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
」 15歲 車禍 無照 台中 東湖放養的孩子2/教師失去管教權後果浮現 「新形態放牛班」成不可說的秘密
日前一名台中小六生拿球棒打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專家告訴 CTWANT記者,這事件不僅暴露管教學生行為面臨嚴峻挑戰,也突顯教師弱勢地位,「教育部限縮老師的管教權之後,後果陸續一一浮現。一旦家長的懲戒權也被刪除,可預見同樣的荒腔走板將發生在家庭上,誰來管教孩子呢?」教學現場已出現新形態「放牛班」,裡面聚集了難以管教、被老師放生的孩子。2006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教育基本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的《禁止體罰條款》修正案,明定政府公權力應保障學生不受體罰,一旦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受到侵害,政府應提供必要的救濟管道,也可依據《國家賠償法》及《民法》獲得賠償。由於對「體罰」定義不清,以及如何才違法沒有明確的標準,也沒有配套措施,造成了學校內的寒蟬效應與各種亂象。根據教育部「112年校園安全及災害通報事件」數據統計,其中「校園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高達2萬7511件,「管教衝突」高達4,582件。國教行動聯盟(簡稱國教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國小「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9370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34%,國小「管教衝突事件」2053件占各教育階段總數44.8%。王瀚陽指出,這些數字反映了校園暴力衝突與情緒問題已逐漸朝向低齡化發展,而通報數據的高比例背後,是學校日常管理面臨的巨大壓力與現有機制的運作瓶頸。直到2023年底發生新北國中生割頸案,教育部才就「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正內容,訂定「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在「維護教師管教權」部分,增列「阻卻違法事由」,保障教師維持教學秩序和教育活動的必要管教行為,以及採取避免自己或他人、身體等緊急危難,這些管教行為都不予處罰。台中小六生打老師引發外界關注,校方也出面說明與致歉,外界也更了解教師在學校的艱難處境。(圖/報系資料照)但亡羊補牢,教育現場已兵荒馬亂。台中小六生不願服從體育老師分組的規定,爆粗口罵三字經遭老師責罵後,竟拿樂樂球棒攻擊老師,隔日道歉後仍遭老師報警函送少年法庭,警方進入校園直接將學生帶走一事,引起外界關注。彰化縣某國中資深生輔組長指出:「教師很少會輕易訴諸法律,通常在教導、管教、輔導皆無法奏效的情況下,訴諸法律才會成為不得已的手段。這既反映了教師管教權限的限縮,也顯示出專責人力不足時教師面臨的困境。」任職北部某國小的陳老師坦承,「我其實已經處於半放生狀態,很少罵人!家長的態度決定我要不要放生這個小孩!」另一位中部國小老師也透露,「法令真的綁手綁腳,多為輔導及勸說,運氣好碰到願意配合的家長就很ok,若是恐龍家長又愛下指導棋者,那就真的只求平安下莊。」「我曾經耳聞部分學校會透過分班,慢慢地將一些難管教的孩子集中在一起,再讓資深待退的老師擔任導師。」中華兒童暨家庭守護者協會執行長周明湧說,這就是目前新形態的「放牛班」,裡面聚集一些被老師放生的孩子,由於教師管教權不彰,為求自保,許多孩子甚至才小一就已被放生。「這對孩子好嗎?但老師又能怎樣?」
鬆餅店驚魂夜!13、16歲2少年持刀闖店砍傷店員 疑因網路債務糾紛
宜蘭市7日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持刀砍人事件,18歲的張姓男店員在鬆餅店準備打烊時,遭2名少年持西瓜刀闖店砍傷,根據警方調查,這起事件起源於債務糾紛,嫌犯年僅13歲與16歲,疑因網絡爭執心生怒氣,攜刀來店報復,2名嫌犯在案發後向警方投案,並將依《傷害罪》移送少年法庭處理。事發當晚,宜蘭市的這家鬆餅店即將打烊時,2名少年突然闖進店內,毫不猶豫地向張姓店員發起攻擊,張男及時用手擋住攻擊,但仍被砍傷,左上臂和後背各中一刀,受傷的張男迅速翻越櫃台,逃到隔壁店鋪尋求幫助並報警求救,店內的突然暴力場面引發現場目擊者的恐慌尖叫,經過急救後,張男被送往醫院治療,幸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發現,2名嫌犯與張男之間存在債務糾紛,這場暴力事件源於嫌犯在網絡上與張男發生爭執,並決定以暴力手段報復,嫌犯在砍人後將西瓜刀丟棄,並在市區漫無目的地徘徊,據目擊者報導,2人一度引起當地民眾的恐慌,並在警方介入後自行到派出所投案。警方確認,嫌犯年紀分別為13歲和16歲,其中13歲的林姓少年是主謀,與16歲的趙姓少年共同策劃此次暴力行為;目前,警方已將案件移交少年法庭,並依《傷害罪》對2名嫌犯進行處理,警方呼籲社會各界加強對青少年的關懷與教育,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沒有道歉!割喉案「乾哥」出庭狠瞪旁聽席 受害少年家屬盼判無期徒刑
