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方法院
」 屏東 屏東縣 郭台銘 周典論 法院屏東公務員執行任務遭誤解引發衝突 骨折提告卻遭法院3度駁回
屏東縣一名洪姓鎮公所里幹事,近日因執行職務而遭遇一場誤會,導致與伍姓婦人的兒子發生激烈衝突,結果造成自己左中指骨折,雖然洪幹事對伍男提告妨害公務、傷害及強制等罪,但檢方最終以不起訴處分結束此案,洪幹事提出異議後也遭高雄高分院駁回,甚至在屏東地方法院三度自訴也遭到駁回。事情發生在112年9月22日下午,洪幹事前往伍婦家中,執行發放鮮奶兌換券的任務,恰巧此時伍婦的兒子從二樓下來,看到陌生的洪幹事,心中產生疑慮,誤以為洪是詐騙集團的成員,於是上前詢問並要求洪幹事出示身分證明,在雙方的對話中,情況迅速惡化,伍男對洪幹事進行拉扯,導致洪的左中指近端指骨折。洪幹事隨後向警方報案,並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妨害公務罪、傷害罪和強制罪的責任,屏東地檢署經過調查後,認為洪的指傷並非伍男所造成,因而對伍男作出不起訴處分。洪幹事不滿檢方的決定,於是聲請再議,但高檢署亦駁回其請求。隨後,洪幹事透過律師向屏東地方法院提出自訴,但最終遭到法院駁回,裁定書指出,伍男並不認識洪幹事,因擔心母親遭到詐騙而阻止其離開,法院強調,雙方之間並無任何事前糾紛,因此伍男並無意傷害洪幹事的動機。更值得注意的是,裁定書中提到,洪幹事在事件發生時,持拐杖試圖攻擊伍男,伍男則是在被動的情況下試圖奪回拐杖,這顯示出衝突並非單方面的攻擊行為;此外,法院表示尚無足夠證據證明洪幹事的傷勢確實是伍男所造成的,因此裁定駁回洪幹事的控訴。
遭判4年有期徒刑!周典論交保後「心臟血管阻塞」 急開刀裝2根支架
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因涉嫌協助郭台銘參選總統的連署案,一審被判4年有期徒刑。不過他因長期患有心血管疾病,近期在交保後接受檢查時,發現心臟血管阻塞達99%,於5日緊急進行了手術,安裝了2根支架。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先前因違法收購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總統參選連署書,曾於2023年12月25日遭屏東地檢署聲押禁見。在押近7個月後,屏東地方法院於7月12日裁定150萬交保。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周典論的女兒周芸均表示,父親在就醫檢查後發現心臟血管阻塞情況嚴重,5日接受了緊急手術,目前已經回家休養並逐漸適應。而先前周典論就曾因心血管疾病感到心臟刺痛多次就醫,羈押期間曾於屏東基督教醫院急診,但未能獲得交保就醫的允許。今年7月12日獲准交保後進行檢查,本來安排在9月11日進行手術,但因突然的心臟刺痛,5日進行了緊急手術。回顧這起案件的發生,屏東地檢署於2023年10月接獲情資,指出屏東潮州有人以2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個資來進行連署。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並逮捕了3名嫌疑人,同時查獲了數十份連署書。經過複訊,檢方認定這3名嫌疑人涉犯選罷法且有羈押必要,因此於10月26日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准。隨後調查發現,屏東縣議長周典論也涉嫌此案。2023年12月25日,檢調持搜索票對周典論住處進行搜查,並將其帶回約談。屏東地檢署以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經過兩百多天的羈押後,屏東地方法院於7月12日裁定周典論以150萬元交保。最終法院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判處周典論4年有期徒刑,並併科罰金500萬元,同時褫奪公權6年。
出500萬連署押200天 收賄500萬卻卻押47天 游淑慧問標準在哪
