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爭議
」 葉明功 俞宗明又爆黑箱酬庸?黃健豪批工程會引「個資法」堅拒公布申訴委員名單
立委黃健豪今天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針對政府各項公共工程標案,若爆發爭議時,處理廠商申訴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對國家建設極為重要,也是防弊重點項目。但工程會一直以「個資法」為藉口,規避立院監督拒絕提供委員名單,引發「黑箱作業」的爭議,他因此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公開申訴會諮詢委員名單,獲得交委會通過,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黃健豪並爆料,近期接獲檢舉,指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原本是協助性質,但工程會今年度新聘多位諮詢委員,卻直接與審議委員一同參與審查,甚至領取結案報告費,其中恐怕有酬庸特定人士之嫌。黃健豪批評,其實不只是諮詢委員,連申訴會委員也有類似疑慮。例如,今年五月初立委黃國昌質詢指某王姓律師,遭工程會聘任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引發爭議,當時工程會主委曾表示先暫停該委員任務,但經他查閱,到現在委員會網頁名單上仍有列入該爭議人士。他並透露,工程會上個月又傳出聘任了另一位孔姓律師,工程界議論紛紛,因為該律師是是專接公共工程申訴案件代理業務的知名律師,近3年曾為多家大型廠商承接超過30件公共工程申訴案,光是今年就接了10件以上。請問,這樣的背景擔任申訴會委員,工程會如何在其中處理利益迴避問題?業界的顧慮要如何釋疑?他說,自己並不想直接貼什麼標籤,在沒看到名單前就懷疑有人從中謀私,但只是要求工程會提供相關資料與兼職酬薪(車馬費、結案費),就遭工程會以「個資法」拒絕,工程會此舉,其實反而讓所有諮詢委員平白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黃健豪指出,根據「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設置申訴委員7人到35人。並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提供個案諮詢意見供調解委員參考,或依委員指示整理、撰擬建議草本,以利後續辦理提送委員大會審議。至於諮詢委員則無人數限制,目前有64人。他說,該組織準則並無明文規定諮詢委員名單不得公開之,其名單之公開亦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情形,應無違反個資法疑慮,如果能公開,反而有助維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黃健豪立委表示,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中的審議委員、諮詢委員都是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包括出席費2000元,審查費部分,申訴會委員每位上限3萬元,諮詢委員上限2萬元。
工程落後4年迄未完工 花蓮縣府遭監察院糾正
花蓮縣政府鑑於既有市場建築設備老舊、空間容量有限、動線不符需求及停車設施不足影響交易量,為提升果菜市場營運績效,辦理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監察院報告指出,花蓮縣府未盡主辦機關權責、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糾正案文表示,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拍賣場新建工程,107年4月20日決標,契約金額新臺幣1億796萬元,同年7月30日開工,預定於109年6月底完工。但花蓮縣府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對履約爭議未深入了解爭點,且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導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嚴重違失。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蕭自佑於糾正案文指出,花蓮縣政府未依補助計畫作業準則,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主辦機關權責,主動召開檢討會議,督導非屬工程專業的花蔬合作社。經農委會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亦認花蓮縣政府尚不知自己應扮演之角色,且亦未善盡主辦機關責任,就執行進度落後及施工品質缺失具體檢討及研謀改善決策,並據以落實執行。糾正文指出,花蓮縣政府對於工程竣工之認定所生履約爭議,雖召開3次會議,但花蓮縣府置身事外,自始至終未確實深入瞭解爭點,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現代化拍賣場之啟用遙遙無期,計畫效益亦無從實現,縣政府難辭其咎。糾正案文亦指出,明知花蔬合作社不具專業採購能力,卻未置採購專業人員,並未依政府採購法,洽由其他機關代辦。花蔬合作社將工程進行中的「估驗」與「完工後之正式驗收」混為一談,拒不計價付款;又以「缺失改善」為「竣工」之要件,且以申請「使用執照」之竣工查驗標準作為「竣工」標準,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不但如此,糾正文也表示,花蔬合作社在兩造履約爭議調解過程中,片面終止契約,導致民事訴訟,已近完工之拍賣場新建工程,閒置4年有餘,迄今無法啟用。糾正文說明,花蓮縣政府居農產品批發市場主管機關,與「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地位,允應負起責任,主動接續辦理,並檢討監造設計單位就各項履約爭議,有無符合政府採購法。調查報告指出,花蓮縣政府所稱「花蔬合作社可藉由擔任採購之起造人,而取得補助興建建物產權」於法無據;且依行政院核定內容,「花蓮縣果菜批發市場跨域結合發展計畫」主辦機關為縣政府,協辦機關為花蔬合作社,與農糧署核定全期工作計畫書載明分工情形為花蔬合作社辦理採購,縣政府辦理相關監辦作業,兩者確有不符,農業部農糧署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允應檢討辦理。
白目女「加料」飲品弄倒加盟店 可不可確定提告「律師驚人背景曝光」