新北市土城區2023年發生校園歌喉案,郭姓少年為幫林姓「乾妹」出頭,持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分別被判處9年和8年有期徒刑,2人提出上訴,二審於5日開庭,而郭少在庭上未向死者家屬道歉,甚至冷眼看被害者父母,還冷瞪旁聽民眾,死者家屬則盼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慰兒子在天之靈。據了解,死者與郭、林2人同班不同校,林2023年12月底到被害人班級串門遭驅趕,林向郭少哭訴,郭竟持隨身攜帶的刀械割喉攻擊楊生,被害人傷勢過重,最終最終於搶救34小時後身亡。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後,判處乾哥郭男9年、乾妹林女8年有期徒刑,可上訴,死者家屬認為判決太輕,2名犯嫌則認為刑責太重而提出上訴,並於5日開庭。楊生父母開庭後受訪表示,2人在庭上都沒有致歉,郭少律師甚至直接表示沒有錢、無法和解,林的律師則表示會提出賠償,但還在商議中。楊父強調,2人在一審時曾經道歉,但是為了讓法官輕判財做樣子,對死去的孩子而言,只是一句對不起就沒事實在太不公平,希望要給孩子公平審判,至少要判30年以上、無期徒刑才公平。
小六生毆打老師掀議 他憶曾遭家長「威脅剁手」:未成年道歉闖遍天
台中某國小驚傳有小六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由於學生不願意道歉,最終老師只好報警處理,然而警方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事件曝光後引起外界熱議,該名老師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引發軒然大波,後續盧秀燕也改口道歉。對此,就有網紅教師也分享過去曾被家長威脅「剁手」的恐怖經歷,讓他感嘆「身分未成年,道歉闖遍天」。網紅教師「我是一個豪老師」在IG上分享自己過去遭遇家長威脅的經歷,他回憶起4年前在學校任教時,曾經遇到一名家長闖入辦公室,對同事大聲質問並揪住其衣領,豪老師表示,當時他為了緩解事態,將手放在家長手上試圖勸解,但對方卻出口威脅「你敢碰我的手,老子把你的手剁下來」。豪老師表示,自己在遭遇威脅後,隔天立即學習錄製視頻和直播,以便下次再遇到類似情況時保護自己。豪老師指出,「孩子拿著軟性球棒攻擊老師,事後只要孩子道歉,老師就得接受」,他也舉例說明,照這樣的邏輯,那麼霸凌、偷竊、性騷、詐騙等行為,只要施行者身分未成年,也能以道歉為由逃避法律制裁,「哪一天,孩子到您的店吃完東西直接走,弄壞東西不是我,罵爹罵娘你咬我,您追究起責任孩子回你一句『對不起』,行了吧?」豪老師認為,若因為學生道歉就必須接受暴力行為,那麼這樣的邏輯將讓未成年犯罪者逃避法律責任。回顧該事件,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老師出手壓制學生,結果激怒學生,並拿起樂樂球棒攻擊老師。儘管學生事後已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決定報警,並要求處理此事。警方將涉事學生帶走並進行訊問,隨後將案件移送少年法庭。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裁定,少年法庭經過審查後認為該名學生並無犯罪前科,且在調查過程中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官認為,該名學生未來能在法定代理人的協助下學習情緒控制,因此認為沒有必要進入審理程序,也不需給予保護處分。最終,該案件未進一步審理,並已定案,受害教師未提出抗告。
小六生飆罵三字經揮棒打老師! 同校教師還原事發經過:學生看到警察才肯道歉
台中某國小今年3月驚傳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周姓老師的誇張事件,結果因為學生態度不佳不願道歉,校方又想要息事寧人,老師最後只好報警處理,但後續員警直接到學校將學生帶走做筆錄,因為程序瑕疵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如今有同校教師還原事發過程,直言「今天某位老師上新聞了,看到校長連替他說明的機會都沒有,感到很難過。周師聞訊也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有同校教師在臉書社團「教師甄試人才網/代理/私校/實驗教育/補教業」發文指出,今年3月26日(星期三)第3節體育課,老師帶某班的樂樂棒球,其中某生素有情緒障礙,當天因為分組有點久,引發他不耐煩,開始生氣飆罵,於是老師一邊請另一組趕快選出投手,一邊跟某生說已經在處理了,某生很生氣對周師說:「你處理個甚麼東西啊,浪費我時間。」於是老師對他說:「注意你的態度。」卻招他罵了三字經,然後他就自行拿了一組球具,包括10顆樂樂棒球自行去跑道練打擊。