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日前因涉貪遭羈押,檢方昨日起訴並求刑12年,桃園地院昨晚9點半召開移審庭,今天凌晨1點25分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鄭文燦家人1個多小時就火速湊齊交保金,讓鄭文燦順利交保,再度引發外界議論。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天指出,檢方具體求刑鄭文燦12年,法院卻火速裁定交保,桃園地院先前曾多次駁回檢方提請搜索鄭文燦要求,引發外界議論,桃園地院當時所有曾駁回檢察官搜索要求者都還沒有出面回應外界質疑,桃園地院卻又火速裁定鄭文燦交保,也難怪外界會問「法官真的特別大、做什麼事都不必對外交代嗎」。游淑慧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誰來早餐」專訪時表示,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嫌以新台幣500萬元助郭台銘總統連署案,屏東地方法院宣判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刑4年,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但周典論出500萬,幫人連署,就被法院羈押200天,直到一審判決後才交保,反觀鄭文燦是收賄500萬替業者喬土地變更,羈押47天,檢方一起訴就被桃園地院交保,有沒有差別待遇?她還說,周典論年紀那麼大,出錢替總統候選人連署,難道僅因出錢讓賴清德總統多一個敵人,一審判刑才交保?為何鄭文燦卻沒有比照處理呢?而且又是桃園地院做的決定,鄭文燦家中600多萬不明現金都還沒交代,鄭文燦家人兩小時不到又火速籌足2800萬交保金,「鄭文燦究竟是多有錢?」。游淑慧表示,這些例子已讓她真的不知道中華民國的法律是否還公平、公正?「賴總統,你要不要考慮輪調一下桃園地院的法官們」?
替郭台銘收購連署書 屏東縣議長遭判4年「併科罰金500萬」
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先前因違法收購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總統參選連署書,曾於2023年12月25日遭屏東地檢署聲押禁見。在押近7個月後,屏東地方法院於7月12日裁定150萬交保。目前也有消息指出,屏東地院判處周典論處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據指出,屏東地檢署於2023年10月接獲情資,指稱屏東潮州有人涉嫌以200元不等價格買個資幫連署。檢警獲報後,循線逮獲3嫌,並起獲數十份連署書。檢方複訊後,認3嫌涉犯選罷法且有羈押必要,10月26日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事後檢調查出,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有重嫌。2023年12月25日,檢調持搜索票搜索周典論住處,並將其帶回約談,後續屏東地檢署以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押禁見獲淮。而在歷經兩百多日的羈押後,屏東地方法院於7月12日裁定周典論以150萬交保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目前屏東地院依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判處周典論處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同時還褫奪公權6年。
屏東角頭「鴨頭」今遭槍殺!曾追隨毒梟南霸天 妻為美女民代
高雄市左營區15日中午驚傳槍擊案,37歲陳姓男子腹部中2槍不治。據悉該名死者是綽號「鴨頭」的屏東地方角頭,道上人士指出他早年追隨南部的毒梟霸主林孝道,5年前林因涉嫌走私毒品遭到逮捕後,陳男因證據不足脫身,傳聞他接過毒梟林孝道的線,生意越做越大。其妻子是崁頂鄉鄉代會主席楊芷瑜,2022年宣誓就職時年僅28歲,寫下屏東縣內最年輕主席歷史。前年陳男曾攜槍當街掃射綽號「檸檬」的林姓男子住家,一審遭判8年,目前上訴二審中,不料今日卻遭槍殺。「鴨頭」現年37歲,年輕時曾是飆車族,後因案入獄,出獄後卻愈混愈好。他曾因疑似涉及槍、毒、賭博被警方提報為治平對象,道上傳聞,陳男早年追隨南部毒梟霸主林孝道,5年前林因涉嫌走私毒品遭到逮捕,林遭起訴並判決入獄,陳男則因證據不足脫身,之後就接過林孝道的生意,事業愈做愈大。地方傳言,「鴨頭」為人海派,交際手腕很好,與中北部的角頭都有交情,前年他擔任宮廟廟主的父親去世,不僅斥資逾400萬封街舉辦盛大告別式,告別式現場還出動空拍機全程轉播,且超跑名車一輛接著一輛送行,聲勢浩大。該場喪禮由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擔任銘旌官,當時國民黨及民進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周春米都派代表致哀。加上各地角頭帶人參與,整場儀式約有2000餘人到場。