近日知名手搖引品牌「可不可熟成紅茶」,其旗下新竹關埔分店因為店內范姓女店員惡整客人的行為,不僅在網路上引起極大的爭議,可不可總公司也隨即宣布與新竹關埔分店終止加盟關係,後續可不可總公司更表示會對范姓女店員、新竹關埔分店進行提告與求償。據了解,近日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可不可紅茶的女店員先是在手機鏡頭前展示自己的右手,之後雖然看不到畫面,但可以清楚地聽到吐口水的聲音。後續該名女店員先是罵髒話後,嘴裡直接喊「加料」,從畫面中就可以看到,該名女店員疑似是使用承接口水的右手,直接進入到罐子內撈取製作飲料用的珍珠。而影片上傳者還譏諷地寫著「這位客人真幸運,喝到范XX美女手抓飲料,我幹XX打烊前定的都去死」。結果影片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不少人都出言攻訐影片拍攝者與片中的女店員。後續「可不可熟成紅茶」總部也為此發表聲明,聲明中先是表示整起事件發生於14日晚間21點30分,地點則是可不可的新竹關埔分店。目前官方除了在第一時間暫停該名女員工的職務外,同時也直接與該店終止加盟合作關係。而可不可之後又於16日發出律師聲明,內容中明確表示會委任群策法律事務所林孟毅律師、王祥豐律師對新竹關埔分店與相關員工提出訴訟。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林孟毅律師,目前為群策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專攻環保刑事、 醫療案件、家事案件,以及企業相關案件,過去也曾接手本土劇男星馬幼興的性侵官司,最後馬幼興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而當初指控的女藝人唐少萱反被檢方發現有栽贓之嫌,最後被依誣告罪嫌提起公訴。而王祥豐律師則是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專攻民事履約爭議事件、家事事件與行政爭訟,過去也曾是「百帝美髮」吸金案被害人的委任律師。
台鹽綠能捲入利益輸送疑雲 經濟部初步敲定吳國卿出任董座
台鹽綠能近來利益輸送質疑不斷,據了解,經濟部已敲定台鹽綠能董座,將由已退休的前國營會(現為國營司)組長吳國卿出任,藉由其上命必達性格協助穩定營運,現行暫代的母公司台鹽總經理陳世輝則可專職免分心。對此經濟部表示,吳確實是初步人選,但還要討論要走程序,等敲定後會送交政院核定。吳國卿在國營會組長任內,主要督導台電業務,今年辦理提前退休,因非屆齡65歲,仍屬中壯。工作上除早年任用資格有被人黑函檢舉學歷不符外,表現平穩稱職。這次被欽點接台綠,據了解是這個位置現在是燙手山芋,很多人不願意來,最後乃由經濟部長王美花屬意吳來接。二方面吳屬認真執行上意的人,可坐鎮幫部裡監督。台鹽綠能近期捲入綠營權貴把持、漁電共生案場雲豹能源紙上轉手賺上億事件,頻遭質疑利益輸送。公司內部有傳聞陳世輝對子公司深感難以介入,數度向上面表達希望另尋他人。經濟部表示,確實初步排定由吳國卿來接任,但尚未經部裡核定,還要走程序,不能說定案。此時換人接,主要是陳世輝兼任意願不高,可以讓他回去專職母公司業務。而吳是國營會出身,熟悉部裡政策,對相關法規、公司治理都很了解,也能跟部裡直接溝通。但知情人士認為,吳國卿應該只是過渡角色,明年大選完不管藍綠誰當選,這個位置都會換人。由於台鹽在台南,賴清德如當總統,一定會讓自己信任的人去出任。至於吳國卿接台綠後,會不會撤換被立委踢爆仗著英系支持,不甩母公司台鹽決策的總經理吳博鑫,經濟部說這次單純就是換董事長。外界對相關合約質疑,就配合檢調調查。而履約爭議問題,裡面有向台綠求償的,也有執行不力反要賠台綠的,就是一方面業務照走,一方面繼續協調。台綠董座初步找到人,可是母公司台鹽董事長卻仍在代理,商發署副署長劉雅娟暫代至今已9個月。經濟部說,陳世輝不兼台綠董事長後,就可專職處理台鹽業務,母公司董事長人選可以不用那麼急。
不忍「柯」責2/柯粉不care 柯市府是否遵財政紀律成話題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爆料任內遺留「北流」工程爭議款項1.9億未解,每月帳面上持續累計80萬元利息繼續燒,卻還想在北流開個人演唱會,令人匪夷所思。爆料者痛批國民黨太軟弱,明明已在台北市執政,只為顧慮籌組非綠大聯盟,還得表達對柯P的善意,迄今未公佈柯市府的大秘寶,彷彿認同柯市府團隊八年執政無懈可擊,讓支持者感嘆看不出政黨輪替意義何在。對此,藍營高層人士緩頰指出,綠營想在大選前挑起藍、白失和,坐收漁利,綠媒更繪聲繪影,指侯陣營總幹事金溥聰已下令對柯P開戰「殺無赦」,但遭金本人親自公開否認,綠在選舉中是見縫插針,藍、白大意不得。不過,柯文哲對藍綠左右開弓、對準藍營支持者選票狂挖是事實,讓侯、柯陣營關係確實有些尷尬。台北表演藝術中心因延宕7年完工,須追加支付設計監造單位2.34億餘元的技術服務費,引發朝野議員強烈不滿,除強力要求釐清政治責任,也決議將柯文哲前市長送監察院調查。(圖/CTWANT資料庫)該人士透露,據他瞭解,蔣萬安對清查柯市府大秘寶主張一碼歸一碼,以市民權益優先,但在清查秘寶時遭遇不少阻力,進度延宕。外傳柯市府與蔣市府辦理交接時,多著墨在柯市府任內政績,對於仍待處理的爭議工程款,多輕輕帶過、語焉不詳,包括有爭議的「北藝」調解款2.34億元,以及讀者檢舉的「北流」和解工程款項1.9億元(每月連帶累計80萬元利息、累積利息已近千萬)皆未明敘,蔣是因朝野議員的要求展開釐清,才逐漸掀開真相,該人士也建議蔣市府可思考是否公開「交接清單」以釋疑。該人士表示,因柯P民調高,部分北市府局處首長仍期待柯P未來進一步上位後能一起高升,對蔣查案的配合度不高,甚至疑似誤導清查方向;另外,不僅白營議員護主心切、姿態高,部分在野市議員也顧念與柯昔日交情,私下替柯求情,導致蔣市府查案不順,但在持續抽絲剝繭下,仍漸漸看出端倪,只是要拼湊全貌仍須多點時間。 北市議員曾獻瑩認為,從被揭露北流1.9億的爭議款項,對比才剛被議會大砍預算的北藝爭議工程調解款項,只需用心對照,仍能發現其中恐有貓膩之處。他說,「北流案」是在111年6月經過兩家建築師事務所調解,建議北市府應支付廠商1.9億元,至於「北藝」爭議款項,也經過協議、而沒有交法院仲裁,被議會罵翻天。雖然市府處理程序看似雷同,但「北藝案」調解建議出爐後,柯市府起碼還曾找一家律師事務所,釐清數字是否高估,仍遭議員質疑「只找一家評估哪夠」,但到「北流案」,柯市府完全沒找律師事務所檢視,即認同建築師事務所的和解建議,原因不明。只能說「柯市長最大、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當議員質疑程序有疑點、未替市民把關,都無損柯粉對柯P的支持,但如果換成蔣萬安也這樣做,恐怕早就被綠、白議員轟下台、逼他辭職負責了。「北藝和北流工程款爭議凸顯柯市府對行政程序顯然不重視」曾獻瑩說,新工處官員告訴他,柯市府任內,新工處曾多次發公文函請文化部撥付北流爭議工程款,被文化部拒絕,隨後兩單位就開始比賽發公文,似乎對每月持續累計80萬元公帑全不心疼。直到蔣市府就職三個月後發現此事,才透過公共工程委員會協調,但工程會此後也繼續發函請兩單位說明,如果行政部門省下這些公文旅行程序,積極溝通,或許已經累計千萬元的利息能節省下來,不知可造福多少北市老幼市民,他也擔心此事只是冰山一角,將持續追究誰該負責。台北市議員曾獻瑩感嘆,新科市議會上會期才在處裡北藝爭議工程款調解案,沒想到北流如今又出現類似狀況,他質疑柯P將台北市議會視為「橡皮圖章」,分明是行政權獨大、輕忽財政紀律。(圖:翻攝自曾獻瑩臉書)北市府發言人殷瑋表示這,北流案,文化部與北市文化局間確實有履約爭議,該爭議本應在去年就解決,卻留下每月80萬利息、至今累積上千萬的款項。自從蔣團隊上任以來,從文化部前部長李永得到現任部長史哲,北市文化局都積極與其溝通,盼努力解決問題,不過,7月11日,北市府文化局已收到文化部來函,確定拒絕撥款,北市府將會再度向文化部清楚表明立場,盼能捍衛市民權益。曾經協助柯市府出面與文化部協調的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坦言,若從公務員角度看,柯文哲處理北流案,確實是「便宜行事,」但她認為柯的考量是希望如期完工、勿延遲,再加上當時中央與地方「互卡」,才導致目前僵局,仍盼社會能持平看待本案。