同學跟老師也習慣他這樣的行為,於是若無其事的繼續分組對抗,某生就站在跑道上往幼兒園前鳳凰木方向擊打。原PO續稱,周老師則請大家注意不要被打到,然後站在草地操場右側擔任裁判,後來某生將球都擊打完了,不想去撿,於是朝老師方向走來,邊走邊索要老師腳下剩下的兩顆球,但老師說:「其他24位同學也要分組練習,不能給你,你自己打飛的球自己撿回。」某生說:「你憑甚麼剝奪我練習的權利?」老師:「我也要顧及其他同學上課的權利。」某生:「你憑甚麼?給我」老師擋在球籃前面:「你自己去撿自己的10顆。」沒想到這時某生拿起他手上的球棒用力擊打周師左大腿,原PO補充,驚恐之餘,老師迅速繞過某生從背後往前擒抱,即使雙手被緊抱,某生仍不斷雙腳亂踢,老師憋著氣一路抱到輔導室,交給輔導主任及專輔處理,並立即告知學務主任。下午學務主任回校,老師說主任要不要打電話給家長,以免回去說法有出入,學務主任說有這麼嚴重嗎?當天直到下午4點也沒有接到學生的道歉,於是老師主動通報校安下班後決定去台中醫院驗傷。隔天,學務主任決定勸說某生跟周師道歉,好說歹說半小時後,某生來到老師辦公座位的旁邊,站著看著天花板,老師:「你是要來道歉的嗎?」沒有回應。老師:「你知道你昨天打我嗎?」某生也憤怒的說:「那你也抱傷我。」老師一聽到某生怒吼心有餘悸,連忙站起來防衛的說:「你知道你這樣的行為依照法令我是可以報警的嗎?」某生怒吼:「你報啊!你報啊!你報啊!」於是老師拿起電話報警。原PO回憶稱,後來不到十分鐘警察到了,某生一看到警察連忙跟老師道歉,老師見狀趕緊去跟警察說學生知道錯就好,有警惕就好,沒有要告他的意思。但警察說這事學校有通報校安,所以要照程序走,老師:「甚麼程序?」警察:「帶回去做筆錄,到時候說不要提告就好,不會有事。」於是師生都被帶回做筆錄。老師做完後,警察說可以先回去,老師說沒關係我等他一起,警察說已經通知家長來了,所以請老師先坐警車回校。家長當時也自認孩子行為不當,也沒有任何動作,雙方都以為事情已然結束。今年5月中,老師與某生家長都接獲少年法庭的出庭傳單,某生家長無法接受要孩子出庭的事實,於是投訴教育局,也與校長發生口語衝突,希望懲處老師。6月21日在法庭上,雖然某生當庭誣告老師激怒並壓制他,老師也詳細交代事情始末,並自我澄清沒有壓制及故意激怒的情事,最終某生自認理虧,當庭跟老師鄭重道歉,6月底雙方接獲113年度少調字第742號裁定書,旨為:少年某生陳述與老師大致相符,並承認持樂樂球棒打老師大腿之事實,惟老師不提告且某生已當庭道歉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裁定日期為6月28日。沒想到一過不服抗告日期,7月底又接獲某生家長投訴教育局,並親自來校申請校事會議。原PO嘆,投訴內容加油添醋,指稱老師於教學中激怒某生,且惡意壓制某生,致使某生憤而持棒打老師,且老師於環抱至輔導室路途中,還騰出手來將某生的臉按壓在牆壁上拖行,因此要提告不適任教師。因為校事會議是要保護孩子,所以委員都是專家學者及家長代表組成,被告的教師必須要去對他的指控進行辯護,即使是不實指控,證據及證物都需自行準備。原PO表示,後續詢問總務處,監視器2個禮拜就會銷毀影像,因此先找到當天能作證的老師。也發現本校一樓的牆壁非常粗糙,若按壓在上面拖行恐怕有明顯紅腫會破相必須要就醫,但當天輔導處及導師直到下午4點放學都沒有發現臉上有任何異樣,學生也未提出臉部有不適,因此校事會議上律師及家長代表認為此指控不成立。且除了有多名目擊的老師澄清未有壓制行為之外,原PO也非常感謝有2個已經畢業的該班學生出面作證完全沒有壓制及傷害之行為,因此校事會議這些不實指控終於得到澄清。原以為事情已告落幕,沒想到上個月又接到某生家長去地檢署投訴,但只以他字案結束。原PO感嘆,今天看到新聞才知道某議員接受某生家長的陳情,全力在議會上抨擊此事件,市長也震怒,並且不讓校長進行說明,揚言此事務必重辦,周師聞訊感到非常沮喪,有苦難言,「感謝黃秀玲律師給予的法律分析,知道自己是站得住腳,也希望身邊的人不要被誤導。」
入校園「帶走襲師小六生」掀風波 2員警遭申誡處分!基層警嘆:公親變事主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到報警給教訓,2名員警隨後也進入校園帶走涉事學生,消息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然而帶走小六生的2名員警,因違反「校園執法」相關規定,遭記申誡處分。對此,不少基層員警苦嘆,原本到場調解紛爭的警方,最後卻被拖下水,委屈全往肚裡吞。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案經少年法庭開庭調查,昨(3日)裁定不付審理,而被害教師也無抗告,全案確定。該起襲師案雖然順利落幕,但「警察入校帶走小學生」卻引起爭議,台中市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所長也表示,由於2名員警穿制服、開巡邏車進入校園,未依規定低調處理,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因此記申誡一次處分。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懲處出爐後,有基層員警無奈抱不平,指警方處理校園糾紛事件時,通常都是扮演調停的「第三方」角色,儘管過程中確有流程上的疏失,但卻被推到風口浪尖上,成為爭議焦點,導致員警從「公親變事主」,實在是有苦難言。