「鴨頭」父親告別式場面浩大,由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擔任銘旌官,當時國民黨及民進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周春米都派代表致哀。(圖/報系資料照)然而,「鴨頭」與綽號「檸檬」的林姓男子素來不合,前年他父親的宮廟「陳公館」遭開槍,他認定是「檸檬」所為,便持長槍到對方家掃射20多槍,所幸無人傷亡。事後「鴨頭」雖攜槍投案,但「檸檬」仍開車去撞「鴨頭」經營的當鋪與住處,雙方互相尋仇,視法律於無物,後經警方強勢介入後,兩派人馬才停火。而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結後,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鴨頭」有期徒刑8年,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此外,「鴨頭」的妻子是崁頂鄉鄉代會主席楊芷瑜,2022年宣誓就職時年僅28歲,寫下屏東縣內最年輕主席歷史。楊芷瑜在2022年以政治素人之姿首度參選,以11票全票當選主席,是應屆全縣最年輕鄉代主席外,也為該鄉首位女性鄉代主席。「鴨頭」的妻子是崁頂鄉鄉代會主席楊芷瑜,2022年宣誓就職時年僅28歲。(圖/翻攝mobile01)警方查出死者是「鴨頭」的身分,立即聯繫他的妻子,但是楊芷瑜目前人與小孩在新加坡,獲悉丈夫遭槍殺身亡後,已要趕回國。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
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婦致傷家屬怒提告 法院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
外籍女看護MADIAM GRETCHEN VILORIA照護失智的郭姓老婦,期間疑失去耐心,致郭婦身上多處瘀傷,家屬檢查房內隱藏監視器後,憤而提告,檢方依故意犯傷害罪起訴女看護。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改以過失傷害罪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郭婦家屬僱用外籍女看護照顧失智郭婦,之後發現她身上有多處瘀傷,檢視郭婦房間隱藏的監視器影像後,發現老婦被女看護粗暴對待,怒報警提起告訴。 女看護供稱,郭婦時常日夜顛倒,晚上不肯睡覺,在凌晨1點到4點至少起身8次照料,她承認照顧郭婦會生氣,但從來沒有傷害郭婦,有可能是郭婦自己撞到瘀青。 屏東地院認為,根據監視影像顯示,女看護有手拍郭婦右臉頰等行為,診斷證明書並無郭婦受有該部位傷害,可認定的是女看護於深夜頻繁起身照料郭婦,因而失去耐性,在調整、碰觸郭婦身體時力道不當致傷,應以過失傷害罪論處。
法院裁定150萬交保 屏東議長周典論「涉郭台銘連署案」已遭押7個月
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因郭台銘連署案,在押近7個月後,屏東地方法院12日裁定150萬交保,周家人目前在法院繳錢,待拿到釋票後將直奔屏東看守所接周典論回家,結束201天的羈押日子。屏東地院11日開延押庭時,周典論委任律師雖當庭強調無羈押必要,力求交保,但法官表示3天內裁定,周的親友見周典論又被還押,在法庭上憤怒憤怒訴說:「貪污都交保可以!司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台鐵潮州副站長「亮槍嗆聲」槓網友!法院裁定不罰理由曝
台鐵屏東潮州站一名邱姓副站長經常會拍下乘客的違規行徑,並上傳至YT頻道「Dukoff血汗臺鐵」分享,怎料此舉引起網友不滿紛紛開酸,雙方在網路掀戰,事後邱副站長還曬出「亮槍照」嗆聲網友,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對此,屏東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裁定不罰」理由曝光。邱副站長因上傳影片公審民眾違規,遭到網友砲轟侵犯隱私權,他不滿發文反擊嗆「這些小嘍囉,以為寫些字就可以傷到我,真的太小看我堅強的心智了。一個從國中高中倒數第一名,到國家考試三次上榜;下班進修EMBA,到班上第一名;從四次被政風調查,主張被保訓會駁回,到現在仍不喪志維護台鐵尊嚴、控告逃票仔;從有冷氣房的板橋到破舊梁裂沒冷氣的倉庫居住,就知道我內心的強韌了。」並同時曬出在車內「持BB槍自拍」的照片。此舉引起警方關切,認為邱男已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函送至屏東地方法院簡易庭。對此,台鐵公司也回應,邱姓副站長的言詞已嚴重影響公司形象,造成社會負面觀感,損及公司聲譽,記其申誡兩次。經屏東地院審理,認為邱副站長所發布的照片只是加強堅毅態度的「情境照」,並非故意露出類似真槍的道具槍,且也無證據顯示有網友受到任何害怕、驚嚇或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對於公共秩序及社會安寧並未造成危害,因此裁定不罰。