民眾黨批蔣市府「完全執政就傲慢」 李四川不忍了要市民評評理
昨(21)日,台北市議會民眾黨團痛批蔣市府竟下令不准官員出席議員記者會,根本是「完全執政,完全傲慢!」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在臉書發文回應,是怕市府人員在記者會為難,前一天就通知黨團不會參加,另外李四川也提出兩點要市民評評理。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指出,上週四民眾黨圖召開記者會,希望市府能好好說明「悠遊卡登錄興櫃的決策過程」以及「市府如何因應北藝的履約爭議調解案」,不料蔣市府下令局處首長不得參加,事後更發現教育局和文化局都已經安排好出席人員,但卻在記者會前1小時,接獲李四川副市長的指示,禁止他們出席這一場記者會。民眾黨痛批蔣市府「完全執政,完全傲慢」,藐視議會。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在臉書上回應,請市民們評評理,李四川解釋,因為北藝興建,前市府要賠2.3億,蔣市府為了幫前朝善後,編了追加預算送議會審查,卻在審查會被刪而要求送監察院徹查,「因怕同仁在記者會為難,前一天就告訴黨團不參加記者會。」另外,李四川也提出兩點疑問,要請台北市民們評評理,「賠2.3億是蔣市府做的嗎?」明明就是柯市府做的,不知道到底是誰該道歉,如果用昨日嚴厲的態度去監督前政府,今天怎麼還要賠那麼多錢?是誰該被監督?李四川還說,除了北藝賠款,後面還有北流,是不是以後善後的人都要再幫忙釋疑,甚至道歉?李四川坦言,當了將近40年的公務員,自認施政不分藍綠黨派,「我請台北市民評評理,也幫我們市府的小公務員們說句公道話。如果不是為了市民,要將那個前朝8年都無法完成的大巨蛋完成,我何必受這樣的鳥氣。」
台積電高雄設廠一波三折…缺水問題有解!楠梓再生水廠BTO案有望年底前簽約
台積電高雄設廠一波三折,加上南部再遇旱災,供水問題備受注目。據悉,高雄楠梓再生水廠BTO案,將是今年「促參」招商最被關注的大案,投資額上看73億元,如列入今年招商大會案件,將成為已知投資額最高案件。台積電高雄廠原定明年量產,但台積電總裁魏哲家先前證實台積電高雄7奈米廠暫時延後,近期傳出計畫採購的28奈米機台清單也全數取消,雖後又傳出評估升級至5、7奈米,甚至更先進製程,惟高雄廠生變傳聞甚囂塵上,外界猜測,高雄「缺水、缺電」恐怕是原因之一,台積電即將在周四召開法說會,高雄廠進度再掀話題。為解決台積電用水問題,高雄將推動第4座再生能源廠促參案─楠梓再生水廠BTO案。財政部官員透露,楠梓再生水廠案,高雄市府還在評估中,是否在上半年公告招商,仍是未知數,若來不及,也會列入今年下半年招商大會案源,有望7月公告招標,若今年議約完成、年底前簽約,預計2026年便可開始供水。官員表示,楠梓再生水廠預計每日可提供5、6萬噸水給廠商,而再生水廠過去通常扮演輔助角色,廠商1天若需10萬噸水,可採用自來水5萬噸,另外輔以再生水廠供水,滿足產業需求。此外,今年促參大會預計7月14日登場,據了解,目前已納入78案、27件仍在確認當中,初估將有1300億到1500億元的投資商機。值得注意的是,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促參法》修正案,正式進入促參2.0時代,將綠能設施、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視音設施及數位建設列入法規適用,也建立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pp)和履約爭議機制,目前財政部已將有償ppp與履約爭議機制子法規修訂,預告中。財政部官員期望促參2.0能在2、3年內逐漸看到成果。
建商遲延交屋糾紛增1倍 內政部:建商無權主張解除契約
日前傳出預售屋建商要求加價才肯交屋,內政部表示,預售屋建案逾期完工或遲延交屋,建商應依實際遲延狀況按日給付遲延利息給買方,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有權解除契約,建商除有法律或契約規定的解除條件外則無權解約。」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今年上半年建商延遲交屋消費糾紛高達54件,較去年同期上半年29件多出近1倍。內政部特別強調,建商違約時,只有買方才有主張解除契約的權利,建商並無權主張解除契約,更不可以原物料上漲、缺工等為由要求提高價格後才肯交屋,或是片面違約或毀約。同時提醒,建商如有未依規定給付遲延利息、要求提高價格才肯交屋,或藉此蓄意迫使買方解除契約,縣市政府可依消保法第33、36、58條規定進行調查並命其改善,如仍不改善,最高可裁罰150萬元並按次處罰。內政部已通函各縣市政府就轄內預售屋建案進行了解調查,民眾遇到類此遲延交屋爭議案件,也可以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處理。內政部補充說明,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特別明定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屋契約時,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並規定賣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6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以確保建商依約完工,讓買方順利交屋入住。而建商在興建預售屋過程中,如有超過契約完工期限但未能取得使用執照,或未於領得使用執照6個月內通知買方進行交屋,均已構成遲延給付情形。依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應按照買方已繳交的房地價款,依逾期日數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付予買方;建案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並有權解除契約,建商除應將買方已繳的房地價款退還外,應同時賠償違約金。而建商為違約之一方,並無權主張解除契約。內政部籲請業者自律,切勿以身試法。內政部表示,有關媒體報導個案,已行文請地方政府調查處理中。民眾如遇有履約爭議,也可向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
