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孫費
」長輩嫌錢給太少怒告夫妻 索83萬「帶孫費」結果出爐
有些家庭因為夫妻都有工作,如果不想把小孩給保母帶,通常會給家中長輩照顧。但大陸近期發生一起案件,一名長輩對夫妻提告,嫌2人給太少錢,要了1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3萬元)的「帶孫費」,而法院近做出判決。據《澎湃新聞》報導,據廣安區人民法院判決,人妻胡女和老公朱男2016年底至今年7月,都一直在成都工作,因為工作太忙沒時間帶小孩,將小孩給外婆照顧。胡女表示,夫妻每個月會給媽媽1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00元)生活費,帶小孩再給2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800元),所以她認為媽媽要太多,只願意每年給1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萬元),一共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2萬元)。法官認為,夫妻有照顧小孩的義務,也有工作能扶養小孩,但數年來夫妻都沒履行義務,所以段姓女子要求帶孫費合理,不過83萬元金額太高,判夫妻要給8.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6萬元)。事後,雙方承諾不再上訴。朱男表示,岳母會想要帶孫費,是因為他跟老婆曾鬧到要離婚,所以她想藉此起訴他。家與家律師事務所表示,據大陸法律可知,老人幫忙帶小孩不是法定義務,只有扶養子女是義務,是否能要帶孫費也要看雙方有無書面合約。不過就現實來說,其實長輩不會主動跟子女簽協議,而子女也要意識到這點,儘管老人帶小孩能享受親情,但也犧牲了金錢、精力,甚至是健康,所以子女平常就該主動給錢。
照顧孫女7年心力交瘁 老夫婦告兒索討「養孫費」…法官駁回曝關鍵原因
許多爸媽為了家中經濟,會拜託父母幫忙照顧小孩,但中國大陸江蘇一對老夫婦,卻因為照顧孫女7年心力交瘁又耗費大量金錢,於是透過法院向兒子及兒媳索討人民幣10萬(約新台幣44萬)的養孫費,引發網友兩極論戰。綜合陸媒報導,女童爸媽在她出生後一年就因感情不睦分開,負責照顧女兒的爸爸則因長時間在外地打工,只好將孩子交給父母照顧,直到近幾年回老家工作後才接回並與女兒同住。但他這一趟回家行卻種下親子反目的火種,還引爆圍繞著女兒的法庭大戰。女童的祖父母認為,兩人照顧孫女這7年來付出龐大經濟代價,有權向兒子與兒媳收取「帶孫費」10萬人民幣。不過,淮安市家事法庭指出,儘管祖父母沒有扶養孫子女義務、確實可追討代為照顧的扶養費,但被告「在外地期間有負擔女兒的部分生活費」,有盡到一定撫養責任。法官進一步指出,若原告只將金錢視作照顧孫子女的條件,「會對家庭幸福產生負面影響」,再綜合被告有支付金錢的行為,駁回原告老夫婦的帶孫費訴求。對此,網友分成兩派看法,一些人認為女童祖父母太勢利,另有人表示不能把父母當成免費的顧孩子工具,應該要給爸媽額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