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分財產
」 遺產聊遺囑看人生/台灣繼承法律並未考慮孝道 女兒獨自照顧老父仍須與手足分遺產
小惠上禮拜來遺囑協會做法律諮商,聽完她的故事後讓我很同情,但也無能為力,她的故事其實並不罕見,在台灣很多角落都不斷的在發生。她的故事是這樣的。幾年前小惠還是一位公司的主管,因忙於工作,至今未婚,所以一直和80多歲的老父親住在一起,而她上面的兩位哥哥則都已各自成家立業。後來她父親中風,行動不便,小惠希望兩位哥哥能一起想辦法,但他們卻都用各種理由推拖,不是沒時間就是沒錢,對於二位哥哥的冷漠,小惠感到很寒心。有一次, 大哥下午回到家裡,看見父親一個人在家沒有吃中餐,就對小惠大發雷霆,認為小惠沒有照顧好父親,小惠很委屈,認為哥哥就只是天邊孝子, 平時都沒有照顧父親,偶爾回到家裏反而還責怪她,讓她非常不能接受。幾個月后,父親因感覺自己拖累小惠,因此企圖自殺,幸好沒有成功,為了專心照顧父親,她辭掉工作,2年後父親過世,走得很安詳,她覺得自己盡了為人子女的責任,心安理得。父親走後,留下忠孝東路1間房子,市值3千多萬,而這也是她和父親共同居住的房子,兩位哥哥在父親喪禮還沒辦妥前,就跟小惠表明要平分遺產,尤其是忠孝東路這間房子,兩位哥哥希望小惠各付1千萬給他們,否則就要把房子賣掉。小惠非常氣憤,兩位哥哥對父親在生前毫不關心,也沒有分擔父親的費用,如今父親一過世,就馬上就要求平分財產,讓她非常不能接受。我問小惠,父親有沒有留下遺囑,小惠說沒有,但她父親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忠孝東路這間房子留給她繼承,她當時還有把父親這段話錄音下來。我很無奈的告訴她,縱使父親在生前有口頭交代要將房子留給她繼承,但這並沒有法律上效力,除非當時父親的交代是在生命危急下做成,並且有兩位見證人,才有可能符合口授遺囑的規定,否則只是單純的生前交代遺言,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在法律上,三兄妹是有相同的繼承權。小惠聽了非常難過,說自己並不貪心,只是不甘心為什麼有盡孝道的人和完全不盡孝道的人,法律上的權利是一樣的,她認為這樣的法律並不公平。我很能體會她的心情,但台灣的法律並沒有考慮孝道問題,除非是被剝奪繼承,否則不管是否孝順,只要是同一順位繼承人,大家都有平均繼承的權利。如果當時小惠有帶她父親來協會預立遺囑,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但可惜她父親已經過世,再怎樣都已經來不及了。小惠失望地離開,望著她離去時難過的背影,我也愛莫能助。祝福小惠能夠早日走出這段陰霾,重新開始屬於她自己的人生。台灣遺囑協會為公益性團體,每月定期開設「預立一份幸福遺囑」課程,歡迎報名113年10月份課程:10月27日上午10點,於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11樓研習教室舉行。報名時間:10月1日起開放報名,請上台灣遺囑協會官網登記。
爸媽平分財產 兒親戚前怒吼「挑一個去給女兒養」:過去的那個死也不會去拜
分家產常常是導致家庭失和的主因,因為似乎很難達到公平。一名網友分享,親戚家的長輩決定財產平分給兒女,但希望長子能負責撫養他們倆老,結果長子大爆炸怒吼「財產要平分,父母也要平分」。原PO在PTT表示,親戚家最近在分財產,長輩覺得現在男女平等,所以財產想要平均分給長男跟次女,可是又覺得獨子要奉養父母,所以要兒子養他們,沒想到兒子竟爆炸了,當著長輩和其他親戚長輩面前大罵「財產要平分,父母也要平分,挑一個去給女兒養」,讓大家相當傻眼。兒子還嗆明,「過去的那個,就算死也不會去拜,我只會養跟拜留在這邊的長輩。」接著兒子直接摔門離開,而女兒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話。