預售屋若因「這件事」順延完工 最高開罰150萬元
近期屢有民眾反映部分預售屋建商逾期完工不給付遲延利息,或逕以建照展期作為順延完工事由,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消保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內政部表示,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已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規定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以確保建商須如期完成興建,以利買方後續能如期順利辦理產權過戶與交屋入住。因此,建商在興建預售屋過程中,如有超過契約完工期限但未能取得使用執照完成興建,已構成遲延給付情形,依定型化契約規定應按照買方已繳交的房地價款,依逾期日數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付予買方。另建案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並有權解除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的房地價款退還外,應同時賠償違約金;如買方不願解除契約,建商仍應持續依照遲延日數給付遲延利息予買方。內政部進一步說明,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的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或因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非可歸責於賣方的事由發生時,其影響期間得順延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建照展期為行政管理措施,並不影響預售屋買賣契約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的民事契約效力。內政部強調,賣方不得逕以建照展期要求消費者無條件配合順延契約約定之取得使用執照期限。又依民法第254條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遲延取得使用執照超過3個月時,僅消費者得主張解除契約,建商為違約之一方,並無解除契約的權利。內政部指出,民眾如遇有延遲完工的履約爭議,可以向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提醒建商應確實依定型化契約規定履行契約,如未依契約約定給付逾期完工的遲延利息予買方,或違法解除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可裁處6萬至1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立院新會期2/25開議 財政部擬推7大法案
立法院新會期預計2月25日開議,財政部擬推動7大優先法案修法,包含《促參法》、《房屋稅條例》、《關稅法》、《海關進口稅則》、《菸酒稅法》、《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等,修法內容觸及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民生消費以及課稅的公平正義等。財政部7大優先法案修法重點從嚴課徵加熱菸菸稅行政院日前通過《促參法》修正案,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有3大亮點,包含新增綠能設施、數位建設為該法公共建設類別;為引進多元民間參與及模式,和國際接軌,增訂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FI),並具配套,須經評估具有必要性、優先性和迫切性的公共建設,並且確認依《促參法》辦理,較政府自辦還具效益。財政部表示,現行的汙水下水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就已有政府付費購買公共服務的案例,修法過後將更有法規可循,未來還可以擴及長照機構、再生水廠、海淡廠等;最後,增列爭議調解機制,由財政部設置履約爭議調解會,改善促參案提前終止契約情形。海關方面,《關稅法》修正貨棧的罰則,違規業者罰鍰擬將從現行的6000元到3萬元,調高為6000元到300萬元,強化貨物移動安全,防杜掉包走私等嚴重後果;至於《海關進口稅則》主要是配合國際版本修正稅則稅號;值得注意的是,立委林楚茵提出法國香檳關稅減半,從20%降低到10%,也已進入朝野協商。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行政院也通過修正《菸酒稅法》,增訂加熱菸菸稅規範,未來加熱菸按每千支或者每公斤從嚴課徵菸稅1590元,避免加熱菸成為低價菸品,引誘未成年或影響國民健康。刪公益信託避稅漏洞另為了避免「公益信託」成為避稅的工具,造成課稅不公,法務部修正《信託法》,對公益信託的受託人、信託財產的類型及其管理運用、公益信託依信託本旨辦理信託事務之年度支出比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限強化等納入修正。財政部也依此修正《所得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未來企業財產成立公益信託,受益人享有該信託利益的權利價值免納所得稅,或者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提供財產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對受託人都有嚴格規範,例如無稅務違章、欠稅或被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解任等。
預售屋延遲完工可向建商要求利息支付 內政部:違者最高罰150萬