潮州副站長PO亮槍照遭移送法院 法院認證未害公共秩序不罰
台鐵潮州站邱姓副站長日前因拍下女乘客違規畫面,並將畫面放上網路而引發討論,他自覺遭酸民攻擊,在網路上放出持BB槍的照片回應,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屏東地方法院則認為,沒有網友因此受到驚嚇和害怕,且邱男未危害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裁定不罰。邱男5月上傳影片,表示該名女乘客站在通道出入口,多次勸導無效後,對女乘客祭出「解除契約」,影片曝光後有人贊同副站長公事公辦,但也有人主張女乘客沒有妨礙通行,卻被副站長拍片、上傳公審。邱則在個人臉書上回應,並貼出自己手持BB槍的照片開嗆「這些小嘍囉,以為寫些字就可以傷到我」,遭台鐵祭出2支申誡懲處,並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簡易庭判決認定,邱因為不滿網友言論,才在網路上回應,回應內容中並無見恐嚇或威嚇不特定人的言論,照片應僅為加強堅毅態度的情境照片,並不是故意露出類似真槍的道具槍。簡易庭認為,並無證據顯示有網友因此受到驚嚇、害怕,或感到人身安全備受威脅,尤其邱副站長於網路上傳的照片,並非現場持槍,對於社會安全並無重大致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寧之虞,裁定不罰。
曳引車轉彎輾斃單車男 過失致死遭判11月徒刑
屏東縣鹽埔鄉去年11月4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62歲黃姓男腳踏車騎士與一輛要右轉的曳引車發生碰撞,黃男遭捲入車底輾斃身亡。屏東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判定曳引車駕駛蔡男有「2違規」,屬肇事主因且未與黃男家屬達成和解,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蔡男駕駛之曳引車正從豐年路右轉進入光復路時,因前後輪軌跡產生的差距造成視線死角,未注意一旁黃姓騎士,碰撞後黃男被捲入車底,警消到場時已明顯死亡。日前判決出爐,屏東地方法院蔡姓男子於2023年11月4日下午6點多,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沿屏東縣鹽埔鄉豐年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交岔路口處,未讓直行車先行,並在設有「禁止20公噸以上砂石車行駛」標誌的道路上行駛。黃男則是疏於注意夜間行駛雙向二車道及未劃設快慢車道分隔線之路間開啟燈光,雙方閃避不及才導致憾事發生。屏東地院認定蔡男因違反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駕駛營業半聯結車進入禁止20噸以上大貨車道路等兩項規定為肇事主因,黃男為肇事次因,判處11個月有期徒刑。
撿錢包送派出所遭失主提告侵占 法官因「2理由」判決無罪
王姓男子2023年年中拾獲錢包,送到派出所招領,許姓失主到場領取錢包,懷疑短少1萬7100元,對拾獲錢包的王男提告侵占。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許男無法證明錢包遺失前內有2萬4000元,檢方也欠缺王男侵占證據,王男應無罪諭知,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5月間在ATM前拾獲錢包,送到派出所招領後,當場清點錢包內有現金6900元及許男駕照1張。警方後續通知許男認領,確認該錢包為許男所有;許男到派出所清點時,發現錢包內原放有2萬4000元,卻只剩6900元,有1萬7千元不翼而飛。許男強調,他是物流貨運司機,每天會清點收來的款項,很確定王男拾獲錢包當天錢包內有2萬4000元,根據ATM監視畫面,王男下午3時許拾獲錢包,卻到當晚7時許才拿到派出所,期間相隔4小時,且謊稱拾獲的時間、地點,引人疑竇,遂對王男提出侵占告訴。王男表示,他沒有拿走錢,自己有在工作,如果要拿就會全部拿,不會只拿一點點。屏東地院認為,許男不能僅因此疑點,就推認王男確有拿取錢包內現金並侵占入己的事實,許男拿不出錢包內確有2萬4000元的證據,相關監視影像與證據也無法證明王男確有侵占犯行,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證據法則,應予王男無罪諭知,可上訴。
屏東警涉動私刑!警棍狂毆竊賊「捅破脾臟」遭起訴 法院裁定續押