原PO透露,親戚的女兒已經嫁出去了,且婆家公婆還在,親戚怎麼可能拉下老臉去跟對方家人一起住,老夫妻倆還活生生被硬拆開來。原PO說,如果換成自己,要公平的話,可能會希望父母都不給,就去住養老院,「唉……家務事難斷啊,有沒有最佳解啊?」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很公平啊,好處平分,屎缺也要平分」、「照顧者本來分多點就比較合理」、「就財產不要分,自己留著養老不就好了」、「兩老自己花錢找人照顧,遺產何必分子女」、「公平就女兒也要顧,什麼叫嫁出去就都不用管」。
推孕妻墜崖致流產 狠心夫三審遭判囚禁33年…泰法院怒斥「噁心」
2019年時,中國江蘇一對夫妻前往泰國旅遊,結果在過程中,俞姓丈夫竟然將懷孕3個月的王姓妻子推下34公尺高的懸崖,雖然最後王女奇蹟得救,但腹中的胎兒卻因此不保。而此案在泰國一審判處終身監禁、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0年。近期泰國法院三審判決出爐,又再次改判俞姓丈夫監禁33年4個月。據了解,王女2017年在聚會上認識俞男,不久後交往步入婚姻,夫妻倆2019年到泰國國烏汶府Pha Taem國家公園看日出,趁觀光客都離開,俞男走到她身後環抱並親吻,但下秒變臉:「妳去死吧!」隨即將人推下懸崖,造成全身上下多處粉碎性骨折,傷勢相當嚴重,腹中胎兒在5個月被迫引產。最後王女還落得終身殘疾的後遺症。警方調查發現,俞男此舉是為了詐領保險金, 案發後還向法院申請離婚,要求平分財產。法院一審宣判,俞男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然而二審判決逆轉,法院認定俞男只是一時衝動、沒有預謀,改判監禁10年。但王女不服,得知判決後又再次提出上訴。根據《紅星新聞》報導指出,泰國皇家法院修改二審法院判決,認定俞男行為屬於蓄意殺人未遂,判處死刑的2/3處罰,為終身監禁。但又因俞男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提供了有利於查清事實的陳述,在一項基礎上予以減刑,最終量刑為有期徒刑33年零4個月。而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的審理期間,泰國皇家最高法院認為,俞男在行兇前的行為,是屬於提前準備的「最噁心」的殺人方法。
長子、么兒不孝「無緣巨額遺產」 怒告遺囑無效遭打臉
遺產繼承常是家庭失和的導火線,甚至可能就此撕破臉還得對簿公堂。日本一名90歲的大地主去世後留下遺產2億日圓(約台幣4549萬元),並立遺囑決定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孝順的次子夫婦,而不常回家的長子和三子僅能獲得少許現金。長子和三子憤而提告,試圖以父親當時老年癡呆來證明「公證遺囑無效」,不料立定遺囑時均有公家機關全程錄影,最終也判定長子和三子敗訴,更揭露了兩兄弟的不孝事實。根據日媒《マネー現代》(moneygendai)報導,90歲高齡逝世的老翁是當地知名大地主,而三兄弟中的次子廣瀨孝則(化名)年約60多歲。孝則的哥哥和弟弟長期在外地工作,鮮少回家看望父母。由於長子很早就表達無意繼承家業,母親也在70多歲去世,孝則夫婦便繼承了家業,承擔起看護年邁父親的工作;老翁也相當信任次子夫婦,更將存摺交給他們保管。老翁約80歲時開始思考繼承事宜,此時長子和么兒突然開始積極詢問家族財產,讓老父親相當憤怒,不僅親口表明「我沒有財產要留給長子和老么」,隨後更在律師及稅務顧問陪同下,在公家機關立了遺囑,內容為「讓次子夫婦平分財產,長子和老么繼承剩餘部分現金」,並在親自簽名蓋章時錄影存證。老翁於90歲逝世後,律師如約執行遺囑,無法分到巨額財產的長子和三子勃然大怒,提出訴訟主張父親患失智症,無明辨判斷的能力,因此遺囑應該無效。不過,孝則夫婦證稱,年邁父親雖行動變得遲緩,但對答仍十分流暢,且公證遺囑時有全程拍照錄影,並無偽造嫌疑。最終,長子和三子被判敗訴,遺囑仍照原定計畫執行。