警察入校園帶走小六學生惹議 少年法庭調查結果曝光
台中市某國小六年級學生,3月間因不滿體育老師分隊,持樂樂球棒打傷老師腿部,而學生隔日道歉時態度不佳,老師氣得報警,警方進入校園將孩子帶回調查而引發軒然大波,台中地院3日表示,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只是想讓他有所學習,少年法庭6月間裁定不付審理,老師則不抗告,全案確定。據了解,該名學生3月26日上體育課時,不滿體育老師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腿部,師生因而發生扭打,其他老師見狀連忙壓制,學生於隔日到校向老師致歉,但老師認為孩子態度不夠誠懇而報警。2名派出所員警獲報後,穿制服、駕駛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並與學生家長電話聯繫,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而老師在派出所時則表示不願提告,稱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但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論被害人是否撤告,都需要通報少年法庭,經法官審理後認定少年是否有需保護處分的必要,台中地方法院也公布少年法庭結果。台中地院表示,少年當庭已向老師道歉,家長也承諾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而老師本無意追究少年,僅希望他有所學習,法官也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之必要,於6月28日裁定本件不付審理,全案確定。
小六生遭警送少年法庭掀議 律師分析棒打老師事件嘆:只能報警
台中一名國小六年級學生於今年3月用樂樂棒球的球棒打傷老師,老師報案後警方進入校園把學生帶走函送少年法庭,近期消息曝光,沒想到警察遭懲處,引發爭議。律師桂祥晟昨(2)日分析整起事件,認為老師法律上沒有任何防禦自己的能力,感嘆老師掙扎下也只能報警。小六生打老師,警方進入校園抓人,最終惹怒台中市長盧秀燕,將警察懲處,桂祥晟有感而發地在臉書發表看法,不解為何其他老師們不感到生氣,更直言在這種體制下,老師們遇到相同的情形,只剩有2個選擇「離開或平庸」。桂祥晟認為國小高年級男生並非都是「可愛小動物」,老師遭學生威脅是有可能的,但面對這種狀況老師該怎麼辦?在法律上老師沒有懲戒權,代表老師法律上沒有防禦自己的能力,最後也只能選擇報警,桂祥晟也分析,老師做出這個決定絕對很掙扎,因為校方高層意見多,又可能把受害老師貼上難搞的標籤。如今受害老師報警後,警方介入卻遭台中市長以政治力干預,懲處承辦此事的員警,還痛批警力不該隨意進入校園。桂祥晟點出背後含意,以後老師們被學生欺負也只能回家抱著棉被哭,面對學生有行為偏差或課業荒廢行為,老師都不要管,學生要不要上課也隨便,「保命要緊」。桂祥晟提出,「在台中被人拿球棒圍毆到顱內出血昏迷失憶,對方一毛錢不付,坐個3年、4年牢就出來了」,如今的狀況外界認為學生已經道歉,老師就得原諒,但桂祥晟反問,如果是老師體罰或訓誡學生,被學生提告傷害或公然侮辱,「學生跟學生家長會不會原諒老師呢?不會」。針對現在的教學環境,桂祥晟感到悲哀,坦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今天你不弄死學生,學生就會弄死你。」最慘的是,老師原諒學生事情也不見得落幕,桂祥晟直言,學生家長會找議員,議員會來諮詢教育局和校長,指桑罵槐後想盡辦法弄走受害老師。
台中爆毆師案「小六童遭警抓走」!少年法庭調查出爐:老師本就無意追究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肯放手,痛批受害者為「不適任教師」,引起公憤灌爆臉書。對此,台中地方法院今(3日)公布調查結果,指該名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對此,台中地院指出,案經少年法庭進行審前調查,少年先前並無非行紀錄,且調查時已當庭向老師道歉,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以後會勸導少年控制情緒,老師本就無意追究少年,只是希望少年有所學習。台中地院表示,法官斟酌審前調查結果,認為少年不具需保護性,無裁定進入審理程序及給予保護處分的必要,因此裁定本件不付審理,被害教師並無抗告,全案確定。至於為何老師未提傷害罪告訴,但警方仍將涉事學生移送少年法庭?台中地院說明,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無論少年觸犯的刑罰法律是否為告訴乃論罪,及被害人事後是否撤回告訴,少年法庭受理後仍應就少年的非行進行實體的調查及審理,如認定有保護處分的必要,則會裁定給予適當的保護處分。