近年碰上科技業擴廠搶工,營建業陷缺工危機影響工程進度,近期有民眾向媒體投訴,自己買的預售屋出現延後完工2年才交屋的情況,但建商只願無息退還已繳價款或無條件等候交屋。對此內政部做出回應表示,消費者可向建商要求給付遲延利息,否則可處最高150萬元罰鍰。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興建預售屋建案如有發生超過完工期限但未完工的情形,應依規定給付買方遲延利息;又如超過3個月仍未完工,買方並可主張解除契約,賣方應同時賠償違約金。內政部說明,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已公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其中規定買賣雙方在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應明確約定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以確保建商須如期完成興建,以利買方後續能如期順利辦理產權過戶與交屋入住。建商在興建過程中,如有超過契約完工期限但未能取得使用執照完成興建,已構成遲延給付情形,依定型化契約規定應按照買方已繳交的房地價款,依逾期日數每日萬分之五計算遲延利息付予買方。又建案如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仍未取得使用執照,買方並有權解除契約,賣方除應將買方已繳的房地價款退還外,應同時賠償違約金。內政部表示,民眾如遇有延遲完工的履約爭議,可以向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處理,以維護自身權益。同時提醒建商應確實依定型化契約規定履行契約,如未依契約約定給付逾期完工的遲延利息予買方,縣市政府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者並可依第58條規定處最高150萬元罰鍰。
獨/控國防部聯手廠商坑殺鎖標 防彈頭盔包商「驗收不過」賠上億
國防部編列6億6千萬經費購買防彈頭盔布料,去年3月3家廠商並列得標,得標者其中之一的A先生(化名)怒控,自去年7月第一次交貨即不斷遭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簡稱205兵工廠)退貨刁難,若無法順利出貨將會賠掉上億元,「我懷疑軍方是不是跟特定廠商配合聯手鎖標」,目前只能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求助,提出仲裁要求。防彈頭盔是以41層特殊布料疊加製成,由於有5年即需汰換的年限規定,等於是國防部幾乎每年都會編列預算採購之用品。自稱從事軍事採購近40年的A先生,從空軍F16通訊設備到近期的悍馬車都有承包,看到防彈頭盔布料的商機,因此一頭就栽了進去。A先生找門路與防彈布料某品牌的法國合夥人認識,並取得對方同意供貨,他也如願在去年3月投標時,從8家廠商中脫穎而出,成為3家得標廠商之1,但A先生沒料到的是,他取貨的流程等於是跳過了亞太區新加坡總經銷,直接自工廠取貨,造成後續許多的問題。因為依照國防部的合約,得標廠商20天內必須提出「原廠供貨證明」,以及「原廠證明」,一個是要確認該品牌願意供貨,一個是確認布料確實為該廠出品。但因A先生是跳過亞太區新加坡總經銷購買,法國也無法為他開出原廠證明,只能提供布料序號,A先生只能以布料序號加上第三公正單位證明等,證明他的貨源及品質都沒有問題。經2次協商後,205兵工廠去年5月底終於回函「最終審查符合契約規範」,同意A先生以相關證明文件取代。A先生以為就此順遂,未料接下來的7月第1次交貨和8月第2次交貨,都因為「沒有原廠證明」接連被打槍、驗收不過,A先生認為之前已經協商過,國防部根本是在玩文字遊戲,故意刁難廠商。A先生怒控自己被坑殺,算算買布料、逾期賠償金、履約保證金等,若無法順利交貨預估將要賠償上億元,他也質疑「國防部的做法是聯手特定廠商,故意讓其他廠商得標後大筆投資,把坑挖大後再殺雞儆猴,讓別人不敢去搶防彈頭盔標案?」為解決這個難題,A先生目前已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此標案進行仲裁。對此,國防部回應,關於該起採購爭議「廠商違約」部分刻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履約爭議調解中,後續將依調解結果依法續辦。
前署長賴帳1/葉明功大賺防疫財卻耍賴 亂出瑕疵貨給台裔珍奶大亨挨告
新冠肺炎肆虐全球,由於美國疫情肆虐嚴重,引來各家廠商搶占美國防疫用品市場大餅,以「珍珠Boba」在美崛起、年收3億美金的美國樂立杯公司(Lollicup)旗下自創品牌「KARAT」,去年向前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葉明功開設的「精準生技公司」購買8000萬台幣的醫療手套,但因「精準」公司延遲出貨,而且手套品質不合格,廠商要求返還4000萬元訂金竟遭葉明功耍賴拒絕,因此決定在年後控告他詐欺。英國諾丁罕大學藥學博士的葉明功(59歲),擔任過衛福部技監及健康保險會執行秘書,2013年時任衛福部長的邱文達正因假油風暴延燒,被搞的焦頭爛耳,懸缺已久的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食藥署)也一直難產,後來由當時擔任國防部軍醫局藥政管理處長的葉明功接任。但隔年10月,假油風波仍未平息,邱文達為消彌民怨撤換葉明功,葉明功改任衛福部醫管會副執行長,2017年退休,開設一間專門研究免疫細胞治療及開發新藥的「精準生技公司」(精準生技),但也就是因為這間公司,卻讓葉明功陷入一場金錢風暴。 去年6月,年營收3億美金、全美最大的餐飲耗材製造商「美國樂立杯公司」CEO俞宗明(50歲)透過朋友介紹,知道葉明功曾任食藥署署長,熟悉醫療藥品、用品等,為搶奪美國防疫商機,俞宗明欲購買體溫槍、醫療用手套等防疫用品,他先委託台北一家專營原物料、以及塑膠杯、咖啡杯等飲料容器的「凱悅貿易公司」確認葉明功是否為精準生技負責人、以及精準生技的經營項目及狀況。 凱悅派代表拜會葉明功後,確認精準生技從事抗癌、專門研究免疫細胞治療及開發新藥等業務工作。俞宗明與葉明功兩人大致討論過採購體溫槍及醫療用手套細節後,由凱悅與葉明功核定物品規格、交貨時間等項目,雙方拍板定案進行交易。精準生技販售的醫療用手套竟用麻袋包裝,品質明顯不符樂立杯要求,且精準生技還拒退訂金。(圖/讀者提供)樂立杯向精準生技訂購269萬5000美元(約台幣8000多萬)、共11個貨櫃醫療用手套,並要求精準生技在去年7月10日及8月8日出貨;精準生技要求樂立杯先預付一半貨款(4000萬台幣)當做訂金,俞宗明因為擔心很難取得防疫資源,認為葉明功擔任過食藥署署長,值得信任,在去年7月中旬左右,分4次匯款134萬7500美元(約台幣4000萬元)到精準生技公司帳戶。葉明功當時也信誓旦旦表示可如期出貨。結果到了交貨日期,精準生技卻一延再延,直接影響樂立杯要轉交給其他客戶的約定,造成金錢及商譽損失。樂立杯要求葉明功儘快改善,葉明功雖然表示全力配合,但還是延遲出貨,而且提供的貨品,還出現品質不合格的問題。美國樂立杯最後不甘受損,在台委任律師跨海控告葉明功,要求他返還4000萬元的訂金。對於樂立杯的指控,前食藥署長葉明功大聲喊冤:「我也是受害者,我沒有詐欺」。延遲交貨是對方不斷變更需求,最後不想買而要求退款,這是屬於商業交易糾紛,正由法院釐清。葉明功強調,「根據泰國規定,因為俞宗明的公司在泰國沒有註冊,因此產品才無法出口,所以申請註冊拖了2、3個月;我們也要求泰國工廠做SGS檢測報告確定品質符合標準。」葉明功表示,他是台灣精準生技及國際精準公司的代表人,而樂立杯是跟國際精準交易,不是跟台灣精準生技做交易,因此樂立杯不該對台灣精準生技提告。1999年返台探親時,俞宗明看見珍珠奶茶的商機而引入美國,一舉成為美國的「珍奶大亨」,之後他更跨足餐飲耗材領域,成為「紙杯大王」。(圖/擷取自YouTube頻道East West Bank)2023年11月1日更新據當事人葉明功委任律師來函表示,國際精準公司與樂立杯美國公司間履約爭議,業經法院判決認定其無詐欺行為,最高法院亦駁回樂立杯公司之民事請求。特此補充。
前署長賴帳2/醫療手套裝麻布袋品質全不合格 台裔珍奶大亨轟:這不是詐欺嗎?