孕婦遊泰被尪推下懸崖…二審判決逆轉:監禁10年 本人痛訴「無法離婚」原因
中國江蘇有一對夫妻,4年前到泰國出差旅遊,期間懷孕3個月的王姓妻子竟遭到俞姓丈夫推下34公尺高的懸崖,所幸被人發現救起奇蹟生還,但孩子沒能保住。最後,俞男被判處終身監禁,然而二審卻改判10年有期徒刑,讓王女無法接受。回顧這起案件,王女2017年在聚會上認識俞男,不久後交往步入婚姻,夫妻倆2019年到泰國國烏汶府Pha Taem國家公園看日出,趁觀光客都離開,俞男走到她身後環抱並親吻,但下秒變臉:「妳去死吧!」隨即將人推下懸崖,造成全身上下多處粉碎性骨折,傷勢相當嚴重,腹中胎兒在5個月被迫引產。懷孕的王女被迫引產。(圖/翻攝自封面新聞)警方調查發現,俞男此舉是為了詐領保險金, 案發後還向法院申請離婚,要求平分財產。法院一審宣判,俞男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然而二審判決逆轉,法院認定俞男只是一時衝動、沒有預謀,改判監禁10年。王女得知判決逆轉,堅持不肯離婚。(圖/翻攝自封面新聞)得知此消息後,王女在微博寫下:「躲不掉、甩不開、斷不了,只能默默的忍受。名不副實的婚姻,卻因為一本結婚證而被枷鎖束縛,我就像一隻關在籠子里的鳥,什麼時候才能天高任我翔!」她坦言,這個事件必須等刑事判罰結束,才能走民事流程,因此官司若沒結束,婚姻關係也不能結束,感嘆:「一直遲遲不能跟這件事畫個句號,它其實是困住我的一個無形枷鎖」。
教授霸家產1/自家房產被失智母贈與哥哥 妹控貪心兄謀奪病重老父財產
台北市一名L小姐(化名)向本刊控訴,她的哥哥目前是北部某國立大學的助理教授,當年以攻讀博士為名出國7年,將罹病兩老「丟包」給她這個已出嫁的女兒,去年哥哥還趁父親已是半植物人、意識不清,將多筆父親名下價值約2億元的房產土地過戶給自己,「連我爸留給我們一家住的房子都不放過」。L小姐怒批親哥哥「貪心又超過」,已委請律師提告,幫自己討公道。L小姐難掩憔悴,在丈夫陪伴下向本刊記者控訴哥哥惡行,原來她父親已經高齡92歲,經歷國共大戰,民國38年他以軍醫身分跟著國民政府來台,直到返回對岸家鄉無望,才在台灣娶妻生子,育有L小姐和其哥哥。因為父輾轉調職,加上很有理財頭腦,包括北中南等地都擁有房產和土地,一家人算是隱形富豪不愁吃穿。不過,老父親本該含飴弄孫、頤養天年,在去年4月住進護理之家後變成「半植物人」現況更是成謎。「哥哥禁止我去探視或是打電話問病況,我已經整整一年沒見過父親。」L小姐難掩擔心,紅了眼眶,另一個讓她放不下心的還有罹患憂鬱症和失智症的媽媽,許久未見老伴讓老媽媽很不安,每天照三餐打電話追問L小姐父親近況。雙親各有狀況,更奇怪的是L小姐今年3月去參加自家社區區權會,才赫然發現2016年父親留給自己和丈夫孩子居住的家,明明是父親的房產,現在所有權人竟變成哥哥的名字。L小姐回憶當年哥哥突然遠走美國攻讀博士,「丟包」罹癌父親與憂鬱症母親,她無怨無悔獨自照料2老長達7年。(圖/方萬民攝)L小姐說「查詢後才發現,我們家的房產一月先被過給失智的媽媽,然後又贈與給哥哥」,L小姐覺得非常奇怪,順藤摸瓜發現父親名下包括台北2間房子、新北一間、台中高雄各一間房產以及幾筆土地,總共市價約2億元的資產,從去年起即開始陸續被贈與給哥哥。「爸爸的證件、印章、存摺簿全在哥哥手裡,他已經是半植物人,怎可能去做贈與手續?」L小姐懷疑哥哥心懷不軌,故意讓重病父親氣切留著一命,趁機將財產全部放進自己口袋,為的是父親過世後,不讓她分半毛遺產。L小姐請律師聯繫哥哥,希望「一家人」能私下協商,未料對方冷回「這些本來都是爸爸要給我的!」L小姐氣極,「2018年爸爸表示房產會對半給我們兄妹,當年哥哥聽完無法接受,爸爸才沒有寫遺囑公證等動作,沒想到哥哥連我的家都要奪走!」目前L小姐委請律師申請母親的監護宣告,希望給失智母親好的治療外;也針對哥哥提告《偽造文書》。