遭毆怒報警抓小六童!盧秀燕檢討受害師:最壞教育示範 網灌爆臉書急道歉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一起師生衝突事件,一名6年級學生與體育老師爆發激烈口角,情緒激憤下持「樂樂球棒」攻擊對方,儘管事後該名學生已認錯道歉,但老師仍氣得報警抓人,消息曝光後,台中市長盧秀燕竟反過來怒斥受害教師,引起大批網友不滿撻伐。對此,盧秀燕今(3日)上午也發聲致歉了。回顧該案,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後,過程中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怎料此舉激怒學生還手回擊,當場抄起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學生事後雖已道歉,但老師仍無法接受並報警處理,員警也直接到校將涉事學生帶走,訊後移送少年法庭。盧秀燕得知此事後,震怒表示,孩子已知錯並道歉,但老師卻不放手,斥責老師做了「最壞的教育示範」,為「不適任」的教師。言論一出,網友紛紛湧入盧秀燕臉書,齊聲砲轟「市長覺得暴力後只要道歉就可以嗎?」、「市長這一番言論根本是為虎作倀,以後學生打完人只要道歉即可,反正都會被原諒。被打為自己捍衛權益還要被說不適任,真是刷新我的三觀」、「支持第一線老師捍衛自身權益」、「拒絕情勒,道歉不代表受傷的人需要接受,請市長與老師與所有專業工作者道歉。」對此,盧秀燕今(3日)也出面致歉,坦承自己「話說得太快了」,自認在還沒了解前因後果前,便對此事太早下定論,針對此說詞向老師致歉,同時強調該名學生並非現行犯,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需有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將孩子帶走作筆錄,否則就是違法,喊話校方及警方應加以檢討改進,後續也會請教育局擬定相關執行方針。
員警進校園帶走小六生!家長發聲曝傷勢「孩子有陰影」 台中警方還原事發經過
台中市區某國小六年級學生,今年3月26日在校與體育老師衝突,學生持樂樂球棒打老師,隔天雖道歉,但老師仍報警,學生在沒人陪同下遭兩名員警帶走,引發家長及外界質疑,認為警察處理過當,對此,警方表示,兩名員警11月份已被處分,分別記申誡1次,該所所長則遭調職,而學生家長2 日傍晚表示,孩子目前有陰影接受心理諮商,家長認為小孩不是現行犯,老師報警把小孩帶走,這樣可以嗎?根據《中時》引述這位學生家長說法,當天孩子與老師發生拉扯時,因為內褲有露出來,現在都不敢穿短褲到校;另孩子現在在校若與人衝突時,都會害怕警察等一下是否會來,目前正接受心理諮商。家長還指出,孩子坦承自己有錯,並在少年法庭上主動向老師道歉,但讓家長氣憤的是,自己依制度申訴,老師和教育局都包庇自己人,而小孩非現行犯,老師卻報警把小孩帶走,「這樣的事是可以的嗎」?回述事發經過,今年3月26日,台中市西區某國小發生學生打老師的事件,一名小六學生因為不滿體育課分隊結果,竟持樂樂球棒揮打體育老師左腿,兩人發生扭打被其他老師壓制。隔天,學生到校向老師道歉,但老師認為對方態度不夠誠懇,拿起手機報警「堅持提告」。兩名制服員警接獲報案後,開著警車前往學校,在學校學務主任陪同下進入校園與老師和學生會談,學生看見警察後引發騷動。員警隨後和學生家長電話聯繫,並在家長同意下,將學生、老師一起帶回派出所了解過程;進到派出所後老師又表示不提告,只是希望給學生教訓,這名學生最後由家長接回返家。針對這起事件,台中第一警分局指出,涉案員警進入校園時穿著制服,未依規定著便服或使用偵防車,造成校園騷動,執法程序未盡周延,影響觀感。警方坦承疏失,對兩名員警予以申誡處分,包括派出所所長職務也進行調動,但所長調離現職為個人生涯規劃,與本案無關。警方強調,對於員警進入校園執法的規範未來會加強宣導,像是要遵守內政部頒布的相關機制,確保校園自治與學生權益。同時,在處理校園案件時應以最低影響和損害方式執行,避免引發負面效應。
盧秀燕憤怒!台中警察進學校帶走小六生 2警遭記申誡「分局長撤職」
台中市日前發生警察進入西區某國小帶走小六學生的事情,事件起因是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衝突,雖然事後學生曾向老師致歉,但不被老師接受,老師在事發隔日報警,2名員警就到校將學生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後續還移送至少年法庭。而整起事件爆發後,台中市長盧秀燕十分憤怒,認為明明小孩已經道歉,老師卻不放手「是最壞的教育示範」。後續台中市警方也對2名帶走孩童的警察記1支申誡,分局長則因督導不周而被撤職。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發生於3月,當時該名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後,體育老師出手壓制學生,沒想到此舉引起學生反擊,拿著樂樂棒球棒揮打老師。雖然事後學生曾向老師致歉,但卻不被老師接受。老師則選擇在事發隔日報警,後續派出所也派出2名員警到學校,將該名學生帶到派出所做筆錄,後續也將該學生移送至少年法庭。事後學生家長在收到學校的調查報告後,發現報告內一面倒的指責學生不是,更強調是「員警主動進入校園帶走學生」,而家長就為此向台中市議員李中投訴。李中也要求該校校長前來備詢,詢問為何警察能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進入學校。