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營區
」4個月役男抽中海陸沒報到…天兵辯「睡過頭」乾脆回家 下場慘了
桃園市1名22歲的李姓男子去年收到兵單,原應在同年12月27日上午8時40分至桃園市高鐵站集合,前往屏東龍泉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報到,但他卻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而未報到,遭檢方提起公訴。李男辯稱,自己當天睡過頭,醒來後有自行前往營區,但進不去只好回家。法院審理後,判處3月徒刑。判決書指出,李男為民國91年次役齡男子,明知役齡男子應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等徵兵處理程序,經區公所人員聯繫領取陸戰隊常備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原應於同年月27日上午8時40分至桃園市高鐵站集合,前往屏東龍泉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報到,詎李男並無不能接受徵集之正當事由,竟意圖避免常備兵現役之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而未報到。法院審理時,李男坦承未按時報到等情,辯稱自己當天睡過頭,有向區公所表示要自行去屏東營區報到,也實際到營區外面,但他到達時已是下午,區公所人員也表示時間過了,因為進不去也沒有辦法聯絡屏東營區的人,只好返回臺中居處,後續也沒有再向營區陳報。桃園地院認為,所謂不能接受徵集之正當事由,係如役男因不可抗力之天災或因病,致未參加徵集者,縱使李男睡過頭遲到,應可於自行到場後,取得有關單位之證明,被告所辯已與常情相違,因此不予採信,核李男所為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有效管理,且破壞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損及潛在國防兵力,實屬不該,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活化計畫尚未開跑 屏東大武營區起火
屏東大武營區活化計畫還沒執行,5日凌晨傳出火警。(圖/屏東消防局提供)屏東大武營區自傘訓中心遷移後,縣府保留營區內13棟歷史建築,預計活化使用,不料當中的隊史館(正氣樓)5日凌晨發生火警,且火勢相當猛烈,警消耗時3個多小時才將火撲滅,幸無人傷亡,起火原因尚待調查。縣府文化處指出,起火點在隊史館2樓,因活化計畫,現場早就設起圍籬,屋內也沒水沒電,起火原因還需要消防局調查釐清,目前看到的毀損部分在屋頂。文化處表示,原預計將隊史館朝餐酒館方向活化經營,並已協調廠商下周進場修復,但目前因火警只能暫緩,持續調查損壞狀況並變更設計,希望能朝原樣修復。屏東消防局表示,5日凌晨1點28分獲報,屏東市大武營區、榮總東路上有火警,到場後發現舊兵營2樓全面起火燃燒,當下隨即出動屏二、屏東、麟洛、萬丹、長治、第一大隊共16車32人支援,清晨4點10分,火勢撲滅,無人傷亡,起火原因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