她怒轟「古語有云百善孝為先,在國立大學教書的哥哥為了財產根本不顧親情,算甚麼老師?」針對L小姐狀況,律師王志超建議,由於父親健康狀況不明,家屬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選任父親的監護人,法院會請醫師去評估父親健康狀況,如發現父親已經無行為能力,將由家屬中推派1人或由法院遴選出監護人;也由於判定無行為能力後,依據醫療或就醫紀錄回推狀況,在無行為能力期間所有一切法律行為,譬如贈與都屬無效,財產得返還父親。另外,如當事人有「自書遺囑,也就是由自己從頭到尾書寫,載明年月日,有簽名、捺印、明載增減字數,可被認定為有效遺囑。而現今社會女男平等,法院一般判例通常認為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高齡92歲的父親去年變成半植物人後,L小姐更在今年發現自己住處的產權變成哥哥名下,連帶父親所有房產、土地全被贈與給哥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對於L小姐的指控,哥哥反駁全是「鬼話」並正在蒐集證據提告。哥哥表示從小開始父親便逐步贈與以及轉移現金、房產給他們倆兄妹,妹妹也有分到,但父親重男輕女,認為財產應「傳子不傳女」,所以幾乎大部分房產土地是留給他,且都有父親意願書、人證等佐證。至於妹妹目前住處,原本是媽媽和他長期居住地,結果妹妹認為學區方便,跟父親索討疑似遭拒,未料妹妹竟把媽媽和他的東西扔出去,直接搬進去住,他不排除就此對妹妹提告,他說自己手中有父親的意願書,所以目前妹妹所居住之房產所有權人是他而不是妹妹。
教授霸家產2/回國將老父證件印鑑都掛失 2億資產輕鬆轉入自己名下
北部一名國立大學助理教授遭親妹妹L小姐(化名)控訴, 10多年前哥哥去美國唸博士,把罹癌的父親以及患有憂鬱症的母親丟給她獨自奔波照顧,哥哥回國後就以「照顧父親」名義「接管」其存款,去年起更將市值約2億元的房產及土地全收進自己名下,被發現後還辯白「本來一切就是我的!」氣的妹妹怒告教授哥哥《偽造文書》。L小姐表示,哥哥大她3歲,個性內向、孤僻,2人雖然年齡相差不大,但自小不親、鮮有交集。2008年間,當年32歲的哥哥以「公司內小人陷害無法升遷」等理由,突然跑到美國攻讀博士學位,把當時被醫師診斷出罹癌的父親和患有憂鬱症的母親「丟包」給她和丈夫照顧,一走就是7年。期間,哥哥未留下電話等聯繫方式,鮮少跟家裡互動,直到2011年老邁雙親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表示綁架了哥哥要求贖金,兩老心急如焚,最後L小姐的丈夫不得已寫e-mail向美國大學求助,才輾轉找到哥哥,確認他的安全。2015年,哥哥回國後,又回到原公司工作,對父母的狀況,他表示「負全責照顧」,還把父親的證件印鑑直接報遺失,並帶著父親重新申請,L小姐也沒有多想,直到今年3月得知自己住家從父親名下轉給母親,再被贈與哥哥後才恍然大悟「這一切該不會是早就計劃好的吧!」本刊調查,L小姐的哥哥已婚,目前在北部某國立大學化工系擔任助理教授,他擁有美國大學材料科學所博士學位。九旬老父親近年來曾因肺炎反覆入院、也曾一度病危,但哥哥回國介入照顧後,L小姐已經一年沒見過已是半植物人的父親。她回想從小到大父親曾多次講述當年戰火連天,跟隨國民政府顛沛流離輾轉來台的日子,擔任軍醫的父親最後以上校退伍,自己又出來開業,同時在北中南都置產,苦心積攢起房產家業,希望傳給L小姐和哥哥,讓他們生活無憂。L小姐不捨父親一輩子生活刻苦節儉,「我家連買最便宜的平板衛生紙都被爸爸唸,因為一抓就是一疊,他說用量不精準很浪費。」父親目前現況不明,L小姐卻發現「哥哥眼裡只有錢」,不斷對家產下手,思考再三後痛心對親哥哥提告,除了討公道外,更心疼病重父親和罹患失智症、憂鬱症的母親,希望他們都能受到妥善照顧。