除非是恐攻挾持等特殊事件,但凡警察要進入學校,理應要有主秘、學務主任等校方主管同意方能進入。後續甚至發生甚至在沒有老師、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帶走學生,認為校方與警方在這部分均有明顯違規。李中甚至詢問該校轄區的分局長,發現分局長對此事件毫不知情。而該校校長也回應,表示學生的確有拿球棒揮打老師,也強調是警察主動帶走學生。但話還沒說完,就被台中市長盧秀燕打斷,盧秀燕憤怒的表示,孩子已經道歉,代表已經知道自身過錯,老師卻還緊抓著不放「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認為該名教師明顯不適任。針對警察進入校園帶走學生一事,盧秀燕認為,即便警方主動進入校園,但校方應該極力阻止,怎能容許警察在沒有傳票的情況下帶走學生,認為學校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再加上學生是在沒有老師、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獨自前往警局,盧秀燕也為此要求教育局重懲,連帶督學一併檢討。後續台中市警察局也表示,整起事件執法程序未臻周全,造成不佳的社會觀感。經查明後,目前已對涉事員警各記1支申誡,該所所長因督導不力也被撤職並調離現職。台中市警察局表示,將繼續加強對員警的宣導,嚴格遵守內政部警政署頒布的「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的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和學生安全。
債務問題與前妻爆吵!新莊男街頭碰撞少年上演全武行 警全帶回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20日晚間5時許發生一起傷害案,30歲的李姓男子前日疑似因債務問題和前妻發生爭執導致情緒不穩,行經捷運站路口時與廖姓少年發生碰撞,雙方引發口角進一步釀成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後火速到場,將兩人雙雙送辦。據了解,李男和前妻發生爭吵後欲獨自一人到通訊行買手機,卻在捷運新莊站1號出口附近,不慎與廖姓少年發生碰撞,兩人當場引發口角爭執,李男更氣不過對少年動手,雙方扭打成一團,導致雙方臉部均擦挫傷掛彩。新莊警分局獲報後立刻派員到場處理,先是將兩人拉開,李男一度不配合遭警方壓制在地,並經將兩人帶返所釐清事發經過,事後雙方互相提傷害告訴。警方訊後將李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廖姓少年則依規定移送少年法庭。
債務糾紛!台中2惡煞狂砸賓士20秒 不甩警在旁逃4小時終落網
台中市南屯區1間KTV門口4日凌晨5時許驚傳砸車事件,黃姓男子與林姓男子有5萬元借貸關係,黃男心生不滿得知其行蹤後,竟找到林男的賓士愛車,接著持鋁棒狠砸洩憤,同夥楊男則在一旁將全程錄下,恰巧當時有員警在該處執行守望勤務,當場目擊便衝下車攔人,但仍被逃脫,後續警方在4小時後將人逮獲並依法送辦。警方表示,南屯所員警員警4日凌晨5時許,在文心南路執行守望勤務時,目擊黃男持鋁棒砸毀1輛停在KTV門口的賓士車,造成擋風玻璃及左後照鏡毀損,未料他看見另輛類似車款竟也動手敲打數下,全程長達20秒,同夥楊男則在一旁接應並全程錄影,正當員警持警棍下車追捕時,2人立即騎乘接應車逃離現場。警方說明,警方在後方追趕約20公尺遠但仍被逃脫,2人速度快到員警來不及抓人,幸虧行車紀錄器有拍下車牌,員警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並火速在4小時內尋獲逮捕,經調查,犯嫌為18歲黃男,接應人則為未成年楊男,後續2人將依違反《毀損罪》分別移送台中地檢及少年法庭偵辦。
台中大里「球棒隊」出沒!高中夜校生深夜「5打1」 動機瞎到爆
台中市大里區22日深夜發生街頭暴力事件,5名少年持球棒痛毆、猛踹一名少年,還對他吐口水。5人施暴後駕車逃逸,警方事後查獲1名17歲王姓主嫌,經查王嫌只是因為不滿開打的沈姓少年曾經「關車門太用力」、「差點A到」,才約沈姓少年出來「教訓他」。台中網友在爆料公社上傳影片,表示在大里區街頭,見到一群少年圍著一名頭戴安全帽的少年痛毆,不僅同時有數人持鋁棒朝他身上猛砸,還有人走過去以腳往下猛踹,期間還間雜著叫囂「把他安全帽拿下來啦」,畫面看起來怵目驚心,就連路過的機車都緊急煞車迴避,不敢靠近。事後,一行5名少年乘上白色轎車離去,只留下倒地的沈姓少年在現場。霧峰警分局表示,這起事件發生22日晚間約22時許,國光派出所接獲一名沈姓少年通報,表示自己在大里區大明路與爽文路口與人談判,但遭另一方王姓少年等5人持球棒毆打自己後逃逸。警方到場後查扣球棒1支,另發現沈姓少年頭部鈍傷、左眼瘀青、左上肢擦傷,送往醫院治療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循線找到主嫌17歲王姓少年,23日早晨將人帶回派出所警詢,查出雙方為某高中夜校的同班同學,疑似因王姓少年不滿日前開車停車時,沈姓少年經過時故意將其車門大力關上,才約他出來並找人教訓他。但警方認為,雙方疑似有避重就輕嫌疑,將深入追衝突動機,且目前仍在追查其他涉案人,全案因涉案者均未成年,依傷害、妨害秩序等罪嫌移請台中地院少年法庭偵辦。