屏東縣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今年初爆發執法過當疑雲,1名詹姓員警逮捕蔡姓慣竊時,疑因對方抵抗且出言侮辱,施以警棍壓制造成蔡男胰臟破裂身亡,且現場3員警都未開啟密錄器,事件曝光掀起議論。屏東地檢署偵查後,今(19)日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將詹男起訴,經法官裁定續押。起訴書指出,被告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下稱建民所)員警,於民國113年2月16日17時40分許,同所傅姓員警因認蔡男涉嫌竊取機車,前往對方入住之旅社,恰見蔡男因而尾隨其後,發現對方至停有失竊機車之光復路空地一帶,遂聯繫陳姓值勤員警到場支援,與陳男一同執行勤務之詹員亦隨同前往。抵達現場後,詹員因不滿蔡男否認犯行之態度,竟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權力,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於同日17時48分許起,先將蔡男推至牆邊,並以手壓制蔡男肩膀使其坐下,再以警棍敲打蔡男左小腿及右小腿各1下,致蔡男受有兩側小腿中段內側深達皮下組織之小裂傷之傷勢,接續在蔡男已靠牆坐下且遭壓制肩膀、無反抗且無脫逃可能性之情狀下,竟再以右手持警棍細端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接續以右手持警棍戳刺蔡男左脅腹部1下,致蔡男受有左脅鈍傷、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之傷害。嗣於同日18時19分,經蔡男口頭同意搜索,被告即帶蔡男於同日18時27分許抵達旅社搜索,且不顧蔡男至醫院驗傷之請求及無法自行行走需人攙扶之身體狀況,仍於搜索完畢後將蔡男帶回建民所欲製作筆錄,惟於同日20時23分發現蔡男經呼喊無反應且無脈搏,經施以CPR救護並送醫急救,然到院前即無呼吸心跳,並因脾臟裂傷併大量內出血,續發低血容休克,於同日21時29分許宣告死亡。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34條前段、同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故意犯傷害致死罪嫌,因此於113年2月22日向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獲准,並經法院准予延長羈押後,調查證據完畢,業經偵查終結,被告所犯係屬國民法官法適用之罪名,於113年6月17日移審法院審理。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到庭詳為論述,經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本署將考量並徵詢被害家屬意見,依國民法官法之程序,在法庭執行職務。
釣蝦場遇害!陸軍一兵「大腿動脈遭砍」失血亡 軍方悲曝:隔天就要收假了
屏東一處釣蝦場15日晚間驚傳命案!一名20歲的「陸軍一兵」王姓男子與友人相約前往釣蝦場的附設KTV唱歌,過程卻與一名17歲少年發生口角衝突,對方一時情緒激憤竟持刀攻擊,導致王男失血過多不幸身亡,對此,軍方也做出回應了。據了解,該起砍殺事件發生於15日晚間9時許,服役於陸軍333旅的王男當時在屏東市一間釣蝦場內,疑因「敬酒問題」與17歲少年爆發衝突,遭到對方憤而持刀行兇,導致王男大腿、右後膝、右手腕及右上臂遭砍傷,其中一刀還刺進左大腿動脈,滿身是血的王男送醫時已失去生命跡象,經緊急搶救仍傷重不治。警方今(17日)訊問涉案的少年犯嫌,並依涉犯《殺人罪》移送至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遭法官裁定收容,至於詳細事發經過及犯案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對此,陸軍萬金營區33旅政戰主任詹至惟表示,士兵王男原訂星期日(16日)晚間就要收假回營,怎料卻遭逢變故不幸身亡,噩耗讓單位弟兄都感到相當錯愕與遺憾,後續將盡全力協辦治喪事宜及提供家屬相關協助。