律師王志超表示,依據男女平等觀念,法院通常認為L小姐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圖/報系資料照)針對L小姐狀況,律師王志超建議,由於父親健康狀況不明,家屬可以向家事法庭聲請選任父親的監護人,法院會請醫師去評估父親健康狀況,如發現父親已經無行為能力,將由家屬中推派1人或由法院遴選出監護人;也由於判定無行為能力後,依據醫療或就醫紀錄回推狀況,在無行為能力期間所有一切法律行為,譬如贈與都屬無效,財產得返還父親。另外,如當事人有「自書遺囑,也就是由自己從頭到尾書寫,載明年月日,有簽名、捺印、明載增減字數,可被認定為有效遺囑。而現今社會女男平等,法院一般判例通常認為兄妹都有繼承權,可以平分財產。對於L小姐的指控,哥哥反駁全是「鬼話」並正在蒐集證據提告。哥哥表示從小開始父親便逐步贈與以及轉移現金、房產給他們倆兄妹,妹妹也有分到,但父親重男輕女,認為財產應「傳子不傳女」,所以幾乎大部分房產土地是留給他,且都有父親意願書、人證等佐證。至於妹妹目前住處,原本是媽媽和他長期居住地,結果妹妹認為學區方便,跟父親索討疑似遭拒,未料妹妹竟把媽媽和他的東西扔出去,直接搬進去住,他不排除就此對妹妹提告,他說自己手中有父親的意願書,所以目前妹妹所居住之房產所有權人是他而不是妹妹。
小姑拿婆婆200萬遺產!人妻怒「嫁出去了還分」怨夫沒反對 律師:妳好自私
「她都嫁出去了是在平分什麼啦,為什麼遺產跟妹妹對分這麼大的事情你不反對。」一名人妻抱怨,老公居然跟小姑平分婆婆的遺產,但明明自己替家裡生了長孫,小姑回來分財產讓她很不是滋味。對此律師呂秋遠打臉,「一方面主張男女平權,一方面又覺得小姑沒臉主張男女平權,話都給妳講好了,當人家配偶沒這麼了不起,連他媽的錢怎麼分妳都要管。」人妻在《靠北婚姻2.0》發文指出,婆婆已經離開半年多,自己與婆婆的關係就是淡淡的,雖不會惡言相向,但婆婆也沒有對她很好,更別說當成女兒疼;上月底打掃裡時,無意間翻到老公銀行的對帳單,結果發現多出200萬。(圖/翻攝自臉書/靠北婚姻2.0)人妻透露,老公收入不錯,也有一些額外投資,自己雖沒全權掌控他的財務,但這麼大筆的資金,老公竟都沒跟她提到,「我一點都不高興,甚至還擔憂是不是老公瞞著我處分了什麼資產。」詢問後得知,原來是婆婆的存款,公公繼承後平分給丈夫與小姑。人妻不滿抱怨,「她都嫁出去了是在平分什麼啦,她社經地位高、嫁的也好,到底為什麼要平分?我知道女兒也有繼承權,她在家裡面也受寵,但平分到底是什麼概念?我老公是獨子,我們有一個小孩,是兒子,也就是長孫,為什麼遺產跟妹妹對分這麼大的事情你不反對。」貼文一出立刻引起討論,對此律師呂秋遠忍不住吐槽,抱歉,即便妳的孩子是長孫,除非妳先生已經過世,否則他還是沒有權利取得妳先生那一份,至於長孫多一份,再抱歉一次,現在已經不是長孫無忌的時代了,「妳應該沒想過竟然會被砲轟,為什麼呢?因為,妳只想到支援自己的收銀,沒想過別人的收銀,簡單來說,妳好自私。」呂秋遠反問,妳現在也嫁出去了,以後妳的爸媽,妳要不要照顧?你們家的事情,是不是就只是熟悉的陌生人的事情?往後妳爸媽的遺產,妳是不是願意全部給妳哥哥?呂秋遠點名,嫁、嫁、嫁,誰跟你嫁,妳是結婚,只是在法律上、契約上,多了一個伴侶,誰嫁誰啊!妳要來談古代禮俗是不是?來來來,來賓點唱《祖母的話》。呂秋遠直言,一方面要小姑別來分錢,一方面又覺得自己可以回家分錢、一方面主張男女平權,一方面又覺得小姑沒臉主張男女平權,話都給妳講好了,當人家配偶沒這麼了不起,連他媽的錢怎麼分妳都要管,說到底,妳跟妳先生要是離婚,先生分到媽媽多少錢也與妳無關,所以妳到底計較什麼呢?自助餐不能這樣吃的啦。最後呂秋遠認為,別太介入先生的家事,他們家的財產怎麼處理,都是他的事,妳介入太多,下場就是惹人厭,妳,只是他的妻子,不是他們家的妻子,妳沒冠夫姓、沒賣身為奴、沒當家作主,別太為難自己了,更別為難其他女人了。
遺產劇場/懲罰不孝兒 父母得「下定決心」用這一招不再偏心
