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交通隊
」屏東7旬翁遭車追撞翻覆慘死 肇事駕駛逃逸後現身自首
屏東市21日上午發生一起嚴重車禍,導致1名7旬老翁不幸身亡,事件發生在和生路,肇事車輛在變換車道時追撞1 輛直行廂型車,猛烈撞擊導致廂型車翻覆,並滑行撞擊安全島後翻至對向車道,廂型車駕駛曹姓老翁受困車內,經救援脫困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警方表示,這起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49分,目擊者稱,肇事白色轎車撞擊後未停留,直接加速逃逸,根據調查,廂型車在遭追撞後,因強大的撞擊力翻轉1圈,車頂滑行撞擊地面,駕駛座嚴重凹陷,導致曹翁受到致命傷害。在事故發生後約1小時,22歲蔡姓男子於事發現場向警方自稱為肇事駕駛,警方迅速將蔡男帶回調查,並扣押涉案車輛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與駕駛身分,蔡男是否確為肇事者,以及是否涉及其他違法行為,仍需進一步調查確認。屏東交通隊提醒用路人,車速過快或變換車道不當可能釀成重大事故,駕駛人應時刻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警方也呼籲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停車處理,逃逸行為將面臨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屏東翁駕廂型車遭追撞翻覆「車頭全扁」傷重亡 22歲男事後自首稱「肇逃」
屏東市今(21)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7旬曹姓老翁駕廂型車行經和生路時,遭後方來車追撞,翻覆至對向車道。由於撞擊力過大導致廂型車翻轉1圈、車頭嚴重凹陷毀損,曹姓老翁受困車內。警消獲報趕到現場,救出已神智不清的曹姓老翁緊急送醫,但最終仍傷重不治。此外,事發當下,肇事的白色自小客車當場逃逸,但一個多小時後,一名22歲蔡姓男子回到現場向警方自首,宣稱是肇事駕駛。對此,警方表示,全案將進一步釐清肇因與肇事駕駛身分。屏東交通隊指出,今日上午7時49分許獲報,屏東市和生路發生一起追撞死亡車禍,員警到場處理發現,7旬曹翁駕駛廂型車沿和生路由西往東直行時,遭1輛白色轎車在變換車道時追撞,疑因衝撞力過大,廂型車翻覆後以車頂在路面滑行,直到撞到安全島、又翻至對向車道,不僅導致廂型車駕駛座嚴重凹陷,曹翁也受困車內動彈不得。廂型車駕駛座嚴重凹陷,曹翁也受困車內動彈不得,經警消到場搶救脫困,送醫後仍不治。(圖/翻攝畫面)曹翁經警消緊急協助脫困後,緊急送往屏東榮民總醫院搶救,最終仍不治。而肇事駕駛則在車禍當下加速逃逸,不過在事發1個多小時後,一名22歲蔡男在車禍現場主動向警方表示自己是肇事駕駛,警方隨後將蔡男與涉案車輛帶回偵辦。警方表示,蔡男酒測值為0,但他是否為真正的肇事逃逸者,以及肇事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並提醒,行車時進行車道變換需謹慎注意前方車輛動態,並保持適當的前後車距以確保安全。同時,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優先協助救護傷患,切勿離開現場,並應立即撥打110通知警方到場處理。
屏東女騎士摔倒被輾過!肇事者僅停留2分鐘便逃逸 警方全力追緝
屏東市日前發生一起驚悚車禍,24歲的沈姓女子騎機車行經和生路二段時,不明原因摔倒在路上,隨後遭後方機車追撞並輾過,當場目擊的用路人都被這一幕嚇壞,而肇事騎士下車將沈女攙扶起來後,僅停留2分12秒就匆匆離開現場,警方已鎖定車牌,並朝《肇事逃逸罪》嫌進行調查,目前沈女已因脊椎受傷送醫治療。據屏東交通隊表示,這起事件發生在8日上午9時43分,當時沈女正騎機車從東向西行駛於和生路二段,不明原因使她摔倒在路面,接著從後方駛來的機車未能及時避讓,直接撞上沈女並輾過她的身體,事發後,肇事騎士下車將沈女攙扶起來,但在短短2分12秒後,未等警方到場,就駕駛機車匆匆離開。事發後,現場不少目擊民眾上前幫忙,並協助沈女撥打救援電話,沈女隨後被送往醫院,經診斷後確定脊椎受傷,需要進一步治療,警方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已鎖定肇事車輛的車牌,並進行追查,沈女的酒測結果為零,表示其並未酒後騎車。警方表示,依照法律規定,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後不僅有責任協助受害人,還必須等候警方到場處理,肇事騎士在現場短暫停留後迅速離開,涉嫌肇事逃逸,警方目前已立案調查,並加緊追查肇事者的行蹤。
轉彎專用道「未打方向燈」遭罰1200 民眾怒批:又是一條搶錢法規
日前有民眾於臉書社群發布1則貼文,瞬間引起網友共鳴討論,貼文內容表示民眾駕車由北往南沿麟洛運動公園靠近右側車道右轉彎時,因不知道轉彎專用車道也需打方向燈而因此遭後方車輛檢舉挨罰1200元,屏東交通隊出面表示,有明確的轉彎標線,都應依規打方向燈。麟洛公園要往交流道處有1右轉彎車道,民眾因不清楚而不慎違規遭檢舉,並於臉書社群發文表示「用荷包來呼籲大家注意,即使在這彎道還是要打方向燈,否則會被罰1200罰金」,貼文內還附上照片警示民眾。貼文瞬間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更有網友表示「原來盡頭是右彎道也要打右轉燈」、「已經在轉彎車道,打方向燈有什麼意義嗎?」、「就是這些檢舉達人使政府更加惰性」、「大家騎機車要注意了」、「又是一條搶錢法規」也有不少網友直呼用別人荷包「長知識了」。屏東警察局交通隊事後表示,該路段右轉處,有明確的右轉標線,就應打右轉方向燈,且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於轉彎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也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警方呼籲,民眾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可處汽車駕駛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守護老人用路安全 屏警網紅團創意宣導
繼斑馬先生、情侶小綠人等創舉後,屏東縣警察局交通隊再度發揮創意,推出關懷高齡者交通安全系列活動,包括以卡提諾狂新聞手法製作《守護高齡者用路安全》影片,聘請音樂創作者製作《交通隊之歌》,並成立「屏東警察網紅團」下鄉宣導。2年多前屏東交通隊陸續推出新版小綠人,包括情侶版、家庭版、長者版引發討論,甚至國外媒體也爭相報導;如今再度發揮創意,以趣味影片、洗腦MV、網紅團等方式宣導,24日舉辦發表會,縣長潘孟安聽完MV後直呼「這個會紅!」交通隊長魏坤男說,屏東高齡者交通事故占所有事故約4成,肇因前3名分別是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讓車、左轉彎未依規定,提升高齡者交通安全觀念能降低車禍發生率。不過教條式宣導老人家聽不進去,警察局因此成立「屏東警察網紅團」以戲劇方式下鄉宣導。團員們用台語以逗趣方式宣導轉彎打方向燈、兩段式左轉等交通規則,日前已在縣內演出3場,受到長輩們歡迎,未來還會持續下鄉。交通隊也以網友喜愛的卡提諾狂新聞手法,製作2集有趣的《守護高齡者用路安全》影片,第1集發布不久,已經在網路上有超過5萬的點閱率。另外,請音樂創作者製作《交通隊之歌》MV,融入RAP充滿輕快、洗腦旋律,在朗朗上口中吸引年輕人注意長輩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