小琉球戲水見綠蠵龜 「忍不住」伸手 越女遭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一名越南籍女遊客去年12月到小琉球觀光戲水,看到海中的野生綠蠵龜時,因忍不住伸手觸摸,全程被其他遊客目擊,並通報岸巡單位,後續將越籍女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屏東地方法院近日判處越女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及上訴。去年12月期間,有名越南籍女觀光客前往琉球鄉美人洞附近海域,玩水時見1隻綠蠵龜游到附近,越女伸出手觸碰綠蠵龜好幾下,附近民眾見狀立即通報岸巡單位,將該名越籍女客送辦。屏東地院認為,民眾若是因好奇而觸碰綠蠵龜,可能導致其遭細菌感染,使瀕危保育類動物陷入危機,該女遊客行為實有不該,依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上訴。
屏東縣議員濫倒廚餘298車次 上訴遭駁判1年10月定讞須服刑
61歲國民黨屏東縣議員王景山與兒子王琮荃、合夥人莊杰龍經營財夯廚餘回收公司,在屏東境內多處傾倒298車次堆肥廚餘,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高法院6日駁回3人的上訴定讞,王景山、莊杰龍各被判刑1年10個月,王琮荃被判刑1年9個月,均須入獄服刑。判決指出,王男等人標到新北、高雄等地堆肥廚餘採購案,價值數百萬元,但公司人員不足、設備故障,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間,將收來未處理的堆廢廚餘載運到屏東縣高樹、九如、長治等地棄置,總計多達298車次。屏東地方法院認為3人認罪有悔意,判處1年2個月至1年4月刑期,並予緩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則認為3人犯案情節重大,還翻供否認犯行,因此加重改判,不予緩刑;三審認定二審判決無違誤,全案定讞。王景山議員職權在宣判日一併遭解除,屏東縣政府表示,該議員席位不遞補,也不補選。
蘇清泉控屏東縣長選舉不公 二審敗訴全案定讞
前年九合一大選中,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以1萬1千餘票之差敗給民進黨周春米,選後分別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遭屏東地院駁回,案件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於5日下午5點判決駁回,全案定讞。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以1萬1077票之差敗給民進黨縣長候選人周春米,他質疑選務瑕疵、計票有誤,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2023年5月30日,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僅極少數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疏未依屏東縣選委會編印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的之作業程序辦理選務工作,而該選務人員疏未遵守內部行政作業規則,不影響選舉結果;當選無效部分,而周春米當選票數,經勘驗12個投開票所選票及評議判斷後,蘇清泉有效票比中選會公告結果多1張,因此為20萬6461張、周春米有效票較中選會公告結果多2張,即為21萬7539張,周春米當選票數並無不實,均遭駁回。蘇清泉不服提出上訴,案件經過約1年多的審理,二審高分院於5日下午宣判仍駁回,周春米當選有效,全案定讞。屏東縣長周春米。(圖/報系資料照)
曾連砸18鄰居車入獄!因「這理由」持刀騎車追砍老父 逆子遭逮後「檢方當庭釋放」
屏東日前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3年前因為連砸18輛車而入獄的43歲余姓男子,出獄才沒多久,就因為不滿父親阻止焚燒蚊香,最後竟然直接拿刀騎機車追砍老父親。事後,該名男子被依殺人未遂移送偵辦,但即便警方向檢察官建請羈押,但最後余男還是被當庭釋放。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在6日晚間7點多,當時剛出獄不到3個月的余男,以要點蚊香為由,在家中焚燒物品,結果此舉遭到余男的63歲父親喝止,雙方就此發生口角,結果余男惱羞成怒,竟然直接動手毆打父親。隨後父親為了躲避余男的毆打,便逃至鄰居家中躲避,沒想到余男竟然手持菜刀、水果刀,騎著機車繼續追砍父親,雖然父親有拿板凳等物試圖阻擋,但最後還是造成頭部有多處傷口、身體也有明顯的擦挫傷。事發之後,余男返回家中躲藏,但由於已經報警,因此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余男,後更依殺人未遂、家暴罪移送偵辦,同時也協助余男父親聲請緊急保護令,目前已獲屏東地方法院核發在案。雖然余男父親並無生命危險,但整起事件仍讓其身心受創,因此警方向檢察官建請羈押余男,但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余男沒有羈押必要,更於8日上午就無保飭回。余男的鄰居表示,余男疑似有使用毒品的習慣,3年前才因為騎著贓車,拿著棍棒沿街砸了18輛車,遭到關押2年多。就連在記者訪問的過程中,也聽到余男在家中怒吼的喊叫聲,讓鄰居心有餘悸。