15歲無照少年偷車釀3死!外公已回台結束1小時警詢 他喊:鑰匙藏很隱密
北市內湖區東湖路17日晚間發生一起15歲無照少年偷開外公的休旅車撞死3人的事件,對此,外公返國後到案說明,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這名外公表示,休旅車鑰匙其實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會找到鑰匙且都沒說,會向死者家屬道歉。據了解,少年的外公案發時人在國外,得知外孫闖下大禍,已經提前返國,警方認為車主部分牽涉違反道交條例,要求少年的外公說明,少年開車外出是否有經過他本人同意,若是同意又告訴少年鑰匙擺放位置,則會有相關罰則。對此,這名外公稍早結束約1小時的警詢後表示,自己把鑰匙放在很隱密的地方,不知道外孫把鑰匙拿走,外孫都沒說,他自己也會向死者家屬道歉。另據警方表示,少年牽涉過失致人於死,而監護人負有損害賠償的連帶責任,後續將將通知少年的父親、母親說明。據了解,這名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韓國現代休旅車外出找友,突然失控衝入東湖路、安康路口的小吃店,造成騎樓兩名用餐客人、及對向一名機車騎士3人死亡,另有兩名店員受傷,警方18日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男移送少年法庭審理,並建請法官針對監護人財產做「保全程序」,以防日後求償無門。士林地檢署18日下午對3具遺體相驗,確認3人是遭重擊受傷致死,無他殺,已將遺體發還家屬,少年法庭法官審酌,因撞死3人情節重大,若責付家長,恐有再犯之虞,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
15歲少年「偷開祖父車」撞死3人 外公現身交通分隊:我真的不知道
台北市內湖區17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1名15歲曾姓少年偷開外祖父的休旅車,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因不熟悉駕駛操作,失控衝進1家小吃店,造成3死2傷慘劇。據悉,少年外公案發時出國旅遊,目前已經返回台灣,並於今(21日)下午2時許抵達內湖交通分隊說明,稍早面對媒體時表示「我真的不知道。」由於少年駕駛的肇事車輛為外祖父所有,檢警以證人身分傳喚對方到案,因尚未釐清他是否「同意」少年用車,所以只要在11月1日前到案,就沒有通緝問題。少年外祖父案發時不在國內,目前已經返台,並於今日下午2時許現身內湖交通分隊,面對媒體鏡頭僅簡短回應「不清楚,都不知道,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回顧案發經過,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到峇里島旅遊,回家拿走車鑰匙後前往汐止開車,打算到內湖找朋友炫耀,行經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因緊張加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進路旁的小吃攤,造成2男1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另外,小吃攤老闆娘和另名員工也因燙傷送醫。案發後,曾姓少年因受驚嚇一度呈現精神恍惚,事後供稱自己無照駕駛偷開祖父的休旅車,只是為了去內湖找朋友,行經案發地點時因為會車緊張,竟一時分不清煞車和油門,才會導致車子失控釀禍。檢警複訊後,於18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曾姓少年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另一方面,少年的父親從事金融業,同時也是新店某宮廟的創辦人,他得知兒子闖禍後立即趕往警局協助處理,並全程陪同少年進行偵訊。曾父日前首度面對媒體,不停地對著鏡頭鞠躬道歉,坦言對不起大家,認為養子不教父之過,「是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不好意思」。
毆打2天慘死!台中七期豪宅虐殺命案 3嫌羈押禁見獲准
台中市七期一處豪宅區19日發生一起命案。一名27歲的許姓男子疑因毒品和債務糾紛,遭到32歲劉姓主嫌等4人拘禁並施暴致死。附近居民因聞到燃燒塑膠味才報警,警方到場後,發現許姓男子陳屍在餐廳地板上,全身多處傷痕且已失去生命跡象,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根據媒體報導指出,發現許姓男子死亡後,警方立即逮捕現場3名嫌疑人,包括32歲劉男、37歲劉男和19歲石男,並於次日逮捕另一名未成年共犯。檢警甚至在現場搜查時還發現多種毒品。警方初步了解,許男與32歲劉姓主嫌存在債務糾紛,劉男因多次索債不成,夥同其他3人將許男約到豪宅中拘禁。許男從17日起就被拘禁在該豪宅內,並遭到毆打、虐待,甚至被強灌多種毒品,時間長達48小時,最終不幸死亡。後續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負責此案,於20日上午率同法醫完成相驗和現場勘驗。檢方認為3名成年嫌犯涉嫌殺人、傷害致死、私行拘禁致死等多項重罪,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和串供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21日上午裁定羈押禁見。未成年共犯則被移送少年法庭。報導中也提到,許男來自新北市石碇區一個經營宮廟的家庭。當地里長透露,許男的父親和祖父在兩年前相繼過世,如今許男又遇害,一家三代在短短兩年內相繼離世,讓鄰居們感到震驚和惋惜。