美國台裔珍奶大亨俞宗明為搶佔美國防疫用品市場,去年6月以自己的樂立杯公司向前食藥署長葉明功開設的精準生技公司(精準生技)採購8000萬元台幣,共11個貨櫃的醫療用手套,並且先付4000萬元訂金,結果葉明功不但延遲交貨,應該交的11個貨櫃,最後交的貨不滿1個貨櫃,而且交的貨不符美國樂立杯的規格要求,俞宗明怒轟:「這不是詐欺嗎?」樂立杯在去年8月中旬透過郵件向精準生技表示欲取消所有訂單,並要求葉明功退還定金,否則採取法律行動。葉明功則表示「疫情嚴峻及原料缺乏」,希望尋求補救機會,讓這筆交易有所轉圜,此時樂立杯希望葉明功先退還前6個貨櫃的訂金,其餘5個貨櫃則需馬上交貨並保證品質,雙方才能和氣完成交易。全程協助樂立杯的台灣貿易公司「凱悅」代表表示,葉明功合作的廠商是向泰國的工廠訂貨,因為新冠肺炎,樂立杯無法派人到工廠查驗品質,要求精準生技必須提供影片勘驗。結果精準生技傳來的影片中,醫療用手套竟然是裝在麻袋內;雖然後來精準生技有出貨給樂立杯,但根本不是約定好的5個貨櫃,手套也不符當初要求的規格,樂立杯無奈之下只能照單全收,而樂立杯要求返還的訂金,葉明功仍分毛未還。精準生技下單泰國工廠生產醫療用手套,沒想到對方竟用麻袋包裝,品質明顯不符要求,令樂立杯相當詫異。(圖/讀者提供)見到此狀況,樂立杯表達欲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交易糾紛,葉明功也強調「一定要依法行政,才可免除更多糾紛」。但葉明功的行為已讓俞宗明非常失望。凱悅代表有一次向俞宗明彙報狀況,俞宗明氣得脫口而出「這不是詐欺嗎?」決定對葉明功提出訴訟。 本刊調查,俞宗明從小與家人從台灣移民到美國加州,正當珍珠奶茶在台灣、香港等亞洲地區風行時,俞宗明也在洛杉磯開設「珍珠Boba」一砲而紅,搖身一變為美國波霸奶茶大王,後來成立樂立杯公司(Lollicup)經營餐飲耗材,並創立品牌「Karat」。KARAT目前員工超過300人,擁有30萬平方呎(約8430坪)、獨立產品線的工廠,美國東西岸都擁有倉庫,每天生產各種飲料飲品杯150萬個,可以快速送至美國各地。去年新冠肺炎流行,美國一開始缺乏防疫用品,俞宗明讓公司生產口罩,還進口包括口罩、體溫槍、紙巾、塑膠手套、面罩等防疫用品,滿足市場需求。因應新冠肺炎蔓延,樂立杯也將觸角擴展到防疫相關產品。(圖/翻攝自樂立杯官網)對於樂立杯的指控,前食藥署長葉明功大聲喊冤:「我也是受害者,我沒有詐欺」。延遲交貨是對方不斷變更需求,最後不想買而要求退款,這是屬於商業交易糾紛,正由法院釐清。葉明功強調,「根據泰國規定,因為俞宗明的公司在泰國沒有註冊,因此產品才無法出口,所以申請註冊拖了2、3個月;我們也要求泰國工廠做SGS檢測報告確定品質符合標準。」葉明功表示,他是台灣精準生技及國際精準公司的代表人,而樂立杯是跟國際精準交易,不是跟台灣精準生技做交易,因此樂立杯不該對台灣精準生技提告。2023年11月1日更新據當事人葉明功委任律師來函表示,國際精準公司與樂立杯美國公司間履約爭議,業經法院判決認定其無詐欺行為,最高法院亦駁回樂立杯公司之民事請求。特此補充。
前署長賴帳3/公司設在東非小國 葉明功「瞎話」讓律師傻眼
美國樂立杯去年向前食藥署署長,現任精準生技負責人葉明功採購8000萬元台幣的醫療用手套,但葉明功拿了4000萬元訂金卻沒有按訂單交貨,遭樂立杯跨海提告請求還錢。可是,葉明功在法院開庭時卻一口咬定,樂立杯是跟國際精準公司交易,並非跟精準生技公司,讓樂立杯律師當場傻眼。據查,國際精準公司是位在東非塞席爾的境外公司,公司的負責人也是葉明功。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24日首度開庭審理這起案件,葉明功開庭時,針對未如期交貸及返還定金沒有多做說明,卻強調樂立杯當時買賣協議書登載的是「國際精準公司」,而非「精準生技公司,辯稱樂立杯是與「國際精準公司」交易,此事與他無關,讓樂立杯在台委託的律師當庭傻眼。美國樂立杯委任的律師根據葉明功的郵局存證信函及匯款相關資料查出,「國際精準公司」是一家設在東非塞席爾的境外公司,而這家公司的代表人也是葉明功,葉明功無視他與樂立杯人員文書往返及通話紀錄,睜眼說瞎話的態度也讓樂立杯相當憤怒。據查,塞席領土不大,約台北市面積大小,是非洲的渡假勝地,吸引歐美人士前往旅遊,最著名的就是英國女王的王孫威廉結婚後,就是帶王妃凱特到該處度蜜月。 其實,葉明功的商業糾紛不只這樁,去年有一家貿易公司為了要買5萬枚「3M-N951860型」口罩,也是找上葉明功的精準生技,要他出貨到菲律賓馬尼拉機場,貨款共17萬5000美元(約台幣500多萬元),葉明功同樣未履約交貨,貿易商一狀告到法院要他還錢,葉明功也辯解與他無關,法官最後也認為貿易公司告錯人,判葉明功勝訴。凱悅出示文件指出,去年6月的出貨單為葉明功親簽(右,紅框處),他們還有拿到品質堪憂的手套查驗影片(左),沒想到葉明功卻在法院辯稱「與他無關」。(圖/讀者提供、黃威彬攝)對於樂立杯的指控,前食藥署長葉明功大聲喊冤:「我也是受害者,我沒有詐欺」。延遲交貨是對方不斷變更需求,最後不想買而要求退款,這是屬於商業交易糾紛,正由法院釐清。葉明功強調,「根據泰國規定,因為俞宗明的公司在泰國沒有註冊,因此產品才無法出口,所以申請註冊拖了2、3個月;我們也要求泰國工廠做SGS檢測報告確定品質符合標準。」葉明功表示,他是台灣精準生技及國際精準公司的代表人,而樂立杯是跟國際精準交易,不是跟台灣精準生技做交易,因此樂立杯不該對台灣精準生技提告。2023年11月1日更新據當事人葉明功委任律師來函表示,國際精準公司與樂立杯美國公司間履約爭議,業經法院判決認定其無詐欺行為,最高法院亦駁回樂立杯公司之民事請求。特此補充。