空軍驚爆性侵案!士官督導長對女軍官伸狼爪 法院判決出爐
空軍一名姓張的士官督導長近日因性騷擾上尉女軍官小花(化名)而面臨法律制裁。經屏東地方法院經審理後,被裁定犯有強制猥褻罪,判處一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判決書內容指出,雙方雖為同事但分屬不同單位,彼此間並無曖昧或感情糾紛。然而,在案發當天,小花在租屋處時突然受到張男的造訪。起初兩人就在租屋處樓下聊天,接著張男卻漸漸展露不軌企圖,提出要上樓坐坐,雖然小花感到不安,卻礙於情面無奈地同意,將其帶上樓。然而,一到樓上,張男趁著兩人在租屋處共處一室的機會,多次毛手毛腳、伸手觸碰小花的私密處,並口手並用進行性侵犯,儘管小花不斷拒絕,面對小花的反抗,張男不但沒有停手,反而持續進行不法行為,直到小花拜託軍中學長幫忙,才成功制止了張男的行為。小花成功掙脫狼爪後,以軍中朋友來訪為由趕走張男,隨即前往派出所報案提告張男、進行驗傷。次日,她竟還接到張男元配的電話,請求她撤告,不要將張男告上法院。在法院上,張男事後辯稱,當時並沒有感受到小花對肢體接觸有拒絕,氣氛也因此兩人共處一室變得更加微妙,才會再進一步,直到對方明確表示「不可以」,他才停手。然而,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花與朋友的對話、身心科就診的紀錄,以及案發後的情緒反應均能證明小花遭到侵犯,張男的辯詞不足採信。最終,依照強制猥褻罪,法院判處張男一年有期徒刑,但全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快訊/屏東縣議長涉郭台銘連署行賄 遭屏東地檢署聲押禁見
曾挺鴻海集團負責人郭台銘選總統的國民黨屏東縣議長周典論,2023年12月25日清晨6時許,遭檢調搜索住處並帶回約談,震撼屏東政壇,由於周典論12月23日才上凱達格蘭大道,出面改挺國民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趙少康,因此檢調這次行動時機相當敏感,屏東地檢署2023年12月25日晚間10點發布新聞稿,已將周典論聲押禁見!屏檢指出,該署檢察官鍾佩宇2023年12月25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高雄市調查處,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至周典論住處、辦公處所等地點執行搜索,經檢察官晚間複訊後,認其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87條第1項第2款「連署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訊後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 87條第1項的「連署行賄罪」規定,對連署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或不為連署。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百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金。據了解,郭台銘宣布參選總統後,曾於今年9月曾前往潮州鎮,除到當地忠義祠參拜,接著又走進潮州夜市,當時潮州鎮長周品全出面接待,更傳出周典論替郭邀宴里長。不過侯友宜12月17日晚間至屏東造勢,挺郭立場鮮明的屏東議長周典論,首次替侯站台,引發外界關注,當時周稱,侯的處事作風才是大家需要的總統,唯有支持侯才能下架民進黨,周典論說,民進黨太會選舉、太多「奧步」,看到執政黨帶給人民的痛苦指數,年輕人找不到工作,不知道戰爭什麼時候開始,也不知道未來何去何從。據指出,屏東地檢署2023年10月接獲情資,屏東潮州有人涉嫌以200元不等價格買個資幫連署,檢警循線逮獲3嫌,並起獲數十份連署書,檢方複訊後,認3嫌涉犯選罷法且有羈押必要,10月26日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事後檢調查出,潮州鎮長周品全涉嫌協助郭台銘連署,以現金200元收購連署書,屏東地檢署以違反《選罷法》向法院聲押禁見獲淮,如今周典論住處遭到搜索,周還被聲押,引發政壇議論紛紛,對屏東選情影響難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