰買下後,已相對增值,若在此時以高價賣出,除部分款項可歸還債權人「中華資融公司」外,更有充裕資金補足國庫損失。如今該地被法院「禁止處分」不能過戶,造成不斷流標,不僅債務人及國庫無法受惠,也喪失了法院透過法拍追回掏空款的美意,「贓物條款」成了「贓物魔咒」,反而幫倒忙。業界人士認為,法院動輒以「贓物條款」禁止過戶,不但讓承貸銀行蒙受巨大風險,也造成債權人損失,絕非全民之福。「富邦建設」和「中華資融公司」至截稿前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