林佳龍任內發包媽祖園區工程 中市府竟要賠1959萬元
大安媽祖園區一波三折,基座完工後,市府竟還須賠廠商1959萬元。台中市議會2日審查觀光旅遊局預算時,市議員楊正中痛批,難道將市庫當成提款機嗎?要求送政風處調查。觀光旅局觀光工程科長林政勳說,廠商求償包括鋼筋數量少估、工期展延及變更設計等,經召開多次履約爭議調解後達成合意。合意減項發包 竟求償楊正中痛批,110年度觀光旅遊局預算編列1958萬9000元,支付「大安媽祖園區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費用,當初雙方同意減項發包,後續市府卻要出錢賠償,顯不合理;廠商原向觀旅局提出賠償7項共2039萬,因調解過程中,廠商才願意減80餘萬元。林政勳指出,廠商求償包括設計圖鋼筋數量與事實不符,補償廠商604萬元,停工及展延期間衍生的現場工程管銷費用,賠廠商1261萬元,加上變更設計取消多媒體設備損失之訂金等,補償174萬元;後經雙方多次調解,市府應給付廠商1959萬元。楊正中認為,當初變更設計時是市府與廠商雙方合意協商,並同意減項發包;結果事後觀旅局卻還要賠錢,顯不合理,本案有諸多疑問未解,甚至被質疑另有「內情」?要求案送政風處詳細調查,並將廠商求償項目提出報告給議員。后里馬場改OT 藍綠炮轟觀旅局強調,大安媽祖園區工程是委託市府建設局發包,該基座工程於前市長林佳龍任內進行變更設計所引起的爭議;廠商欽成營造於107年完工後,向法制局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履約爭議費用編列於110年預算,並送委員會及大會審議。此外,后里馬場年底將改採OT委託廠商經營,也引起藍、綠議員炮轟,質疑委外OT租金偏低,向廠商收取的費用還難以扣抵稅款,觀旅局根本是做賠本生意。觀旅局長林筱淇說,重點在活化景點,注入更多活力,並帶動地方觀光產業發展。
國軍砸1.8億買17套砲兵定位定向系統 審計部爆「8年壞15套」
國軍為建立砲兵部隊自主性與專業性測地裝備,提供火砲射擊指揮自動化系統運用,於95年間籌購17套砲兵定位定向系統(SPAN-7),總價1億8360萬元。不料,審計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該17套砲兵定位定向系統已有15套損壞,且軍方還打算待使用年限屆滿後直接汰除,有浪費公帑之嫌。根據審計部公布的總決算報告,陸軍司令部於民國86年間耗費4億3737萬餘元,採購砲兵定位定向系統(ULISS-30)47 套。嗣因精進案組織調整,為強化地面防衛作戰能力,報經國防部於95 年4月核定辦理砲兵定位定向系統軍事投資計畫,籌購17套砲兵定位定向系統(SPAN-7),總價1億8360萬元。審計部指出,砲兵定位定向系統的投資計畫執行期程原為96至97年度,惟因履約爭議,迨至101年7月始完成驗收,陸軍後勤指揮部及陸軍飛彈光電基地勤務廠未依SPAN-7 系統裝備採購契約規定,就廠商逾期修復裝備予以計罰,也未積極探究廠商未能完成調校之癥結原因,任裝備長期置存廠商,導致耗費鉅資採購之SPAN-7系統損壞 15 套。報告並提到,陸軍司令部及所屬陸勤部、飛勤廠未妥為籌措預算、積極辦理洽商維修ULISS-30系統,致該系統損壞率偏高;又陸軍現役定位定向系統(含括 ULISS-30及SPAN-7),因其後勤補保維修之規劃及執行容有疏怠,損壞率亦偏高,影響砲兵部隊射擊指揮、武器裝備之定位定向作業,減損砲兵部隊發揮統合戰力。對此,軍方表示,陸勤部已就SPAN-7系統保固屆期前維保規劃、送交廠商程序暨保管損壞賠償等規範未臻周延,檢討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另為杜絕裝備置存廠商期間發生損壞致無法釐清責任歸屬,已訂頒陸勤部裝備辦理委商送修、勘估作業流程,明定國軍與廠商保管責任、時限與損壞賠償義務。至於ULISS-30系統部分,陸軍司令部指出,陸勤部為解決消失性商源問題,已洽請中科院針對空軍定位定向器實施代用性評估,並於108年7月完成2套ULISS-30系統試修,經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等專業單位執行功能驗證,確認恢復妥善,同時和中科院簽署109至110年委修協議書,暨訂定戰備急需、計畫預算申請及編列作業程序,避免類案再發生。