社會上有許多不孝子女,平時對於父母都不聞不問,只想著等父母死後繼承遺產,甚至有的更可惡的還會對父母出現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況,讓父母身心受創,晚年生活痛苦不堪。曾經有案例是有個老先生,他的兒子在他生前對他一直是不聞不問,也未供給老先生任何生活費用,甚至在老先生生病時也未曾到醫院探視,直到老先生過世之後,才到靈堂上香。更誇張的是這個兒子最後還要求平分財產,讓其他繼承人很無言,雖然這個兒子很不孝。但由於他是合法繼承人,因此雖然家族的人都忿忿不平,但還是只能讓他平分繼承遺產。遇到這種狀況,做父母的到底有什麼方法可以懲罰這種不孝子女呢?根據「777遺囑網」的劉韋德律師表示,現今社會上有許多子女對於父母確實有許多不孝行為,例如長期不聞不問經常出言不遜忤逆、動輒大聲辱罵、揚言殺害父母、毆打父母、逼父母在冬天冷水澡、一天只給父母吃一餐等案例都曾經發生過。劉韋德律師表示,若是遇到這種情形,父母也不用隱忍,因為在我國法律上賦予父母有剝奪不孝子女繼承的權利,可以讓不孝子女的遺產夢落空。依據《民法》第1145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若是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時,該不孝子女在法律上就會喪失將來繼承的權利。所謂重大虐待,不限於身體上之痛苦,即使是對父母施以精神上痛苦之行為也算虐待。而且虐待行為也不以積極行為為限,用消極方法讓父母感到精神痛苦也算是虐待。實務上也曾經有女兒無正當理由卻長期未探視關心父母之生活,違背孝道倫理,被法院認定導致父母精神痛苦而予以剝奪繼承權的案例。劉韋德律師還指出,父母剝奪子女繼承權時,並不需要用特別的方式,也不必利用遺囑方式才可以。父母如果曾經在生前向他人表示某某子女不孝,將來不可以繼承我的財產,這樣就可以發生法律上的效力。不過,劉韋德律師特別提醒,由於剝奪繼承權事關重大,因此剝奪繼承權時,最好能夠錄音或是留下書面資料,以利將來舉證,而且剝奪繼承權的原因也必須說明清楚,不可以只是空泛的說某某子女不孝。還必須要將如何虐待或侮辱的情形講清楚,而且虐待或侮辱必須到一般人都認為屬於嚴重的程度,這樣才能夠發生剝奪的效力。劉韋德律師小檔案台大法律系畢業,86年律師高考及格,擅長不動產糾紛處理、遺產繼承、遺囑撰寫、婚姻等案件。2019年起自費百萬創設遺囑、離婚協議書等免費App提供民眾下載使用,現任職某上市公司資深法務主管。遺囑產生器APP這裡載:蘋果手機/安卓手機離婚協議書產生器APP這裡載:蘋果手機/安卓手機法律諮詢信箱 lawyerleoliu@gmail.com (限不動產糾紛、遺產繼承、婚姻等相關案件)
不讓前妻拿財產!市長候選人「燒光2300萬」喊沒錢 下場曝光
55歲的麥康維爾(Bruce McConville)是一名商人,同時也曾是渥太華市長的候選人,但最後沒有選上;近日他因為與離婚的妻子財產分配喬不攏,又登上媒體版面。為了不讓妻子與他平分財產,麥康維爾竟將103萬加幣(約新台幣2300萬元)燒了。綜合外媒報導,麥康維爾與妻子在選舉後,情感破裂,雙方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中提到,麥康維爾需與妻子平分財產,並且支付孩子的扶養費。為了不讓妻子分財產,他竟然從6個戶頭把錢領出,甚至變賣財產,分別於2019年9月、12月燒掉約新台幣2300萬元的現金,行徑十分惡劣。前妻知道後,氣得告上法院。法庭上,麥康維爾向法官表示,因為知道離婚後要付很多錢,情緒很低落、把錢燒光,現在身上已經沒有錢了,因此不能支付財產、小孩扶養費。對此法官不採信麥康維爾的說法,認為燒掉錢只不過是他規避平分財產的說法;由於他未能支付財產,加上不肯坦承金錢下落,除了在道義上應受譴責,也必須依法負起責任,判他入獄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