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箱
」城市科大超雷!講座前1晚突喊卡「還沒有車馬費」 講師怒轟:我是很賤的人嗎
專門介紹原民和族語的臉書粉專「每天來點布農語啊!mapasnava Bunun saikin」,今(15日)凌晨發文控訴,受到臺北城市科技大學透過IG邀約演講,不但過程中態度輕浮草率,還在活動當天前1晚以「報名人數太少」為由無預警取消,之後竟然還敢再度邀約,讓粉專版主Umav氣到直呼「是覺得這種接洽方式沒問題嗎?還是覺得剝削原住民青年很好玩……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粉專版主Umav今凌晨發文透露,臺北城市科大原資中心的組員,先是用個人帳號從IG上邀約她5月某日去演講,語氣輕鬆像是跟她很熟,「但我真的不認識他」,Umav客氣的請對方用工作信箱聯絡,結果在講座日期前一天晚間11點多的時候,這位組員卻以「講座報名人數太少」透過IG而不是工作信箱,詢問她是否有取消演講的意願。這讓Umav相當不滿,因為他早為了演講排開所有行程,但學校卻因人數太少將責任推給講師?而且「即使你需要調整活動,也不會是半夜12點多!」之後她在凌晨1點回覆仍有意願,但對方卻沒有下文,直接搞消失,直到隔天早上7點多,才傳訊息說要直接取消講座,這也讓Umav怒批:「所以你半夜傳訊息來也不是真的跟我討論,只是告知啊!而且你決定要取消,是半夜把我的訊息懸在那邊,早上睡飽起來跟我說今天要取消今天的講座!」Umav也相當無奈,「但我當下又能說什麼?然後他還敢直接問我改別的日期,我也很無奈的跟他核對無法配合。他就表示下次可能再邀約是9月了,我還是接了句『9月可以』,這是早上9點多的時候,然後他又消失了!再次把我懸掛在信息欄!」「到底是要邀還是不邀?為什麼代表原資中心做一個正式行程的聯繫的方式就是中途消失?一直到晚上我都還沒有收到一個完整的回覆,直到我發了訊息,請他要發一個正式的工作信到信箱,說明臨時在當天取消講座的原因和處理。」Umav氣憤直呼,因為她有做這個要求,她才得到了1封告知活動取消的信件,否則他們的對話永遠停留在IG!沒想到這幾天她又收到這位專員的信,對方真的再次厚臉皮的邀請她去學校了。「因為我已經開始存疑,所以問了一下費用的問題,結果這位專員回信表示,『沒有規劃車馬費,抱歉。』」這讓她徹底覺得自己被當白癡,「到底啊?我住台南欸!一開始邀講師時候本來就要先確認這些事情吧?不是一直用IG在那邊來來回回耍我啊!」況且不提供外校講師車馬費的原資中心活動,她也是第1次遇到。後續Umav又收到對方來信,信裡寫道:「您認為我比較『輕率』,但對於目前幾位講者邀請,我認為每位講者都可以用很輕鬆及口語化的對話溝通及聯絡,造成您不舒服,在此您道歉。」讓她覺得對方表面上在道歉,但實際上卻是在偷酸,「完全是在怪我欸!」事實上,她最後1封信不但有寫給專員,還有同步寄信給單位主管,也就是台北城市科技大學的學務長兼原資中心主任,但主任始終沒有回音。這也讓她質疑,「是覺得這種接洽方式沒問題嗎?還是覺得剝削原住民青年很好玩?還是主任平常都沒在關心原資中心?還是原資專員從頭到尾沒有跟主管說明這件事?現在各大學的原資中心行事和組織應該都有一定的成熟度,所以這種很不尊重人的聯繫過程,我真的感到格外失望和錯愕!」Umav也感嘆「我是什麼很賤的人嗎?這種邀請,你不如不要邀,因為一邀出來就是在糟蹋人。寫出這篇貼文時我真的手都在抖,我很少真的這麼難過又生氣的。」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好差勁!不要講專業度了,連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態度都沒有」、「好雷喔,這麼理所當然地讓人生氣」、「從頭到尾都是一個尊重跟禮貌的問題,缺乏邀約該有的禮貌,有沒有講師費也該一開始就主動說清楚!道歉信寫得這麼沒誠意,真的不如不要寫」、「感覺連基本的禮貌和教養都沒有,很懷疑能在職場存在多久?一路應該得罪不少人」、「我沒遇過無法編列鐘點費的學校單位,學術單位錢不多,但一定有,說平常都邀請北部講師,所以沒有編列車馬費,我是看錯了嗎?」
她揪未婚夫偷吃證據 竟看見自己「熟睡被性侵」片
澳洲一名女子懷疑未婚夫對她不忠,於是偷偷登入對方的電子信箱,尋找劈腿證據,女子果然發現許多性愛影片,但影片中的女主角竟是自己,有的只有數秒,有的則長達十多分鐘,讓她當場嚇壞,一狀告上法院,而未婚夫也在法庭上承認3項性侵罪、2項強姦罪,法院將以嚴重性侵罪名判刑。據《The Age》報導,這名來自墨爾本的女子懷疑未婚夫不忠,於是偷偷登入對方電子信箱,想要找到劈腿的證據,沒想到卻發現未婚夫趁她熟睡時曾多次性侵她,並將過程全都拍下來,再利用私人信箱將9段影片寄到工作信箱。這名女子表示,影片中的女性身上刺青跟自己一樣,因此確定自己是受害者,其中一段影片中,是未婚夫在凌晨趁著女方睡著時,不斷上下撫摸她,接著將她的衣服脫掉並性侵得逞,到了晚上和隔天上午又故技重施。據悉,這名未婚夫趁她熟睡時強姦7次、性侵害高達21次,儘管未婚夫的親友出面作證人表示,未婚夫是名正派、善良的人,但心理醫師認為,「男子在侵犯他人時,對什麼是同意、什麼是不同意,有著不合理的解釋」。檢察官向維多利亞地方法院(Victorian county court)表示,男方已經坦承,在女方熟睡的狀況下強姦(Rape)她7次、性侵害(Sexual Assault)她21次;男方將面臨3項性侵害指控及2項強姦重罪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