立委:台電高官涉圖利大同2億
政府推動智慧電網又出包!台電花3.5億元向大同公司採購 10,850具高壓智慧電表,傳出不良率超標,卻拖延要求大同依約全數換新的時程達2年,也未依《採購法》立即停權。更扯的是,台電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履約爭議調解中,竟主動對大同展期。全案疑涉台電高階幹部護航,監察院及檢調已立案調查。智慧電網計畫歷經馬、蔡政府指示台電推動多年,成效有限而飽受譏評,甚至屢傳弊端。日前,本刊及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都接獲檢舉,指台電2010至2015年,陸續向大同公司、中興電工及斯其大公司採購高壓智慧電表,其中大同採購4批共10,850具,但故障品太多,不良率超過合約門檻。弔詭的是,台電卻一再拖延,未依《採購法》及合約要求大同執行「全數更換新品」「通知停權」,全案疑涉包庇、圖利及背信罪嫌。檢舉人指稱,2年多前,台電就陸續發現大同的高壓智慧電表故障率、瑕疵率過高,卻未依合約要求全數換新,反倒一再與大同協商、求償400萬元更換電表衍生性費用,經趙天麟、何欣純等立委一再質疑,台電去年7月26日、9月19日才兩度發文大同,要求「全數換新」,大同卻以「瑕疵認定有誤」向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工程會調解 延宕逾期扯的是,台電直到去年12月14日工程會首度召開調解會議當天,才趕緊通知大同將停權,大同隨即在12天後提出異議。檢舉人說,當初每個電表故障,台電有發出不良回饋單並記載原因,廠商都蓋章回文,認罪在案,如今大同何以能狡辯「瑕疵認定有誤」?而且3家供應商合約內容一致,另兩家供貨及履約皆無爭議,唯獨大同有問題?就此可證瑕疵該歸責大同自身。此外,大同申請調解後,工程會外聘某大學教授擔任調解委員,至今5次會議卻都議而不決,還曾要大同回去提解決方案,就裁定延期1個月再開會。過了1個月,大同未提任何解決方案,調解委員竟又延期1個月,至今全案拖了9個月,已違反履約爭議調解須在4個月內完成的規定。更離譜的是,台電內部傳出,調解委員竟私下交付自己手寫20個字的紙條,對大同下指導棋,台電竟也自毀立場,配合地發文工程會要求展期1個月,形成嚴重損害政府形象的鬧劇,並讓不良電力設備持續充斥市面,損害公共利益。未依約行政 台電推諉「僅要求『依合約規定辦理』竟如此辛苦?」檢舉人強調,此案很單純、明確,就是大同違約,台電只要依約執行即可,但全案先是台電與大同「協商」2年,如今工程會也未依合約「速審速決」,一再延期,其間有無包庇?檢舉人透露,這次高壓智慧電表被發現不良率太高後,台電材料處長鄭運和還一再拖延、推諉,向立委蘇治芬說明時,竟以「大同已向工程會提出履約爭議申訴調解」為由,拒絕立即依約「停權」。直到去年10 、11月,趙天麟、蘇治芬分別函詢工程會「『申請調解』能否阻卻『依約停權』的行政作為?」工程會前後任主委吳宏謀、吳澤成都依《採購法》解釋,「停權處分不受申請調解影響」,加上台電董事長楊偉甫也接獲律師函質疑此事,台電去年12月才不得不發動停權。本刊調查,立委陳賴素美今年6月21日曾行文台電、監察院、工程會及廉政署,強調「調解建議不能違背合約」,質疑台電、工程會申訴會「既然合約規定『需全數換新』,為何有口頭建議『只更換通訊模組』之說?」且若全數換新,以每具電表價差2萬元,10,850具價差共2億多元,強烈質疑台電涉及圖利、背信罪、金額高達2億多元。檢舉人指出,台電多年來因大同各式電表故障或出問題,衍生管理困難或客戶用電計量不準的電費收取糾紛,引發基層營業區處、工會反彈。例如2013年,大同交80,000多具機械電表,竟偷換不符規範的零件,導致電表全數故障、停擺,因事態嚴重,才全面回收更換;台電僅暫停大同供貨資格,但風聲過後又恢復。拒提供資料 意圖掩蓋此外,大同的電子式電表經評鑑審核通過可供貨,卻又私換主要零件及供應商,近期被取消供貨資格。至於智慧電表,除了10,850具高壓智慧電表須依約全面更換合格新品,大同另交貨12,000具智慧低壓電表,也全數通訊不良,無法達到規範品質,被譏諷「人工抄表」「智障電表」。檢舉人不滿地表示,大同出包的各型電表,都先經台電材料處驗收合格,事後才發現零件、供應商或品質,不符採購合約或投標樣品、設計文件;為何原本驗收合格品在使用後馬上出包?大同何以膽敢一再使用不合規格的主要零件?尤其台電材料處在之後的索賠、解約、停權等未依約處置,實在難脫包庇、放水之嫌。據查,台電行文大同要求10,850具高壓智慧電表全數換新後,民進黨團幹事長何欣純與綠委蘇治芬、趙天麟、陳賴素美,都曾要求台電提供各型電表不良品、故障品的統計資料,但材料處都不提供。檢舉人因此質疑,台電不知是意圖掩蓋瑕疵電表的重重黑幕,或有人久居要職而囿於人情、利益糾葛,以致損害國家公共利益,觸犯圖利、背信罪嫌?目前監察院及檢調單位,已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