台中豪宅虐死命案 3嫌複訊後羈押禁見、未成年共犯送少年法庭
台中市七期豪宅傳出命案,家住新北市、27歲的許姓男子,疑因與劉姓男子有毒品、債務糾紛,遭劉姓主嫌等4人拘禁並施暴致死,警方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將4人移送偵辦,台中地檢署複訊後也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市警六分局19日晚間6時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這棟位於七期重劃區的豪宅大樓傳出燃燒塑膠的味道,警方立即派員前往查訪,一進屋內就發現32歲劉男、37歲劉男、19歲石男3人在場,且餐廳地板上還躺著許姓男子,他全身多處傷痕且失去呼吸心跳。警方立即逮捕現場3人並搜查現場,查出多種毒品,接著組成專案小組持續追查,並於20日上午順利逮獲另名未成年犯嫌到案。檢警調查發現,許姓男子因與32歲劉姓主嫌有債務糾紛,劉男多次向許男索討積欠的債務不成,心生不滿,遂夥同另3人約許男到家中,趁機將人拘禁在屋中毆打、虐待,導致許男傷重不治死亡。台中地檢署指出,該案指派檢察官戴旻諺指揮偵辦,於今(20)日上午率同法醫完成相驗並製作家屬筆錄,旋即前往案發豪宅現場勘驗蒐證。檢察官複訊後,認劉等3人涉刑法殺人、傷害致死、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名未成年共犯逕送少年法庭。◎《CTWANT》提醒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15歲無照少年駕車釀3死! 犯保士林分會「派3律師助被害家屬」
台北市內湖區於17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祖父的休旅車外出,導致3死2傷的慘劇。警方於18日將該少年依過失致死罪移送至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對此,犯保士林分會表示,指派專責律師任訴訟代理人,協助被害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確保家屬權益。交通部18日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對無照駕駛的罰則進行檢討,但撞死3人的曾姓少年在12年後仍可考照。(圖/翻攝畫面)根據《中央社》引述財團法人犯保協會士林分會說法,在10月18日,也就是案發隔天就和被害家屬聯繫,同時安排3位專員赴殯儀館陪同家屬完成遺體相驗和檢察官訊問程序,另與家屬初步會談,了解需求。針對法律程序部分,士林分會已安排律師,近日配合3戶家屬方便的時間辦理法律諮詢座談,由律師當面向家屬說明本案訴訟程序,同時回應家屬疑慮及擔憂,後續在家屬同意下,由士林分會為每戶家屬指派專責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協助家屬進行後續刑、民事訴訟程序,細節由家屬和律師研商討論後再行決定採取的行動。另外,據士林地檢署表示,這起重大車禍發生後,立即聯繫犯保士林分會,士林犯保立即啟動一路相伴措施,除了檢察官依法進行相驗時派員到場全程陪同及關懷家屬外,也指派專人向家屬詳細說明將依照家屬需求,全力提供後續相關協助,士林犯保會盡力提供服務,陪伴和協助家屬度過難關。據悉,事發當晚,曾姓少年趁著祖父出國不在,從住處偷拿車鑰匙後前往汐止,準備到內湖炫耀車技。行駛至東湖路與安康路口時,疑似因緊張及不熟悉車輛操作,失控撞入路旁小吃攤,導致兩男1女當場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小吃攤老闆娘與員工也因燙傷住院治療。曾姓少年當下因驚嚇一度精神恍惚,事後坦承無照駕駛祖父的車輛,並表示因會車緊張,錯把油門當煞車,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在其皮包中發現煙彈,但毒品檢測呈陰性,且酒測值為0,排除毒駕與酒駕嫌疑。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警方事後也聯繫「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士林分會」,並向被害家屬解釋民事聲請程序,強調法官並未拒絕財產處分聲請,案件相關程序仍在進行,警方將全力協助,確保被害人權益不受影響。